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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代似乎离我们已经非常遥远了。当时,不仅在中国,而且在欧洲和全世界,人文知识分子大多充满着政治激情,它的更庄严的名称叫做历史使命感。那是在五十年代初期,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不久,世界刚刚分裂为两大阵营。就在那个时候,曾经积极参加抵抗运动的加缪发表了他的第二部散文风格的哲学著作《反抗者》,对历史使命感进行了清算。此举激怒了欧洲知识分子中的左派,直接导致了萨特与加缪的决裂,同时又招来了右派的喝彩,被视为加缪在政治上转向的铁证。两派的态度鲜明对立,却对加缪的立场发生了完全相同的误解。
当然,这毫不奇怪。两派都只从政治上考虑问题,而加缪恰恰是要为生命争得一种远比政治宽阔的视野。
加缪从对“反抗”概念作哲学分析开始。“反抗”在本质上是肯定的,反抗者总是为了捍卫某种价值才说“不”的。他要捍卫的这种价值并不属个人,而是被视为人性的普遍价值。因此,反抗使个人摆脱孤独。“我反抗,故我们存在。”
这是反抗的意义所在。但其中也隐含着危险,便是把所要捍卫的价值绝对化。其表现之一,就是以历史的名义进行的抵抗,即革命。
对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批判是《反抗者》中的精彩篇章。加缪一针见血地指出,卢梭的这部为法国革命奠基的著作是新福音书,新
宗教,新神学。革命的特点是要在历史中实现某种绝对价值,并且声称这种价值的实现就是人类的最终统一和历史的最终完成。这一现代革命概念肇始于法国革命。革命所要实现的那个绝对价值必定是抽象的,至高无上的,在卢梭那里,它就是与每个人的意志相分离的“总体意志”。“总体意志”被宣布为神圣的普遍理性的体现,因而作为这“总体意志”之载体的抽象的“人民”也就成了新的上帝。圣·鞠斯特进而赋予“总体意志”以道德含义,并据此把“任何在细节上反对共和国”亦即触犯“总体意志”的行为都宣判为罪恶,从而大开杀戒,用断头台来担保品德的纯洁。浓烈的道德化色彩也正是现代革命的特点之一,正如加缪所说:“法国革命要把历史建立在绝对纯洁的原则上,开创了形式道德的新纪元。”而形式道德是要吃人的,它导致了无限镇压原则。它对心理的威慑力量甚至使无辜的受害者自觉有罪。我们由此而可明白,圣·鞠斯特本人后来从被捕到处死为何始终保持着沉默,斯大林时期冤案中的那些被告又为何几乎是满怀热情地给判处他们死刑的法庭以配合。在这里起作用的已经不是法律,而是神学。既然是神圣的“人民”在审判,受审者已被置于与“人民”相对立的位置上,因而在总体上是有罪的,细节就完全不重要了。
加缪并不怀疑诸如圣·鞠斯特这样的革命者的动机的真诚,问题也许恰恰出在这种可悲的真诚上,亦即对于原则的迷醉上。“醉心于原则,就是为一种不可能实现的爱去死。”革命者自命对于历史负有使命,要献身于历史的终极目标。可是,他们是从哪里获知这个终极目标的呢?雅斯贝尔斯指出:人处在历史中,所以不可能把握作为整体的历史。加缪引证了这一见解,进一步指出:因此,任何历史举动都是冒险,无权为任何绝对立场辩护。绝对的理性主义就如同绝对的虚无主义一样,也会把人类引向荒漠。
放弃了以某种绝对理念为依据的历史使命感,生活的天地就会变得狭窄了吗?当然不。恰好相反,从此以后,我们不再企图做为历史规定方向的神,而是在人的水平上行动和思想。历史不再是信仰的对象,而只是一种机会。人们不是献身于抽象的历史,而是献身于大地上活生生的生活。“谁献身于每个人自己的生命时间,献身于他保卫着的家园,活着的人的尊严,那他就是献身于大地并且从大地取得收获。”加缪一再说:“人不只属于历史,他还在自然秩序中发现了一种存在的理由。”“人们可能拒绝整个历史,而又与繁星和大海的世界相协调。”总之,历史不是一切,在历史之外,阳光下还绵亘着存在的广阔领域,有着人生简朴的幸福。
我领会加缪的意思是,一个人未必要充当某种历史角色才活得有逾义,最好的生活方式是古希腊人那样的贴近自然和生命本身的生活。我猜想那些至今仍渴望进入历史否则便会感到失落的知识分子是不满意这种见解的,不过,我承认我自己是加缪的一个拥护者。
1996。8
世上本无奇迹
《鲁滨逊漂流记》出版二百周年之际,弗吉尼亚·伍尔夫发表感想说,她觉得这本书像是一部万古常新的无名氏作品,而不像是若干年前某个人的精心之作,因此,要庆祝它的生日,就像庆祝史前巨石柱的生日一样令人感到奇怪。这话道出了我们读某些经典名著时的共同感觉。当然,即使在经典名著中,这样的作品也是不多的,而《鲁滨逊漂流记》也许是最有代表性的一部。
故事本身是尽人皆知的,它涉及一桩奇遇:鲁滨逊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终于活着回到了人群中。可是,知道这个故事与读这本书完全是两回事。如果你仅仅知道故事梗概而不去读这本书,你将错过最重要的东西。一部伟大的小说,其所以伟大之处不在故事本身,而在对故事的叙述。在笛福笔下,鲁滨逊的孤岛奇遇是由许许多多丝毫不是奇遇的具体事件和平凡细节组成的,他只是从容道来,丝毫不加渲染,一切都好像是事情自己在那里发生着。他的叙事语言朴实,准确,宛若自然天成,因此而极有力量,使我们几乎不可能怀疑他所叙述的事情的真实性。我们仿佛身历其境地看到,只身落在荒岛上的鲁滨逊怎样由惊恐而到渐渐适应,在习惯了孤独以后,又怎样因为在沙滩上发现人的脚印而感到新的惊恐。我们看到他为了排除寂寞,怎样辛勤地营建自己的小窝,例如怎样花费四十二天工夫把一棵大树做成一块简陋的搁板。我们会觉得,这一切都是十分真实的,倘若我们落入那个境遇里,我们也会那样反应和那样做。鲁滨逊能够在孤岛上活下来,靠的不是超自然的奇迹,而是生存本能和一点好运气罢了。
在过去的评论中,人们常常强调笛福是资产阶级的代言人,小说的主旨是鼓吹勤劳求生和致富。在我看来,即使这部小说含有道德训诫的意思,也决非如此肤浅。在现实生活中,笛福是一个很入世的人,曾经经商、从政、办刊物,在每一个领域都折腾得很厉害,大起大落,最后失败得也很惨,是一个喜欢折腾又历尽坎坷的人。他自己总结说:“谁也没有经受过这么多命运的播弄,我曾经十三回穷了又富,富了又穷。”到了晚年,他才开始写小说。使我感到有趣的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借了鲁滨逊的眼光,表达了对俗世的一种超脱和批评的立场。在远离世界并且毫无返回希望的情形下,鲁滨逊发现自己看世界的眼光完全变了。他的眼光的变化,我认为最有价值的是两点。一是对财富的看法。由于他碰巧落在一个物产丰富的岛上,加上他的勤勉,他称得上很富有了。可是他发现,财富再多,他所能享受的也只是自己能够使用的部分,而这个部分是非常有限的,其余多出的部分对于他没有任何实际价值。由此他意识到,世人的贪婪乃是出于虚荣,而非出于真实的需要。另一是对宗教的看法。如果说他还是一个基督徒的话,他的宗教信仰也变得极其单纯了,仅限于从上帝的仁慈中寻求活下去的勇气和安宁的心境。由此他回想人世间宗教上的一切烦琐的争执,看破了它们的毫无意义。我相信在这两点认识中包含着某种基本的真理。世上种种纷争,或是为了财富,或是为了教义,不外乎利益之争和观念之争。当我们身在其中时,我们不免很看重。但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迟早要离开这个世界,并且绝对没有返回的希望。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妨也用鲁滨逊的眼光来看一看世界,这会帮助我们分清本末。我们将发现,我们真正需要的物质产品和真正值得我们坚持的精神原则都是十分有限的,在单纯的生活中包含着人生的真谛。
孤岛遐想是现代人喜欢做的一个游戏。只身一人漂流到了一座孤岛上,这种情景对于想象力是一个刺激。不过,我们的想象力往往底气不足,如果没有某种浪漫的奇迹来救助,便难以为继。最后,也就只好满足于带什么书去读、什么音乐去听之类的小情调而已。在鲁滨逊的孤岛上也没有奇迹。那里不是桃花源,没有乌托邦式的社会实验。那里不是伊甸园,没有女人和艳遇。鲁滨逊在他的孤岛上所做的事情在人类历史上其实是经常发生的,这就是凭借从一个文明社会中抢救出的少许东西,重新开始建立这个文明社会。世上本无奇迹,但世界并不因此而失去了魅力。我甚至相信,人最接近上帝的时刻不是在上帝向人显示奇迹的时候,而是在人认识到世并无奇迹却仍然对世界的美丽感到惊奇的时候。
1998。1
不时髦的读书临终的苏格拉底
《儒林外史》中有一个著名的情节:严监生临死之时,伸着两个指头,总不肯断气,众人猜说纷纭而均不合其意。惟有他的老婆赵氏明白,他是为灯盏里点了两茎灯草放心不下,恐费了油,忙走去挑掉一茎。严监生果然点一点头,把手垂下,登时就没了气。
奇怪的是,我由这个情节忽然联想到了苏格拉底临终前的一个情节。据柏拉图的《斐多篇》记载,苏格拉底在狱中遵照判决饮了毒鸠,仰面躺下静等死亡,死前的一刹那突然揭开脸上的遮盖物,对守在他身边的最亲近的弟子说:“克里托,我还欠阿斯克勒庇俄斯一只公鸡,千万别忘了。”这句话成了这位西方第一大哲的最后遗言。包括克里托在内,当时在场的有十多人,只怕没有一个人猜得中这句话的含意,一如赵氏之善解严监生的那两个指头。
在生命的最后一天,苏格拉底过得几乎和平时没有什么不同。他仍然那样诲人不倦,与来探望他的年轻人从容谈论哲学,只是由于自知大限在即,谈话的中心便围绕着死亡问题。《斐多篇》通过当时在场的斐多之口,详细记录了他在这一天的谈话。谈话从清晨延续到黄昏,他反复论证着哲学家之所以不但不怕死、而且乐于赴死的道理。这道理归结起来便是:哲学所追求的目标是使灵魂摆脱肉体而获得自由,而死亡无非就是灵魂彻底摆脱了肉体,因而正是哲学所要寻求的那种理想境界。一个人如果在有生之年就努力使自己淡然于肉体的快乐,专注于灵魂的生活,他的灵魂就会适合于启程前往另一个世界,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哲学活动,也是把哲学称做“预习死亡”的原因所在。
这一番论证有一个前提,就是相信灵魂不死。苏格拉底对此好像是深信不疑的。在一般人看来,天鹅的绝唱表达了临终的悲哀,苏格拉底却给了它一个诗意的解释,说它是因为预见到死后另一个世界的美好而唱出的幸福之歌。可是,诗意归诗意,他终于还是承认,所谓灵魂不死只是一个“值得为之冒险的信念”。
凡活着的人的确都无法参透死后的神秘。依我之见,哲人之为哲人,倒也不在于相信灵魂不死,而在于不管灵魂是否不死,都依然把灵魂生活当作人生中唯一永恒的价值看待,据此来确定自己的生活方式,从而对过眼云烟的尘世生活持一种超脱的态度。那个严监生临死前伸着两个指头,众人有说为惦念两笔银子的,有说为牵挂两处田产的,结果却是因为顾忌两茎灯草费油,委实吝啬得可笑。但是,如果他真是为了挂念银子、田产等等而不肯瞑目,就不可笑了吗?凡是死到临头仍然看不破尘世利益而为遗产、葬礼之类操心的人,其实都和严监生一样可笑,区别只在于他们看到的灯草也许不止两茎,因而放心不下的是更多的灯油罢了。苏格拉底眼中却没有一茎灯草,在他饮鸠之前,克里托问他对后事有何嘱托,需要为孩子们做些什么,他说只希望克里托照顾好自己,智慧地生活,别无嘱托。又问他葬礼如何举行,他笑道:“如果你们能够抓住我,愿意怎么埋葬就怎么埋葬吧。”在他看来,只有他的灵魂才是苏格拉底,他死后不管这灵魂去向何方,那具没有灵魂的尸体与苏格拉底已经完全不相干了。
那么,苏格拉底那句奇怪的最后遗言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阿斯克勒庇俄斯是希腊神话中的医药之神,蔑视肉体的苏格拉底竟要克里托在他的肉体死去之后,替他向这个司肉体的病痛及治疗的神灵献祭一只公鸡,这不会是一种讽刺吗?或者如尼采所说,这句话喻示生命是一种疾病,因而暴露了苏格拉底骨子里是一个悲观主义者?我曾怀疑一切超脱的哲人胸怀中都藏着悲观的底蕴,这怀疑在苏格拉底身上也应验了么?
1997。4
《李白与杜甫》内外
“文革”中,郭沫若接连失去了两个儿子,其中之一的世英是我的好友。世英死后不久,我从北大毕业,被分配到洞庭湖区的一个军队农场劳动。农场的生活十分单调,洞庭湖的汪洋把我们与外界隔绝,每天无非是挖渠、种田和听军队干部训话,加上我始终沉浸在世英之死的哀痛中,心情是很压抑的。在那一年半里,与郭家的通信成了我的最大安慰。有一回,我给建英寄了一些我在农场写的诗,其中一首由李白诗句点化而来。诗写得并不好,我当时的诗大多强作豪迈,意在使自己振作。但是,建英回信转述了郭老的鼓励,夸我很有诗才,并说郭老又写给他一首李白的诗:“铲却君山好,平铺湘水流。巴陵无限酒,醉杀洞庭秋。”问我一个问题:君山那样的好,为什么要铲却它呢?我的回答是:就像“槌碎黄鹤楼”、“倒却鹦鹉洲”一样,“铲却君山”也是李白的豪言,未必要有什么目的。建英在下一封信中揭破谜底:铲平君山是为了造田种稻米,把米做成酒,就“醉杀洞庭秋”了。
后来我收到于立群寄给我的《李白与杜甫》一书,才知道郭老当时正在研究李白。在这部书中,郭老不指名地把我对上述谜语的解答和他的反驳也写了进去。同一书中还第一次发表了他写的一首词,正是他曾经抄录给我的《水调歌头·游采石矶》。离京前夕,我到他家告别,他拿出这幅大约四开大的墨迹,为我诵读了一遍,盖章后送给了我。“借问李夫子:愿否与同舟?”我很喜欢这个意境。可惜的是,于立群顾忌到我所要去的军队农场的政治环境,建议我不要带去,我便把这幅字留在郭家了。
《李白与杜甫》初版于1971年,我不知道郭老是从何时开始构思这部书的,有一点似乎可以肯定:该书的大部分写作及完稿是在他连丧二子的1968年之后。可以想见,当时他的心境是多么低郁,这种心境在他给我的信里也有曲折的表达。他在一封信中写道:“非常羡慕你,你现在走的路才是真正的路。可惜我‘老’了,成为了一个一辈子言行不一致的人。”接着提到了世英:“我让他从农场回来,就像把一棵嫩苗从土壤中拔起了的一样,结果是什么滋味,我深深领略到了。你是了解的。”世英原是北大学生,因“思想问题”而被安排到一所农场劳动,两年后转学到北京农业大学,“文革”中被那里的造反派迫害致死。在另一封信中,因为我曾叹息自己虽然出胎生骨的时间不长,脱胎换骨却难乎其难,郭老如此写道:“用你的话来说,我是‘出胎生骨的时间’太长了,因而要脱胎换骨近乎不可能了。在我,实在是遗憾。”这些因“文革”遭际而悔己一生之路的悲言是异常真实的,我从中读出了郭老对当时中国政治的无奈和绝望。他在这样的心境下研究李白,很可能也是感情上的一种寄托。他褒扬李白性格中天真脱俗的一面,批评其看重功名的一面,而最后落脚在对李白临终那年写的《下途归石门旧居》一诗的诠释上。他对这首向来不受重视的诗评价极高,视之为李白的觉醒之作和一生的总结,说它表明“李白从农民的脚踏实地的生活中看出了人生的正路”,从而向“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整个市侩社会”“诀别”了。姑且不论这种解释是否牵强,或者说,正因为有些牵强,我们岂不更可以把它看做是作者自己的一种觉醒和总结?联系到他给我的信中的话,我能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