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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福最后两句话是对那两个保镖说的,他的话音刚落,一黑一白两个壮汉就走过来要抓小虫,斑鸠捏着拳头站了起来,徐大福又接着说道:
“年轻人先冷静冷静,我又不会杀了她,我呢,只是单纯地想让你好好迎接下一场比赛,打赢了‘不败传奇’,你们俩就可以平平安安地离开这里了。”
“如果你输了,”徐大福又向着斑鸠走近了一步,“后果我想你是能够猜到的。”
“带走!”
说完,徐大福当先走出了贵宾室的门,他的两个保镖一左一右将小虫架出了门外,柏朗和另外十几个大汉则走在了最后,于是前一刻还人满为患的贵宾室里仅剩下斑鸠一个人了,孤零零的,看着有些可怜。
第127章 不败传奇
自己和小虫到底还是太年轻了。
尽管小虫的脑袋瓜子非常好使,遇到事情以后总能够进行比较全面的分析,并找出最好的解决办法,可惜她年纪太小,总是有些过于理想化,以至于没想到徐大福最后会采取直接撕破脸皮的方法,拿她当人质来逼着斑鸠去对战“不败传奇”。
这下好了,斑鸠跟小虫两个人还想着从徐大福身上找出地图的相关信息呢,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与虎谋皮哪里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他俩地图没弄到,小虫还给赔了进去。
坐在贵宾室沙发上的斑鸠怔怔地看着门口,虽然他知道徐大福不会真的伤害到小虫,但是这种被人拿枪顶着往前上的滋味并不怎么好受。
就在刚才,徐大福命令他那两个保镖把小虫带走的时候,斑鸠不是没想过上去跟他们拼命,——他这人就这样,遇到事情了非常容易情绪化,所以一路上基本上决策性的事情都有小虫做主,斑鸠跟着听吆喝就行。
小虫轻轻地冲着斑鸠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冲动,于是斑鸠便按下了性子,眼睁睁看着小虫被徐大福带走了。
自己究竟该如何是好。
没了小虫在身边的斑鸠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走路该迈哪条腿了,这么长时间他早就习惯了听小虫叨啵叨啵地唠叨个没完,此时骤然听不到那丫头的疯言疯语,斑鸠整个人都像是被掏空了一样。
现在的斑鸠才是真正的失魂落魄。
……
时间转眼来到了由“霹雳小子”挑战“不败传奇”的当天晚上,地下拳场内已经挤满了人,因此这场比赛不仅有横空出世的爆冷达人,——“霹雳小子”,还有盛名已久,却好长时间都没有露过面的“不败传奇”。
观众们等这一天已经等好久了。
人声鼎沸,别看还没到两边选手走上擂台的时间,翘首期盼的观众们已然把擂台四周给围了个水泄不通,早早地占据了二楼、三楼优势观战位置的观众则不禁感到庆幸,至少他们不用担心被人活活挤死了。
首先出场的是“霹雳小子”。
斑鸠阴沉着个脸走在由工作人员开辟出的道路上,他身后跟着五六个彪形大汉,表面上看都是空着手,实际上他们哪个人身上没揣着两三把手枪,为的就是防止斑鸠突然发疯。
“打赢了这场,徐大福会把小虫还给你的。”
在斑鸠的身边,柏朗拄着拐杖缓缓地走着,他边走边跟斑鸠说话,看他的神情,似乎有点愧疚的味道在里面。
这不是废话吗,前些天确确实实是斑鸠救了他一命,结果呢,柏朗情愿替徐大福那种不顾他死活的主子卖命,合着伙儿地来骗斑鸠这个救命恩人,他如果内心中还有一点点的羞耻心,都应该感到愧疚。
虽说斑鸠救他的目的也并不单纯,可终归是从“碎木机”的手底下救了他,柏朗的师父从没教过他“恩将仇报”这四个字。
但柏朗也有他的难处,在被雅各布打断了一条腿丢在荒漠里以后,凭着顽强意志走出荒漠的柏朗,便立志今后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他真的想要活着。
此前在徐大福的手下是无名小卒的他,靠着斑鸠,现在最起码能够指挥几个手下了,想来再努力努力,柏朗便有机会治好自己的断腿,到时就算自己不端徐大福这碗饭,也不怕会无所依靠地死在街头。
只是不管柏朗如何在心中为自己开脱,他还是会感到愧疚,深深的愧疚,挥之不去的那种。
斑鸠没有理会柏朗的“安慰之词”,他甚至连看都没再看柏朗一眼,因为之前斑鸠偶尔还会为柏朗的那条腿感到难过,毕竟这件事怎么说都跟自己有着直接的关系。
不过此时此刻,斑鸠恨不能上去一脚把柏朗的两条腿都给踹断,这才能稍稍平复他内心对柏朗的恨意。
……
两旁的观众在冲着斑鸠挥拳呐喊,他们大声叫着“霹雳小子”这四个字,斑鸠隐约觉得有人在看自己,他循着目光抬起了头,顿时看见了站在三楼向下俯视的徐大福。
还有徐大福身边的另一个中年男人。
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麻色的短发向右竖着,脸部轮廓很符合白种人特有的棱角,然而他略略向下低垂的眼角和嘴角令其看上去多了好几分忧郁,少了些许的坚毅。
他双手扶着栏杆,气势上比徐大福高出一大截。
“那个人就是废弃都市居民委员会的现任会长,大家都叫他总督。”
柏朗注意到了斑鸠的目光,他尝试着向斑鸠解释着对方的身份,可能这样会让他觉得好受一些吧。
斑鸠终于侧过脸看了柏朗一眼,却仍旧没有说话,他记得前两天来跟自己和小虫示警的娜塔莉亚同样是居民委员会的人,好像是什么安全小组的组长,这岂不是说,娜塔莉亚是总督的手下了?
也不知道这个总督会不会和娜塔莉亚一样好心,愿意帮助自己。
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想了一通,斑鸠没多会儿就走到了擂台边缘,看了看左右替自己呐喊助威的观众,斑鸠忽然没来由地一阵心烦。
这些人可真是群既冷血,又爱看热闹的王八蛋。
斑鸠翻身跳上了擂台,他知道自己要想救出小虫,今天晚上务必要战胜“不败传奇”,所以不管“不败传奇”是什么来路,又有着多么夸张的战绩,斑鸠都必须要打倒他。
“霹雳小子!”
“霹雳小子!”
“霹雳小子!”
看得出来,击杀了“碎木机”的那场比赛为斑鸠吸引了不少粉丝,曾经取得十三场连胜的“碎木机”倒在了一个不知名的新人手下,这条消息在废弃都市中已经不胫而走,许多人专门跑来看看,能够干掉“碎木机”那种怪物的人类到底长什么样。
“‘不败传奇’出来了!”
有人大喊了一声,随即众人的目光都移向了地下拳场的另外一边,就见个年纪在二十来岁的白人青年出现在了通道尽头,——他应该就是“不败传奇”了。
第128章 必死的觉悟
稀松平常的长相,稀松平常的身材,稀松平常的气场,——他整个人似乎都可以用“稀松平常”四个字来全面概括,可是在场的曾经观看过他比赛的观众们,这时候都已经沸腾了起来。
“‘不败传奇’!”
“‘不败传奇’!”
“‘不败传奇’!”
人们大声呼喊着他的名字,或者说是绰号,这动静比刚才叫“霹雳小子”时要响亮出太多了,毕竟新晋成为斑鸠粉丝的只是少数,废弃都市中的大部分人,都还记着为什么这个白人青年被称为“不败传奇”。
答案很简单,——因为他自从出现在这家地下拳场以来就一场未败。
即便是强如“碎木机”那样被认为是怪物的选手,在对战时也偶尔会碰到强有力的挑战者,间或出现一两场胶着的战局,这些都更增加了比赛的看点,令观众们也更加兴奋。
唯有“不败传奇”,他的每一次对决都像他这个人本身一样“稀松平常”,——轻轻松松地出场,再干净利落地解决对手。
成名以后的“不败传奇”已经很少出现在世人的面前了,他的经历已然变成了地下拳场的传说,流传于每一个来这里观看比赛、找乐子的人口中。
斯宾塞正是凭借“不败传奇”这枚强悍的棋子,逐步掌控了整个地下拳场的运营,毕竟他想要赢得的比赛,只需要派出“不败传奇”就可以摆平了。
作为斯宾塞的竞争对手,徐大福将“不败传奇”视为自己的眼中钉、肉中刺,每时每刻都想着除之而后快,所以他千方百计地招募来了“碎木机”,为的就是能够将“不败传奇”给击败。
没有了“不败传奇”,斯宾塞也就不能再压制徐大福,这不仅仅是区区一家地下拳场话语权的问题,更是他们两个人在废弃都市中双方势力的较量。
眼瞅着十三连胜的“碎木机”就要逼出斯宾塞手下最大的王牌,也就是传说中的“不败传奇”,结果一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毛头小子居然打败了“碎木机”,这是徐大福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的。
好在徐大福是个商人,他对“碎木机”也没有什么额外的感情,当听到柏朗这个手下说他可以将对方招揽到自己的手下时,徐大福当即表示了同意。
于是借着斑鸠这股风,柏朗从徐大福手底下一个无名小卒,一跃成为了一个小头目,掌管了一部分的人手。
可惜徐大福这个人太过于精明,以至于精明得都过了头,——斑鸠和小虫明明都已经表明了,说愿意为了地图的信息暂时给徐大福卖命,结果自作聪明的徐大福自导自演了一出出闹剧,逐渐将两个年轻人对他为数不多的信任给消耗光了。
实际上斑鸠跟小虫也没怎么信任过徐大福,只是他俩没想到徐大福这么容易就会选择撕破脸皮,用小虫来要挟斑鸠,让斑鸠去做他本就答应了徐大福的事情。
所以徐大福这个人到底是精明还是愚蠢呢,答案有点模糊,不过甭管之前怎么样,此时此刻,站在擂台上的斑鸠已经无路可退,他必须要击败斯宾塞手下的“不败传奇”,否则徐大福是不会把小虫还给自己的。
看着出现在擂台另外一边的“不败传奇”,斑鸠暗暗地捏紧了自己的两个拳头,——他倒不是害怕对方,而是纯粹的紧张。
……
白人青年缓步向着擂台这边走来,他的身旁还陪着一个衣着考究的白人老头,年纪在四五十岁上下,身旁围着一圈肱二头肌比普通人脑袋都大的铁塔壮汉,不用多说,这位一定就是徐大福的死对头,斯宾塞了。
斯宾塞停在了距离擂台十几步开外的地方,他对着“不败传奇”叮嘱了几句,随即领着手下转身向着楼上走去,——像他这种身份的人,哪里会跟市井小民一样待在拥挤不堪的一层观战,在位置最好的三层,永远有为他预留的位置。
真的跟“不败传奇”彼此对视的时候,斑鸠发现这是一个看起来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白人青年,只是对方的眉宇间透着一股难以消除的沧桑之感,和他的年纪不太相符。
这种感觉令斑鸠没来由地想了一个人,——娜塔莉亚,她精致清秀的容颜看着也像是二十多岁,却又具备着这个年龄段的姑娘所未有的成熟风韵。
斑鸠对女人不太了解,所以他也不是很确定自己的这种感觉是否真的准确。
“呼。”
淡淡吐出了一口浊气,斑鸠心说现在不是自己胡思乱想的时候,娜塔莉亚也好,“不败传奇”也罢,目前自己最主要的任务是救出小虫,而非探究他们的年龄问题。
……
裁判向双方选手询问是否准备完毕,在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之后,裁判便闪身躲到了擂台下面主持比赛,斑鸠静静地看着“不败传奇”,轻声说道:
“我叫斑鸠。”
正式动手前互报姓名是基本礼仪,斑鸠对这些别人看来可有可无的东西有着超乎常理的固执。
那天要不是“碎木机”表现得太过无礼,斑鸠也不是没想过跟他互报互报姓名,如果事先知道自己最后会一拳把对方的半个脑袋都打碎了,斑鸠一定会不管“碎木机”的态度而坚持这种基本礼仪,毕竟在斑鸠看来,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死在谁的手上,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情。
没错,对于这一场比赛,斑鸠已经做出了必死的觉悟,——不是他自己死,就是对面的“不败传奇”死,今晚他们两个人只能有一个活着走下擂台。
还别说,徐大福手段是卑劣了一点,效果还真不错,大概他要是早点明白斑鸠会为小虫拼命,估计早就会拿小虫来要挟他了。
当然了,要是徐大福能够稍稍了解斑鸠内心中在计划着怎样的报复行动,恐怕他在动手之前还真得要再好好掂量掂量。
“我没有名字。”
在斑鸠报出了自己的名字之后,“不败传奇”也开口说话了,看他的表情也不像是在戏弄自己,斑鸠不由得纳闷起来:
世界上怎么会有人连名字都没有?
第129章 一击
名字这种东西,应该是个人都会有的。
不管好听还是难听、常见还是少见,最起码总得有个名字吧,不然别人该怎么称呼你,“喂”、“那个谁”、“就是你”,换成哪个人都不愿意成天以这种形式出现在别人的口中吧。
比如斑鸠,他的名字就是既难听又少见,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从小就是以一个孤儿的身份被奴隶贩子们卖来卖去,后来幸运地被老鼠城的汉尼拔收养,成为了食人鼠的儿子,于是他就自己给自己取了个名字。
斑鸠。
老鼠城里都是些成天打打杀杀的糙汉子,他们哪里知道该怎么把小孩儿给带大,为了怕小时候的斑鸠寂寞,便不知道从哪逮了只毛都没长齐的雏鸟,权当是给斑鸠当玩具了。
渐渐地雏鸟长大了,斑鸠从别人那里知道这种鸟叫做“斑鸠”,不知道为什么,斑鸠就是很喜欢这种看上去傻傻呆呆的鸟,它们和鸽子长得很像,却又不是鸽子,看着“斑鸠”拍拍翅膀就能飞上天空的样子,小时候的斑鸠很是羡慕。
有一天“斑鸠”飞走了,再也没有回来,斑鸠为此伤心了很久,令当时小小的他心境有所改变,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斑鸠了解了老鼠城是如何统领周围城镇的,再加上正处青春期的他与汉尼拔的父子关系也陷入了危机当中,斑鸠忽然想起了曾经振翅飞走的“斑鸠”。
……
所以说来说去,名字对于一个人来说是相当重要的,普通人就算是养个宠物都会为其取个名字,连阿猫阿狗都不是无名氏,“不败传奇”又怎么可能没有名字。
因此斑鸠认为他不是没有名字,而是“不想提起自己的名字”,这可能很他的过去有关系,斑鸠没有怪异的窥伺癖,他并不想要深入地探究面前这个白人青年曾经的故事。
既然该做的基本礼仪都已经做足,斑鸠活动了一下左右两边肩膀,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瞬间进入狂怒状态,了解“先下手为强”之重要性的斑鸠一上来就是奔着拼命去的,他知道“不败传奇”有着近乎夸张的战绩,柏朗说他比“碎木机”要厉害多了,即便柏朗没有亲自跟“不败传奇”交过手,能够这么说,足见“不败传奇”在地下拳场观众们眼中的地位。
对待高手,斑鸠并不准备多做试探,因为任何的试探都意味着可能丧失的进攻机会,斑鸠没有必胜的把握,他不能奢侈地选择最为稳妥的对战方式,要想击败“不败传奇”,斑鸠自知需要冒点风险。
狂怒状态下斑鸠的身体素质已经提升到了惊人的程度,十几米距离对他来说仅仅是转瞬即至的小意思,眼瞅着和“不败传奇”之间仅隔着三两步的距离,斑鸠毫不犹豫地举起了自己的拳头,准备一拳将“不败传奇”给击飞出去。
如果是普通人的话,“不败传奇”已经败了。
然而他被称作“不败传奇”绝非毫无道理的,即将把拳头砸在他脸上的斑鸠蓦地精神一阵恍惚,再醒过神来时,“不败传奇”已经站到了擂台的另外一边,而斑鸠则四仰八叉地倒在地上。
怎么回事?
斑鸠没弄清楚刚刚那一瞬间发生了什么,在场的观众们却是看了个分明,——“霹雳小子”气势汹汹的挥舞着拳头向前狂奔,谁知跑着跑着就跟喝醉了一样,不仅是拳头软了下来,脚底下也跟踩了棉花套一样,踉跄了几步便“噗通”一声摔在了擂台之上。
然后,“不败传奇”便若无其事地走到了擂台另外一边,安安静静地看着在地上迷迷糊糊打着滚的“霹雳小子”。
尽管“不败传奇”在废弃都市中已经近乎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可是亲眼见过他比赛的人还是比较少的,毕竟成名后的他很少露面,剩下的人仅能通过别人的嘴巴来了解他的详细信息。
所以今晚才会有许多人慕名而来,就为了到现场看看“不败传奇”是怎么一个神奇法,——基本上每个人都在说着“不败传奇”战斗方式的奇特,今天总算有幸见识一下了。
“这、这是什么情况?”
“你们谁看到他是怎么出手的了?”
“不知道啊,‘不败传奇’好像什么都没做?”
“……”
观众们议论纷纷,显然百闻不如一见,谁能想到世界上真有仅凭一个眼神便击倒对手的人物。
地下拳场的观众们没见过,此刻躺在擂台上的斑鸠却见过,他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却觉得浑身的肌肉都酸麻无比,几乎不受自己大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