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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仔细清理过的记忆里,有几个季节。一个是小学时代。夏天。一天他和妈妈在房里说话。那时他们年轻,话很多。他的罩衣衫放在外面,我一点一点地从中掏出几张票子,共计一块三毛钱。我用这些钱吃了一天的冰棍,一毛钱一根的绿豆冰棒。他发现后,默不做声,到柴房去拿竹枝。我妈妈就停止了骂我,对我说,你还不快跑。还没等我跑到门口,就被他捉住了。他用瘦长的手指抓住我的后背,开始抽我。由于是夏天,我穿着短裤,因此非常疼。幸好我妈飞扑过来,抱住了我,对他说,你哪里这么狠心,血都抽出来了。
一个是初中时代。春天。我差不多三年没见到他了。从广州回来后,他听从祖母的意见,到学校去看我。他到时已经天黑了,我被从自习室叫了出来。听说我成绩很差,他把我臭骂了一顿,我很委屈,也就哭了起来。过了大约半小时他要走的时候,我早就停止了流眼泪。因为我想起更小的时候,大概五六岁时,有一次我感冒打针,觉得很疼,每次都哭。不知道是因为把他惹烦了还是别的,他对我说道,这么点事,不要哭。我从此戒掉了怕痛苦的恶习。谁知道在一棵广玉兰树底下,他紧紧抱了我。那时他还没有戒烟,所以我闻到了很浓的烟气,而以前我从未闻过,因为他从未抱过我。抱子大概一分钟,他说,力子,回去上课。我可以硬起心肠,但是柔软的东西使人遐想。
一个是大学时代。冬天。祖母死了,他靠在门槛上,捂住脸哭,肩膀一耸一耸的,有时还传出压制着的声音。
今年暑假,我和妈妈在他打工的地方见到了他。他打工是因为我需要钱上学,而他在那里打工是因为他在又一轮硬碰硬中无可避免地受伤了。也许是在一个我躺在床上抽烟,想着某个女人的身体的夜晚,他在工地上抗议老板欺人太甚起来。结果,像所有历史上硬碰硬的事件一样,某个人输了,某个人赢了。我不知道细节,不知道争吵的言辞,但是我知道,如果没有我,谅他不会甘心受气。清醒的时候,他不会用刀切肥大的头,但是他会让那张脸上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肥大的笑容。
我的意思是他忍了。让他到更累更晒更少钱的地方去干活去,他答应了下来。他的腰板比我还直,但是舌头软了,嘴软了。我不知道他的心是否依然那么硬。
他说,别以为自己对,就那么……我看到一颗血红的心正在渐渐萎缩。这颗心曾经吃尽了苦头,在硬碰硬中使全身受伤,他的嬉笑怒骂在我眼里曾经是神奇的举动……一个我敬畏的、爱的、视之为英雄的人,现在他血红的心渐渐萎缩了。
在工地上,我看到他穿着宽大的汗衫,头上的安全帽是黄色的,全身晒得像一块焦黄的腊肉。他拖着一辆小翻斗车,里面装着砖头、木头、小石头。他经过我和妈妈身边的时候,走了进来,在龙头下洗了脸,吃我们带过去的西瓜。朝我们笑的时候,我发现他的牙齿因为戒烟已经白了很多,同时头发也白了很多,因为老了。他老了。
他说,你们在这里坐一会,我六点下班。
他送我到车站,对我说,到了那边马上打电话过来。我答应了。但是还没到,已经接到他的电话。我想起以前他曾经几年不看望我一眼,对他说,爸爸,要注意身体。注意安全。
因为他说工地上有一个人摔断了肋骨。听到我说注意安全,他告诉我他在底层干活,没有摔下来的可能,否则就要摔到地下室去。他的语气里透露出一种疲惫的天真气息来。
一个冷酷的人,他在我心里留下摩岩刻成的雕像。我从头到尾回忆我的过去,用编年体翻阅我的童年与青春,今天我变老了,他更老了,更老了,更老了,我一直在等待他的爱。他不曾言语却引领了我心灵的成长。——我由他知道除了冷酷,还有另一种对待人们的方法。——我由他知道如果我的青春还没有过去,我的少年意气还一息尚存,那是因为我身上流了一半他的血液。
男人的嬉笑怒骂、惊人的有趣都呈现在口光之下,只有极少数人知道暗涌潜流在一个人心底的会是什么。一个男人的心好像北方的深井,井水里映照飞鸟,有行云,青苔幽暗。但是这些不是男人的心,男人的心是那深不可测的井水。它融合你的口水,甚至能接受便溺。你扔烟头,看不到波澜;扔砖头,看不见波澜,甚至听不到回声。一口井深藏在大地的内部,它能承受一切悲欣,就算你沉下尸体。
它的表面永远是水、水、水、水、水。当你用长绳吊了木桶,打一桶水上来,你才发现,它已经不是原来的水了。它失去了矿物质的甘甜,失去了土壤岩石的阴凉,你不消毒,就不能饮用。
一个被污染的人,一个多么乖戾的、神奇的人,他内心隐藏的只有两种物质,一种是苦,男一种也是苦……
佛经里的苦,生老病死,无法逃避,不能改变,可以宽心看它们,不管不顾,豁然,达观。但是怨憎会(与不喜欢的人或事相聚)、爱别离(与喜爱的人或事物别离)、求不得(得不到可以得到的东西),似是安排,却是捉弄;固然可以以顺处逆,全力搏斗不计后果,但万籁俱寂的夜里,风虫凄切,辗转反侧,是眼中有火光的人们共同的痛苦。
疲惫不堪还要精神抖擞,腰酸背疼不能就地而卧;不说闲适,只愿得片刻懒散,让奔波者在树阴下的石头上歇脚。
这些奔波者里面包含我的爸爸。
简介:李傻傻,原名蒲荔子,湖南隆回人,1981年10月生,现就读于大学中文系。
流浪汉庄奇
郑午然
一
很少人认识流浪汉庄奇。
但庄奇也有一个知交。几天前他们在一座桥墩下相遇,那个人有一辆旧的脚踏三轮车,因此向庄奇炫耀:这辆车穿越立交桥下的桥墩如何便捷,载一点货物又如何轻巧。庄奇的新朋友靠这辆车,不仅养活着附近荔枝树林里自己的三口之家,大半时间还能像此刻一样,优哉游哉地躺在桥墩下睡大觉。如果庄奇愿意的话,也可以加入到他的行业。
一开始,庄奇本能地要拒绝。但那个人长时间注视着他。许多年了,庄奇已经几乎忘记了这种礼遇。他不能不改而点点头,作为回报。那个人承诺三天内弄一辆车给他,要价非常低,他只需付一点定金,庄奇接受了。
第三天,庄奇付过定金的那辆车如约到了桥墩下。
货不对板。庄奇一眼发现,这不是原来承诺的载货三轮车,而是载客三轮车。一丝失望顿时涌上庄奇心头。但气喘吁吁的那个人有力地解说清楚了:这种车更受人欢迎,行驶起来甚至更便捷、更轻巧。序奇被说服了。他不能再作进一步计较,譬如车锁已被撬,由于撬动或慌不择路或其它原因,车身另有损伤。显然供货方也有难言之隐。交易就此完成。庄奇最后想叙叙旧,不过,急于脱身的那个人只肯留下一句临别赠言:这辆车不能再在这片街区露面,以免麻烦。随后一溜烟地消失掉了。
无论如何,流浪汉庄奇拥有了这辆车。
二
庄奇选择在夜间,在火车站一带出没。黄昏初临,街灯齐放,一座座装上灯饰的高大建筑物流光溢彩,夜幕下的这座城市更胜出白天几分。许多人在街头漫游,那些人当中就该有庄奇的顺客。他朝一拨密集的人流驶去,一对情侣模样的男女上了他的脚踏三轮车。
上车之前,袒胸露背的少女足足审视了庄奇三秒钟。随后是男方,一位矮墩墩的有钱人模样的长者,生平第一次屈尊就驾,近距离隐身在一个流浪汉的屁股后面。
三轮车已经驶动,庄奇希望知道该往哪儿走。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指令,但是没有。后座上的情侣并不介意陌生人庄奇将他们带到任何地方去。他照直朝前骑了一阵,然后试着往一个十字路口的左边拐。在一处拥塞的公共汽车站台路段,庄奇突然加快速度;在又一段行道树覆盖下的暗影中,他处置失当地将车速放慢下来,后座仍无异议。僻静的行道树下,一只蹲伏在地的黑乎乎的什么东西,像是随时就要向路人发起攻击,庄奇驶出这一段暗影后庆幸地想起,那大概是一只垃圾桶。
只差一点点——庄奇幻觉之中——垃圾桶变成一个心怀不轨的歹徒,异常凶狠地向三轮车发起攻击,差一点同时将三条人命置于血泊中。庄奇觉得不必细究,是后座上的情侣为自己带来了厄运,或者相反。
庄奇蓦地记起,他的客人还没有跟他讲价。流浪汉庄奇有机会讹诈这对情侣小小一笔,不过,他不准备这么干。又一辆三轮车出现在前面,不知什么缘故,半路上突然掉头狂奔,却又在路口被人截停。好奇的庄奇跟了上去。在那里,已经有一长溜载客三轮车规规矩矩地齐聚在路边。一个警察朝毫无经验的庄奇抬起了胳膊。
这是真正的危险。本能使庄奇意识到这一点,警察要扣他的车。但此时戏剧性的场面出现了。后座上的长者探出头,执法警察改而友好地向长者报以一句寒暄,然后挥手放行。庄奇大胆地猜这位长者原来是一位微服巡查的高官。
但是,庄奇隐隐有一种感觉,也许恰恰是这位少女,无意之间使他躲过了一劫。而一刻钟前,庄奇甚至还有过讹诈她的一闪念。
庄奇在大街上再兜一圈,屁股后的情侣在原来上车的地方下了车。将近一分钟,手头攥着少女递过来的十元车资的庄奇一动不动。少女走远了。庄奇对女性的兴趣不大,他依依不舍地紧盯着的只是晚风中少女那一头长头发。随后庄奇回过神来,他必须走,远离警察设伏的地段,到另一个街区去。
庄奇运气不坏,在另一个街区,上半夜一连遇上两个客人,而且接连几个夜晚都有所获。运气显然是初夜那位少女带给他的。庄奇记性不好,一开始他还记得少女的脸庞,后来是体态,最后只剩下她的一头长发。庄奇愿意这么设想,不论多少人比他更实实在在地感受过那头长发,只有他,一个流浪汉才不掺一丝杂念地将那头长发装在自己的心间。庄奇也不肯借此将自己与其他人,有过同一感受的那些人(矮个儿高官,高个儿年轻人之类)简单地混同起来。三轮车上的庄奇有自己的准则。
下半夜将近(经常是这种时候),独自骑在车上的庄奇还会想到另一个人。庄奇很念旧。正是他曾经引以为知交的那个人,将这辆车卖给了他。尽管那个人对载客三轮车行业前景的描画不免夸大,但是,他的另一番暗示却是诚实的。庄奇现在清楚了,在拦截的警察面前,一辆轻巧、便捷的三轮车意味着什么。两个月来,庄奇已经几次不经意地躲过警察的拦截,一次成功地望风而逃。
奔逃之中的庄奇甚至主动放弃过一个客人。客人在路边招手,庄奇虽然心头一动,但毕竟心有余悸,三轮车如同脱缰野马往前窜了过去。实际上那里已接近安全地带。庄奇不能不小心翼翼地重新返回来。客人还在原地,是一个小不点的女孩子。
“上车吧。”
女孩子,认真地看看,脸型又似乎是大姑娘的这个小不点儿在原地犹豫不动。庄奇压低声音,急慌慌地再催促一遍:
“上车!”
“你得帮帮我,我上不了车。”
一个两条腿有残疾的姑娘。庄奇跳下车就将她抱上了车后座。三轮车轻巧而便捷地飞驶起来,女孩子在后座上立刻一阵尖叫。“慢一点!慢一点!天哪,慢一点……”
“别嚷嚷!”庄奇警告。
“我要掉下去了。”
庄奇的车速已经放缓。但是方向不对。“天哪,你要带我到哪儿去?”女孩子问。
在前面一个拐角处,庄奇将车稳稳地停住。现在他可以转过头来面对这个吵嚷不休的客人了。“你得先告诉我,你要去哪里。”
女客人要去的地方是——庄奇听明白了——在警察设伏的路段的尽头。他必须如实相告。
“哦,你害怕警察。”
“不,不,我替你担心,”庄奇狡辩说:“警察会收容你。”
“原来是这样。那我们走吧,不用怕,往回走。”
庄奇不会接受这个建议。
“是这样,小姐,我另有一点急事,我得走。你找别的车……”
庄奇要将女孩子抱下车。
“臭流氓,别碰我。”
庄奇委屈地缩回了刚刚伸进女孩子腰间的手。
“有一天我回湘西,我还会在你的凤凰老家到处讲,流氓……”
“你知道我是凤凰人?”流浪汉庄奇改口用湘西话问。在路人听来,叽里咕噜如同一串鸟语。
“我还能找到你的家。”女孩子用同一串鸟语回答。
庄奇相信,这不假。在十里不同音的他的老家,这个女孩子也许是与他只隔一道山坳的村邻。她凭口音认出了他这个老乡。争吵立即平息。一种奇妙有如醇酒般的感觉充溢着流浪汉庄奇的周身。乡音就是这股醇酒。照庄奇单方面的设想,所有操同一口乡音遭遇在异乡的人都应该有这种感觉。庄奇有过许多次类似遭遇。但是,惟有此刻,一个截瘫的小老乡回应了他的友善——在这里,截瘫似乎成了关键。庄奇不能想像,眼前的小老乡假如长着两条正常的腿,丰满而修长,会不会另是一番高不可攀的姿态。她叫麻蛋蛋,她抢先一步将自己的名字告诉了他。
庄奇就叫庄奇。“现在我得说实话,警察在前面拦车,我过不去。当然我们可以等,等警察下岗再走。”
“但为什么我们不远远地绕道走呢,傻瓜?”
三
“傻瓜”庄奇乐于回想起这个夜晚。端坐在三轮车后座的麻蛋蛋兴致勃勃,用湘西话谈着遥远的故乡村寨(一千公里外他们共同的故乡),身边的这座城市(他们不约而同地在此相逢),两条截瘫的短腿刚巧藏在暗影中。
蛋蛋小姐大概二十岁,“我到这里已经三年了,你呢?”蛋蛋问,声音比湘西山道上那种羞答答的女孩子应有的声音高亢很多。“我也是。”庄奇回答。
“我以前很喜欢城市。”蛋蛋说到自己的过去。
“我也是。”
“你可以骑慢一点,庄奇。不过,现在我对城市有一点厌倦。”
“我也是。”
“我在这里赚了一些钱,比老家赚得多。”
“我也是。”
“但是我赚的也许比你猜想的要多。往后我只坐你的车,每次五块钱。庄奇,你不会多收,是吗?”
庄奇沉默片刻,他要费点时间略加斟酌才能给出答复。
“你还可以每天抱着我上下车,傻瓜。”
庄奇在车上掉转头来。蛋蛋小姐两手并用,尽可能使自己稳固在车后座上,同时让身子稍稍前倾,翘起下巴(光沽而圆润),等待着他的任何疑问。庄奇在另一些场合(同样在大街上),在另一些双腿健硕的女孩子身上偷觑过这种诱人的架势。难得的是蛋蛋小姐一样运用自如。但庄奇没有任何疑问。
“我不应该收你的钱,蛋蛋。”
“为什么,傻瓜?”
庄奇不能准确地讲出自己的理由。
“我们现在不过是一面之交,过一个街口,再过一个街口,前面就是我的住处。我甚至不能让你进我的屋子,因为我不了解你。然后我们就要分手,也许再也见不着……”
庄奇隐隐地从蛋蛋的口中听出一丝伤感。“这不是我收你的钱的理由。”他回答。
“不要白不要,傻瓜。”
蛋蛋小姐一声轻叹,放弃了原来的立场。“好吧,庄奇,我保证,你可以经常见到我。”
第一个回合,蛋蛋小姐在流浪汉庄奇面前就不得不作出了让步。庄奇隐隐约约有一种感觉,他们的邂逅只是开始,更多的交往将在后头。应该处于下风的当然是小不点的蛋蛋。“到了到了,庄奇。我就在这里下车。”
庄奇将后座上的小老乡抱在手中。
“放开我,你抱痛我了,庄奇。别急着打什么坏主意,我就住一楼,再见!”
庄奇退后两步。蛋蛋小姐误解了他。他们在一道门缝间再次告别。
下半夜庄奇还在街头流连。一个客人搭他的车,离奇地将他引到与小老乡蛋蛋最初相遇的位置。紧接着,幸运再次降临到他的头上,庄奇甚至毫无准备——又一个客人搭他的车,要在蛋蛋小姐的住处附近下车。流浪汉序奇不想得到更多。街对面晃晃悠悠地走过一个长头发女郎。庄奇远远地认出,那不是陪伴过一个矮个儿高官的姑娘的一头长发。
实际上,从现在开始,完全占据庄奇脑子的只能是他的小老乡蛋蛋。接连两个夜晚,他从一座天桥下驶过,在他们最初见面的地方耽留,但直到第三天,小不点的蛋蛋才突然出现在庄奇的眼里。
“傻瓜,我在这里!”
庄奇沉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