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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她也清楚,她更清楚,这样的逃避没有多久,但是在她想出办法应付之前,她还是只能逃避。
不知不觉,时间在小说中度过,天渐渐变暗,又渐渐亮起来,咏聆发现她已经快将这本小说看完了。“杨之珊不爱甄座聪,否则她会杀了他的。”
“为什么?”旖晴倒是觉得很奇怪。
“甄座聪可以卑鄙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不爱杨之珊,但是他不能利用一个女人对他的爱达到自己的目的。被一个自己所爱的人利用,是世界上最不能容忍的事情。所以杨之珊不爱他。”
“那么换做是你呢?你会怎么做?”
“不知道。”咏聆发现旖晴不时地将尉迟导向一个很不好的方向,她想起楚涵镔也这么说过,两人还真的是很像。
“你与杨之珊不同,我们没有她的那份豁达,她太潇洒,可以在一瞬间爱上一个人,也可以在一瞬间结束对一个人的爱,根本没有人可以使她停留,但是你不一样,我也不一样。”
是吗?我有什么不一样?咏聆想问,但是始终没有问出口,每个人都不一样,成千上万个问题中数这个最幼稚。她看了看表,已经7点多了,她竟然就这样与旖晴坐了一夜,谈一些似是而非的话题,忍不住笑笑。
“笑什么?”
“说不定等到我们老的时候,没有爱人的时候,可以这样聊小说度日,这样也不会无聊。”
旖晴也跟着笑起来:“也许是吧。”
第四十章
已经开学了,可是学校里看不到旖晴的身影,赵胤崇觉得有些奇怪,在他眼中旖晴不是个这样不洒脱的人,难道是有心避着他?这样的感觉坏极了,无奈之下,他找到智犀。智犀对于旖晴和赵胤崇的事情已经完全清楚了,她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旖晴竟然因为赵胤崇病成那样。
“最近好像都没有看到过晴天啊。”赵胤崇不知道如何开口。
“不会啊,最近天气很好,天天都是阳光普照,怎么会看不到晴天的呢?”智犀故意这么说,她不知道赵胤崇究竟是怎么想的,但是出于一种本能,智犀想要替旖晴“报仇”。
“我说的不是天气,我是……”
“那你在说什么?”智犀装蒜。
“我在说迟旖晴,最近都没有看到她,她没事吧?”
“她能有什么事啊,不过是被一个臭男人抛弃了,然后现在在家养伤。”
“她的腿还没好吗?”
“你不知道吗?她的腿不知道在哪里撞倒的,回到家的时候满腿都是血,医生帮她检查的时候发现里面还有碎玻璃,但是因为太迟了的缘故……”
“治不好了?要截肢吗?”赵胤崇完全没有想到旖晴伤得这么重,居然严重到要截肢的地步,他是罪魁祸首,赵胤崇很内疚。
“你巴不得她变成瘸子啊?”智犀佯装生气地说,心里一直在发笑,“怎么心肠这么坏?”
“她没有截肢?”吓得他出了一身冷汗。
“你要不要去看她?”
“不去了,反正过不了多久,她就好了。”赵胤崇终于放心,皮外伤总会好,只是时间问题。
“你到底是不是男人啊?晴天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你比谁都清楚,那天晚上,她和谁在一起?即使这伤不是你造成的,即使你不喜欢她,但是去看看她有什么关系呢?她不会缠着你,她就那么让你讨厌吗?”
赵胤崇被智犀骂得无言以对,只能默默离开。是啊,智犀说的对,这伤的确不是他造成的,但是皮外伤容易好,心里的伤呢?他没办法面对旖晴,旖晴一直是这样热情,喜欢的就喜欢,不喜欢的就不喜欢,从来不伪装做作,相形之下,他很惭愧。
“你会后悔的。”智犀在赵胤崇身后喊。
“你在干什么啊?”楚涵镔出现在智犀身后。
“你来啦?送我回家吧。气死我了。”智犀坐上楚涵镔的车子,“你妹妹还真是倒霉,先是碰到Wren,然后碰到这个赵胤崇。”
“你为她抱不平?”
“晴天是你妹妹,为什么你一点都不担心?”智犀对于楚涵镔的反应倒是觉得很奇怪,旖晴腿上的伤是个小事,过一段时间自然会痊愈,但是心里的伤怎么办?
“谁没有受过伤,为什么她就这么特别?”
这倒是实话,每个人都受过感情的伤,或多或少,天王老子也不例外,可见,老天还是公平的。楚涵镔将智犀送回家之后就回了家,一进家门,就闻到一股很重的酒精味道,是咏聆。他径直走到咏聆的房间,看到咏聆正躺在床上哭,满地的空酒瓶,忍不住叹了口气:“要不是家底厚,看你心不心痛,要知道这样一瓶酒抵得上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楚涵镔坐在咏聆床边,“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有别的女人。”
“我说过了,叫你趁陷得不深,赶快和他分开的。”
“感情又没有开关,怎么能说分开就分开?”咏聆忍不住发了脾气。
“感情是没有开关,但是要分开还是能分开的,你现在不就是。”楚涵镔这么说,事实上他是不喜欢尉迟的,尉迟给他一种很不稳定的感觉,“你知道他是什么吗?他是你脑子里的一个毒瘤,时间长了,不但会毁了你的神经系统,让你没有最基本的判断能力,还会压迫你的视神经,让你瞎了眼睛,看不清楚一切,现在你的毒瘤已除,正在恢复阶段,除去一样东西总是会有疼痛的,熬过去了就好了。”
咏聆完全没有想到楚涵镔这样评价尉迟,但是她现在脑子混乱,根本做不了判断。“我要放假,总经理。”
“给你一个月的时间。”
“谢谢。”
之后的一段时间,旖晴并没有去上课,她很怕遇到赵胤崇,她不知道见了面能说些什么,于是智犀就肩负起“搬运工”的工作,将旖晴同学的笔记带过来给旖晴,使她的功课不至于落下太多。这一天,智犀又带着厚厚的笔记本到了旖晴家,旖晴仍然躲在她的“图书馆”里,而且咏聆也在。旖晴看到智犀,朝她笑了笑,最近,旖晴很少笑了,平时总是有事没事哈哈傻笑的旖晴现在竟然没有了灿烂的笑容,智犀觉得有些悲哀,这还是晴天吗?
智犀从包里拿出笔记本,递给旖晴:“听你同学说下周你们就要考试了,你快点好起来,课可以不上,但是考试总是要考的。”
“你看,学生就是这么无奈,总是逃不过考试,不像上班族,失恋一次,实在不行就走人,工作还可以再找。”旖晴发起牢骚。
“我正在想读书多好啊,想不去上课就不去上课,只要课后问同学把笔记借来抄一下就好了,多简单。”
“喂,你们两人的牢骚发完了没有?”智犀看到两个这样萎靡不振的人,忍不住也发起牢骚来,这样子下去,她们只会越来越走不出那个圈子。智犀取出自己的素描本,准备将两人的窘态画在纸上,让她们好好看看自己现在的尊容,却不想从素描本中掉出一张照片,是智犀与楚涵镔在英国拍的婚纱照,从照片中一点都看不出智犀与楚涵镔的关系,大家都会误会两人在秘密恋爱。
“这是什么?什么时候拍的?你和烂铁皮究竟什么关系?”旖晴看到这样一张照片忍不住发问,怎么她从来都不知道,他们两个究竟还有什么事情是她不知道的。
“你喜欢涵镔吧?”咏聆倒是一点都不意外。
“当然不是。”智犀急于否认。
“那你干吗把这张照片放在这种地方,无非就是想天天看,唉。”旖晴叹了口气,唯一一个没有失恋的人,看来不久之后也会加入她们的行列。
第四十一章
之后的一段时间,尉迟并没有任何电话,咏聆甚至觉得着是尉迟亲自导演的一出戏,为的就是要让咏聆离开他,咏聆也不打算再继续了,因为她觉得很累,如果两人在一起不快乐不轻松,那么就分开吧。分开之后,咏聆一直是一个人,她不相信什么要忘记一个人的最好办法就是开始另一段感情这样的话,她总是觉得,若是诚心要忘记一个人,怎样都会忘记,忘不了的唯一原因只是不想忘记。虽说如此,咏聆仍然结交了一些新的朋友,纯粹的朋友,是那种累了可以一起出来发泄的朋友,不谈风花雪月。陶思博就是咏聆最谈得来的朋友。陶思博是个警察,就是经常在电视剧中看到的那种冲锋陷阵的英雄,但是他有个很斯文的名字,咏聆嘲笑过他的名字:“你的名字与你的职业不符。你的职业应该取个像陶勇这样的名字。”
陶思博笑:“我家祖宗都是文人,爸爸很自然地为我取了一个这样的名字,谁知道五代之后出了我这样一个武夫。”
陶思博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对咏聆完全没有要求,这样也让咏聆产生怀疑,怀疑自己的魅力。“你不喜欢我吗?”
“为什么这么说?”陶思博笑笑,他是个很喜欢笑的人,咏聆也曾笑过他,一个警察应该是很有威信的,而他却说,一个警察应该是很亲民的。
“因为我觉得你没有对我特别有兴趣,我甚至开始对自己的魅力产生怀疑了。”
陶思博却说:“我读过心理学,知道人的情绪不能外泄得太厉害。”
这日,咏聆有个Party,需要有个男伴,最好的选择便是陶思博,他是个很能让咏聆开心的人。咏聆打电话给他:“我能不能请陶警官借我给我一个晚上的时间?”
“唔……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吗?”
“我爷爷办了个Party,身为孙女的我,你说不到场是不是说不过去呢?”
“接下来你是不是想说没有一个像我这样的男伴陪在你左右是不是更不像样了呢?什么时候,我来接你?”
陶思博是咏聆见过的最有意思的男人,但是他们只能是朋友,而陶思博对此似乎也不反感。那晚,咏聆仍然是聚会中最亮眼的女人,可是她发现一个让她难过的人——尉迟。他怎么来了?这些日子不见面,尉迟一出现,咏聆的眼光仍然不住地跟着他走。
“维持风度。”陶思博适时地在咏聆身边出现,“这个时候让最漂亮的女人突然之间变成最难看的女人,其实很简单,所以要看你怎么做了。”陶思博对咏聆与尉迟之间的事情并不清楚,但是在那样的一个场合,只要用点心,谁都会发现他们的关系不一般。
“我想出去透透气。”咏聆解开身上的水貂毛披肩。
陶思博立刻带她离开了会场,他明白宁可让咏聆成为一个消失的女人,也不能让她成为一个难看的女人。他带她去了一家比较安静的酒吧,为咏聆点了一杯冰水。
“是他,你不好奇我和他之间的事情吗?一定想象了很久了吧?”咏聆一口气喝完了那杯冰水,却仍然觉得自己置身于熔岩中,热不可挡。
“警察办事不靠想象的。”
“我很小的时候看童话书,发现童话书里的公主与王子到最后总是能够幸福快乐地在一起生活,我想我应该也是。知道吗,我在英国读了很多年的书,却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我觉得自己是不能轻易地爱上一个人的,直到碰到他,我发现我把自己所有的感情全都交托给他,但是他却不是,于是我失恋了。就这么简单,你呢?有没有失恋过呢?”
“有,但是我发现,无论多么爱一个人,分手了就是分手了,总是不能回到过去,这样对彼此都不好。”
咏聆并不理他,又为自己点了一杯白兰地,尉迟很喜欢这种酒。
“在晚上,尤其是心情不好的晚上不要借酒浇愁,这时候很容易喝醉,就很容易让人有机可乘。这样的案例我碰到很多,女性往往在事后很后悔,但是从来不曾想过,是不是自己醉酒,让身边的男人误会。”
“我不是你的嫌犯,不要用这样教育人的口气跟我说话。”咏聆对于陶思博的忠告完全不当回事,“你为什么选择做一个警察?这个工作又辛苦又危险,钱又不多。”
陶思博笑了笑,不知人间疾苦的千金小姐就是这样的。“但是这个工作的福利好啊,你难道不知道吗,考进警校之后,可以不用交学费,努力一点又可以拿奖学金,拿到钱的那一刹那,心情最好。”
咏聆看着他一副开心的样子,那是一种满足,靠自己的能力赚钱养活自己和别人,赚到的钱才会有这样的满足,可是她没有,她只是因为这是爷爷的生意,她和楚涵镔必须完成,没有选择的余地,但是楚涵镔又不同,楚涵镔从小就喜欢,爷爷也说过,他天生就是个商人,可是她,她完全没有自己的自由。“这是你的理想吗?我的理想其实不是这样的,我想做个旅行家,到处走走看看,但是身不由己。”
“我在小时候很喜欢看《黑猫警长》,觉得他很神勇,之后就想,我不会连只猫都不如吧,于是我的理想便是超过它,长大以后才发觉当时自己有多幼稚,那不过是个卡通形象,这辈子都不能超过它的。之后我又听说,有位钢琴家的启蒙老师竟然是《猫和老鼠》里的那只猫,显然猫与人的关系非同寻常,但是只要之后我听到有人的英文名叫Tom或者是Jerry,总觉得这不是个人名。”
听到陶思博这样的怪谈,咏聆哈哈大笑起来,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这样笑过了,是自己终于可以放下这一切了吗?她不知道,但是总要踏出第一步。
“回去吧,晚上在外面不安全。”
“我有你在身边,还有什么好怕的?”咏聆笑着说,但是还是听了陶思博的话回了家。
陶思博将咏聆送到家门口。
“要不要进去坐坐?”咏聆邀请陶思博。
“不必了。”
“你觉得太晚了?我会吃了你?”咏聆也与他开起玩笑。
“你没听说过‘请神容易送神难’?快点进去吧,早点睡。”
“嗯。”咏聆点点头,但是仍然在门口,目送着陶思博的车子离开。
“是不是觉得不错?不错就把他请进门,何必这么多礼节?”楚涵镔出现在咏聆身后,着实吓了她一跳。
“知不知道有首诗叫‘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咏聆不理楚涵镔的玩笑,径直回房间去了。已经将过去一言概之,咏聆相信她需要的只是时间。
第四十二章
虽然楚涵镔口口声声地说谁没有受过伤,但是他还是很关心旖晴的,退一万步说,旖晴仍是他的妹妹,矣恒说过,也许是因为他们两个人太相似的缘故。这天,楚涵镔下班没事做,准备去看看旖晴,还买了旖晴最喜欢的太阳花。可是刚到门口,发现旖晴一个人一瘸一拐地走出家,她要去哪里?楚涵镔并没有上前,只是默默地跟在她身后,曾经多么“不可一世”的晴天,今天,她的背影看上去竟有些凄凉。刚走了不到五分钟,楚涵镔就看到旖晴被两个彪形大汉给掳走了,刚想叫,却也被打晕了。
醒过来的时候,楚涵镔发现自己与旖晴被关在一间很大的废弃仓库里,手和脚都被绑着,身上的手机也全被拿走了,到底发生了什么?是被绑架了吗?楚涵镔想了想,刚才是看到旖晴被人绑走的,他不过是自投罗网,太笨了。楚涵镔在暗自懊悔,随即看到一旁的旖晴,仍然昏迷不醒。
“喂,晴天,醒醒。”楚涵镔用手肘撞撞她,可是她一点反应都没有,她怎么了?不会是死了吧?楚涵镔拼命地推她,她却还是紧闭双眼,此刻,他宁可旖晴跳起来大骂他一顿说他吵,也总比现在没有反应强。
“你不用叫她,我们是用药迷晕她的,现在药劲还没过,她没有这么早醒的。”
楚涵镔这才发现,原来旁边一直坐着一个人,太疏忽了。“你们究竟想怎么样?”
“这丫头惹怒了我们老大,所以老大想请她来坐坐,挫挫她的锐气,也顺便让我们享受享受。”
“不可以。”旖晴虽然霸道,虽然对他很凶,虽然有成千上万个理由让楚涵镔与她势不两立,但是她仍然是他的妹妹,他不能看着她被人糟蹋。
“你认为你现在有资格对我们说不可以吗?”大门打开,一道阳光射进来,让长时间没有见光的楚涵镔忍不住眯起眼睛,他看到刚才那个男人走上前去喊刚进来的人为“老大”,那么他才是幕后最大的黑手?那个男人走近,楚涵镔看清楚他的脸,他的脸并不难看,但是脸上有一条刀疤,显得整个人很凶。
“你就是老大是吧?我想和你谈谈。”楚涵镔壮起胆子,他和旖晴必须尽快离开这里。
“你拿什么和我谈?你现在是我砧板上的鱼肉,哪有鱼肉说话的份?”老大和旁边的人一起笑了,这样的笑让楚涵镔全身发毛,他从小到大都没有被人这样笑过,他一直是高高在上的,现在他才知道,原来旖晴与他有多相似,而他这么不喜欢旖晴,其实也是不喜欢那个嚣张的自己。
“你连我一起绑架,说明你把我们的身份调查得清清楚楚,你应该知道我们是什么人,你只要把我们放出去,不伤害她,我愿意给你钱,到时候,你要多少女人就有多少女人,何必捧个刺猬在怀里呢?”
“刺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