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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译注-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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蟊卮蟆M颍玻晃海11),大名也。以是始赏,天开之矣。天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今命之大,以从盈数,其必有众。”初,毕万卜仕于晋国,遇《屯》之《比》(12)。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人,吉孰大焉。其后必蕃昌(13)。”

①骊戎:部族名,西戎别居在骊山的一支。 ②弟:古代也称妹为弟。 ③说(shuì,税):劝说。 ④晋国以此知太子不立也:据《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载:“骊姬嬖,欲立其子,赂处嬖梁五与东关嬖五,使言于公曰:‘曲沃,君之宗也;蒲与二屈,君之疆也;不可以无主。宗邑无主,则民不威;疆场无主,则启戎心;戎之生心,民慢其政,国之患也。若使太子主曲沃,而重耳、夷吾主蒲与屈,则可以威民而惧戎,且旌君伐。’使俱曰:‘狄之广莫,于晋为都。晋之启土,不亦宜乎!’晋侯说之。”由此可见,太子申生、重耳、夷吾被赶出京城,皆骊姬所为也。此事标志骊姬开始专权,晋国内乱为不可避免也。 ⑤戎:戎车。 ⑥右:马车上防备车子倾倒或受阻的力士,位置在驾车者之右。 ⑦都城:邑有先君之主曰都。 ⑧极:言其禄位到了极点。 ⑨吴太伯:吴太伯为周太王之子,王季历之史,季历贤,又有圣子昌。当吴太伯知周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于是便与其弟仲雍奔荆蛮,以避季历。季历果立,是为王季,而昌为文王。孔子曾高度评价太伯“可谓至德矣”。详见《吴太伯世家》。 ⑩令名:好名声。 (11)魏:通“巍”。高大也。 (12)《屯(zhūn,谆)》之《比》:《集解》曰:“《震》下《坎》上《屯》,《坤》下《坎》上《比》。《屯》初九变之《比》。” (13)蕃:茂盛。

十七年,晋侯使太子申生伐东山。里克谏献公曰:“太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①,以朝夕视君膳者也,故曰冢子②。君行则守,有守则从,从曰抚军③,守曰监国④,古之制也。夫率师,专行谋也;誓军旅,君与国政之所图也⑤:非太子之事也。师在制命而已⑥,禀命则不威⑦,专命则不孝⑧,故君之嗣适不可以帅师⑨。君失其官,率师不威,将安用之?”公曰:“寡人有子,未知其太子谁立。”里克不对而退,见太子。太子曰:“吾其废乎?”里克曰:“太子勉之!教以军旅,不共是惧⑩,何故废乎?且子惧不孝,毋惧不得立。修己而不责人,则免于难。”太子帅师,公衣之偏衣(11),佩之金■(12)。里克谢病,不从太子。太子遂伐东山。
十九年,献公曰:“始吾先君庄伯、武公之诛晋乱,而虢常助晋伐我,又匿晋亡公子,果为乱。弗诛,后遗子孙忧。”乃使荀息以屈产之乘假道于虞。虞假道,遂伐虢,取其下阳以归。

①冢祀:古代帝王、诸侯在宗庙举行的大祭祀。 社稷:古代帝王、诸侯祭祀的土神和谷神。一般指国家。 粢(zī,资):谷类的总称。 ②冢子:古代宗法制度称嫡长子为冢子。 ③抚军:协助国君安抚军士。 ④监国:代替国君兼管国政。 ⑤国政:国家政权,此指掌握国家政权的正卿。 ⑥命:《集解》曰:“命,将军所制。” ⑦禀命:承命,请命。 ⑧专命:旧谓无所承命而独断独行。 ⑨嗣适:继承君位的嫡子。 ⑩共:通“恭”。 (11)偏衣:左右不同颜色的衣服。偏,半也;意为献公分身一半予太子。 (12)金■:军队统帅的标志。据杨伯峻《左传注》载:“■,古代佩身之物,形如环缺,多以玉为之,而金■则以青铜为之。”

献公私谓骊姬曰:“吾欲废太子,以奚齐代之。”骊姬泣曰:“太子之立,诸侯皆已知之,而数将兵,百姓附之,奈何以贱妾之故废适立庶?君必行之,妾自杀也。”骊姬详誉太子①,而阴令人谮恶太子②,而欲立其子。
二十一年,骊姬谓太子曰:“君梦见齐姜,太子速祭曲沃,归釐于君③。”太子于是祭其母齐姜于曲沃,上其荐胙于献公④。献公时出猎,置胙于宫中。骊姬使人置毒药胙中。居二日,献公从猎来还,宰人上胙献公。献公欲飨之⑤。骊姬从旁止之,曰:“胙所从来远,宜试之。”祭地,地坟⑥;与犬,犬死;与小臣,小臣死。骊姬泣曰:“太子何忍也!其父欲弑代之,况他人乎?且君老矣,旦暮之人,曾不能待而欲弑之!”谓献公曰:“太子所以然者,不过以妾及奚齐之故。妾愿子母辟亡他国⑦,若早自杀⑧,毋徒使母子为太子所鱼肉也。始君欲废之,妾犹恨之;至于今,妾殊自失于此。”太子闻之,奔新城。献公怒,乃诛其傅杜原款。或谓太子曰:“为此药者乃骊姬也,太子何不自辞明之?”太子曰:“吾君志矣,非骊姬,寝不安,食不甘。即辞之,君且怒之。不可。”或谓太子曰:“可奔他国。”太子曰:“被此恶名以出⑨,人谁内我⑩?我自杀耳。”十二月戊申,申生自杀于新城。
此时重耳、夷吾来朝。人或告骊姬曰:“二公子怨骊姬谮杀太子。”骊姬恐,因谮二公子:“申生之药胙,二公子知之。”二子闻之,恐,重耳走蒲,夷吾走屈,保其城,自备守。初,献公使士■为二公子筑蒲、屈城,弗就。夷吾以告公,公怒士■。士■谢曰:“边城少寇,安用之?”退而歌曰:“狐裘蒙茸(11),一国三公,吾谁适从!”卒就城。及申生死,二子亦归保其城。
二十二年,献公怒二子不辞而去,果有谋矣,乃使兵伐蒲。蒲人之宦者勃鞮命重耳促自杀。重耳踰垣,宦者追斩其衣袪(12)。重耳遂奔翟。使人伐屈,屈城守不可下。

①详:通“佯”。假装。 ②谮:进谗言。 ③釐:通“禧”。 ④上:进献。荐:献,进。胙肉:祭过神的福食。 ⑤飨:通“享”。享用。 ⑥坟(fèn,奋):高起。 ⑦辟:通“避”。 ⑧若:或者。 ⑨被:通“披”。 ⑩内:通“纳”。 (11)蒙茸:散乱貌。 (12)袪(qū,区):袖口。

是岁也,晋复假道于虞以伐虢。虞之大夫宫之厅奇谏虞君曰:“晋不可假道也,是且灭虞。”虞君曰:“晋我同姓,不宜伐我。”宫之奇曰:“太伯、虞仲①,太王之子也,太伯亡去,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子也,为文王卿士,其记勋在王室,藏于盟府。将虢是灭,何爱于虞?且虞之亲能亲于桓、庄之族乎?桓、庄之族何罪,尽灭之。虞之与虢,唇之与齿,唇亡则齿寒。”虞公不听、遂许晋。宫之奇以其族去虞。其冬,晋灭虢,虢公丑奔周。还,袭灭虞,虏虞公及其大夫井伯百里奚以媵秦穆姬②,而修虞祀。荀息牵曩所遗虞屈产之乘马奉之献公,献公笑曰:“马则吾马,齿亦老矣③!”
二十三年,献公遂发贾华等伐屈,屈溃。夷吾将奔翟。冀芮曰:“不可,重耳已在矣,今往,晋必移兵伐翟,翟畏晋,祸且及。不如走梁,梁近于秦,秦强,吾君百岁后可以求入焉。”遂奔梁。二十五年,晋伐翟,翟以重耳故,亦击晋于■桑,晋兵解而去。当此时,晋强,西有河西,与秦接境,北边翟,东到河内。骊姬弟生悼子④。

①虞仲:据梁玉绳《史记志疑》云:太伯之弟当为仲雍,又称吴仲,误为虞仲。虞仲乃仲雍之曾孙。 ②媵(yìng,映):陪嫁。 ③马则吾马,齿亦老矣:《集解》曰:“以马齿戏喻荀息之年老也。” ④悼子:《左传·僖公九年》作卓子。《秦本纪》、《十二诸侯年表》、《齐世家》皆作“卓”,“悼”字误。

二十六年夏,齐桓公大会诸侯于葵丘。晋献公病,行后,未至,逢周之宰孔。宰孔曰:“齐桓公益骄,不务德而务远略,诸侯弗平。君弟毋会①,毋如晋何。”献公亦病,复还归。病甚,乃谓荀息曰:“吾以奚齐为后,年少,诸大臣不服,恐乱起,子能立之乎?”荀息曰:“能。”献公曰:“何以为验?”对曰:“使死者复生,生者不惭,为之验。”于是遂属奚齐于荀息②。荀息为相,主国政。秋九月,献公卒。里克、邳郑欲内重耳,以三公子之徒作乱③,谓荀息曰:“三怨将起,秦、晋辅之,子将何如?”荀息曰:“吾不可负先君言。”十月,里克杀奚齐于丧次,献公未葬也。荀息将死之,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十一月,里克弑悼子于朝,荀息死之。君子曰:“诗所谓‘白珪之玷④,犹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其荀息之谓乎!不负言。”初,献公将伐骊戎,卜曰“齿牙为祸”。及破骊戎,获骊姬,爱之,竟以乱晋。
里克等已杀奚齐、悼子,使人迎公子重耳于翟,欲立之。重耳谢曰:“负父之命出奔,父死不得修人子之礼侍丧,重耳何敢入!大夫其更立他子。”还报里克,里克使迎夷吾于梁。夷吾欲往,吕省、郤芮曰:“内犹有公子可立者而外求,难信。计非之秦,辅强国之威以入,恐危。”乃使郤芮厚赂秦⑤,约曰:“即得入,请以晋河西之地与秦。”及遗里克书曰⑥:“诚得立,请遂封子于汾阳之邑。”秦缪公乃发兵送夷吾于晋。齐桓公闻晋内乱,亦率诸侯如晋。秦兵与夷吾亦至晋,齐乃使隰朋会秦俱入夷吾,立为晋君,是为惠公。齐桓公至晋之高梁而还归。

①弟:通“第”。但,只。 ②属:通“嘱”。托付。 ③三公子:指申生、重耳、夷吾。 ④《诗》所谓“白珪之玷”:引诗出自《诗·大雅·抑》。珪:玉。 玷:玉的斑点。 ⑤乃使郤芮厚赂秦:《左传·僖公九年》作“晋郤芮使夷吾重赂秦以求之”。 ⑥遗(wèi,未):送给。

惠公夷吾元年,使邳郑谢秦曰:“始夷吾以河西地许君,今幸得入立。大臣曰:‘地者先君之地,君亡在外,何以得擅许秦者?’寡人争之弗能得,故谢秦。”亦不与里克汾阳邑,而夺之权。四月,周襄王使周公忌父会齐、秦大夫共礼晋惠公。惠公以重耳在外,畏里克为变,赐里克死。谓曰:“微里子寡人不得立①。虽然,子亦杀二君一大夫②,为子君者不亦难乎?”里克对曰:“不有所废,君何以兴?欲诛之,其无辞乎?乃言为此!臣闻命矣。”遂伏剑而死。于是邳郑使谢秦未还,故不及难。
晋君改葬恭太子申生。秋,狐突之下国③,遇申生,申生与载而告之曰:“夷吾无礼,余得请于帝,将以晋与秦,秦将祀余。”狐突对曰:“臣闻神不食非其宗,君其祀毋乃绝乎?君其图之。”申生曰:“诺,吾将复请帝。后十日,新城西偏将有巫者见我焉。”许之,遂不见。及期而往,复见,申生告之曰:“帝许罚有罪矣,毙于韩④。”儿乃谣曰:“恭太子更葬矣,后十四年,晋亦不昌,昌乃在兄。”
邳郑使秦,闻里克诛,乃说秦缪公曰:“吕省、郤称、冀芮实为不从。若重赂与谋,出晋君,入重耳,事必就。”秦缪公许之,使人与归报晋,厚赂三子。三子曰:“币厚言甘,此必邳郑卖我于秦。”遂杀邳郑及里克、邳郑之党七舆大夫⑤。邳郑子豹奔秦,言伐晋,缪公弗听。
惠公之立,倍秦地及里克⑥,诛七舆大夫,国人不附。二年,周使召公过礼晋惠公,惠公礼倨,召公讥之。

①微:无。 ②二君一大夫:《集解》曰:“奚齐、悼子、荀息也。” ③下国:即新城,指曲沃。《集解》曰:“曲沃有宗庙,故谓之国;在绛下,故曰下国也。” ④毙:失败。 ⑤七舆大夫:指申生所统率的下军的大夫们,当时申生有副车七乘,每车有一大夫主管,故称七舆大夫。 ⑥倍:通“背”。

四年,晋饥,乞籴于晋①。缪公问百里奚,百里奚曰:“天灾流行,国家代有,救灾恤邻,国之道也。与之。”邳郑子豹曰:“伐之。”缪公曰:“其君是恶,其民何罪!”卒与粟,自雍属绛②。
五年,秦饥,请籴于晋。晋君谋之,庆郑曰:“以秦得立,已而倍其地约。晋饥而秦贷我,今秦饥请籴,与之何疑?而谋之!”虢射曰:“往年天以晋赐秦,秦弗知取而贷我。今天以秦赐晋,晋其可以逆天乎?遂伐之。”惠公用虢射谋,不与秦粟,而发兵且伐秦。秦大怒,亦发兵伐晋。
六年春,秦缪公将兵伐晋。晋惠公谓庆郑曰:“秦师深矣,奈何?”郑曰:“秦内君,君倍其赂;晋饥秦输粟!秦饥而晋倍之,乃欲因其饥伐之:其深不亦宜乎!”晋卜御右,庆郑皆吉。公曰:“郑不孙③。”乃更令步阳御戎,家仆徒为右,进兵。九月壬戍,秦缪公、晋惠公合战韩原。惠公马■不行④,秦兵至,公窘,召庆郑为御。郑曰:“不用卜,败不亦当乎!”遂去。更令梁繇靡御,虢射为右,辂秦缪公⑤。缪公壮士冒败晋军,晋军败,遂失秦缪公,反获晋公以归。秦将以祀上帝。晋君姊为缪公夫人,衰绖涕泣⑥。公曰:“得晋侯将以为乐,今乃如此。且吾闻箕子见唐叔之初封,曰‘其后必当大矣’,晋庸可灭乎⑦!”乃与晋侯盟王城而许之归。晋侯亦使吕省等报国人曰:“孤虽得归,毋面目见社稷,卜日立子圉。”晋人闻之,皆哭。秦缪公问吕省:“晋国和乎?”对曰:“不和。小人惧失君亡亲,不惮立子圉,曰‘必报雠,宁事戎狄。’其君子则爱君而知罪,以待秦命,曰‘必报德’。有此二故,不和。”于是秦缪公更舍晋惠公,餽之七牢⑧。十一月,归晋侯。晋侯至国,诛庆郑,修政都。谋曰:“重耳在外,诸侯多利内之。”欲使人杀重耳于狄。重耳闻之,如齐。

①籴:买进粮食。 ②属:接连。 ③孙:通“逊”。恭顺。 ④■:马难起步貌。 ⑤辂(yà亚):通“迓”。迎上前去。 ⑥衰(cuī,崔)绖(dié迭):丧服。 ⑦庸:岂,难道。 ⑧牢:祭祀牺牲名。一牛一羊一豕为太牢。

八年,使太子圉质秦。初,惠公亡在梁,梁伯以其女妻之,生一男一女。梁伯卜之,男为人臣,女为人妾,故名男为圉,女为妾。
十年,秦灭梁。梁伯好土功,治城沟,民力罢怨①,其众数相惊,曰“秦寇至”,民恐惑,秦竟灭之。
十三年,晋惠公病,内有数子。太子圉曰:“吾母家在梁,梁今秦灭之,我外轻于秦而内无援于国。君即不起,病大夫轻②,更立他公子。”乃谋与其妻俱亡归。秦女曰:“子一国太子,辱在此。秦使婢子侍,以固子之心。子亡矣,我不从子,亦不敢言。子圉遂亡归晋。十四年九月,惠公卒,太子圉立,是为怀公。
子圉之亡,秦怨之,乃求公子重耳,欲内之。子圉之立,畏秦之伐也,乃令国中诸从重耳亡者与期,期尽不到者尽灭其家。狐突之子毛及偃从重耳在秦,弗肯召。怀公怒,囚狐突。突曰:“臣子事重耳有年数矣,今召之,是教之反君也,何以教之?怀公卒杀狐突。秦缪公乃发兵送内重耳,使人告栾、郤之党为内应,杀怀公于高梁,入重耳。重耳立,是为文公。

①罢:通“疲”。 ②病:忧虑。

晋文公重耳,晋献公之子也。自少好士,年十七,有贤士五人①:日赵衰;狐偃咎犯,文公舅也;贾佗;先轸;魏武子。自献公为太子时,重耳固已成人矣。献公即位,重耳年二十一。献公十三年,以骊姬故,重耳备蒲城守秦。献公二十一年,献公杀太子申生,骊姬谗之,恐,不辞献公而守蒲城。献公二十二年,献公使宦者履鞮趣杀重耳②。重耳踰垣,宦者逐斩其衣袪。重耳遂奔狄。狄,其母国也。是时重耳年四十三。从此五士,其余不名者数十人,至狄。狄伐咎如,得二女:以长女妻重耳,生伯鯈、叔刘;以少女妻赵衰,生盾。居狄五岁而晋献公卒,里克已杀奚齐、悼子,乃使人迎,欲立重耳。重耳畏杀,因固谢,不敢入。已而晋更迎其弟夷吾立之,是为惠公。惠公七年,畏重耳,乃使宦者履鞮与壮士欲杀重耳。重耳闻之,乃谋赵衰等曰:“始吾奔狄,非以为可用与③,以近易通,故且休足。休足久矣,固愿徙之大国。夫齐桓公好善,志在霸王,收恤诸侯。今闻管仲、隰朋死,此亦欲得贤佐,盍往乎?”于是遂行。重耳谓其妻曰:“待我二十五年不来,乃嫁。”其妻笑曰:“犁二十五年④,吾冢上柏大矣。虽然,妾待子。”重耳居狄凡十二年而去。

①有贤士五人:《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昭公十三年》、《吕氏春秋·介立》注,与此所列五人有异。此五人有先轸,先轸未跟从流亡,故史迁误。 ②趣(cù,促):赶快。 ③与:《索隐》云:“诸本或为‘兴’。兴,起也。” ④犁:比及。

过卫,卫文公不礼。去。过五鹿,饥而从野人乞食,野人盛土器中进之。重耳怒。赵衰曰:“土者,有土也,君其拜受之。”
至齐,齐桓公厚礼,而以宗女妻之,有马二十乘,重耳安之。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会刀等为内乱,齐孝公之立,诸侯兵数至。留齐凡五岁。重耳爱齐女,毋去心。赵衰、咎犯乃于桑下谋行。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以告其主。其主乃杀侍者,劝重耳趣行。重耳曰:“人生安乐,孰知其他!必死于此,不能去。”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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