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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容我劝勉那些自以为一无良善,也就是那些担心自己连一点好处都拿不出来可自荐於神的人,愿他们坚定相信恩典之神愿意且能够接受他们这种一无良善的本相,而且肯自动地赦免他们,不是因为他们良善,而是因为他是良善的。他不是使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吗?他不是也按时降雨给那些不敬畏神的国家,赏赐他们丰年吗?是的,甚至连所多玛也有日头,蛾摩拉也有雨露。神伟大的恩典是远超过你我想象之外,但愿你能珍视它。天怎样高过地,神的意念也怎样高过我们的意念。他能大大地赦免。耶稣基督降世,就是要拯救罪人。赦免之恩是为有过犯的人而设的。
你不必试图修饰自己,把自己造作成另一个模样。你只要照你的本相来到称罪人为义的神面前。有一位名画家不久以前画了一幅写生图,描绘他所居住的城市的特色。为了存真起见,他希望他的画中能包括几位家喻户晓的人物。其中有一位清道夫,经常衣衫褴褛,披头散发,是众所周知的。画家特地在画纸上为他留了一个合适的位置,这画家就对这位满面风霜、衣衫褴褛的人说:「可否请你明天到我的画室来,让我替你作画,我会给你一笔很好的报酬。」第二天早晨,那个清道夫来了,但是很快就被打发走了,因为他洗了脸,梳了头,换了一件象样的衣服。但画家所要的,是一个象乞丐的清道夫,而不是这一个乾净整洁的人。同样的,福音所以接纳你入门,乃是因你照着罪人的本相而来,而不是因为你有什么好。你万不可等自己有所改变才来,请立刻就来得救恩吧!神称罪人为义,这真理能将你从目前的景况提升,从你最糟糕的处境下提拔你。
就按照你糟、乱的本样来吧!我的意思是说,尽管你是满身罪污,就带着你的罪孽来到天父的面前吧!照你长麻疯、污秽、赤身露体,活也不是死也不是的本相来就耶稣吧!来吧!你这受造中的渣滓。来吧!尽管你除了求死之外什么也不敢奢想。来吧!尽管绝望笼罩你,好似恶魔压住你的胸囗一般,你尽管来求主再称一个罪人为义吧!他怎么会不肯呢?来吧!因神伟大的怜悯正是为象你这样的人预备的。套用圣经里的辞汇──我想不出更能强调的字眼了──主神曾称自己为:「称罪人为义的神」。凡按着本性是罪人的,他都可以使他们称义,领受义人般的待遇。这话对你岂不奇妙呢?你若已想通这件事,就请你莫再迟疑!
4 是神称人为义
被称为义、被算为义是件好事。如果我们从未违反神的律,我们就不需要称义,因为我们自己早就是义了。若有一个人一生都做到他该做的,又从来不做他不该做的,那么他就是因律法称义了。但我想你绝不是这种人。你的诚实不容你假装自己是无罪的,所以你需要被称为义。
现在,你若称自己为义,你就是自欺了。所以,千万不要尝试这么做。那不值得的!你若请和你一样的凡人称你为义,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顶多因你所施的小惠称赞你几句。但另有些人恐怕要因你曾对不起他们而反咬你一囗,这些人的评估又有何价值呢?
圣经上说:「神称他们为义」,此话真是一针见血。这实在是个令人惊异、又值得人深思的事实!让我们一起来看吧!
首先,除了神以外,没有人会想到要称有罪的人为义。他们公然悖逆神;两只手无恶不做,而且愈学愈坏;有时他们会因受到教训而暂时离开罪恶,但终究又会回复老样子;他们干犯律法又践踏福音;拒绝怜恤的呼唤;继续我行我素、冥顽不灵。象这样的人怎么可以蒙赦免,被称为义呢?连他们的同伴都对他们绝望,说:「这些人是没有希望了」。甚至基督徒也是抱着忧愁而无望的眼神看待他们。但是神却不是如此。神在创世之前就以他荣耀的恩典在他们之中选召了一些人,而且一直要等到他们被称为义,在他爱子里得蒙悦纳了,他才罢休。经上岂不是说,「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八30)因此你看,有些人是神定意要称为义的,你我为何不应该列身其中呢?
除了神,没有人会想到要称我为义,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我想别人也是这样不敢相信恩典。你看大数的保罗,他原来大肆逼迫神的仆人,就好象一头饿狼,到处扑杀绵羊、小羊羔。然而神却在大马色的路上把他击倒在地,改变他的心,并且彻彻底底地称他为义,以至於不久之后,这个人竟成为自古至今宣扬因信称义之道最强有力的传道人。他一定常常希奇自己竟然会在基督耶稣里因信称义,因为他原是个坚信靠守律法、行善立功而得救的犹太人。除了神以外,没有谁会想到要称保罗这样迫害基督徒的人为义。然而神的恩典是荣耀的。
但是,即使有人想到要称罪人为义,也只有神能做得到。一个人如果没有被别人冒犯、亏负,如何谈得上赦免别人呢!假设有人很严重地伤害你,你可以赦免他,我希望你能如此,但是除了你以外,没有第三者可以赦免他。既然被冒犯的是你,那么赦免也必须从你出来。如果我们冒犯得罪了神,也只有神有能力赦免,因为我们是得罪了神自己。这也是为什么大卫在诗篇五十一篇第四节说,「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罪是向神犯的,所以只有他能除去这罪。凡我们所亏欠他的,伟大的创造者若愿意,就可以免去。他若免去,就是免去了。没有别人,只有伟大的神──我们所冒犯得罪的神,能除去那罪。所以,让我们确确实实地来到他面前,在他手中求怜悯,而不要被人误引,叫我们向他们「告解」。他们是虚假的,在神的话语里毫无真凭实据。即使他们真是奉神的名,有资格宣告你的罪得赦,我们何不自己藉着中保耶稣基督,直接来到主神面前寻求赦免呢?因为我们可以确知,这是正确的途径。代理式的宗教,牵涉太多的危险。所以你最好自己来面对关乎你灵魂的事,而不要假手别人!
只有神能称罪人为义,也只有他能够做得完全。他把我们的罪抛出身外,把它们涂抹净尽,并且宣告:即使我们想要再回头去寻找它,也寻不见了。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他那无限的良善。他已经设计好荣耀的方法,能将深如朱红的罪变为雪白。东离西有多远,他叫我们的过犯离我们也有多远。他说:「我也不记念你的罪恶。」他为使罪绝迹而不遗馀力。古人在惊讶中赞叹:「神阿,有何神象你,赦免罪孽,饶恕你产业之余民的罪过,不永远怀怒,喜爱施恩!」(弥七18)
我们现在不谈神的公义,也不谈神要如何对待罪有应得之人。如果你坚持要以律法的条件来面对公义的神,神的震怒必常在你身上,因为这是你罪所应得的。颂赞归於神的名!因他没有按着我们的罪孽对待我们,反倒以白白的恩典与无限的怜悯来对待我们。他并且说:「我要恩待你,悦纳你,并且无条件的爱你。」你当相信这是确实的,因为伟大的神能够用丰盛的怜悯来对待不敬虔的人。是的,他能够对待不敬虔的人,好象他们一直是敬虔的一样。请你仔细读读浪子回头的比喻,看看那位满心宽恕的父亲如何接纳迷途知返的浪子。他的爱,并没有因为浪子离家狎妓而减少丝毫!他爱那个浪子到一个地步,连他的大儿子都嫉妒埋怨了,但是这位父亲并不收回他的爱。无论你的罪多深,只要你回到父神跟前,他就要对待你好象你不曾犯错一样!他要算你为义,并且依此待你。对此,你还有什么话说呢?
难道你还不明白么?只有主能这样做!我要再强调一次,除了神以外,谁会想到要称罪人为义呢?除了神以外,又有何人能做得到呢?你看使徒保罗如何提出这样的挑战:「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罗八33)。若是神已经称人为义,那就妥当了、确定了、做对了,并且永远成为定局。我曾在某本杂志读到一篇文章,对福音和传福音者大肆抨击,讥嘲我们基督徒竟相信这种理论,竟幻想人的罪是能除去。但这不是理论,乃是事实。这是天底下最伟大的事实──基督藉着他的宝血,确实除去了罪。而神,因基督的缘故,以属天的怜悯来对待人,赦免了人的罪,称他们为义。不是因着他在人里面看见或预知人有什么美德,乃是因着他丰富的恩典。这是我们以往所传讲的、现在正在传讲的,并且只要一息尚存,将来仍要传讲的。是神称罪人为义。他如此做,并不觉得羞愧。我们如此传讲,也毫不愧赧。
称义是从神那里来的,这点是毫无疑问。如果法官已经将我开释,谁还能定我的罪呢?如果宇宙间最崇高的法庭已宣告我为公义,谁能再给我什么罪名呢?从神而来的称义,对一个苏醒的灵魂而言,已是足以满意的答案。圣灵用他的方法将平安吹入我们全人里面,使我们不再害怕。因着这样的称义,我们可以答覆所有从撒但与不信者来的吼叫与控诉;因着这样的称义,我们可安然辞世;因着这样的称义,我们将来还要复活,坦然无惧地面对最后的审判。
审判大日我必无惧,
谁能以我罪状相责?
既蒙我主宽饶怜恤,
罪担咒诅於我奈何!
亲岑多夫(Zinzendorf)
主能除去你所有的罪孽。我可以一清二楚地告诉你,「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太十二31)。尽管你恶贯满盈,只要他说一句话,「我肯,你洁净了吧!」所有的污秽都除去了。主是伟大的赦免者。
「我相信罪得赦免。」你呢?
他甚至在这时刻就可以宣判,「你的罪赦了,平平安安的去吧!」他若这样做,天上地下及阴间就再没有任何权势可以迷惑你,更不用说使你在神的震怒之下了。切莫再怀疑大爱之神的权能!虽然你也许不能赦免得罪你的人,但你岂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为你得罪了神,神也不能赦免你。天怎样高过地,他的意念也怎样高过你的意念。
「嗯,」你说,「如果主真能宽恕我,那倒是个天大的神迹。」真的,这的确是个超凡的大神迹。也正因为如此,神更有可能办得到。因为他「行大事不可测度」(伯五9),超过我们所求所想。
我自己曾经落在深重的罪恶感中,使我的生活变得愁苦不堪。但是当我听见他的命令,「地极的人都当仰望我,就必得救;因为我是神,再没有别神」(赛四十五22)。我就仰望主,立刻主就称我为义。我看见耶稣基督,为我成为罪,这一洞见给了我安息。古时那些在旷野被大蛇咬伤的以色列人,只要仰望铜蛇,立刻就得痊愈;同样的,一旦我仰望钉十字架的救主,我也得享安息。圣灵使我能信,也使我因信得享安息。我确定我已得赦免,就和我以前确定自己被定罪一样清楚。我所以确知被定罪,是因为神的话如此宣告,并且我的良心也一同作见证。而当主称我为义的时候,同样的,也有两个见证人给我肯定的确据。主在经上这样说:「信他的人不被定罪」(约三18)。我的良心见证我的确相信了,并且神按着公义,赦免了我。所以我有圣灵和我的良心同作见证,这两者的见证是互相和谐一致的。噢,我多么盼望你在这件事上能接受神的见证,那么你很快的,也会在自己里面有良心的见证!
如果真有靠行为称义的人,那么我胆敢说:一个蒙神称义的罪人要比这样的人站立得更稳。我们永远没有办法确定自己是否行了足够的义。我们的良心总是忐忑不安,担心自己会不会到终还是有所亏欠。如此一来,我们只能战战兢兢地倚靠一个难免会有失误的良知,让它来判断、左右我们的感觉。但是当神自己称我们为义,圣灵又为我们作见证,并把神的平安赐给我们时,我们就觉得大有把握,问题已经解决,可以高枕无忧了。一个人若接受神所赐那出人意外的平安,其灵魂深处所享受的宁静是无可言喻的。
5 义与称义者
我们已经看过罪人如何称义,并且也明白只有神有权称人为义。现在我们要进一步探讨:公义的神如何称罪人为义呢?罗马书第三章第二十一节到二十六节,我们从保罗的话就可以找到完全的答案。让我们来读这六节圣经,以便明白这一章的主旨: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让我先告诉你我个人的一点经验。当我在圣灵的光照下,深深为罪自责时,我就对神的公义有极清晰明确的印象。罪──不管它对别人意味着什么──对我成了无可忍受的重担。这倒不是说我惧怕地狱,更正确地说,我是怕罪。我以前深觉罪孽深重,以致於连我自己都觉得,如果神不惩罚我,我自己就会要求他这么做。我觉得全地的审判者都应当指责象我这样的罪人。我自己坐在法官席上,自己定自己的罪,并宣判我理当沉沦灭亡。我承认如果我是神,我一定会把象这样罪大恶极的家伙打入地狱的最底层。
当我这样思想的时候,我又考虑到神荣耀的尊名和他道德律的尊严。我觉得我若不合公义而蒙赦免,我的良心是不会满意的。我所犯的罪必须被惩治。这么一来,问题就产生了:神如何能又公义,又称我这个罪孽深重的人为义呢?我不禁扪心自问:「他如何能又公义,又称人为义呢?」因这问题,我忧心忡忡,我找不到答案。我实在没有办法自己发明出一个叫我良心满意的解答。
对我来说,赎罪的教义乃是证明圣经是神所默示的最有力证据之一。有谁能想象,这位公义的主宰竟为不义的叛徒而死呢?这绝非人间的神话或诗人的美梦幻想。这种代罪的救赎法,所以为人所知,乃因为它是事实。它不可能是虚构的,它是神亲自命定策划的,不是人凭空想象出来的。
我年幼时,就已听见过耶稣为人舍命,以完成救恩的计划。但我内心深处所知道的,并不比非洲蛮荒呼腾图人知道得多。光就在我前面,但我是眼瞎的,所以主必须亲自向我解明。他给我新的启示(就好象我从来没有在圣经上读到过似的):神已经设立耶稣作了罪的挽回祭,以满足神的公义。我相信每一个重生的人,当他看到主耶稣为人赎罪这个真理时,对他来说都是一种新的启示。我终於明白救恩是藉着主代替罪人舍命而得以实现的,并且这计划在创世以前,神就已安排妥当了。
主使我看清楚,他是神的儿子,本与父神同等,同享永恒,却在远古以前,即被立约为神选民的元首,好叫他在这地位中为他们受苦,且拯救他们。既然我们的堕落原先就不是个人的事──因为我们是在首先的亚当所代表的整体中堕落的──我们就有机会在第二个代表性的整体中恢复原先的地位,也就是藉着耶稣,神立约使他作神子民的元首,好叫他成了第二个亚当。我看清在我真正犯罪之前,我已经因着第一个祖先的罪而堕落。但可幸的是,按着律法的观点,我有可能因着第二个元首与代表而得到恢复。亚当的堕落,留下了一个补救的漏洞,使另一个亚当可以除灭首先的亚当所造成的败坏。
当我正担忧着是否有一位公义的神肯赦免我时,我明白并且因信看见神的儿子耶稣道成肉身,在十字架上以他尊贵的身躯承担了我的罪。我看见因他受的刑罚,我得了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得了医治。你是否也看见呢?你是否明白神何以能一方面完全公义,不稍减刑罚,一方面又能用无限的怜悯使归向他的罪人称义呢?
这都是因为神的儿子,在他超凡的荣耀和无可比拟的位格里,满足了律法的要求,替我承担罪的刑罚,好叫神能够放过我的罪。基督的代死,足足超过了神的律法所规定──要把一切罪人送进地狱──的要求。让神的儿子为罪受苦,来代替整个人类受苦,这样更显出神作为的荣耀。
耶稣为我们受了死的刑罚。这是何等奇妙啊!他被挂在十架上!这是人眼所见最伟大的景象。神的儿子,也是人子,挂在那里,担负了说不出的痛苦。以义的代替不义的,为带领我们归向神。这是何等荣耀的景象啊!无辜之人竟被责打!圣洁的那一位竟被定罪!有福的那一位竟被咒诅!有无限荣光的那一位竟然羞辱而死!我愈注目神子受苦,我愈是有把握他受的苦已经解决了我的罪案。若不是要免除我们的刑罚,他又何必受苦呢?既然他已免除了我们的刑罚,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