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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我到现在还没搞清楚,她到底爱得是老齐的哪一点,若说长相,马小贝身边的帅小伙不少,一个个见色眼开飞蛾扑火,均被活活烧挺;若论财富,老齐吃软饭的光荣事迹早已传遍天下;若论内涵,老齐除了会唱几首自己攒的歪歌之外,实在是乏善可陈;若论人品,那就更不用说了。经过反复考虑,我认为给他俩牵线搭桥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当初为了一己之利,把马小贝推向火坑,我真的是罪孽深重。原本以为马小贝爱得差不多就得了,人嘛,受点伤害算什么,该忘就忘,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何况她压根就没吃着这一堑。可后来事实证明一切并非如此,好强的马小贝擅自把没得手的老齐塑造成了一个爱情偶像,一腔热情地根据自己的想法推测老齐的心思,测着测着,她竟然从一个失恋之人变成了假想的救世者,非要救老齐离开莫妮卡的苦海。某天下午我正在工地看房型,她打来电话说:莫妮卡不是个好东西,老齐跟她一定不会有好结果的,我决定了,呆会儿就亲口跟他表白。类似的调头她曾发过不少,我也不以为意,直接向她表示了祝贺,你终于能鼓足勇气亮出真爱,这可真让我欣慰。听得出来,我的鼓励起码给她增加了一倍勇气。当晚十点半,我被她一个电话叫到香樟花园,活活听了一晚上哭诉:他说跟我不来电,要当我哥,我都有你这么一哥了,还要他干吗使啊?
花痴马小贝在惨遭拒绝之后,竟然激起了破釜沉舟的决心,她打算采用先进的“入虎穴得虎子”之战略方针,先以兄妹之名与老齐取得紧密联系,再利用各种机会瓦解其与莫妮卡的关系,必要时甚至不惜使出制造误会、散布谣言、色相利诱等下流招数。当她兴高采烈地将全盘作战计划说给我听时,我终于爆发了。马小贝,你可以住口了,真不敢相信刚才那些话是你说出来的,你怎么能这样?别想装哭,没用,你必须得把脑子整理清楚了,我问你,用这种手段得到的男人,你会喜欢吗?得到之后你确定自己不会感到内疚吗?你这不是爱情,只是一时迷惑而已啊,你还年轻,条件又这么好……别说了,马小贝打断了我的话,斩钉截铁地说:我爱他,无论用什么手段,必须跟他在一起,否则我必死无疑。那你就自己看着办吧!我怒气冲冲摔门而去,下了楼后朝她的窗口看了一眼,窗帘轻轻一动,我感觉她在静静地偷看我,心中一软,想回去再跟她说几句,却不知该怎么开口,站了一小会儿之后,毅然离去。此后数月,我再也没见过她。只是从朋友口中零星得知她的消息,种种迹象表明,马小贝的卑劣计划实施得不太顺利。
鬼迷心窍的马小贝为了接近老齐,竟然卖了车,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开了一个酒吧,专门请老齐来唱歌,只为了每天晚上能见到他。付出这么巨大的代价之后,只换来了每天不超过一小时的见面时间,我真不知道她对这个结果是否满意。据说,在酒吧里,老齐与马小贝兄妹相称,打得火热,花言巧语地骗到了五倍于其它酒吧的工资,每逢发薪之日,老齐都会兴高采烈地打车到公司,找莫妮卡搓上一顿烛光大餐,两人的感情眼看着越加稳固,终于开始谈婚论嫁。而被蒙在鼓里的马小贝对此情况一无所知,继续一往情深地实施着她那项不可能的任务。
再次见到马小贝,是在老齐和莫妮卡的婚礼上,马小贝一袭黑衣,静静地坐在大厅的一角,见到我来,她微笑着挥手打招呼,好久不见。好久不见,过得可好?好!我新开了个酒吧,生意特火。我知道。有空来坐坐。嗯。就今天晚上吧,呆会儿婚礼结束了就来,不醉不归。我问马小贝:现在的结果你满意么?马小贝使劲儿点头,说满意极了,我终于可以死心了,说完就摇着头苦笑,随手抄起一杯啤酒一饮而尽。酒喝光之前,我听见了她深呼吸的声音,心想不好,她又在酝酿眼泪,赶紧打岔,问她:对了,我那本九七设计年鉴还在你那儿么?她一楞,这都多少年了,你怎么还记着这事儿呐?早不知道扔哪儿去了。我长吁一口气,总算没让她哭出来,于是开始跟她耍贫嘴:那本书是咱们俩的定情信物,忘了什么也不能忘了它啊。
凌晨一点,马小贝在她那濒临倒闭的空旷酒吧里涕泪滂沱,哭得连话也说不利索,我屡次想劝,被她阻止,你就让我哭这最后一次吧,哭完之后我绝对不会再流泪了。我只好在一边静静地看着她哭,一会儿,她慢慢平静下来了,问我:你知道他为什么会爱她吗?我摇头。她说:是因为她有一双像紫罗兰上的朝露一样的蓝色眼睛,而我没有,说完又开始哭。我心想这可真是纯属放屁,老齐随口编造出来的套话她竟然也信,真是傻成精了。我伸手去摸她的头发,跟她说:这世界上有许多东西是值得去注意和珍惜的,有时候,最宝贵的东西一直在你视线里,只是你没注意罢了。一听这话,马小贝顿时恢复了老江湖本色,抽泣着问我:你是在说你自己吗?我缓缓地点了点头。她一句话将我堵了回去:甭想趁人之危,我还没沦落到需要人同情的地步。你说我该怎么解释?跟她说我其实一直都在喜欢着她吗?还是算了吧,强扭的瓜不甜,这道理我从小就知道,如果我哪一天能变成一个像老齐那么坏的男人,也许还有点希望。我当时想,反正马小贝的贼心也死了,就随她去吧,以后再会发生什么事,谁能说得清楚?
几天之后,我再访她的酒吧,赫然发现,老齐竟然还在那儿唱。酒吧里冷冷清清,只有十来个散客,马小贝坐在吧台后面痴痴地看着台上的老齐。我走过去打招呼,马小贝挥手示意我不要说话,神情专著地听歌。一首歌唱完之后,她才问:喝什么?我说这就是你说的死了心?她说怎么了?我说没什么,我真是佩服你的精神头儿。她想了一会儿,低着头苦笑,说我还是放不下。我当时就急了,问她:那你丫还想怎么着啊?人家是有老婆的人了,小日子过得幸福着呐,你以为这样下去能落着什么好儿么?她说我没想干什么呀,能听他唱歌我已经挺开心了。我说好,好,你开心就好,你自己一个人慢慢开心去吧。这时候老齐笑着走过来朝我打招呼,我没理他,直接闪过他出门去,隐约听到老齐在背后嘀咕:怎么了这是,小两口吵架啦?我一下子转身回来冲到老齐面前,说我操,你……想了半天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闷哼一声转身离去。
出门之后一个人在街上闲逛,到家时已经是凌晨三点,睡前检查邮件,意外地收到马小贝的来信,大意如下:你喜欢我我知道,但我没法喜欢你,我现在就一根筋搭错,跟他耗上了,什么时候能挣脱出来,我自己也不知道,你甭担心我了,我会好好保护自己,你赶紧趁早找一女朋友得了。我心说:你让我找我就能找了吗?喜欢上一个人之后,哪里是想放手就能放手的啊。想到这里,突然觉得马小贝这些愚蠢的行为倒也可以理解,你看我不就这么傻等了这么久吗,到现在为止,连一次正式的求爱都没有过,我跟她之间,还真不好说谁比谁傻呢。在黑暗中寻思了半天,我打算跟马小贝学习一下,鼓足勇气跟她死缠烂打一次,她会死磕难道我就不会吗?想当年在大学里,我的脸皮应该算是全班最厚的了,这回就返老还童一把,拿出点鲜辣劲儿来,权当是给自己的下半生谋一次福利吧。
一周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手捧鲜花怀揣音乐会门票,大步流星地奔向马小贝的酒吧,打算与她展开第一次亲密接触。走到门口时,发现气氛有些异样,警车停了三四辆,行人驻足旁观,我刚费劲地挤进去,正好见到马小贝被两名警察带了出来,我当时就惊呆了,一束花掉在了地上,马小贝朝我看了一眼,没说话,扭头钻进了警车。车门被重重地带上,马小贝再也没看过我一眼。看着呼啸离去的警车,我全身发凉。后来才知道,马小贝的酒吧里被搜出了一公斤大麻,她作为法人代表,难辞其咎。在预审时,马小贝对藏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之后,她将要面对的就是数年有期徒刑。
按我对马小贝的了解,她绝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此事的最大嫌疑人应该是老齐。我认为,马小贝这么快就认罪伏法,是因为她不希望警方继续调查下去,那样老齐就肯定躲不过盘查。也就是说,马小贝是在为老齐顶罪。想通之后,我冲到老齐家里,怒气冲冲地追问,老齐根本不承认,他说马小贝都认罪了,你还想怎么样啊?我说好,你不承认是不是?我去问马小贝。去问去问,随便问。关门前老齐恨恨地骂道:真是他妈有病。
在公安局的小房间里,我低声问马小贝:你老实跟我说,是不是他?马小贝使劲儿摇头。我说到底是不是他?嗓音随着变大,马小贝的神情变得惊恐,朝我瞪大眼睛,紧张地摇头。我最后问你一次,到底是不是她。马小贝迟疑了一下,闭上眼睛摇了两下头,然后垂首不语。我长叹了一口气,不再说什么,起身要走,马小贝叫住了我,问:你会常来看我吗?我楞住了,转身坐回到椅子上,坚定地告诉她:我等你出来,然后咱就结婚。马小贝飞快地摇头,然后扭脸跟公安干警说:我们谈完了。离开房间的一刹那,她好像又想起了什么,跟干警请示了一下,朝我走过来,小声地跟我商量。要求不高,我可以照办。
几天后,传说中的静安大毒枭马小贝静静地坐在我对面,看上去安详异常。我从包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小塑料盒递到她手上,她一下子高兴起来,手舞足蹈地接过去,颤抖着双手打开审视,半晌,抬起头看我,她脸上的神情非常复杂,混合着快乐和哀伤。我说好不容易才弄到的,你不想试试吗?她摇了摇头,说这里人多,不方便试。我说喔。过了一会儿,她问:他好吗?我说好,他过得比谁都滋润。马小贝说喔,然后低下头不再说话。我问她你还有什么事情需要交代我办的吗?她说没了,你好好儿的,多赚点钱,多给我买点好吃的。我咬着牙点头,强忍着不让泪水流出来。马小贝见我神情异样,心中大概有些不忍,嗫嚅着说:你别再等我了,我们不可能的。此话如同催泪弹一般,结结实实地击中了我的泪腺,让我第一次当众失态、泣不成声。
马小贝顿时有点手足无措,连着说了几次你别哭了,我在这儿挺好的,大家都对我特好,真的。我努力点头说嗯。马小贝朝我笑,说第一次见你哭,丑得很。说完这句话,她再次打开我递过去的小塑料盒,小心翼翼地拿出两片深蓝色隐形眼睛,给自己戴上,然后问我:你说,我戴上去好看吗?我说嗯。马小贝不再看我,仰起头喃喃自语,声音很小我听不清楚,隐约中好像听到这句话:……一滴明亮的泪涌上你蓝色的眼珠……紫罗兰上挂着的朝露。
借我一块舒肤佳
我从九七年初开始上网,九七年夏天开始写作,至今差不多有五年了。在这五年里,我大概写了四五十万字,除了个别几篇没写完的文章外,全部都发在了网上,收录最全的地方是天涯社区和榕树下。
在我刚开始写作的时候,网络上还很少有人在干类似的事情,于是好事者便注意到我,并对我进行了采访,由于我当时的态度非常端正,此人便友好地将我与另外两位写作者并称为网络文学三架马车。这个称号听上去非常厉害,很像是香港歌坛四大天王,于是不久以后我就借着这个出名了。
随后,信箱里莫名其妙地多了许多读者来信,新写的贴子回复比刚开始时多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甚至还有人专门写了评论我的文章,这些突如其来的变化使我惊喜万分,觉得天终于要降大任于我了。过了些日子,一个下午,我在安惠北里放风筝的时候,突然跟站在旁边收线的何盼盼说:喂,我现在成名人了。她急着收线,心不在焉地回了我一句:那你可别变坏了。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刚在网上混出点小名气就美出了大鼻涕泡,生怕日后抵挡不住诱惑而堕落,那要是回头真混出来,指不定要腐朽成什么样呢。当时我不知该怎么回答她,因为我根本想象不出以后将会是怎样,于是跟她瞎贫:万一我一不留神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得上哪儿办签证啊?要是手续麻烦我就不去领了,把大好机会留给年轻人吧,你说呢?她说:去,为什么不去?这不光是你个人的荣誉,也是咱们国家的荣誉,到时候咱俩一块儿去,顺便旅游结婚。我说那要是不让带媳妇一起去呢?她说:那就让他们直接把奖金打到我户头上,省得你瞎花。
一转眼四五年过去了,我非但没得着诺贝尔,连茅盾文学奖都没沾上边儿,最可气的是,我竟然连一个网络文学奖都没得着,榕树下连着举办了三届网文大奖,我光顾着给人当评委了,眼睁睁看着尚大姐欢天喜地把一万块钱奖金揣进了腰包,心里这份嫉妒。我记得清楚,那回她没来上海领奖,是白眉代领的,搞得大家以为他得了奖,就此便开始狂喊俞老师,一直喊到了今天。
后来我终于意识到,所谓的出名也就是这么回事儿。发财是肯定没戏了,想靠出书赚钱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个年代,能卖到五万本的小说少得可怜,除了个别拿下半身码字的姑娘外,一般人想都别想,能勉强混到一万册已经是祖宗积德了。既然发不了财,那就享受一下名声带来的虚荣吧?没那么容易!老作家们多威风啊,有的是读者哭着喊着要跟他死磕一辈子的,逢书就买,有时候还背呢。我的情形就很尴尬,读者们非但不尊敬我,还经常批评教育我,我的信箱里经常能收到类似这样的来信:孙子,你丫还写呐?累不累啊,江郎才尽就甭死撑着啦,差不多洗洗睡吧。
起初收到这样的信,我非常愤怒,有过一个纪录,跟读者来回写信对骂,多达二十余封,那些信现在还在我这儿存着呢。有时候无聊翻出来看两眼,乐得不行。我后来整理了一下读者来信,发现真正看上我的没几个,大多是冲着虚名来的,语无伦次词不达意,唯一目的就是为了告诉我:世界上还有他那么一号人。像方瑭那样能从读者演变成朋友的,不到千分之一。
你看,这名声也没给我带来什么好处。即便是后来认识了白眉和博士这帮好朋友,也只是因为性情相投,与名声无关。
在那个年代,被称为网络写手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不像现在,网络写手跟美女作家一样,都臭遍大街了,随便谁,只要在网上发过两三篇文章的,都能自封一个,跟我家门口那个摆馄饨摊儿的非说自己是安徽料理一个路子。李寻欢有一次跟我讲:现在谁要是敢当面说我是网络写手,我就会跟他说你才是网络写手,你们全家都是网络写手。
说到这里,请允许我矫情地叹一声:那时候的网络可真干净啊。写作就是写作,什么猫儿匿都没有。
当时,没人知道网络写作能给你带来什么,所以写东西的时候,胸脯里那股小火儿都是拿文学柴硬烧出来的。那时即便是瞧不上谁,也都是拿文学说事儿,虽然大家写得都不怎么样,但一眼望去,态度都还是虔诚的,个顶个勤勤恳恳地写着东西,一篇一篇狂发不已,有人夸便高兴,有人骂就静下心来跟对方死磕,非说我这结构怎么怎么有道理,我这第二段怎么怎么没离题……真是干净。
那个年代,没有人呼朋引伴换着名字吹捧自己,没有人只字未动就敢给自己封网络第一才子,没有人连句整话都说不利索就敢号称自己是省作协会员,没有人胡乱骂两句“你这傻逼、你是阳萎”就敢号称是板儿砖,没有人为了争当一个无聊的版主打得头破血流,没有人随便抄俩荤段子就敢说自己倍儿幽默,没有人拿自己跟鲁迅做逐一比较然后得出结论他比鲁迅还伟大,没有人因为屁大一点删贴的小事儿就开始哭喊着比窦娥还冤,没有人胡乱猜度并对假想之人极尽毁谤之能事,没有人被晾在一边当了傻冒而不自知还沾沾自喜地说“你被我砸倒了,赶紧回家养伤去吧”,没有人动不动就直奔下三路还非管这叫个性,没有人以己度人事事都把人往阴暗处寻思,没有人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说你摆什么臭名人架子姑奶奶今天骂的就是你,没有人……现在全有了,漓漓拉拉散了一地,我学着说句陕西话:贼不死,脏得很。
我想说的是,成名心切可以理解,但玩起来总得有点法度吧?搞得这么急吼吼的,不觉得有些失态么?若是宝贝就放在眼前,随便诸位拼抢,如同电影大结局,山洞之中珠光宝气,众匪徒撕破脸皮一拥而上,那倒也是人之常情。可现在情况不是这样,别说山洞,您连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