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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2006年第4期-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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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1972年夏,各所钓鱼、虾和老鳖成风。我的拿手好戏是钓鳝鱼。有一次吃过中饭,与大何、王保生、徐兆淮八人去水田里钓鳝鱼,我钓到二三斤,徐兆淮也钓到几条,其余人收效甚微。此后,我与徐兆淮几乎每晚吃过晚饭以后都去钓鳝鱼。这里的老乡不吃鳝鱼,就像北京大兴县的老乡不吃刺猬一样。我估计一个多月里,至少钓了一百斤鳝鱼。在即将离开明港的7月初,最后一次吃鳝鱼,由劳洪掌勺,是做得最好吃的一次。 
  离开东岳时,何其芳、俞平伯、吴世昌已经回所。到了明港后,约1972年春夏之交,钱锤书等也回所。这样人心也就不稳了。“看涨”(回京)与“看落”(不回京)的议论成为压倒一切的中心话题。到了7月初,终于等到了佳音。经周总理批准,学部各所全部回京。学部干校在中央部委中,可能是回京最早的一批。 
女英国病人
姜 丰 
  1月17日,那是星期三。先生还在德国,公公婆婆开了一个小时的车到剑桥,来送我到诊所检查。下午回家。公婆走了不到半个小时,验血结果出来,医生打电话,让我直接到Addenbrooke's医院的某病房。 
  立刻打电话叫出租汽车,对方说十分钟到,结果五分钟车就到了家门口。我还什么都没来得及准备。我想自己可能会留在医院打一夜点滴。当时因为腹部积水,步履艰难,更难以负重。索性拿上一把牙刷,和一个平时用的小钱包,就出门了。 
  经过初步检查,我被留院治疗。我已经吊上了输液袋。护士用轮椅推着我,走过长长、长长的走廊,把我送到D6病区,我的床前,说了声takecare转身就走了。她是个非常耐心和善的女孩,推了我半个下午了,做各种各样的检查。 
  没有人知道我住院了。简直就不会有人注意到。我没有任何课要上,平时都是一个人在家里做论文。只不过手机关机,家里电话没人接,或许常联系的朋友会发现我在MSN上消失了几天,或者以为我去度假了。我没有办法联系别人,似乎也无必要。我就这样失踪了五天。 
   
  一 
   
  百忙之中我只带了一本书,克拉考尔(Sigfried Kracauer)的《电影的本性——物质现实的复原》,是我当时正在读的一本书。这种英文理论书,本来就是只能坐在桌前一行行认真读且读得很慢的书,这会儿根本读不下去;其实我举都举不动这本书。那时是病痛最严重的时候,行动(或者叫移动)本来就很困难,带着点滴就更费劲。每个病床都有可以随意调整位置的悬挂的液晶屏幕,集电话、电视、广播、上网等功能于一体。我连手都不想伸,也没心思研究这个新事物,索性就在分分秒秒的折磨中呆坐病床。 
  这是一个大约有六十平米的病房,有七张病床,除了我以外的六位都是年长的女士。我因为百无聊赖,观察同居一室的女英国病人们,成了我唯一可做、也不得不做的事。 
  我是八号病床,在病室最里面靠窗的一角,在我看来毫无疑问也是最好的位置:更宽敞,有三米宽的朝阳大窗,窗外是典型的英格兰田园风光。我开始是痛苦着自己的病痛,连看别人一眼的精神和心情也没有。紧挨着我的是九号莫琳——每个病人的名字和主治医生、责任护士的名字都写在床头。她最早引起我的注意。因为她是我唯一的近邻,更因为她的爱美。已经做了祖母的莫琳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有型有款,晚上睡觉前还会小心地把头发用发卷卷起来。早上居然还化妆,涂上鲜红的口红,换上淑女的一步裙,长筒丝袜!我只能用“不可思议”来形容自己的惊异和敬意,同时还有些许的感动。而自己,在医院里完全是蓬头垢面,自暴自弃。右手二十四小时挂着点滴,挪到洗手间已经百般不易,刷牙洗脸都只能用一只手,还是左手;刷牙刷的好像不是自己的牙,只是走形式;第一天晚上睡觉前连洗脸都免了。衣服更是从早到晚都是医院提供的睡衣——一种后面开口的长袍。反正我也没带自己的衣服;后来我有机会终于拿到自己的衣服,我整天穿的也还是睡衣,只是医院的睡袍换成了自己的睡袍。我是病人啊,一天到晚躺床上,还不什么舒服就穿什么;腰都直不起来,就一只左手,还洗什么脸。但是,我还是打心眼里敬佩莫琳。真正见识莫琳的淑女本色,还是她做手术后。那是一个全麻的腹部手术,据此推测不是很小的手术。手术第二天,莫琳居然还能涂上口红,笑容可掬,神采奕奕地示人,只是没有再穿丝袜长裙,而是换了一件漂亮的晨袍。 
  最引起我注意的是,这六位女士不约而同地都有着美丽优雅的晨袍(dressing gown),我很快就根据衣着暗暗为这几位女士命了名。这六位女士无一例外都是祖母级的年龄。我斜对面的是七号床,我叫她“粉红女士”:穿一件漂亮的、质地优良的粉色大花晨衣,配软软的绒绒的粉红拖鞋,手里拿着一团粉紫色的毛线在织,跟她旁边的六号床穿着雍容华贵银灰色晨袍的女士轻声探讨着手里的毛线。其他几位女士都在静静地各自捧本书读。“粉红女士”显然是几位女士中最女性化、也最市井的一位,她最爱跟别人搭话,但声音总是轻轻的,轻到斜对面的我从来没有听清她在讲什么,所以她虽是爱讲话,但是却从不扰邻。“雍容华贵”是最早出院的。就在我入院的第二天,早饭刚过,就惊见她拿出一双咖啡色的时髦皮靴——实在是比我见“口红”在医院穿丝袜还要吃惊得多,难道她要在病房里穿高统皮靴?但见她把帘子一拉,再出来,已经换下层衣,穿戴整齐,那双漂亮的皮靴也穿上了。中午过后,“雍容华贵”的丈夫来了,接她出院。难怪她一早就开始穿着打扮。紧接着,“粉红女士”也出院了。临走前,她哭了。原来是她出院比原定的时间晚了一天,最后医生证实手术切除的肿瘤是良性的。“粉红女士”是喜极而泣。她出院前,还特意踱到我的床前,轻轻安慰我:任何事情发生了,都不是世界末日。你一定没事的。可能是她看到我不时就一个人呆坐着掉眼泪的缘故吧。其实,我哭主要是忍受不了一时的病痛,跟伤心、悲痛、自怨自艾等精神因素都无关。 
   
  二 
   
  刚一入院,护士就发给我一双白色中筒袜,看起来像尼龙的,很紧。我很纳闷。低头看看自己脚上的每天换洗的棉袜,很干净啊,不至于被嫌弃。再看看别的病人,也都穿着一样的中筒白袜。我决定不理。一声不响,闷闷不乐地继续呆坐。过了一会,又一个护士进来,督促我穿上白袜子。我说不舒服。护士和颜悦色地说,那是帮助防止血栓的,很重要;我一听,事关重大,赶快点头同意。因为一只手挂着点滴,护士帮我把白袜子穿上。 
  医院里的时间和外面的世界是不同的,一天无比漫长。 
  第一天夜里,护士进来至少十次,给我量血压,抽血。每每刚有一点朦胧的睡意,就见护士打着很小的手电筒悄无声息地走进来。我就知道那一定是来找我的。早上六点钟,病人们没起床之前,护士来为所有人量体温和血压。七点左右,电视里的新闻渐渐地响起,音量始终很小。然后病房的灯亮起来。一天就这样开始了。 
  早上通常是最忙碌的时候,医生们来查房,尤其是前一天刚做过大手术的病人。但是不同的病人有不同的医生,同一个病人也会有不同的医生来看。因为每个病人是由一个医疗团队负责,同时有责任顾问和责任护士。第一天早上有三拨医生带着护士来看过我,我均愁眉以对。医生似乎并不太热衷问我的感受,而是相信和依赖各种检查报告。医生通常自我介绍,然后跟病人握握手,聊两三分钟,如果病人没有更多问题,就会转身轻声交代护士几句,然后离开。没有特殊情况,这一天不会再见到医生。病房主要是护士的天下。所有的医疗行动都是通过护士来执行的。 
  医生的等级也是很分明的。最高一级的顾问不叫“Dr.”(医生)而是叫“Mr。”(先生),可能这里Dr。太多了,Mr。才能表达足够的敬意吧。在负责我的蓝队里,有个看上去像是印巴裔的年轻女孩子,该是刚毕业的新医生或见习医生吧。可能总担心自己没有医生的权威,她小小年纪总是板着脸,不苟言笑。但一看她就是很好学上进的好学生。一天中午,她端着一次性的注射用盒子走进病房,冲我而来。我的直觉就是她要拿我练手!问题是,抽血都是由护士来做的,她是医生,抽血肯定不如护士熟练啊。我一惊,赶紧说,我今天早上不是刚抽过血了吗?她睁大眼睛,“是吗?”一听她这都搞不清楚,我更怕她给我抽血了,赶紧坚定地说,是的是的,我已经抽完了。“好学生”端着针头悻悻离去。 
  后来她在走廊里看见我,居然一改冷峻严肃,主动跟我嘘寒问暖,我简直受宠若惊,加倍微笑回她。隔了一天,“好学生”一大早又端着注射盒子来找我了。这回我无话可说了,我的确还没有抽血。我挣扎了半天,想拒绝由她抽血,可我实在说不出口。那时候我也只好横下一条心,把自己当成菜板上的鱼肉,由着这小姑娘拿我练手了。 
  果然,第一针扎下去,没血出来!看着她手套也没戴,用带着残留指甲油的小黑手在插着针头的血管上摸来摸去,我真不知道自己当时什么嘴脸,几乎就要喊出来了!她连说对不起,拔出针,又扎第二针,针还在里面拐了几拐,我连声大叫。这次总算有血出来,一管很快满了;可是还需要一管,她发现刚才没成功的一针已经用掉了那个试管,她还需要一个,显然是有点慌了。她的手按着针头,不得脱身,居然叫我按铃叫护士。拜托,我的胳膊上有针,她按着针,我也动不了啊!我大叫:“我够不着护士铃啊!赶快喊人啊,喊别的病人去叫护士啊!”因为护士来打针抽血的时候,包括医生来看病人的时候,病床周围的帘子都是拉上的,别人看不见。“好学生”惊慌地松开手说,丰,你能坚持一会吗?然后扔下我就跑,回到护士站取了一个新的试管回来。可能是太急,她的手碰到留在胳膊上的针头时,血管里的针头把我的皮肤都挑起来了,我半痛半惊,又是放声鬼哭鬼叫。她装上新的试管,一边安慰我:“Sorry,sorry,good girl good girl!”总算是把第二管血抽完了,然后匆匆离去。 
  我终于还是没有逃脱,生生被小姑娘练了把手! 
  “好学生”的脚跟还没出病房,我就愤怒地拉开帘子,向我的近邻“口红”控诉。“口红”只是同情地附和、点头,对我大加安慰,但是绝对没有跟着说一句坏话。我像祥林嫂一样,逢人就问,是不是抽血应该由护士来做?人人语焉不详。但是我还是把这件事告诉了另外的护士,投诉我被扎了两针。我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投诉“好学生”,只是为了阻止她再来拿我练手。果然她再没来。接下来的两天,连在走廊里都碰不见她了。 
   
  三 
   
  一天当中,我最盼望的是开饭的时间。 
  在英国,病人一旦被医院收治,不仅医药护理全部免费,饮食也由医院免费提供,所以这里见不到家属给病人送饭的热闹景象。平心而论,医院的饮食相当不错。每日三餐之外,上午十点、下午三点和晚上八点还有三次茶点供应。 
  我因为腹水的压力,每餐只能吃一点点,很快就饿,所以总是对食物很渴望。偏偏我住院没告诉任何人,当然也就没人探视我,也没有一点零食。最愉快的时候就是看见护工捧着菜单走进来,逐一询问病人要吃什么。我那时一定是两眼放光。每次我都仔细地询问护工,今天主菜有什么,副菜有什么,甜点是什么,每样东西是怎么做的,生怕拿到的不是最爱吃的,并且还总是多要一个水果,储存起来,正餐之后再慢慢吃。等我比较方便走动,每每都要走到走廊里的送餐车旁边,过目所有菜式,再仔细选择。我是唯一这样做的病人。 
  所有负责餐饮的护工都很友好耐心,仔细地给我解释菜单,或者任由我自己到餐车前选择食物。看到病人对餐饮满意,他们当然也总是很高兴。唯一例外的,却是一个华人长相的护工,看到我自己跑到餐车前,就教育我说,我应该等在自己的床前,每个病人都是这样做的。我克制了跟她争辩的冲动,不爽地回到自己的病床前,当然不指望她能给我解释菜单,随便吃了一餐。好在这位华裔护工一周只来服务一天。 
  每天在病房里出入最多的是护士,有不同的等级,穿深浅不同的蓝色制服。Sister的资深程度可以从她们扎的腰带上体现出来。护士有很多,我住院五天,在自己的病房见过的护士就不下二十个,可是护士当班的时候还总是很忙,几乎就没见她们闲下来过,因为她们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打针、抽血、发药、量血压、体温、测量小便(如果需要的话)等医疗行为和照顾病人都是由护士完成。病房有护工(ward assistant),除了负责病人饮食,还有病房的清洁。但是凡是病床的清洁,却都是护士来做。每天早上,护士都会来给病人换床单、枕套、睡衣(限于医院的睡衣)等全部卧具。哪怕是前一天刚做了大手术的病人,同样会被轻轻扶起,坐到床边的沙发椅上,然后护士更换床单等卧具。在这里,病人因为长期卧床而生褥疮是不可想象的。每有一个病人出院,护士就会来对这个病人用过的床、柜子和沙发椅里里外外彻底消毒。以我的观察,每张病床平均两天就会换人,每天都有人出院住院。我刚入院的当天下午,先到达福尼病房,那是一个门诊病房,病人来来去去,不会久留。我被护士安排好躺到病床上。后来护士送我去做胸透,等我回来,那个我躺过半小时的病床已经被整理过,换了新床单。护士指给我另一张病床。其实我并没有病到一定要卧床,但是一念之下我还是靠到了床上,结果不到十分钟,医生决定留我住院,护士要把我送到D6病房。于是,我刚坐进轮椅(虽然我能勉强走路,但是护士还是用轮椅推我五六分钟到病房),护士马上过来换床单,清洁整理病床,早知道这样,我索性一直坐在轮椅里,减轻一点护士小姐的工作量。 
  病房的每个角落都可以用“一尘不染”来形容。消毒洗手啫喱随处可见:在病房的门口,病区人口,每个病人的床前,当然还有洗手池边。这种洗手啫喱无需用水,像护手霜一样涂在手上就可以了,而且也像护手霜一样滋润。医生来看每个病人前后都会洗手,护士也一样。每个医护人员每天洗手的次数平均有几十次。病人和探视者也被鼓励每次进出病房的时候都这样洗手消毒。 
  除了护士和早晚来发药的药剂师,每天出入病房的还有医院卖报的,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卖报的老头第一天穿着博柏利(Buberry)的衬衫,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医院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则是推着移动书架,每周来病房两次,病人可以免费借阅图书,出院时只要留在病房的等候室就可以了。负责电视电脑系统维护的工作人员也会偶尔出现在病房,调查系统的使用情况,以及协助病人解决通讯和娱乐方面的需要。 
  最难得见到的是医生。医生通常早上来看病人,但是,也视病情而定。像我刚入院的第二天早上,前后有几拨医生来看我,后来医生来得就少了,在我病床前停留的时间也越来越少,最后就一个也不见了。手术的前一天晚上,主刀医生和麻醉师也会分别来看病人,给病人答疑,或者叫吃定心丸。术后的早上医生也一定会来看病人。同一病室的不同的病人往往由不同的医生和医疗小组负责,所以每天早上都是病房最忙碌的时候,医生们穿梭来往于不同的病床前。每张病床周围都有帘子,围起来是一个大约宽两米半、长三米的空间,医生来看病人,护士就会把帘子围起来,哪怕并不涉及宽衣解带的检查,只是问几句话。资深的医生通常还会带着见习医生和实习生,还有责任护士一起来。在这里的医院,护士和护工都穿制服,而医生是不穿白大褂的,通常是穿西装,见了病人总是先握手,自我介绍。 
  四 
   
  一时间,对面的三张床都空了。“粉红女士”和“雍容华贵”分别出院了;“雍容华贵”旁边的女士被送到手术室,还没有回来。我还没有机会和她面对面,只看见她的床头挂着一件紫色的晨衣,地上一双紫色的串着珠珠的拖鞋——我叫她“水晶珠鞋”。“粉红女士”出院后,她的床位来了一位“金碧辉煌”——由此可以想见她的晨袍了吧?同样是颜色匹配的拖鞋。这些已经为人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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