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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 [美]马克.吐温 著-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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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一个游手好闲之徒在叫:“哇、哇,过去,咬完它,小虎。”老母猪便一边发出可怕的尖叫声,一边逃走,因为它左右两旁都有两三只狗咬着它的耳朵打秋千。这时还可见到那些懒汉一个个站起来,傻乐得哈哈大笑,一直看到不见猎的踪影才算完事。那模样仿佛在说,亏得有了这场热闹,然后他们又恢复了原状,直到下一次又有狗打架的事,便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事情,能象一场狗打架那样能叫他们精神陡然刺激起来,叫他们全身欢快起来——除非是在一条野狗身上浇些煤油,点上一把火,或是把一只白铁锅拴在狗尾巴上,眼看着这条狗疯狂地奔跑,到死为止。在河边,有些房屋往外伸到了河面上,歪歪斜斜的,快塌到河里了。住人家的都已经搬了出来。沿河有些房子的角落,下边的土已经塌了,房子还悬在那里,住人家的却没有迁出,这是多么危险。因为有时候会有一大段土,有一所房子那样大,突然塌了下来。有时候,整个一片共有四分之三英里那么深,会一天天往下塌,到一个夏天,便整个儿塌到水里去了。象这样一个镇子,因为大河在不停地啃掉它,得经常向后缩、缩、缩。
  每天越是尽中午,街上大篷车啦,马啦,就越挤,越是不断地涌来。一家人常得从乡下带着午饭来,就在大篷车里吃,威士忌也喝得不少。我见到过几回打架的事。后来有人叫起来了:“老博格斯来啦。——是从乡下来,照老规矩,每个月来小醉一次——他来啦,伙计们。”
  那些二流子一个个兴致勃勃,——我看他们习惯了拿博格斯开心。其中一个人说:“不知道这一回他要弄死谁,要是能把二十年来他说要收拾的人都收拾了,那他现今早就大大出名了。”
  另一个人说,“但愿老博格斯也能来吓唬吓唬我,那我就会知道,我一千年也死不了。”
  博格斯骑着马飞驰而来,一边大喊大叫,仿佛印第安人的架势,他吼道:“快闪开,我是来打仗的,棺材的价钱要看涨啦。”
  他喝醉了,在马鞍上摇摇荡荡的。已经五十开外的人了,一脸通红。大家朝他吼叫,笑他,对他说些下流话,他也以同样的话回敬人家。他还说,他要按计划收拾他们,一个个要他们的命,只是现在还没有时间,因为他到镇上来,是来杀死歇朋上校这个老家伙的,并且他的信条是:“先吃肉,吃完了再来几勺果子汤。”
  他看到了我,他一边骑着马向前走,一边说:“你从哪儿来的啊,孩子?你想找死么?”
  说着就骑着马朝前去了。我吓得丢了魂似的。可有一个人说:“他是说得玩玩的,他喝醉了,便是这么个胡闹一番。他可是阿肯色州最和气的老傻瓜了——从未伤害过人,不论是喝醉的时候,还是清醒的时候。”
  博格斯骑着马来到镇上最大的一家铺子的前面。他低垂下脑袋,好从篷布帘子底下往里张望。他大叫:“歇朋,有种的站出来!站出来,会一会你骗过钱的人。我就是要找你这条恶狗算帐,老子要找的就是你,就是要你的命!”
  接着,他又骂下去,凡是他想得起来的骂人字眼,他全用上了。这时满街都是人,一边听,一边调笑。他就这样骂下去。过了一会儿,一个神气高傲、五十五岁左右的男子——他还是全镇衣着最讲究的人——从铺里走了出来,大伙儿从两旁频频后退,给他让道。他神态镇定自若,有板有眼地说起话来——他说:“这一套让我烦死了,不过,我还能忍到下午一点钟。好好注意啊,到一点钟,——决不延长。在这个时间以后,要是你再开口骂我,哪怕只一回,不管你飞到天涯海角,我一定会找你算账的。”
  说过,他一转身,就走了进去。围观的大伙儿仿佛都清醒了,没有人动一动,笑声也猛停了下来。博格斯骑着马走了,沿了大街,一路之上,不断高声用各种脏话,喷在歇朋头上。过不多久,他又转了回来,在铺子前面停下,还是不住地骂。有些人围在他四周,企图劝他就此收场,可他就是不听,这些人对他说,离一点钟只有二十分钟了,因此他务必回家去——而且马上得走。不过,说也无用,他使足了全身的力气骂个不停,还把自己的帽子扔到了泥池里,然后骑着马,在他那顶帽子上踩过去。一会儿,他走开了,沿着大街,又一路咒骂起来,只见他一头白发,随风飘扬,凡是有机会跟他说话的,都好言相劝,劝他跳下马来,这样好让他们把他关在屋里,使他清醒。可是,这一切都无济于事——他会又一次在街上飞奔,再一次大骂歇朋。过了一会儿,有人说:“去把他的女儿找来!——快,快去找他的女儿。他有的时候还能听她的。要是别的人统统不行,只有她能行。”
  因此便有人奔去找了。我在街上走了一会儿,然后停下来。在五分钟到十分钟之内,博格斯又回来了——不过倒不是骑着马回来的。他光着脑袋,朝着我歪歪倒倒走过街,两边有他的朋友搀扶着,劝着他。这时候,他一声不响,神色不安,并没有赖着不走。倒是自个儿也有点儿快走的样子。有人喊了一声:“博格斯!”
  我朝那边张望,一看正是歇朋上校。右手举起了一支手枪,他稳稳地站在大街中央,枪口朝外——并非瞄准着什么人,不过是枪筒对着天空向前伸着。就在这瞬间,只见一位年轻姑娘正在奔过来,边上有两个男子。博格斯和搀他的人回身,看看是谁在叫他。他们一看到手枪,搀他的人便往边上走去。只见枪筒慢慢地往下放,放平了——两个枪筒都上了板机。博格斯举起双手说,“天啊,别开枪!”砰!枪声响了,他脚步踉踉跄跄往后倒,两手在空中乱抓——砰!又一枪响了,他摊开双手,扑通一声,仰面朝天,倒在了地上。那位年轻姑娘尖声大叫,猛冲过来,扑在她父亲身上,一边哭泣,一边倾诉,“哦,他杀了他,他杀了他!”围观的群众紧围着他们推推搡搡,伸长了脖子,想看个究竟。已经在里边的人使劲推开他们,叫道,“往后退,往后退!让他喘口气!
  让他喘口气!“
  歇朋上校呢,把手枪往地上一扔,一转身走了出去。大伙儿把博格斯抬到了一家小杂货店,四周围的群众还象原来那样围得水泄不通,全镇的人都来了。我急忙冲上前去,在窗下占了个离他近能看得清的好位置。他们把他平放在地板上,拿一本大开本的《圣经》放在他的头下,并且还拿了另一本《圣经》,把它打开,放在他的胸上——他们先打开他的衬衫。我看到两颗子弹中有一颗打中了他的胸膛。他长长地喘着粗气。他吸气时,《圣经》随着胸膛向上升,呼气时,《圣经》往下坠——这样十几次之后,他就躺着不动了,他死了。大伙儿把他女儿从他身上拉开。女儿一边尖声叫唤,一边哭泣,他们把她拉走了。她不过十五六岁,长得又甜,又文静,不过脸色很苍白,一脸惊慌、惧怕的样子。啊,没过多久,全镇的人都赶来了,大伙儿推搡着,扭着身子往前边挤,想挤到窗下,看个究竟。已经占了好位置的人毫不相让,后边的人便不停地说,“喂,好啦,你们各位也算看得够了么,你们老占着好地方,不给别人一个机会,那就不仁义、不公道了嘛。别的人跟你们一样有那个权利嘛。”
  前边的人就跟着还嘴,我就溜了出来,生怕闹出麻烦来。凡是看到了怎样开枪的人,一个个都在跟别的人讲述当初事情的经过。在这样的人四周,就各个围着一批人,伸着脑袋,认真听着。一个瘦高个子长头发的,一顶白毛皮烟筒帽子推向脑门后面,正用一根弯柄手杖在地上画出博格斯站在哪个位置上,歇朋又站在哪个位置上。大伙儿就跟着他从这一处转到另一处,看着他的比比划划,一边点点头,意指他们明白了,还稍微弯下了身子,手撑着大腿,看着他用手杖在地上标出有关的位置。接着,他在歇朋站的位置上,挺起了自己的身子,瞪起眼睛,把帽檐拉到齐眼的地方,叫喊一声“博格斯!”然后把手杖举了起来,再慢慢放平;接着喊一声“砰!”踉踉跄跄往后退,又喊一声“砰!”仰面朝天倒在地上。凡是目睹过了的人都说,他表演得十分圆满,当初全部经过,就正是这个样子。接着便有十来个人拿出酒瓶来,款待了他一番。又过了一会儿,就有人说,歇朋这个家伙,该用私刑杀了他。没有多久,每个人都在这么说了。他们也就出走了。他们大声吼叫着,发了疯地走着,还把路上见到的晾衣服的绳子扯了下来,好用来搞掉歇朋。

  第二十二章
  他们涌上大街,朝歇朋家奔去,一路上狂吼乱叫、气势汹汹,如同印第安人一般。无论什么东西都得闪开,要不就给踩得稀巴烂,这情景可真吓人。暴徒的出现吓得孩子们像小鸟一样飞散,尖声喊叫,有的拼命躲开压过来的人群。沿街一家家窗口,挤着妇女们的脑瓜子。每一棵树上都有黑人小孩扒在上面,还有好多黑人男男女女从栅栏里往外看。每次只要这群暴徒聚拢来,他们便仓惶逃跑,退到老远老远的去处。许多妇女和女孩子急得直哭,她们几乎快要吓死了。暴徒们涌到了歇朋家栅栏前,挤挤嚷嚷,密密层层,吵得你连自言自语的声音都听不明白。这是个十几英尺见方的小院子。有人喊道,“把栅栏推倒!把栅栏推倒!”紧跟着是一阵又砸又打,又捣毁,栅栏也就躺了下来。暴徒队伍的前排排山倒海般涌向前方。正是在这个时刻,歇朋从里边走了出来,在小门廊前一站,手中拿着一枝双筒大枪,态度十分镇静,从容不迫,一句话也不说。原来那一片吼叫声停了下来,那海浪般的队伍往后退缩着。歇朋一言不发——一直那么站着,俯视着下边。那一片沉默,叫人提心吊胆,毛骨悚然。歇朋朝群众的队伍缓缓地扫了一眼,眼神所到之处,人群试图把它瞪回去,可是怎么也不成。他们把眼睛向下垂着,显出一派鬼头鬼脑的神气。紧接着,歇朋发出了一阵怪笑,那笑声叫你听了不寒而栗,仿佛象你正吞下掺着沙子的面包。然后他发话了,说得慢慢腾腾,极尽苛刻。“你们竟然还想到了要把什么人处以私刑!这真够有趣了。居然想到你们还胆敢给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处以私刑!难道就因为你们敢于给一些不幸的无人顾怜的投奔到此而被赶出家门的妇女涂上沥青,粘上鸡毛,你们便自以为有那个胆量,胆敢在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的头上动手动脚?哈,只要是白天,只要你们不是躲在人家的身背后——在成千上万你们这一号的无赖手里,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包准会太太平平、安然无事的。“难道我真的不认识你们?我对你们可认识得再透不过了。我生在南方,长在南方,我又在北方生活过。所以,各处各地,常人是怎么回事,我全一清二楚。常人嘛,就是个胆小鬼。在北方,他听任人家随意在他身上踏过去,然后转回家门,期盼上帝让自己卑微的精神能忍受这一切。在南方呢,孤身一人,全凭他自己的本领,能在大白天,喝令装满了人的公共马车停下来,他就把他们全都劫了。你们的报纸夸你们是勇敢的人民,在这么夸奖之下,你们就以为自己确实比哪一国的人都勇敢了——可事实上你们只是同样的货色,绝非什么更加勇敢。你们的陪审团的审判员们为什么不敢绞死杀人凶手呢?还不是因为他们惧怕,生怕人家的朋友会在背后、会趁着天黑之后面朝他们开枪——事实上,他们就是会这么做的。”所以他们总是投票判处犯人无罪释放。所以一个男子汉就只会在黑夜里行事,但是上百个带着面具的懦夫,便跟着前去把那个流氓处以私刑。你们到我家来的错误,是你们没有叫一个男子汉大丈夫陪着你们一同前来。这是一项错误。那么另一项错误,是你们没有在黑夜里来,也没有戴上你们的假面具。你们只是带来小半个男子汉大丈夫——就是那边的勃克。哈克纳斯——要不是他把你们发动了起来,你们早就逃奔得气喘吁吁。“你们原本并不想来的吗。常人吗,总不喜欢惹麻烦,冒危险。你们可不愿意惹麻烦、冒危险。不过只要有半个男子汉大丈夫——象那边的勃克。哈克纳斯那样一个人——高喊一声‘快给他处死刑,给他处死刑’,你们就不敢往后退啦——深怕因此给逮住,露出了自己的本相——胆小鬼——因此你们也就吼出了一声,拖在了那半个男子汉大丈夫的屁股后,到这儿来瞎折腾,赌神罚咒说要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来。天底下最最可怜的是一群暴徒——一个军队更是如此——一群暴徒。他们并非靠了他们与生俱来的勇敢去打仗的,而是靠了他们从别的男子汉大丈夫和上级军官那里借来的勇敢打的仗。不过吗,一群暴徒,没有任何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在他们的前面,那是连可怜都说不上的。现在你们该做的事吗,就是夹起尾巴,逃回家去,并且往一个洞里钻进去。如果真要是动用私刑的话,那也得在黑夜里干,这是南方的规矩吗。并且他们来的时候,还得戴上面具,还得带上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现在你们滚吧——把你们那半个男子汉大丈夫给带走”——他一边这么说,一边把他的枪往上一举,往左胳膊上一架,便扳上了枪机。暴徒们突然之间向后退,纷纷作鸟兽散,像是过街老鼠,那个勃克。哈克纳斯也跟在他们后面逃,那样子,真是好狼狈的。我本来可以留下来的,只要我高兴,可是我不愿留下。我去了马戏团那边。我在场子后边瞎转了一会儿,等着警卫走过去了,然后钻进篷帐下面。我身边还有十多块大洋的金币,还有其它的钱,不过我寻思着最好还是把这钱省下来才是。因为说不定哪一天会用得着的,既然如此这般远离了家,又人地生疏,便必须留一点心眼吗。如果没有其他的办法,在马戏团上面花点儿钱,这我并不反对,不过也不必为了这一些,把钱浪费光啊。那可是货真价实技艺精湛的马戏团。那个场面真是最美妙不过了。只见他们全体骑着马进场,两个一对,一位男士,一位女士,一左一右,男的只穿短裤和衬衫,脚上不穿鞋子,双手叉在大腿上,那神气潇洒大方、风流倜傥,——一共至少有二十来个男的——女士呢,一个个脸色很好看,长得很娇美,看起来仿佛是一群地地道道的皇后,身上穿的服饰价值好几百万元以上,金钢钻一闪一闪发着亮光,这真是叫人为之倾倒的场面,让人见了便顿生怜爱之心,怜惜之情,可是我生平没有见到过的。然后他们一个个挺直身子,在马上站立了起来,围着那个圆圈兜圈子,那么灵活,那么微波荡漾般地起起伏伏,又十分典雅。男子显得又高又挺又机巧,他们的脑袋在篷帐顶下飘逸地浮动。那些女士,一个个穿着玫瑰花瓣似的衣裳,遮住了她们的玉腿,正轻盈地、金光闪闪地飘动,看上去象一把一把最招人的太阳伞。然后他们越走越快,一个个跳起舞来,先是一条腿翘在半空中,随后翘起另一条腿,马就越跑越往一边斜,领班的围着中央的柱子一圈圈地来回转动,一边挥起鞭子啪啪作响,一边吼叫着,那个小丑便跟在他后面,说些逗笑的话。然后,所有的骑手脱开了缰绳,女的一个个把手臂贴在臀部上,男的一个个双臂叉在胸前。这时候,只见马斜着身子,弓起脊背,多么美妙!最后,他们一个个纵身跳下马来,跨进那个圈子里,非常美妙地向全场一鞠躬,后来蹦蹦跳跳地退场。这时场地掌声如同雷鸣般响,简直象发了狂似的。马戏团的表演,从开头到结束,全都惊心动魄,那小丑从中的插科打诨,几乎叫人笑死。领班每说一句,一眨眼间,他就能回敬他一些好笑透顶的话。他怎么能想得出那么多的笑话,又能说得那么惊天动地,那么恰到好处,真叫我搞不明白,哈,如果那人是我,花费一年时间,我也想不出来啊。过了一会儿,一个酒鬼要闯进场子里去——说自己要骑马,还说自己能骑得跟别人一样高明。人家就跟他争辩起来,不想让他进去。他偏偏拗着来,整个儿的演出便停了下来。大家伙儿就对他起哄,开他的玩笑,这下子可把他惹火了,惹得他乱蹦乱骂。这么一来,大家伙儿也恼了,便都从长凳上站起来,朝场上涌过去,一边喊“给我往死揍,然后从窗口扔出去摔死他!”有一两个女的尖叫了起来。这时,领班演说了几句,说他希望不要捅出乱子来。还说只要这个男子保证不闹出乱子,他就可以骑马,只要他断定自己能骑在马上坐得稳稳当当。这样,在场的一个个都高兴极了,说这样也行。那个人便骑上了马,他一骑上马背,马便乱蹦乱跳,一边绕着圈儿撩蹶子,马戏班的两个人用力拽住马鞍子,想扶住他。那个酒鬼呢,使劲抓住了马脖子。马每跳一回,他的脚后跟便被抛向空中一回。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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