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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木碗跑到大桌会领食物。”孩子们很少有闲散的时间及快乐的游戏。
他们大部分时间要待在家里干活,帮助大人纺纱、织布、做苹果汁、肥
皂、酿造一些家用食品。儿童的劳动不完全是由性别来分的。有时男孩
子在织机上织造袜钮和挂带,而女孩子在田间播种灌溉。在弗吉尼亚及
新英格兰的移民家庭中,制作苧麻是一项重要的家庭手工劳动,收入不
错。苧麻制作十分复杂,大约要经过20道工序,其中一半以上的工序是
由儿童完成的,诸如理麻、梳麻、捆束纱线等。虽然殖民地时期已经有
了一些中小学;不过这些学校主要是为男孩子开设的。只有男孩子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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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的时间,学校才偶尔对女孩子开放。可见新大陆流行重男轻女的风气。
康涅狄格州的某个城镇竟然通过居民表决,一致决定不“浪费”钱财去
教育女孩子,女孩子主要是学习“缝纫、磨面粉、书写和跳舞”。总之,
孩子们是在一种清教徒式的严厉气氛中长大的。
3。衣食住行
新大陆对移民最有吸引力的,也许就是那用之不竭的肥沃土地。南
部殖民地的土壤和气候,非常适于种植烟草、稻谷和兰靛。中部殖民地
特别适于生产谷物。新英格兰地区多属瘠薄土地,岩石多,但也能生长
多种庄稼。移民们只要努力劳动就能过上比较舒适的生活,不致于挨饿
受冻。殖民地时期家庭对每个人来讲都是十分重要的,家庭意味着住宅、
食物和衣服,许多生活必需品是由家庭提供的,一个家庭就是一个社会,
一个工作单位。一位姑娘在给未婚夫的信中写道:“约翰,我知道你爱
我,我也爱你。让我们结婚罢,我必助你建立家庭。”一旦“建筑好房
子,我就维持它。我要拿你供给我的原料,织成温暖的毛毯及毛织的衣
裳,供我们俩使用。我补缀你的破袜子,我播植大麻、苧麻的种子,把
它们的纤维织成麻织布、茶巾及铺床铺台的布。我从事一切光耀我家的
工作,预备你从田园拿回来给我的食物。”
由于移民不断地变换定居点,出外打猎和采集,他们的服装以结实
耐穿为特点,款式以印第安式样和开化民族式样兼而有之。移民及其子
女的服装一般由家庭主妇缝制,“所有的人都穿 着整洁的家庭纺制的
衣服”。她们用家里男人鞣制好了的兽皮裁制衣裳。野牛皮用来做成漂
亮的大衣,河狸皮可做成保暖的不分指手套,浣熊皮和一般熊皮可做成
高级皮帽子。特别受欢迎的是鹿皮,可做成经久耐穿的衬衫、马裤、裙
子、软鞋等。衣服上的纽扣一般是用废旧的锡勺、锡盘放在皂石模子里
熔化制成,谈不上漂亮①。袜子是粗羊毛织物,通常穿到膝盖,但在农
村地区的夏天,成年男女一般不穿鞋袜。在宾夕法尼亚,袜子只能在晚
上穿,男子在白天的唯一装束是一件衬衫和“一条一直拖到脚的长长的
薄裤子”。
有一种印第安式猎衫颇为流行,几乎人人都穿。这是一处宽大的长
上衣,长及大腿;衣袖很大,前面敞开,而且很宽,系上腰带时叠起来
有一英尺多。猎衫内有许多口袋,可装进面包、饼、肉片干、擦枪筒的
粗麻布及其它必备之物。腰带一般是系在身后,把衣服系紧。在冬天,
把手套、子弹袋挂在腰带前面,右侧挂战斧,左侧挂剥皮刀。猎衫一般
用亚麻羊毛混织物或粗亚麻布制成的,偶尔也用加过工的鹿皮缝制。身
穿猎衫者头戴一顶大帽子,缘边是一块与猎衫不同颜色的散开的布。下
身穿衬裤或带绑腿的马裤,脚上穿一双皮靴,靴内垫上鹿毛或干树叶,
舒适而保暖。衬裤、马裤、皮靴,均用鹿皮制作而成。年青人更多地穿
着印第安式服装,将裹腿绑到大腿上,用印第安人的腰带代替内裤。由
于他们的奇特装束,这些人被称作“穿鹿皮马裤的人”。
妇女通常还制作毛织品。这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羊毛 (没有羊毛
就用狼毛代替)清洗之后,浸入用浆果、树根、树叶、花瓣、树皮等提
炼出的粗劣染料之中,然后就把毛纤维梳理并纺成毛纱。有了毛纱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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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机,一天能织出3码绒面呢。由于纺织品奇缺,各地方当局鼓励居民
纺纱织布。1640年,马萨诸塞州决定,对用“产在这里的羊毛或苎麻”
织成麻布、毛布及棉布的人给予奖励。1656年,马萨诸塞州当局指令各
城市管理机关鼓励男女纺织,要求每个家庭要出一个人或一部分人做织
工,每人每年的纺织时间不少于33周,每周要纺一磅棉纱或羊毛,不够
一磅者将被罚款一便士,以满足市场对纺织品的需求。妇女喜欢穿亚麻
羊毛混织物制成的裙子和睡衣。她们在天暖时光着脚;天冷时,穿鹿皮
靴,或穿粗皮鞋或防水靴。
尽管移民不能象欧洲人那样,在服饰方面精益求精,不断变换花样;
然而随着生活的安定,他们的服饰逐渐摆脱实用的模式,开始讲究漂亮
和时髦了。英国的最新服饰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北美社会。起初,教会想
方设法限制穿戴英国传来的“有失体统的某些新款式服装”,社会地位
低下的人如穿华丽的服装被认为是学上等人的时髦,忘了自己的身分。
1651年,马萨诸塞州议会促请移民注意有“过分讲究衣着的倾向袭来,
特别是在条件差的人中间,这给上帝丢脸,有损我们的信仰,消耗钱财,
不合我们贫困处境。”因此通过一项法律,宣布“我们完全不赞成并且
厌恶条件差的男人穿绅士服装,用金银饰边,膝部钉钮扣,脚登皮靴;
同类女人头戴丝绸和亚麻帽兜,或围头巾。这只有在产业较多的人,或
受过人文教育的人中间才能允许,在条件差的人中间是不能允许的。”
①但是,这种服饰上的清规戒律很快被突破,因为爱美是人的天性。在
北美清教徒中间盛行英国文艺复兴时代的服装款式,他们并不是只穿清
一色的黑衣服,比较流行的服饰颜色是橘色和棕色,也有红、蓝、绿、
黄、紫等多种颜色。教会头面人物的妻子更是打扮得花枝招展,出入各
种社交场所。有些上层社会 人士直接从英国订购服装,衣、帽、鞋、
袜无所不包。1768年8月27日,弗吉尼亚一位种植园主向伦敦一家公司
发出一份订单,其中包括“普通帽子一顶(尺码6号),同上饰边帽一
顶,八岁男童所穿结实布鞋及浅口无带皮鞋八双,另为十三岁及十五岁
男孩备同样数量之鞋帽。”
当移民飘洋过海来到美洲时,发现当地的农业已经相当发达。玉米
是主要农作物,印第安人从加拿大到墨西哥湾遍地种植玉米。此外,他
们还种植南瓜、豆子、西葫芦、甜瓜、蕃茄、胡椒、向日葵和烟草等。
北美盛产水果,各种水果树、灌木、藤本植物非常茂盛,诸如栗子、胡
桃、樱桃、葡萄、草莓、桑葚、蔓越橘、李子和野生酸苹果等。丰富的
食用植物为移民在美洲立足创造了有利条件。有人曾说过“要不是运气
好,使我们的人民能够获得这种美好的粮食作物,那么我们征服这一大
陆的进度一定会比较迟缓。”印第安人不仅向移民贡献了各种食物,还
贡献了玉米和其他作物的种植方法。因此移民模仿印第安人,一方面去
采集各种野生水果;另一方面在菜地或杂粮地种植玉米、南瓜、西葫芦、
蚕豆和土豆。玉米的产量很高。玉米饼、玉米面甜糕成了早期移民早餐
和午餐的唯一食品,晚餐的常用食品是牛奶和玉米面粥。当牛奶供应不
足的时候,就只能喝玉米粥了。喝玉米粥时常加些糖浆、熊油或煎肉的
肉汁。由于受欧洲食俗的影响,移民们喜欢吃面包。他们最初吃的一种
面包名叫“黑麦与印第安人”。这是用黑麦粉同玉米粉混合在一起制成
的面包。随着中部殖民地小麦产量的逐年提高,小麦成了主要的“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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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
印第安人在畜牧业方面建树不多。牛、马、羊的饲养是欧洲人对美
洲农业的重大贡献。每年都从欧洲运来不少牲畜。1620年,北美有牛500
头,到1639年竟高达3万头。从1650年起,欧洲运来的牲畜愈来愈少。
各个殖民地便互相大量交换小公牛和小母牛,“土产牛”由于异种交配
逐渐繁衍进化。南卡罗来纳是最重要的养牛殖民地,“一个人拥有三百
头到一千二百头甚至二千头奶牛、公牛、耕牛和小牛以及大量的猪”,
并非罕见。畜牧业的发展极大地丰富了居民的饮食生活,改善了他们的
饮食结构。一位作家用下面的话描写了独立战争前夕纽约的供应情况:
“我从来没有看到一个地方能供应这样丰富而廉价的食品,如鲜肉、熏
肉、火腿、羊肉、奶油、干酪、谷物、鲜鱼、牡蛎等。这些食品结合起
来,既有益于健康,又相当便宜。”家庭主妇用晾晒、烹煮、熏烤、卤
泡、腌制、发酵等方法来储存食物。她们把大块大块的肉用文火熏上几
天存放起来,用自制土罐里发酵的面团来烤制面包,把容易糟塌掉的牛
奶做成能长期存放的奶酪,把新鲜水果密封保存或制成果酱和果子冻。
此外,男人们还出外打猎,弄些野牛、野兔、鹿等来丰富饮食。家庭主
妇常把玉米、南瓜、西葫芦、蚕豆和土豆同猪肉、鹿肉、熊肉一起煮调
后食用。这种大杂烩,以量取胜,至于色、香、味就谈不上了。餐具也
是因陋就简,以实用为第一。餐桌上的餐具一般是白苧镴盘子、盆、匙
和木碗、木盘。有时用葫芦制成的容器代替木碗。木盘是用一块四方木
制成的。餐桌上备有大量餐巾,因为使用刀叉进餐的风俗直到18世纪才
形成。
北美很多地方是天然的丰产果树园,水果品种繁多,质量上乘。一
位作家承认,美洲草莓比“英国草莓大四倍,味道也好得多”。移民们
就用水果来酿酒。1682年,有人在一份报告中说:“数不清的桃树结下
硕果累累,榨出果汁供种植园主酿造新鲜美酒;用不完的鲜果成了猪、
牛的美食。”一桶储藏了二年至三年的好酒仅值50美分。所以殖民地时
期的美国人很爱饮酒,甚至连小孩也用水把苹果酒冲淡当作饮料,各种
小酒店应运而生。早在1641年,马里兰行政当局就开始颁发酒店执照。
饮酒在社会各阶层中广泛流行。饮酒习惯的形成除了有大量价廉物美的
果酒可供饮用以外,还有以下一些原因。首先,早期移民面对茫茫荒野,
生活艰苦,劳动强度大,需要用酒来恢复体力,刺激工作。据记载,当
时田间劳动者要消耗大量的甜酒或苹果酒来恢复疲劳。在收获和晒干草
季节,人们常在一起劳动,“十人、十五人有时上百人的男女收割者,
在田里劳动,很象一个愉快活泼的连队。一片稻子割完了,稻穗捆在一
起运回来。每干完一场活,一小桶醇酒就倒了出来。”其次,早期移民
以年轻男性为主,男女比例严重失衡,正常家庭生活无法建立。同时移
民分布于零散、隔离的农场,缺乏娱乐活动,生活十分单调、孤独。移
民需要用酒来充实、调剂生活和逃避现实。第三,当时没有别的饮料可
以代替酒。咖啡、茶、可可几乎没有,牛奶难以保存,水又被认为缺乏
营养,用水款待客人是不礼貌的。所有这些使得酒成为移民生活中不可
缺少的部分①。人们在劳动、工作之余,去酒店喝上几杯,寻求片刻欢
乐。或去酒店互通讯息,寻找发财机会。不过早期的酒店规模很小,设
备也十分简陋,通常只有几间小屋和一些最基本的用具。酒店还兼售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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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等各种日用杂货。
殖民地时期美国人的住房是木结构住房,一楼一底,有四间屋子,
最大的一间用作客厅,其余分别为卧室、厨房以及储藏食品的储藏室。
也有一层两间式的住房,即一间厨房一间卧室,比较简陋。新大陆盛产
多种可供作木材之用的橡树,如红橡树、白橡树、黑橡树、栗色橡树、
水橡树、西班牙橡树等。这里也长有红松和雪松。红松可用来做柱子、
窗台和门槛等,雪松则可用来制作木板。此外,还有一种枝干高大的白
杨树以及生长迅速、适宜做建筑材料的樟树。这些取之不尽的天然材料,
为移民定居提供了极大的方便。1728年,一位官员在测量弗吉尼亚与北
卡罗来纳边界时对这一地带的居民住宅进行了描述:“大多数房屋是园
木房屋,用了3英寸长、1英寸宽的松树或柏树盖屋板覆盖。它们被用
木钉子悬挂在板条上,它们的门也使用木制的铰链,并用木锁使之安全,
这样整个建筑物是不使用铁钉和其他铁制品而完成的。”在大多数地方,
盖屋板会被认为是奢侈的,园木间的裂缝仅仅是用泥浆和苔藓填塞,然
后再抹上粘土。门窗是在园木架好以后锯成的,窗上没有玻璃,一般用
结实的窗板或是涂抹熊脂的纸张来覆盖窗户,光线很暗。由于屋里横梁
都要用来悬挂食物,没有天花板,地板是泥土或随便铺上几块木板,因
此总是满屋尘土。为了保持清洁,主妇要经常打扫屋子,她们制作的扫
帚非常结实。有些穷人的住宅更差,房屋是用“楔形板造的,板是纵长
地铺排的,板与板之间隔得如此开以致光线从各地方射出来;门是用绳
索在铰链处扎住的;地上就是光光的土;没有窗户,只有薄薄的覆盖物。
有一张床……一只陶制的杯子和一只白镴制的盆子,一块用棍子支撑着
的木板代替了桌子,角落里一两块大木块代替了椅子,除此以外,没有
任何家具。”
17世纪下半期,新英格兰上流社会的家庭住宅有了一些装饰,窗户
安上了玻璃,窗架是用铅制成的,可开可关。从外观上看,富人住宅与
穷人住宅没有多少不同,但在室内有明显的区别。富人家中有几个壁炉
和多件欧洲及本地制作的家具。“在富裕的弗吉尼亚家庭中流行着一种
现在早已绝迹的生活方式。房舍宽敞、舒适,各种设备应有尽有,适于
慷慨好心的主人接待客人。客人来了,就摆出成套漂亮的餐具和雅致的
茶具,牵出漂亮的马匹,全都是从英国进口的。这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
现象。”穷人家中则只在厨房中有一个大壁炉,家具少得可怜。由于移
民来自欧洲各个国家,住房的格局和形式并不完全相同,在阿姆斯特丹,
民居具有鲜明的荷兰风格,均为木结构住宅,“只有屋翼的末端才是用
细小的黑色的及黄色的荷兰瓦造成,并且常常正向街道”,“房屋有很
多的大门及小窗”,“屋瓦上端放上一只狞厉的小风信鸽,在风起时它
就引家人入于重要的密室”。
除了少数富裕家庭以外,大多数家庭的家具很少,且颇为粗糙。寻
常家庭的家具有长椅和高低不平的凳子,以后增加了单人椅。但这些椅
子很坚硬,坐着并不舒适。直到17世纪末才有藤椅和安乐椅。有些家庭
“在长长的冬天里,男人和孩子们制作木头农具、数不尽的厨房用具或
者制作、雕刻、油漆床、柜子、椅子,它们慢慢地填满了房间,使生活
更加舒适……。”时钟对平民百姓来讲是奢侈品,主妇们一般用滴漏或
铜壶计算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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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肯塔基中部定居的移民住宅与东部沿海地区的住宅不同。他们的
住宅外观如同小小的要塞,由一些小屋、圆木堡垒和围栏组成。要塞至
少有一边通常排着一溜小屋,小屋与小屋之间以圆木分开或相隔。外围
墙高达10英尺至12英尺,屋顶全部向内斜。大部分小屋的地面不铺木
板,而是夯实的土地。“堡垒盖在要塞的几个角落,大约突出在小屋的
外墙和围栏2英尺之外,上面几层的四边比下面一层要大出18英寸。”
这种要塞式住宅的兴起,主要是为了防止印第安人的袭击①。
随着移民进入俄亥俄河谷和密西西比河谷,当地的茂密森林为移民
定居创造了很好的条件。他们先开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