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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着一个苍蝇拍正在追踪一只蟑螂。这苍蝇拍实际上应该改叫蟑螂拍了,这是刘小毛特地给我发明的,比买的塑料苍蝇拍要大一倍,并且杆子特长,对付蟑螂非常有效果,只要它们一出来,就可以一下子拍死它几个。这东西市场上根本就买不到。为刘小毛的发明,我还请他喝了一顿酒。他很得意。开始,他根本就没把这个木头和塑料合成的蟑螂拍当成什么发明,但在酒后,在我的欣赏下,他突然感到这东西像个发明的产物了,还拿到手里教我怎么合理地用力。我感到这东西的好处不仅在于一次性能消灭多少蟑螂,关键是能把拍死的蟑螂沾住,肉浆还不飞溅,省得我心理厌恶地打扫那肉浆满地的死尸。有一次,吴迪来访,看见那东西,感到稀奇,怎么也猜不出来是作什么用的,他以为是个农民舀毛缸蛆的玩意。我说,如果你是综艺节目里的嘉宾,叫你猜这玩意,你的答案肯定只能得零分。当然,如果我没有这种特殊的经验,你打死我我也猜不出来这东西到底是作什么用的。
周小雨又说了一句:胡欢说想生个孩子。我拿着蟑螂拍愣住了,说,你说这话,有什么意思吗?难道要我帮她一把?她说,你能帮她吗?我的意思是这姑娘恐怕有点神经不正常了,她想用孩子套住一个男人,彻底作个贤妻良母。她和那个男人同居了一年,肚子居然毫无反应,她断定是那个男人有问题,因为她过去有过身孕。现在的问题是,她如果不生个孩子,不用孩子套住他,那家伙随时都有可能把她抛了。她是被抛过好几次的人了,这次再被抛弃,那连性命都难保了。
我说,这也怪她自己,她的眼里只有大款,也不称量称量自己有几斤几两。
周小雨说,这事反正还得帮她。
我感到莫名其妙,说,怎么帮她?你们女人怎么这样糊涂,你以为有了孩子就能套住男人吗?那么多有了孩子的还不照常离,更何况她生的或许还是个野种。如果那男人知道了秘密,不把她剁成两节才怪。
周小雨听到我的话有点生气。她说,胡欢没有其他办法了,她很爱那个男人。
我冷笑着说,我若是大款,她也会爱我了。他妈的,这女人就是这素质,平时还装清高,把自己打扮成阔太样。
我看周小雨无话了,只好接着说,你答应给她帮忙吗?你真糊涂,你是女人,你有这本事,那你给她人工受精去吧。
我越说越生气了,越说越感到自己的见解很到位。
可周小雨不这样认为,她说,胡欢图的就是享受,女人谁不想嫁个有钱的男人?有了孩子,她至少可以拿住他了,他飞得了吗?现在婚姻法正在改,就是为了约束那些想飞的花心男人的。
我不想再与周小雨辩论什么,我感到女人的逻辑实在混乱。
周小雨最后看我沉默以对,突然撒起野来,把气生在了我身上。她说,你以为你很有本事。我们同居一年,你只不过送给了我一脸盆的精液。
他妈的!我在心里骂了一句。我说,我就只有精液这一财富,你若想生孩子,还不生一窝了。
周小雨冷笑了起来,说,我才不自己糟蹋自己呢。
我在心里说,难道你没糟蹋自己?难道你的目标比我伟大些?
我说,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要我和胡欢胡搞一次,把我的精液送她一点?
周小雨说,你在胡说八道,你做梦吧你。
我摇摇头,我的脑袋彻底被周小雨搞懵了。
第23节:胡欢这名字有点像个野鸡的艺名
我得说说胡欢了。本来我有点瞧不上这个喜欢“胡欢”的女人,但她毕竟是周小雨的朋友,按照朋友之间义气的说法,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嘛。
在表面上,我还是把她当成朋友了的,要不我们见面时说话不会那么随便。我对她说,胡欢这名字有点像个野鸡的艺名,不过这名字还是很潇洒的。胡欢一点也不生气,她傻乎乎地笑。我接着说,我有个朋友叫胡涂,却活得机灵得很,脑子比我们都好用。据说,我市有个三流画家原来叫胡画,名字很有点大智若愚的境界,但后来他把名字改为胡鹄,听起来像个女性的名字,令人不舒服,其画也由三流变成四流了,没劲。
胡欢对我说,如果你姓胡的话该取个什么名字呢?
我开玩笑说,胡搞。若生个儿子就叫胡来,生个丫头就叫胡乐。不过还是爹最厉害。
胡欢大笑起来。我突然发现她有点像好莱坞的那个大嘴美人。
我说,你笑什么?这名字和你的大同小异嘛,你是一百步笑五十步啊。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有正经过,在这样的场合,我的语言天赋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我还发现和漂亮女人开玩笑有双重好处,一是可以集中精力胡侃,活跃大脑,培养语言智慧;二是可以在随意中更加随意地和她接近,趁机占点便宜。我还发现女人也喜欢嘴滥一点的男人,她们或许也需要活跃大脑。你想想,你和一个正人君子在一起的感受吧,除了麻木外还极端无趣,用周小雨的话说叫和植物人谈天。你不得不承认周小雨包括胡欢小姐还算是有趣的女性。
我的经验告诉我,和正经女人在一起就得谈点虚的东西。比如她若喜欢文艺,就得谈点诗情画意的东西,让彼此都有点假性的激动。可实际上,我最想谈的还是一些下三滥的趣闻逸事。我发现我谈起这些东西,脑子特别好用,简直是出口成章,机警幽默。可就是这样的风趣语言,我居然也没把有个女人逗乐过。
那是在一个闲聊场所,有人在聊天下大事,有人在聊衣食住行,有人在聊老公老婆。可我一点兴趣也没有,就和一个话少的女人聊历史上的几大美女。我聊起王昭君、杨贵妃、貂禅等,她都没意见。可当我聊起潘金莲时(我历来把我的本家潘金莲算上),她就有点吃醋了。她说,你还有意思表扬潘金莲,她是你们潘家的败类,我不喜欢这荡妇。我说,你不喜欢我没意见,但我发现起码有一半以上的女性还是崇拜她的。她说,你胡说些什么呀,你的根据是什么?我说,我没根据,但我有种感觉,如果潘金莲开夜校,报名的可能趋之若骛。这女人说,没想到你年纪不大,就有满脑壳的胡思乱想。后来她根本就不和我说什么了,双手放在小肚子上,专心去听别人谈论家常事务去了。我感到无趣,感到这女人可能从小生活在封建社会或者革命家庭,或者她从小就不会笑。其实,我说的那些屁话纯粹是为了取乐,可我碰了一鼻子的灰。
我和胡欢开玩笑,周小雨根本就不吃醋,她吃她的奶油雪糕,还挺乐的。但你不能偏见地说,周小雨这丫头没心眼。周小雨的心性除了我没几个人能懂。
现在你很难把胡欢归在哪个类。社会上把那些生活张狂,无规无矩,满脑子歌星明星的少男靓女们划入另类。我和这样的另类接触的机会非常少,也很难搞懂他们,如果说有什么感想的话,那就是我感到他们更多的不是张狂而是无知。他们不跟我玩,我举双手赞成。
而胡欢还是非常女性的,从小就知道女人的本钱是漂亮,所以她把主要精力都用在怎么使自己更美上,我觉得这非常符合社会的要求也符合女性的天性。再一点,她寻找的不是什么远大目标(可能她一生下来就没想奋斗过什么),而是能够找到使她享受快乐生活的男朋友,很宿命,很实在。至于她内心有没有爱,就很次要了。
你可能说这样的女性是花瓶是金丝雀甚至是寄生虫之类,我也没意见。我感到胡欢也不会有什么意见。因为我也曾这样挖苦过她,如果在红色的苏维埃,她早就被流放到西伯利亚受难去了。她笑着说,我喜欢寄生虫的生活。
老实说,不管女人还是男人对寄生虫的生活还是向往的。现在的享乐主义者到处都是。我就非常向往,可我没这样的条件。而漂亮女人完全可以创造这样的条件。胡欢已经为自己创造过几次条件了,但都没把握好机会。她胜不骄败不馁,要为能够成为寄生虫而奋斗,这是她一生努力的目标。
但是,我感到胡欢太有点理想化了。也就是说,她对自身的条件估价太高。显然,她的目标只有大款才能帮她实现,而现在的大款大多连后宫都已人满为患了。胡欢对这样严峻的形势预料不足。其实,她应该把目标盯在像李卫兵这样的小款们身上了,有车有房有票子花就不错了,这样的小款在后宫还是可以接纳她的。胡欢不光对小款兴趣不大,她还指望有一天成为大款的正宫娘娘。这就是她的悲哀。
据说,胡欢差点实现了自己理想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她的确认识了一个离了婚的大款,并且很快就投怀送抱了。这家伙可能有上千万的家产,是个典型的投机商,这种人对感情的投入就可想而知了。在他的眼里,胡欢完全是个送上门的枕头,或者是块送上门的奶油蛋糕。这家伙尝了几次鲜就腻了。而胡欢像一只蚕,还想用最后一根丝来缠住他,委曲求全地和他“好”了一阵子。后来她去找他时,那家伙根本就不露面了,而是由个女人出面把她臭骂了一顿,硬是没让她再进门。我估计这女人还是那家伙“后宫”里的人。胡欢连进“后宫”的资格都没取得,实际上离理想的目标还相差十万八千里。
周小雨在这一点(追求)上与胡欢完全不同。仔细一想,就是她们相同的地方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比如周小雨和我同居与胡欢跟大款同居就完全是两码事,周小雨对我从来就没有什么过多的要求,她也没在任何方面指望过我,就连她埋怨我的那句 “只给她送了一脸盆的精液”的话,我听起来,还像是在鼓励我表扬我。而胡欢就不一样了,与其说她追求的是快乐,不如说追求的是金钱,她要从男人的身上找到打开金库的金钥匙。
物质的胡欢和性爱的周小雨有着本质的区别。她们两人加起来,才符合完美的时尚标准。而所谓的爱情像一件穿脏了衣服,早就被仍掉了。这话,我说了不算,这话是一个高尚的知识分子说的,你相信了吧。
第24节:死在一个风景绝美的地方
吴迪小说里的那个“阁楼里的女人”依然每天到四楼的露天茶社去喝茶。她的脸色有点蜡黄,好像一整夜没睡好觉似的。在下午四点钟的光景里,她有点恍惚,眼神游离不定,看来心情像一杯泡得发黄的隔夜茶。
有一条狗出现了,是一只肥大的黑白相间的卷毛公狗。女人的眼睛突然一亮。她有点吃惊,这狗为何跑到了四楼?平时她根本不带狗去任何公共场所的,也从没把它带到茶社里来过。她叫了一声黄黄,那狗摇了摇尾巴,然后静静地看着她,显出不安的样子。女人从狗眼里看出了什么,便把十元票子往桌上一放,起身就走了。那条狗顺从地跟在主人的身后。
女人走到阁楼前愣住了。那个很久没来找她的男人又出现在她眼前,她看了一眼那男人,什么话也没说,低下头开门。男人想跟随进去,可那条狗横在门口,并把他神秘地看了一眼。他迟疑起来,不敢进门。女人在屋子里叫了一声黄黄,狗才闪进室内。那个男人大约有38岁左右的样子,从外表看是个有素养的成熟男人。过去他只在每天晚上九点才会出现在阁楼门前。狗从室内又跑了出来,站在门口的另一侧,又把那个男人望了一眼,意思是告诉那个男人,你可以进去了。男人走进屋子,那条狗从外面用嘴把门关上了。
在后来十多天的日子里,女人明显的瘦了。她常常在市场上买很多食品,但她只吃一片蛋糕,喝一杯咖啡。那些食品大多是给狗买的。这条狗每天的食量很大。
周小雨到醉仙阁去了几天,心情沮丧。她在酒店的综合部负责一些杂七杂八的事,虽然没端盘子,但累得不行。她夜里一回来,就四叉八仰地倒在床上睡着了。她有时还喝得醉醺醺的,样子散漫落泊。她一进门就把衣服脱得干干净净,赤裸着身子摇摇晃晃地走进卫生间里去冲凉,然后赤裸着身子走出来,张着醉眼对我说,有个男人想要我,要我开个价钱,我开了个价,当场就把他气走了,你猜我要了多少?我说,你不至于开出天价吧,你看看你那样子,能值多少呢?周小雨走近我说我对他说我只要一块钱,但我有爱滋病,你干不干?那家伙扭头就走了?
我喜欢“一块钱”的周小雨。现在我理解了那些为一块钱所打的官司。
周小雨赤裸裸地倒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在月色下,她的肌肤像一张锡纸,我走过去,把毛巾被给她盖上。我想写点什么,但脑子被惨白的月色搞得一片混沌。
我想起一位俄罗斯宇航员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如果把两个人关在同一个舱内两个月,就能满足所有谋杀或自杀的必要条件。这话的意思是,在太空旅行要面对巨大的心理压力,太空舱即是地狱。我在窝居的“碉堡”里想着太空舱,有点莫名其妙,因为我丝毫没想到自杀或者谋杀,我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哪怕我的碉堡比太空舱好不到哪儿去。
太空舱在浩淼的宇宙以光年的速度运行,让人总是想到生命连一丝光毫都不如。而我从不想这些性而上的东西。在我居住的“碉堡楼”的外面,是一个热闹而混杂的世界,可感可触的世界,有腐烂不堪的废墟,也有灯红酒绿的盛世繁荣,有肮脏得灿烂的夜色和夜色下贪图享乐的饕餮的人民,但就是没有自杀的虚无的地方。
自杀是需要有良好的虚无的环境的,更需要良好的心理素质。我们活着,与热热闹闹的世俗紧密相连,你连怎么活都懒得想,还会想到自杀?你听到过乞丐自杀吗?听到过疯子自杀吗?拾破烂的更不会想到自杀。我们的时代在进步,有一个明显的指标就是自杀的人越来越少了。据统计,那些偶尔想不通而自杀的,大多是为爱情,他们是我们时代里最虚无的理想主义者。他们为自身的理想,或者为虚无的美好而殉身,他们把自杀看得比生活要浪漫得多,也干净得多。想想我们的革命烈士,当敌人的枪口对准胸口的时候,他们会引爆身上的炸弹,这不叫自杀,而是悲壮的献身。自杀是发达国家的专利,他们是精神和物质的资产阶级,他们具备自杀的所有的条件——越物质就越精神,越精神就越虚无,越虚无就越想自杀。
当我偶尔从报纸上看到某对情侣为爱情而殉身的报道,我就激动。我会留意他们死在一个什么地方,用什么方式而死,死时留下了什么样的遗书(估计比现在的美文更感动人),死亡的姿势是什么样子,等等。看这比我看一个歹徒怎么杀人更认真。可我们的报纸一般不披露这样的细节,对殉身的情侣从不作细节上的渲染,只是说,某某某某于某天某月在某某宾馆的床上双双服毒身亡。现在,晚报热衷于这样的社会花边新闻,既可以帮助人们打发时间,还可以刺激食欲。中国殉身的情侣大多要死在床上,他们很实际,虽然他们虚无。他们死前要紧紧地抱在一起,估计死前还要彻彻底底地做一次爱,做完爱后换上干净的衣服,然后写下遗书,交代他们要合埋在一起,更细心的还选择好了埋葬的地点。
而精神资产阶级为爱情自杀的要讲究得多。他们的自杀还非常富有情调。看日本电影《XXX》时(现在我根本就想不起来片名了),我不为他们怎么偷情怎么爱得死去活来的情节所感动,因为爱情的细节都是大同小异的,表现手法也几乎穷尽,没什么新鲜感,使人激动不起来。然而,看到影片的结尾,我激动了。那对情侣赤身裸体地走向茫茫的雪野,姿势非常从容和美丽,一点也不凄冷。然后他们在雪地上拼命地做爱。雪在他们的肌肤上滑动,非常性感。他们做爱的时间很长(当然是导演有意的安排),姿势是69式,然后是66式。镜头由近到远,由远到近,然后是一个巨大的做爱特写——他们的肉体紧紧融在了一起,最后死在了雪地上。他们做爱的动作让你感到毫无一点色欲,但你突然会感到情欲勃发。这是完美欲望的勃发,对完美死亡的向往。我感动了,当我的眼泪(我惊奇自己还有眼泪)快要流出来的时候,影片突然一个“剧终”,使我愣了几秒钟,然后我的眼泪又缩了回去,最终没能掉下来,然后我出去喝酒,然后我把电影的片名也忘得干干净净了。我是被一瞬间的虚无所感动了。一瞬间过后我就麻木了,但我知道这决不是假性的感动,不是某个市民对着采访话筒说着什么什么好的感动。我还感到真的艺术给你一瞬间的感动就已足够,我们还能期待什么呢?
说到这里,我还想起了我第一次到神农架的经历。那还是在80年代末期的事,我带一帮文人骚客去神农架旅游,走到燕子垭一个亭子里的时候,正当我满怀豪情站在万丈深渊的悬崖上准备抒情时,我看见悬崖边的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