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资本论-第20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4148号)“金从英国输出,国内的货币量就减少,一般来说,货币量的减少自然会引起货币市场上需求的增加<因此,按照这种说法,不是资本市场上需求的增加>。”——(第4112号)“货币从一国输出多少,国内的货币量就减少多少。国内现有货币量的减少,使这个货币的价值提高。<在他的理论中,这句话原来的意思是:同商品的价值相比,货币作为货币的价值由于通货收缩而提高;因此,货币价值的这种提高=商品价值的下降。但因为在这期间甚至对他来说也无疑地证明了,流通货币量不决定价格,所以,现在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的减少,就应该提高它作为生息资本的价值,从而提高利息率。>留下的货币的价值的这种提高,会制止货币的流出,并且,这种提高会继续下去,直到它带回足以恢复平衡的货币量时为止。”——奥维尔斯顿的矛盾,下面我们再谈。】后来却作为货币索取权而存在,因为它原来借以存在的货币,现在已经以现实货币的形式处于借款人手中。对贷款人来说,它已经转化为货币索取权,转化为所有权证书了。因此,同一数额的现实货币,可以代表数额极不相同的货币资本。如果我们考察已经发展的信用制度的一般形式,那末,单纯的货币,不管是代表已经实现的资本,还是代表已经实现的收入,都会通过单纯的出借行为,通过货币到存款的转化,而变为借贷资本。存款对存款人来说是货币资本。但在银行家手中,它可以只是可能的货币资本,现在它是闲放在银行家的保险柜

577

里,而不是闲放在它的所有者的保险柜里。【这里又出现了混乱:存款作为一种要求银行家支付的权利和存入银行家手中的货币二者都成了“货币”。银行家特韦尔斯在1857年银行委员会面前曾举出如下的例子:“我用10000镑开始我的营业。我用5000镑购买商品,堆在我的库房里。我把其余5000镑存在一个银行家那里,以便需要时取出。但我仍然把10000镑全部看作我的资本,虽然其中的5000镑是处于存款或货币形式”(第4528号)。由此,引出了下面一场奇特的辩论:(第4531号)“您已经以银行券的形式把您的5000镑给了某人吗?——是的。”——(第4532号)“这样,这个人就有了5000镑存款吗?——是的。”——(第4533号)“您也有5000镑存款吗?——完全正确。”———(第4534号)“他有5000镑货币,您也有5000镑货币吗?——是的。”——(第4535号)“那最终都是货币吗?——不是。”——这个混乱部分地是这样造成的:存入5000镑的A,可以把这5000镑提出,就象这5000镑仍在他手里一样地支配它。就这一点来说,这5000镑对他执行着可能的货币的职能。但他每一次提款,都会相应地减少他的存款额。如果他取出现实的货币,而他原来的货币已经借给别人,那末,他得到的就不是他自己的货币,而是另一个存款人存入的货币。如果他用一张向他的银行家开出的支票,来偿付他对B的债务,B把这张支票存放在自己的银行家那里,而A的银行家也有一张向B的银行家开出的支票,以致这两个银行家只要交换一下支票就行了,那末,由A存入的货币就执行了两次货币的职能:一次是在已经得到A所存入的货币的人手里,一次是在A自己手里。在第二次执行职能时,货币并没有介入,却抵销了债权(A对他的银行家的债权和这个银行家对B的银行家的债权)。在这里,存款执行了两次货币的职能:即作为现实的货币,然后又作为货币索取权。单纯的货币索取权,只能通过债权的抵销来代替货币。】

随着物质财富的增长,货币资本家阶级也增长起来;第一,退出营业的资本家即食利者的人数和财富增加了;第二,信用制度更发展了,因此,银行家、贷款人、金融家等等的人数也增加了。——前面已经说过,随着可供支配的货币资本的发展,有息证券、国债券、股票等等的总量也会得到发展。但是,对可供支配的货币资本的需求同时也会增加,因为在这些证券上搞投机活动的经纪人在货币市场上起着主要作用。如果这些证券的所有买卖都只是现实投资的表现,那末似乎可以说,它们不会影响对借贷资本的需求,

578

因为当A出售他的证券时,他所取出的货币,和B投在这种证券上面的货币刚好一样多。可是,甚至在证券虽然存在,但是它原来代表的资本已不存在(至少不作为货币资本存在)的情况下,它总是对这样的货币资本相应地产生新的需求。但无论如何,这时候它都是货币资本,以前由B支配,现在由A支配。

《银行法,1857年》(第4886号):“如果我说,贴现率是由市场上可以用在商业汇票(不同于其他有价证券)的贴现上的资本量来调节的,按照您的意见,这是不是对决定贴现率的原因的正确表述呢?”——{查普曼:}“不是。我认为,利息率会受到一切容易兑换的有价证券的影响;把问题只局限于汇票贴现上,是错误的;因为,如果象最近流行的那样,对货币的巨大需求,必须以统一公债甚至国库券{为抵押},并且交付远远高于商业利息率的利息,那末,说我们的商业界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就是荒谬的;实际上它会因此受到非常重大的影响。”——(第4890号)“如果市场上有银行家承认的可靠的和通用的有价证券,所有者又愿意用它来取得货币,那它就一定会影响商业汇票;例如,如果一个人能够以统一公债等等为抵押,按6%的利息把货币贷出,那我就不能同时指望他以商业汇票为抵押,按5%的利息把他的货币贷给我;这种情况对我们产生同样的影响;如果我能按6%的利息把我的货币贷出,谁也不能要求我按5。5%的利息为他的汇票贴现。”——(第4892号)“关于那些用2000镑,或5000镑,或10000镑来购买有价证券作为可靠投资的人,我们没有说他们是否在货币市场上产生重要的影响。如果您向我问到以统一公债{为抵押}的贷款的利息率时,那末我指的是那些经营数十万镑生意的人,即所谓经纪人,他们认购或在市场上购买巨额的公债,而且必然会把这种证券保留到有利可图的时候把它出售;这种人必然会为这个目的去占有货币。”

随着信用制度的发展,象伦敦那样大的集中的货币市场就兴起了。这个货币市场,同时还是这种证券交易的中心。银行家把公众的货币资本大量交给这伙商人去支配,因此,这帮赌棍就繁殖起来。

579

1848年,当时英格兰银行的总裁'詹姆斯·莫利斯'在上院秘密委员会上作证时说:“货币在证券交易所里通常比在任何别的地方都便宜”。(商业危机,1848年,1857年刊印,第219号。)   在考察生息资本时已经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连续几年的长期平均利息是由平均利润率决定的,而不是由平均企业主收入率决定的,因为企业主收入本身不外是利润减去利息。

我们在前面也曾指出,对商业利息(即贷款人在商业界进行贴现和放款时确定的利息)的变动来说,在产业周期中,将会出现一个阶段,那时,利息率超过它的最低限度,达到中等平均水平(然后超过这个水平),而这种运动就是利润提高的结果。关于这点,我们以后还要进一步加以研究。

但是,这里需要说明以下两点:

第一,如果利息率长时期一直很高(这里我们说的是象英国那样的国家的利息率,在那里,中等利息率是按较长的时期规定的,这种利息率也表现在为长期贷款所付的利息上,这种利息可称为私人利息),那末,这首先证明,在这个期间利润率也很高,但决不证明,企业主收入率也很高。这后一种区别,对那些主要是用自有资本经营的资本家来说,或多或少是不存在的;他们实现高利润率,因为他们是给自己支付利息的。长期持续高利息率的可能性,——这里我们撇开货币真正紧迫的阶段不说,——是和高利润率一起出现的。但是,很可能,这个高利润率,除去高利息率之后,只留下一个低的企业主收入率。企业主收入率可以在高利润率持续存在时缩减。这种情况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企业一经开办,就必

580

须继续下去。固定资本变现难。直接变现的损失,比经营下的亏损可能来得大。在这个阶段,营业在很大程度上单靠信用资本(别人的资本)来进行;而且高利润率有时可以是投机性的,预料性的。在利润率高但企业主收入减少时,高利息率也会有人支付。这种高利息率可以不用利润支付,而用借入的别人的资本支付。在投机时期部分地说就是这样,并且,这种情况还可以在一个时期继续下去。

第二,一种说法是,因为利润率高,所以对货币资本的需求增长,从而利息率提高;一种说法是,对产业资本的需求增长,因而利息率高。这两种说法并不是一回事。

在危机时期,对借贷资本的需求达到了最高限度,因此利息率也达到了最高限度;利润率几乎没有了,与此同时,对产业资本的需求也几乎消失了。在这个时期,每个人借钱都只是为了支付,为了结清已经欠下的债务。相反地,在危机以后的复苏时期,人们要求借贷资本,却是为了购买,为了把货币资本变成生产资本或商业资本。所以,这时,要求借贷资本的,或者是产业资本家,或者是商人。产业资本家用它来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

当利息率是由利润率决定时,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本身,决不可能是利息率提高的原因。较高的工资决不是较高的利润的原因,虽然对产业周期某些特殊的阶段来说,较高的工资可以是较高的利润的结果之一。

对劳动力的需求可以因为对劳动的剥削是在特别有利的情况下进行而增加,但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从而对可变资本需求的增加本身,不是使利润增多,而是相应地使利润减少。虽然如此,由于以上原因,对可变资本的需求会增加,对货币资本的需求也会增加,而这种情况能够提高利息率。这样,劳动力的市场价格就超过

581

它的平均水平,就有超过平均数的工人就业,同时利息率也提高了,因为在那种情况下,对货币资本的需求增加了。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使这种商品同所有其他商品一样变贵,使它的价格上涨,但并没有使利润增多,因为利润恰恰主要是由于这种商品相对便宜而产生的。但是同时——在上面假定的情况下——这种需求会提高利息率,因为它增加了对货币资本的需求。如果货币资本家不是贷出货币,而是转化为一个产业家,那末,他对劳动支付较高的报酬这件事本身,并不会提高他的利润,而会相应地减少他的利润。总的情况可能是:虽然如此,他的利润还是提高了。但这决不是因为他对劳动支付了较高的报酬。然而,只要这件事增加了对货币资本的需求,就足以提高利息率。如果其他情况不利,工资却由于某种原因提高了,那末,工资的提高会使利润率下降,但是,会按照它所增加的对货币资本的需求程度使利息率相应地提高。

撇开劳动不说,奥维尔斯顿叫作“对资本的需求”的,只是对商品的需求。对商品的需求提高商品的价格,而不管是需求超过了平均水平,还是供给达不到平均水平。如果产业资本家或商人对自己从前付100镑的同一商品量,现在例如要付150镑,那末,他本来要借100镑,现在就要借150镑,因而在利息率为5%时,他本来要付5镑,现在就要付7 1/2镑。他所支付的利息量会增加,因为借入的资本量增加了。

奥维尔斯顿先生的全部尝试,就在于把借贷资本的利益和产业资本的利益说成是一致的,而他的银行法却正好打算为了货币资本的利益,而利用这两种利益的差别。

在商品的供给低于平均水平时,对商品的需求所吸收的货币资本不比以前多,这种情况是可能的。为商品总价值支付的金额

582

是一样的,也许更少,不过用同一金额得到的使用价值量会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对借贷货币资本的需求保持不变,因而利息率不会提高,虽然和商品的供给相比,对商品的需求会增加,因而商品的价格会提高。只有当对借贷资本的总需求增加时,利息率才会受到影响;而在上面的假定中,情形并不是这样。

但是,也可能有这种情况,例如,在谷物、棉花等歉收的时候,某种商品的供给低于平均水平,可是因为在这上面进行了投机,价格进一步提高,而提高价格的最直接的手段,就是暂时从市场上撤走一部分供给,所以对借贷资本的需求会增加。为了支付买进的商品而不卖出商品,就要通过商业的“票据业务”获得货币。在这种情况下,对借贷资本的需求就会增加,并且利息率也会由于这种人为地阻碍对市场的商品供给的做法而提高。这时,较高的利息率就表现出商品资本供给的人为的减少。

另一方面,对一种商品的需求,可以因为它的供给已经增长和它的价格低于它的平均价格而增长。

在这种情况下,对借贷资本的需求会保持不变甚至减少,因为用相同的货币额,能够得到更多的商品。但是在这里,部分地是为了利用对生产有利的时机,部分地是为了等待以后的价格上涨,也可能形成投机性的商品储备。在这种情况下,对借贷资本的需求会增加,而利息率的提高就是表明,资本已经投在生产资本的各种要素的过剩储备中。这里,我们只考察对借贷资本的需求在受到商品资本供求的影响时的情况。以前已经说明,再生产过程在产业周期各个阶段中的变动状态,是怎样影响借贷资本的供给的。奥维尔斯顿狡猾地把市场利息率决定于(借贷)资本的供求这个平凡的论点,和他自己所作的借贷资本和一般资本是一回事的假定

583

混为一谈,企图用这个办法把高利贷者变为唯一的资本家,并把高利贷者的资本变为唯一的资本。

在货币紧迫时期,对借贷资本的需求,就是对支付手段的需求,决不是什么别的东西,决不是对作为购买手段的货币的需求。同时,利息率能够提得很高,而不论现实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是过剩还是不足。只要商人和生产者能够提供可靠的担保品,对支付手段的需求,就只是对转化为货币的可能性的需求;如果不是这样,就是说,如果支付手段的贷放不仅给他们提供货币形式,而且也把他们所缺少的任何一种形式的用来支付的等价物提供给他们,那末,对支付手段的需求就是对货币资本的需求。正是在这一点上,流行的危机理论争论的双方各有正确和错误的地方。断言只缺少支付手段的人,要么他们眼中只看到那些拥有可靠担保品的人,要么自己就是这样一些蠢人,他们认为银行有义务也有权力用纸票把所有破产的投机家变为有支付能力的稳健的资本家。断言只缺少资本的人,要么只是玩弄字眼,因为正是这时,由于输入过剩、生产过剩,有大量不能转化成货币的资本存在,要么他们说的就只是那些信用骑土,这些人现在实际上已经处于再也得不到别人的资本来经营业务的境地,因此要求银行不仅帮助他们补偿丧失的资本,而且使他们能够继续进行投机活动。

货币作为独立的价值形式和商品相对立,或者说,交换价值必须在货币上取得独立形式,这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而这所以可能,只是因为某种特定的商品成了这样的材料,所有其他商品都用它的价值来衡量,它也因此成了一般的商品,成了一种同一切其他商品相对立的真正的商品。这一点必然会在两方面显示出来; 而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更是这样,在那里,货币在很大程

584

度上一方面为信用经营所代替,另一方面为信用货币所代替。在信用收缩或完全停止的紧迫时期,货币将会突然作为唯一的支付手段和真正的价值存在,绝对地和商品相对立。因此,商品会全面跌价,并且难于甚至不可能转化为货币,就是说,难于甚至不可能转化为它们自己的纯粹幻想的形式。但是,另一方面,信用货币本身只有在它的名义价值额上绝对代表现实货币时,才是货币。在金流出时,它兑换成货币的可能性,即它和现实的金的同一性,就成问题了。为了保证这种兑换的条件,就采取了各种强制性的措施,例如提高利息率等等。这种做法,可以由于错误的立法或多或少地被导致极端,这种立法是以错误的货币学说为依据,并且为了货币经营者奥维尔斯顿之流的利益而强加于国家的。但是信用货币的这个基础是和生产方式本身的基础一起形成的。信用货币的贬值(当然不是说它的只是幻想的货币资格的丧失)会动摇一切现有的关系。因此,为了保证商品价值在货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