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唐砖-第28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下的话深信不疑,但是现在你不可能从陛下手里要到火药,你自己也不能制造,孩子,听伯伯一句话,把火药的配方从此忘记。提都不要提,你要的石漆,咱们几家的商队日夜不停地从绥州高奴县采办就是,还有两个月的时间,怎么都来得及。”

“石漆不好用啊。点起来麻烦,粘糊糊的,要是你把风向弄不好,会烧到自己人的。”尉迟也对石油的这一特性很不满意。

云烨也不解释,带着四位老人来到后营,对赖传峰吩咐了几句,不多时,就看见十几个士兵小心翼翼的从后营空地上那座孤零零的库房里搬出四个大瓷坛子,把其中的一个瓷坛子里的汽油淋在模拟的城墙上,然后自己快速的跑了回来,几个弓箭手,早就把八牛弩搬了出来,这具八牛弩的箭槽里,放的是四支长长的火箭,瞄准之后,什长就下令让其余的军士跳进壕沟躲起来,只见什长用力的拿木槌砸下机括,嗡的一声响之后,四只火箭就钉在了墙上,那个什长也快速的跳进壕沟小心的看着自己的头顶,还拿着一把盾牌遮住自己的上方,一副极度恐惧的样子。

秦琼等人虽然不知道云烨为何要自己这些人下到一个齐胸高的壕沟里,壕沟的上方还搭建了坚固的棚子,只余下正前方有一道尺余宽的缝隙供大家看前面的演示场。

程咬金惊讶地看到墙面上浮起来一层蓝色的火焰,顷刻间,火焰就变成了一丈多高,整堵高墙似乎被火焰包围了,砖石都在燃烧。

才要笑着夸奖云烨两句,就听得一声巨响从高墙后面响起,紧接着一股气浪扑面而来,将他刚要出口的话语生生的堵了回去,他艰难地转动脖子向前面看,只见一团巨大的橘红色火焰陡然间升起了十余丈高,火星四溅,带着一道道的散乱的轨迹落在地上,火星落在哪里,那里就会燃烧,有一团小小的火星落在观察口的青石上,火焰很弱小,云烨端起一碗茶就泼在火苗上,那朵火苗不但没有熄灭,反而变大了许多,直到上面的油脂烧完,火焰才渐渐熄灭。

用来演示的那堵土墙消失了,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校场上到处都散落着零星的土块,还有一大团一大团的火焰。浓烟滚滚,黑烟几乎弥漫了整座军营。

云烨拿着手帕捂住口鼻,瓮声瓮气的对老程还有其他三位长辈说:“伯伯,你们也捂住口鼻比较好,这种浓烟有毒,闻得时间长了没好处。”

老牛也掏出手帕,捂着口鼻问云烨:“小子,现在外面不会再有什么大动静了吧?”见云烨点点头,率先出了壕沟,五个人小心的跨过一出出小火堆,在乱土块堆里一点点的检查这东西的效力,最后来到土墙的边上,整堵墙只剩下尺余长的一截残根。

老牛看着墙后面那个三尺余深的大坑问云烨:“火药也能造成这样的结果?”云烨点点头说:“同样重量的火药,造成的危害,恐怕要比现在大很多。”

老牛点点头,对其余三位老将说:“他有这东西,我们就不必为他操心了,大王城本来就不大,这东西只要被倒进引水的沟渠里,然后点燃,那座大王城里水道密布,还都是活水,自然会把灾祸引遍全城,如果这些黑烟再恶毒一些,城里的活人就不会剩下多少。”

“小子一定要先把几个城门的大火点起来,瓮中烤鳖的滋味一定请高丽人尝尝。”既然云烨手里有杀手锏,尉迟的心情顿时就变得好了起来,至于意外,喝水都会被呛死,上了战阵,谁还去顾忌那些。

水师里的军卒很快就在口鼻上捂着布条子拎着竹筐冲了出来,见到了火堆,就拿铲子把竹筐里的沙子铲出来,覆盖在火焰上,很快的,校场上的火焰就逐渐消失,只有空气里还残余着一股令人作呕的气息。

“小子,这次出去,不要独断专行,你没有打过仗,陆地上多听听赖传峰他们的意见,水师里多听听那些常年在海上讨生活的部下的意见,事不可为的时候保住自己回来就好,不要听他们说什么死了也要达成目的的屁话,战阵上比的就是谁活的时间长,充英雄的早就全死了,老夫先是大隋的官将,后来投靠王世充,再后来差点投奔窦建德,思前想后才跟了秦王,不要说老夫骨头软,下决心的时候心里跟刀子剜一样难受,后来还不是做了顺臣?我们既然从一开始就做不成什么皇帝,那就矮下身子做臣子也是一种选择,当今陛下是一代雄主,有气吞斗牛之志,你在他的手底下讨生活不算冤屈,而且就老夫看来,陛下和皇后这是在拿你当子侄看待,这也算是前所未有的恩遇了,好好做事,你的日子还长,到时候我们几个老朽死了之后,几家子人都要靠你来撑门面,就是存了这个私心,要不然,老夫怎么也不会让你上战阵,我们没死完,还轮不到你。”

程咬金看着将要落下去的红日,一边往外走,一边给云烨交代,皇帝的新政慢慢的出台了,勋贵们逐渐变得只有荣耀却没有实权,这多少让这些往日手握重权的人不由得生出英雄迟暮的感叹。

所有的外人都走了,军营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校场上的乱石土块早就被清理的干干净净。今日这些老帅的到来,让水师大营里的军卒议论纷纷,往日见到最多的是商贾小贩之流,今日来的全是传说中的名臣勇将,真是大开眼界,眼看着老帅们一一离去,自己大营里的聚将鼓就响了,校尉们纷纷穿上甲胄去帅厅里听令,不知道有什么样的重要任命落在自己等人的头上,当兵就是冲着功勋来的,虽然现在的日子过得滋润,无忧无虑,但是那些建功立业的梦想,还是总在梦里出现,或许,今日就是一个机会。

“前隋的时候,我们出动了百万大军,准备去征讨高丽,结果不太好,大家都是当兵的,对于当年的惨败都很清楚,我要说的不是要怪罪谁,那是皇帝陛下和史家的责任。我要说的是,在辽水边上,有一座巨大的京观,那里埋得全是我们自己的父兄,如今他们的尸骨被野兽扒开覆土,肆意的凌虐,不知道你们怎么想,我总想着把他们带回来找片风水好的地方安葬,既然是我们自己的袍泽,总是要回家的。”

“大帅,您说的可是高丽的那座京观?”赖传峰小声的问云烨,他不能确定自己这一群人领到的任务会如此艰难。

“老赖,你说的没错,就是那座,听说有三万五千具骸骨需要运回来,当然了,高丽说有十万具,我们需要把他们全部烧成灰,带回大唐,你觉得怎么样?”

云烨看到赖传峰脸上的精彩表情就知道这个任务给了他多么大的震撼,大帅前面就说了自己没有援兵,没有侧翼,有的只有这支孤军,深入到高丽境内,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大帅,为何是我们?我们只是水军,不善于陆战,要挖坟,那是一定要上岸的。”赖传峰在云烨的注视下,目光有些散乱。

“没什么别的原因,因为我们是大唐水军里最精锐的一支,而那些和高丽对峙的大军,现在不可能,也没有能力深入到高丽境内,再说陛下也不好希望现在就开战,所以我们现在就是他**的该死的海盗,只不过我们只抢劫尸骨而已。”

“明白了大帅,属下这就开始针对这些条目开始操练将士,只是不知道您能给属下多少时间,这些陆战队的兄弟们,还需要进一步的操练才好上战场。”

很快的赖传峰就摆正了自己的位置,既然逃避不掉,那就硬着头皮上,当兵吃粮的要有遇到这种事情的准备。

“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大唐人手不足,高丽的人手他同样的不足,辽东乃是蛮荒之地,千里平原上零零散散的分布着几座小城,我们沿着辽水溯流而上,只要把沿河的三座城池全部毁掉,就会大摇大摆的进入辽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算不得难事,我一个没上过战阵的主帅都不怕,你一个裨将怕什么。”

“大帅不可,我们在就说好分工的,您坐镇长安,这些事交给属下们去干就好,属下死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有您在,家里的妻儿定会受到照顾,您出了事情,属下们就算是圆满达成目标也是得不尝试。”

听说云烨这回要亲自去,不光是赖传峰阻拦,就是杨月明,杨月礼,苟峰都表示不同意,云烨去了辽东也只是一个摆设,起不到作用,还会眼中的拖累大军,能不去最好就不去。

“我也不想去,可是你们谁知道怎么用汽油?那东西一个操持不好就会酿成大祸,老赖,你们最多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可以做准备,同时啊,汽油的准备不能停,只有把这东西准备的多多的,我们才有赢得希望。大军都全体出动了,我一个光杆大帅待在营地里看门,那样会被人家活活笑死的,所以啊,不去不行,再说我去了之后,将来万一看到不好的结果,心里也好受一些。”

苟峰出列说:“大帅说的是,您去了辽东只需要在后面压阵,冲锋陷阵自然有我等来完成,这几年没打仗了,上回去薛延陀就没有我们的份,这回一定要杀个痛快。”

一件对于岭南水师来说算得上滔天大事的行动,在几个人的交谈之下,逐渐变得妙趣横生,下面的校尉也各自表态一定要在这次难得的行动中过过杀人的瘾。

*第四节曲卓的侍妾

见部下的心思已经稳定了,云烨就趁着月色,一路赶回了玉山,才进门就看到一个家伙蹲在屋檐下面正在大口的吃面,看身上的衣服明明是七品官府,但是看吃饭的样子,纯粹就是一个饿死鬼投胎,管家在一边照料,给这家伙扒着蒜瓣,一边劝他:“用不着这么急,厨房里多得是,这都第三碗了,小心撑坏了,吃口蒜,吃面不吃蒜那可不算是关中人。”

“好我的钱叔啊,我在荒山野地里足足待了快三年啊,整日里吃烤肉,要不然就是炒米,吃几口野菜算是过年了,这一路上的驿站,我都强忍着没吃他们做的面食,生怕坏了胃口,这些年您知道我最馋什么?就是府里的面条,就盼着到了府上,好好地迭上七八碗。明日再去书院,弄上高高的一盘子红烧肉,一点土豆都不要,就着一碗酒,吃个痛快。”

说完又低下头,西里呼噜的吞下去了一碗面条,没见他有嚼的动作,面条的一头都到了胃里,另一头还在碗里。

“曲卓,你回来了,太好了,总担心你一个人在深山老林里,现在回来了好事啊,不错,不错,这么快就青袍上身了,二十岁的人就做到了七品正印,不容易,看过你老娘了?”

曲卓听到云烨的声音,鼻子一酸,差点流下眼泪来,擦了一下眼角,艰难的站起来,给云烨行李说:“学生在边野三年,蒙先生照顾家母,容学生大礼拜谢。”

云烨抢前一步扶住了曲卓,仔细的打量一下这个昔日的杂役,脸上的青涩早已褪去,取而代之的一双坚毅的眼神,还有一张轮廓分明的脸。

“是你自己给自己挣的脸面,谁都不谢,你先生我也没有脸面把学生的功劳往自己身上揽,朝廷七品官正印的奖励是实至名归,比起你以前的挂的从六品虚衔高出的可不是一星半点,荒野三年苦熬到底把一个油滑的小子熬成了栋梁之才,来来,我也没吃饭,陪着我再来一碗。”

吃面最舒服的方式就是蹲在屋檐底下,一人捧一个大老碗,碗越大越是显着大气,想当年回老家的时候,光屁股的小屁孩都捧着一个比自己头还大的老碗在屋檐底下猛刨,功夫是从小练出来的,一只手拖着碗底,嘴搭在碗边上,吃的那叫一个豪爽,如今变成富贵人家了,怎么能忘本,三个人一起蹲在屋檐底下吃面条,很是壮观。

一碗面条下肚,回头看看旁边吃的起不来的老钱,问道:“你应该早就吃过了,干嘛陪着我们吃第二顿?”

老钱的老脸微红,放下碗,接过云烨的空碗不好意思地说:“刚才看您和曲卓吃饭吃的舒坦,老汉就忍不住也来了一碗。”

三个人一起大笑起来,碗确实有些大,吃了满满一大碗饭有些撑住了,回头看看空碗,不由得哀叹年华不再,去年还能吃两碗的,今年就减半了。

和曲卓漫步在花园子里,边遛食边听他讲解南诏的发生的趣事,很明显的曲卓是在挖空心思的说一些欢乐的事情,云烨如何都不会相信,那里只有欢乐,没有悲伤。

“就这样子,先生,自从您从大河里遁走之后,学生就趁机煽动那些游侠叛乱,大唐百骑司的暗探也趁机起事,杀退了那些蛮王之后,窦燕山的亲信就已经死的差不多了,黄金也被那些游侠哄抢一空,只可惜,他们注定了有命拿,没命花,蜀中的府兵,围住了所有的出口,只要搜到身上有黄金的,直接就是一刀砍下脑袋,连第二句话都不问。”

“那些人注定是要死的,窦燕山干的就是砍头的买卖,他们既然敢掺和进来,就要做好死的准备,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古人诚不我欺啊。”

曲卓点点头接着说:“没过多久,百骑司就来了一位副统领,命令学生继续四处结交南诏的土王,蒙舍诏,还有乌蛮,白蛮学生都有过接触,我大唐的在南诏的三十六个羁縻州,学生可以说是跑遍了,对那里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蛮人和我们完全不同,只是行事颇有古风,很长一段时间学生以为自己来到了圣王时代,只是看到了那些奴隶的惨状后,学生才怵然惊醒,南诏的这种秩序,建立在奴隶的痛苦之上,头人对待那些奴隶的刑罚之残酷,学生几乎不敢言之。”

“有什么不敢说的,我就知道一种,把一种虫子的卵放进活人的嘴巴再封闭他身上所有的窍门,那种虫子就会借助这个人的血肉慢慢长大,很奇怪,这种虫子能把人的骨头都慢慢吞噬掉,但是绝对不会去触碰这个人的皮肤,到最后的时候,整个人就变成了一个大皮囊,那些虫子就在皮囊里**,再产卵,直到虫子的数量撑破人皮为止,据说,这东西的名字叫做“茧人”,感觉如何?”

“您果然是见过的,您为何没有阻止?”曲卓提到这件事就似乎变得有些激烈,云烨奇怪的看他一眼说:“你阻止了?”

曲卓点点头,指着站在阴影的一个少女说:“就是她,我不忍心看她被人家做成茧人,就用玉佩把她换了下来,本来想让她回家,她打死都不回去,没办法,大唐不许蛮人出林子,我只好以侍妾的名头把她带回大唐,您看如何?”

云烨回头看看缩在阴影里的弱小女子,小小的,瘦瘦的,最多只有十岁。回手一巴掌就抽在曲卓的后脑勺上怒声说:“王八蛋,那还只是小小的孩子,书院的仁义礼义廉耻这些东西你都学到哪里去了?”

曲卓张着嘴还没有来得及辩解,那个小姑娘就扑过来,一口咬在云烨的大腿上。

小人儿能有多大力气,更何况云烨本来就穿的厚实,她最多只能咬到云烨厚厚的棉裤上,看着抱着自己的大腿撕咬的小女孩,云烨的心里泛起阵阵的酸楚,曾几何时,也有一个小小的女子也是这样咬自己,只不过,她咬的是铠甲罢了。

往事不能回忆,云烨只要想起往事就会不断地回忆下去,总会触碰到他心底里最柔软的那部分。涩声对曲卓说:“好生对待她吧,如果将来你不喜欢她了,也不要伤害她,随她去吧,人一辈子能有几次得脱大难的机会,活下来的都不容易。”

曲卓把小女孩从云烨身边带走,笑着对云烨说:“侯爷,这是我妹子,您也知道,学生的差事就是一个颠沛流离的差事,一年中难得相聚一次,把小妹放在老母身边尽孝,我也就了无牵挂的为大唐效力,说不定会有穿朱带紫的一天,那时候,我再回来孝敬母亲就是。”

云烨朝他摆摆手,准备回到后堂,刚才小女孩上演的那一出,已经让他完全没了谈话的兴致,走了两步又回头对曲卓说:“此去高丽,万事小心。”

曲卓看着云烨走进了月亮门,弯下腰深深地鞠了一躬,牵着那个不停的转着眼珠子的小姑娘向云家大门走去,今晚,要和母亲好好地说说话。

*第五节家事和信心

那日暮才放下孩子,掩好衣襟,正要去看看夫君回来没有,身后却有一双臂膀紧紧地抱住了她,才吃了一惊,准备挣开,却又软软的靠在那个人的怀里,那股子熟悉的肥皂味道,自己就是到了黄泉都不会忘记。

云烨不说话,那日暮也就不问,女子的温柔本来就是用来安慰男人用的,宦娘早就给那日暮上过这一课,更何况自己的夫君还是一个大大的英雄,能被夫君这样的大英雄喜欢,那日暮想想就高兴,在自己最无助,最倒霉的时候,夫君总会出现,比草原上的神灵还要灵验,或许啊,夫君就是自己的神灵。

她最喜欢靠在夫君怀里的感觉,每到这种时候,那日暮的脑子里就会涌现无数的怪念头,总是把自己想成一朵娇柔的小花,在风雨里摇曳,或者一只可怜的离群的小羊羔,咩咩叫着四处寻找羊群,她喜欢这样想,因为只要自己变得弱了,夫君的身体就变得高大强壮无比……

嗅着那日暮身上甜美的**,云烨满脑子里都是熊熊的火焰,自己到高丽就是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