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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霸+番外-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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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我豪爽的仰天长笑,用力的拍拍他的肩膀:“你不认得我?哈哈,这个笑话很好笑,不错不错,可以参选‘本朝最有暴笑价值’的笑话了。” 

“可是,我真的不记得你是谁啊……”他缩起身体,迷茫的眼神像个迷路的精灵。 

如果他真是精灵,我一定会扯着他的翅膀把他揪在手中,晃到他记起我是谁来。可既然他没有翅膀,我只得勉强以衣服作代替品,抓住他的后衣领,比我还高大的身躯被我揪离了床铺,随着我手的愤怒动作不停摇摆着。 


“混蛋,你玩够了没有?只不过是轻轻的磕了下头,你就敢忘了我是谁!”激烈的摇晃在一通发泄之后渐渐停了下来,我用哀怨的眼神难过的望着他,“你真的认不出我了吗?不记得我是谁了?” 


宏雨摇摇头,我的脸白了。 

“不记得你爱我的事情了?不记得你向我求婚的事情了?” 

他再次摇头,我的脸绿了。 

“还有要带我去吃新开张的烤鸭店的事情也不记得了?还有你说离开前要把你的大厨留给我的事呢?江南游的许诺呢?送我很多很多钱的事呢?不会全都不记得了吧?两件,不,一件也好,全都忘了吗?” 


他低头沉思片刻,终于喃喃的轻声道:“听你这么说,我好像有点印象了……” 

我伸长了脖子等着他后面的话。 

“但仔细一想,还是不记得了。” 

我狠狠的把他扔回了床上。什么我永远爱你,此志终身不逾,什么你是我一生最重要的守护,只不过是和石狮子碰了个头,他竟然就已经把这一切忘得一干二净了! 

单单是忘了我也就罢了,连他许诺给我的东西居然也忘了!天理何在?公道何在啊! 

砰的一声巨响和小章子的尖叫打断了我的气恼,原来刚刚我扔下宏雨之时,他的头又亲吻上了坚硬的床柱,再次昏迷了过去…… 

第二次清醒之后,宏雨的身体很快康复了,可是他的记忆却回到了来中原之前的时间。关于我的一切,都不再存在于他的记忆中了,在他面前的我已经是一个彻彻底底的陌生人了。他的钱袋,不再让我自由使用;他的厨子,不再让我随便支使;他的生活,不在以纠缠我为中心。 


四哥说,反正他就要回穆兰国去了,就算忘记了这里的一切又有何干? 

他当然不可能知道答案,连我这个天才都不知道的答案他又怎么可能知道?可是,当我静静凝视着不再爱我的宏雨时,我只知道有一个声音在不停呐喊:我要他记起我来!我要我要! 


于是我翻遍了所有的医书,寻找有关失魂症的治疗方法。书上说,有两种方法最有效,第一种就是用充满往日的回忆的物品触动病人的情感,唤醒病人的记忆。 

这的确是个好方法,而宏雨也确实送给过我不少定情之物。玉佩啦,玉扳指啦,玉扇坠啦,玉玲珑啦,玉如意啦,玉镯啦,玉镇纸,玉暖枕啦…… 

问题是,这些东西已经都被我卖掉了! 

这也要怪他送的都是些价值连城的东西,如果送我硬纸作的或是石头刻的之类不值分文的东西,我顶多是暴打他两拳,然后把东西扔掉而已。只要负责打扫卫生的下人不要太过勤快,说不定现在还能从垃圾堆里翻出来。所以说,这全部都是他的错! 


第二个方法就是用突然的外力作用来刺激病人恢复记忆。 

这倒是个通用的好方法,于是我勤快的开始了治疗。 

考虑到宏雨娇嫩的身体,我顶多是在他下台阶时从十阶以上的地方突然把他一脚踢下去,或者用只有碗口粗的棍子从背后冲着他的头温柔的敲上两敲,要不就是以我雪白粉嫩的拳头迎面一拳砸去。好在我武功高强,力道一向拿捏的很好,除了让他肿了一头大包,多了一身擦伤,黑了两个眼圈外,没受什么伤。 


可是宏雨的记忆仍旧没有恢复,更糟糕的是,他现在越来越怕我了,只要我的身影一出现在五尺开外,他立刻溜的比兔子还快,自然也就比我追的还快了。 

又过了三天,已到了宏雨启程回国的日子。由于对外是宣称四王妃病故,来送行的人只有我和四哥。我摆出抱狗狗的姿势想要抱别宏雨,他却如惊弓之鸟般一溜烟钻进了车里,放下了所有的车窗帘布。而四哥在一旁早已没礼貌的开始了狂笑。 


我发现最近自己真的给他带来了不少乐趣,而且还是免费的!要不要考虑收费问题呢…… 

吱吱的木轱辘不停作响,在雨后松软的地面上压出两道深深的沟壑,尘土扬起在长长的车队之后,刺目的阳光不停晃动在我眼前。一瞬间,我真想冲上去随宏雨一同离去。可是,我的脚就象是生了根似的难以移动。我不会随他离去的,更不会为他的告别而伤心难过,因为,在远去的车队里,离去的只是我从不相识的宏飞—穆兰国的第六王子。而我的宏雨,讨厌我看其他女人的宏雨,为我在朝中的安危担忧的宏雨,准备我喜欢的食物给我的宏雨,大大的钱袋随便我用的宏雨,不停的送能当很多钱的定情之物给我的宏雨,还有像块牛皮糖时时缠在我身边说着爱我的宏雨,都已经永远的留在了我的心灵深处。虽然我天才的头脑中每一寸空间都无比珍贵,可从今以后我会无偿为他整理出一个小小的角落,永远珍藏着他的笑容,为我而笑的笑容。 


“游戏结束了。” 

幸灾乐祸的声音传入耳中的同时,我愤怒的转过身去,望着声音的主人。 

“宏雨已经不再爱你了。云弟,我说过的话你还记得吗?我可是委委屈屈的待在他后面排了很久的队了,别说你不记得了啊,别说你也玩失忆啊?”四哥整整笑皱的衣衫,夸张的张开双臂,笑眯眯的向我走来,“没关系,你还有我,有我这个亲爱的哥哥,我愿意无私的奉献我的身体,安慰你受伤的心灵。这里,我宽厚的胸膛,你可以投过来了。” 


于是我依照他的提议,把一腔的郁闷化作正义的铁拳,向他投了过去。 

第九章 

我连续重拳出击,不停的击打在他的胸前。连续数日怪怪的感觉象是一块大石头般积压在我的心头,此刻我只想把它化在无敌的拳法中,彻底发泄出来。奇怪的是,四哥居然毫不躲闪,只是站在原地任我捶打着宽阔的胸膛,悲伤的目光难得的出现在一本正经的脸上,默默的等待着我平静下来。 


可惜我的体力远远超出了他的预计。 

一柱香的时间……两柱香的时间……三柱香的时间…… 

我左一拳,右一拳,越打越高兴,越打越顺手。而他怜悯的目光和难得的耐性也随着雨点般没完没了的拳头渐渐消失在烦躁的等待中,突然,他终是一把抓住了我的双腕,怒道:“你没完了?这种情况下你应该随便捶打两下,然后就哭泣着扑入我的怀抱中,彻底爱上更加优秀的我。你怎么反当我是柱子,打起来没完没了了!” 


我还来不及回答,突然被他抓着双手轻轻一带,整个人已经站立不稳倒入了他的怀中,目瞪口呆的看着他想要把我嵌入怀中似的紧紧的拥住了我。 

“钱也好,吃的也好,那些宏雨能给你的东西,我也全部都可以给你。忘了他吧,就像他忘了你一样,不要再为他的离去难过了。” 

“咦,我几时说我难过了,他走了更好……哎呦!” 我试着推开他,被他双臂一紧,险些被勒的背过气去。 

完全不理会我的抗议,四哥继续说着:“虽然我知道这么说会让你伤心,可是,我真的好高兴他就这样忘了你,一个人离去。每当我远远看着你们欢快的身影追逐玩笑时……” 


那是他在死缠烂打,我在拼命逃跑!虽然我很想纠正四哥,奈何已经被他勒的透不过气来了。 

“我就情不自禁的好嫉妒他。同样是身为皇子,为什么我要在权欲阴谋的宫廷中苦苦谋生,而他却可以轻易找到一生所爱?我有哪一点不比他更加优秀?不比他更加像个男人?可是我却只能那样远远的看着你们……听到他失去记忆时,我真是开心,那个只要他爱你一天我就只能做你的哥哥的诺言终于打破了,从今以后,我会彻底的代替他在你身边!” 


骤然间听到四哥如此认真的心里话,我一时竟不知该如何反应。一个善良的声音在不停的念着“装傻,装傻”,另一个邪恶的声音却在认真的劝告我“趁机从他身上大捞一票吧”。趁着两个声音反复交战中,第三个声音却缓缓流出了双唇:“你确实比他更优秀,比他更像个男人,所以你永远也不可能像他那样全心全意的爱我。你在嫉妒的不是宏雨,而是我们两个人,你只是在嫉妒我们的无忧无虑,相比你的满心权术,你是在不满自己生活得如此之累的同时却有人可以自由自在快快乐乐。所以,就算我答应了爱你也不会让你得到宏雨般的幸福,夺走你的快乐的人是你自己,是你自己的心!只有那个,没有人能够改变。” 


世所罕见的天才却装成俗人说出这么几句俗不可奈的废话来,果然如我神机妙算般吓住了俗中之俗的四哥。 

四哥不由得一愣,双臂微松。我也趁机赶快逃了出来,警惕的后退了几大步。 

他微微苦笑:“你还记得吗,你从前亲口说过,要答应我两个条件的。今后,我要你只看我一人,只想我一人,只让我一人陪在你身边。” 

那么久以前的事情,他居然还记得? 

他要一诺千金,遵守诺言是他的事,可惜我一向是说了不算,赖帐有理。 

何况“让我陪在你身边”和“我要陪在你身边”是有天壤之别的。后一个是他家的事,前一个是对我的要求。再加上“只看我一人”和“只想我一人”,总共就是三个条件而不是两个了。他当我是不会算术的傻瓜吗? 


我悠然的说道:“要我只看你一个人那是不可能的,满京城到处都是人,难道要我出了门就装瞎子啊?不过你要奉献钱和吃的我倒是可以接受,不过顺便一提,你那个大厨比宏雨的差多了,最好先换一个再奉献。” 


四哥双眼茫然的望着我,麻木的问道:“你真的就这么看我?你对我真的这么不满?” 

“没有啊。”我连连摆手,“我说的是你那个大厨,当然,他做的‘双凤戏云’还是味道不错,不过其它的菜可就十分令人不满了。他是不是四川人啊?每次做菜都放那么多辣椒,就算京城里的辣椒便宜,也没必要当作免费的拼命放吧。不是我自夸,我可是一点辣椒也不沾的,你说我能不对他不满吗?所以啊,你最好还是换个厨子吧,宏雨的大厨被他带走了,以后我可不想辣死在饭桌旁。依我看,九哥府上那个厨子不错,我们连夜商量一下怎么抢人吧……” 


一说道做坏事,我立刻两眼放光,正准备好好说说我的入府抢劫厨师计划,供四哥作为行动参考,他却重重的叹了口气,沉痛的说道:“我明白了,你是看似大智若愚的大智,其实却是不折不扣如假包换的大愚,若大智若愚的大愚。我好好一个从不若愚的大智竟然也被你的若大智若愚的大愚骗了过去。” 


他一连串的大智大愚,我一时脑筋转不过弯来,只好低下头默默盘算着其中的关系。 

还没理清乱麻似的关系,身后突然一阵尘土扬起,哄哄的马车声越来越近,我和四哥同时回过头去,同时侧身避开了奔驰而来的马车,同时目瞪口呆的看着怒气冲冲的宏雨走下车来。 


乌黑的头发在一路的颠簸中散落,披散在红润的双颊,微微敲起的鼻子上渗出点点汗珠,气喘吁吁的樱唇高高撅起,就和他每次生气时一样。 

站在眼前的,分明还是往日的宏雨! 

“你怎么还在这傻站着?我已经特意吩咐车夫慢行了,你怎么还不追上来!” 

“慢行?追上来?”我不解的望着他,大脑超速运转消化着他话中的含义,“你记得我了?不对……你根本……就没有失忆?” 

他挑挑眉毛,一脸“你才知道”的表情充分表达了无声的嘲笑的效果。 

“也不是根本没有啦,那天被石狮子磕了一下,第一次醒过来时确实记忆混乱了一阵,一时想不起当时眼前凶神恶霸似的摇晃我的人是谁。顺便说一句,你就是那么对待病人的吗?还是那就是你这个‘神医’的‘特色’治疗方法?”特意咬重的字眼和嘴角牵起的微笑搭配在一起,讽刺的意味不言自明,“好在我被某个白痴又在床柱上磕了一下头,再醒过来时记忆就完全恢复了。” 


“就是说,后来的失忆都是你装的了?”我沉着嗓子问道。 

“失忆”中的宏雨笑的时候会抿起双唇,平时的他笑的时候却会露出一排珍珠贝齿,笑的淋漓畅快。现在,那排贝齿正在阳光下的闪着银白的光芒。 

“没办法啊,我都在你耳边坚持不懈的唠叨了那么久‘我爱你’,可是你连一点反应都没有。眼看我回国的日子越来越近,如果再不下点猛药,我岂不就要两手空空的上路了?嘻嘻,这招假装失忆可是现在市面上爱情小说的当红情节,不玩一回失忆故事就不能圆满结尾。幸亏我博览群书,要不然怎么能找到这么好的办法以资借鉴呢。‘失去方知拥有的宝贵’,这句话可是几乎每本书里都能找到的经典对白。经过这段时间的分别,你有没有突然发现对我的爱啊?” 


“爱你个头啦!”我像头被激怒的公牛,喘着粗气问道,“既然记得我,那你那段时间为什么一看到我就像看到瘟疫似的撒腿就跑?” 

“因为你比瘟疫更可怕!”宏雨皱起鼻子,哼道,“不跑?我会被你那白痴的暴力治疗法搞没命的。” 

“那我刚刚要和你抱别你怎么一溜烟的就钻上车,还放下密不透风的车窗帘?” 

宏雨娇羞的低下头:“讨厌啦,难得你那么主动的凑上来,我还以为你终于被我的一片深情感动了,要在我离去之前以身相许呢。这种事情,怎么能让别人看呢,我是在准备我们第一次的场所啦。” 


我不再犹豫,再次送上飞腿和铁拳。 

在我那么伤心的时候,他居然还在想这些龌龊的事情!把我的难过还给我!把我的心痛还给我! 

和宏雨追打了好一阵,两个人才停了下来,一屁股坐在地上用衣袖胡乱擦着汗。我眼角的余光一瞥,突然看到四哥正弯着腰,四下里不知在找些什么,不由奇怪的问道:“喂,你在干什么啊?” 


他头也不抬的答道:“找根棒子。” 

“找棒子做什么?”宏雨接口问道。 

四哥终于停了下来,直起腰微笑着看着宏雨,眯起的单凤眼闪着狐狸般狡猾的光芒。他一字一句的说道:“因为我—已经厌烦排队了所以我觉得你还是失忆的好。” 


“哇啊,好可怕啊…”虽然嘴里叫着害怕,宏雨的语气却充满了‘你白痴啊’‘气死你,我又回来了’的意味。明明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他却故意挪到我身后,从后面一把抱住我,一双手上下游离明目张胆的吃着我的豆腐,却还逼着嗓子不停娇滴滴的叫着:“我好害怕啊,好害怕……” 


我抬起头看向四哥,大声吼道:“你还在那站着干吗,赶快给我找棍子去!不行,那个没用,给我找块大石头去!” 

失忆的“美丽误会”就这样解开了,因为这美丽的误会宏雨又被我送回了床上养伤,回国的事也就随之拖延了下来。又拖了将近一个月,穆兰国的国王亲自派人来接宏雨回国了,无法再拖延之下,他也只得坐上了回国的马车。虽然我一再保证,只要皇帝老爹的病一好,我立刻去穆兰国找他,可是鉴于我一向说话不算的恶绩,宏雨还是残忍的带走了他大大的钱袋和胖胖的大厨。他说,何时我去找他,才能再见到我心爱的钱和食物。看来他真是越来越有自知之明了,知道他的钱袋和大厨比起他本人来,对我更有吸引力。 


临行前,宏雨把一块暖玉挂在我脖子上,他说,这是他母亲留给他的遗物,要我好好保存。然后又不放心的补充了一句,千万不可以再拿去当掉啊。想到分别在即,我居然好心的答应了下来。想来我说话算话的历史,也仅此一次而已。 


鸡鸣三声,如纱的薄雾拢着一轮朝阳缓缓跃出了地平线。清晨微凉的早风吹来花草的芳香袭人。 

我大大的伸了个懒腰,在小章子的一再催促下不情不愿的迈出了院门。 

今天是每月一次皇帝老爹考察所有皇子功课的日子,只为了背几句区区圣人之言,竟然也要打扰我的懒觉。爬上马车,车夫清脆的鞭声扬起,车轮转动的吱呀声音就此划破了静谧的清晨。小章子焦急的抱着一摞厚厚的书本,不停的唠叨着“主子,你好歹看上两眼哪”。我不耐烦的把《论语》《孟子》《大学》等书扔到车厢一角,挑了本薄厚适中的《史记》,坐在屁股底下当凳子。 


挑开车窗上湛蓝的纱帘,这个高度刚好可以不必伸着脖子看风景。时辰似乎不早了,车夫的长鞭不断急急的挥舞着,两匹骏马和车夫的喘息声掺杂在鞭声中清晰可闻。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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