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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可以在佛教中得到解决,在佛法面前,佛徒一律平等,没有种姓差别。
佛陀宣布:“今我弟子,种姓不同,所出各异,于我法中出家修道。若如人问:姓谁种姓?当答彼言:我是沙门释种。”①种姓平等被认为是“出世间法”
的“施设”,在早期的僧团组织中,看来是贯彻了的。
佛教史
第一章 佛教的起源与早期的发展(公元前6—前1世纪)
传说佛陀成道后,到鹿野苑为■陈如等五人三转法轮,接纳了这五名信徒,号称五比丘。比丘意译“乞士”,或有释作“破恶”、“净命”等,实指跟随佛陀出家,以乞食为生的人,后来还有女性出家者,称作“比丘尼”,①《长阿含经。小缘经》。
简称“尼”。比丘、比丘尼,就成了佛徒的古典称谓。诸多比丘或比丘尼构成一个集体组织,叫做“僧伽”,或简称“僧”。僧伽意译“众和会”,本是集合词,习惯上也把参与僧伽的男性唤作“僧”或“僧人”。五比丘当是最早的僧团组织。后来僧团逐渐扩大。
早期僧团吸收社会各阶层的人入教,既没有种姓出身限制,也不管先前有什么信仰。相传佛陀在赴摩揭陀的途中,吸收了三个“事火外道”的婆罗门,这是初创时期佛教对婆罗门教斗争的首次胜利。此后,许多其它沙门派别的成员也陆续改信佛教,加入僧团。传说佛陀有十大弟子,排在前二位的舍利弗与目犍连,曾是不可知论的信徒;而优婆离则出身于首陀罗种姓。佛教僧团向各种姓、各教派敞开大门,促进了僧团的壮大。早期僧团的成员都是比丘,只有到佛陀晚年。
才开始接纳妇女入教。比丘尼相对于比丘,处在不平等的地位。早期佛教歧视妇女,不论在教义还是戒律上,妇女都是被视作卑下的,与色情相应的象征,必须接受更严格的教诲和限制。
在僧团之外,佛教还有不出家的男女信徒,所谓“在家二众”,即优婆塞(清信士)和优婆夷(清信女)。除了要发愿皈依三宝,信守五戒外,晚出的经典还要求居士弟子遵奉斋日(布萨)。早期的居士弟子,是佛教的支持者,主要义务是向僧团布施,提供僧尼需要的生活用品。向僧尼布施的人称作檀那或檀越,意译施主,他们中的大多数是富商。商人慷慨施舍日用品,宴请佛陀及其僧团成员,这类故事,在早期佛典中比比皆是。在佛陀的所有居士弟子中,最著名的给孤独长者,就是一个家资万贯的大富商。他在拘萨罗首都舍卫城买了逝多王子一座园林赠给僧团,并在园中建居宅供佛陀使用。王舍城的巨富迦兰陀长者皈依佛教,献出竹园,摩揭陀国王频毗沙罗在此园中建精舍施与佛陀。给孤独园精舍和竹园精舍成了早期佛教僧团活动的两大中心。
出家僧尼必须分别过独身的集团生活,性行为和类似的性行为,都被视为非法,严加禁止。僧伽不许从事生产经营。不许储蓄任何财物。僧尼以沿户乞食为生,过午不食。其它夜卧住行,也都有规定。佛教戒律就是在规范僧伽的日常生活,防止比丘过失,协调与国家法令的关系中形成的。因此,戒律往往因事而定,越来越多。相传佛陀在世时,戒律已达二百条。所谓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的“五戒”,适用于出家和在家的一切佛徒,出现可能较晚。较早的戒律以禁欲为第一大戒,其次是盗、杀、妄语。犯此四者波罗夷(摈弃),即摈出僧籍。
早期的僧团,多半追随导师过着云游生活。他们在城市和郊区,或静坐沉思,或说法布道,流动乞食。由于雨季旅行困难,僧尼只能静居不出,所以有了雨季安居三个月的规定。僧众留居一地,自然产生了住房需要,但永久性寺院出现于什么时候,还难确定。
大概佛陀在世之时,已经出现了若干地方性僧团,他们各有自己的活动范围。这些僧团,除了拥戴佛陀为当然的权威之外,没有任何实体性的权力机构。佛陀去世以后,各地僧团间更没有隶属关系。只要僧团的正式比丘达到十人以上。就有权接受新成员,独立活动。僧团内部一般是民主的,重大措施都要经过讨论投票表决。往往是僧众中德高望重的学僧,自然形成僧团的领袖。
与当时其它沙门派别一样,早期佛教僧团不崇拜任何偶像,也没有对佛的偶像崇拜,但流行佛陀的遗物和法物崇拜。据说佛陀死后,有八国分其舍利(骨灰),起塔供养。但更普遍的是供养象征转法轮的车轮等。这种供养,纪念的意义要大于宗教的意义。
佛教史
第一章 佛教的起源与早期的发展(公元前6—前1世纪)
公元前6世纪下半叶,在伊朗高原兴起了古波斯的阿赫门尼德王朝。大流士统治时期(公元前521—486),古波斯帝国的势力逐步扩张到印度河流域。大流士铭刻中记载了帝国的23个州名,其中有犍陀罗、马卡伊(巴基斯坦俾路支一带)、信度什(印度河)三州,一直维持到公元前330年。波斯帝国兴旺时期的领域从印度河延伸到地中海,给这片广袤土地上的各民族,提供了相互交往的便利条件,也促进了东西方文化的交流。印度河上游地区成了古代波斯文化、希腊文化和印度文化的交汇地。键陀罗首府■叉始罗(巴基斯坦拉瓦尔品第)是当时古印度文化教育的中心,曾出现过许多学校,恒河东部地区的上层子弟纷纷来此求学。古印度著名学者巴尼尼、政治家考底利耶,都曾到这里学习过。直到以后的孔雀王朝,还可以看到波斯政治制度的影响。在印度的文学中,也保留着大流士的称号。
公元前327年,马其顿亚历山大的军队侵入次大陆西北部。由于当地诸小国的顽强抵抗,希腊士兵的厌战情绪,和恒河流域难陀王朝十分强大的传闻,使亚历山大不得不在比阿斯河附近结束东征,于前325年撤兵。亚历山大对旁遮普地区的入侵虽然十分短暂,但为希腊文化的进一步渗入这一地区,却创造了更良好的条件。亚历山大崇拜希腊文化,并努力推行希腊化。
亚历山大撤走后,旁遮普地区政局动荡不宁。出身首陀罗种姓的旃陀罗笈多(月护王),利用人民起义的力量,顺利地清除了希腊的残余留守部队,于前324年自立为王。然后率军挺进恒河流域,推翻了当时最强大的难陀王朝,定都华氏城(今巴特那),建立了孔雀王朝(约公元前324—187)。到他的孙子阿育王统治时期(约前269—236),孔雀王朝的版图,北起喜马拉雅山麓,南迄迈索尔,东达阿萨姆西界,西抵兴都库什山,成为古代印度史上空前统一,幅员辽阔的大帝国。与叙利亚、埃及和其他希腊化国家建立了联系。阿育王对内实行“达磨”(法)治国,为各种宗教信仰提供自由传播的机会,晚年则皈依佛教,大力支持佛教的发展:广建夺塔,慷慨布施僧众。
经过阿育王的积极提倡,佛教在印度境内得到了空前广泛的传播,同时开始走出本土,向世界宗教的发展大道迈进。佛教典籍记载了阿育王的许多传说,给予阿育王以“转轮王”的崇高称谓,把他看作是世间护法王的典范,受到历代佛徒的赞颂。
孔雀王朝在阿育王死后开始衰微,公元前187年左右,为部将普士亚米多罗所灭,北印度从此处于分裂状态,直到公元320年笈多帝国的建立。普士亚米多罗建立了巽伽王朝(约公元前187—75),其统治范围主要是恒河中下游地区。他本人信奉婆罗门教,曾大举毁佛,佛教寺院和经典受到破坏,僧侣遭受迫害,或避难西北,或潜逃南方。在自己的故乡备受苦难的佛教,反而在北方和南方兴盛起来。大约公元前75年,巽伽王朝为甘婆王朝所取代。佛教在巽伽王朝分化成为南传和北传两大系统,影响十分深远。
早在孔雀王朝衰落期间,在德干高原和半岛南端兴起了一些独立的国家,其中强大一时的有羯陵伽和安达罗(约公元前271—194)。羯陵伽国据有哥达瓦里河以北地区,前一世纪曾经北征,使中印度摩揭陀一带的小国臣服。安达罗国统治哥达瓦里河以南的大片土地,海上贸易便利,商业发达,佛教在这里得到充裕的发展,成为产生新思潮的一个重要据点。在安达罗之南,还有朱罗人、潘地亚人和其罗人的三个小国,他们有可能受到佛教影响。
与此大致同时或稍晚,西北印度持续受到异族的入侵。大夏希腊人于公元前2世纪初进入旁遮普地区,其中一支弥兰陀王普用兵恒河流域。希腊人统治者对佛教取积极支持态度,弥兰陀王本人就信仰佛教。继之安息人也进入印度西北部部分地区。他们建立的帕提亚王朝,到前1世纪,其势力已领有小亚细亚、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的广大土地。他们信仰琐罗亚斯德教(祆教)。
原届于伊犁河一带的塞人,在前2世纪受到月氏的逼迫,越过葱岭,征服罽宾,进入印度西北部。原居敦煌、祈连山一带的月氏,遭受匈奴和乌孙的攻击,西走阿姆河,然后南下,占领大夏,史称大月氏。塞人和月氏都是游牧民族,月氏到大夏后开始定居业农。塞人崇拜太阳和火,也流行原始巫术。前128年,汉使张骞经疏勒、大宛、康居,抵达大月氏,他发现东南有邛产竹杖,身毒有蜀布输入。这样,在印度河以北,兴都库什山以南,形成了东西方多种民族的汇聚地区,印度的、波斯的、希腊的、中国的,还有其它古代民族的文化和宗教,在这里彼此冲撞和融合,使这里的佛教,带上新的特色。
公元1世纪,贵霜王朝统一了北印度,更有新的变化。
佛教史
第一章 佛教的起源与早期的发展(公元前6—前1世纪)
早在佛陀在世时,佛教内部就出现了分裂。传说佛陀堂弟调达(调婆达多、提婆达多)随佛出家,诵经六万法藏,身长一丈五,具三十相,智慧与异相仅次于佛。他公然提出异说,分裂僧团组织。他的异说有五,核心是“比丘尽寿在阿兰若①处住”,行“头陀法”②。据此,僧众只能持体乞食,不得到施主家中就餐或自作餐:只能露天住宿,不得居住房舍;只能素食,不得茹荤;只能着粪扫衣①,不得接受布施的衣服。佛陀对此持“分别说”,认为是住阿兰若,还是住聚落,可以随心所乐。于道无障,肉亦非都不可食,不专为比丘屠杀者就可以吃;调达之说,是“破和合僧”行为,必堕地狱。这样,调达便率五百比丘另立僧团,与佛陀分庭抗礼。
这一传说的真实性不无可疑。但调达的“五法”教义实是后来“十二头陀行”的原本,则可以肯定。“头陀行”属于佛教的苦行一派,东晋法显到印度时见到过这类僧众,头陀行在中国两晋、南北朝亦很流行。
关于调达自身的故事,大小乘经典有多种记载,有的说他曾多次阴谋杀害佛陀:有的把调达形容成与佛旨全面相悖,是诱胁众生不信从佛教的化身,是佛的永恒的破坏者。调达一派在印度有相当的势力。
随着佛陀的逝世,僧侣间的意见分歧愈益严重,这就产生了统一思想的要求。到阿育王为止,相传佛教经过三次结集。所谓结集,意思是会诵经典,就是为了维护团结,消弥分歧所作的一种努力。
佛陀一生的教诫,本无文字记录,哪些是由他直接口述的,属于他本人①阿兰若:原意为树林,意译为“寂静处”、“远离处”、“空家”。
②头陀行:头陀,佛教苦行之一,共有十二种修行规定,称为头陀行。
①粪扫衣,用被遗弃的破布缝制的僧衣。
的思想,已经不可考证。但在他的弟子群中口耳相传,背诵记忆者,为数相当可观,其中也少不了后学者的自我创作。把这些各以佛陀名义流传的教诫汇集起来,经过各地比丘集会共同讨论协商,形成大家一致认可的经典,是统一的需要,也是统一的前提。
关于结集的细节,南传和北传的说法稍有不同。据南传材料①,第一次结集是在佛灭后第一年的雨季,由佛陀弟子大迦叶召集主持,五百比丘参加,在王舍城的七叶窟举行,阿阇世王提供一切费用。这次结集,历时七个月,阿难受命诵出诸经(“修多罗”或“法藏”),优婆离诵出戒律。据说,“律”
的基本给构,包括戒律的性质、条款、制律的缘起等,都已成型;而“经”
作为“阿含”②的形式,分作五种,也大体固定下来。但这次会诵的经、律,仍无文字记载。
佛陀逝世一百多年以后,由耶舍召集七百僧侣在吠舍厘城举行第二次结集,再次统一经律,重心则是讨论戒律。据南传上座部传说,结集的结果,是以耶舍为首的摩偷罗(今马士腊)西方僧侣确定“十非法事”,宣布接受金银布施、储存多余食品等违背旧律者为非法:东方的跋耆国比丘则公然主张向施主素取钱财,以便僧众购置衣物。支持耶舍的是少数,但是“上座”
地位高,所以强行通过了“十非法事”。跋耆比丘是多数派,反对这一决议,遂另组织上万人的“大结集”,承认十事合法。早期佛教由此开始分裂为“上座”(长老)和“大众”(多数)两部。按汉译《摩诃僧祇律》(大众律),佛在结戒时,一方面按“少欲知足”的原则,严禁“邪命”求食蓄财,但在特殊条件下,不但允许僧侣接受金银财物,甚至可以进入市场贸易获利。是否允许僧侣储存剩余食品和财物,是佛陀与提婆达多分歧的继续,是制约佛教发展方向的内在原因,以此作为佛教根本分派的依据,是合乎逻辑的。说一切有部的学者著《异部宗轮论》,认为佛教的这次分派,是出于“大天五事”。大天认为阿罗汉还有生理本能欲望,对佛教不能完全信行,需要师长指教等,目的是贬低早期佛教最高果位的声誉,抬高佛菩萨的地位。大天一派构成“大众部”,反对大天的一派就是“上座部”。此说的真伪难辨,但这种褒贬,或者反映了大乘和小乘的最早分歧。
南传佛史还记载,到阿育王时,又举行了第三次结集,地点在华氏城。
以国师目犍连子帝须为首,有一千名比丘参加。当时,阿育王确定了用汤药、饮食、衣服、卧具等四事供养比丘的原则,大力支持佛教的发展。“外道”
梵志①为追求“利养”,则大量混入佛门,而继续“以外道法教化诸人”,致令佛法极大浊垢。其中或有事火者,或五热炙身,或大寒入水;在教义上,或言断,或言常,或言世间涅槃。结集的目的,就是为了剔除掺杂进佛教的这类外道教义,再次整理经、律、论三藏。传说《论事》一书就是目犍连子帝须为这次结集所作。关于这次结集,北传佛教没有记载,一般认为这只是上座部的结集。从《善见律毗婆沙》看,此次结集有许多重要内容,如国王要极大供养佛法:佛徒中多有刹帝利出家者,是佛法兴隆的标志;不论贫富,生子必须出家,始得入于佛法。这些内容,正是南传佛教具有的特点。传说此后派往师子国(斯里兰卡)传教的法师,是阿育王的弟弟(一说是儿子)
①见《善见律毗婆沙》。
②“阿含”:“容受聚集”佛说的意思,即佛教丛书。
①梵志:此处指出家者。
摩晒陀,即目犍连子帝须的徒弟。
关于三次结集的传说,即使在佛教的文献中,记述也不尽相同,这表明,早期的佛教典籍决不是出自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僧团之手,而是在不断变迁中,汇集多种僧侣的思想凝结而成。结集的过程,也就是佛教理论和神话编造与加工的过程。事实上,是否形成过统一的佛典,是可疑的。迄今发现的早期法藏,即《阿含经》,就不是同一个派别的。至于律藏,也是各派自制,差别很大。论藏是更晚些时候出现的一种体裁,各派在教义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这一部分上。
尽管如此,关于结集的传说,仍然勾画出了早期佛教发展的大趋势:多数僧侣要求在民众聚居的地方活动,少数坚持远离世间的方针;多数僧侣信奉的教义含有“外道”的成分。群众性越加广泛,而少数上座,则向帝王靠拢,力图在现实的社会政治中发挥作用。
佛教史
第一章 佛教的起源与早期的发展(公元前6—前1世纪)
一再结集,一再分裂,最后是分头多极发展,是早期佛教的一个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