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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金兵器谱-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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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暂时停下了李商隐和《怜花宝鉴》。我想,如果没有敏敏,我可能会爱上风四娘。确实,风四娘是古龙写得最好的女人。但萧十一郎,他令我失望。他明知自己爱风四娘,但他不敢确定,不敢承认,不敢面对,于是他用爱上沈璧君来作掩护。这一套路郝思佳在《飘》中用过,她不停地对自己说她爱的是君子卫希礼,但她真正爱的其实一直是浪子白瑞德。十一郎对淑女沈璧君的爱是一个概念之爱,形而上学,非常抽象。这种爱还带有一个边缘强盗对一个主流淑女的极其复杂的隐秘心理。而四娘,他知道,那是和他一路的人,属于一个阶级。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全部奥秘之所在。    
      不过,在生死关头,十一郎终于不负四娘。那是十一郎为了救四娘,放下了手中的割鹿刀:    
      看着这把刀,风四娘的泪已流下。    
      直到现在,她才真正明白,为了她,萧十一郎也同样不惜牺牲一切。    
      他对她的感情,表面上看来虽不同,其实却同样像火焰在燃烧着。    
      被燃烧的是他自己。    
      她流着泪,看着萧十一郎,心里又苦又甜,又喜又甜,终于忍不住放声痛哭,道:“你真是个呆子,不折不扣的呆子,你为什么总是为了别人做这种傻事。”    
      萧十一郎淡淡道:“我不是呆子,你是风四娘。”    
      最后这一句,朴实无华而斩钉截铁,有金石裂帛之声。讲这句话的十一郎,和四娘是爱人同志——死生契阔,与子成说。而我突然想到,那连城璧和周芷若也许倒是绝配。只有沈璧君,是孤独无匹的事物,没有下联。    
      晚霞绚丽。    
      但这也只不过是说:黑暗已经不远了。    
      这是古龙在《萧十一郎》中最令我震惊的陈述。我想我的《怜花宝鉴》也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而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结束语来自博尔赫斯的《我的一生》,没有比这更骄傲的诗章了:    
      我曾远渡重洋,踏上过许多地方    
      见过一个女人和两三个男人


第五部分浮生若梦 为欢几何,陆小凤

    古松居士笑了,道:“所以我常说你若不喝酒,一定能活到三百岁。”    
    木道人道:“若是没有酒喝,我为什么要活到三百岁?”    
                               ——《陆小凤传奇:绣花大盗》    
      陆小凤一伸手,道:“请。”    
      宫九道:“理应你先。”    
      陆小凤道:“为什么?”    
      宫九道:“因为这是到鬼门关的路。”    
                           ——《陆小凤传奇:凤舞九天》    
      你愿意活得更长,还是宁愿活得更好?这是一个问题。什么是活得更好,是指生活的密度大还是说生活的质量高?这又是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焦虑?因为诸如此类的问题永难回答。每个人都只能用自己的一生去试着寻找答案,不过当你终于明白时,你的一生也已到头了:人生和历史一样,没办法再来一次。所以我时刻提醒自己:生活只有一种可能性,并且没有一种生活不需要付出代价。在这样的警醒之后,我可以暂时心安理得无所顾忌地生活。    
      古龙在《陆小凤》中创造的各色人等,都在试着按自己对生活的理解生活在江湖,并且都付出了必须付出的代价。这是我偏爱《陆小凤》的主要原因。    
      陆小凤出场那一节,颇为香艳高蹈。他的人,躺在青云客栈的床上;他的酒杯,放在他的胸膛上,他不必动手,只要深吸一口,杯子中的酒就进了他嘴里;为他斟酒的,是一个有着成熟风韵的非常美的女人,这个女人叫“老板娘”,因为她的老公是“老板”朱停,而朱停,是陆小凤的好朋友。其时,青衣楼的人正在找陆小凤,看样子多半是找他的麻烦。这个出场,是陆小凤一生的“路演”:醇酒美人,声色犬马,在出生入死险恶江湖的同时及时行乐。    
      先按下陆小凤不表,单说陆小凤的朋友“老板”朱停,虽然古龙对他惜墨如金,但他代表一种人生:    
      朱停从来没有做过任何生意,也没有开过店。    
      他认为无论做什么生意,开什么店,都难免有蚀本的时候。他绝不能冒这个险。    
      其实他不做生意还有个更重要的理由,那只是他从来没有过做生意的本钱。但他的外号却叫“老板”。    
      朱停是个很懂得享受的人,而且对什么事都很看得开,这两种原因加起来,就使他身上的肉也一天天增加了起来。    
      胖的人看来总是很有福气的样子,有福气的人才能做老板,所以很多人都叫他老板。    
      事实上,他也的确是个很有福气的人。    
      他自己的长相虽然不敢恭维,却有个非常美的老婆。他这一生中从来也没有做过一件正经事,却总能住最舒服的房子,穿最讲究的衣服,喝最好的酒。    
      他还有件很自傲的事——他总认为自己比陆小凤还懒。    
      你只要一看见他坐到那张宽大而舒服的太师椅上,世上就很少还有什么事能让他站起来。    
      因为无论要做什么事的时候,他都要先“停”下来想一想。    
      只要想开了,世上也就没有什么事是非做不可的了。    
      在书中,惟一领略和见识了朱停的风范的,是青衣楼派来找陆小凤的那个叫铁面判官的人:    
      铁面判官看着他,上上下下地看了几眼,面上忽然露出一丝恶毒的微笑,道:“你老婆在客栈陪一个有名的大色鬼喝酒,你居然还能坐在这里?”    
      朱停淡淡道:“小孩要撒尿,老婆要偷人,本就是谁也管不了的,我坐不住又能怎样?上房去翻跟头?滚在地上乱爬?”    
      铁面判官大笑,道:“你这人倒真看得开,我佩服你。”    
      ……朱停一直看着他,道:“你有没有老婆?”    
      铁面判官道:“没有。”    
      朱停笑了笑,悠然道:“你若也有个像我这样的老婆,你也会看得开了。”    
      当然,朱停能过这样的日子,还得靠他有一双巧手,能做出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东西换回银子,不过,他是不喜欢工作的。他的态度,正如福克纳说的:人有那么多工作是非常可耻的。我想他也一定会赞成福克纳紧接着说的一句话:最好的工作是当妓院老板。    
      陆小凤的身上,有朱停的味道。人生苦短,这是一个大家都认同的常识。但接下来怎么做,就千差万别了。《古诗十九首》的教导是:    
      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    
      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    
      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    
      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    
      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    
      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    
      《古诗十九首》是绝对的诗,铿锵绝决,有白金和乌木的气概。“秉烛夜游”,多么坚决的人生态度,汉人最高蹈的精神在这里被点亮。紧接着,《世说新语》,这部记载汉人高蹈精神的书,讲述了汉人中最敏感的心灵如何面对生活:穷途恸哭,土木形骸,礼法岂为我辈所设;雪夜访戴,秋风鲈鱼,人生只贵适意而已。接下来,汉人中最高洁的心灵陶渊明写下了五柳先生的生活:“造饮辄尽,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不吝情去留。”之后,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汉语诗人李白写下了《将进酒》: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青丝,青丝啊,趁着暮成雪前千金散尽,所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在《春夜宴桃李园序》中,李白发出了总结性的感慨: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古人秉烛夜游,良以有也。    
      李白以后,汉人的精神和生活逐渐萎缩,变得猥琐。千年后,古龙无师自通地接上了这一脉。在他的笔下,又出现了倜傥不群的汉人形象。在《陆小凤》中,古龙创造了群像:西门吹雪,花满楼,叶孤城,老实和尚,朱停,金九龄,木道人,宫九……这些人或正或邪,但都鲜艳夺目。而陆小凤是怎样一个人,有怎样的人生态度,正是在和这些群像的对比中显现。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李商隐的这两句诗,讲的是一个人和他的两项功夫。人叫陆小凤,功夫是他的“双飞彩翼”轻功和名满江湖的“灵犀指”。他的灵犀指,夹住过叶孤城的“天外飞仙”,但却留下了一个挥之不去的悬念:是否也能夹住西门吹雪的无情一剑?这是许多人,包括古龙和西门吹雪本人,都想知道的。    
      但是陆小凤深深懂得人生苦短,他是绝不会为了江湖上的虚名去一试生死的。这是他和他的朋友西门吹雪、叶孤城的不同之处。他们不近酒色,只喝白水,毕生只为那一剑的风情而活着,情愿随时为谁的剑更快而流血。而陆小凤,他宁愿和欧阳情、薛冰、沙曼一起喝花酒,或者和花满楼一起千里迢迢去吃苦瓜大师的素席,再到银钩赌坊去赌一把。比起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也许陆小凤更能理解金九龄变成绣花大盗,木道人就是老刀把子,毕竟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有时确实需要搏一把。而花满楼和朱停的享受人生,是陆小凤所爱。是的,陆小凤虽然不像王怜花那样深解李商隐的《夜雨寄北》,但却是李太白“浮生若梦,为欢几何”的忠实信徒。    
      许多人都认为陆小凤和楚留香很像,其实,那是形象而非神像。楚留香,他是风流自赏的,他的言行,和李寻欢一样,有太多的自恋和做秀的味道。而陆小凤,他知道人生的苦痛和短暂,所以他的及时行乐是真实的,也是善良的。那很像我的朋友麦芒的诗章:    
      可怕的死亡教会我放纵欲望    
      二十岁是短命,一百岁也是夭折    
      上天不会再派同样的人    
      顶替我享受那份该得的恩典    
      既然我挣不到什么财产    
      那就索性赔个精光吧    
      像一只无所事事的雄蜂    
      交尾一次便知趣地去死    
      是人间的花,请在人间开放    
      哪怕被摘也胜似寂寞无闻    
      我只有一颗煮在肉锅里的良心    
      肉锅受煎熬,良心也不安    
      无论是麦芒的诗还是古龙的陆小凤,都使我对生命既敬畏又放肆。我想我对及时行乐是有很深很深的体会的,那也许是随心所欲,也许是随遇而安,也许是随波逐流。而现在,我只想在雕刻时光中眺望时光流逝,因为我喜欢用生活来消磨生活。每念及此,我就有一种痛快的感觉。这很像我初读海子这句诗时的感觉:我要挥霍掉青春的岁月/然后去做铁石心肠的船长。


第五部分怀着爱和凄楚,程灵素

        所以我问,愚蠢地问:     
      (但是我问谁呢?)    
      献身能感动一个人吗    
      ——旧作《献身能感动一个人吗》    
      第一次读到塞林格的《九故事》是在1988年,在当年北大图书馆二楼的开架阅览室,我用一天的时间草草读完。那本书已经被翻得很烂,书上有很多的批语和红杠,是那些喜爱塞林格的人留下的。第二天我跑了好几个书店找《九故事》,都没有,我很沮丧,那就像你很急切地去女生宿舍找她,她却总不在。后来臧棣知道我喜欢《九故事》,就把他的那本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我了,在1989年的一月。如此啊,好兄弟。    
      说实话,我从未觉得《麦田的守望者》有什么,但《九故事》令我欲罢不能。而我最喜爱的是其中的《献给爱斯美的故事——怀着爱和凄楚》。这篇故事总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一个人——程灵素。    
      在金庸的所有女性人物中,我爱三个人:赵敏,小昭,程灵素。三人的命运各不相同:小昭生离,程灵素死别,只有赵敏得到了幸福。而我对她们的爱也各不相同:对赵敏的爱是宠爱,放纵她,迁就她,直到把她宠坏了(十年前吧,有一个人深深理解这种爱,她在给我的信中说:“你一定要把我宠坏啊。”),我喜欢她有着一颗不羁的心;对小昭,是珍惜和怜爱吧,面对她就像面对一块洁净的白玉——思无邪;而对于程灵素,我只能引用塞林格——怀着爱和凄楚。    
      在《献给爱斯美的故事》中,爱斯美要萍水相逢的大兵塞林格(小说中的“我”和X军士的原型就是塞林格,参见保罗·亚历山大《守望者:塞林格传》)为她写一个故事:    
      “你要是什么时候能为我一个人写一篇故事,我将会感到非常荣幸。”她沉思着说,“我喜欢悲惨凄楚的故事。”    
      “什么故事?”我边问边向前探了探身子。    
      “悲惨凄楚的。我对研究悲惨的生活很有兴趣。”    
      爱斯美又双脚交叉站着,“你肯定不会忘了为我写那篇小说吧?”她问,“也不一定仅仅是为我一个人写,它可以——”    
      我说我决不会忘记,还告诉她,我从未为任何人写过小说。但是,现在似乎该认真考虑一下这个问题了。    
      她点点头,建议道:“故事一定要写得非常悲惨,非常动人,”并又问:“你对悲惨生活多少了解一点吗?”    
      我说我还谈不上真正了解,不过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对它的了解正在不断地加深。并保证我会尽最大的努力使她满意。然后,我们又握了握手。    
      “我们没在更为恶劣的情形下相识,这难道不是件遗憾事吗?”她说。    
      我说,不错,正是如此。    
      “再见,”爱斯美说,“我希望战后你回家时,能好好保留你的全部才能。”    
      程灵素的故事是一个真正悲惨的故事,而金庸对悲惨生活是有很深的了解的,所以他写了程灵素,并且给她安排了惟一正确的结局。程灵素短暂的一生中有两件最重要的事:养成了七心海棠,爱上了胡斐。这两件事是她的不幸的根源。而更不幸的,是另外两件事:她长得不美;胡斐爱的不是她。如果她活着,伴随她的是永远的痛苦,为自己的容颜和无望的爱。而当她决意一死为胡斐吸出剧毒时,她把痛苦永远留给了胡斐,而她得到了解脱。那一刻,她所散发出的美是那么凄楚,那么令人感到不安:    
      “我师父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知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我……我会待你这样……”    
      这是程灵素临终前对胡斐的表白,更是她的自白——这段话,更多的是对她自己说的。这是没有回报的爱在寻求永生。冰雪聪明但容颜稍逊的程灵素只能选择这样的结局,或者说,金庸只能为她安排这样的结局。这难道不是非常悲惨的故事吗,如爱斯美所要的。    
      《飞狐外传》在金庸作品中的地位大致和《书剑恩仇录》、《碧血剑》一个层次,属低端产品,但程灵素却是金庸写得最好的人物之一。造化弄人啊,我曾千百次地为程灵素设想她最美好的人生,那就是她遭遇花满楼。不过,也只能这样想想而已,江湖上的事,十有八九是不如人意的。就让我借用塞林格《献给爱斯美的故事》的结尾来结束我的絮絮私语吧,因为它对我是那样的贴切:    
      你是找了一个疲惫的人来为你写故事呵,爱斯美。而他,总有希望再次度过艰难,好好保存下他的全——保存下他的全——部——才——能。


第五部分集体生活,令狐冲

    你须冒受罚之险,但还得照常付款    
                      ——希尼    
      江湖上传言我是一个喜欢集体生活的人。不错,我喜欢在宽敞明亮人气兴旺的大厅吃饭而不是在包厢;我也喜欢和男男女女一起灯红酒绿夜夜笙歌。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    
    的本性更喜欢独来独往和离群索居。只是,很久以前的一天,我就明白一个道理:人要生活在人群中。我曾经和清平提起过这句话,他深为赞同。当时是1990年吧,我们经历了“革命,青春,爱情这新的三位一体”,而我们时代最优秀的诗人也已弃我们而去。那时我们是在面对生活痛定思痛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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