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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
“我家的钥匙。”
给我钥匙干什么?
“刚才已经跟你说了,毕业以前我就不回来了,所以,这个房子,麻烦你先帮我看着,如果能租出去的话也可以。”仇飞解释道。
“这个……我……”没想到他会让我帮他看房子。那刚才为什么不说?
“你就当是再帮我一次行不行?”仇飞用乞求的声音说道。
“这样啊……那……好吧。”我想了几秒钟还是答应了。(唉唉唉!!!我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不会当面拒绝别人。)
仇飞听了我的回答笑了一下。“我就知道你肯定会答应的。”
怎么有一种被算计了的感觉……算了,想那么多干什么,浪费脑细胞!
“时间不早了,外边冷,你赶紧回家吧。”我骑在车子上对他说道。
“好,那先我回去了。你要多保重——再见!”
仇飞简单地和我告别。
然后转身离去。
“……再见!”
——到底还能不能和你再相见呢?
我站在原地看着仇飞渐渐远去的背影,不由得握紧了拳——里面是他刚才给我的钥匙。还有……
掌心被笔尖划过的地方好象灼伤了一样,火辣辣地痛。
1979年12月29日,气象学家洛沦兹在华盛顿科学促进会上提出,一只蝴蝶在巴西扇动翅膀,有可能会在得克萨斯引起龙卷风——这就是著名的“蝴蝶效应”。其实它正式的科学术语是“对初始条件的敏感依赖性”,简单的说,就是输入的微小差异,可能很快成为输出的巨大差别。
但是我觉得,一场龙卷风不可能就这么简单地刮完了拉倒,总会对人类产生一点点一点点的影响吧?比方说,当时有个倒霉鬼正在高速上开快车,好死不死的,龙卷风恰巧从那里路过,就把他连人带车给一锅端了……这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的。所以,在巴西扇动翅膀的那只蝴蝶,在无意中就改变了一个人的命运。
而我的命运,是被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改变了。
141楼
2007…1…17 06:13 回复
xiaomocici
不要怀疑,我和这个女孩半点关系也没有,甚至连她姓甚名谁是扁是圆我都一无所知。她改变我命运的理由很简单,就是她马上要从大学毕业了,急着找工作,而我呢,正好挡了人家的路。
对了,还有一点要交代清楚,就是这个女孩的后台很硬。她是我们图书馆最高领导表舅妈的外甥女的男朋友的亲妹妹……
相比之下,本人,一个普通的图书管理员;一无后台,二无特长,三无资历,四无溜须拍马加撒泼诉苦的能耐;在如此有来头的大人物急需工作而我们图书馆内部并无职位空缺的情况下;作为我,只能有一个选择,那就是——
光——荣——地——下——岗——!!!!
当然,如果你一不小心说成我失业了,我也没意见,反正这就是明摆着的事实。
人生真是难以预料啊!
早就说过了,本人一向是随遇而安的;对于已经既成的事实,也非常非常能够想得开。所以我一不会着急,二不会上火,三不会怨天尤人,四不会浪费时间;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东西就去买了张火车票。
所以我现在能坐在南下的火车上一边摇晃着一边在心里发感慨。
仇飞三个多月以前才说过让我有机会去找他的,想不到这么快就有机会了。
不知道他见了我会是个什么表情呢?
忘了事先给他打个电话。这样去有些太突然了,不过也不想让他特意去接我,我觉得自己一定能够找到他……
没有任何理由,我就是知道。
下了火车才发现,Z大的校区不仅仅是大,而且还分布得七零八落,东边一角西边一片(据说这是该校多年来不断兼并弱小的成果),幸好仇飞给我写的地址足够详细,我一边走一边打听,总算找到了管理系的所在地。
周围那些来来往往的学生们,看起来都是一副充满活力热血沸腾的样子,让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学生时代——真的是太久太久都没有回学校了,这种感觉生疏得几乎要记不起来了。
我拦住迎面过来的一个男生向他问路。
“这位同学,请问你知道管理系的XX楼怎么走吗?”
“我也不知道。不过你从这里往右拐,那边篮球场有管理系的人在比赛,你去问问看。”
“好,谢谢你。”
五月的阳光非常耀眼,加上我的视力也还算可以,所以远远的就看见了被人群包围的篮球场。
天!怎么有这么多人在看比赛啊!
等我走近了才发现,篮球场附近已经挤的密不透风了。里三层外三层的观众加起来,往少说也有好几百号人!除非有孙悟空的能耐变只苍蝇大概还飞得进去。
反正已经走到这里了……还是随便找个人问一下好了。
可是最外边这一圈人都是女生,而且都在踮着脚尖全神贯注地看比赛,不知道会不会有那个心思理睬我?
正在这样犹豫着的时候,忽然从那些人群中爆发出一阵足以惊天地泣鬼神的欢呼声,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喊相同的两个字——
“仇飞!”
“仇飞!!”
“仇飞!!!”
除非是有非常非常严重的听力障碍,否则的话,即使在几十米以外的地方也可以清楚地听到这个名字。而事实上,我的听力一向好得很;更何况,这个名字对我来说,又是如此的不一般。
于是,我当场就站在原地呆住了。好像被一道电流击中一样。
于是,隔着一片黑压压的人头,我看见了——
在五月明亮而耀眼的阳光之下,有一个矫健的身影从球场上高高跃起,潇洒无比地将篮球放进了篮筐里面。
几乎就在那个身影落下的同时,一声尖锐的哨声响彻全场。
“比赛结束!”
球场上反而安静下来了。虽然也有几个人在小声地说话,但是与刚才相比,的确是安静了许多。
“一百四十三比一百四十五,管理系获胜!”
随即,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比刚才还要热烈的欢呼声——
142楼
2007…1…17 06:13 回复
xiaomocici
“哇!”
“万岁!”
“我们赢了!”
掌声、哨声、跺脚声、矿泉水瓶互相敲打的声音……
一片欢乐的嘈杂声。
站在我前面的两个女生也激动地拥抱在一起。
“太好了!今年我们总算把金融系给打败了!”
“就是啊!刚才仇飞那个投篮简直帅呆了!”
“那个球还是从金融系的林冠生手里抢来的呢!”
“林冠生可是去年的得分王啊!”
“他没戏啦!今年的全校冠军是我们的啦!”
……
哦~~~
真是厉害啊,你!
我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
从心里替你高兴。
谁?
谁在那里一脸的傻笑啊?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兴奋的人群终于三三两两的走散了,透过篮球场周围高高的铁丝网,我看见了在一大票女生簇拥下的球员们。(NND,艳福不浅啊!)
那么多人里面,有一个人看起来最抢眼。
仇飞。
我看见他的同时几乎是下意识地伸手抓住了铁丝网的网眼。不然的话当时也许会摔倒在地。
因为我同时还看到他正从旁边的女生手里接过一瓶矿泉水,两个人相视而笑——那种亲密的神态,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他们的关系不一般。
再一次被电流击中。
这样大老远的跑过来找他算什么?
那个女生和他站在一起真是般配。
他曾经说过,将来“娶个会做饭的老婆就行了”。
——这句看似无意的话我怎么给忘了呢?
五月的阳光明亮而耀眼。
隔着铁丝网,看着阳光下仿佛全身都在散发着光芒的仇飞,我忽然彻底明白了一个事实——
无论我和他之间到底是哪一种关系,我们永远都不可能以恋人的身份站在阳光里。
所以……
我的手慢慢从铁丝网的网眼中退出来。
最后看了阳光中的仇飞一眼。
我多么希望他能够永远地站在这样的阳光之下,不管他身边站的是谁,我眼里只要看到他就足够了。
所以……
我转身,
离开。
手指在口袋中无意触到了一个金属物体,是——仇飞给我的那把钥匙,我一直都带在身上。
我把它从口袋里面掏出来。
银色的钥匙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好刺眼。
这个东西,最好还是还给仇飞。
离开篮球场,没费多少周折我就找到了管理系的男生宿舍楼。
这种宿舍楼在一楼一般都会有个管理处的。
“大爷,我这里有一个学生的钥匙,您能帮我还给他吗?”我弯着腰,脸冲着管理处的小窗口说道。
坐在窗户后面的那位大爷连头也不抬。“把钥匙放这里,你在外面黑板上写个留言。”普通话虽然说的很蹩脚,我还是能够听懂。
“那就麻烦您了。”我把钥匙从窗口递进去,转身拿起旁边的粉笔在黑板上写了几个字:
仇飞,请到管理处拿你的钥匙。
没有落款,字也写得歪歪扭扭的,真是难看极了。
因为我的手一直在微微地颤抖。
……也许,从此以后,再也不会见到你了……
刚想到这里,“啪”的一声,那根粉笔就从手里掉在地上,摔成了好几截。
何去何从?
我站在这个陌生城市的街头,茫然地看着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一时之间竟没了主意。
已经把钥匙还给了仇飞,不管他是否明白我的用意,我都不想再回到原先工作的地方,因为那里有太多太多无法忘怀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