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阄约旱淖锒裼巧耍薅窦鹤铮灾掠诶肫磺凶锒瘢橄蛏系郏ń�18:30…31;36:31;赛30:22;诗51:4;耶31:18…19;珥2:12…13;摩5:15;诗119:128;林后7:71),定意努力按照上帝的一切诫命与祂同行(诗119:6,59,106;路1:6;王下23:25)。
三.虽然不当把悔改视为对罪的补偿,也不能把悔改视为赦罪的缘由(结36:31-32;16:61-63),因这是出于上帝在基督里白白赐予的恩典(何14:2,4;罗3:24;弗1:7);但是,对于众罪人而言,悔改乃是必不可少的,罪人若不悔改,就不要期望罪得赦免(路13:3,5;徒17:30-31)。
四.小罪不能因其小,而不该被定罪(罗6:23;5:12;太12:36);同样,大罪不能因其大,而使真心悔改之人沉沦(赛55:7;罗8:1;赛1:16,18)。
五.人不应满足于一般性的悔改,针对每一件具体的罪而努力悔改,乃是人人当尽的本分(诗19:13;路19:8;提前1:13,15)。
六.人人当向上帝私自认罪,祈求赦免(诗51:4,5,7,9,14;32:5,6),这样,便可藉此并因着离弃其罪恶而得蒙怜悯(箴28:13;约壹1:9);照样,凡诽谤弟兄或基督教会的,应当自愿地私下或公开认罪,并为此罪忧伤,向那被冒犯的人表明悔改(雅5:16;路17:3-4;书7:19;诗51),如是后者便应与之和好,并用爱心接纳他(林后2:8)。
第十六章 论善行
一.上帝在圣经中所吩咐的那些事才是善行(弥6:8;罗12:2;来13:21);没有圣经根据,只是因着人盲目的热心,或者假借善良的意图而由人所虚构的事,并非善行(太15:9;赛29:13;彼前1:18;罗10:2;约16:2;撒上15:21-23)。
二.这些顺服上帝诫命而行的善行,乃是真实和活泼的信心的果子和证据(雅2:18,22);信徒藉此表示感恩(诗116:12,13;彼前2:9),坚固确信(约壹2:3,5;彼后1:5-10),造就弟兄(林后9:2;太5:16),尊荣福音(多2:5,9-12;提前6:1),堵住敌人的口(彼前2:15),并荣耀上帝(彼前2:12;腓1:11;约15:8),他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他们行善(弗2:10),以便有成圣的果子,最终得享永生(罗6:22)。
三.他们行善的能力绝不是出于自己,乃是完全从基督的灵来的(约15:4-5;结36:26…27)。他们为能行善,除已经领受的诸般美德'5'之外,还需要圣灵的实际影响在他们里面运行,叫他们立志行事,成就祂的美意(腓2:13;4:13;林后3:5);然而他们不可因此而疏懒,以为除非受圣灵特别的感动,就无须履行任何责任;反倒应当殷勤,将上帝在他们里面的美德再如火挑旺起来(腓2:12;来6:11…12;彼后1:3,5,10,11;赛64:7;提后1:6;徒26:6,7;犹20,21)。
四.就是那些在顺服上达到今生可能达到的最高境界的人,也不能立份外的功德,并且他们所行的不会过于上帝所要求的,反而大大亏欠当尽的本分(路17:10;尼:13:22;伯9:2,3;加5:17)。
五.我们不能靠最善的行为从上帝手中赚得赦罪,或永生,因为这种行为与将来的荣耀极不相称,而且我们与上帝之间又有天壤之别,我们藉着这些善行,既不能使祂受益,也不能补偿我们以前的罪债(罗3:20;4:2,4,6;弗2:8,9;多3:5-7;罗8:18;诗16:2;伯22:2…3;35:7…8)。我们尽力而为,只不过是尽当尽的本分,我们乃是无用的仆人(路17:10)。它们之所以是善的,是因从上帝的灵发出(加5:22…23)。同时它们又因是由我们行出来,便被诸多软弱和瑕疵玷污,并与之混杂,以致经不起上帝严厉的审判(赛64:6;加5:17;罗7:15,18;诗143:2;130:3)。
六.然而,信徒本人既因基督得蒙悦纳,他们的善行也在祂里面得蒙悦纳(弗1:6;彼前2:5;出28:38;创4:4;来11:4),这不是说,他们今生在上帝眼中完全没有瑕疵,无可指摘了(伯9:20;诗143:2);乃是说,祂既在祂儿子里看待他们,便乐意对那虽不免有许多软弱和瑕疵,却是出于至诚的善行,欣然接纳并予以报答(来13:20,21;林后8:12;来6:10;太25:21,23)。
七.虽然未重生者所行的事,或许本身是上帝所吩咐的,并且对己对人都有益处(王下10:30…31;王上21:27,29;腓1:15,16,18);但是,因为它们不是从那被信心洁净了的心发出来的(创4:3-5;来11:4,6),也不是按照上帝的话用正当的方式行出来的(林前13:3;赛1:12),又不是为了荣耀上帝这正当的目的(太6:2,5,16);所以它们都是有罪的,既不能取悦上帝,也不能使人配受上帝的恩典(该2:14;多1:15;摩5:21,22;何1:4;罗9:16;多3:5)。可是人若忽略它们,便更是有罪,更为上帝所不喜悦(诗14:4;36:3;伯21:14,15;太25:41-45;23:23)。
第十七章 论圣徒的坚忍
一.凡蒙上帝在祂爱子里接纳并由祂的灵有效呼召并成圣的人,既不能完全,也不能最终从恩典的地位堕落;反而会在这恩典的地位中坚忍到底,永远得救(腓1:6;彼后1:10;约10:28…29;约壹3:9;彼前1:5,9)。
二.圣徒的这种坚忍,并非依赖他们自己的自由意志,乃是依赖从父上帝白白和永不更改的爱所发出的拣选预旨的不变性(提后2:18,19;耶31:3),依赖耶稣基督功德和代求的效力(来10:10,14;13:20…21;9:12-15;罗8;33-39;约17:11,24;路22:32;来7:25),圣灵的同在和上帝在他们里面播撒的种子(约14:16…17;约壹2:27;3:9),以及恩典之约的性质(耶32:40)。圣徒坚忍的确定性和无谬性就是由此而生(约10:28;帖后3:3;约壹2:19)。
三.然而圣徒因撒但和世界的试探,在他们里面败坏的残余,以及对保守他们坚忍的蒙恩之道的忽略,都可能使他们落入大罪之中(太26:70,72,74),并一时留在其中(诗51标题;51:14),因而惹动上帝的不悦(赛64:5,7,9;撒下11:27),叫圣灵担忧(弗4:30),失去诸多的美德和慰藉(诗51:8,10,12;启2:4;歌5:2-4,6),心里变得刚硬(赛63:17;可6:52;16:14),使良心受伤(诗32:3-4;51:8),使别人受损,诽谤亵渎(撒下12:14),自取今生的审判(诗89:31…32;林前11:32)。
第十八章 论蒙恩得救的确信
一.凡假冒为善和其他未重生的人,虽然可能凭虚假的希望和属肉体的自负,自己欺骗自己,以为已经得蒙上帝恩宠,处于得救的状态(伯8:13…14;弥3:11;申29:19;约8:41);其实他们的这种希望必要落空(太7:22-23);但那真信主耶稣,诚心爱祂,努力用无亏的良心行在祂面前的人,在今生便可以确知自己已处于恩典之中(约壹2:3;3:14,18,19,21,24;5:13),并且可以欢欢喜喜地盼望上帝的荣耀,这盼望永不会使他们羞愧(罗5:2,5)。
二.这种确信不是一种空幻的臆测与或然的信念,基于可能有错误的希望(来6:11,19),而是一种由信所生的无谬的确信,基于上帝拯救人的可靠应许(来6:17…18),基于心中存有得到这些应许所必有的诸般美德的明证(彼后1:4,5,10,11;约壹2:3,3:14;林后1:12),又基于赐人儿子名分的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上帝的儿女(罗8:15…16)。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我们受了祂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弗1:13,14;4:30;林后1:21…22)。
三.此无谬的确信并不是信心的本质,一个真信徒在获得这种确信以前,他也许要长久等待,并与许多困难奋斗(约壹5:13;赛50:10;可9:24;诗88;77:1-12);可是,因为圣灵使他能够知道上帝所白白赐给他的事,所以他可由于善用普通的蒙恩之道,毋须特别的启示,就获得这种确信(林前2:12;约壹4:13;来6:11,12;弗3:17-19)。因此人人都当更加殷勤,使自己更加确知是真正蒙召和被选的(彼后1:10);如此,在自己心中便可以加增圣灵里的平安与喜乐,对上帝的爱慕与感谢,并在顺服的本分上力上加力,在顺服中甘心乐意,这些都是此种确信当生的果子(罗5:1,2,5;14:17;15:13;弗1:3…4;诗4:6…7;119:32)。但这确信绝不会使人趋于懈怠放荡(约壹2:1…2;罗6:1…2;多2:11…12,14;林后7:1;罗8:1,12;约壹3:2…3 ;诗130:4;约壹1:6…7)。
四.虽然真信徒得救的确信可能因各种缘故而被动摇、减弱或间断,如因忽略保守它,或因坠入某种损害良心、叫圣灵担忧的罪,或因遇着某种猝然和猛烈的试探,或因上帝收回祂面上的光,甚至让敬畏祂的人也行在黑暗中,而无光照(歌5:2,3;6;诗51:8;12;14;弗4:30-31;诗77:1-10 ;太26:69-72;诗31:22;88篇;赛50:10);但他们绝不会完全缺乏上帝所赐的生命的种子与信心的生命,也绝不会完全缺乏对基督和弟兄的爱,以及诚实之心和尽本分的良心。藉着这一切,圣灵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恢复这种确信(约壹3:9;路22:32;伯13:15;诗73:15;51:8,12;赛50:10)。同时,藉着这一切,他们可以获得帮助,而不至于绝望(弥7:7-9;耶32:40;赛54:7-10;诗22:1;88篇)。
第十九章 论上帝的律法
一.上帝赐给亚当一个律法,作为行为之约,用来约束他与他的后裔亲自、完全、严格、持续地顺服;上帝应许他遵守得生,警告他违背受死;并赐给他守此律法的能力(创1:26同2:17;罗2:14-15;10:5;5:12,19;加3:10,12;传7:29;伯28:28)。
二.在他堕落之后,此律法仍是公义的完美标准,并由上帝在西乃山颁布于十条诫命之中,刻在两块石版上(雅1:25;2:8;10…12;罗13:8…9;申5:32;10:4;出34:1);前面四诫包含我们对上帝当尽的本分,其余六诫包含我们对人当尽的本分(太22:37…40;出20:3…18)。
三.除这通称为道德律的十诫以外,上帝按祂自己的美意,把礼仪律赐给以色列人这未成年的教会,其中有若干预表性的律例,一部分是为崇拜之用,以预表基督和祂的美德、作为、苦难和惠益(来9,10:1;加4:1…3;西2:17);一部分揭示关乎道德责任的各种教训(林前5:7;林后6:17;犹23)。这些礼仪律在新约时代都被废止了(西2:14;16;17;但9:27;弗2:15,16)。
四.上帝把以色列人视为一个国家,也赐给他们各种司法性的律例。这些司法律已与那百姓的国家一同期满终止了,除了为着一般衡平法所要求的以外,现在不再有任何的约束力(出21,22:1-29;创49:10同彼前2:13-14;太5:17,38,39;林前9:8-10)。
五.道德律永远对所有人都有约束力,不管是已经称义的人,还是其他人,都当顺服(罗13:8-10;弗6:2;约壹2:3,4,7…8);这不仅仅是因其所含的内容,也是因其颁布者造物主上帝的权威(雅2:10,11)。这种责任,基督在福音中,不仅丝毫没有废掉,反而更加强了(太 5:17-19;雅2:8;罗3:31)。
六.虽然真信徒不在作为行为之约的律法之下,藉此称义或被定罪(罗6:14;加2:16;3:13;4:4-5;徒13:39;罗8:1),可是这律法对于他们以及别人都大有用处,因它作为人生的标准,既将上帝的旨意和人生的责任指示他们,便指导并约束他们照着去行(罗7:12,22,25;诗119:4-6;林前7:19;加5:14,16,18-23);并且他们藉此既发现他们的本性、心思和生活的罪污(罗7:7;3:20),就因自省而对自己的罪更加认识、差愧、恨恶(雅1:23-25;罗7:9,14,24),并更清楚地知道他们对基督及其完美顺服的需要(加3:24;罗7:24,25;8:3,4)。同样,律法对重生者也有用处,因它禁止犯罪,抑制他们的败坏(雅2:11;诗119:101,104,128);而它的警戒表明他们虽然免于律法所警戒的咒诅,但他们当知,自己因所犯的罪也应受什么惩罚,为罪今生要受什么痛苦(拉9:13,14;诗89:30-34)。照样,律法的应许向他们表明上帝是嘉许顺服的,虽然律法不被看作行为之约,可用来使人配得祝福(加2:16;路17:10),但他们若遵守律法就可以期望得到什么样的祝福(利26:1…14;林后6:16;弗6:2,3;诗37:11同太5:5;诗19:11);所以人因律法鼓励行善、胁止作恶而扬善弃恶,并不表明他是在律法之下,而不在恩典之下(罗6:12 ,14;彼前3:8-12;诗34:12-16;来12:28…29)。
七.以上所述律法的用处与福音的恩典不仅不相矛盾,反而是密切契合(加3:21);基督的灵降服人的意志,并使人的意志能够自由自在、甘心乐意地去行上帝要人去行的事,也就是上帝在律法中所显明的旨意(结36:27;来8:10;耶31:33)。
第二十章 论基督徒的自由与良心的自由
一.基督为在福音之下的信徒所买赎的自由包括:免除罪债的自由,脱离上帝定罪之震怒的自由,和脱离道德律的咒诅的自由(多2:14;帖前1:10;加3:13);又把他们从现今这邪恶的世界、撒但的捆绑、罪恶的辖制(加1:4;西1:13;徒26:18;罗6:14)、苦难的煎熬、死亡的毒钩、坟墓得胜的权势和永远的定罪中,救拔出来(罗8:28;诗119:71;林前15:54-57;罗8:1);也使他们得以自由地进到上帝面前(罗5:1…2),顺服祂,不是由于奴仆的恐惧,而是由于孩子一般的爱和乐意的心(罗8:14…15;约壹4:18)。这一切也属于在律法之下的信徒(加3:9,14);但在新约之下,基督徒的自由更加扩大,他们从犹太人教会所服从的礼仪律的轭下得了自由(加4:1-3,6,7;5:1;徒15:10…11),并且能更加坦然无惧地进到施恩宝座前(来4:14,16;10:19-22),与上帝自由之灵有交通,这交通比在律法之下的信徒通常所享有的更丰盛(约7:38…39;林后3:13,17,18)。
二.惟有上帝是良心的主宰(雅4:12;罗14:4),并使良心在信仰或崇拜上,不受那些违背圣经或在圣经之外的属人的各种主义与命令的束缚(徒4:19;5:29;林前7:23;太23:8-10;林后1:24;太15:9)。所以人若本乎良心相信此类主义,或遵守此类命令,乃是背叛良心的真自由(西2:20-23;加1:10;5:1;2:4…5);若要求人毫无保留地相信,绝对地、盲目地服从,这乃是毁灭人良心和理性的自由(罗10:17;14:23;赛8:20;徒17:11;约4:22;何5:11;启13:12,16,17;耶8:9)。
三.凡假借基督徒自由之名犯罪纵欲的,乃是破坏基督徒自由的真谛;因为主叫我们从仇敌手中被救出来,是为要叫我们终身在祂面前坦然无惧地用圣洁公义事奉祂(加5:13;彼前2:16;彼后2:19;约8:34;路1:74-75)。
四.并且因为上帝的意思不是要叫祂所设立的权柄与基督为我们所买赎的自由互相毁坏,而是使二者互相维持,彼此保守;所以,凡假借基督徒自由之名反对国家或教会的任何合乎律法的权柄,或其行使的人,都是抗拒上帝的命令(太12:25;彼前2:13-15;罗13:1-8;来13:17)。凡人所发表的意见,或支持的行为,若违背自然之光,或违反基督教关于信仰、崇拜或品行的已知原则,或违反敬虔的实意,以及凡在其本身性质上,或在其发表和提倡的方式上,有损基督在教会中所设立的和平与秩序的荒谬意见和行为,都可以根据教会的审查,和国家官员的权柄(申13:6-12;罗13:3,4;约贰10,11节;拉7:23-28;启17:12,16,17;尼13:15,17,21,22,25,30;王下 23:5,6,9,20,21;代下34 :33;15:12,13,16;但3:29;提前2:2;赛49:23;亚13:2,3),予以传唤,令其做出解释,受到合法的制裁( 罗1:32;林前5:1,5,11,13;约贰10,11节;帖后3:14;提前6:3-5,又多1:10,11,13又3:10;太18:15-17;提前1:19,20;启2:2,14-15,20,3:9)。
第二十一章 论崇拜和安息日
一.自然之光显明有一位上帝,祂是万有的主宰,对万物有至高的主权;祂本为善,并善待万物;所以人当尽心、尽性、尽力地敬畏、爱慕、赞美、求告、信赖、服事祂(罗1 :20;徒17:24;诗119:68;耶10:7;诗31:23;18:3;罗10:12;诗62:8;书24:14;可12:33)。但敬拜真上帝惟一蒙悦纳的方法乃是由祂自己设立的,并限于祂自己所启示的旨意,因此我们不可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