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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林 2007年第6期-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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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仅因为我在这里 
  你就不得不 
   
  我没说什么 
   
  他说我父亲 
  说也许 
  你有着正在做的大事 
  或者也许你应该去看望 
  某个人我不想留你 
   
  我看着窗外 
  我的朋友比我年长 
  他说我对父亲说是这样的 
  于是我起身离开了他 
  你知道 
   
  尽管我没有要去的地方 
  也没有要做的事 
  (谢艳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邮编:430073) 
   




母亲的蓝色药瓶
[美国]帕梅拉·佩里·布莱恩/著 孙开元/译 

  每年的这个季节,天气逐渐变冷,人们就开始患上了伤风和鼻塞。孩子们在学校里传染上了流感,然后又回家传给了父母和兄弟。有的人能忍受一段时间,希望自己用些药物,而不去地方医生的诊所。 
  我长大一些的时候就不用请医生了,除非是绝对必要,那时许多的当地医生只是出诊看病,至少在乡村地区是这样。尽管我认为那是落后时的事,但好像也可以避免病人们在医生诊室里的交叉感染。 
  在我们家,妈妈总是先试着使用她的家常药,不管用了再去请医生。很多人都使用家常药和祖传下来的“偏方”。 我很小就学会了掩盖自己的病情,以免受用药之苦。然而,即便你什么也不说,妈妈也能知道你是否生了病。 
  妈妈有包括鸡汤在内的很多家常药,但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妈妈用来治疗伤风、喉痛和鼻塞的药,被称作“药膏”。感冒的第一个症状刚刚出现,在临睡觉时,妈妈就会说:“上床前先到炉子边来一下,我给你涂上些药膏。” 
  用药膏意味着妈妈将拿出一块“药布”。这块布放在一个抽屉里,每次给我们“敷”完药膏后,妈妈都会把它洗净,然后放进抽屉。其实那只是一块厚厚的法兰绒,是从破旧的法兰绒睡衣或被单上裁下来的,平铺在胸部上,左右能盖住两肩,下面到腰部。 
  准备好“药布”后,妈妈就开始给我们敷药。她取出一个常用的装有维克斯达姆膏的蓝色药瓶,然后把臭烘烘的药膏涂在我们的脖子和前胸上。涂好后,她把这块布拿到火炉上烤一会儿,使它受热变软。这块布烤到温度合适时,妈妈就把它系在我们的脖子上,再用别针别上。这块布围起来又暖和又舒服。在我的记忆里,我还能够感受到那个老火炉,听到当我站在火炉前烤火,妈妈为我擦上维克斯达姆膏时,从火炉里发出的噼啪爆响的声音。我们穿起温暖的法兰绒睡衣,把这块药布也穿在里面,然后蜷缩进被窝,妈妈再给我们搭上几条柔软的毯子。维克斯达姆膏的刺鼻气味确实使我们的鼻子通了气,不论是否能治好,我们的确感到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治疗”。 
  第二天早上,妈妈会坚持让我们洗净身上的维克斯达姆膏,我们不能带着它到外面去,因为这是一种浓烈的薄荷醇类药膏,遇到空气就会使人感觉到发冷。妈妈也许认为那样会使我们生病,但我当时却以为如果不把它洗净的话,我肯定会死,而且验尸官的报告上会写着“死因:维克斯达姆膏”。有时,如果我们鼻塞严重,妈妈会担心我们得了肺炎,她就把一滴维克斯达姆膏放进一壶热水中,在我们的头上盖上一块毛巾,让我们低下头吸进壶中的药气。第一台土蒸馏器就这样诞生了。 
  妈妈常讲起我哥哥在刚学会走路时使用维克斯达姆膏的情景。这个可爱的蓝色药瓶吸引了他,他就想办法把瓶盖打开了。妈妈发现他站在地板上,把大半瓶药膏都涂在了身上。他喘得上气不接下气,那声音就像《星球大战》里的黑武士达斯维达得了重感冒一样。 
  他大张着嘴喘着,因为那强烈的药味呛得他出不来气。那是他最惨的一次经历,妈妈很快把他身上的药膏洗净了,然后小心地把药瓶放在他够不到的地方。 
  我们都觉得维克斯达姆膏闻起来强烈刺鼻,但我们都已习惯了它。妈妈常告诉我们能用上这种好闻的药膏是多么幸运,因为她小时候感冒时要戴上一种阿魏胶药袋,就像项链一样戴在脖子上。妈妈说阿魏胶是一种树脂,闻起来像臭鼬味,有时还夹杂着硫磺、大蒜、松树油、樟脑的味道,还有的味没法说。她说孩子们晚上就戴着这个药袋睡觉,有的孩子还得把它挂在脖子上去上学,据说这样可以使孩子们不得病。这也许是真的,因为稍有点自尊心的病菌都不会接近他们。据妈妈说,戴上这种药袋后,周围连个活物都找不到,因为没有谁会愿意呆在戴着阿魏胶药袋人的风口下。 
  我有了自己的孩子后,妈妈也常给他们“敷药膏”——如果赶上他们在她那里得了感冒的话。我猜这些家常药会流传后世,因为我也给孩子们用维克斯达姆膏,而且他们都活蹦乱跳的。我不知道是因为维克斯达姆膏,还是因为鸡汤、那块温暖的药布,或是因为充裕的爱和关怀使我们感到舒服,可我们的确好了! 
  也许见到我的孩子们时,他们会先告诉你“小心妈妈”,因为在我的药柜里还有一瓶可爱的蓝色维克斯达姆膏,还有一块“药布”也在那。 
  孩子们说:“有的药比得病还可怕!” 
  (插图:夏丹) 
   



迈尔斯·弗兰克林奖50年
周小进 

  在澳大利亚众多的文学奖中,迈尔斯·弗兰克林奖(Miles Franklin Award)是历史最久、影响最大的奖项,每年迈奖的评选和颁奖典礼都是澳大利亚文学界的大事。2001年,著名评论家海瑟廷为此专门写了一本书,名为《最闪亮的奖项》,通过该奖的历史解读澳大利亚文学创作和批评的变迁,足见这个奖项在澳大利亚文学文化中的重要意义。 
  澳大利亚著名民族主义作家迈尔斯·弗兰克林在1954年去世前留下遗嘱,将大部分遗产捐赠出来,设立一个年度文学奖,授予“描绘任何阶段的澳大利亚生活、文学价值很高的小说或剧本”。用于文学奖的资产由基金托管,每年由托管委员会聘请评论家、作家、学者组成评委团,评阅出版商送来的作品,最终决定获奖作品。自1957年第一届迈尔斯·弗兰克林文学奖颁发给怀特的《沃斯》以来,该奖已经历了50年48届(1973、1983、1988年未颁奖),共有34位作家获奖。《时代报》的斯特格说,50年来“迈尔斯·弗兰克林奖是传统、成就和文学价值这三者的综合体现”。威廉斯则说迈奖50年历史“波折横生,充满怪事、吵嚷、反对和斗争,足够写一部小说”。 
  迈尔斯·弗兰克林奖奖金丰厚,资助了一大批澳大利亚作家,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很多年轻作家正是因为该奖的支持,才能够专心从事写作。迈奖50年内有个明显的商业化趋势,奖金也与年俱增。1957年怀特的奖金是500镑(当年男性平均年工资约为600镑),到2007年,奖金增加至42; 000澳元(2006年澳年平均工资约为52;000澳元)。1988年之前,该奖每年五六月间颁发,参赛的必须是在头年1月31日之前的一年内出版的作品,这样从作品出版到奖项颁布之间至少有一年半左右的间隔,有利于作品的接受、理解和评价。1988年,为了商业效应,迈奖将规定中的“出版年份”改为“颁奖年份”,即在颁奖年份前一年内出版的作品均可参加,比如要参加2007年评选,作品在2006年内出版即可,这样作品出版和获奖之间的时间间隔最少不过半年,有利于作品的推广和销售。1987年,主办方开始提前公布“短名单”,2005年开始提前公布“长名单”。同时,与奖项相关的各种活动、赞助、合作也逐渐增多。获奖的作家不仅能得到奖金,而且知名度、作品销售都会大幅度提高。 
  澳大利亚人口少,图书馆事业极其发达,所以作家生存比较艰难。2003年,出版人海沃德说:“在澳大利亚出版市场,一部优秀小说可能只卖出1000册。”据说全澳只有怀特和基尼利两人能以写作为生,其他作家都必须“打零工”。因此,迈奖的商业化行为也有助于扶持作家。不少后来成为主将的作家年轻时都获得过该奖的支持,伦道夫·斯托23岁以《归宿》获奖,基尼利32岁以《招来云雀和英雄》获奖,蒂姆·温顿24岁以《浅滩》获奖,他们后来都坚持写作,成为澳大利亚文学史上的重要人物。1997年的得主大卫·福斯特原来在捕虾船上打工,得奖后才得以专心写作。 
  然而,也有人对文学奖项的商业化提出批评和质疑。文化名人麦奎因在2001年就呼吁大众对包括迈奖在内的各种奖项和资助予以抵制,因为奖金并不能真正解决作家生存问题,“卑躬屈膝参加一天的颁奖晚宴只会让剩下364个艰苦的日子更加难熬。”一些迈奖得主的作品后来淡出市场,并没有畅销(迈克尔·威廉斯统计,约一半作品现在已经淡出市场)。更糟糕的是,有些作家为了获奖,刻意迎合奖项的要求和评委的口味,作家的创作个性在机构化的过程中被抹杀。麦奎因认为作家在追奖逐利的过程中变得非常“虚荣”。评委也把入选当作获取权力和荣耀的机会,并不是真的关注作品的文学价值,“面对60多本书,有几个人读到40页之后?”文学奖还让作家之间相互猜疑、竞争,而“我们要做的是团结起来,对抗这种鼓励作家自甘堕落、追逐名利的环境”。今年著名书评人罗斯玛丽·索伦森也在《澳大利亚人报》上对迈奖提出质疑。她说有的获奖作品,如伊丽莎白·奥康纳的《爱尔兰人》,现在一般图书馆里根本找不到。出版人赫伍德措辞更加激烈:“评审团的决定是随机的,同一帮人换一天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但是很多人需要通过获奖,才能够让自己的作品留在书店里。而且如果你知道一个有经验的评审团都赞同一本书,你买的可能性就大得多。” 
  反对者指责迈奖注重商业、轻视文学价值,并非空穴来风。1995年的蒂米邓科事件之后,更多人开始怀疑迈奖评委对文学价值的评断。当年,年仅24岁的海伦·蒂米邓科以《签署文件的那只手》摘取迈奖桂冠。小说的主人公是二战时乌克兰的一位农民,独裁统治给他的村庄带来了巨大灾难,后来德国纳粹进入乌克兰,他便加入纳粹,对原来“迫害”过他的人——尤其是犹太人——进行迫害。他的故事后来便由移民澳洲的后代讲述出来。蒂米邓科自己是乌克兰农民的后裔,因此这部小说实际上是部自传体的家族史。但是,很多人认为这部小说质量低劣,有严重问题。拉特罗布大学的罗伯特·曼恩认为该书唯一的主题就是“乌克兰人和犹太人之间的暴力和复仇”,蒂米邓科试图为“大屠杀”翻案,“对死者毫无尊重”、“对历史无知”、“道德上不负责任”。 
  蒂米邓科获奖后不久,人们发现该小说有严重的抄袭痕迹,不少段落来自各种已发表作品和互联网材料,虽然没有展开独立调查,后来人们发现同一作者的专栏也有逐字逐句抄袭的现象,可以作为佐证。随后人们又有了一个更大的发现:海伦·蒂米邓科并非作者真名,她其实叫海伦·达维尔,父母均是正统的英国移民,现住在布里斯班,绝不是作者本人所说的什么“从乌克兰移民澳洲的出租车司机”。如此说来,这部小说就毫无历史根据,作者本人没有任何乌克兰经历,整个故事是虚构、拼凑、杜撰出来的。这一发现石破天惊,让迈奖陷入史无前例的困境。人们开始认为大名鼎鼎的迈奖在“多元文化”、“少数族裔”的政治招牌下昏了头脑,海伦·达维尔利用了这一点,将自己送入了文学殿堂,却将久负盛名的迈尔斯·弗兰克林奖拉入了深渊。 
  在蒂米邓科事件的冲击下,人们又开始重新审视和批评迈奖的“政治正确”姿态。这体现在两个相关的方面,一个是“民族性”,一个是“多元文化”主义。 
  对“民族性”的坚持是迈奖的一个基本原则,当初弗兰克林本人就说获奖作品必须“描绘任何阶段的澳大利亚生活”。50年来,迈奖的托管者和评委也都遵循了这一原则,获奖的50部作品基本上都是以澳大利亚为背景,仅有少数作品中的部分故事发生在海外,但主人公却是澳大利亚移民或移民后裔,作品题材不外乎18世纪末期的流放犯历史、19世纪的农场牧场拓荒经历、二战前后、当代生活等等。描写典型澳大利亚自然风貌的作品,往往更易受到推崇,比如米勒的《石乡之旅》、默里·贝尔的《桉树》、大卫·福斯特的《林中空地》、汤姆·弗拉德的《欧什艾纳·法恩》、蒂姆·温顿的《浅滩》。根据这一原则,迈奖对很多年轻且有潜力的作家进行了大力扶持,获奖作家在35岁以下的就有9次之多。另一方面,迈奖也塑造了一批所谓“澳大利亚经典作品”,在民族文学“经典化”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因此得奖的重复率很高。迈奖共颁发了48届,获奖作家却只有34位,平均每人得奖1。4次;34位获奖者中,重复获奖的有11位,将近三分之一。许多作家在创作生涯的不同阶段都得过迈奖,年轻时频率尤高,西·阿斯特利1962年至1972年间得奖三次,大卫·艾尔兰1971年至1979年间得奖三次,基尼利1967、1968年连续得奖,杰西卡·安德森1978、1980年两次获奖,中间仅隔一年。获奖作品中,历史题材、地点在乡村、作者为英裔白人的,占绝大多数。这些都明白无误地体现了迈奖扶持“民族文学代言人”的目的。 
  一个民族的文学奖项,侧重于表现民族特色的作品,绝对是“政治正确”的做法,自然也无可厚非。但问题是,这个“民族性”如何定义?什么是体现“澳大利亚特征”的小说?主人公是澳大利亚人,还是故事的场景必须是澳大利亚,还是描写澳大利亚自然景观,还是表现澳大利亚主题?1979年,科赫就曾为《危险的岁月》是否为“澳大利亚”小说这个问题与评委发生激烈争执。1990年,著名学者科林·罗德里克认为周斯的小说《长安街》不能体现澳大利亚特色,与其他评委发生争执并愤而辞职。“民族性”的定义显然没有定论,但是迈奖的评委们却有权根据自己的理解,对参赛的“不合格作品”先行剔除。伊丽莎白·乔莉的《乔治一家的妻子》是其维拉三部曲的最后一部,体现了其小说的最高成就,但故事发生在英国,主人公是英国人,自然要被迈奖剔除。彼得·凯里《屈斯坦·史密斯不同寻常的生活》写的是想象的国家里想象的人,虽然主题类似于美澳之间的关系,同样被迈奖评委认为不合格。穆尔豪斯的《大日子》写的是一位澳大利亚年轻女士20年代在万国联盟的经历,评委认为“不够澳大利亚”。也许是因为1994年穆尔豪斯为此大发脾气、差点将迈奖告上法庭,也许是因为评委们后来意识到用故事发生的地点来确定“民族性”过于褊狭,1995、1996连续两年的得奖作品,故事均发生在海外。而且有意思的是,穆尔豪斯“万国同盟”小说的续集《黑暗的宫殿》虽然人物、场景都没有变,却在2001年得了奖。足见迈奖评委对于所谓的“民族性”也毫无把握。 
  撇开“民族性”的定义不谈,现在人们对于种族、民族和民族文化的理解,都和弗兰克林时代不同,是不是还有必要坚持迈奖的“民族性”?在弗兰克林的年代,澳大利亚文学是“稀有物种”,需要特别滋养、保护和鼓励,所以弗兰克林说:“没有本土文学,人们就会在自己的土地上感到陌生。”但时过境迁,如今澳大利亚作家描写“国际题材”早就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作家本人满世界跑,作品也在英美澳三地同时出版。正如2006年简·萨利文所说,再坚持五六十年代的“民族性”,是“荒谬的”,“如果迈尔斯·弗兰克林再生,也会希望澳大利亚作家能够自由地选择题材。”萨利文建议干脆彻底修正“民族性”的界定,“只要是澳大利亚作家写的作品就行,不管人物、题材、地点是否和澳大利亚有关。” 
  这个建议似乎能够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但是“政治正确”的“民族性”,是否应该压倒文学价值,仍然没有答案。不少批评者认为不仅“民族性”的定义荒谬,连坚持“民族性”本身也是荒谬的主张。澳大利亚设立的文学奖要奖励表现澳大利亚的作品。这有什么问题吗?评论家克雷文回答:“这当然没问题。但是,如果渴望我们的世界得到艺术表现,好像艺术表现就能证实我们的文化存在一样,这种渴望如果排他或者占据主导,就有问题了。”有什么问题呢?“文化自卑心理。”克雷文反问,难道会有人质疑《哈姆雷特》没有表现1600年的英国生活吗?“迈尔斯·弗兰克林奖一直是我们这个民族文化不安全感的试纸。”克雷文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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