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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色不是新产生的,而只是在分开以后才能使它显现出来;因此假如再把它们混合起来,它们又会合成分开以前的那种色。同理,把许多种色混合起来所发生的变化是不真实的,因为如果这些不同种类的射线再分开了,它又会表现在进入混合以前的那种色了。你们知道,蓝色与黄色的粉,假如很细致地混合起来,则肉眼看来是绿色的,可是作为组元的那些微粒的色,却并不因此在实际上有所变化,而只是混杂起来罢了。因为只要用一个很好的显微镜去看,它们还像以前一样,仍旧是蓝色粉和黄色粉互相混杂起来的。
假设我们已经把光谱中很狭窄的一个条子分离出来,这就是说,在许多色之间,我们只让一种色通过缝隙,其余的用屏挡住。通过缝隙的光束便会是一种单色光,就是说,不能再分解为有几个组元的光。这是这个理论的结论,而且它很容易用实验加以确认。这种光束,不管用什么方法都不能进一步分解了。要获得单色光的光源,方法很简单,例如钠在炽热时就发出单色黄光。用单色光做某些光学实验总是很方便的,因为实验的结果会简单得多,这是我们可以理解得到的。
让我们想象突然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太阳只射出某一种色的,例如黄色的单色光。那么地球上的种种色都会立刻消失,任何东西都是黄色的或黑色的了!这个预言是光的物质论的一个结论,因为新的色是不能创造的。它的有效性可以用实验来确认:在一个只有炽热的钢作为光源的房内,任何东西都是黄色的或黑色的。地球上这么多的颜色反映为组成白光的各种色。
光的物质论在所有这些例子中似乎都很圆满,不过它必须为每种色引入一种物质,这会使我们感到困惑,而关于所有的光的微粒在真空中都有完全相同的速度的假说也似乎很牵强。
我们可能想象出另一套假定和另一个完全不同性质的理论,它也能同样圆满地作出全部所要求的解释。我们将很快就看到另一个理论的兴起,它虽然根据完全不同的概念,但能够解释同样的光学现象。我们在提出这个新理论的基本假设之前,必须回答一个与这些光学现象毫无关系的问题。我们必须回到力学方面来,并且问一问:
波是什么
伦敦的一个谣言很快就会传到爱丁堡,可是没有一个传播谣言的人曾经往来于两城之间。这里有两类不同的运动,一种是谣言由伦敦到爱丁堡的运动,另一种是传播谣言的这些人的运动。
风经过麦田,会激起一个波,这个波越过整个麦田传播出去。这里我们又必须区别波的运动与每株麦的运动,每株麦只经受微小的摆动。我们都看到过,把一个石子丢到水池中,会产生一些波,它以愈来愈大的圈子传播出去。波的运动与水的粒子的运动极不相同。粒子只作上下运动。我们所观察到的波的运动是一种物质的状态的运动,而不是物质本身的运动。浮在波上的一个软木塞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因为它是模仿着水的实际运动而上下运动,并不被波所带走。
为了更好地了解波的机构,我们又要考察一个理想实验。假定一个大的空间完全均匀地充满着水,或空气,或其他的“介质”。在中央处有一个球(图36),在实验之初没有任何运动。突然之间,这个球有韵律地“呼吸”起来了,它的体积一下膨胀,一下收缩,不过球的形状始终保持不变,介质会发生些什么事情呢?我们从球开始膨胀的时刻开始考查。直接邻近球的介质的粒子都被向外推出,以致那一层球壳形的水或空气的密度都增加到超过它的正常值。同样,当圆球收缩时,环绕着它的最邻近的那一部分介质的密度便会减小。这些密度的变化会传遍整个介质。构成介质的粒子只作小的振动,但是整个运动却是一个前进波的运动。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新的情况,便是我们第一次考察到一种不是物质的运动,而是借助于物质而传播的能的运动。
用脉动的圆球为例,我们可以引入两个物理概念,这些概念对描写波是很重要的。第一个概念是波的传播速度,这是与介质有关的,例如对水与空气就不同。第二个是波长的概念,若是海上或河上的波,其波长便是从一个波谷到第二个波谷的距离,或者从一个波峰到第二个波峰的距离。海波的波长比河波的大。至于我们这个由脉动的圆球所引起的波,其波长则为在某种确定的时间内表现密度最大或密度最小的两个邻近的球壳形介质间的距离。很明显,这种距离不单与介质有关,圆球的脉动率当然也会有很大的影响,如果脉动愈快则波长愈短,脉动愈慢则波长愈长。
波长的概念在物理学中是用得非常成功的。它肯定是一个力学概念。波的现象可以简化为粒子的运动,而根据动理论,粒子是物质的组元。因此一般说来,任何一个应用波的概念的理论都可以看作是一种力学理论。例如声学现象便主要是根据这个概念来解释的。振动的物体,例如琴弦和人的声带,都是声波的源,而声波在空气中的传播,和前面所解释的脉动圆球所造成的波的传播一样。因此我们可以利用波的概念,把所有的声学现象都归结为力学现象。
前面已经着重说过,我们必须区别粒子的运动与波本身的运动,而波只是介质的一种状态。这两种运动是极不相同的,但是很明显,在脉动的圆球的例子中,两种运动都是沿着同一直线。介质的粒子沿着很短的线段而振动,而密度则随着这种运动按周期而增减。波传播的方向与振动的方向是相同的,这类波叫做纵波。但这是惟一的一种波吗?为了有利于往后的考察,我们必须理解还可能有另一种不同的波,称为横波。
让我们改变前面的例子、我们仍用一个圆球,不过把它浸在另一类介质中,不用空气或水而用胶状的介质。而且,圆球不再是脉动的,而是先朝一个方向转一个小的角度,然后朝相反的方向转回,并一直以相同的韵律绕着确定的轴转动。胶状物黏附于圆球,其黏附的部分被迫作模仿圆球的运动。这些部分又使再稍微远一点的部分模仿同一运动,这样模仿下去,于是在介质中便产生了波。假如我们还记住介质运动与波的运动的区别,我们便会知道这两种运动不是在同一条直线上。波是朝圆球的半径的方向传播的,而介质的每部分的运动则与这个方向垂直,这样便构成了横波(图37)。
在水面上传播的波是横波,一个在水中浮动的软木塞上下跳动,而波却沿水平面传播。在另一方面,声波是纵波的最熟悉的一个例子。
还有一点,在一种均匀的介质中,由一个脉动或振动的圆球所产生的波是球面波。所以这样称呼它是因为在任何一定的时刻,围绕着源的介质的任何球面上的任何点的行为都相同。我们试考察离源很远的介质的一个球面的一部分(图38)。这一部分离得愈远并且取得愈小,则它愈像一个平面。假如不求太严格,我们可以说,平面的一部分和一个半径相当大的圆球的一部分并没有很重要的区别。我们常常把离源很远的一个球面波的一部分称为平面波。我们把图上画出影线的部分放得离球心愈远,而且把两个半径之间的夹角取得愈小,则愈能体现平面波的特点。平面波的概念也和许多其他物理概念一样,不过是一种假定而已,它只有某种程度的正确性。然而这是一个有用的概念,我们以后还要用到它。
光的波动说
让我们回忆一下前面描写光学现象时突然停下来的原因。我们当时的目的是要介绍另一个光的理论,这个理论与微粒说不同,但也想做到能解释同样多的现象。为了这个缘故,我们不得不中断我们的故事而来介绍波的概念。现在我们可以回到原题上来了。
第一个提出一个完全新的光理论的人是和牛顿同时代的惠更斯(Huygens)。在他的光学论文中,他写道:
假如光的通过需要一定的时间——这正是我们现在要考查的——则这种在介质中传播的运动是一个接着一个的,因此它是和声一样以球面及波的形式传播的。我所以把它叫做波,是因为它与石子丢在水中所激起的波相似,这些波也是相继地以一个个的圈子传播出去,不过产生的原因不同,而且只在平面上而已。
按照惠更斯的说法,光是一种波,它是能的迁移而不是物质的迁移。我们已经知道微粒说解释了许多已观察到的现象,光的波动说也能做到这一点吗?我们必须把微粒说已经回答了的问题再问一遍,看光的波动说是否也能回答得同样好。我们试采用谈话的方式,谈话的一方是牛顿学说的信奉者,简称为“牛”;另一方是惠更斯学说的信奉者,简称为“惠”。两个人都不许利用这两位大师死后所发展的论证。
牛:在微粒说中光的速度具有完全确定的意义,那就是微粒通过真空的空间的速度。在波动说中它的意义是怎样的呢?
惠:自然,它就是光波的速度。每个人都知道波是以某种确定的速度传播的,光波当然也是这样。
牛:这看来不像那样简单吧!声波是在空气中传播的,海波是在水中传播的。每一种波都必须有一种具体的介质才能在其中传播,但是光能通过真空,而声却不能。设定真空中的波实际上等于根本没有设定波。
惠:是的,这是一个困难,不过对我来说这并不是一个新的困难。我的老师已经把这个问题仔细想过,而认为惟一的出路便是假定一种假设的物质——以太的存在,这是一种充斥于整个宇宙的透明的介质。整个的宇宙可以说是浸在以太之中,一旦我们有勇气引用这个概念,其余一切都是明白而确切的了。
牛:但是我反对这样一个假定,首先因为它引用一个新的虚假的物质,而物理学中的物质已经太多了。还有一个反对它的理由,毫无疑问,你相信我们必须用力学来解释一切,但是怎样来解释以太呢?你能答复下面这个简单的问题吗?以太是怎样由基本粒子组成的,而且在旁的现象中它是怎样出现的?
惠:您的第一个反驳当然有道理,但是引入稍为牵强的没有重力的以太以后,我们便可以立刻放弃那更为牵强的光的微粒。这里我们只有一种“神秘的”物质,而不致于有与光谱中的许多种色相对应的无数的物质。你不觉得这实在是一个进步吗?至少,所有的困难都集中在一点上了。我们不再需要虚伪地假定各种色的粒子都以相同的速率通过真空了。您的第二个反驳也是对的,我们不能够对以太作一个力学的解释。但是毫无疑问,对光学的现象以及旁的现象的往后研究中也许会显示出以太的结构来。目前我们必须等待新的实验与结论,但是我希望最后我们总能够解决以太的机械结构问题。
牛:我们暂且丢开这个问题,因为目前无法解决它。即使我们撇开那些困难,我还想知道你的理论如何去解释那些被微粒说解释得很明白而容易理解的现象,例如光线沿直线在“真空”或空气中通过的情况。把一张纸放在灯的前面,结果会在墙上产生一个清晰的、轮廓分明的影。假如光的波动说是正确的,清晰的影决不可能有,因为光会绕过纸的边缘,使影变得模糊。您知道,在海洋中小船不能阻挡波,波会绕过它,也不会出现小船的影子。
惠:这不是一个能使人信服的论证。试看河里短的波打在大船的边上,在船的这一面发生的波在另一面就看不到。如果波十分小而船十分大,便会出现一个清晰的影。我们所以觉得光是沿直线行进的,很可能是因为它的波长比起普通的障碍物以及实验中所用的孔来要小得多。如果我们能够做出一个足够小的障碍物,很可能也会什么影也没有。要制造一个能够证明光是否能被弯曲的仪器,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大的实验上的困难。可是,如果能想出这样一个实验,就能对光的波动说和微粒说下一个判决性的结论了。
牛:光的波动说也许在将来能导致新的论据,但是现在我不知道有何可以确切地确认它的实验资料。除非用实验确实证明了光会弯曲,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不相信微粒说。这个学说,在我看来比波动说简单,因而也就较好。
虽然这个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我们可以把谈话在这里停下来了。
我们还需要说明光的波动说怎样去解释光的折射和色的多样性,我们知道光的微粒说能够作出这种解释。我们从研究折射开始,但是将首先考察一个与光学毫无关系的例子,因为这对考察折射现象很有用处。
假设在一个空旷的场地上有两个人悬着一根坚实的棍子在走路,棍子由两人各执一端(图39)。只要开始时他们以相同的速度笔直向前走去,只要两人的速度保持一样,那末不论速度的大小如何,棍总是作平行的位移,就是说,它的方向不会改变。棍的连续不断的所有位置都是相互平行的。现在,我们设想在一极短的时间之内,也许只有几分之一秒,两个人走路的速度不同了,会发生什么情况呢?很明显,在这一瞬间,棍子转向了,因此它不再对原有的位置作平行位移了。等到恢复为相等的速度时,它的方向已经与原来的方向不同。这在图上已明显地表现出来了,方向的变更发生在两个行路者的速度不同的瞬间。
这个例子使我们能了解波的折射。一列在以太中行进的平面波碰在玻璃表面上,在图40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具有比较大的波前的波在向前行进。波前是一个平面,在任何时刻,这个平面上的以太的各部分其行为相同。因为光的速度依光所通过的介质而异,因此光在玻璃中与在“真空”中的速度不相同。在波前进入玻璃的极短时间内,波前的各个部分各有不同的速度。很明显,已经到达玻璃的那部分便会以玻璃中光的速度行进,而其余部分则仍以光在以太中的速度运动。由于“浸”入玻璃时波前各部分的速度不同,波本身的方向便有了变更。
由此可见,不仅光的微粒说,而且光的波动说也可以解释折射。假如再加上一点儿数学知识用作进一步的考察,便会发现光的波动说的解释更简单、更好,而且结果与观察完全相符。事实上,如果我们知道一束光进人介质时的折射情况,使用定量的推理方法,我们可以推出折射介质中的光速来。直接测量的结果圆满地确认了这些预言,因而也确认了光的波动说。
现在还留下一个色的问题没有解决。
必须记得,一个波是用两个数来表征的,即它的速度和波长。光的波动说的主要假定是:各自的色有各自的波长。黄色的单色光的波长与蓝色光或紫色光的波长不同。现在我们已经有用波长来自然地区别光色的办法来代替按不同的色来勉强地分为不同的微粒的办法了。
因此牛顿关于光的色散实验可以用两种不同的语言来描述,即微粒说的语言和波动说的语言。举例如下:
微粒说的语言波动说的语言
归属于不同色的微粒在“真空’中速度相同,但在玻璃中则不相同。
白光是归属于不同色的微粒的组合,而在光谱中它们是分离开了。归属于不同色的波长不同的光线,在以太中速度相同,但在玻璃中则不相同。
白光是各种波长波的组合,而在光谱中它们是分离开了。
同一种现象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理论,为了避免这种混乱情形,最好把两者的优缺点作一番细致的研究,然后决定赞成哪一种。但是听过“牛”与“惠”的谈话以后,我们知道这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目前要作出决定,与其说是根据科学的确证来决定的,还不如说是根据兴趣来决定的。在牛顿时代以及其后的百余年间,多数的物理学家都赞成微粒说。
后来在19世纪中叶,历史作出了它自己的判断——它赞成波动说而反对微粒说。在“牛”和“惠”的对话中,“牛”说过,这两个理论之间的争论原则上是可以用实验决定的。微粒说不允许光会弯曲,而要求出现清晰的影。而在另一方面,依照波动说,一个十分小的障碍物不会投下任何影子。在杨(Young)和菲涅耳(Fresnel)的研究成果中,这个结果居然用实验方法实现了,而且理论上的结论也推出来了。
我们已经讨论过一个极端简单的实验,这个实验是把一个有孔的屏放在点光源之前,就会在墙上现出影来。我们把这个实验再化得简单些,假定光源是发射单色光的。为了要得到最好的结果,必须用强的光源,并且设想屏中的孔做得愈来愈小。假如我们用很强的光源,而把孔做得十分小,便会有一种新奇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从微粒说的观点来看是很费解的。光亮和黑暗之间不再有明显的区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