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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十八种色”:四大种色、五净色、四境色、二性色、一心色、一命色、一食色十八种加一限界色、二表色、三变化色及四相色十种,等于二十八。
4。 关于色的分别,参考Visuddhi…magga 450页以下。(华宇版,下册23页以下)
5。 关于色的等起,参考Visuddhi…magga 613~618 页。(华宇版,下册303~310页)
6。 二十五种:即十二不善、欲界八善、色界五善。
7。 (一)从业生十八色:即八不简别色、一虚空色、一心色、八根色。(二)从心生十五色:即八不简别色、一虚空、一声、三变化色、二表色。(三)从时节生十三色:即八不简别色、三变化色、一虚空、一声。(四)从食生十二色:即八不简别色、一虚色、三变化色。
8。 关于色聚:可参考Visuddhi…magga 552、559、614、623~625页。(华宇版,下册194~195页、204 页以下、304 页以下、317~321页)
9。 关于色转起的次第:参考Visuddhi…magga 552页以下。(华宇版,下册194~195页)
10。 在欲界的有情有二十八色。在色界的有情有二十三色:即于二十八色中除去鼻、舌、身根、男根、女根五种。
11。 十七色:即上面的二十三色中更除去眼、耳、心所依、声、身表、语表六种。
12。 无常性,原文是“死”,即指无常性。二表色,原文没有,依注加入。本来在变化色中就可以包括二表色的。
13。 关于涅槃之说,可参考Visuddhi…magga 507页以下。(华宇版,下册121~125页)
14。 涅槃。原文为 Nibbna,等于Ni+V□。
第七 摄集分别品
已说七十二(注1), 有自性基法;
我今将说集, 彼等相应法。
当知摄集有四种:即摄不善、摄杂、摄菩提分、摄一切。
一、摄不善(注2)
(摄集)云何?先说摄不善中有四漏:即欲漏、有漏、见漏、无明漏。
四暴流:即欲暴流、有暴流、见暴流、无明暴流。
四轭:即欲轭、有轭、见轭、无明轭。
四系:即贪欲身系、嗔恚身系、戒禁取身系、执此是实身系。
四取:即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
六盖:即欲贪盖、嗔恚盖、昏沉睡眠盖、掉举恶作盖、疑盖、无明盖。
七随眠:即贪欲随眠、有贪随眠、嗔恚随眠、慢随眠、见随眠、疑随眠、无明随眠。
在经中的十结:即欲贪结、色贪结、无色贪结、嗔恚结、慢结、见结、戒禁取结、疑结、掉举结、无明结。
在论中另有十结:即欲贪结、有贪结、嗔恚结、慢结、见结、戒禁取结、疑结、嫉结、悭结、无明结。
十烦恼:即贪、嗔、痴、慢、见、疑、昏沉,掉举、无惭、无愧。
在此漏等之中,欲与有之名,即以它们为所依的渴爱之意。如是戒禁取、执此是实及我语取(三种),即转起的恶见。
诸漏与暴流, 以及轭与系,
实际唯三种(注3),取二盖有八(注4),
随眠合为六(注5),结亦唯有九(注6),
烦恼说有十, 九类摄不善。
二、摄杂(注7)
于摄杂中,有六因:即贪、嗔、痴、无贪、无嗔、无痴。
七禅支:即寻、伺、喜(P驋i)、一境性、喜(somanassa)、忧、舍。
十二道支:即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邪见、邪思惟、邪精进、邪定。
二十二根: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女根、男根、命根、意根、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九力:即信力、精进力、念力、定力、慧力、惭力、愧力、无惭力及无愧力。
四增上:即欲增上、念增上、精进增上、观(慧)增上。
有四食:即段食(第一)、触食第二、意思食第三、识食第四。
在这(二十二)根中:未知当知根为须陀洹道智,具知根为阿罗汉果智,已知根为中间的六智(注8)。命根依色、无色的差别为二种。
在(二种前)五识中(不得)禅支。在无精进心中(注9)不得诸力。在无因(心)中不得道支。在疑心中的一境性,不得(定)道(支)、(定)根和(定)力的作用(注10)。唯独于二因或三因(相应)的速行(心)中,可得(四增上中的)一增上生起。
六因五禅支(注11),道支有九种(注12),
根法有十六(注13),力法说为九。
说四种增上, 食亦有四种,
善等集上类, 故说摄杂法。
三、摄菩提分(注14)
在摄菩提分中,有四念处:即身随观念处、受随观念处、心随观念处、法随观念处。
四正勤:即已生诸恶令断的精进、未生诸恶念不生的精进、未生诸善令生的精进、已生诸善令增长的精进。
四神足:即欲神足、心神足、精进神足、观神足。
五根:即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
五力:即信力、精进力、念力、定力、慧力。
七觉支:即念觉支、择法觉支、精进觉支、喜觉支、轻安觉支、定觉支、舍觉支。
八道支:即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此中,四念处可说为一正念,四正勤可说为一正精进。
欲心舍与信、 轻安喜正见、
思惟与精进、 三离正念定,
依自性十四(注15),区别三十七,
总摄为七类(注16)。思惟轻安喜、
舍欲心三离、 此九各一处,
精进有九处(注17),念八与定四(注18),
慧五信二处(注19)。三十七种法,
此实为最上, 最胜之分别。
于出世间中, 具此一切法,
或无思惟喜(注20)。在世间心中,
六清净转起, 适当而存在。
四、摄一切
在摄一切中,有五蕴:即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五取蕴:即色取蕴、受取蕴、想取蕴、行取蕴、识取蕴。
十二处:即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意处、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法处。
十八界:即眼界、耳界、鼻界、舌界、身界、色界、声界、香界、味界、触界、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意界、意识界、法界。
四圣谛:即苦圣谛、苦之集圣谛、苦之灭圣谛、苦灭之道圣谛。
在这里,(五十二)心所及(十六)细色(注21)与涅槃六十九法,称为法处与法界。意处分别为七识界(注22)。
色与受及想,并余诸心所,
以及识五种,是名为五蕴。
五取蕴亦然,应知在三界。
以无区别故,涅槃非蕴摄。
由门所缘别,故有十二处。
由于根所缘,及从彼生界(注23)。
三界轮回苦,渴爱是为集,
涅槃名为灭,八支出世道。
道果相应法,不摄于四谛(注24)。
如是由五类,说摄一切法(注25)。
摄阿毗达摩义论摄集分别品第七竟。
[注 释]
1。 七十二种:诸心法合为一、心所法五十二、十八完色、一涅槃,共为七十二。
2。 不善烦恼,可参考Visuddhi…magga 682页以下。(华宇版,下册405页以下)
3。 实际唯三种:即把四漏、四暴流及四轭中的欲与有合为一“爱”,四系中的后二种(戒禁取身系、执此是实身系)合为一“恶见”,故只有三种。
4。 取二:把四取中的后三种(见取、戒禁取、我语取)合为一“恶作”,故只有二种。盖有八:把六盖中的第三(昏沉睡眠盖)及第四(掉举恶作盖)各分为二,故成八种。
5。 随眠合为六:把七随眠中的前二种(欲贪和有贪)合为一“渴爱”,故只有六种。
6。 结亦唯有九:把十结中的见与戒禁取合为一“恶见”,故唯有九种。
7。 “杂”,为善恶夹杂之意。
8。 中间的六智:即须陀洹果智、斯陀含道与果智、阿那含道与果智、阿罗汉智六种。
9。 无精进心:即五门转向心一、二种前五识十、领受心二、推度心三,共十六心。
10。 在疑心中的一境性,因为甚弱,故不能成为正定、邪定、定根和定力的作用。
11。 六因五禅支:六因,即贪、嗔、痴、无贪、无嗔、无痴。五禅支,在七禅支中的喜、忧、舍合为一“受”,故唯有五。
12。 道支有九种:在十二道支中的正思惟、邪思惟,只是寻的两方面,故合为一;正精进、邪精进同为精进,故合为一;正定、邪定同样是定,也合为一;所以十二道支,说为九道支。
13。 根法有十六:在二十二根中的乐、苦、喜、忧、舍合为一受根。慧根、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合为一慧。因为它们都是各级的慧。命根依色、非色分为二种。故二十二根说为十六。
14。 关于三十七菩提分:可参考Visuddhi…magga 678页以下。(华宇版,下册399 页以下)
15。 依自性十四:四念处=正念。四正勤=正精进。四神足=欲、心、慧(正见)。五根=信、定。五力=零。七觉支=喜、轻安、舍。八道支=正语、正业、正命、正思惟。如是三十七道品依自性而说,只有十四。
16。 总摄为七类:即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道支。以此七类总摄三十七道品。
17。 精进有九处:即四正勤、精进神足、精进根、精进力、精进觉支、正精进。
18。 念有八处:即四念处、念根、念力、念觉支、正念。定有四处:即定根、定力、定觉支、正定。
19。 慧有五处:即观神足、慧根、慧力、择法觉支、正见。信有二处:即信根、信力。
20。 或无思惟喜:上面所说的一切三十七法,都能发现于出世间心中,但是思惟(寻)与喜,有时或者不现。例如:与初禅以上的禅相应出世间心,便无寻(思惟);与三禅以上的禅相应的心,便无喜。
21。 十六细色:在二十八种色中,除去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地界、火界、风界十二种粗色处,其余的为十六种细色。
22。 七识界: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意界、意识界。
23。 由于根门、所缘、及从彼生起的识,故为十八界。
24。 四谛中的道,仅指八道支,除此之外,其他与道、果相应的触等心所法,通常是不包摄四谛中的。
25。 五类:即五蕴、五取蕴、十二处、十八界、四圣谛。
第八 摄缘分别品
彼等有为法,何为诸法缘?
如其所相应,我今分别说。
当知摄缘有缘起法与发趣法二种。
此中缘起法,仅是观察‘此有故彼有’的性质状态。其次,发趣法是说依缘住的关系,然而诸阿阇黎(注1),将这(缘起法与发趣法的)二种,混合而论。
一、缘起法(注2)
此中,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由生之缘而发生老死、愁、悲、苦、忧、恼。如是,这是一切苦蕴的集,是名缘起法。
当知此中有三时、十二支、二十行相、三连结、四要略(注3)、三轮转及二根本(七类法)。
(这里三时等)云何?(1)三时:即无明与行为过去时;生、老死为未来时;中间八(支)为现在时。(2)十二支: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这里愁(悲、苦、忧、恼)等字,只是显示等流果而已(不是各别的支)。这里举无明与行便包摄了爱、取、有。如是,举爱、取、有,则亦包摄了无明与行。若举生、老死,便包摄了识(名色、六处、触、受)等五果。
过去有五因(注4),现在有五果(注5),
现在有五因(注6),未来有五果(注7),
如是成为二十行相,三连结(注8)与四要略(注9)。
(6、7)三轮转:即无明、爱、取为烦恼轮转;称为业有的一分有与行,是为业轮转;称为生有的一分有与其余的(识、名色、六处、触、受),是为异熟轮转。当知二根本,即无明与爱。
常受逼迫者,由诸老死惑,
断彼二根本,轮回方息灭。
由于诸漏生,而有无明起,
如是于三界,无始轮回缚。
是故大牟尼,建立缘起法。
二、发趣法
(此发趣法摄有二十四缘):因缘、所缘缘、增上缘、无间缘、等无间缘、俱生缘、相互缘、依止缘、亲依止缘、前生缘、后生缘、数数修习缘、业缘、异熟缘、食缘、根缘、禅缘、道缘、相应缘、不相应缘、有缘、无有缘、离去缘、不离去缘。这是发趣法(注10)。
名为名缘有六种,
名为名色缘有五,
名为色缘唯一种,
色为名缘亦唯一,
于是施设与名色,
为名之缘有二种,
二为二缘有九种(注11),
如是六种缘云何?
(一)名为名缘有六种:即无间的心心所法,对于现在的心心所法,依无间、等无间、无有、离去缘为缘。前面的速行对于后面的速行,依数数修习缘(为缘)。俱生的心心所法相互依相应缘(为缘)。
(二)名为名色缘有五:即因、禅支、道支,对于俱生的名色,依因等缘(为缘)(注12)。俱生的思,对于俱生的名色,(依业缘为缘)。多刹那的思(注13),对于业所生的名色,依业缘(为缘)。异熟蕴(受、想、行、识)相互(依异熟缘为缘),并对于俱生的色,依异熟缘(为缘)。
(三)名为色缘唯一种:即后生的心心所法,对于前生的此身,依后生缘(为缘)。
(四)色为名缘唯一种:即六所依(注14),在转起之时,对于七识界(依前生缘为缘);五所缘(注15),对于五识路(注16),依前生缘(为缘)。
(五)施设、名、色为名之缘,依所缘缘、亲依止缘有二种。
此中(所缘缘与亲依止缘),所缘由于色等有六种(色、声、香、味、触、法)。亲依止有三种:即所缘亲依止、无间亲依止、自然(或本性)亲依止。此中唯强有力的所缘,为所缘亲依止。无间灭的心心所法,为无间亲依止。贪等法、信等、乐、苦、人、食物、时节、卧具,适宜的对于内外善等之法及业异熟(为自然亲依止缘)。如是有多种自然亲依止。
(六)名色为名色之缘有九种:即增上、俱生、相互、依止、食、根、不相应、有、不离去。
此中,(1)增上缘有二:即强有力的所缘对于名,依所缘增上(为增上缘)。俱生增上的四种(欲、心、精进、观),对于俱生的名色,依俱生(增上为增上缘)。
(2)俱生缘有三种:即心心所法相互及对于俱生色(依俱生缘为缘)。大种相互及对于所造色(依俱生缘为缘)。在结生的刹那,所依(色)与异熟(心)相互(依俱生缘为缘)。
(3)相互缘有三种:即心心所法相互(依相互缘为缘)。大种相互(依相互缘为缘),在结生的刹那,所依(色)与异熟(心)相互(依相互缘为缘)。
(4)依止缘有三种:即心心所法相互及对于俱生色(由依止缘为缘)。大种相互及对于所造色(由依止缘为缘)。六所依对于七识界(由依止缘为缘)。
(5)食缘有二种:即段食对于此身(依食缘为缘)。非色食(注17)对于俱生的名色(依食缘为缘)。
(6)根缘有三种:即五净根(眼、耳、鼻、舌、身)对于五识(依根缘为缘)。色命根对于执受色(依根缘为缘)。非色(命)根对于俱生的名色(依根缘为缘)。
(7)不相应缘有三种:在入胎(结生)的刹那,所依(色)对于异熟(心)(依俱生不相应缘为缘),心心所法对于俱生色,依俱生的(不相应缘为缘)。后生的心心所法对于前生的此身,依后生的(不相应缘为缘)。在转起之时,六所依对七识界,依前生的(不相应缘为缘)。
(8、9)有缘及不离去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