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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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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耀邦同志:    
    我现任国务院参事,向您反映一下葛佩琦的冤狱问题。    
    先谈谈他的右派问题。1957年,我在人民大学任党委常委等职。当时鸣放时,我们请他们帮助党整风,他向党提批评意见,说了些错话和气话、刺话,如说:    
    “你们不应因自己是主人翁而排斥别人,不能只有党员是可靠的,而别人都是可疑的”;    
    “搞的好,可以;不好,群众可以打倒你们,杀共产党人”;    
    “把流过汗流过血的人关在大门之外,冷若冷霜,有些党员(少数党员),六亲不认”。    
    这三段话,是引的原始会议记录。他谈这些话时,我在场,据我记忆,这基本上是他的原话原意。    
    当时57。6。8《人民日报》上登载的葛的话,是吃了水分的,和事实是有出入的,断章取义,夸大其词。    
    邓力群同志说葛“要杀成千成万共产党人”,和事实就离得更远了。    
    据我所知,葛是1938年入党的党员,抗战八年和解放战争四年共计十二年,是在敌占区搞地下工作的,延安档案可以证明这点。    
    1949年解放至57年,共九年之久,他多次要求恢复组织关系,我们组织上不但不承认他在地下的工作成绩和组织关系,反而对他一再审查,看成嫌疑分子。    
    因此,上面我引述的那三段话,就是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产生的。    
    我认为他的话有错误,也可以说是大错特错,(但)是不是据此就定为右派,至今不予改正,我认为是值得再研究的问题。    
    目前流行(这样)一种说法:“当时有右派,我们搞反右派运动还是正确的;其中问题,是反右扩大化。”    
    我现在认为:57年反右运动,是我们党内“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的产物,它的性质和文化革命同一性质,是祸国殃民的大错。    
    当时的阳谋是“请党外帮助党内整风”,阴谋是“引蛇出洞”。实践已经证明,五十五万条“毒蛇”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是冤假错,万分之一左右是“右派”。    
    留这万分之一左右的尾巴,我看不能给我们增加光彩;相反,后辈人会耻笑我们拖泥带水。    
    反右派运动本身是错误的,保留万分之一左右的“右派”帽子,作用不大,意义不多;我建议来个一风吹,彻底翻。    
    下面,我说一下葛佩琦坐十八年冤狱的问题。    
    葛佩琦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共计十二年的历史,有人证和物证,证明是历史革命分子,可是在57年划右派后,来了一个“新账老账一齐算”,说葛是“历史反革命分子”。开始判处无期徒刑,在坐了十八年牢之后,被特赦出狱。    
    葛出狱后一再申诉。大约三年以前已经查明是历史革命分子,不是“历史反革命分子”。听说北京市人民法院也早已重新做出判决,认定葛是坐了十八年冤狱,听说北京市委迟迟不批。    
    我以一个党员的身份,向您建议:请求您责成有关部门彻底查一下葛佩琦十八年的冤狱是怎样产生的;北京市委为什么对法院重新判决为无罪的请示,拖了近一年了,不睬不理。    
    我还建议,在查清制造这十八年冤狱的有关人员时,判处他们十八天徒刑,让他们体会一下十八年冤狱的滋味!    
    写到这里,李老联想到自己当年也有愧对葛佩琦之处,悔恨之情油然而生。他写道:“划葛佩琦右派,我是举过手的,我们做了多少祸国殃民的事,大家都平安无事!”    
    然而一想,他觉得在这儿插上这几句似有不妥,又把它划却了,继续按原来的思路往下写:    
    解放前,葛佩琦是虎口余生;解放后,长期压在“右派”帽子底下,妻离子散,双眼接近失明。葛被划成“右派”时,我也举过手,我是问心有愧的!    
    为了使这个历史革命分子早日过上人的生活,我特向您喊:冤!    
    致    
    革命的敬礼!    
    李逸三    
    1980。11。20    
    耀邦是否见到这封信,一般人不得而知;但从此信发出后的一些令人振奋的迹象来看,他是见到了这封信,并做了重要批示的。反应最积极、最迅速的是法院系统;距李老逸三发信只二十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对葛佩琦一案做了“再审判决”。    
    本来,在1978年12月27日,葛佩琦与中组部宣教干部局局长郝一民谈话之后,他就去人民大学拜访了分管落实政策的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张腾霄,请求解决冤案平反问题。张腾霄说:解决这个问题,你得找证明人写出材料,走法院这门路。    
    经过多方查询,他得知当年西安地下情报组织的档案材料,保存在中共中央调查部。遂给中调部部长罗青长写了一封信。罗青长让中调部政治部写了证明材料。同时,当年介绍他去国民党“东北保安司令长官司令部政治部”工作的陈忠经,以及与他一道在东北做地下工作的邢国彦,也都写了证明材料。    
    这些材料,都被转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院说他必须自己提出平反申诉,法院才能立案处理。    
    1979年7月16日,葛佩琦给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写了一封请求平反冤案的申诉信,此信被转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院因要求平反的人太多,一时排不上号。后来排上了号,进展出乎寻常的迅速:    
    11月14日,北京高院承办这一申诉案的刘罗彬、范志敏两位同志与葛佩琦见了面。    
    11月16日,范志敏已全部看完了案卷,立即要葛佩琦补充材料:是谁、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介绍你入党的?又是谁、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介绍你打入国民党军事机关、以何身份作掩护做地下工作的?在这些过程中,你为党做出了哪些贡献?    
    这好办。入党介绍人之一的刘子久同志还健在,时任国务院劳动总局顾问;掩护他打入国民党第一战区,当时为第一战区政治部主任的地下党员李世璋同志也健在,现在是江西省副省长、全国人大代表,他们都会写出证明材料的……    
    11月20日,葛佩琦把这些补充材料送到法院。12月11日,范志敏就对他说:你的问题已经结案。送北京市委审批去了;一旦批回,我们会立即通知你,你就不必再来催办了。    
    葛佩琦感慨万分。他说:对“历史反革命”加“现行反革命”的无期徒刑、坐监十八年的大冤案平反,承办人从阅卷、嘱补写材料的查核结案,只用了二十七天;如果我们的党和国家所有的机关都能够这样快刀斩乱麻,我们的国家何愁不“莺歌燕舞”、“天天向上”!!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法院承办人只用二十七天结的案,送到中共北京市委去审批,竟等了近一年还未得到回音!1980年11月20日李逸三给胡耀邦发了信,11月28日,葛佩琦就耳闻北京市委批准了北京市高院的结案结论。12月10日上午,北京市高院正式开庭,庭长刘罗彬宣读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80)高刑监字第893号《刑事再审判决书》,全文如下:    
    申诉认(原审被告人):葛佩琦,又名:葛畔珩,男,六十七岁,汉族,山东省平度县人,原系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讲师。一九五七年被定为右派分子,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被逮捕。一九五九年六月二十九日,经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59)中刑反字第106号刑事判决,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九七五年一月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75)刑字第27号裁定,减刑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同年十二月十五日特赦释放。现住本市交道口东大街九十六号。    
    经本院再审查明:原判认定葛佩琦的犯罪事实、性质和处刑都是错误的,应予纠正。据此改判如下:    
    一、撤销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59)中刑反字第106号刑事判决书及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75)刑字第27号裁定书;    
    二、宣告葛佩琦无罪;    
    三、原判没收的黄金四十一两六钱八分折合人民币叁仟陆佰伍拾叁元壹角肆分整,发还本人。    
    1982年1月10日,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作出了《关于葛佩琦同志1957年反右运动中问题的复查结论》:    
    根据中共中央(78)55号文件和(80)60号文件的精神,对葛佩琦的一九五七年划为右派分子的问题进行复查,予以改正。撤销一九五七年划葛佩琦为右派分子的决定,恢复政治名誉,从一九七八年十月起恢复原教学六级工资待遇。    
    这个《恢复结论》,即刻被报送到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部和北京市委常委会。北京市常委会发出“京常字(82)2号通知”说:    
    一九八二年一月二十九日,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同意中国人民大学党委意见,对葛佩琦的右派问题予以改正。    
    2月18日,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部以“(82)京高教字011号”文件形式,向中国人民大学党委转达了市委常委会的通知。至此,压在葛佩琦身上的“三座大山”才被全部推倒,剩下的就是恢复党籍和“错划而改正”的问题了。    
    1982年5月4日,他又给中共中央调查部部长罗青长写了一封信,陈述了他的经历和目前亟待解决的党籍问题。罗青长发函证明,当年西安地下情报组织负责人赵耀斌在给葛佩琦接上情报工作关系时,就同时给他接上了党的组织关系。    
    1982年6月18日,人民大学党委收到罗青长这份材料的同时,也收到了葛佩琦当年的主要入党介绍人刘子久给人民大学党委的信:建议恢复葛佩琦的党籍。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将这些材料报送给北京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于1983年5月23日做出决定:    
    恢复葛佩琦同志的党籍,党龄从1938年7月起连续计算。    
    这样,终于恢复了他的“三八式”老党员的本来面目,1986年2月6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也发文:    
    葛佩琦同志在1957年被划为右派的问题,属于错划,予以改正。    
    这比人民大学党委的“改正结论”更进了一步,更实事求是。    
    这时,在葛佩琦及其家庭的小舞台上,共产党内的权势者绞杀“不合朕意”之共产党人的长达三十年的大悲剧,主要得益于胡耀邦的致力扭转,才有了一个可喜的结束。


葛佩琦的“铁案”是这样翻过来的他终于以一个红色革命者的本来面貌,度过了他最后的岁月

    本文即将结束的时候,我很想见到葛佩琦夫人朱秀玲教授。    
    给人民大学党委组织部和老干部科等部门打了多次电话,他们都说不出朱教授的确切楼号,也不知道她的家中有没有电话,只知道她还住在全国解放刚进城时人民大学校本部的那个大院里——“张自忠路三号、铁一号”。    
    他们回答得挺练达。但对局外人来说,要把这个回答弄明白,也不是容易事。    
    原来抗战胜利后的张自忠路三号,就是那以前的铁狮子胡同一号,再早就是北洋军阀时代段祺瑞政府的那个大院落。    
    1995年12月17日,星期天,上午,我终于在这个大院里的一座新楼里,见到了朱秀玲教授。她白发满头,腿脚不便,时而有点气喘。三女儿希平端来一杯水:“妈:快吃药!”    
    朱秀玲坐在床沿边,面前的茶几边上搁着一个半大酒盅似的白色塑料杯,里面约有半杯红红白白的小药片。    
    “这几十年,我一直重病缠身,常住院,有时好像医院倒是自己的家。”朱秀玲一边说,一边慢慢吞下了那些小药片。    
    我们从葛佩琦全面平反后谈起。朱秀玲说:“如果‘文革’中没把许多好同志整死,老葛的历史沉冤也许会昭雪得快一些……”    
    她首先说到了李年,就是当年与陈忠经一道劝留葛佩琦参加西安地下情报网工作的李年。1947年10月,李年在沈阳被国民党军统特务逮捕,押到南京。解放军准备渡江,国共和谈时,国民党因没搞出什么真凭实据,又把他放了回来。“文革”中,凡是坐过敌人监牢的人几乎都被打成了“叛徒”,李年也遭了大罪。夫妇二人先后从住家的同一个窗户跳楼身亡。    
    “李年从西安到沈阳,都与老葛一道搞地下情报工作。他如不死,会很快写出对老葛十分有利的证明材料的。”    
    交谈中,我很想看看葛佩琦抗日救亡年代和坚持地下活动时期的照片。朱秀玲母女不无惋惜地说,1957年冬天,他被抓进监狱时,被抄了一次家;“文革”初期,希同被毒打的那天,又被彻底打砸抢了一回;全家大小人所有值得留恋保存的纪念品,都被搞了个精光!现有的照片,都是耀邦同志帮他推倒了他那“三座大山”以后照的。    
    听了这些,我也深为惋惜!    
    朱秀玲母女俩与我谈了两个多小时,从葛佩琦之彻底平反一直谈到他离开人世,使我对他这一生的最后岁月,大致有了个轮廓分明的印象。    
    原来早在那悲剧色彩渐趋淡化,喜剧氛围日益浓厚的时候,葛佩琦大冤案彻底平反的消息就逐渐广传于海内外:    
    1982年12月7日,《光明日报》首先发表了葛佩琦的《回忆“一二·九”革命学生的爱国主义运动》一文。这是得了中宣部一位副部长的提求,冲破了有关当局不准其“右派改正”的消息见报的樊笼。    
    12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他的第二篇文章:《新宪法肯定了知识分子的地位和作用》。    
    12月18日,《光明日报》报道,《葛佩琦同志被错划为右派的问题已得到改正》。    
    12月19日,《羊城晚报》发表了石湾的《两访葛佩琦》,香港《文汇报》全文转载,许多省市文摘报和地方报纸都作了摘编。    
    由于这些传媒的广泛影响,葛佩琦先后收到了近千封热情洋溢的读者来信,有的人还从天津、上海、长沙、哈尔滨、呼和浩特等地专程来看望他,真诚祝贺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全面恢复,祝贺他从十八层地狱中重新露头,呼吸到了充满活力的清新空气。    
    1985年“一二·九”运动五十周年前后,全国新闻出版界的同志们又给他许多真挚的关怀与激励。当年年初,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的《文化广场》第一辑,就对葛佩琦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作了长篇介绍;当年3月3日,上海《文汇报》星期日增刊以《葛佩琦轶事》为题,对这篇介绍作了摘要;5月号的《中国青年》杂志刊发了青马的《痛苦与微笑构成的人生——访葛佩琦》;6月,《文汇月刊》发了叶永烈的《离人泪——葛佩琦传》;9月9日,安徽《阜阳日报》登了王天襄的《葛佩琦的界首》;12月8日,上海《文汇报》发表了葛佩琦本人写的《我参加了“一二·九运动”》;同日,《天津日报》发表了《葛佩琦其人其事》;12月9日,《北京晚报》发表了王晓阳的《抚今追昔忆纵横——访“一二·九”运动时期北大学生领导人之一葛佩琦》;12月14日,中国人民大学党委机关报《中国人民大学》发表了周建明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走上光明之路——访“一二·九”老战士葛佩琦同志》;1986年4月5日,北京市委的《支部生活》月刊发表了李海鸥的《三中全会前后的葛佩琦》……    
    直到九十年代初,一些报刊仍在发表介绍有关葛佩琦的文章,特别是关于他的冤案。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1990年12月《法律咨询》刊登的《葛佩琦冤案真相》一文,该文在1991年1月被《文摘旬刊》等文摘报所转载。    
    这当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85年9月9日,《人民日报》头版要目刊登的《胡耀邦六年批阅人民来信两千件》,第四版刊登了新华社记者邹爱国、张严平的长篇通讯《六年两千件——记胡耀邦同志处理人民来信》。葛佩琦触景生情,立即想到耀邦同志对他的要求平反申诉信的批示。当年11月17日,《人民日报》海外版第二版以最显著的位置,刊登了他的《总书记批阅的第两千零一封人民来信》一文,详细叙述了他去耀邦家上访的经过。满纸溢透着他对耀邦同志帮他推倒“三座大山”的感激之情。    
    1984年6月,即葛佩琦被恢复党籍的一周年之际,他的一些老同学、老战友聚会于北京烤鸭店,热烈祝贺他的冤案彻底平反。他当年的入党介绍人、此刻劳动人事部的顾问刘子久即席赋七绝一首,以表贺忱:    
    中州风雨忆当年,与君共读马列篇;道路坎坷成往事,疾风劲草有今天!    
    1987年1月21日,中国人民大学以校长袁宝华为主任的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确认葛佩琦为教授。    
    1988年2月17日,春节。19日,大年初三,当年北京大学“一二·九”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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