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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门下走狗·第三波-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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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我的阅读总是中西并重的,好同时吸收两方文化的精华。我满怀着雄心大志,想要走一条亘古未曾有人做到的最佳路线。而我自己的另一面却很不争气,不但看书时常常发困,而且总是担心自己没有准备好,不敢进行伟大的社会主义恋爱实践。我在初中一年级的寒假花两星期的时间读完了《红楼梦》,把里面的诗词抄满了一个小本子,还为林黛玉的死哭了好几场,却没能参透它“色即是空”的本质。我后来又知道有个叫田大菲的在四岁就读了《红楼梦》,越发觉得自己没能好好利用自己的天赋异禀。直到最近看到田大菲的照片,发现她长得远远不如我,因此只能嫁给老外,这才长长出了一口气。    
    到初三的时候我已经读遍了市面上能见到的几乎所有外国小说和中国当代作品。我很清楚这并不算什么丰功伟绩,因为在我看来那时候的书实在太少了。所以我始终对古人所称许的当时的读书天才持保留态度——那时候的书更少啊!我喜欢读完之后就讲给同学们听,由于课余的时间实际上少得可怜,其实只能在放学路上的自行车上大声吼给他们听。那场景是颇为壮观的,我骑在前面,后面跟着十来个少男少女,一会儿排成一字,一会儿排成人字,我则时不时回头大吼“乔太——守乱点——鸳鸯——谱啊”等等,间中就吸了好几口西北风。因此,往往骑回家之后我的肚子就鼓鼓的吃不下饭,我妈就给我买牛肉干吃,吃得我越发白白胖胖的,手指根儿都是一个坑一个坑的凹下去。我每次给同学们讲完一本书,都会说,这本书不好,××和××处都没写好,下回讲一个更好的。有那种伶牙俐齿的就会问我,不好你怎么还看啊?对这种问题我从来都是赠送白眼一枚,不予回答。因为提问的人根本无法理解我强烈的批判精神,而且我之所以读那些不出色的作品就是为了从它内部攻破堡垒,能更尖锐地批判到它的作者的痛处,并且自己引以为戒。    
    


第一辑第5节:读书记(5)

    不仅如此,我对很多流俗之事都有所警惕,其中之一就是感伤主义,因此我花了很多时间阅读鸳鸯蝴蝶派和新月派的作品。我对徐志摩的小情小调非常不满意,但对他的诗的倒背如流使我挣到了不少雪糕钱——我用这一资源来为我的某些情窦先开的同学们撰写情书,还赢得了“情书圣手”的称号,简称“情圣”。到初三的时候,我已经顺着这条线读到了张恨水。《美人恩》和《剑胆琴心》属于他比较差的作品,里面的恋爱技巧早已经大大落伍了,因此我没有细心研读。《金粉世家》和《啼笑姻缘》还不错,但是张恨水的阶级觉悟有限,虽然能发现自由恋爱的好处,却没有突出婚姻破裂的过程,不足以警世。我喜欢的是《北雁南飞》,李小秋本想像贾宝玉那样流连于花粉丛中,可是他仅有的一个表妹却天天拖着大鼻涕,真是于我心有戚戚焉。我身边的男生也个个不像个样子。他们都喜欢抠鼻孔,把鼻孔抠得越来越大,像大猩猩似的,一呼吸那鼻孔就一张一翕地。我有时候就会想,也许人类再进化几十年,又能返回到猿类的模样。《北雁南飞》的故事很简单,相爱,不能相爱,遗憾。我把台灯塞到被窝里偷偷读完了这本书,在一刹那间把自己想象成张春华——正如我后来也把自己想象成顾曼祯和郝思嘉。这个不幸的一刹那很不幸地塑造了我的爱情观,使我认为成不了的爱情才是真的,或许这就是我已经谈了三次恋爱却仍然渴望分手的一个深层原因。分手了之后就可以缅怀,而且可以在回忆中把自己塑造得特美好特清纯,这种回忆会通过对别人的讲述而变成像真的一样。《北雁南飞》的另一个功能是教会我如何辨别处女:看脖子上是否有一圈绒毛。那以后我每次洗澡都非常小心,不太敢搓脖子。    
    随着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我开始和我爸我妈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藏书运动”,至今仍未结束。因为我没有学好政治课,所以我一直认为这场运动的性质和意义与欧洲资本主义初期的“圈地运动”有着严肃的同一性,并且由于它就发生在我身边而不是教科书上,它已经完全蒙蔽了我对其他各项社会主义运动的认识,使我深陷其中而浑然不觉。事情起因于我爸花大价钱给我买了一套中国古典文学名著,共计二十册。尽管后来我发现从版本学的意义上来说这套春风文艺版的名著没有任何价值,当时只有十三岁的我却对我爸感激涕零。我以为我爸是为了我好,特意让我学学古代的人是如何谈恋爱、如何使用各种文雅的词汇来称呼不那么文雅的事件的,比如“敦伦”和“交欢”。书买了没几天,我首先看的是《水浒传》。但是我发现我爸总是进我房间来察看我在读什么书,目光停留在书柜里我没动过的某几册书上时就显得特别满意。经过对我爸的眼睛到书柜之间角度的精确计算,我发现我爸盯住的书共有五本,即“三言二拍”。于是对一切都充满好奇的我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从床上爬起来,抽出这几本书,随即发现了里面隐藏的秘密。我每次看过这几本书都把它们按原样放回去,连顺序都不带错的,以备我爸我妈检查。其实这些书都是非常好看的世情小说,根本不像大人想的那样淫秽,我很喜欢看。我喜欢《宋太祖千里送京娘》和《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这样的篇目,而不是什么《金海陵纵欲亡身》,可是我知道跟大人们解释是没用的,于是只好继续偷偷摸摸,钻被窝睡觉的时候常常拿《文化苦旅》的封皮披在《警世通言》外面掩人耳目。接下来我又发现我爸我妈很在意我读外国小说,在他们看来,外国小说都是诲淫诲盗的,连他们给我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都是少年版的节本。这些书买回来时都过了明路,不可能像我小时候看言情小说那样藏起来,我只好把它们整整齐齐地摆在书架上,装成没看过的样子,时不时还要故作天真地眨巴着大眼睛,让我爸给我讲某本书的故事。这时我爸就会非常满意,还奖赏我零花钱。然而我因此感到自卑,我这么天才的人怎么连看书都要受制于人呢?于是我加紧学英语,早也念晚也念的,我想等我能够看原版外国小说的时候,我爸我妈就看不懂了,书也就不用藏了。我上大学之后有了更多的课余时间,开始读原版小说,第一本便是丹尼尔·斯蒂尔的言情作品,现在它就在我家的书柜里冠冕堂皇地放着,我爸我妈觉得我特有知识,英文书都能看一大堆。    
    


第一辑第6节:读书记(6)

    长到十四五岁时,我非常遗憾地陷入了自己曾经鄙视过的感伤主义。那时候我还没开始做那个爱国青年梦,还没有足够地引起警惕。我读了《张爱玲文集》,读到《十八春》这一篇时我已经被迷得恍恍惚惚了,我飞快地读完了它,就像翻着一枚枚落叶。之后我认为我今生的目标就是找到沈世钧那样世俗而又话不多的温柔男人。这个目标被我在大学里认识的一个哲学系小子知道了,那小子不怀好意,在我处于第一个和第二个男朋友的空隙之间的时候,想尽量伪装成沈世钧那样的人来接近我。我一开始并没有发觉他的意思,只是觉得他身材比较五短,他一到楼下来找我聊天,就能显出我的高挑。那小子还专门让他妈做了一身长衫寄来,穿上以后四处招摇,好显示他来自沈世钧的时代,还屡次督促我也赶紧去弄一套及膝旗袍穿穿。我一点也没注意这个,心里其实盘算着自己是否有潜力在哲学方面超过他。那小子早已读通了西方哲学,整天看熊十力和冯友兰,而我正醉心于存在主义。他为了显示他的热心,就把他所有西方哲学的书都送给我读。我宿舍桌子上摆不下,摆满了半张床,睡觉时不能翻身,腰疼了好一阵,但是为了超过他,这肉体之苦我也忍了!我睡觉都面对着书香,长进得自然很快。没想到有一次他来找我,正好碰到我同学,据我同学跟我转述,来找我的这个男生长得像个“鼠辈”。我同学的这个形容词把我敲醒了,我狠狠地哭了一场,伤心自己竟然堕落到这个地步,和“鼠辈”在一起。第二天我就带领全宿舍的其余五位同学把所有的书都送还给他,足足运了三趟才全运走。需要补充的是,由于我从小就有往书上盖章的瘾,那些书在我刚拿到时都被我不能自制地盖上了“白胖藏书”的字样,用的是我爸在降价书市的地摊上花三十块钱给我刻的章。那小子发现了以后气得半死,不肯就此罢休,非说我把他气出了病来,还说医生诊断他只能再活五年了,写了一封长达三十二页分上下两封寄出的信来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我那时候是有名的“刺儿青”,根本不吃他那套,最终摆脱了他。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六年,不知他是否尚在人间。连带我也开始讨厌张爱玲,但是她的人生和作品都越来越红火,据说好多考中文系研究生的美眉都用“热爱张爱玲”来装点门面,这个现象只能用心理变态来解释,因为我当初就是太迷信张爱玲而吃了亏。经此一事,我也总结出了经验:人的内心和外表是统一的,所以必须只能和帅哥交往。爱国青年梦里的那个男的好像长得就挺好看。他穿着藏青色长袍,围着白色长围巾,而且搭在身前的部分比肩膀上的部分长出一大截——后来我就是这样戴围巾的。我十六岁那年梦见自己的前世死于一九四一年,死得一点都不优美,因为死的时候没有什么地方奏出优美的音乐来配合我,而且那个爱国青年也没见到我为他而死,所以我死得很不值。    
    十四五岁的时候我还读了好多知青小说。后来发现其中大多没什么意思,但当时真是着迷,读了一本又一本。这个爱好一直持续到我大学初期,以至于我每次给我第二个男朋友写信,都以“××同志:我们都来自五湖四海”开头。我妈老炸兰花豆给我吃,这豆子在我们家也不叫兰花豆,改叫“金猴奋起千钧棒豆”。我上健美操课的时候也常常招来老教师的训斥,因为她说我跳得太像“忠字舞”了。我对知青小说的爱好影响了我的学业,到大四那年,我决定采访一些从前的知青来完成我的论文。在历时三个月的采访中我一不小心发现了一个赚钱的法门:开公厕。我悄悄地告诉我第三个男朋友,我们俩做了一个详细的计划书,把拟定开公厕的地点(比如:新街口、马甸和北太平庄桥下)以及外部装修(比如:喷泉式、宇宙飞船式和中央电视塔式等等)都设计好了,不过我们到工商局去问了才知道国家不允许私人开公厕,白白浪费我的想象力。这个念头的起因是我在外面跑来跑去的时候总是找不到厕所,经常会给我造成痛苦。有一次实在没有办法,只能走进一个卖刀削面的小饭馆里去,我一进去问的第一句话是“有洗手间么”,那些正围坐在桌边剥大蒜的打工妹们首先瞪大眼睛,接着说有,最后一致地冲我露小舌头而笑,于是我只好蹦出第二句话:“要一碗刀削面。”因为尽管我出门前刚吃饱,但我担心如果不吃点东西他们就不让我上厕所。这件事真乃平生一大恨事。好在当时我已经是诗人了,自尊心也坚硬得像城墙,我没敢告诉我男朋友这个事实,怕破坏我在他心目中不食人间烟火的形象,那样他很可能就不再给我写情诗了,而我还希望能在诗里继续美好下去,既不用上厕所也不用吃刀削面。    
    


第一辑第7节:读书记(7)

    我上高中的时候很得教我文科的几位老师的宠爱。他们在课堂上不但常常将温暖的目光投向我,还允许我胡说八道。我尤其喜欢在历史课上大讲我那颓废的历史观,女老师也仿佛听得很兴奋,但有一回我讲到历史发展到最终所有人都应该自杀时,被一个一直都无法理解我深刻思想的男生给拉着推到门外去了。老师年龄还轻,没见过这种场面,把我拉回来之后,下了课又叫这个男生去谈心。于是就有同学推测老师对这个高大男生有意思,渐渐就管这个老师叫“有意思”。这绰号被老师听见,老师气哭了,我给她出主意,让她对起绰号的几个人施行怀柔政策。老师于是带了些水果糖给他们几个吃,从此这几个大胖小子也有了绰号,就叫“有糖吃”。语文老师对我的宠爱则更胜一筹,甚至允许我在课堂上唱歌,讲到课文《林黛玉进贾府》时就叫我站起来唱《枉凝眉》,我唱得走了调他也听不出来。从我们老师的面部表情可以看得出,他大概是把自己想象成贾宝玉了,而我的歌声能达到此功能,可见中气十足。但我的同学们从不恭维我的歌声,因为我唱《枉凝眉》直接导致了我们班有三分之二的同学认为《红楼梦》是一部描写师生恋的小说。我那时候对《红楼梦》也早已不感兴趣了,天天想着看武侠小说,想弥补上人生的这一课,或许能学到些新的恋爱法则呢。可看武侠是被学校和家长禁止的,我暂时也只好忍着。    
    我高三毕业之后才真正读上了武侠小说。由于相信我能够考上大学,我爸很高兴地带我到书店里去挑书。我一下子选中了金庸武侠小说全集。十五部作品里我最喜欢《白马啸西风》和《侠客行》,因为它们够简洁。我喜欢李文秀说,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我常常独自练习这句话,把它说得一咏三叹的,想对那些追求我的男生又无奈又清高地说,只不过那些男生都太羞涩,想追求我也不敢说。但我能看出谁暗恋我,不过既然他们不说,我也不好意思把这句话先告诉他们,就一直练习了下去。武侠小说里总有好多漂亮的少男少女,主角大多是他们,很少是中年人。我一口气读完金庸,又读了古龙的七八部作品,感到武侠小说比言情小说里的男主人公档次高多了。言情的男人总是又哭又心痛的,而少年英侠们却一个个既有壮志又深情,明显是属于未来的“三高”女婿(即个子高、收入高、长相出众),令我无比垂涎。女侠们也大都美貌,不用做美容就漂亮似神仙。因此我觉得武侠小说是一种非常方便的文学形式,除了不做美容之外,那里面的人从来都不用大小便——连吃饭也很少,自然排泄也少。但是一吃饭就是牛肉烧酒,我想那些人倒不会好受,张开嘴肯定是满嘴溃疡,不知那时是否已经发明了治溃疡的药。    
    大学期间我的读书生涯基本上是对此前的修正,因为在这段时间内我读的文学作品基本上都是原版英语小说,其中有很多是以前读过译本的。我上高中的时候在读中文版《刀锋》时意外地发现它的译者是四川人,因为书中以维特根斯坦为原型的优秀的美国青年拉里用他那张俊美的外国嘴不断地发出“耍子”和“晃膀子”之类的音节。我还曾经认为这是译者的一番苦心:也许他经过知识考古学发现拉里的祖先是数百万年前跟随漂移的大陆来到美洲的四川猿人也不一定呢。后来又感到这个译者肯定没我智商这么高,想不了那么远,只能用他是四川人来解释。为了切身感受英美帝国主义文学的魅力,再加上逃脱了父母的监视,又成为了著名钢琴家,有必要提高外文水平,我就读起了原版小说。我读的第二本是沃顿女士的《纯真年代》,在这之前我看了这部电影,在电影里体会到了伟大爱情的真谛:只有离开一个人才代表真正爱一个人。于是我义无反顾地对外宣布我爱上了片中的男演员丹尼尔·戴-刘易斯,包括在我第二个男朋友面前。我男朋友在气愤之余对这个男演员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心,央求我带他去看看他的电影,还向我表示要向他学习,以快速缩小差距。于是我们一起进了学校图书馆的放映厅,但为了有新鲜感,这次我选择的是《我的左脚》,戴-刘易斯一直费劲地扭曲着自己的脸,他演的像一个患有小儿麻痹症的画家。走出放映厅的时候,我男朋友已经能很好地随意扭曲他的左半边脸和身体了。我男朋友非常勤奋地练习这项功能,他以为我喜欢这样,而我当时正忙于向国际肖邦钢琴比赛进军,没有留意到他的这些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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