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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那一天,在其他当事人的记忆里面,却是一片永远也抹不去的火光。即便是莫天那样的人物,多年以后,每每想起这一天,浮现于眼前的,仍旧是染红了大半个天际似乎要将整个地球焚毁烧尽的连天烈焰──那是当天,他从座机的舷窗看出去所见到的景象。
这便是震惊了大半个世界的“油轮触礁沉没事件”。经过有关数国联合调查后向公众公布的结论,是该油轮因为风暴和机械故障加之操作不当,导致触礁,并引起爆炸后沉没。石油公司在支付了巨额油污清除费用之后仍旧不得安宁,为这一“事故”与各种各样的个人和组织打了长达十数年的官司。
只是,所有人都没有料到,看到这一幕的,还有那个原本应该与油轮一起葬身火海的安风。反倒是专程而来的何昔,无缘见识这幅壮观之极的画面。
何昔跳下高崖之后,靠着实力外加一点运气,毫发无损地上了汽艇──事后想来,他也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会选择汽艇,直接把为莫天护航的战斗机抢过来,岂不是更快更省事?当然,前提是他抢得过来的话。
又或许,冥冥中自有神灵,一切早已注定?
──就在他们抵达情岛的当天黄昏,他和他哥曾在高崖上看落日,当时他和安风打了个赌,说自己从高崖上跳下去,绝对不会有事。安风以他惯有的漫不经心笑言道:“好啊,我弄艘汽艇在下边等你,你要没事儿我们就去海上兜兜风。”
谁知道,一语成偈。
自汽艇驶离情岛之后,何昔一直在向安风发讯号,手机、汽艇上的无线电、以及他那台在当时可说是最先进的拥有通讯功能的PDA……一切想得到找得出的通讯设备,都用上了。
没有回音!
情岛已经被远远抛在后边,连丝影子也看不见,眼前是一眼望不到边的海水,单调到让人恐惧的蓝色,而远处天边,那一片正在翻滚着的黑云,越滚越大越滚越近,脚下的海浪,也开始骚动不安,浪子越来越大越来越急,这一切,预示着暴风雨的渐渐迫近……
还是没有回音!
那条油轮仍在两百海哩之外,他的小汽艇速度虽然快,但根本无法抵抗风暴……这一趟,难道真的是注定走不到了吗?
仍旧没有回音!
──这也不成吗?仅仅是想要与哥他一起上路,也不成吗?
何昔的心,越来越冷,冷到他双手无法抑制地开始颤抖,接着是双肩,接着是两腿,接着是全身──老天,我前世到底做了什么孽,你要这样罚我?这么个小到不能再小的愿望,也不能成全我吗?
第一滴雨滴挟着风势打到脸上的时候,何昔终于倒了下去,他伏在甲板上,无声痛哭──他不想这么死去,他不能这么死去,茫茫的大海上,怎样才找得到一个亡灵?
四周完全暗了下来,耳畔是呼啸着的风声,击打在身上的雨水,已经不能用“滴”来形容,而是交织成一片的雨网雨注,海浪凭着风势,一个比一个大,一个比一个高,汽艇被风浪高高掀起然后重重抛下,在狂风暴雨中飘摇无助得来如同一朵浮萍──面对无边无际的大海,它的份量,就连一片树叶之于大树,也远远不如……
何昔没有进舱,他依旧伏在甲板上痛哭,浑身上下已经找不出一丝干燥的地方,泪水和着雨水流进喉咙里,可嘴里仍旧发不出半点声音,只能在心里不停地诅咒着老天──不甘心,真的不甘心,只不过是想要和哥哥死在一起而已,这也不成吗?不成吗!
从暴风雨开始到现在,只不过短短的三、四分钟,但何昔觉得好象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此时,他不但完全尚失了时间慨念,就连头脑,也越来越迷糊。只觉得迷迷糊糊之中,四周好象燃起了熊熊火焰,浓烟在艇上弥漫开来,可是下一刻,打在身上的雨水和身下颠簸不已的船身突然把他惊醒──那不是不久前的那个梦吗?当时觉得那个梦境真实得可怕,曾经暗中祈祷不要恶梦成真,可如今,真的希望自己这条船就在烈火浓烟之中,最起码,会离哥近一点……
耳畔响起直升机螺旋浆的声音时,何昔没有抬头。虽然风浪越来越大,他还是听见了直升机的声音,但他宁愿沉入那个烈火梦境。直到身体被人抱起,他才迷迷糊糊地看向来人,一直到被带上直升机,何昔都没有清醒过来──他以为,他总算感动了上苍,在他死后,终于和他哥的魂魄团聚……
他和他哥,终于可以一同上路了……
带他上直升机的,当然不会是安风的魂魄。
正如告诉英吉的那样,安风用自己作交换,换回了阮三和宋玉,但他并不是去送死的。发现快艇易主的同时,他也从望远镜里看到了黎子青和另外几个“园中熟人”。
安风十岁入园,十九岁出道,此后为园子卖命十年,这么多年下来,园子中,他有敌人,却也有不少朋友──非常幸运的,黎子青就是朋友之一。
他们与莫天达成协议后,安风的精力主要放在了园内策反,曾增黎子青都在他策反之列。事情暴露前,他与黎子青之间的初步协定已经达成,只是万不料那么快就东窗事发,自此没了联系。今天事出紧急,安风决定行着险棋,冒着黎子青变卦的风险,先把阮三救出来再说。当然,他这着险棋,是建立在他对黎子青的了解之上。而且,就算黎子青之处行不通,只要秦凤眠不把他马上处死,他就有希望──这么些年来,得过他照顾的人,不计其数,受过他恩惠的,甚至是救命之恩的人,也不在少数,如果那些人全都是些贪生怕死见死不救之辈,那他安风毫无识人之能,也算是活该倒霉!
还好,黎子青没有让他失望──刚上船的那一拳,力量虽大却放过了重要部位,足以说明一切。
此后,在前往海上基地的直升机上,黎子青突然发难,击毁了前方秦重乘坐的飞机,他们掉头向情岛方向逃跑。跑到半路,就听到了山崩海裂般的爆炸声,之后,目睹了远处海和天从着火到燃烧的全过程……
当时,安风和他身旁的黎子青,从直升机上远远望着那一片大火浓烟,两个人都只是沉默地坐着,连半声叹息也不曾发出──不是不想,实在是现实的残酷,让人无言以对……
接到何昔讯号的那一刹那,安风那颗一直在隐隐着痛的心,突然间平静了下来,虽然远处的大火越燃越熊,头顶的黑云,也越来越浓,但安风的眼前,霎那间,云淡天高──他是何昔在这个世上唯一的留恋,何昔于他,又何曾不是如此?既然阿昔不在情岛上面,一切就变得简单了!
安风没有回复何昔,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能──他们的直升机是海陆两用的隐形飞机,可以避开雷达,可一旦有任何形式的通讯,立即会被探测出来。好在他虽然无法回答,却顺着讯号在暴风雨开始之初,找到了何昔,否则以一条小小的汽艇,如何在暴风雨中求生?更遑论,汽艇上,是毫无求生意志的何昔。
直升机上,何昔因为精神过于紧张,加上一天一夜滴水未进,终于在安风怀里沉沉睡去。安风紧紧抱着他,温柔地用毛巾擦拭着他的湿发,在他耳畔轻轻说道:“阿昔,我们不回去了。”
尾声──硝烟散尽
四个月后,硝烟散尽,尘埃落定。
“锦绣园”虽然灰飞烟灭,但“阮家园子”开始崭露头角;霍克家族虽然仍旧存在,但道上渐渐习惯了另外一个名字──“凤家”;默依家族也不再是三分,取而代之的,是宋与秦江的南北对峙。
最大的输家,自然是秦凤眠和他的“锦绣园”,但艾森家族从稳当当的第二梯队,跌到七家之尾,其代价不可谓不大。
最大的赢家,不用说,又是海上莫家。李家当日稳坐风眼静观其变,打的主意无非是你莫天虽然能从“锦绣园”碗里抢走5%,但杀人三千自伤八百,那5%也不过刚好弥补你参战的损失罢了。殊不知,莫天盯着的,远不只一个“锦绣园”,大战落幕之前,他硬生生地从艾森家里又抢走了个5%,如此一来,莫家的份量,竟占到了七家总势力的30%,当真是名付其实的暗黑霸主……
当日莫天逼迫艾森家族立下城下之盟的一场精彩好戏,直看得凤越阮三百感交激──说到老谋深算心狠手辣,根本不在同一个级别,他们要向莫天学习的东西,实在太多。
霍克于何昔失踪之后一个月,与凤越举行了虽称不上隆重,但却绝对循规蹈矩、由神算萧家主持的婚礼。那之后,他几乎一直住在医院。某日,霍克突然现身情岛,在高崖上独坐半日,羿日辞世而去,并没能看到大战结束的那一天。
凤越成了霍克家族的主母,不得不说,她是位出类拔萃的管理者,“凤家”在她的苦心经营之下,风头日盛,让整个“暗黑王国”刮目相看。奇怪的是,她从来没有去过埋葬着霍克的消夏山庄,一次也没有──道上传言:她为了当上霍克家主妇而逼死了何昔,何昔的鬼魂至今在消夏山庄陪伴着霍克,心中有愧的她,自然不敢接近……可以想象,当这个“传说”传到知情者耳朵里面的时候,他们的脸上,会是个什么表情。
说到有愧,凤越对英吉的愧疚,大慨更多。她曾经问英吉:“姐姐现在可以保护你了,回家来好不好?”
英吉的回答,知道的人寥寥可数,但个个印象深刻。他的回答:“英吉不想作三姓家奴。”
另外一个不得不提的人物,是何昔的同母异父弟弟刑飞宇。他当日并不在油轮之上──秦凤眠原本就没有指望靠他威胁到任何人,只不过是利用他引得何昔发病、从而引起一场混乱而已。大慨是为了弥补心中的不安,凤越和阮三最后竟然想尽办法把他自“锦绣园”手中营救了出来……不得不说,刑飞宇此人,实在好命。
今冬第一场雪落下的那一天,阮三接到了丹尼的电话──丹尼何人?就是原本为安风打点生意、后来又帮阮三收购阮氏的那个丹尼。
正事讲完之后,丹尼犹豫了好一阵子,终于说道:“阮先生,你认识费希昀费公子吧?”
“他……怎么了?”阮三的心,突然漏了半拍──差不多有半年时间了,原本以为,已经不会那么痛了。
“他到‘云都’去找了你好多次,‘云都’的人拿他没法子,只得让他来找我。”丹尼也是有苦难言,听阮三不接话,只得又道,“费公子他说……他想见你一面。”
阮三沉默良久,终于轻轻吐出一句话:“他……如果再来,就请你转告他,他想说的话,我都明白,只是……他来得太晚了。”
──真的是太晚了吗?
可是不这样说,又能怎样?
有时候,狠心未必就是无情──希昀,希望你能够从新开始……
当曾增敲门而入的时候,看到的画面,是阮三站在窗前望着窗外落雪成白,浑身上下,散发着冬日的萧索清冷。
“一起吃晚饭?”g
“好啊。”阮三回眸一笑,不变的云淡风清。
关上门,走在走廊上,曾增的脑子里,仍旧回放着那个萧索的画面──他知道阮三心里还有那个人,他不在乎,就算那人在那里呆上一生一世,他也不在乎,因为陪在阮三身边的,是他,而不是那个影子。
何况,他们还有长长的一辈子,慢慢纠缠……
那一年的冬天,亚洲的D市,出奇的寒冷。
因为寒假和大雪不得不呆在家里的季良,百无聊赖地坐在公寓底楼的大厅里翻报纸,同时悄悄打量着进出公寓的邻居们。今天运气不错,他又看见了那个邻居,他们上周才搬来,好象是一对兄弟──那两人除了个子高而外,长得其实很平常,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13岁的季良,总觉得他们很酷。
那个年轻男子似乎没有察觉到邻居孩子的无礼行为,进了电梯,按下11楼的按键。电梯在11层停下,出电梯开门进屋。
关上房门,把手提包扔进沙发,边脱外套,边说:“邻居家那孩子怎么回事,老盯着我看,总不会我的手段那么差,连个小孩也骗不过?”
正坐在桌前望着手中记事薄发呆的年轻男子,这才抬眼看他,长着那样一双眼睛的人,除了何昔,还会有谁:“那小孩古灵精怪的,难说。”
下一秒,他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沙发上的提包上,忧心忡忡的道:“哥,这真的是我们最后的钱了吗?”
安风在沙发上坐下,有点好笑地看向何昔:“我记得几个月前你还告诉我钱财身外物……”
何昔连忙打断他:“此一时彼一时,我们得认真考虑工作的问题了……”
“哦?你倒说说看,我们可以干点啥?”
──他们已经就这个问题讨论过无数次了,一直找不到答案,确实,好象他们会的,都是花钱的事情,与挣钱没有多大关系,更何况,还都是会花钱的主。
不过这一次,那个流浪儿般的邻家孩子,让何昔受到了启发:“开个孤儿院怎么样?”
安风的眼睛一下子瞪得老大:“你想开孤儿院赚钱?”
“谁说赚钱了?我们可以去游说别人出资啊……笨!”
安风架起腿,装模作样地想了想:“主意好象不错……只是,我们教孩子?教什么?阴谋,诡计,权术?”
何昔也笑了起来:“或者,勾引男人?”
看安风的脸沉了下来,何昔突然觉得,他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哪知道下一秒种,安风突然哈哈大笑,何昔这才知道被耍了,一下子冲过去把他扑倒在波发上,两个人从沙发打到地上,完全把生计问题抛到了九霄云外。
等到闹够了,安风把何昔从地上拉到沙发上,两个人一点也不嫌挤地在沙发上挤作一团──反正是大冬天,外面很冷的。
安风这才说了实话:“以前你总说我那么辛苦地打理生意,不值得。你倒是用脑子想想,如果就我们两个,能花多少钱?用得着那么辛苦吗?还有半年前,我们在东京时,我不是有一天夜里没回酒店吗,就是你作恶梦那天,你当我是干什么去了?”
“你不是说去找船了吗?”
安风用手指梳理起何昔的黑发──安风一直很喜欢何昔的如丝长发,结果,两个诈死者冒着被发现的风险,何昔的长发一寸没短。安风梳梳何昔的头发,道:“找船用得着一整晚吗?你呀,聪明起来的时候不得了,笨起来的时候,也没几个人比得上。”
“那……不你说的嘛!”
“我搞了那么多家公司出来,就为了不着痕迹的转移财产,那次到日本,也是为了这件事。现在转出来的钱,够我们花到下辈子。麻烦的是,最近五年不能动……明白了吧?”
五年不能动的事情,很明白──怕人通过财产把他们揪出来。可,转移财产的事,就不那么好明白了。
何昔从安风怀里抬起头,困惑地看着他:“哥,你的意思是说,你老早就在想着……”
安风笑着敲敲他的头:“废话!你当我象你啊,一天到晚除了胡闹就是胡闹……我老早就在找机会作准备,就算没有莫天这挡子事,至多两年,我也会设法逃之夭夭……”
“那……哥你不管我啦?”已经是有点委屈的口气了。
安风看着他的神情,颇有点好笑:“不管你?不管你还给你办了那么多份假护照藏在银行保险箱里边?!”
何昔马上被他说得笑了起来。老实说,现在的何昔,仍旧漂亮得惊人,但少了他那身招牌似的冰雪寒气之后,要把他归入绝代佳人的队列,稍稍有点牵强。只不过,安风才不在乎什么佳人不佳人,何昔的笑脸,在他眼里,是这个世上最美丽的风景。
两个人不知什么时候吻到了一起,吻到中途,安风突然停下,问:“阿昔,你其实也喜欢在上边的,对不对?”
看何昔脑袋摇得飞快,忍不住哈哈大笑:“阿昔,你是不是害怕一旦上了我,我会犯老毛病,又不举……”
话说到一半,突然“哎哟”一声,接着响起的,是何昔的笑声。
管它外面下不下雪,管它这五年的房租从哪里来,小小一间公寓里面,春意盎然,笑声不断……
看样子,王子和王子从此后无忧无虑幸福美满这种童话,是没机会看到了。
不过,笑声,从此后,是少不了吧?!
后记
家里有位搞绘画的长辈,某日曾对烟月讲,任何一幅画,在脑子中打画稿的时候,都是很美丽的,只是等到画出来之后,可能已经面目全非。这话,现在才发现,原来用在写文上,也是如此。
《风尘骄子》这个故事,构思了很久,刚开始的时候,是个言情故事,凤越是主角。后来嘛,象诸位一样,烟月突然迷上了耽美,于是四公子就成了主角。原本打算写成三个独立成篇的小故事,结果某日脑子发昏,突然非常想写个真正意义上的“长篇”,结果大家就看到了今天这个样子的文。
文好歹是写完了,但遗憾太多。刚开始想兼顾到每位主角,写到1/3处,意识到那不是烟月这只笔可以驾驭的,于是就变成了以安何为主阮三为辅、宋玉一笔带过的写法。即便如此,文章还是有些疙疙瘩瘩。至于情节,与刚开始的构思也有点出入,感觉是这文写着写着烟月就被那几个儿子给套了进去……所以,烟月现在正在认真考虑要不要写个“修改版”,实在是太喜欢这文,有点放不下,没法子。不过呢,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