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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按:不提打架事件的直接导火线,间接原因是杨家的“侮辱”致使“积怨”太多,却不提谁在积谁“怨”。笔者生活经验之一,若与某人积怨,绝不会去逗他的孩子,那怕他的孩子是个天使。)
赵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版:
从此以后(王德一自杀,笔者注),咬人者和她的丈夫确实显得有些焦躁,当情绪分外低落之时,就跑进我们的住房,不由分说地抱走我心爱的儿子,放在他们屋子里当作开心取乐的玩具。她根本无视我的人格,无视我作为母亲的存在。在她的心目中,别人都比她低一等甚或是好几等,供她颐指气使地嘲讽和戏弄,包括我幼小的儿子在内,一概都是如此。她这种霸道的态度,和对我儿子的人格的漠视,实在伤透了我的心,使我意气难平。而当我有时跟她的眼光交织在一起时,似乎也感觉到了她仇恨的心情,后来她丈夫如此凶恶地猛击大棒,更是证明了这一点,看来被殴打和咬噬的命运,从开始就笼罩于我们的头顶了。……那时候大家都还没有见过洗衣机,正好院子里有一位帮助人们洗衣服的农村大娘,大家都称呼她为“余嫂”,我也请余嫂帮助洗衣服。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七日,适逢我刚从郊区农村返京,就请余嫂替我洗洗从农村带回来的衣服,因为几天之后还得带着儿子下乡,时间很紧张,让余嫂赶快洗起来。可是咬人者故意抬杠,坚持要余嫂先给她洗,她的时间比我充裕得多了,为什么要如此着急,于是就争论起来了。在双方的情绪都很激动的口角中,她忽然伸出双臂要抓我的脸庞,我长得比她高,赶紧向后仰起头,并且伸出双手挡住她,没想到她竟用自己双手紧紧抓住我的食指,飞快地塞进嘴里狠命咬了一口,当时抽出来就鲜血迸流。
(笔者按:这回倒是有了直接的导火线,但对“余嫂”是谁先请来的,却避而不谈,细看赵文,每次都是回避事件的关键,拉扯些斜逸而出的闲笔,冲淡主题;另外,既然是赵一直在“意气难平”,那么两家交织的目光中,满含“仇恨”的应该是赵本人,至于杨眼中流露出来的鄙夷之色才对。)赵二○○○年一月版与一九九九年版相同。
杨版:
十二月二日(1973年,笔者注)是星期日,大家的休沐日。我家请一个钟点工小陈来洗衣服。革命女子也要她洗,并且定要先为她洗。钱瑗说,小陈是我家约来的。革命女子扬着脸对钱瑗说:“你不是好人!”随手就打她一个耳光。我出于母亲的本能,不自量力,立即冲上去还手。钱瑗是看惯红卫兵的行径的,不愿妈妈效尤,拉着我说:“妈妈,别——”可是她拽不动我,就急忙由大门出去了。(她是去找居委会主任的,当时我没有理会。)钟书这时在套屋的窗下看书,我记不清外间的门是开着还是关着,反正他不知道过道发生的事。这时两个革命男女抓住我的肩膀和衣领,把我按下地又提起来,又摔下,又提起,又摔下。小陈当时在场。她向别人说,那女人要挖我的眼睛,我只感到有手指在我脸上爬。我给跌摔得晕头晕脑,自知力弱不胜,就捉住嘴边的一个指头,按入口内,咬一口,然后知道那东西相当硬,我咬不动就松口放走了。我记不清自己给跌摔了多少次。
(笔者按:钱瑗是否在场,可问当时的居委会主任刘大妈,想必她老人家尚在人世。)
结论:综合这五种文本所述,谁先挑起事非已经很清楚:杨家请来洗衣工,赵家要先洗,杨家不从,所以动起手来。至于赵家为何要先洗,赵自有说词,但是,读者不要忘记,赵家当时是进住的革命者。
(3)从钱钟书打人的凶器也就是大棒是从哪里来的,钱钟书究竟要打谁,判断当时的现场情况:
濮一九九七年版:
有一天早晨,他竟抡起棍棒,直往我妻子的头顶挥去,我连忙抬起左臂抵挡。
(笔者提示:钱要打的目标是赵,濮为赵档住了这一棒,这一点至少说明:1。案发现场濮赵在一起,2。濮不是从屋子里往外跑时被打;3。凶器没有断成两截。)
赵一九九七年版:
俗话说,十指连心,我疼得立刻大叫,我的丈夫便从房间里奔了出来,出来救我。而与此同时,“笑面虎”的丈夫也从他的房间里奔了出来,手里举着一根大木棒,朝着我丈夫扶着我的手臂上就抡了下来,他的大木棒立刻断成两截,可见他用力之狠,用心之狠。
(笔者按:1。钱要打的目标是濮;2。打人凶器是从屋子里带出来的;也就是说事先准备好的;3。凶器断成两截;4。杨赵濮三人混在一起。)
赵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版:
俗话说十指连心,我疼得大叫起来,林非从房间里奔出来,想要解救我。咬人者的丈夫也从他的房间里奔了出来,双手里举着一根大木棒,朝着林非就残忍地抡了下来,咬人者自己也承认,如果不是林非赶紧伸手挡住木棒,打中头颅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
(笔者按:1。钱要打的目标是濮;2。凶器也是从房子间里带出来的,3。凶器未断成两截;4。濮一出门便被打;5。濮赵杨在一起。)
赵二○○○年一月版:
真是十指连心,我疼得大叫起来,我丈夫从房间里奔出来,想要解救我。她丈夫也从他的房间里奔了出来,双手里举起一根大木棒,朝着林非就残忍地抡了下来。因为她知道我们保存着林非被殴伤的诊断证明,所以在那篇进行人身攻击的文中也不得不承认,如果林非没有及时伸手挡住木棒,击中头颅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
(笔者按:1。钱要打的目标是濮;2。凶器似乎是在现场拿顺手所拣的,未断成两截;3。濮一出门便被打。)
杨版:
我有一架晾手绢、袜子的小木架子,站在过道的靠墙处。我的身体在革命男女的操纵下,把那木架子上的五根横棍全撞碎了,架子倒地有声。我没看见他(钱)出来,只记得他举起木架子侧面的木板(相当厚的木板),对革命男子劈头便打。幸亏对方及时举臂招架,板子只落在胳臂肘上。……我锁上了门,两人站在门内,革命男女在门外用不知什么东西狠狠打门,打得砰砰响。恰好钱瑗带着居委会主任刘大妈来了,她们看见革命男女各拿着粗木棍打门(木棍是我家的墩布把儿),有一条木棍已打成两段。
结论:从以上五种文本中我们至少可以断定:
1。案发现场是杨、赵、濮三人在一起,赵与杨肯定在打,至于濮在干什么?不得而知;
2。钱要打的是赵,而非濮,濮替赵挡住凶器;
3。钱的凶器来自于案发现场;
4。现场有断木棒,是赵家打门而致还是钱打濮所为,凭经验,若是钱打濮所为,断掉的将是濮的胳膊而非大木棒。
(4)是谁在进行人身攻击、造谣?
濮一九九七年版:
不久之后,他的女婿被学校里定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五一六份子”,他就整天咒骂这正倒霉的小辈。驸马爷觉得走投无路,竟刚烈地悬在树上自杀了。这事的前前后后,我们都看在眼里。
(笔者按:岳父“逼死”女婿,这件事的全部过程,濮了解得一清二楚。)
赵一九九七年版:
在那样的年代里,政治的风云是变幻莫测的。到现在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那第一号女造反派忽然失宠,从颠峰跌到了谷底,这风云突变当然就首当其冲地波及到“笑面虎”的女婿。于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他就跑到校园里的一棵白扬树底下,悬梁自尽了。于是人们就有了许许多多的猜想:她的丈夫仅仅是因为政治上的失算,就会走上自绝的道路吗?还是她们的家庭给予了他无力摆脱的压力呢?这个绰号‘刁德一’的精明青年,如果能够正确地对待祖国人民,一定能够获得改造自我重新做人的机会,可是究竟是什么巨大的压力才使这个刚过而立之年的他必须结束自己的生命呢?这几个问号,就成了当时人们议论的话题。
(笔者按:岳父母逼死女婿,青年虽死,但有罪在身。)
赵一九九七年版:
这个岳母极有心机,她的一位老同事,著名的莎士比亚专家,曾经赠送给她两个绰号,一个叫做“笑面虎”,一个叫做“老妖婆”,这两个富有个性的绰号,很真实地描画出了她的本来面目。以当时的情境看,她攀附这个过去看不起的平民子弟做女婿,当然是为了分享那种炙手可热的气焰,所以虽然她已经高龄五十,说起话来,仍然是将身子一扭三弯,尽量向外界发射出狐媚之气。因为攀附上了这个造反派二把手,她的气焰也日渐高涨,但是她对这位给了她底气的女婿,仍然是从骨子里看不起的。
(笔者按:只因杨的女婿是平民,杨家才瞧不起,以致逼死他。)
另外,赵一九九七年版中以“笑面虎”指称杨者多达十二处,而钱家女婿则被称为“这个绰号‘刁德一’的精明青年。”按:“刁德一”乃革命样板戏中一著名反派角色。)
结论:
1。赵文中充斥着“老妖婆”、“笑面虎”、“刁德一”、“将身子一扭三弯,尽量向外界发射出狐媚之气”等污辱性语言,好像已构成对杨的人身攻击;
2。对于钱的女婿王德一的死,赵濮夫妇一致认为是钱家逼迫而致好像也能构成诬陷罪;
3。赵文称“笑面虎”一向都是出了名的说谎能手,“打小报告”也是她的拿手好戏。希望赵予以例证,否则按法律,也能构成诬陷罪;
4。赵的三个版本中所叙述的“钱手中的大棒”依次为:出来时就举着(肯定式)——双手举着(不肯定式)——双手举起(说明大棒是在现场找的);
(5)赵的三个版本对杨的称呼依次为:老妖婆、笑面虎——咬人者——她。
显而易见,赵在每个版本中都在修改她的“诉状”,使之更趋于合理。
(6)诊断书的真伪:
无论是濮版还是赵版,都提到被打以后立即去看病的情节:
濮一九九七年版:
我赶往医院去治疗,一位善良的女大夫细心地用膏药给我敷上,很心疼地嘟嚷着,怎么能这样残忍地打人?
(笔者按:是濮自己去的医院。)
赵一九九七年版:
我们忙去医院看病,当时的医生诊断书至今还保存在我们手里。
赵一九九九年版:
我连忙领着林非去医院看病,接诊的医生一边替他敷药包扎,一边惊叹打人者的心狠手辣,还开列了诊断的证明书,嘱咐我们好好防备打人者继续行凶。
(笔者按:濮赵一同去的医院,而且是立即去的。)
赵二○○○年版:
我连忙领着林非去医院看病,接诊的医生一边立即替他敷药包扎,一边惊叹打人者的心狠手毒,敷药包扎之后,她主动地开列了诊断的证明书,嘱咐我们好生保存,以防备对方继续行凶,让我们有个准备,这份证明书至今还保存在我的手中……我们被咬伤和打伤之后,立刻离开房屋去医院治疗,因为我的手指正在流血。
(笔者按:濮赵一同去的医院,而且是立即去的。)
结论:据以上所引濮赵的文字,我们至少可以断定:
1。濮说是他自己去的医院。
2。赵的三个版本都说是俩人同时去的医院,并且是医生主动给开的诊断证明,为的是“防止打人者继续行凶”。
3。依赵文所述,当时赵的手指被杨咬得“鲜血迸流”(赵2000年版),去治疗时赵的手指也“正在流血”,但是,在赵文的三个版本中却没有见到医生给赵敷药包扎的情节,我们只能猜测:要么这个女医生重男轻女,要么赵的手指没有流血,要么这个女医生不善良,要么就不是立刻去的医院。笔者认为是事后去的医院更合理,因为:1。据濮赵二人的文本,这个女医生不仅善良,而且有预防性,也懂法律,知道用这个诊断书可以防止再犯罪;2 。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也会给赵流血的手指包扎一下的,而事实上没有。这说明:赵的手指没有流血,因为,事后濮赵去看医生时,濮的伤不会立刻消失,而赵的手指却不会总在流血,除非再被咬一口。那么这个作为重要证据的诊断书的真伪性就值得推敲了。
(7)林非被打事实真相:
根据当事人的五份“诉状”,可以认定这样一个基本事实:
“文化大革命”期间,有一项革命措施,让“革命群众”住进“资产阶级权威”家里去。(暂用杨语)
濮家在一九六九年被派住钱家。进住后,共同生活不久,两家的男主人一同下河南干校劳动,进住方的女主人也下放劳动。在此期间,钱女婿自杀。赵家保姆和儿子与杨和女儿仍生活在一起(住在一个单元里),濮赵曾一同请假回京探过亲(笔者按:这是一大关节,即赵家及赵家辩护者言当事人不在北京及杨文称濮赵二人窃笑“五一六”的关节所在,濮赵曾同时回京探亲是事实,至于有无窃笑之事,存疑。)一九七二年三月至七月,双方都回京,仍住在一起。一九七三年十二月,杨家请洗衣工,赵家要先洗,杨家不同意,便打将起来,濮被打了一棒子,杨家弃家出走。濮赵此后便独自使用这四室一厅的房子。
如果读者对两家打架的事实还有什么疑问的话,笔者手头有这五种文本的复印件,如需要,笔者免费奉送,如果濮赵忘记了自己的文本的话,笔者亦可寄去,备为参考。另外,无论是杨文还是赵文都提到了一些人,除了已去世的钱钟书、钱瑗、王德一、濮母等人,想必其他人还都健在,也算是个历史事件的见证人,这些人是:
1。濮赵两位都提到的“著名的文学批评家”,当时的“革委会主任”(据了解,这位文学批评家对此事的说法是:“鹊巢鸠占”);
2。濮赵两人都提到的“十户”同时搬家后来都有成就的诸位专家、学者;
3。军宣队领导余震同志;
4。居委会主任刘大妈;
5。当时文学所副主任唐棣华;
6。不停地向赵家传递各种信息的“红学大师夫人”。
7。为濮开诊断书的女医生。
(8)赵版违反逻辑的一些问题:
1。赵二○○○年版说:“我们当时是低薪制,买不起儿童摇篮,我们的儿子从未睡过摇篮又怎么能由她丈夫从楼下搬到楼上去呢?”从形式逻辑的角度上讲,买不起不一定就是没有。
2。赵二○○○年版:此(杨家女婿,笔者注)人我只见过一面,看见的还是侧面,正在用抹布为他岳母充当家务小工,他从未跟林非和我说过一句话,当然就不可能和我们作过任何“交涉”。以前没有说过话,不等于以后发生事件不去“交涉”,说话和交涉是两个概念。
濮家四个版本都存在着许多这方面的问题,笔者不再详录,有兴趣者可自去拜读。
(9)究竟是谁要抓住这件事不放,是谁先发的难?
从上述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出,首先提出这个问题并仍在念念不忘,意气还难平的不是杨,而是濮和赵。这个问题搞清楚了,以下的问题就好解决了。
二、为什么发难?
笔者在发现这个事实后,实在是想不清楚,不论是在情理上,还是在法理上,濮家都不在理,按常理,过错一方一般都愿意息事宁人,然而濮赵却不是这样,夫妻双双同时在一九九七年将这件事公开化,只是由于钱杨未予反驳,孤掌难鸣,没有引发强烈的反响。至于濮赵为什么同时出手呢,只能依据濮赵的文本进行推测了,如果有错误,望当事人及其他方家不吝赐教:
(1)一九九七年,钱生病住院,已是口不能言,杨已八十有六,加以唯一的女儿重病缠身,钱家在此时可谓处境艰难,自顾不暇,这样做为当事人的一方,濮赵尽可以自说话话。赵语涉此事更是毫无顾忌;笔者说这句话也是有根据的,濮家保存了二十多年的诊断书,完全可以在这之前或更早拿出来,干嘛要等到一九九七年?
(2)濮家并不认为在此事上自己有什么错误。首先,房子是公家分的;其次是你打了我,自己走的;第三,当时搬家的也不是我一家,而且,这些同时搬家的人以后也有“大名鼎鼎”的,说明,搬家的并不都是“坏人”;第四、是你钱家仗势欺人,难以相处,因为我们也曾与三户同住在一起,相处得像朋友一样;等等。所以一直等到一九九七年,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