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徧执批判-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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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一幅单调的图画:除了皇帝实际上只有一种人,即平民,并且是绝对不敢乱说乱动的平民。除非特殊情况,即便是大臣也不敢轻举妄动,因为他们身后没有可以躲避的教廷足以与王权抗衡。农民一旦抗争,便是以夺取政权为目标的背水一战的决绝,残酷与破坏不可避免。插图《人类》


第二部分:放大一段坐标罗马教廷统治欧洲

    《路易十四时代》这本书除了资料详实,文笔优美之外,另外一个好处是可以看到许多独特的风俗习惯,有的富有民族特点,有的富有时代特点,对于了解西方社会尤其是法国那个时代,都很有意义。恰好伏尔泰又说过“习俗决定一切”,我们顺便可以看看当时有哪些有趣的习俗或者习惯。    
    先看看中国人不太熟悉的宗教方面。    
    “教皇还在所有的天主教国家里保持着特权。这些特权如果不是过去遗留下来的既成事实,他肯定无法取得。没有一个王国没有大量由教皇任命的有俸圣职。所有红衣主教公会的第一年的收入都必须作为贡税向教皇缴贡。”    
    “假如有人要取消婚姻,要娶自己的表姨妹或外甥女,想解除自己的誓约,他还是不向当地主教、而是向罗马提出。恩典在罗马定了官阶,各阶层人士在那里不惜一切代价购买宽免证书。”天主教会认为教皇和教士有权赦免罪恶,可以出售宽免证书。    
    “历届教皇几乎都是意大利人,全都饱经沧桑,阅历很深,毫无那种使他们盲目行事的激情冲动。”“没有任何宫廷堪与罗马(教廷)媲美。”“从前有个外国人在谈到罗马元老院时曾经说过:我看到一个由国王组成的议会。”我理解伏尔泰的意思    
    是,事实上是罗马教廷统治了整个欧洲。    
    “当整个法国都向宫廷讨还大孔代时,孔代如果在那个时候出现,宫廷就会覆灭”,一个阴谋在形成。但是“参与策划此事的一个密谋者却愚蠢糊涂,向投石党的神甫忏悔……这次行动因忏悔的内容泄漏而归于失败,泄漏忏悔内容的事在内战中屡见不鲜,十分平常”。不知道多少革命流产于小小的宗教忏悔室内。我们熟悉的《牛虻》中也有同样的细节。    
    “僧侣被承认为国家的一个等级之后,郡主领导这个等级就需要极其灵活细致,谨慎小心。既要保持与罗马教廷的团结,又要维护法国教会的自由——古代教会的权利;既要善于使主教俯首听命犹如臣仆,又要不触及其权利;既要主教在许多方面受制于世俗的司法,又要他们在其他方面居裁判者之尊;既要他们捐输财务以供国家之需,又要不侵犯其特权。凡此种种,要求集机制灵活与坚定果断于一身。”伏尔泰不忘写这本书的目的,他这样赞扬道:“而这正是路易十四几乎始终具备的能力”。    
    王权和教会的权力经常发生矛盾。比如,路易十三时代的1614年,高等法院要求把这个条文定为根本大法宪法之中:“任何教权均不得剥夺国王的神圣权利。王权仅得自上帝一人;宣扬可以废王弑君乃是头等大逆不道之罪。”但是一个出生在法国的红衣主教却激烈反对。他说,“教皇的权利是充分的和至高无上的,直接及于教权,间接及于俗权。他作为教士,有责任宣称:对提出教皇无权废黜国王者,将其开除教籍。”这样针锋相对的拉锯战在欧洲其实一直在上演。尽管大多数时候王位被认为隶属于教廷,但是国王实际上有一个微妙的特权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教会,即“在某一主教辖区职位空缺时,认命所有普通有俸圣职并根据他的意愿管理和使用该教区的财政收入。这是法国国王的权利”。不过,欧洲每个国家的国王特权是不尽相同的。    
    我相信,教会与国王的斗争对西方的社会影响是极其隐秘而深远的。而中国传统历史却与其绝缘。


第二部分:放大一段坐标英国人的克制品性

    伏尔泰的这本书不仅仅局限于法国和路易十四。“某些国家的古老法规,诸如通过传令官宣战的法规,仍然存留。路易十三是遵行这种习俗的最后一人。1635年,他曾经派遣一名正式传令官到布鲁塞尔向西班牙宣战。”    
    以下的描述确实显示出伏尔泰极力想给读者的是一个“世界”全貌。他在许多方面拿法国和其他的民族做了比较。    
      在路易十四年幼时期,“正好与此同时使英国惨遭浩劫的内讧,把法、英两个民族的性格显示得十分清楚。英国人把忧郁和顽强、理智和狂怒,投入国内骚乱和浴血奋战之中……英王作战被俘,押解到法庭。他被控滥用权力,受到审讯,并被判处斩首,当百姓的面执行(1946年2月9日)……而在这种种可怕的动乱之中,伦敦从未蒙受到与内战俱来的灾难的影响”。他赞扬英国人的克制品性。    
    “法国人则与此相反。他们投身暴乱往往任性行事,闹着好玩。妇女率领乱党。爱情酿成阴谋,并粉碎阴谋。”他更早的时候承认法国这个民族轻浮而草率。    
    伏尔泰笔下的英国独裁者克伦威尔是这样的:他“善于适时节制自己的权力,从而使之得以巩固。人民苛求的特权他决不侵占;伦敦城内他决不驻军。群众不满的捐税他决不征收。他不过分讲排场,以免使人看不顺眼。他严于律己,从不娱乐消遣。他不积攒钱财。他要求司法当局执法秉公,对显贵和百姓一视同仁”。1658年克伦威尔在护国公的职位上去世。    
    “看来在当时的英国,人民已经获得了一定的自由。”伏尔泰继续说:“任何国王都要百姓盲从附和自己。但在伦敦,国王却必须依从人民。”他还说:这可能是英国最自由的一个时期。褒英国是为了刺激法国,尤其是为了刺激路易十五。    
    英国的查理二世在重新登上他祖先的王位之后,授予新生的科学院以特许证书。关于光学、万有引力原理、恒星的光行差、高等几何的发明以及其他很多发明创造都出自这个科学院——皇家学会,或者说,伦敦自由学会。伏尔泰说,这些发明可以使人把这个时代既称呼为“路易十四时代”,也可称为“英国人的时代”。“路易十四同意在法国创建一所科学院。正如英国科学院和法兰西科学院一样,这个机构直到1699年都是自由组织”。他们从国外吸引了一大批科学人才。    
    “尤其在哲学方面,英国人是其他民族的导师。问题已经不再是什么巧妙的体系。希腊神话早已销声匿迹……大法官培根开始时说,应该使用新的方法探索自然,必须进行试验。波义耳(1626-1691)以毕生精力从事试验……。在人类经过三千年徒劳无功的探索之后,是牛顿第一个发现并指出自然界非常重要的规律……他是第一个对光进行观察的人,在他以前没有人了解光是什么……伟大的哲学家和学者哈雷(1656-1742)因此说:任何凡人都不可能比牛顿更接近上帝。布雷德尔(1692-1762)终于发现了恒星光行差”。为了继续夸耀“路易十四时代”的伟大,伏尔泰说“(英国的)洛克一个人足以成为我们时代对于希腊极盛时期的优越性的重要例证。从柏拉图到洛克,哲学毫无进展。在这段时间内,没有人把人类的精神活动推进一步。一个人如果懂得整个柏拉图,并且也只懂柏拉图,那实在是懂得很少,并且并非真正懂得”。    
    伏尔泰的目光北移:“北欧从1700年起受到世界上两个最奇特古怪的人的打扰:一个是俄罗斯皇帝彼得,另一个是瑞典国王、年轻的查理十二世。沙皇彼得超越他的时代和他的民族,以他的天才和他的业绩成为他的帝国改造者,或者说得更确切些,他的帝国的缔造者。查理十二世更加英勇,但对自己的臣民造福很少,他生来善于指挥军人,而不是领导各族人民。他是那个时代首屈一指的英雄人物,但却以轻率冒失的国王的名声死去。”插图《人类》199 彼得大帝 德拉罗虚 油画1838年作为中国人很幸运地看到伏尔泰在最后一章里提到中国,主要话题是中国的礼仪和基督教在中国受到取缔的两个问题,其实是同一个问题。他说:“耶稣会教士马蒂厄·里西是17世纪前往中国的首批教士之一。中国人在哲学和文学方面,当时,而且现在仍然处在我们大约200年前所处的那种状态。他们尊崇先师,因此行事必须止于那条他们不敢逾越的界限。科学的进步是时间和大胆精神的产物。但是由于道德和治国比科学容易理解;而且这两种东西在中国已经臻于完美,其他百工技艺还远未达到这个程度,于是产生这样的情况:中国人因为2000多年来固步自封、停步不前,所以在科学方面碌碌无为……这个庞大帝国的法律和安宁建筑在既最合乎自然而又最神圣的法则即后辈对长辈的尊敬之上。后辈还把这种尊敬同他们对最早的伦理大师应有的尊敬,特别是对孔夫子应有的尊敬,合为一体。”    
    “1645年,多明我会修士把关于中国的习俗的问题,向罗马宗教裁判所提起诉讼。该所根据多明我会修士的报告,宣布在教皇就这一问题作出裁决之前,对中国的礼仪暂加停止”。看来欧洲的教士把全世界想当然地置于他们的裁决之下,包括根本不承认他们的中国。不过耶稣会教士在这场中国人根本没有参与的“官司”中为中国人和他们的习俗辩护。这里受到置疑的习俗指的是中国人祭祀祖宗,公祭孔夫子,以及对尊长的叩头跪拜,他们被罗马教会称作“崇拜”。    
    后来一个法国人莫克罗(1652-1730)到中国出任主教,他宣布中国人的祭祀活动为迷信和偶像崇拜,而且还宣布中国的读书人为无神论者,也有人说中国的读书人只承认物质存在。这样看来,中国的无神论是有传统的。当有人告诉康熙皇帝,罗马在1705年又派来一个主教,目的旨在了结一场北京朝廷从未闻说的争吵时,康熙皇帝惊讶不已。这个主教严厉谴责中国人的礼仪,他被康熙流放到了澳门。几位中国皇帝都被伏尔泰称为圣君,但是他也强调,中国的情况在遥远的欧洲根本无法准确判定。从中国的典籍中我们可以发现,即便是在清朝的盛世,由于生产力的总体低下,下层人民依然过着悲惨的穷困生活。


第二部分:放大一段坐标巴黎高等法院

    伏尔泰描写最多的当然还是法国的事情。    
    “巴黎公民以及所有尊重法官职务的人都把高等法院看成庄严团体。这个团体廉洁可爱,持事公正,惟国家利益是爱,而且为此冒遭厄运之险。它把自己的宏愿限制在能光荣地抑止国王近幸宠臣的野心的这个范围之内。它对国王和百姓不偏不倚。人们把最神圣的权力和最无可争议的权力赋予这个团体(却不去查考这些权力从何而来)……在强有力的政府统治下,高等法院无足轻重。懦弱无能的国王在位时,它却举足轻重……在人们心目中专为维护和平而确立的两种权力——大主教和巴黎高等法院……百姓认为他们的一切行动都合情合法。(路易十四的摄政)母后每次公开露面,每次受到侮辱。”    
    “一位君王并不需要精通法学,但是路易十四熟读主要的法律条文”。“废除决斗是路易十四为国家办的最大好事”。决斗在欧洲作为法律判决的一种辅助方法先前已存在了好几个世纪。很明显,决斗的结果是一种随意以及对于文明的冒犯。随着法国的禁止,这个决斗的陋习渐渐在欧洲衰落下去。几十年后,伏尔泰在书中说:“在今天欧洲决斗的次数只有路易十三在位时的百分之一”。    
    在路易十四之前或者统治前期,“人们的言谈举止都不成体统,毫无礼貌可言”。“一些法官发表意见时,称呼红衣主教为粗鄙的家伙。一个法官在高等法院开会时出言不逊,粗野地责骂大孔代亲王。人们在堂堂法庭上公然互打耳光……1644年,调查团团长和高等法院主要法庭厅长为争夺一个席位而在巴黎圣母院大打出手……1645年,一些普通妇女被人放进王家检察院。他们跪倒在地,要求高等法院取消捐税。种种混乱从1644年一直延续到1653年”。伏尔泰又说:“但在种种骚动混乱之中,一种轻松愉快的情绪却始终是主流,它大大减轻了这些捣乱带来的痛苦。”可能这是法国人的乐天性格起了作用。    
    1649年,路易十四年幼尚未登基,母后摄政时期,路易十四和大家一样过着颠沛流离的艰难生活。他们逃离巴黎前往圣日尔曼的途中,“都在麦杆铺上过夜。王冠的珠宝也不得不抵押给高利贷者”。“国王经常缺少生活必需品。国王的青年侍从被宫廷辞退,因为没有饭给他们吃”。在中国,假如有国王落魄到这个程度早有不止一个野心家要趁机把国王给谋杀自己得天下了,但是在法国却没有出现这样的事情。西方人很讲传统和规矩,在《历史?传统》一文中我已经阐述过这个问题。    
    记得有史料说,在中国的清朝,有几次国王穷困,但是大臣有钱,最后那些大臣的钱终于挪到了国库里,但同时大臣的脑袋也搬了家。在路易十四正式掌权之前,他的国家实际上是由马扎然红衣主教掌    
    管的。财政大臣富凯常常对国王说:“陛下的银箱是空的。但是红衣主教大人会借给陛下一些”。在弥留之际,“马扎然为自己的财富担心。他把全部财产赠给了国王,认为国王会如数归还。他想得不错,三天以后,国王把赠与书还他”。马扎然安然死去。我不知道绅士风度是否在这里也起了作用,当然也不应该忘记,远在罗马的教廷还应该有一双隐蔽的眼睛在看着国王,国王不能不有所顾及一个红衣主教的权利和尊严。打狗还要看主人呢。最主要的原因是,教会从一开始就规定了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国王也得遵从这个惯例。 插图《人类》194 路易十四的大典 油画 法国17世纪 


第二部分:放大一段坐标拿破仑

    路易十四的鼎盛时期应该是在他的壮年时代。那时战争决定一切,很幸运路易十四不仅只是风流成性,而且是个会打仗的人。同时在强硬的外交手段辅助下,路易十四很快获得了国内外的政治声誉,路易十四统治下的法国很快成为欧洲的中心,在欧洲人目力所及的世界范围内,路易十四一时竟然没有势均力敌的对手,有一度他的威望与气势曾经盛过海峡对岸的英国。在非洲和亚洲,法国的荣耀在闪烁。比较有意思的是,除了一些不确定的边界之外,强大的法国并没有在这时候越过边界进行明目张胆的侵略。难道这也是贵族的绅士风度的体现?国际公法在那个时代已经为广大的欧洲普遍接受了吗?起码一个有教养的贵族是乐于接受的,我想。并且,我想路易十四更喜欢在巩固边疆之后退回到宫廷里发展艺术。     
    法国后来在科西加岛出身于没落贵族的拿破仑就不是那么温文尔雅了,他的大军不仅赶下了一直统治法国的波旁王朝,而且把整个欧洲彻底搅乱。我这时还想到了中国的元朝,一个游牧民族把疆界一直开到了欧洲,向西南甚至打进了伊拉克。元朝的地图几乎大今天中国地图的一倍。人们常常把版图的大与国家的强盛联系在一起。大固然是不坏的,但还有一个因素就是稳定发展的质量以及可维持的时间也是应该考量的。蛮、勇这两个品质或许总是联系在一起的。而路易十四时期是个军事政治和文化艺术同样发达的一个时期,这也可能正是路易十四的双面品质所体现的一面,否则高雅的芭蕾舞怎么可能在路易十四的宫廷里得以发展呢。路易十四是个非常风雅的人。    
    路易十四没有经过一般欧洲骑士所经历的绅士培训,但是在尚未执政之前,他在“清闲的日子里,专心阅读供消遣的书籍,主要是和克罗南元那元帅夫人同读。这位夫人和她的姐妹一样,才思敏捷,饶有风趣。国王非常喜欢某些风流韵事和高尚行为的诗歌和小说。他常常阅读高乃依的悲剧,并逐步培养了自己的鉴赏能力,以及才智健全的人的敏捷感受能力。    
    母后和宫廷贵妇们的谈话也大大促使他欣赏这一才智之花,并在他身上培养出一种与众不同的从此成为宫廷特色的礼貌。奥地利的安娜(母后)给宫廷带来了源于当时西班牙气质的那种高贵并略带傲气的高雅风度,此外还加上只在法国才有的那种温文尔雅、端庄得体的自由自在的情态。国王在18到20岁之间,因受这些娱乐消遣的熏陶而得到的进步,比在他的家庭教师教导下在知识方面取得的进步更大。“他那已显威武的身材、尊贵的容貌,以及讲话时用的那种主人的口吻与神态,比他的地位给予他的权威更令人敬畏折服……摄政的马扎然回到巴黎时,宫廷里整天忙于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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