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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无敌吸尘器-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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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名劫匪急了,从腰间掏出一把雪亮的匕首,远远对着中年人比划起来。不过,他并不敢真的冲上来,因为他已经看出,他就算手持凶器,也不是这名中年人的对手。

围观群众见这名头上戴着赛车帽的劫匪拿出凶器,无不惊呼了一声,慌忙朝四周逃去,远远围成一个大圈看热闹,只等着警察到来,最好能上演类似春熙路刀客的好戏。

这个中年人仍然一拳一拳朝其中一名劫匪小腹,腰间,肋下,这些软弱的地方打去,打得这名劫匪连连求饶,痛苦不已。

就在拿着凶器的劫匪进退两难,终于鼓起勇气想要朝中年人冲过来的时候。那名中年人飞起一脚,将地上已经成了一滩烂泥的劫匪踢飞起来,正好落在另一人的面前。

“带上他!滚吧!”中年人的声音嘶哑难听,像是常年没有运作的机器勉强运转发出的声音。

什么!

不单单是劫匪,就连周围的围观群众都怀疑自己听错了。

见义勇为,怒擒摩托车劫匪,一顿暴打之后,让劫匪滚吧?这个中年人到底想的是什么?

但那中年人像是完全失去了兴致一般,摆摆手让这两人离去,弯腰抓起路边的一个破旧编制袋,扛在肩膀上挤到人群中消失不见了。

两名劫匪这才如梦初醒,挥舞着手中的匕首将四周的群人逼退开来,勉强爬上摩托车,排气筒冒出滚滚黑烟,赶在警察来之前逃之夭夭。

当王会帮罗莺莺把地上的东西全部捡起,开着车过来的时候,只来得及看清中年人的一头花白头发和宽阔的肩膀。

“这人搞毛啊!打了劫匪又将他们给放了?”

“我看是个神经病,不过这年头神经病还见义勇为?”

“我觉得你说反了,是神经病才见义勇为。”

听到围观群众的议论纷纷,王会摇了摇头,心中感慨万千。

“这人是搞毛啊!”这是他唯一同意的观点。

第一百一十九章悍匪传说

徐磊抓着自己一头花白头发,从来都没有这么踟蹰过。└ωωω·SЦiMêNGC○M更新最快└他走到一个僻静的公园,找了个干净的石凳坐下来,认真的思考自己以后要做什么。

他以前可不是这么一头白发的,当年出了那事之后,他一夜没睡,第二天一照镜子竟然发现自己竟然满头花白了。

虽然在监狱里面住了十几年,但他现在不过是三十多岁的年纪。想起刚才问路的时候,那个十几岁的孩子叫自己爷爷,他真是哭笑不得。

他坐着,将双手的手指伸直,掌心向着自己,凝视着手掌和手指。双手像是完全没有生命的石刻,一动不动,甚至给人以这双手的里面,没有血液在流动的感觉。但是,他能从掌纹里看到血迹斑斑。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八个,足足有八个人的血。

徐磊可没那么笨,自己干过什么都给警察给撂出来。不过知道的人自然知道,他弄死的几个人都不是什么普通货色,任何一个拉出来都够枪毙他八回的了。

不过大风大浪都过去了,最后在小渠沟里面翻了船。

杀到第九个的时候,那狗官命硬的狠,一榔头下去眼看脑浆子都流出来了,竟然还能活过来。最后让他吃了个故意杀人未遂的官司,无期转有期,最后虽然又运作了一番,但也足足坐了十三年的监牢。

但是他不后悔。因为那些人该杀!才杀了五个根本不解气!他这次出来就是要杀出个朗朗乾坤!杀他个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事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

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

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

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杀人不是问题!不过徐磊踟蹰的是要不要通知兄弟们。

反正这次出来,他就没打算活过年关。他就怕自己玩的太大,到时候连累兄弟们怎么办?

听那些新进来的人说,现在弄死个人容易,想要跟以前一样逃走可就难了。现在满大街都是监控录像,备不住啥时候就给你的脸给照下来,你就算逃到天边去也没用。

不过徐磊不信。只要你嘴严实,那些警察也不个个都是福尔摩斯,只要心黑手毒,别跟上次那样留下目击证人,谅他们也查不出来。

这些年在监狱里他没少看书,以前就是吃了没知识没文化的亏,就知道一味蛮干,才落到这个下场。所以他把不少名著翻了个底掉;《犯罪心理学》这本书他看的最多,虽然书烂的不能再看了,但每个字都深深印进他脑海里。

现在的社会治安比以前也没好到哪去,刚才还有两个后辈玩飞车抢劫这种老把戏呢。徐磊狠狠把他们教训了一顿,不为别的,就为他们抢女人东西。不过看他们还算够义气,没有把同伴扔下逃之夭夭,揍上两拳也就算了。没必要送到警察手上,让他们邀功请赏。反正那些警察们也不是什么好鸟。

徐磊使劲拍了拍脸颊,让自己振作起来。干大事者,必须是有远见的人,能始终注视着明天的人。如此踟蹰不已根本就不像自己了!

我不是早就决定,恢复往日的自我,不再有爱,也决不再有仁慈!

况且在牢里那么多年,也没见几个兄弟来看过自己啊!

徐磊从身上翻出皱巴巴的五块钱,找到公共电话,咬咬牙拨通了一个号码。

“我是徐磊,你是梁启华吗?”

十分钟后,三辆黑色的奥迪朝街边的小公园开来。

从上面钻出来七八个人,一般的个头,一样的黑西装,脸上一水的墨镜。就跟别人不知道他们是黑社会似的。

一个人走在最前面,急匆匆的朝公园走去。这人高大、英俊、皮肤黝黑,看起来有四十出头,衣着得体,高贵,有着一股说不出来的男性魅力。

如果正好有江北市的上层人物在这,他必然会惊呼出来。因为这个人赫然就是梁家现在的家主——梁启华。

他为什么会带着一大批人到小小的公园来?要知道就算是江北市的局级领导,想要见梁启华还要提前打电话预约才行。

这时,梁启华已经看到躺在石头长椅上流浪汉模样的中年人,不由的扬了扬眉。

徐磊显然也看到了梁启华,如果按照他以前的派头,自然动都不动,等梁启华来请。不过现在的他已经不同了。他已经将年轻时的冲动和狂妄自大深埋在心底,只留下对社会对人生的仇恨,任其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他现在已经知道,适度的低头能够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

所以,徐磊迅速站起,对着梁启华深深鞠了一躬,极尽谦卑,加上脸上平和的表情,任谁都猜想不到,他这次出来的目的是为了大杀四方。

梁启华陡的一震,当即喜出望外。他身后的打手们不明白这个流浪汉这个谦卑的动作说明了什么,但他确是清楚不过了。连徐磊这种极其骄傲自大的人都能懂得低头,看来十几年的牢狱生涯果然能改变人的一切。徐磊这次能够被自己所用。

“磊子,我派弟兄们去接你,没想到你提现一步出去了。我还以为你找个旮旯藏起来,不愿意陪哥哥一起喝酒呢!”梁启华哈哈大笑。现在他正需要一个心黑手辣的人帮自己办一件事,身边的人都不太理想,没想到今天这个最合适的人选竟然自己送上门来了。

徐磊苦笑了起来:“我回家了一趟。所以耽搁了。”

梁启华伸手使劲拍着徐磊的肩膀,大笑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走,哥哥已经全帮你安排好了。真真正正的一条龙服务。”

徐磊会意,在监狱这么多年,他可憋惨了。由梁启华亲自安排,那么档次肯定低不了,他可以好好的泻泻火。

“老板,这位是?”梁启华身后一名跟他比较熟忒的保镖疑惑问道。老板对这名流浪汉青眼有加,那么他必然不是普通人物。可如果不知道名讳,过会儿不知道怎么称呼的话,岂不是十分尴尬。

梁启华一拍脑袋,大笑道:“哎呀,你看我,见到磊子你光高兴,都忘记介绍了。你们听好,他是我梁启华的好兄弟。当年在江湖上也是赫赫有名,辣手白爷说的就是他!”

徐磊慌忙摆手,当年因为他的一头白发,所以确实在江湖上有这么一个称号:“白爷这个名讳我可不敢当,他比我猛多了。你们叫我磊哥就行。”

打手们立刻也会意他说的白爷到底是哪位。华夏第一悍匪这等丰功伟绩,全国上下没一个能比得上的。不过“辣手白爷”这个称号,他们小时候也隐隐听说过。单论武功和射击技术,只怕比真正的白爷也差不到哪去。当年在江北市也是小儿止啼的可怕人物。

不过论心狠手毒的话,白宝山白爷可以甩徐磊十条大街。

因为白爷百无禁忌,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可徐磊这人却有两个原则:一是只杀官,二是不杀女人。

至于为什么有这么两个原则,原因却是有点可笑,因为徐磊觉得,有原则的人比较强大。

徐磊当年极其崇拜东北二王。就因为东北二王有自己的原则,只杀公安,不害百姓,颇有古代豪侠之风。当年就因为这两人,华夏大地上公安竟然不得公开身穿制服,只得穿便衣。

据说这两人的枪法强于辽阳王义夫,心理素质强于王义夫。当年凭着两把AK两只五四,从东北杀到江西,竟是杀穿了华夏大地,无人能挡,警力损失据说超过了四百人。

而徐磊的枪法也是神准无比,当年也有人传说,他是东北二王的徒弟云云。那时候传的活灵活现,有鼻子有眼,还真有人信以为真。那些相信的人也不想想,二王两人八十年代初被近万解放军围剿,炸死在江西某山区里了,徐磊那时候还穿着开裆裤呢。

不过华夏大地神奇无比,竭尽人类吹牛扯淡之能事,就连关公战秦琼都能吵个天翻地覆,所以有人相信这些毫无缘由的坊间传说也不足为奇。

第一百二十章酝酿

江北市中心的一个KFC快餐店里。

王会认真的帮罗莺莺擦掉嘴角的番茄酱。

小姑娘似乎为了填补刚刚因为惊恐而受伤的内心,毫不留情的大吃特吃。她一个人几乎将整个外带全家桶一扫而空。

王会有点怀疑,她小小的胃是怎么装下这么多东西的。

不知道为什么,王会忽然感觉很幸福。

这个世界里充满了阴暗又晦涩的糟糕事情,刚刚突如其来的厄运就能将之完美诠释。所以看着眼前少女一副狼吞虎咽,还不停的大喘气并且露出一脸幸福的表情,王会忽然想起刚刚天上飘荡的白云和徐徐的微风。

可惜就算是凉爽的秋风,也有不少人感到萧瑟不已吧。毕竟这本来就是一个酷寒冰冷的世界。

“罗莺莺,你哥哥真的决心要当手办师吗?”王会喝着冰凉的碳酸饮料,望着女孩跃动的马尾,随便拉起了家常。

马尾女孩还是沉浸在暴饮暴食的美妙快感里,眉头有点纠结。不知道是食物的味道过于油腻,还是对哥哥的梦想其实存有偏见。

又或者两者都不是,只是单纯的不喜欢在吃东西时说话而已。

“他一直就是这样。那些东西真的不叫娃娃吗?”罗莺莺终于将嘴里的薯条咽下去,开口说道。

王会有些吃惊,罗莺莺看起来对哥哥十分崇拜,但怎么会连他做的东西叫手办都不知道。

“你说这个啊,我只是单纯的崇拜哥哥有勇气去追逐自己的梦想。当然了,他的机器制造技术我也很崇拜了。不过手办嘛那些叫做高达的方块疙瘩一点都不可爱。”罗莺莺继续向一个油炸鸡翅膀进攻。

王会干笑了两下。巨舰大炮,机甲战士,本来就是属于男人的浪漫,一般的小女孩肯定不会明白。

罗莺莺忽的一下抬起头来,看起来是想起了什么。不过话到嘴边,她小脸一红又硬生生的吞了回去。

“你们男的,是不是只是喜欢那种那种前凸后翘的我看我哥哥做的大部分都是那些。”罗莺莺终于吞吞吐吐将心里话问出来,不过眼神却不自觉的朝自己平平无奇的胸脯望去。

“这小丫头原来一直在纠结这个啊!”王会终于没有绷住脸上的严肃表情,笑出声来。

罗莺莺脸红红的,小嘴一撅,腮帮子高高鼓起:“不许笑!不许笑!”

“好,好。不笑不笑。”王会终于忍住笑意,但眼神还是忍不住在少女的胸前扫来扫去,“就我来说吧。大了当然不错,不过也不一定必须要大才好。相信你哥哥也把凌波丽奉为女神吧。她可不是前凸后翘的那种。”

把凌波丽视为女神是一般宅男中二症患者的共症,所以罗博这个二次元深层次中毒者应该也不例外。

“这样啊”罗莺莺点了点头,虽然脸上不显,但心里已经是心花怒放

保持神秘。

这是极其实用的泡妞技巧。当然,只有酷男才能用此等绝技对女性造成最大的杀伤。

一个有故事的沧桑男人比日韩系小白脸更有吸引力。

所以王会并不知道他无意间为了保守吸尘器的秘密所造成的神秘感,让身边的几名女子有多么困惑。

特别是陈小娜,因为她与王会接触的最多。抱也抱过,亲也亲过,只差最后的临门一脚。

按说到现在应该没有什么新鲜感了才对。但王会每次出现都会揭开一点自己,却又保持一些新鲜的神秘。这种感觉比他身上莫名其妙的吸引力更让人心动不已。

此时陈小娜正咬着圆珠笔,一脸困惑的模样,坐在王会的办公室里,修长的腿大大咧咧的放在桌子上,高跟靴随意踢落。

这是她追求轻松的方式。只有一个人的时候,她才会用这种古怪的方式来放松自己。不过必须是一个人的时候,就算王会在身边也不行。她所受的教育要求她必须维持必要的姿仪。

也许只有这种暗地里的反抗,才能让身心都获得放松吧。

铸造厂的工作十分繁琐,因为新旧交替,人员的管理很混乱,就连陈小娜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这才堪堪搞定。

王会这个甩手掌柜也不知道跑到哪了,整天里昼伏夜出,搞东搞西,就连陈小娜也看不明白。

不过似乎就是因为这种看不明白的神秘感觉,才让她对王会有无比的期待。

盛世名泉啊!枯泽的泉水难道还能恢复生机?

陈小娜宁愿选择相信,因为她感到,王会身上似乎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可以满足自己的愿望。

开始的时候,她确实想把王会牢牢控制在手心。能够控制他人的感觉很爽,这种感觉,常常让陈小娜感到极度兴奋。

而王会很配合的被自己控制,这也让陈小娜沾沾自喜。可是不知何时,王会好像慢慢变了,变得自信,变得富有魅力。而陈小娜也发现,想要控制这样一个人,自己实在力不从心。

她似乎在王会身上感觉到一样熟悉的东西——野心。

似乎比自己的野心更为庞大,也更有力量。

虽然有点不甘心,但陈小娜感觉到久违的受保护的安心感觉,这种感觉只在五岁那年父亲的怀里感受到过。

父亲很溺爱自己,但是,从五岁那年以后,就从来没有再抱过自己。

父亲的眼神从那天开始就变得有点古怪,不仅仅是充满爱意,似乎还带着不少愧疚。

陈小娜刚开始还天真的认为跟自己的母亲有关,大妈欺负母亲,母亲不堪侮辱,只好离家出走,远走他乡。或者只是藏了起来,偷偷在哪个角落关切的注视着自己。

而父亲也顺着自己的意思,说保险柜里有母亲的下落,等到她结婚之后就告诉她。

陈小娜摇了摇头,嘴角露出苦笑。

保险柜里确实有母亲的下落,父亲也没有骗自己,只不过那是永远的归宿!

所以,陈小娜的目标又多了一个,调查母亲的死因,并且对相关人员进行报复。

不过陈小娜没有料到,经过这几个月的调查,她竟然一无所获。

那一段历史竟然犹如被橡皮擦去的铅笔字,踪迹全无,变成灰屑卷罗到尘埃中。

不过,现在这个变革的时刻,或许是个机会。陈小娜从父亲最近的行动里,窥看到风暴正在酝酿之中。

第一百二十一章开工

陈明润的心思其实很简单,而且并没有刻意去掩人耳目。更新最快┭

一是因为他的动作太大,就算掩饰也不过是欲盖弥彰。二是,他有信心,有能力,相信就算别人知道他在干什么,也无可奈何。

王会这边陈明润本来想利用一下。不光是因为王会拥有的处理铬渣技术,更重要的是他看起来很有能力。

不过,陈明润失望了。一个过于自大的天才,甚至连庸才都不如,毕竟庸才还能好好听话。王会这种人眼高于顶,盲目自信,只能添乱罢了。

不管如何,他扶植王会,依靠后者肃清陈氏集团内部毒瘤的计划破产了。

但是,陈明润并没有惊惶无措,毕竟到达他这种等级的人必然都有两手准备。

无法肃清敌人的话,就让陈家豪为陈家获得巨大的利益。这样的话就算是敌人,也无法再撼动其分毫。

让太子去替朕亲征,这是古代无数帝王总结出的经验。立下赫赫战功,就不怕下面那些大臣们不服气。毛太祖当年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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