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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不断接受或完成严格的训练。该部队的训练由于采用“连”制,故一些督察、警长等警务人员便和一般的员佐级人员受训有别。长官级的警务人员先要接受一个星期的“先修训练”,其中有对枪械的认识和使用、防暴战术运用、体能的训练及行政上如何指挥等,其目的是让这些长官级的人员掌握一定的技巧。“先修训练”后,还要进行12 个星期的集训,以训练他们如何管理及训练下属。训练课程有:(1)如何快速调动,“最佳的时间”是5 分钟完成全连学员的调动工作。(2)与皇家辅助空军合作,利用直升飞机运载队员到某特定地点应付暴乱事件。(3)如何使用防暴装甲车及建筑物内进行高空巡逻。(4)野外巡逻、爬山、阅读地图、伪装术等。(5)“行政训练”即如何写报告、整理装备。在受训期间,还要接受警察总部的调派,执行封锁现场、高空巡逻等反罪恶行动。受训者结业后整连人员须在边境工作两个月,然后再返回所属警区工作20 周,为期一年的受训才告结束。香港警察机动部队训练学校设在粉岭,现校长为石国栋。据说,该校正建设一个东南亚地区设备最先进的打靶场。
香港警察机动部队于1992 年底完全接管英军的边境反偷渡任务。
4。“辅警”
“皇家香港辅助警察队”,通称“辅警”,它是由1914 年成立的志愿警察(1919 年撤销,1925 年重组)及1941 年成立的特务警察(1946 年撤销,1949 年重组)合并而成的,成立于1959 年。由于在1967 年镇压反英抗暴的群众运动中表现“优异”,获得英国女工颁授“皇家”勋衔,成为一支支援正规警察的武装警察部队。
辅警本来只在非常时期,如出现社会动乱、大规模示威游行时才奉召到现场,协助正规警察维持秩序,控制局势。然而,随着时代的变化,加之正规警察人手短缺,辅警的角色也起了变化。在1990 年4 月,他们的任务已更趋多样化,他们身着军装,与正规警察享有同样的权力,要执行法纪、维护治安,如在街上巡逻,在警署内处理报案、一般的内部行政及文职工作。但不参与侦缉调查和边境防卫工作,也不用看管武器库。同时,原来他们组成的防暴队,也改由正规警察担任。
辅警的组织结构与正规警队非常相似。它的最高指挥官称为辅警总监,相当于正规警察部队高级助理警署署长,其警队共分4 个部门,总部由一个辅总警司主管,其余则分3 个总区(香港本岛区、九龙区、新界区),每个总区由一个辅总警司主管。在辅总警司属下有两个高级警司,分别负责行政和行动工作。每个总区又分9 个区,每区由一个警司主管,下设一个冲锋队、两个特别任务连队及一个由总督察主管的交通部门,与正规警队相比,真是相差无几。
辅警的招募条件较正规警察宽松,申请人只要在港居留5 年(正规警察要7 年),无论男女,已婚或未婚(正规女警一定要未婚),年龄在18 至30 岁之间、身体健康者均可投考。在体能测验方面也较正规警察的要求松。符合招募条件的辅警,首先要接受为期15 周共176 小时的训练,每周两节课,每节4 小时;教学科目包括香港的法律常识、警例、警察的一般工作程序及其有关程序等,这些都在晚上室内授课;另外,星期日还要接受步操及手枪的使用训练。合格后,再经一次笔试,合格者就成为正式辅警。这比正式警察接受9 个月的“全天候”训练的时间少得多,也容易通过得多。不过,正式辅警分配到各警区工作后,仍要在两年内接受96 小时的训练,其中43 小时为基本训练,内容还是法律知识、警例、警察工作程序等,另外的48 小时为实践训练,内容包括巡逻、署内报案、值日官及电台通讯工作。此外,各级辅警每年都要入营接受7 天集训,内容有体能训练、自卫博击、镇暴及一般事件的处理方法,如坠楼、车祸、设置路障、抢劫事件等;还要学习在警署内部的工作,如搜身、录取口供、套取指纹等;在法律方面,还要学习盗窃条例、简易治罪条例、一般警察守则及出庭作证的程序和手续等。这些都是对辅警的法定训练,与正规警察相同。
辅警的升迁制度与正规警察则有不同,一般是逐级提升,不能超越。工资则是以时计酬,督察级以上才有固定薪金。
至1991 年4 月香港的辅警编制是5337 人,成员中大约40%为政府公务员,其余全是私人公司职工,如门卫人员、工人、文职人员、甚至经理,女性约占13%。由于他们都有固定职业,很少有人转为正规警察。除女性因结婚或退休离职外,因此流失率不高。有些正规警察离职后转为辅警,所以招募也不困难。由于财政开支的限制,每天值勤只限850 人,每天工作8 小时,负责一般武装警察工作。
5。“狗仔队”
香港“狗仔队”是香港民众对“跟踪人员”的一种“俗称”,不过香港很多人对“狗仔队”也有很高的评价,例如警方中有人称“狗仔队”是“永不曝光的大案功臣”。香港当局破大案捉重犯,不仅要出动全身武装的警员,而且需要事前掌握嫌疑犯一举一动的“跟踪人员”。这些“跟踪人员”花了不少时间去“死跟”有关的可疑人物,直至确实了解案犯所在,才通知警方出动破案。
香港有“狗仔队”的机关,不仅仅是警队,而且还有廉政公署和海关。
香港警队设有“狗仔队”的单位有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刑事情报科、毒品调查科、政治部以及香港、九龙、新界3 个总管区。
香港“狗仔队”队员的身份是严格保密的。如果你问他们是谁?他们不会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连他们的“同事”也不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
诡计多端的嫌疑犯,容易避开军装警员及外表“皇气”十足的便衣警员的追踪,因此,警方需要一批外表极平凡、反应敏锐的跟踪人员。这些人员不仅能使“目标人物”识不破其身份,而且又要把握适当时机向总部报告。香港“狗仔队”的任务,除了跟踪嫌疑犯外,还会受命跟踪涉嫌与罪犯勾结的警务人员,因此,他们的身份亦不可被其“同事”知道。为了保密,“狗仔队”大多数队员不必到警署上班。他们的工作地点不固定,有时在商业大厦,有时在公园或其他地方。为了尽量减少在警署内“曝光”,他们的工作房间不允许其他警员“擅进”。他们既不需要穿警服,也不需荷枪,因为他们专责追踪。
香港“狗仔队”每组约10 人,每组由一名高级警官作“狗头”进行统领,“狗头”不仅分派各“狗仔”的工作,而且还要“保护”他们。“狗头”是“狗仔队”中唯一有枪的人。“狗仔”若不幸在执行任务中被“目标人物”识破身份,甚至有生命危险时,便马上告知“狗头”,请其出来“照顾”。香港“狗仔队”队员对其所承担的具体任务并不十分清楚,只知被跟踪者的身材、相貌和跟踪的途径,而对被跟踪者所涉嫌的罪行毫无所知。“狗仔队”队员根据上级的指示,配备适当的工具到指定途径“死跟”。“目标人物”若走到中区商业区,“狗仔队”队员便乔装白领人士。“目标人物”若到大排档饮茶,“狗仔队”队员便换上“街坊装”。为了减少跟踪人员身份被识破的可能性。警方则挑选一些外表完全不像警员的人担任跟踪任务。被选中的人虽然要到警校受训,但享有“优待”:毋须锻炼得太健康,以免带有太强烈的“阳刚气”。他们需要额外多学一些死跟“目标人物”的经验,学会使用某种类型的窃听器、望远镜、微型相机、通话器等技术知识。
跟踪能够成功,除了得力于“狗仔队”队员的丰富经验外,还要有“完善”的通讯系统和跟踪设备。香港“狗仔队”队员所使用的整个通讯系统全由代号组成,因为这种作法既便于“狗仔队”队员间的联络,也可防止窃听。“狗仔队”队员的通讯系统的代号有“号码”、“星宿”、“动物”、“生果”等不同名称,各有不同意思。例如,“号码”由不同的数目字代表行动期间的动向,如上、下、左、右不同方向等。“星宿”是以9 大行星的名称代表全港19 区的位置,如“天王星”代表深水。“动物”有鲸鱼、恐龙、蜘蛛等类,鲸鱼代表停车场。“生果”有山竹、密果等类,以表示被跟踪人的特征。通常跟踪一名“目标人物”,需要十几个人,不仅要昼夜24 小时跟踪,而且还要不断采用“接力”方法。香港“狗仔队”队员的通讯仪器有无线电耳塞和收发器。无线电耳塞由头发遮掩,收发器藏于腹部用衣服遮掩。“狗仔队”还配备各式交通工具,以应所需,其中有新界的士、市区的士、客货车、豪华房车以及6 辆不同型号的电单车。“狗仔队”跟踪时有客货车支援,该种客货车既作临时指挥中心,又可提供各种服装和饰物。跟踪方法有“人盯人”式和“定点”式。“狗仔队”队员在“目标人物”的居所或日常出入的地方,以租赁或商借的方式觅得有利的房间后,便用望远镜、录像机或摄影机,记录和拍摄“目标人物”的起居饮食情况。“目标人物”若被“狗仔队”队员跟踪多日,往往连家内的陈设、上床时间及睡觉姿态等,均被记录在案。这些在跟踪期间所拍摄的录像带及照片,日后可作为法庭上的证物,“狗仔队”队员被豁免出庭,以便继续秘密工作。
6。“红粉部队”
“红粉部队”是香港女子警队内部保安连的别名,于1991 年7 月建立,是香港“破天荒的一支女警队”,共170 人,其中160 名是香港4 个警察总区挑选的,每个警察总区挑选40 名,其他的10 名成员是香港警察总部调派的。该女警队当时由女警司江张嗣兰任指挥官,由一名女总督察及一名女警署警长协助指挥。该女警队有四个小队,每小队由两名警察统帅。
香港警察建立该女警内部保安连,是在最近一次检讨女警在内部保安及维持秩序中的角色问题时提出的。女警在处理示威或游行、对付一些消极抵抗者、排解越南船民中心的骚乱时,均可扮演积极的角色。警方认为,女警可在逮捕及搜查妇女及青少年犯人时协助男警,但不会让该女警队成员单独应付暴乱,她们在暴乱事件中只起支援男警的作用。
该女警的装备有防暴头盔、防毒面具、登山靴及手拷,共重26 磅,但无保安武器如枪械等。不久,她们会接受使用长警棍及催泪弹的训练。该女警队目前正在更新装备,现已采用新式防暴盾牌。这种新式防暴盾牌比较硬,抗暴能力强,高约六尺,其功能与以前使用的藤牌大不相同,因而获得警方好评。该女警队还选定了保护脚踝的登山靴,红粉队又向香港警察总部建议配备防火手套和防火面具,以防匪徒使用爆炸性物品。
该女警队编制规定,该女警队成员日后除调离警区、怀孕等情况下可以脱离女警队外,一律不准离队,该女警队是“永不解散的”。
该女警队成员在接受机动部队的训练期间,主要是学习搜查越南船民羁留中心、人群控制、步操及使用防毒面具等项,其中一项训练叫“锥形阵法”。该阵法是仿效古罗马军人的一种阵法,其主要作用是在遇到暴乱、游行和示威等人群阻塞的时候,利用该“锥形阵法”开出一条路来保护政要人物。该“锥形阵法”由一小队机动部队组成,约40 人,队员排成一个锥状的三角形,三角形的内部中空,只有小队的两名正副指挥官及被保护的政要人物,每个队员一只手持藤牌或盾牌,另一只手紧握身前队员的腰带,并将藤牌紧贴在一起,将40 人的力量合而为一,即使示威或暴乱的人群袭击或推开警员,亦能以“锥头”的穿透力刺破人群的阻塞,而且在整个阵法进行期间,队员会依照一个“数”,每前进一步就会齐声叫喊,并用力跺脚,发出大量有节奏的声音,以助声势。
两岸三地,黑潮对流,港帮紧锣密鼓,应对突然变化。
举步投足,惊澜四起,台湾不是滩头堡。
1997 年7 月1 日,对于香港的黑帮来讲,也是一个异常敏感的日子,早在10 年前,他们就开始为自己准备后路,其思路即向外转移,主要是向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组织,台湾亦是其选择渗透的地区之一。随着香港回归祖国日期的来临,近几年来,香港黑社会的流向也出现了新的变化。
台湾“刑事警察局”1995 年5 月8 日称,“国家安全局”的统计资料表明,香港三合会大圈仔等黑社会组织,前些年一直是向美国、加拿大等地发展,最近却向亚洲回流,并正把大陆、台湾等地视为发展的重点,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五点:1。香港黑帮原推测“九七”后该地的局势不好,但随着“九七”临近,他们认为形势并未发生大的变化,香港仍是个“大金矿”,不能放弃既得的利益。因此,未来的香港仍是这些黑社会组织的主要基地。
2。国际刑警组织交换情报的速度极快,致使香港黑帮分子移民的成功率极低,而且大多数黑帮分子的文化程度不高,到美、加等地后不易发展,比较之下他们觉得还是香港及邻近地区更好发展。
3。随着中国大陆经济发展加速、市场开放,更加使经济不景气的美、加等国相形见继,黑帮分子认为与大陆相邻的香港,将会有更大的牟利空间。4。目前,香港黑帮认为大陆对犯罪组织还缺乏特别的法律,由香港往大陆发展比美、加等地有更多的机会。
5。由于台湾不仅是毒品、黑枪、弹药等非法走私物的中转站,而且又很容易洗黑钱。香港黑帮分子也已把台湾当成了重要的回流基地。
现在香港黑帮在台湾的活动正大幅增加。美国国务院在1994 年的一份报告中指出,香港、台湾和大陆己开始成为香港黑帮分子活动的中心。
台湾“刑事警察局”获得的情报也表明,香港黑社会组织正通过各种渠道,把台湾作为犯罪活动的基地。为防止此种严重情况继续恶化,警察局已成立专案,集中侦缉香港黑帮在台的活动,并要求司法单位对在台犯罪的香港人加以重罚,以求避免香港黑帮在台发展组织、扩展势力。1994 年3 月,台北地方法院已把两名赴台走私烟毒的香港人分别处以死刑和无期徒刑。近几年来,台湾多次发现香港黑帮分子参与犯案,其中尤以贩毒案件为最。这种情形使人怀疑1997 年前香港黑帮意欲转阵台湾。台湾“法务部调查局”1995 年初也通令所属各调查站,搜集香港黑社会在台活动的情报,以了解香港黑社会是否因1997 年来临,而把根据地转到台湾。香港警方对黑帮转阵台湾之说不以为然,他们认为目前香港的犯罪集团仍然继续以港九为根据地,香港黑帮不会到台湾建立滩头堡。香港黑社会势力大,港九600 多万人口,参加帮派者有30 万人之多。1994 年香港当局公布的资料表明,香港地区一共有57 个黑帮组织,这些黑帮或明或暗插足各行各业。如果他们以在香港的规模和手法到台湾建立类似的组织,台湾治安前途当然堪虑。然而,香港一位高阶警官认为,“台湾不用太担心”,基于几个主客观的理由,香港黑帮不致于到台湾建立滩头堡,这就是:语言问题,台湾很少人讲广东话,香港人到台湾找工作难;香港人的生活习惯同台湾人不一样,反而比较类似美、加华人,如果要往外发展,会优先考虑美、加,而且香港人普遍认为,同美、加比较起来,台湾未来的前途不太明朗,加上“用台湾护照甚不方便”;再说,台湾物价太高。这位侦办香港黑社会多年的警官还认为,香港黑社会也会感到在台湾不易发展,反倒是欧美的黑社会还会认同他们的“身份”。所以近10 年来,香港黑社会向美、加、欧洲发展较多,相比之下,台湾比较少。香港黑帮虽然在台湾发展势力有些困难,但是这股黑势力为了图利,也同台湾黑帮结合,进行了不少犯罪勾当。香港黑帮分子可能基于贩毒暴利去台。
中南半岛的金三角地区,是毒品的主要产地,南海辽阔的水域又有黑帮活动的空间,成为毒贩转运毒品的最佳地点;香港由于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及高度发展的自由贸易和金融体系,已是金三角海洛因毒品转运到美国及包括台湾在内的联络中心及转运站。而台湾的卖价极佳,大盘价约是香港的2 至3 倍,因而成为运毒的主要目标之一。香港黑社会自然不会坐视这块肥肉而毫不沾手。在台湾查获的几宗港人参与的贩毒案中,往往有黑帮背景,最多的是十四K 帮,其他如新义安帮、大圈仔帮也都有。香港警方认为,加入贩毒集团,不一定要具备香港黑帮身份,从事贩毒要有经验、专门知识、门路或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