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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近代前期哲学思想史-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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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合起来。”实际上,因为他的哲学体系如此,把神学与政治放在一起,正与 

  他的总体思路相合,照洪汉鼎先生的理解:他的哲学思路,既是由神而人, 

  由人而人的幸福,那么,其理论系统,必然是由存在、认识和自由三个基本 

  部分组成。我以为,洪先生的见解十分中肯而且是一把研究斯氏哲学的入门 

  钥匙。 

       除去一元论和理论体系之外,还须谈谈斯宾诺莎的哲学研究方法。尽管 

  研究方法对于哲学家而言,无疑是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却不是任何一位哲 

  学家对此都有足够的重视特别是能有杰出贡献的。斯宾诺莎所使用的方法, 

  与笛卡尔如出一辙,他们二位都特别重视几何学的作用。重视几何学的作用, 

  即重视演绎的作用,使用这类方法的哲学家,大多思路严谨,富于逻辑推理 

  精神。笛卡尔与斯宾诺尽管都很重视几何学的作用,但二人的理论表现却不 

  一样。若论对几何学的贡献,斯宾诺莎远不如笛卡尔。若论在哲学领域中对 

  几何学的应用,则笛卡尔确不如斯宾诺莎。笛卡尔认定几何学是一种最具确 

  定性的方法,但他却没有在一本书中将这方法从头到尾贯彻到底的尝试,充 

  其量,他仅是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有所尝试而已。斯宾诺莎则不同,他最重要 



① 《神学政治论》,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第52 页。 

② 转引自《欧洲哲学史》,商务印书馆1977 年版,第357 页。 

③ 《斯宾诺莎研究》,人民出版社1993 年版,第190—191 页。 

① 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81 年版,第94 页。 


… Page 125…

  的著作《伦理学》是完全采用几何学方式写成的,而且思路顺畅谨严,绝无 

  生搬硬套之嫌,在几何学的框架下,出色地完成了他的创作计划。 

       思想类型——一元论的世界观; 

       思想体系——神、人、幸福;存在、认识、自由; 

       思想方法——几何式论证方法。 

       懂得了这三点,纵然对斯宾诺莎哲学仍未足言深,至少可以知道他的基 

  本面貌了。 

       那么,由神出发而论人,再论人的幸福,怎么会是一元论的大思路呢? 

  这就应该具体分析一下斯宾诺莎的自然观、人文观、价值观、社会观和道德 

  观了。 



                    3。斯宾诺莎的本体观、价值观与政体观 



       (1)本体观 

       斯宾诺莎的本体观是从对上帝的认识开始的。值得读者引起注意的是, 

  他说的上帝——神,却与基督教会讲的上帝绝然不同。他的上帝不是至高无 

  上的唯一的神祇,而是与所谓实体相一致的世界发生的本因。 

       他说:“我坦白地说,认为一切事物都受制于上帝漠不关心的意志,是 

  出于上帝的任意性,这种观点比那主张上帝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行善的观 

  点,更接近真理。因为这些人似乎把一个离上帝而独立的东西置于上帝以外, 

  上帝进行作业时,视之为模型,或把它看作是他所要达到的目的。实际上这 

  不过是使上帝服从命运,是对上帝最荒谬的看法;我们已经表明上帝是事物 

  本质和存在的元始和唯一的、自由的原因。”① 

       在这里,他讲了一句特别重要的话,即他说:“我们已经表明上帝是事 

  物本质和存在的元始和唯一的、自由的原因”。 

       上帝是他自身的原因,因为上帝是无限的,是不能由其他任何东西决定 

  的。反过来说,上帝既然不能由任何东西所决定,那么,他只能自己决定自 

  己。这在思维逻辑上自然是毫无疑义的,问题是他怎样自己决定自己。斯宾 

  诺莎在他的学说中发明了一个重要的观念,即上帝自因说。 

       自因说,既不是外因说——因为不能想象还能有造成上帝的外因,也不 

  是内因说——上帝不能分解,哪来内在因素?不是内因,也不是外因,而是 

  最原始和唯一的,自由的原因。这正是斯宾诺莎哲学本体论的关键所在。其 

  在自己学说中的意义和作用,决不下于“我思故我在”在笛卡尔哲学中的意 

  义和作用。 

       但是,这种神——上帝的观念究竟与基督教、犹太教教义中的上帝观念 

  有什么不同呢?如果没有不同,则斯宾诺莎的学说——至少他的学说的起 

  点,不过是旧式神学的翻版而已;如果有不同,请问这不同主要表现在什么 

  地方? 

       这种不同首先和主要的表现在斯宾诺莎给神下的定义上。他说:“神, 

  我理解为绝对无限的存在,亦即具有无限‘多’属性的借助于他物的概念。” 

  ①实体是一种“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换句话说,它是一个 



① 梯利: 《西方哲学史》下册,商务印书馆1979 年版,第60 页。 

① 《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83 年版,第3 页。 


… Page 126…

   “可以无须借助于他物的概念。”请注意,一是通过自身认识自己,一是无 

  须他物可以自明。而这样的东西,就是他在《伦理学》一书中开宗明义就规 

  定了的内容,亦即“自因”。自因者何?就是“它的本质即包含存在,或者 

  它的本性只能设想为存在着。”② 

       于是,我们可以知道斯宾诺莎所说的上帝——神,究竟是什么意思了。 

  梯利先生说: 

        “这一单一、永恒、无限、以自身为原因的必然的事物基质叫作上帝或 

  自然。上帝不像笛卡尔所主张的那样脱离世界,是从外面施作用于世界的一 

  个外在的超验的原因 (有神论),而是在世界以内,是宇宙内在的基质。上 

  帝在世界之中,世界也在上帝之中;他是一切存在物的源泉(泛神论)。上 

  帝和世界是一而二,二而一的。这里原因和结果没有区别;上帝没有创造同 

  他分开、在他以外的某种东西,即离他而独立的某种东西;他是事物内永恒 

  的实体、基质或本质。上帝作为一切实在之活动的本原或泉源,斯宾诺莎用 

  经院学派的术语称他为产生自然的自然;上帝作为多种多样的物体、出自本 

  原的结果或产物,他被称为被自然产生的自然。”③ 

       梯利先生讲得很专业也很通俗,然而,他的某些用语并不确切,例如他 

  说上帝和自然是一而二,二而一就不确切。实际上,在斯宾诺莎那里,上帝 

  还不等同于自然,二者并非同一事体。这一点,他在给他的朋友奥尔登堡的 

  一封回信中曾有明确的解答,他写道:“我对于神和自然,持有一种和那些 

  近代基督教徒惯常所主张的非常不同的观点。因为我主张神是一切事物的内 

  在的原因,而不是超越的原因。……可是,如果有人认为《神学政治论》就 

  立足在这一点上,即神和自然 (他们把自然理解为某种质或有形的物质)是 

  同一个东西,那他们就完全错了。”① 

       他的本意,上帝不是自然界,但也不是基督教认为的偶像,上帝是具有 

  无限多属性的实体。他正与同样具有同类属性——即无须借助于他物的概念 

  的实体相同。 

       不消说,斯宾诺莎的这种本体论是够复杂的。因为他复杂,所以后代哲 

  学家对他的学说才产生种种不同的看法,即使像莱布尼茨、莱辛、雅科比、 

  赫尔德和黑格尔这样杰出的人物,对此犹有截然不同的理解。他们中有人认 

  为他是有神论者,有人认为他是无神论者,也有人认为他是泛神论者,还有 

  人认为他是反宇宙论者。无论如何,他是将基督教旧有的上帝观念从他的哲 

  学中清除掉了。 

       更为重要的,是他认为“实体不能为任何别的东西所产生,所以他必定 

  是自因,换言之,它的本质必然包含存在,或者存在即属于它的本性。”② 

       神——实体是无限的,而无限的内容只能是自身存在的。它就是它自身 

  的原因。这就在理论上根本排除了以超自然的上帝为世界本原的宗教观念。 

  对此,后代的许多哲学大家都曾给予很高的评价。确实,他的这个观点,比 

  起与他同代的伟大科学家牛顿所认为的上帝对世界的原始推动,还要略显高 

  明。 



② 同上。 

③ 梯利: 《西方哲学史》下册,商务印书馆1979 年版,第60 页。 

① 《斯宾诺莎书信集》,商务印书馆1993 年版,第283 页。 

② 《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83 年版,第6 页。 


… Page 127…

       自然,这样的以自由和无限属性来认识上帝和实体的观念,必然存在许 

  多模糊之处,虽然这些模糊不清之处在斯宾诺莎看来是绝对不存在的。这大 

  约也是特定的历史时代使之然也,倒也未必应该苛求于前人的。 

       重要的是,斯宾诺莎以他自己的方式,第一次把传统的神学观念逐出他 

  的哲学体系之外,而且对笛卡尔的唯理主义哲学给了一个一元论式的改造与 

  发展。 

       斯宾诺莎既然认为上帝是一切事物发展的本因,那么,他就必然会沿着 

  这个思路发展他的哲学,于是他进而提出上帝的属性,提出实体与样态、思 

  想与广延等哲学范畴。他认为实体是无限的,样式是有限的;实体不依别的 

  原因而存在,样式却是“实体的分殊,亦即在他物内通过他物而被认知的东 

       ① 

  西” 。很可惜,他认为实体是无限的,因无限而不变,样式是有限的,因有 

  限而运动。于是他的一元论的本体论原本该高于笛卡尔却终于没有得到彻底 

  的证明。 

       但是,能做到这一步,在他的时代,也就够了。 

       (2)价值观 

       斯宾诺莎哲学的重点不在上帝而在人,虽然他采用的是从上帝谈起,由 

  神而及人的方法。他一生著述甚多,但无论他较早的著作 《神学政治论》还 

  是后来的《伦理学》,对于这一点都是前后贯通,始终不渝的。 

       斯宾诺莎的人的价值观,出于他的自然状态说。他既然认定人是自然的 

  一部分,当然要求人应该由此出发来决定和保护自己的利益。因此,他的人 

  的价值观念,是与教会的观念完全相反的。教会的观念,重神而轻人,有神 

  而无人,人在神的面前只是一种有罪的附庸,他除去对着上帝忏悔之外,应 

  该毫无作为,必须毫无作为,他既不能向上帝争名誉更不能向上帝要利益。 

  凡此种种,在斯宾诺莎这里不但全不合理,而且毫无价值。他认为神学家的 

  目的,无非是要把人从理性之物降为畜牲,而且为达此目的,不惜扑灭人类 

  理智的最后一个火花。 

       在他看来,人既然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就该遵循自然所规定的必然性, 

  人的自由,不是随心所欲的行为,自由乃是对自然必然性的认识。 

       同样,人既然是自然的一部分,就必然应该享受自然权利。这种自然权 

  利,他称之为自然律。对此,他有一大段论述,连举证带评价,写得理通气 

  畅,生机勃勃。他说:“所谓天然的权利与法令,我只是指一些自然律,因 

  为有这些律,我们认为每个个体都为自然所限,在某种方式中生活与活动。 

  例如,鱼是天造地设地在水中游泳,大鱼吞小鱼,因此之故,鱼在水中快乐, 

  大鱼有最大的天赋之权吞小鱼。因为,在理论上,自然当然有极大之权为其 

  所能为,换句话说,自然之权是与自然之力一样广大的。自然之力就是上帝 

  之力,上帝之力有治万物之权;因为自然之力不过是自然中个别成分之力的 

  集合,所以每个个体有最大之权为其所能为;换言之,个体之权达于他的所 

  规定的力量的最大限度。那么,每个个体应竭力以保存其自身,不顾一切, 

  只有自己,这是自然的最高的律法与权利。”① 

       这就是说,人人有权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且正如大自然中的物竞天择规 

  律一样,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不但食之有味,而且食之有义。“他认 



① 《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83 年版,第3 页。 

① 《神学政治论》,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第2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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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为万物都力求维持自己的生存,这种努力就是德性。”然而,沿着这个路子 

  走下去,似乎必然得出“强权就是公理”的结论。这样的价值观念,不就是 

  霍布斯的人性理论吗?然而不是的,霍布斯是认定人性恶的。因为人性如狼, 

  所以非有强大的国家权力专制才行。斯宾诺莎则认为,非但“每个人都爱他 

                                                                         ② 

  自己,都寻求自己的利益——寻求对自己真正有利益的东西”,而且按“理 

                                                                              ③ 

  性的命令,只教为我们尊重自己的利益起见,应与他人结为友谊”,“假如 

                                                                              ④ 

  每一个人怎能寻求他自己的利益时,则人们彼此间便最为有益。”正是在这 

  个意义上,他特别欣赏如下这条谚语: 

       每个人对于别人都是一个神。 

       很显然,他和霍布斯虽然进入过同一条胡同,得出的却是相反的结论。 

  他认为人应该爱己但也爱人,他认为唯有理性生活最合道德,他认定财产所 

  有权和思想自由权确有永恒性与合理性。他虽然强调人应该为自己的利益去 

  奋斗,却又认为“除了人外,没有别的东西对于人更为有益”,“人要保持 

  他的存在,最有价值之事,莫过于力求所有的人都和谐一致,使所有人的心 

  灵与身体都好像是一个人的心灵与身体一样,人人都团结一致,尽可能努力 

  去保持他们的存在,人人都追求全体的公共福利。” 

       一方面,要人人为自己奋斗,一方面每个人对别人都是一个神。或许可 

  说,没有个人奋斗,就没有公共基础,而没有充分的个人权益,也就没有社 

  会的共同利益——至少资本主义文明认为如此。 

       斯宾诺莎的这种人的价值理论,对当时资本主义文明的发展而言,应该 

  说是适逢其时。所以尽管他的学说,有那么多的仇视者和反对者,却一经发 

  表,便产生轰动效应。 

        (3)政体观 

       斯宾诺莎既然十分强调自我保存的天然合理性,既然认定财产所有权的 

  合理性与永恒性,他必然推崇人的思想自由权的价值,必然承认人与人之间 

  的契约关系的必要性。而保护人的思想自由权与人的财产安全,保护人与人 

  之间的契约关系的合法合理性,则非有强大的国家政权帮助才行。于是他的 

  人的自然状态说,便又自觉不自觉地与霍布斯的政治学说发生千丝万缕的联 

  系。但是,他又主张人与人之间应追求共同福利,认为人必须尊重理性并因 

  此而成为自己的主人,因此,他在政体观念上,又与霍布斯划清了界线。霍 

  布斯既认准人性如狼,所以恶人必须恶治,他的政体理念,一言以蔽之,就 

  是实行君主专制制。斯宾诺莎认为人与人可以而且应该和睦相处,而且唯有 

  人人享有思想自由权才能和睦相处,唯有和睦相处才合乎理性原则,所以他 

  对君主专制体制必定持反对态度。在他看来,君主政体不如贵族政体,贵族 

  政体又不如民主政体。即使万不得已,非实行君主政体不可,也应该是君主 

  立宪制而不是君主专制。 

       他承认而且只承认天赋人权。他说:“人的心是不可能完全由别一个人 

  处置安排的,因为没有人会愿意或被迫把他的天赋的自由思考判断之权转让 

  与人的。因为这个道理,想法子控制人的心的政府,可以说是暴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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