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记得他说她的昏迷可能会持续几天到几个星期。
我记得他说至少要再过三天,才有可能知道她大脑里面的情况。医生说他〃很乐观〃,但没法断言。接下来三四天之后,将会出现很多更严重的问题。
她可能会受到感染。
她的病情可能会转变成肺炎,可能会转变成血栓。
她的大脑可能会继续积水,那就得再进行一次手术。
我挂了电话,走进咖啡馆。杰里、苏珊·泰勒和我弟弟的女儿凯莉和罗莉正在里面喝咖啡。我记得在犹豫要不要把医生刚才提到的更严重的问题说出来。看到他们的脸时,我明白了,我没有理由不说出来:在我来到洛杉矶之前,他们四个人就已经在医院了。他们四个人早就听说了这些更严重的问题了。
十二月和一月间,金塔娜在贝斯·以色列北院的重症监护中心呆了二十四个日夜,当时我在床边的桌子上摆了一本简装的《重症监护:一个医生的手记》。这本书的作者是约翰·穆雷,他在1966至1989年间出任旧金山加州大学医学院肺病和重症监护分部的主任。《重症监护》逐日记录了穆雷医生在旧金山综合医院一段为期四周的日子。他当时是该院的主诊医生,所有的病人、驻院医生、见习医生和医学院学生都在他的管辖之下。我一遍又一遍地看这本书。那段时间我每天和贝斯·以色列北院的医生打交道,从书中学到的知识对我很有帮助。例如,我得知通常很难准确地判断什么时候可以进行拔管,也就是把病人的呼吸管拔掉。我得知拔管判断困难通常是因为重症监护中常见的水肿。我得知这种水肿通常不是潜在的疾病引发的,而是静脉输液过量的结果。静脉输液过量的根源是无法区分正常的水合状态和过度水合状态,这是一种诊断上的失误。我得知很多年轻的住院医生在拔管这个问题上,也会犯同一种诊断错误:因为后果是不确定的,他们倾向于过了插管所必须的时间才施行这项手术。
我学到了这些知识。它们派上了用场:不时试探着问几个问题,或者清楚地表达我的愿望。我曾经〃怀疑〃她是不是〃积水〃了。(当然了,我并不知道,我只是看到她的样子。)我搜肠刮肚地使用〃积水〃这个词。说出〃水肿〃时,我注意到医生脸色一沉。我还〃怀疑〃她如果积水不是这么严重的话,呼吸会不会更顺畅一点。(当然了,我不是医生,但从逻辑上来讲似乎是这样的。)我还〃怀疑〃如果她之前服用过利尿剂,是不是就不能拔管。(当然了,这是一种家居疗法,但如果我觉得自己像她这样,那么我会服用速尿灵。)有《重症监护》当指南,和医生的交谈显得直接而切中肯綮。我能够得知自己是否帮得上忙。每当医生把我前一天对他提出的建议应用到治疗中,我就知道我帮上了忙。
这次不一样。我在贝斯·以色列北院能够为水肿出谋划策,我觉得其中很荒谬的一点是水肿不是脑外科手术。这次是。当UCLA的医生对我说〃顶叶〃或者〃颞叶〃时,我不知道他们说的是大脑的哪个部位,更不用说知道它们指的是什么了。我想我能理解〃右额叶〃。我去了UCLA医学中心的书店。我买了一本书,封面称该书〃概述了神经解剖学及其功能与临床应用〃,是一本〃优秀的美国医学执照考试参考读物〃。这本书的作者是医学博士斯蒂芬·瓦克斯曼,纽黑文的耶鲁大学神经学系主任,书名叫《临床神经解剖学》。我如愿以偿地翻阅到一些附录,例如〃附录A:神经系统检查〃,可是当开始阅读书上的内容时,我想起的只有一次旅行的经历。那是在印度尼西亚,我没办法搞清印度尼西亚语的语法,看不懂这种使用在路牌、招牌和广告牌上的官方语言,结果迷了路。我曾经请教过美国大使馆的人,问他如何区分动词和名词。他说在印度尼西亚语中,同一个词既可以是动词,也可以是名词。这次看《临床神经解剖学》,我似乎又搞不清它的语法了。我把它放在比弗利·威尔郡酒店的客房中,放在床边的桌子上,接下来五个星期,它将会一直呆在那儿。
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如果《纽约时报》还没有送到,我还不能靠玩它的填字游戏来暂时忘记痛苦,我就会继续看《临床神经解剖学》,但我连〃附录A:神经系统检查〃都看不太懂。起初我看的都是一些浅显的指示(问病人总统的名字,让病人从100每隔7个数字数到0),但过了几天之后,我的注意力好像集中在一段神秘的内容上。那段内容是用来测试记忆力和理解力的,附录A称之为〃镀金男孩的故事〃。瓦克斯曼博士建议将这个故事说给病人听,然后请他们用自己的话复述一遍,并解释故事的意义。〃三百年前,一个教皇举办了加冕仪式,有一个小男孩被选中扮演其中一个天使。〃
这是〃镀金男孩的故事〃的开头。
虽然刚从昏迷中苏醒过来的病人可能会难以记清故事的细节(三百年前?扮演其中一个天使?),但这个故事到这里还是讲得很清楚。
下面是这样的:〃所以他的外表必须越华丽越好,从头到脚被包了一层金箔。小男孩生病了,为了他的康复,医生使尽一切办法,但没有揭掉致命的金箔,他没过几个小时就死了。〃
〃镀金男孩的故事〃的〃意义〃是什么呢?它想说明〃教皇〃是靠不住的吗?它想说明当权者普遍是靠不住的吗?它想说明医学是靠不住的吗?(请注意〃为了他的康复,医生使尽一切办法〃。)病人浑身不能动弹,住进这所以教学为主的医院的神经科重症监护中心,将这个故事讲给她听有什么意义呢?能得到什么教训呢?他们认为它仅是一个故事而已所以告诉病人不会有什么后果吗?看来他们迟早会在某个早晨,全然不顾病人有什么感受,说出那个深奥的〃镀金男孩的故事〃。这就是整个摆在我面前的局面。我回到UCLA医学中心的书店,想再找一些相关资料,但我翻阅了几本教科书,它们都没有提到镀金男孩的故事。我从纽约向西飞来时,身上只穿着深冬的衣服,所以我在这个书店买了几套蓝色的棉布医生服装。我当时凄然孤寂至极,竟然没有想到,身为一个病人的母亲,穿着蓝色的棉布医生服装在医院出现,会被人当作是一种不得体的举动,会惹来别人的侧目。
译后记
琼·狄迪恩(Joan Didion)是美国当代著名小说家和杂文家,她1934年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萨克拉门托,郡望为法国的阿尔萨斯…洛林地区,祖上先迁居美国东部,随后又到美国西部拓荒。她父亲的曾祖父是第一批到达加利福尼亚州的拓荒者,传到她已经是第五代了。她的父亲弗兰克·瑞斯·狄迪恩是一名军官,二战期间在部队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童年时代,狄迪恩曾随着父亲到科罗拉多州和密歇根州的军事基地生活。他们一家在20世纪40年代初期回到了萨克拉门托定居,琼·狄迪恩在这里度过了她的童年和青少年时期,并且直到1956年大学毕业才离开加利福尼亚州。
童年的生活对琼·狄迪恩的个性和成年后的人生道路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狄迪恩一家信仰圣公会,父亲是军官,母亲在银行工作,两人都非常开明。〃在我们家的人看来,人生的最高境界就是既不受人打扰,也不打扰他人。〃〃The
Art of Fiction: Joan Didion〃, Paris Review, No。71, 1978,
p。17。在这样一个家庭,她养成了独立自主的性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这种独立的性格使她走上了写作的道路。她在一次接受采访时提到,她小时候开始写一些故事,但她憧憬的不是当作家,而是成为演员。后来她发现演员和作家之间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区别:作家能够计划自己将要做的事,演员却不行,演员只能等待别人来跟他说要做什么事情。她认为这是一种奇怪的生活方式。
20世纪40年代末期,年将及笄的琼·狄迪恩入读萨克拉门托的麦克拉奇高级中学。念中学期间,为了练习打字,她曾用打字机一字一句地将海明威的几部作品打了出来,并从中揣摩写作技巧。
1952年,狄迪恩入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英文系。美国著名作家和文学评论家马克·肖勒当时正在该系任教,他虽然没有亲手为狄迪恩修改过文章,但却令她明白了写作的本质和目的〃The Art of Fiction: Joan Didion〃, Paris Review, No。71, 1978,p。3。。四年的大学生涯,让狄迪恩系统地学习了西方文学和语言学的知识,但更重要的,是让她养成自己的写作观念。1976年,狄迪恩在《纽约时报》杂志发表了一篇2600多个单词的短文,在这篇旨在阐明她的写作理念的文章中,她回顾了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学习生涯:
在伯克利念本科时,青春年少的我绝望而不懈地试图给自己购买能够进入这个观念世界的通行证,试图将自己的头脑锻造得能够应付抽象的观念。
简要地说,我试图思考。我失败了。我的注意力总是不可避免地回到具体的、可触摸的事物,回到当时我认识的每个人都认为肤浅的外在世界。每当我试图思考黑格尔的辩证法,我总会发现自己心不在焉,只是看着窗外鲜花盛开的梨树,看着那梨花如何飘落在我的地板上。每当我试图阅读语言学理论,我总会想到山上的质子加速器发出的光芒。我说我想到质子加速器的光芒时,如果你们只以抽象的观念思考,你们可能会马上怀疑我把质子加速器当成一个政治符号,以为我凭借这个词来扼要地指称军事…工业的复杂关系以及它在这个大学校园扮演的角色,但你们如果真的这么想,那就错了。我只是在寻思质子加速器会不会发光,发出的光芒是什么样子。我在想着的是一个物理事实。〃Why I Write〃, New York Times Magazine, December 5, 1976。
这两段话是我们理解狄迪恩所有的作品,包括我们接下来要分析的这本《充满奇想的一年》(The Year of Magical Thinking)的关键。这并非意味着狄迪恩真的缺乏理解抽象概念的能力,恰恰相反,从伯克莱毕业的那年夏天,她撰写了一篇长达万余字的论文,探讨了弥尔顿的《失乐园》的核心问题:在这部作品中,宇宙的中心究竟是太阳还是地球。独立自主的性格使得狄迪恩不屑于以现成的抽象观念来理解生活。对她来说,纯粹的抽象观念和纯粹的客体一样没有意义,有意义的精神活动只能是个人对外在世界的直接反应。换言之,作家只能而且应该写以自己为中心的外在世界。正因为如此,她才会在上述这篇《我为什么写作》的文章中把写作称为一种侵犯性的、甚至是充满敌意的行动,原因在于,写作的本质就是将自己看待问题的方式、自己的观念以及自己的愿望强加于读者,就是改变读者的思维,迫使读者以自己的方式看待外在世界。这篇文章现在已经和乔治·奥维尔的同名文章一样,成为英语文学的经典之作。虽然文章是在狄迪恩毕业之后20年才写的,却反映了作者当时难能可贵的独立思考精神。实际上,正是这种独立思考的精神和良好的知识素养,给狄迪恩带来了人生的一大契机。
1955年夏天,在伯克莱加州大学念大三的狄迪恩到位于纽约的《时尚淑女》Mademoiselle,美国时尚杂志,和《时尚》(Vogue)同为康德·纳斯特出版社旗下刊物,于2001年11月停刊。杂志编辑部当实习编辑(值得一提的是,在狄迪恩之前两年,红颜薄命的天才诗人和作家西尔维娅·普拉斯也曾在《时尚淑女》实习,并把她的经历写进了轰动一时的小说《钟型罩》中)。1956年,毕业前夕的她参加一次由《时尚》杂志主办的征文比赛并获奖,从而得到该杂志的垂青:向她提供一个宣传文案的职位。
1956年,从伯克莱毕业之后,年方22岁的琼·狄迪恩毅然决定孤身一人到离家2000余英里的纽约工作,很难说这种选择及其所需的勇气不是独立自主的性格使然。20世纪50年代的萨克拉门托依然是一个封闭的美国西部河边小城,而纽约早在19世纪末期就已经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大都会之一,这两种生活环境的巨大反差给琼·狄迪恩带来了何种心理影响,《世界人物传记》中的〃琼·狄迪恩〃条做了一番描述:〃身为土生土长的加利福尼亚人,狄迪恩和那些东部出版机构眼中的野心家一样,也备受地区差异带来的心理不安所折磨。跋涉的西进路途曾让她的祖先饱尝风霜雨露之苦,而如今,这段重返东部之旅也考验着她固执西部视角的文学忍耐力和成就。〃Encyclopedia of World Biography Supplement, Vol。 20。 Gale Group, 2000。
琼·狄迪恩的祖先曾远赴西部,筚路蓝缕地开创新生活;和他们一样,她也经受住〃考验〃,从低微的宣传文案慢慢升迁,到1963年辞职时,她已经被擢升为该杂志的专题编辑。在她的编辑生涯中,琼·狄迪恩学会了如何让文笔更加简练,更加直接,开始给《时尚淑女》、《国家评论》等杂志撰写书评和影评。到纽约的第三年,也就是1958年,狄迪恩遇到了约翰·格里高利·邓恩。
约翰·格里高利·邓恩出身于美国东部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市,服过两年兵役,当时刚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在纽约的《时代》杂志当编辑。同是名校出身、同样从事编辑工作、同样在文坛崭露头角的他们经过几年的交往之后,于1964年1月30日成婚。
在结婚之前几年,狄迪恩已经开始着手创作第一部小说。她白天在《时尚》杂志上班,晚上则在家中构思;断断续续写了好几年之后,她终于完成了前面150页的初稿。她把稿件投出去,接连遭到十二家出版社的拒绝。到了第十三家出版社,伊凡·奥伯伦斯基出版公司接受了,支付给她数千美元的预付金,当时已经是1963年,狄迪恩到纽约的第八年。得知小说被接受之后,狄迪恩辞去了《时尚》的工作,花了两个月把小说的下半部分写出来,小说于同年出版,名为《奔涌吧,河流》(Run River)。
小说以作者的出生地萨克拉门托为背景,讲述了女主角丽莉·奈特·麦克勒兰的不幸婚姻。奈特和麦克勒兰是萨克拉门托河谷地区的两个望族,丽莉·奈特和艾维莱特·麦克勒兰是这两个望族的后代。十七岁的丽莉并不知道自己是否想和艾维莱特结婚,却在懵懂之间随后者私奔。不久之后,他们生了两个孩子。二战期间,艾维莱特应征入伍,离家而去;丽莉则和乔伊发生了婚外恋,怀上了乔伊的孩子。艾维莱特回家之后,说服丽莉堕胎,但他们的婚姻从此有了裂痕,丽莉在乔伊人间蒸发之后,又有了另外一个恋人:莱德·钱宁。艾维莱特最终忍无可忍,开枪打死了钱宁,自知难逃法网,举枪自杀。
这本初试啼声之作起初并没有得到广泛的关注,外界评论也并不看好。不过,这本小说确实是狄迪恩个人写作理念的实践,书中到处充满着她对生活的看法。当艾维莱特枪杀莱德·钱宁之后,丽莉哀求艾维莱特一起向警察说谎,搪塞罪责。艾维莱特拒绝了她的请求,这时狄迪恩以不无悲哀的语调写道:〃也许,对任何人来说,为别人所做的事情中,最困难然而也是最重要的,是不去打扰他。也许这才是无私的奉献,才是爱的行动。〃
狄迪恩本人对《奔涌吧,河流》的评价并不高。1978年,她在接受《巴黎评论》采访时坦承自己创作这本小说的时候写作技巧还很幼稚,书中充满了太多的乡愁:〃促使我创作这本书的冲动是乡愁……每一条街道都被提到了,你可以凭借那段描写绘出一幅檀香山地图。这些描写没有任何叙事上的意义。它们只是记忆而已。挥之不去的记忆。我能看出那种冲动。〃〃The
Art of Fiction: Joan Didion〃, Paris Review, No。71, 1978, p。10。
也许正是这种挥之不去的乡愁,促使琼·狄迪恩和约翰·格里高利·邓恩在1964年回到加利福尼亚州定居。结婚之后,邓恩又在《时代》杂志上了两个月的班,然后申请停薪留职六个月,和狄迪恩到了洛杉矶。到了洛杉矶之后,他们决定迁居加利福尼亚州的葡萄牙湾,当起了自由职业者。刚开始时,两人除了撰写一些书评、影评之外,主要的经济收入来自他们在《星期六晚间邮报》The Saturday Evening Post,周刊,创办于1821年,1969年停刊。所开专栏的稿费,第一年的收入只有微薄的7000美元。《充满奇想的一年》中狄迪恩提到有一段他们连给代客泊车的门童小费的钱都没有,指的就是这一段日子。
然而正是从这一年开始,她撰写的杂文慢慢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