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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个人急火攻心之后已经双双住进了医院,我眼前顿时出现了囡囡的父母躺在病床上的模样——我的罪孽又在加深!但是,我的表情应该是不会让他们看出有半点怪异之处,答说囡囡并无什么特别的社会关系,除我之外,她在这城市里几乎再没了交谈超过百句的人。
其后的三天里,警察又来过一次,是来劝说我再回医院里去住下来的,并且说可以先帮忙垫付一部分费用,我自然是拒绝了。
趴在窗台上的时候,我的眼睛盯在窗户外面,脑子里却在想着囡囡接连三次给我送信时的样子:自然是在夜半三更,因为穿的是红衣服,她出现的时候,就像是只火红的狐狸,在她出现之前,肯定是已经打探清楚了不会碰见警察,送完信,她应该是要气喘吁吁地扫一眼我们的小院子、想像一下屋子里的我在干什么的吧,但是绝对只是一瞬间,她转眼就将消失;她说过从小就想当送信的地下党员的事情,到了真正像个地下党员般送信的时候,在我的想像中,她却就是一只飞快奔跑的火红的狐狸。
闪电般的火红,像流星般划过了满地的雪白。
第三天下午,我突然想起囡囡在信里嘱我的把屋檐下面的晾衣绳解下来,虽说不知道所为何事,还是费尽气力踩在窗台上把晾衣绳解下来了,刚要从窗台上下来,就像一股温泉从我两边的耳朵里流进了脑子,血管里一热,身体往后一仰,无论我多么想抓住窗户,终了也没抓住,整个身体都生硬生硬地砸在地上,在闭上眼睛之前,我甚至能准确地预见出顷刻之后我就要昏迷过去,但疼痛还是尖利无比,迅疾之间就传遍了全身。
醒来已经是晚上九点,睁开眼睛甚至比搬动一块千斤重的巨石都更加困难,睁开之后就不想再闭上,因为要使出同样的力气,身体在地上头在床上,眼前的天花板似乎蒙上了一层雾气,我知道那其实并不是雾气,是我的眼睛又出了问题;最难受的是心脏,犹如我的身边蹲着个技艺高超的钳工,他先用铁丝将我的心脏绑住,然后,拿起钳子一点点地扭紧,一点点地扭紧,最后,铁丝断了,我终于可以喘一下气的时候,他又从工具包里拿出了另外一根铁丝;外面又起了大风,阳台上的窗户被大风吹动后发出了不小的声响,似乎还有什么东西被风卷进屋子里来,可是,我即使想管也管不了了。
最危险的一瞬出现在大概半个小时之后:起初只是一阵咳嗽,正咳嗽着,喉咙里一热,血就从喉咙里涌进了嘴巴,我下意识地慌忙闭上嘴巴,还是晚了,那些血就像是越狱的逃犯般从我的嘴巴里狂奔了出来,而我哪里还有力气直起身体呢?刹那间,血就顺着我的嘴角流下去了,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们洇湿地上的凉席和凉席上的一本书;事情才刚刚开始,还远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一种怪异的酷热之感从喉咙处生起,在短短的时间之内就席卷了我的整个大脑,我的大脑就像泼上了汽油一般被点燃了,我一下子就慌了,全身的每一层皮肤都在急剧收缩——“颅内出血”,几乎每个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最后的下场,难道就真的这样来了吗?
囡囡,救救我吧!
天上的神灵和地下的菩萨,救救我吧,把囡囡送到我的面前,让我们见上最后一面吧!
真的是如有神助:就在这时候,我的眼睛骤然清晰起来,对面的墙壁上现出了囡囡的影子,闪烁的光影与我在隔离病房之时的幻觉如出一辙:在一处悬崖之上,囡囡终于被警察戴上了手铐,警察要把她往警车上拖过去,她拼命站住,跺着脚哭着对我喊:“你不能死,我还没批准你死!”
我不能死。
在没见到囡囡之前,我绝对不能死。
我想起自己是和衣躺着的,那块玻璃碴还在我口袋里装着,别无他法之后,我抬起灌了铅的小臂,把手伸进口袋里去找那块玻璃碴,找到之后,拿出来,凑近另外一只手,二话不说地一用力,那只手的食指就被割破了,紧接着是无名指,疼,钻心的疼,正是我想要的疼,与此同时,我拼了命按住床角稍微直起一点身体——狂奔的血液在手指上找到了另外一个出口之后,钻心之疼又把我从昏里拉了回来,我终于没有死。
阳台上的窗户还在高一声低一声地响着。
突然,我的身体哆嗦了一下,神经质般扭过头去:一颗小石子正好从窗户外面飞进来,落在了高压锅上,叮叮当当地响着。
我脸色大变:根本就不是有什么东西被风卷进来了,是囡囡回来了,是囡囡在朝窗户上扔小石子!
阳台上已经落满了一地的小石子。
我盯着一地的小石子,看了又看,它们离我如此之近,可是我却没了站起来走过去的力气,
“那我就爬过去。”我对自己说。
并不是爬过去的:最困难的是没办法从地上站起来,只要站起来了,就能凭借站起来的那一丝微弱之力勉强走到阳台上;结果我还是站起来了,爬到电视机前面的时候,恰好看见《再见萤火虫》就放在一堆DVD的最上面一层上,一下子,在我的脑子里,屋外的囡囡就成了电影里的节子:瑟缩着抬起头,睫毛上沾着雪花,她一边擦一下眼睛,一边去看亮着灯的窗子,两只脚却是光着的,所以,她一直在原地踏步,一只脚刚刚从雪地里拔出来,一只脚就不得不再踏进去,我简直不能再想下去,就是在如此穷途末路之时,我把自己又当成了另外一个人——躺在地上的这个人连我自己都不认识,真正的我,已经从地上站起来踉跄着朝着阳台走过去了——这么想着,天上的神灵和地下的菩萨又一次帮了我,其实不是,是窗户外面的囡囡帮了我,我竟然站了起来,扶住墙壁,跌跌撞撞地走到了阳台上。
只一眼我就看见了囡囡。
她就躲在池塘边的几根树杈之间,和我想像的一样:雪白上的一团火红。
我没有叫喊起来,小臂也没有狂跳,看着她,就是这么发疯地盯着她看,她似乎是刚要将食指在嘴唇前面竖起来,“嘘”一声,好让我别说话,见我根本就没有力气来喊她一声的样子,哇哇哭了起来,似乎在那一刻之间,她什么都不管不顾了,是那种五岁孩子的哭声,两只手垂着,根本就不去擦眼泪。
二、
不思量,自难忘!
哭声是戛然而止的,她应该是突然想起了我们的处境,止住哭声,哽咽着对我招手。我如梦初醒,转身往外奔去,仍然一路贴着墙壁;出了门,下楼的时候再一路贴在栏杆上,好在是在院子里的时候并没有倒下去,要不然,我绝对不会再有站起来的力气。出了院子,靠在院子门喘口气的时候,囡囡已经从刚才的池塘边跑到巷子口上来了,我天旋地转地看着
她,她稍微迟疑了一下,往师专那边张望了几眼,就朝我跑过来,一把扶住我。
来不及说句什么,囡囡扶住我就往前走,绕到小楼背后的池塘边,满世界除了风雪声就只有我和她的喘气声,雪太厚了,踩在上面根本就不会发出任何声响。几次我都险些摔倒,囡囡就拉过我的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她的手则将我的腰环抱住,一步步往前,一步步往前。
折过几条小路之后,到了一堵院墙之外,院墙之外就是东湖,两者之间只有一本书宽的小路,“你往后倒倒——”直到此时,囡囡才说了第一句话。她是让我把整个身体都倒在院墙上,我便依言倒下了,看着她,就像失散多年后终于见到亲生母亲的孩子。之后,她抓住我的手,轻悄地往前挪了一步,回过头来,“就像这样,好不好?”
我还是没有说话,点了点头,像她一样一点点往前挪,她的手始终没有松开我的手。
就这样往前挪了十分钟,院墙上出现了个洞口,只能供一人弯腰爬进去,囡囡先爬进去,进去之后仍然趴在雪地上,原地转了身把手伸给我,我尽可能弯腰,但是没有像她一样完全趴在地上,因为我比任何人都更加清楚:我只要趴下去,就再也没有站起来的一刻了。
进到院墙里,眼前赫然是那幢哥特式楼房,我这才知道,我们竟然到了精神病院。囡囡继续搀着我,来到了一间平房下面,这间平房比普通的房子要低矮出许多来,墙壁后面砌着八九级台阶,我们上了台阶,来到屋顶上,哪知道眼前是愈加宽阔的屋顶,先是厨房,之后是锅炉房,一片片向前伸展开去,一片就更比一片高出许多来了。我们一点点往上,我自然不知道哪里是厨房哪里是锅炉房,但是囡囡知道,只要她知道就够了。途经锅炉房的屋顶,因为有月亮,我能清楚看见丝丝热气冒出来,囡囡领着我避开锅炉房,转而爬上另外一片屋顶,往上看去,这片屋顶竟然连通着那幢哥特式楼房的屋顶——我们居然已经爬到了这么高!澄澈的月光里,那座小小的钟楼已经遥遥在望了。
我已经猜测出来并且确认了:这么多天,囡囡就是在那钟楼里过来的。
天亮之前,我蜷在地上,把头躺在囡囡怀里睡了一会儿,醒过来的时候,囡囡正凝神看着我
,见我醒过来,她赶紧把旁边放着的一杯豆浆端过来,“要不要我喂你?”
“不了,”我接过豆浆,对她笑着,呼吸声只是一缕游丝,问她,“从哪儿来的?”
“偷的,呵,”她笑着,看着我把豆浆喝下去,“刚才把你放地上了,我到那边的厨房里去偷的。”
“厨房里面没人吗?”
“有啊,不过大得很,没人发现我。”
“……”
“好好喝,都喝完,今天还在这儿呆上一天,咱们明天就走。”
“走?咱们要去哪儿?”
“去个可以住一辈子的地方。”
囡囡的话还没说完,不知何故,我心里一阵凄凉,竟然笑了起来,一直笑到眼泪都流出来了,问她:“哪里还有什么一辈子啊!”
“有!”她的身体哆嗦了一下,似乎要发作的样子,终了没有发作,柔声说道:“好吧,你说得也对,我也是像你这么觉得——觉得没有一辈子了,不,我现在就只当自己根本没来过这个世界上一样了,懂我的意思吧?”
“……不懂。”
“看过一期DISCOVERY的节目,讲的是非洲草原上的斑马的事情,它们每年到迁徙的时候都要经过一条河,河里到处都是鳄鱼,过河的时候,每只斑马都是争先恐后要过去,晚过去的就会被鳄鱼吃掉,多半都是刚出生的斑马才会被吃掉,等大部队都过了河之后,河里到处都是那些小斑马的尸体,有的才刚刚出生了两天,我现在就把自己当成小斑马了,只当自己根本没出生过。”
“沈囡囡,你滚吧,我不要你可怜我!”我越听越绝望,就仿佛此时的我已经上了天堂,却舍不得转身离去,趴在一朵云团上回头看着地上的囡囡:她置身在一辆囚车之中,手上戴着手铐,脚上套着脚镣,手和脚都被磨破了,手铐和脚镣上都满是血。我越想越不敢想,拼尽力气对她喊起来,她却丝毫都不以为意,看着我,还在笑着,只是“嘘”了一声,提醒我的声音放小点,仅此一个动作,我的心就软了,声音再也大不起来了,转而哀求她,“囡囡,求求你了,你走吧,警察说了,现在去找他们还不算晚。”
“我就知道你不会真让我滚的,”听我说完了,她低下头来一亲我的额头,“现在不是我在可怜你,是你在可怜我,你的那点小心思啊,怎么会瞒得过我呢?得了得了,还是谈谈接下来咱们去哪儿吧。”
“囡囡!”
“我都想好了,去咱们送了戏装的那地方,就是那个到处都种着樱桃的镇子,怎么样?你可是说过希望一辈子住在那里的。
“不相信也没办法,你总是要死的,我也总是要一个人过下去的,但是只要你没死,我就不能一个人。你别以为我心里多后悔啊什么的,一点都没有,害怕是害怕,毕竟杀了人,不过在我脑子里没占地方,全都让那小镇子占了,成天都在想去了之后在哪儿落脚,已经想好了,大不了找个山洞住下来,反正满山都是樱桃树,冷了咱们就砍树回来烤火。
“唉,就知道你要从医院里跑出来,不过也只有从医院里跑出来一条路了,现在,什么也别想了,就一门心思想去那镇子上怎么过日子吧,一句话:反正你也活不了多长时间了,咱们还是像过元旦过春节一样过日子吧。不过我向你保证:到了那一天,我会回来找警察自首的,你知道的,就算给我判个无期徒刑,像我这么勤快的人,总是能好好表现争取多减几年刑的吧?对了,叫你把晾衣绳解下来,你解下来了吗?”
“……解下来了。”
“在哪儿呢?”
“在屋子里啊。”
总是这样:不管我多么想囡囡顷刻之后就从我身边消失,永远置我于不顾,但是只要她一开口说话,我的神志就全部被她的话带走得远远的了。
“少交代了你一句,应该把它绑在身上的,那小镇子离县城还有那么远,我肯定得背你,你现在这么瘦,背是背得动,但是万一掉下来了呢,得用绳子绑着,绑得紧紧的,一头绑在你身上,一头绑在我身上。早就想好了。不过不要紧,反正咱们还得回去一趟,到时候再拿吧。”
“还要回去?”一下子我就露出了原形,原来我是如此害怕再回我们的小楼里去,就像一回去就会陷入重重机关里,直至最后再不相见。
“嗯,得回去一趟,半夜里再回去,我一个人回去就行了,你就在这儿呆着,不光拿绳子,还有好多东西要拿,换洗衣服也总要拿几件吧。对了,院子门没关吧?”
“没有。”
“那就好,要是关上了就麻烦了,开起门来叮叮当当的,要是旁边有人的话,非被他发现了不可。”
这时候,我想小便了,囡囡先跑到门口看了看,确认不会有人注意到我们这边之后,这才把我搀起来,缓慢地挪到门口。此时天色已经逐渐明晰了起来,厨房里的炊烟在弥天大雪里若有若无地飘散着。其实我们根本不必担心有人看见我们,因为我们也看不清楚任何人,雪大得和一场沙尘暴别无二致,楼下的场院里似乎有人影在活动,但也只是人影而已。短暂的一会儿之后,我和囡囡几欲成了两个雪人,小便完了,我没急着进去,呆呆地看着远处我和囡囡的小院子,还有院子外面的巷子,只要雪不是下得像今天这般的大,院子和巷子里的一切都逃不过囡囡的眼睛。
整整一上午,我一直在囡囡怀里躺着,和我一起躺着的还有那条流浪狗,我没闭上眼睛,它倒是闭上眼睛懒洋洋地睡着了,中间是出去过一阵子的,大概也是找地方吃早饭吧,毕竟没有人给它也端一杯豆浆过来。后来我大概知道这间狭小的钟楼何以如此暖和了:旁边就是锅炉房,锅炉房虽然还不到我们身下的这幢哥特式建筑一半高,但是两堵墙却是抵在一起的,热气散发出来之后,慢慢透过墙体一点点上升,就上升到了钟楼里,所以,热气就像是从地面上生出后又一点点渗到了我们的身体里。
两个被全世界所遗弃了的人。两个幸福的人。
我真的是幸福的人吗?当我躺在囡囡怀里,头被囡囡的衣服盖住,想着要是真的和囡囡住在了那镇子上,哪怕住进山洞,一想到囡囡在山洞里用樱桃树生起了火,山洞里滴水的声音和樱桃树燃烧时发出的劈劈啪啪的声响交织在一起,我就觉得自己的手指与脚趾之间都藏满了幸福。那时候我们一定也不会缺吃少喝,反正不用再住院吃药,虽说口袋里只有不足五千块钱,但是已经足可应付我临死前的时光了。
可是,只要一想起我死之后囡囡即将面临的牢狱生涯,我就要情不自禁地去咬一口囡囡的小腹,好像只有这样,囡囡的魂魄才一口口被我带走了,留在世界上的只是她的身体,一具不会藏有半点幽暗与不快的身体,从此之后,少了我的纠缠,她就会好好活在这个世上;但是,如果仍然有人胆敢使囡囡不快,我一定会化作厉鬼,纠缠他,折磨他,直至他也化作厉鬼的那一天。
中午没有吃饭,“想吃也吃不着,不好偷,”囡囡说,“天黑了就好了,到时候给你偷一堆好吃的来。”
“囡囡,”我叫了她一声,“你害怕吗?”
一丝轻微的颤栗漫过她的身体,她就像打了个冷战,“害怕。”她看着我,“啊”了一声,“这下子是不指望和你一起上天堂了,将来我要是死了,只怕混票都混不进天堂里去了。啊,我竟然成了杀人犯。”
“……”
“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自己杀了人,就那么一推,一个人就死了,在那种地方工作的人,家里只怕也没什么钱,有什么办法?只有下辈子给他们做牛做马了。当时,蹲在电梯里,我全身都在发抖,正好到了四楼,我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觉得不能在电梯里呆下去,出来了,慢腾腾地走楼梯下去了,倒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