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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一句话就让妇入泪如雨下,哽咽着摇摇头,曾几何时自己家也是钟鸣鼎食的大户,如今自己的女儿吃一口最普通的桂花糕都欢喜异常,老夭爷,那场灾难最好永远不要再来了。
云烨和熙童坐在屋檐下,趴在一个木头桌子上喝酒,虽然只有两样绿菜,却不妨碍两入的酒兴,酒至半酣,云烨悄声问熙童:“你这老婆不简单啊,不像是农妇,怎么有一种我老婆身上的味道?”
“嘿嘿嘿,看出来了,大户入家的小姐,前些年有塞外的胡子骚扰河北,她家毁了,听她说,全家没跑出来几个入,当时她怀有身孕,被她丈夫藏在水井里才逃过一劫,原以为自己会生一个男孩,谁知道生了一个女娃,然后就心灰意懒的糊里糊涂的过日子,聚拢了些女入,一起帮衬着活了下来,后来把我捡回来,为了给那些个女入找个依靠,就答应嫁给我做我大老婆,不过,我到现在都没碰她,想等到她愿意的那一夭。”
没想到这混蛋还是一个君子,捡起酒杯,哥俩互相佩服了一下,一口抽千。
“你就没想着改变一下现在的局面?还把另外几个女入给弄得怀了孕,这样一来,你娶到她的希望就渺茫喽。”
“你知道个屁,九娘做梦都想要个儿子,你哥哥我器宇轩昂,大有君子之风,为入坦诚,又懂得疼爱孩子,从不殴打妇入,这样的好男入,她不嫁我嫁谁?”
“此话大大的有理,从野兽的角度看,您毛色鲜亮,体格健壮,魁伟有力,四肢修长,骁勇善战,不愧为兽中之王,的确是一个配种的好对象,只是你是入,不是野兽,这些条件不是最重要的,入和入之间最重要的是感觉,感觉对了,立马洞房都没问题,感觉不对,同床异梦那是迟早的事,小弟实在不想哥哥将来头顶绿油油的,所以您需要另谋良策。”
“计将安出?”
“小弟知道,情欲的产生和这里有关。”云烨指指自己的肾的部位。
“废话,是个入都知道肾水的重要性,小时候师父教我武功的时候,就要求固肾为第一要务,而后才是强健筋骨,没有肾水,那是太监。”
“哥哥稍安勿躁,听小弟把话说完,女子大多害羞,有时候男子就该主动,反正你我之辈久经考验,脸皮厚实,不怕拒绝,再说小弟在长安,还有一件神器可资利用,有了它,对付女子无往而不利,”
“嘿嘿嘿”两个入相视而笑,甚是相得。
“什么神器,可否借哥哥试用一下?”
“当然可以,此物名叫春风散……”
*第五十七节求苍天保佑我苦男儿
两个男人间总有些猥琐的话题,不大的酒桌上两人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不时地指点一下院子里来来往往的妇人,胆大些的就啐一口,胆小些的就红着脸钻屋子里不出来。
“今日才知道兄弟能够一路做到侯爵,绝非幸至,做官的皮厚心黑不要脸这三样法宝你运用的收发自如,只是你确定那个春风散确实有用?九娘是历经过灾难的人,心智之坚不是普通弱女子可以比拟的。”
“小弟确定,任她是贞洁烈妇,用了此药,也难逃哥哥手心。”
“你怎么如此肯定?好像你吃过似的”,说完这句话,看云烨不言语,惊奇地问:“莫非你真的栽在这种药物之下?谁啊,施药的是男人,女人?”,问完话,还把身子往后挪挪。
“公主,大唐的长公主,现在你侄子都一岁了,要是男人,信不信我把长安城都给点了。”无论是谁,丑事被揭穿都有些恼羞成怒。
熙童放声大笑,震得房檐上的尘土簌簌的往下落,云烨稍一惊愕,也跟着大笑,丢人事拿出来在兄弟们面前一说,就成了有趣的事。
鲸鱼肉被蒸熟之后端了上来,孩子们习惯性的围在老爹身边,两个大人都没吃,就这样一筷子,一筷子的全喂给了孩子。
“这就是你的希望之所在?”云烨指指吃完鱼肉散去的孩子,看得出来,熙童看这些孩子看的眼角都带着笑意。
“是啊,老子今年三十有五,蹉趾了半生,在生死间徘徊了这么久,也该有个窝了,现在我老婆孩子一样不缺,你来了之后,连粮食都不缺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现在孩子的底子差,等九娘给孩子们教的字够多了,我就带着他们去长安找你,放在书院里好好教教,成才也罢,不成材也好,看他们自己的造化,我这个当爹的责任就算是尽到了,等到他们长大成人了,有能力养活自己的老娘了,如果你做官做腻了,咱们就一起再去天边走走。说实话,那里的风光我一辈子都忘不掉。”
说起这些,云烨长叹了一口气,想了一下说:“要想到达白玉京,几乎不可能,除非有天大的机缘,否则就是白白送命,有些事情我不想瞒你,当初田襄子要去白玉京,我没有过多的阻拦,甚至可以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是一个很危险的人物,他必须死,盛世就要来临,我想看到长安八水之上白帆点点,商贾如云,我想看到百姓脸上带着自豪地笑容。而田襄子,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大敌,他早就看破了世间百态,所有人的生死对他来说都不重要,包括他自己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不惜带着所有人一起去死,一个智者入魔有多么可怕,我见识过,大唐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所以你明知他到不了白玉京,却给他指明了道路,让他带着自己的梦想去死?”熙童哀伤的低下了头接着说:“他至死都在感激你。”
云烨的手一抖,杯子从手上滑落,掉在石板上摔得粉碎,算计人绝对不是一种愉快的经历,哪怕是有着最崇高的目的。
“我知道田师进不了白玉京,他杀的人太多了,当初我就追随在田师身边,我是看着他如何引诱朱桀去吃人的,他有一本秘籍,就记录了吃掉一个人会得到这个人的精血,而后延年,结果证明,那是错的,为了证明那本书是在胡说八道,朱桀吃掉了最少三百个人,最后连自己的小妾,儿子都吃了,那时候,朱桀已经不是人,暴躁,易怒,两只眼睛血红,看到所有的人就像看到了食物,他已经是一个恶鬼,一头野兽,即将泯灭最后的灵智。
田师看到这种情形,只是说了声可惜,就烧掉了那本书带着我们离去,后来,来桀就被全天下的人围攻,活活的烧死在他的府邸,我想他到了最后时刻,都想祈求田师给他一条活路走,可惜他是一个失败的废人,田师抛弃了他。
所以我以为,田师被你诱惑,最后在伤心绝望中死去,这是老天爷最好的安排,我之所以陪他走到最后,就是想看看这老天到底有没有眼,结果,很好,很完美,他咽气的时候,我几乎要向老天朝拜,天有眼,他到底是公平的。”
话说完熙童倒了三杯洱,虔诚的献给了老天。
“我在野人山的时候,也曾经迷茫过,尤其是窦燕山死后,我埋葬了他,那时候我其实处在一种梦游状态,如果有什么毒蛇猛兽到来,我也会死,可是老天爷不让我死,丛林里的毒蛇猛兽似乎都避着我,一个可怕的东西都没有,就连水蛙这种随处可见的东西都仿佛藏了起来,那时候我就认为,我是上天的宠儿,天底下的万物我有生杀予夺的权利。直到我看到那个硕大无朋的天坑才明白,我是走了狗运,大地塌陷,百兽避走,这是常识。
出了野人山,我有一段极为美好的回忆,是他们安抚了我的心,那些欢快的舞蹈,动听的歌声,善良的人,淳朴的爱情,把我心里滔天的杀人之意抚平了大半,就是剩下的那一点,也让我把两百余人活活的送进了死路,知道么?没有一个逃出我设计的山神打鼓的陷阱。我还把我救命恩人的头颅剥去了残余的皮肉制成了一个骷髅,准备带回家收藏。我在龙卷风里大声的诅咒上天,希望它能把我带回我来的地方,可是他们不要我,谁都不要我啊!我是天底下最可怜的孤儿……”
云烨开始说话说得有条有理,可是后来,笑着笑着眼泪滂沱的往下流,嘴角依然上翘,泪水出,过嘴角,从下巴上滴答滴答的流下来,那个笑容比哭更加的让人心酸。
熙童递给云烨一罐子酒示意他喝下去,云烨透过泪眼模模糊糊看到了酒坛子上那个二十八的字样,就把拉到一边,挑了一个写着六十字样的坛子,拍开泥封抱着酒罐子痛饮,只喝了不到一半,就一头杵倒在菜盘子里什么都不知道了。
日上三竿,云烨才爬起来,头疼的像是被一万头驴踏过,把头搁在桌子上,揉着太阳穴开始弥补昨天的那段空白记忆,想起自己最后说的话,在脸上抽了两巴掌,把自己扒的赤裸裸的露在人前很有趣么?
一个半大的小子杷头从窗户外探进来,看到云烨醒了,就对外面喊:“爹爹,云叔叔醒了,在揉脑袋。”
头上全是草梗的熙童把脑袋探进来瞅了一眼笑着说:“这是你第一次喝酒不耍滑,原来你家的酒,数字越高的越烈,这回知道了,下回要是再蒙我,老子就给你灌三坛子数字最大的,在你家里,被你坑惨了,我一直纳闷,看你的身板也不是一个好酒量的,居然能和我拼成那样,回回醉倒的都是我。”
“我昨天给你说的赶快忘记,小心我杀人灭口,你知道的贵族灭起口来,那就不是人,我才弄死了两百多,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
“魔王个屁,杀几个人内疚的嚎了半晚上,你是将军,干的就是杀人的活,内疚个屁,才两百多,老子当年杀山贼的时候,血把全身都染红了,这外面的世道不会比你在野人山好多少,让老子选,老子宁可选择野人山,也不选择跑到外面受活罪。赶紧把你的事情干完,咱们结伴到天地的尽头去看看。”
“有个屁的尽头,你要是一直沿着一个方向走,走上个几年,你会发现你自己又回到了原地,不相信,你就试试看,我们将来要是从长安向南出发,最后一定会回到长安,就像拉磨的老驴,这种蠢事情,我才不干。”
“有这种事情?那他娘的南辕北辙这句话岂不是没错?”熙童一脸的狐疑。
“当然没错,什么都不知道的蠢货才会以为这个典故是笑话蠢人的,其实啊,谁笑话,谁才是蠢人。”
穿着单衣把头浸在温水里,直到快憋死了,才吐几个泡泡把头抬起来,大口的喘气,有一种重新活过来的感觉,很美好,不敢再耽搁了,李二在京城里望眼欲穿的等着珍宝呢,准备好好地刺激一下那些权贵,现在看他们心痛的样子是李二最大的恶趣味。
喝了一碗粥,刘进宝给云烨穿好盔甲,准备离去,熙童忙着把干草堆用木叉挑开晾晒,只是笑着冲他挥挥手,就继续忙碌他的农活。
知道熙童不喜欢儿女情长,自己也不喜欢,云烨在几个孩子的头上抚摸一下,又对出门相送的妇人们说了声珍重,就骑上旺财回营地。
不错的日子,把真话留在河北,自己一身轻松地回到长安继续虚情假意的周旋在权贵之间也不错,人总要有真诚的时候,如果假的时间长了,假的也会变成真的,这是一种境界,自己还没到弄假成真的地步。
骑在马上重新揪一根狗尾巴草含在嘴里,正在闭上眼睛品尝清新的青草味道时,身后好像有苍凉雄浑的歌声传来:“求苍天保佑我苦男儿”……
*第五十八节难得有个仇人
没有听清楚后面的话,只记得那一句“求苍天保佑我苦男儿”,云烨在嘴里不停地低低的哼着这句话,用遍了各种腔调,心里暖暖的,这个世界上的倒霉蛋不止自己一个人,还有一个更惨的,想到这些,看什么都顺眼,旺财把脑袋搭在前面刘进宝战马的屁股上是如此的憨态可掬,路边上流着鼻涕的孩子是如此的可爱,揍老婆的瘸子这时候把手臂也挥舞的是如此具有美感……
这种状态足足持续了一整天,弄得当地官员以为侯爷魔怔了,因为侯爷居然在夸奖自己的三根鼠须,送瘟神一样的把高贵的侯爷送上了船,侯爷来的时候船上装满了稻谷,走的时候,却装满了海带,总之都是满满当当的,对于侯爷自己掏钱购买这些没用的东西,当地官员认为这是侯爷高贵人格的具体表现,就是为了给灾民拐着弯的发点钱,让他们有点钱在手里,改善一下生活,最难得的是,侯爷打算把这种善行延续下去,每年都给河北的灾民都发钱。
当地的观风使特意做了好几首诗,来赞颂侯爷的慷慨,百骑司的探子则从另外一个方面进行了调查,最后的结论是云烨没有邀买人心,只是纨绔败家子的脾性又发作了,看不得人辛苦,算不得出格。
官员夹带点私货,老百姓早就习惯了,算不得大事,尤其是一位有怪癖的败家子花大价钱买了十几船的猪食,一时间成为河北之地的最大笑谈。刘进宝郁闷的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自家侯爷,侯爷却哈哈大笑,说留不下美谈,留下笑谈娱乐一下百姓也是好事。
运河里逆水行舟分外的艰难,每到一个府州,都有执役的百姓在服他们所谓的租庸调三种义务中的一种调,拉着绳子一步一步的走在岸边,把官船送出自己所在地的界区。而官船都是在白白使用这些劳力,一文钱都不花。
异想天开的云侯又出了幺蛾子。他准备付钱,听到这件事的官员吓得魂飞天外,不得了了,如果云烨开了这个恶劣的口子,后面的官船还要不要付钱?官员家的私货用官船运输,是不是也要付钱?自己做官是为了什么。不就是图这些好处吗。没有这些便利。鬼才会为了五斗米折腰,老子没地方找到五斗米吃?
来劝说的官员被撵出去,有些坚决要求侯爷必须免费使用劳力的官员被水军军卒扔到了水里,侯爷说了,除非官员自己拉纤,云家不沾那些穷哈哈的便宜,船上都是侯爷的私货,就是使用了官船侯爷都打算付费,不要说那些辛苦的民夫。
无舌,何忠武,洪城都坐在船舱里听云烨讲为什么这么做的道理。
“自古以来,做官就是为了显父母,扬名声,高人一等的准备从百姓身上吸血,欺负人为快乐之本嘛。这种恶劣的行径在这片土地上已经绵延了好几千年,自从大禹有了私心,把自己的权利移交给了儿子夏启,王朝就出现了,所谓的家天下,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也就是从这时候人开始有了三六九等的分化。
好不好的说不来。阶级这东西很古怪,有时候可以催人上进,可更多的时候就是压榨别人的借口,外面那些拉船的人。在做他们的职责,如果船上没有装海带,我会用的心安理得,我们是军舰,有这个资格享受他们的劳动,可是有了海带,我们的船就不再是军舰了,是商船,所以我们会付费,一文都不少,还原租庸调的本来面目。
让那些利用官船的黑心人,绝了这条路,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沾了国家的便宜,更可恶的是他们的运输的东西会比民间运输的东西少了一大块运费,同样的东西他们买得比民间的便宜,利润却比别人高,这不行啊,开始跑的时候你就领先了,这日子久了,商人全部变成了官商,民间的商号全部关门去放羊,有的跑去当响马,大唐就危险了,要记住一点,官员是不交税的。”
一番话说完,云烨就出门去了,也不管他们听懂听不懂,程家的掌柜居然敢过来哭诉,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不狠狠地抽一顿不解恨。娃样子就是这样做出来的。
云烨没发疯,他只是认为自己现在做了一个官员就把这个角色扮演好,回家做商人,就把商人的角色扮演好,必须一丝不苟的去做,做官员做到自己都认为自己是个好官员,做商人做到自己能力的顶峰,做老师不培育出几个好学生怎么行,这趟险死还生的旅行,告诉了他一个道理,哪怕是演戏,也要全身心的投入。
云烨现在扮演的角色就是一位铁面无私的好官员,程家掌柜的被拖下去打了板子,然后被赏赐了十贯钱,趴在床上一边哼哼一边发笑。
船只要一出境,云烨就会拿来算盘,一五一十的计算该给纤夫付多少钱,一文也不少给,一文也不多给,被挡在舰队后面的官船只要有私货的,也是乖乖地交了钱,要不然云烨的船队会死死的堵在前面,让他一步都前进不了。
这种闲的蛋疼的事情云烨做了一路,直到李二来了旨意要他赶紧回京,没事干不要学人家自污,他已经臭大街了,装什么装,赶紧滚回来,迟了会把腿打断。
云烨仰天长叹三声,下令全速回京,李二就是人精,傻一点会死啊。
刘进宝极度的迷惑,洪城极度的迷惑,何忠武一脸的崇拜,无舌一个人躲在舱房里笑的像一只快要断气的鸭子。
害怕回京城,现在京城里就是一个巨大的马蜂窝,自己担任的角色就是捅马蜂窝的那根棍子,幕后黑手当然是李二,云烨想通过做一些狗屁不通的事情,让李二下令解除自己的统领职务,他不想当棍子,一点都不想,京城里的马蜂会咬人,一个个的嘴都有拳头大小,自己的身子有几两肉,架得住这么些马蜂咬来咬去?
李二不上当,撤职的事情提都不提,要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