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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精神中文版-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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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我确定中国目前事态的发端日期,乃是美国公使田贝(83)上校在北堂(84)开放之时用法文发表“一流”演说的那一天。田贝上校以及驻京的整个公使团都完全清楚天主教传教士在中国目前的地位,乃是基于一条厚颜无耻的伪造条款——1860年《中法北京条约》中的一条伪造条款之上的(85)。当北京的外国公使团乞求圣灵保佑这一厚颜无耻的赝品时,中国人别无选择,只能是向公使馆开枪射击!
  昨天,头戴圣冠的主教大人对着圣灵这样说:“圣灵!请下来吧,”
  “不。”将要下来的圣灵道,“我不下来。”
  正如英国的犹太人比肯斯菲尔德勋爵和德国犹太人海涅发现了他们本民族国家的长治久安需要什么一样,在法国,也是一个名叫甘必大(86)的犹太人发现了法兰西真正的弊病,他将其称之为“教权主义”(C1ericalism)。如果甘必大活得更长一些,今日的法国会是什么样子呢?
  当路易·波拿巴派法国军队去保卫罗马的教皇宫殿时,法国的教权主义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不过,自甘必大时代以来,教权主义在法国的影响已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但尽管如此,它仍然有很强的势力。因为法国那些社会活动家们认为:“反教权主义与商品出口不相干。”因此,尽管法国的军队没有再被派去保卫教皇,但法国人民却不得不缴纳税金,以便派人到中国去参与保护教皇的主教及其代理人的战争——为要给他的皇冠再次镀金,我们又须缴纳沉重的税银!
  但这还不算是最糟糕的事情。最糟糕的事情是,教权主义利用其国外布道团作为进行投机买卖以维护自身在法兰西的特权之基础。耶稣会士们谈起他们在中国的传教团时确实可以说:四处奔走的传教士们,乃是我们做生意的“旅行推销员”。
  法国政府应派一个专门委员会到中国去调查一下,看这些“旅行推销员”的生意做到何种程度,不用说其他肮脏生意,仅他们所从事的土地投机买卖一项,就已火红得不得了。除此之外,在中国,每发生一次教案,对耶稣会士来说就意味着要发一笔横财——因为他们每遭受一两银子的财产损失,就可以要中国政府赔偿白银50至100两——我算不清他们获利的百分比是多少了!
  我说过法国现在没有公认的贵族,但法国、现代法国还是有一种贵族。在现代法国,真正的贵族是那样一些文坛巨匠,从发誓要“消除无耻”的伏尔泰到坦承“我忏悔”的左拉都是。然而,正如伏尔泰所说:“怯懦乃是好人的不幸!”如今,法国需要有像伟大的丹东那样的人去呼喊:“勇敢些!勇敢些!再勇敢些,革命就成功了!”
  欢喜!欢喜!我们团结紧密,
  法国出现了
  未来的晨曦!
  欢喜!欢喜!我们团结紧密,
  勇往直前吧,高卢和法兰西!
  


关于中国问题的近期札记之五(1)


  箴言
  爱默生说:“我的英国朋友问我是否存在真正的美国人?那种具有美国思想的美国人?面对这种富于挑战性的问题,我所想到的既不是各政党会议,也不是国会;既不是总统也不是内阁大臣,不是这样一些想把美国变成另一个欧洲的人。我所想到的只是那些具有最质朴最纯洁心灵的人们。我说:‘是的,肯定存在’,于是我谈开了无政府主义和不抵抗主义的教理。我说,确实,我从没有在哪个国家见到过人们有足够的勇气坚持这一真理,我非常清楚,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比这种勇气更能赢得我的尊重了。我很容易看到卑鄙的滑膛枪崇拜的破产——尽管大人物们都是滑膛枪崇拜者——可以肯定,就像上帝活着一样毫无疑问,不能以枪易枪,以暴易暴,唯有爱和正义的法则,能收到一场干净的革命之效。”
  美国驻华公使康格(87)先生最近在离开上海回国之前说道:“我不担心中国人还会发动同样的暴乱,他们已经得到了教训。”我想,这不该是一个美国官员、一个爱默生的同胞所应该说的话,这是一个卑鄙的孤儿院女舍监所说的话——她长期惨无人道地虐待那些没有自卫能力的孩子,而当孩子们反抗时,又毫无人性地加以残酷的痛打,然后坐下来喝口茶,还抛出一句:“这下小家伙们绝不敢再胡闹了,他们已经得到了教训!”
  罗斯金说:“粗俗的本质在于麻木。”头脑简单和愚昧无知的粗俗,不过是身心缺乏训练和未经开发的迟钝,而在真正的与生俱来的粗俗中,身心有如死一般的麻木,臻于极至,就变得残暴成性,无恶不作。
  但一般说来,美国人,还有俄国人,最不易陷入这种身心死一般的麻木之中。俄国人——众所周知俄国的下层人物及俄国兵是残暴的——有人说,“你惹了一个俄罗斯人,就等于碰上了一个鞑靼人。”俄国军队最近在中国北方的暴行无疑骇人听闻,但这种残暴仍然是那种未经驯化的野生动物的残暴。因此,俄国人的残暴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那种德国人形象地称之为“Rohheit”(字面意思是:纯粹的粗鄙)的残暴——即那种“人面兽”(88)的性情——阴森呆滞、庸俗粗野、冷酷无情、兽性十足,这些都是这种残暴的特征。
  与俄国人被认为残暴一样,美国人则被认为是粗俗的。但美国人——美国受过糟糕教育的阶层明显的粗俗,一般说来,正是罗斯金所言的、身心未经训练与开发的迟钝,即那样一种头脑简单和愚昧无知者的粗俗。相反,英国伦敦佬或欧洲资产阶级的粗俗,才是与生俱来、深入骨子里的粗俗。
  去年夏天,一个美国海军军官向我解释了美国文明的简单结构。他说:“在美国,无论我们何时规划一座城镇,人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建一所学校,一座教堂和一个法院。”学校代表人,教堂代表上帝,法院连同绞刑架代表魔鬼。人首先被送往学校看看是块什么料,如果可堪造就,就送往教堂使之成圣;如果不堪教化,就送到法院、送到绞刑架——直接交给魔鬼。
  这就是质朴的美国小木屋文明,但现代美国人已经“进步”了。除了修建学校之外,他们还创办了报纸;除了教堂之外,他们又创立了形形色色、大小各异的剧院;除了法院之外,他们还建起了银行。因此,那些本该送往学校受教育的人,现在却在阅读庸俗报纸,并因受其迷惑而丧失了原有的教养;那些本该送往教堂虔诚修行、接受高尚教诲的人,现在却热衷于到大大小小的剧院去享乐,耽于这种庸俗的消遣;最后,许许多多本该送往法庭或径直送往绞刑架下被绞死的人,现在却坐四轮马车到银行去提取利息和存款!
  与此同时,那本该教育年轻一代知书识礼的美国学校和学院,现在已变成地道的“锻工车间”,在那里,学生们被教以如何挣钱或如何谋生的方法,其途径是掌握那些被称为“现代技工艺术”的粗俗不堪的手头把戏——或被称为法律和神学的精巧的“脑筋急转弯”。在许多美国大学里,牙科学、手足病治疗或指甲修剪学,被置于同柏拉图和维吉尔的学问(89)一样“高”或一样“低”的地位。
  


关于中国问题的近期札记之五(2)


  与此同时,美国的基督教会也变成了盗贼和懒汉们的救济所。募集和分发救济品原本是基督教会的真正职能之一,但现代美国教会募集救济品,不是为了发放而是留着自己享用。如果人们真遭到不幸,那么接受救济当然没有什么不义或不光彩之处,然而,如果人们实在没有遭受不幸,只是“敏锐”地发现吃救济乃是一条舒适简便的谋生之道,那么其中包含的不义之恶便不言自明了——由此他亦将陷入真正的不幸之中。当人们耻于接受施舍而不以盗用施舍物为耻之时,那么接受施舍岂不更加臭不可闻?但必须公正地指出,对于今日欧美诸国的基督教会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好意思做的事了,它甚至不会以“传教士抢劫”为耻了。假若现代美国教会真有羞耻之念,它就不会振振有辞地写公开信给“异教徒”——日本的佛教徒,证明它有权向中国的饥民索取赔偿——在这些饥民家中,基督教会的代理人则帮着纵火,使他们无家可归、无以为食,以致陕西已经在出售人肉!这些赔偿和“劫来之物”自然不是用在教会或传教士本人身上,而是留给其可亲可爱的中国皈依者们享用。他如此标榜,并不意味着他真的关心那些穷人,而是因为他是一个小偷,并且已经赃物满袋。
  最后,在美国,那代表绞刑架的法庭,那本该把正出入银行的那些人送进去的地方——现在已经变成一个避难所,一个为那些不成功的、内心坦然的人们准备的避难所。正如罗斯金所言,这个避难所是为那些聪明绝顶、地位卑微、敏感有情、富于想象、仁至义尽、公正虔诚的人们准备的——比如像埃德加·爱伦·坡(EdgarAllenPoe)或我曾在旅途中遇到过的那些只买得起散席船票,在珠江汽轮的甲板上抽着鸦片、能说流利的法语、德语和意大利语的食不果腹的美国艺术家那样的人。简而言之,美国的法庭是专门为那些弱者和不幸者、为各大城市的街头妓女们准备的:
  当爱神的热切祈祷消失之后,
  她那颗女性之心便不再存留。
  连天国的基督也宽恕的罪过,
  男人们却在诅咒不休!
  在莎士比亚的《麦克白》(Macbeth)一剧中,麦克杜(Macdu)太太的儿子问她:“何为奸贼?”
  麦克杜太太回答道:“噢,奸贼就是那种起假誓、说假话的人。”
  儿子又问:“所有这么做的人都是奸贼么?”
  麦克杜太太继续回答:“凡是这么做的人都是奸贼,都该被绞死。”
  儿子接下去问:“谁来绞死他们?”
  麦克杜太太顺理成章地答道:“噢,那些诚实的人们。”
  儿子得出结论:“如此看来,那些起假誓说假话的人都是些傻瓜,他们人多势众,为何不联合起来打倒那些诚实的人,并把他们统统绞死呢?”
  然而,现代美国的奸贼,那些说假话起假誓的人却并不是傻瓜,因此,按照宪法,人人获得选举权的结果是:美国所有诚实善良的人都已被绞死,或正面临被绞死的危险。
  在我看来,现代美国人实际上已经不配他们的先辈为其所制定的制度。正如中国人所言,“有治人,无治法”。无论如何,现代美国人在盲崇和迷信宪法条文的同时,已经丧失了他们的先辈——那些真正的、早期美国人的精神。对于此种精神,美国诗人写道:
  这些养育我们的移民们,
  他们沐浴着阳光漂洋过海而来,
  为我发现了这块处女地,
  并恩赐给我们自由的土壤。
  人们经常断言汉语中没有关于“自由”的词汇。但令人惊奇的事实是,不仅汉语中有关于“自由”的词汇,而且这个词还准确地表达了美国人的本意,即“自由”的真正含义,当然,它迥然有别于现代伦敦佬或坦慕尼协会(90)的“自由”概念。汉语中表示“自由”的字是“道”。当中国人要说某个国家里没有自由的时候,他们便说“国无道”。这里表示“自由”的“道”字,字面意思是指“道路”,当它在“自由”这个意义上使用时,被定义为遵循我们本性的法则——“率性之谓道”(91)。那个表示我们本性法则的“性”字(字面意思指本性),被定义为上天的命令或意志——“天命之谓性”。因此,表示“自由”的那个汉字,是指自由地去遵循我们本性的法则——即按上帝的意志办事。那些头沐阳光、飘洋过海、离开旧家园寻求新天地的移民们所缺少的自由,恰恰正是他们所表达的照上帝意志办事的自由。事实上,早期美国人希望留给他们后人自由土壤的那种自由,并非像坦慕尼协会所认为的那样是自由地追求庸俗,进行诈骗,无心无肝,残忍粗暴,而是像中国人所说的:率性以尽天命——“我自由地漫步,因为我追寻您的旨意。”
  


关于中国问题的近期札记之五(3)


  但“自由”一词如今在美国,被另一个伟大的美国词“平等”夺去了光彩。的确,现代美国的“平等”概念,使得“自由”一词的真正含义无从得见。“自由”的真正意义是“你必须率性”,而现代美国的“平等”概念,意味着把人的头脑抹平(抹煞贤愚之别)。在一个国家,傻瓜和非傻瓜都是如此之多,现代美国的“平等”概念竟要求将非傻瓜的头脑与傻瓜扯平,以免傻瓜们的权利——他们的“平等”权利——那种与总统在白宫握手的权利被人剥夺!(92)
  不过,美国人和欧洲的法国人如此固执于“平等”一词无疑是正确的。因为正是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反对“特权”的平等,美国人在独立战争期间,法国人在第一次大革命期间为之抛头颅,洒热血。但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并不是指将国中最好之人变成与最坏之人一样糟的现代美国抹煞智愚差别的概念;也不是“士兵应当指挥将军,马应当驾驭车佚”(93)的法国人那种目无君上的概念。真正意义上的平等,是指敞开大门——开放门户。最正确意义上的平等意味着“开放”(Expansion),孔子说:“有教无类。”(94)这就是“开放”的真正含义。
  自由、平等和最深刻意义上的“开放”——博爱,这就是基督教的内涵。或如中国人所说:一视同仁。因为心中拥有“博爱”一词,法国人德穆兰(95)在临上断头台之前仍诙谐地将自己比作“优秀的长套裤汉”耶稣。向康格夫人和其他公使夫人们说“中外一家,天下一家”的中国皇太后陛下,也是要告诉她们基督教的真实含义——那种最深刻意义上的“开放”,对此,康格夫人及其丈夫知之甚少。正因为皇太后的呼吁于事无补,成为徒劳,中国的优秀长套裤汉“义和团民”才不得不奋而起事,同他们的法国兄弟在1789年所做的那样,向全世界发出血淋淋的呼吁——呼吁应当把中国人当人看待,应当将其视为人类家族中亲如一家的兄弟。
  现代民主和现代自由主义的伟大实践观念,那有别于现时代可以称之为欧洲文明的观念,构成了美国制度的基础。这种观念就是爱默生所谓“美国思想”。人们曾问歌德什么样的统治方式他认为最好,他回答说:“那种使所有统治方式都成为多余的方式”。现代欧洲的统治观念,即怎样使人民、使“民众”遵守秩序的观念,是动用警察手中的警棍和军人手中的刺刀,而独特的美国统治观念,是借助学校和教会,使民众就身于秩序,从而免除“皮鞭”、警棍和刺刀的拷掠。
  但美国人最初犯下一个错误,即他们不知美国文明是基于学校和教会,而不是建立在美国宪法的基础之上。美国人坚持按照他们早期“小木屋宪法”的模子来建学校和教会,而不是借助学校之光去阅读宪法,其结果,正如我们所见到的,是目前美国学校和教会所陷入的可怕状态。
  美国人如此迷恋他们的宪法,实在让人怜惜。斯特恩(Sterne)小说中的下士说,“在这个世界上,他绝不会继续前进,不会再给阁下带来荣誉。”托比(Toby)大叔说:“老天爷作证,他会继续前进的。”面对困惑,山姆大叔向律师求援。但一般说来,律师不宣告天理或上帝正义的法律,而只宣告依据于宪法的法律。人民、普通百姓当然不懂依据于宪法的深奥法律,于是,律师们便得以恣意妄为。简而言之,律师们根据宪法制订和解释深奥的法律,以使他们自己和任何能够付得起他们钱的人中意。
  由于对法律和宪法名目的尊重已经深深植根于其宗族的心灵,美国人民,美国普通民众曾一度对这种依据于宪法的深奥法律保持沉默。然而,尽管美国的平民百姓在学校所受的教育很是糟糕,但仍然有人对其心中上帝正义的法律有所了解。因此他们时常发现,那依据于宪法的法律与上帝正义的简单法律正相违反。
  于是,平民百姓只好动用“私刑”,但动用私刑是违反宪法的。因此,人们不得不召来持有刺刀和警棍的军警,不得不增加军警的人数,以对付与日俱增的私刑律师。
  这样,起初从“美国思想”出发依赖学校和教堂的美国人,现在则仰仗警棍和刺刀,被迫采用欧洲思想,陷于卑鄙庸俗的滑膛枪崇拜中,结果,美国只能变成另一个欧洲。
  随后,美国的“律师”被送往国外去做外交官。他们在对待菲律宾人和与中国签订条约时,不是遵照上帝正义的法律行动,而是根据宪法的条文办事。这种宪法,他们出国之后加以扩充并称之为进步与文明的法则。然而拥有自己独特“救世主”的中国人发现,那种依据于宪法的法律、进步和文明意味着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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