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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上帝为什么要创造四亿中国人?
为了英国发展贸易。
12.——你是做什么祈祷?
感谢主!我们与邪恶的俄国人和残暴的德国人不一样,他们想瓜分中国。
13.——在中国,谁是最伟大的盎格鲁…撒克逊的理念传播者。
莫理循(43)博士,《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
约翰·史密斯在中国(2)
如果说以上是对盎格鲁…撒克逊的理念的真实陈述,那可能有失偏颇。但是,任何人只要努力地阅读一下辛博森的著作,他就不会否认以上内容的确是辛博森先生,以及读过他的书的约翰·史密斯所传播的盎格鲁…撒克逊的观念的公正陈述。
最奇怪的事是,这种约翰·史密斯的盎格鲁…撒克逊观念居然在中国产生了实际效果。受此观念的影响,中国的那些约翰们便急不可待地想去实现中华帝国的光荣与辉煌。八股文是一种空洞但无害的东西。在外国朋友将会看到,在约翰·史密斯的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影响下喧嚷着建立的新式中国文学,将是一种无法忍受的和危险之物。最后,我恐怕老约翰·史密斯将发现要完蛋的不仅仅是曼彻斯特产品,此外他还被迫花费另一笔开支,用以派遣一个戈登(44)将军或基齐勒勋爵去消灭他的老朋友中国人约翰,即那个因接受约翰·史密斯的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影响而成了精神错乱的中国人。当然,这只是题外话。
于此,我想简明说明的是,这就是理智的英国人。在我看来,那些只是从有关中国人的书中获取乱七八糟的言论的外国人,当他们来到中国后,如果还能同他必须打交道的中国人和睦相处,那简直是一大奇迹。对此,我不妨从亚历克西斯·克劳斯题为《远东:历史及其问题》中举一个典型例子,来加以说明。书中说道:
“影响在远东的西方列强的所有问题的因素,在于如何鉴别东方精神的真正本质。东方人不仅看待问题的方式与西方人立场不同,而且他的整个思维和推理模式也与西方人存在差异。那种亚洲人所特有的知觉,与我们所赋予的知觉恰恰相反。”
在中国,一个英国人在读完最后一句话后,如果他遵循逻辑混乱的克劳斯先生的忠告,则当他需要一张白纸时,他就会对他的孩子说:“孩子,给我拿一张黑纸来。”我想,出于维护那些在中国的追求实际的外国人的名声考虑,当他们来中国并与中国人生活在一起之时,应该抛开那些关于东方精神的真正本质的胡言乱语。事实上,我坚信那些与中国人相处很好的外国人,是那些坚持2+2=4,而抛弃了约翰·史密斯和克劳斯先生关于那些关于东方本质和盎格鲁…撒克逊观念,即a+b=c这种理论的人。确实,当人们想起以前的日子,在阿瑟·史密斯撰写《中国人的特性》之前,大英的公司老板或经理,如查顿、马地臣(45)与中国买办(46)的关系是那样亲密无间,而且代代相传。当人们对此记忆犹新的话,他就向问道,无论对于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在坚持2+2=4的西方商人和坚持关于a+b=c的东方本质理论、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聪明约翰·史密斯之间,究竟哪一种做法更好?
那么,吉卜林那句著名的“东就是东,西就是西”,难道一点道理就没有吗?当然是有道理的。当你接触2+2=4时,可以说基本上没有什么不一样。只有当你面临像a+b=c这类问题时,东西方之间才存在很大的差距。但是要真正解决东西方之间的a+b=c问题,一个人必须具备高等数学的功底。当今世界的不幸在于远东a+b=c方程的解答,掌握在不仅统治大英帝国,而且与日本结盟的约翰·史密斯手中,但他甚至连基本的代数都不懂。东西方之间关于a+b=c方程的解答,其中存在许多未知数,因此是非常复杂困难的问题。在东方,孔子、康有为先生以及端方总督之间的理解不同,即使在西方,莎士比亚、歌德以及约翰·史密斯之间的理解也存在区别。事实上,在你解答a+b=c方程之时,你将发现其实东方孔子与西方的莎士比亚、歌德之间的差别很小;反而在西方的理雅各博士与阿瑟·史密斯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别。为了说明这一点,请看我下面列举的具体例子。
阿瑟·史密斯牧师在谈论中国历史时说:
“中国的历史很悠久,这不仅表现在他们试图回到衣不蔽体的时代作为出发点,而且也体现在他们那无休止境的停滞和混乱。在他们内心中,不仅存在过去时代中那种很单调的生活,而且也包括像木头、干草和稻麦杆等那种流逝的东西。除了中国这个民族之外,再也没有其他民族能形成这样的历史了;也只有中国人的记忆才能将这样的记忆储存在他们宽厚的肚子里了。”
约翰·史密斯在中国(3)
接下来,让我们来听听理雅各博士在这个问题上的论述吧。在谈及中国23个正统的王朝历史时,理雅各博士说:
“没有其他民族的历史能如此完整和贯通了,并且就整体性而言,它是值得信任的。”
在谈及另一本伟大的中国文学选集时,理雅各博士说道:“我原以为这本著作是不会出版的。但事实上,它在乾隆最后执政的第九年(47)就编辑出版了,这是在两广总督阮元的督促和资助下(同时还有其他官员的资助)。如此大规模的出版物,这充分显示了当时中国高官具有一种公益精神和对文学的追求。这一点值得思虑重重的外国人学习。”
以上我表达了下述意思。不仅在东西方存在很多不同,就是在西方的理雅各博士、那个能看出中国官员热心文学的学者,和西方的阿瑟·史密斯牧师——那个为中国的约翰·史密斯所
爱慕的人之间,也是存在很多差异。
一个大汉学家(1)
“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48)
——《论语》
我最近翻阅了一下翟理士博士所著的《翟山笔记》(49)。在读此书的过程中,我不禁又想起另一句话,那是英国驻华领事霍普金斯(50)先生所说:“在中国居住的外国人,在谈论起某某汉学家的时候,总是把他们当作傻瓜看待。”
翟理士博士早已享受大汉学家的美誉。如果仅从其出版著作的数量来看,他不是浪得虚名。但是,我觉得现在是对其著作的质量和价值进行真正评估的时候了,而不能仅仅看其数量。
一方面,翟理士博士与其他所有汉学家相比,具有特有的优势,即他具有文学天赋,能写出非常流利的英文。但在另一方面,翟理士博士则缺少哲学洞察力,甚至有时候连普通常识都不懂。他能够翻译中文的词句,却又不能解释和理解中国的思想。在这个方面,翟理士博士具有与中国的文人一样的特征。孔子曾云:“文胜质则史”。
对于中国的文人而言,书记和文学作品只不过是他进行写书所用的材料而已。他们生活、行走于书本世界,与现实的人生活的世界没有什么联系。对于文人来说,著述立言不是实现目的的唯一手段。对于真正的学者,著述立言和文学研究只是他们解释、批评、理解和认识人类生活的手段而已。
马修·阿诺德曾言:“只有通过理解全部的文学——人类精神的整体历史,或者把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当作一个有机整体来理解时,文学的力量才能显现出来。”但是翟理士博士著作中,没有一句话能表明他曾经或试图把中国文学当作一个整体来理解。
正是由于哲学洞察力的匮乏,导致翟理士博士在他的书中,在组织材料方面显得那样的无助。让我们来看看他的那本大字典,它根本一点都不像一本字典,仅仅是一本汉语词句的大杂烩。书中他的翻译,没有任何选择与组织的标准,以及顺序与方法。作为一本为学者而著的字典,他的这本字典肯定是不如卫三畏(51)博士所编的旧字典。
必须承认的是,翟理士博士那本《中国名人谱》(52),的确是一本花费了巨大心血的著作。但是在这里,它同样显示出作者对普通的判断力的缺失。在这样一本书中,人们总是希望能找到即使是真正名人的一些注解。
这里有一些为国家战斗而受伤的人,
还有一些在世时为圣洁的祭司,
当中,有的是虔诚的诗人,曾吟唱出
不逊色于费布斯的诗句,
有的则是具有创造精神的艺术家,
他们让人民的生活变成多姿多彩,
还有一些人也留下了让人怀念的业绩。
我们发现,在他的这部“名人谱”中,他将古代的圣贤与神话中的人物混杂在一起。在他看来,陈季同(53)将军,辜鸿铭先生,张之洞总督和刘布船长之间,他们仅有的差别为:后者习惯以无数的香槟来款待外国人。
最后,翟理士博士最近出版的这些“笔记”,我谨慎地认为,它是不会提高翟理士博士作为一个有判断力和辨别力的学者的声誉的。里面所选的绝大部分主题,都是没有实际或人道意义。这给人造成一种印象,即好像是翟理士博士不厌其烦地写书,不是想告诉关于中国人和中国文学的任何东西,而只是向世人展示一下翟理士博士比其他任何人更为了解和理解中国。而且,与别的场合中一样,翟理士博士在这里也同样表现出一种缺乏哲学思维,不符合一个学者的、让人感到不高兴的武断。正是因为翟理士博士之流的汉学家的这些特点,就如霍普金斯先生所言,那些实际上远居远东之外的外国人,留下了名不副实的笑柄,并被人耻笑为傻瓜。
我将选取翟理士博士最近出版的两篇文章,以此试图说明迄今为止,如果外国学者关于中国学问和中国文学的著述都缺乏人道或实际的意义,那么这种错误是否在于中国学问和中国文学本身。
第一篇文章的名字叫《何为孝》(54)。这篇文章的观点主要集中于两个中国汉字的理解。孔子的一个弟子问他“何为孝?”,孔子答曰:“色难。”
翟理士博士说:“问题是,两千多年过去了,到底这两个汉字是什么意思呢?”在引证和排除了国内外相关学者的解释和翻译之后,翟理士博士自然而然地找了它的真正含义。为了让大家看清翟理士博士那与众不同的粗率与武断态度,我将引证他宣布他的发现的言辞。他说道:
一个大汉学家(2)
“在上述叙述之后,就宣布它的意思就在表面上,这恐怕有点武断。但是,你必须所做的,就如这首诗所言:
弯腰时,它在那里,
但要拾起时,却悄无踪影。
“当子夏问孔子‘何为孝’时,孔子简单回答:‘色难’(55),色是描述它,即描述它是很困难的。好一个聪明且合适的回答。”
在此,我不想运用精确的中国语法来指出翟理士博士的错误之处。我只想说的是,如果翟理士博士把那汉字设想成动词的话,则在文笔顺畅的中文里,这句话将不是读成“色难”,而是“色之维难”。如果这里“色”字是作为动词,那非人称代词“之”是必不可少了。
就算是不谈语法的精确,翟理士博士所翻译的孔子的回答,如果联系整个上下文来看,也是根本没有把握住它的实质要点的。
子夏问:“何为孝?”孔子答曰:“色难。(其困难是方式)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当有事需要做的时候,年轻人应该努力去做,而有酒食之时,应先让长者享用。——你真的是认为这就是孝吗?)好,上述全部观点已陈列于此——重要的不是你应对你父母尽什么义务,而在于你以什么方式,以何种精神面目去履行这种义务。
在此我想说明的是,翟理士博士错误地认为只是在名义上履行道德义务,然而,孔子的道德教义的伟大与真正有效之处却恰恰在于此。事实上,孔子所主张的不是在于做什么,而在于如何去做。这二者的区别,也就是所谓的伦理道德和宗教之间的区别,也即仅仅作为道德家的准则与伟大的真正的宗教导师的教义之间的区别。道德家告诉你的是,什么行为是道德的而什么行为又是非道德的。但是,对于真正的宗教导师而言,他却不仅仅告诉你这些。作为真正的宗教导师,他不光要教诲人们如何去行事,而且更注重行为的内在部分,即注重行为的态度。真正的宗教导师告诉我们区分道德的与不道德的行为,这并不是在于我们做什么,而在于我们以何种方式去做。
这就是马修·阿诺德在他的教学中所说的基督的方法。当一个可怜的寡妇给他一个八分之一的小硬币时,基督提醒他的门徒的是她给了什么,而是她以什么方式给。道德家们说:“不许通奸”,但是基督说:“我想说的是,无论谁,当他满脑子欲望去偷窥一个妇女时,事实上已构成了强奸罪。”
同理,孔子时代的道德家认为这才是孝,即儿女们必须为父母砍材挑水,将家里最好的事物留给父母。但孔子不以为然:“不,那不是孝。”真正的孝并不仅体现在履行对父母的义务,更体现在以什么方式、态度,以及精神状态去完成这些义务。孔子说,什么是难的?用什么方式和态度去履行才是最难的(色难)。我将最后说的是,孔子之所以成为一个伟大的宗教导师,而不是如一些基督传教士所言,只是一个道德家,这是通过教义中的这种力量,将人的道德行为看作是内在的力量。
一个大汉学家(3)
“在上述叙述之后,就宣布它的意思就在表面上,这恐怕有点武断。但是,你必须所做的,就如这首诗所言:
弯腰时,它在那里,
但要拾起时,却悄无踪影。
“当子夏问孔子‘何为孝’时,孔子简单回答:‘色难’(55),色是描述它,即描述它是很困难的。好一个聪明且合适的回答。”
在此,我不想运用精确的中国语法来指出翟理士博士的错误之处。我只想说的是,如果翟理士博士把那汉字设想成动词的话,则在文笔顺畅的中文里,这句话将不是读成“色难”,而是“色之维难”。如果这里“色”字是作为动词,那非人称代词“之”是必不可少了。
就算是不谈语法的精确,翟理士博士所翻译的孔子的回答,如果联系整个上下文来看,也是根本没有把握住它的实质要点的。
子夏问:“何为孝?”孔子答曰:“色难。(其困难是方式)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当有事需要做的时候,年轻人应该努力去做,而有酒食之时,应先让长者享用。——你真的是认为这就是孝吗?)好,上述全部观点已陈列于此——重要的不是你应对你父母尽什么义务,而在于你以什么方式,以何种精神面目去履行这种义务。
在此我想说明的是,翟理士博士错误地认为只是在名义上履行道德义务,然而,孔子的道德教义的伟大与真正有效之处却恰恰在于此。事实上,孔子所主张的不是在于做什么,而在于如何去做。这二者的区别,也就是所谓的伦理道德和宗教之间的区别,也即仅仅作为道德家的准则与伟大的真正的宗教导师的教义之间的区别。道德家告诉你的是,什么行为是道德的而什么行为又是非道德的。但是,对于真正的宗教导师而言,他却不仅仅告诉你这些。作为真正的宗教导师,他不光要教诲人们如何去行事,而且更注重行为的内在部分,即注重行为的态度。真正的宗教导师告诉我们区分道德的与不道德的行为,这并不是在于我们做什么,而在于我们以何种方式去做。
这就是马修·阿诺德在他的教学中所说的基督的方法。当一个可怜的寡妇给他一个八分之一的小硬币时,基督提醒他的门徒的是她给了什么,而是她以什么方式给。道德家们说:“不许通奸”,但是基督说:“我想说的是,无论谁,当他满脑子欲望去偷窥一个妇女时,事实上已构成了强奸罪。”
同理,孔子时代的道德家认为这才是孝,即儿女们必须为父母砍材挑水,将家里最好的事物留给父母。但孔子不以为然:“不,那不是孝。”真正的孝并不仅体现在履行对父母的义务,更体现在以什么方式、态度,以及精神状态去完成这些义务。孔子说,什么是难的?用什么方式和态度去履行才是最难的(色难)。我将最后说的是,孔子之所以成为一个伟大的宗教导师,而不是如一些基督传教士所言,只是一个道德家,这是通过教义中的这种力量,将人的道德行为看作是内在的力量。
中国学(一)(1)
不久前,为了赶时髦,一个传教士在他的一些文章的封面自称为“宿儒”,这导致了很多笑话。毫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