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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的思念-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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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这样决定吧。”她憋住眼泪对他说。这句话说出口的一刻,他们危如累卵的爱情也随之坍塌。

她离开了他那间阁楼小公寓,带上她所有的积蓄飞去巴黎。她本来打算只住三个月,找一间学校学习拉丁语或者捷克语,甚至波斯尼亚语也好啊,愈难懂的愈好,那就什么都用不着去想。那年的二月太冷了,结果,她到巴黎没几天就害了肺炎,死死地在医院躺了大半个月。从医院回家之后,她的身体一直很虚弱。她一度以为她会死。那时候,要是她告诉胡杨,他肯定会马上飞到她身边,可她忍住没找他。即使他来了又怎样?除非他先找她吧,可他没有。她曾经那样渴望听到他的声音,听他说他始终爱她。但是,她那脆弱的自尊与年轻的倔强执拗不容许她卑微到那个她都瞧不起自己的境地。

直到巴黎五月阳光烂漫的一天,街上的日头隔着褪了色的窗帘晒到她床上,她的身体似乎好些了,她很想出去走走。她起床,裹了件驼色滚毛边的松松的开襟长羊毛衫,梳好头发,戴上红色小圆帽,走到书房的门边,告诉父亲她想出去看看。父亲从那堆他正埋首翻译的书稿里抬起头,忧伤的眼睛看向她,提醒她别冷到。她披上围巾下楼去,走过大大小小的街道、教堂和公墓。从那些被主人牵着散步的一脸幸福的狗儿脚边绕过时,她想起胡杨曾经沮丧地问她:“李露,你到底要怎样才会幸福?”这是她能回答的么?要是她知道答案,她才不会痛苦。她就是因为不知道才会感到痛苦的呀。她觉得每个人都在寻找人生的依归,可他觉得人生的依归是不需要寻找的,到时候自然会遇到。

她在微风里走着,越过鸽子翻飞的广场,拐过坐满了游客的热闹的露天咖啡馆,在路边停下来光顾花贩买了一束漂亮的五月玫瑰,又在面包店买了两个刚烤好的胖胖的酥脆软绵的牛角面包,然后朝塞纳马恩省河的落日走去。她一边走一边吃着面包,对他苦苦的思念竟逐渐在空气里飘散,她突然觉得心里没那么苦了。往事都已经随风消逝。那一场肺炎,倒把她治好。

杯里的老波特喝完了,他缓缓坐起身,对她说:“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

“哦。”她看看墙上的挂钟,十一点了。她站起来送他。[·]

“谢谢你的酒。”他穿回夹克,冲她微笑。那一抹微笑一直停在他脸上,然后,他又看了她一眼,有点结巴地开口:“我忘了问你,你好吗?”

原来他真正想说的是后面那句话。她咧咧嘴,回答他:“应该还可以吧。我正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

他微笑,站在那儿,不动,也无言语。

“对不起。”他终于说。说的时候,他脸都红了。

她微微怔住,没想到他会突然这么说。

“希望你可以原谅我。”他眼睛看向她,缓缓说出来。

她带着些许感动,抿抿嘴,淡淡地苦笑,对他说:“都过去了。”

他默然无语。

片刻之后,他问她:“你结婚了吗?”

“订婚了。”她回答,稍微迟疑了一下。

“看到你这样真好。”他脸露温存的微笑,眼里却掠过一抹悲凉的神情。那神情太复杂了,她无法揣测,猜不透他是为她高兴还是感伤,抑或两样都有。

她送他到门口。两个人面对着面站在门边,彼此之间只隔着几英寸的距离,她仿佛又闻到了他身上那股熟悉的气味,那味道在记忆里展翅盘旋,唤回了青春年少时心头的一缕爱意。

“圣诞节的时候我留一个玫瑰蛋糕给你好吗?小店的玫瑰蛋糕可是外面吃不到的呢。”她看向他,俏皮地说。

他点头,朝她暖暖地一笑,欲言又止。等他终于说出口了,却只说:“好的,你留给我。”

“再见。”她的声音轻轻的。

“再见。”他投给她一个意味深长的温柔的微笑,然后从身上夹克的口袋里拿出那顶毛帽子戴上,离开蛋糕店。

其他商店都已经打烊了,只有对街的餐厅和咖啡馆早亮的圣诞灯饰一闪一闪的。朦胧的月光到处飘着,他双手插在裤子的两个口袋里,朝夜晚的街道走去。她目送着他的背影渐渐走远,往事在心中漾了起来。她想起那个冬日的傍晚,他领了版税,回家的路上,他打电话叫她走到窗边,却不肯说是为什么。她穿着男生的鼓鼓的深蓝色棉袄,扒在窗口往楼下看,这时,她看到一辆漂亮的簇新的白色甲虫车在对街缓缓停下,他打开车门从驾驶座上走下来。

“嗳,这是谁的车子?”她大声问他。

“我们的。”他抬起头看她,灿烂地笑。

这天之前,他们一直商量着要买一部车子,那他就可以每天送她上班和接她下班,可她没想过他竟然真的拿着版税去买车。

“下来吧!我们去吃饭!”他朝她挥手。

“我要吃火锅。”她快活地说。说完,她飞快地把窗关上走下楼去。

从前那些甜蜜的片段多么像一首她曾经很爱的歌,多年以后的某个瞬间,丝丝缕缕,重返心头,敲响了前尘旧事的模糊记忆。分手的时候,她倔强地对他说:“我们以后也不要再见了,最好不要成为朋友。”她是那样爱过他,也恨过他。曾经那样向往相忘于江湖,只因无法相濡以沫。后来的一天,他们都忘了彼此的坏,只留下彼此的好。她的青春,他曾经在场。只要曾经在场就好了。那时候他们都太年轻,不懂相处,不肯让步,年少气盛又自我中心。两个人之间的那些问题,现在看来是没什么的,可那时候却要了他们的命。今天晚上,当他的背影渐渐从她眼里消失,再也看不到了,她猝然明白,他在门边那个温存的微笑是对往事的微笑。

隔天清早上班的时候,她怀着好心情走到对街咖啡馆买一杯咖啡。那个她认识的年轻的女侍问她:“昨晚到你店里买蛋糕的是不是那个作家胡杨?”

“你认识他?”她一怔。

“他之前在这里哦。”女孩说,“他一个人来,坐了很久,差不多有两个小时吧?喝了几杯酒,点了一盘色拉,却连碰都没碰过。我以为他在等人,后来,他问我你的店几点打烊。我有看过他的书哦,但我不确定是不是他。原来真的是他!”

听到女孩的话,她怔忡许久。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胡杨要对她撒谎?他早知道蛋糕店是她的,却装着不知道。他为什么在十年后突然去探访旧情人?难道只是为了请求她的原谅吗?他使她迷惑。他到底想干什么啊?等他来拿蛋糕的时候,她要问他。

可是,圣诞节到了,他并没有出现。她留给他的那个圣诞玫瑰蛋糕已经不能吃了。“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哪!”她跟自己说。她根本不应该对他有太多的期望,以为他会再回来。这想法真傻,兴许他那天晚上只是一时寂寞,想看看他的旧情人在做什么而已。

一月底的一天,她接到从前的大学室友芳芳打来的电话。

“李露,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你知道胡杨死了吗?”

“你胡说什么?”她微笑,不肯相信,却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发颤。

“是真的。我起初也不相信。昨天晚上几个旧同学吃团年饭,大家都在说这件事。胡杨患的是胰脏癌,去年四月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治不了的。他是圣诞节前几天住进医院的,过完新年没几天就走了。听说他一直都是单身,你们分开这么久,好多年没见了吧?所以,我觉得我得告诉你,你果然是不知道。唉,还真想不到,他这么年轻,这么有才华,又这么成功。太可惜了。”

她握着话筒的手在发抖,整个人仿佛空掉了。

“喂?喂?李露,你在听吗?”

她的心要碎了。

那一年,她过二十三岁生日,在阁楼小公寓的厨房里,她做了个黑森林蛋糕,是她头一次做蛋糕。蛋糕做好了,他点上跟她岁数一样数目的蜡烛。她闭上眼睛,十指紧扣许了个愿。

等她张开眼睛的时候,他问她:“你许了什么愿?”

“你真想知道吗?”她神秘地笑笑。

他调皮地瞟了瞟她:“要是关于我的,我也想知道。”

她捉弄他说:“要是跟你没关的呢?”

他嬉皮笑脸地说:“那我也想知道。”

她瞥了他一两眼:“哎,好吧!看你那么想知道就告诉你吧!我希望来生做一只鲸鱼,自个儿顶着一个喷泉,去到哪里都带着,想要什么时候许愿都可以。”

“这是我听过最可爱的愿望。”他撅起嘴嬉闹地亲了亲她。

“可爱的人许的愿望也可爱。”她得意洋洋地朝他努努下巴。

他那部《山巅水湄》写的就是他俩的故事,他把这一段也写进小说里去了。在小说里,他说,要是她来生做一只鲸鱼,自个儿顶着一个喷泉到处去,那他要做一只鸽子。她问他为什么是鸽子?他说因为鸽子都爱在喷泉边纳凉。她调侃他说,这真是她听过最可爱的愿望,他耸耸肩说,没办法,可爱的人许的愿望也格外可爱。

她那天许的其实是另一个愿望,她希望和他永远在一起,一直幸福下去。她没说出来,是害怕愿望一旦说了出来就不会实现。可是,这个愿望终究没能实现。她曾用尽青春年少的精力去爱他,却在现实里功败垂成。睽别十年,他来了,竟是为了跟她道再会,在这小厨房里留下永恒的哀思。这算什么?为什么要来见她?想补偿些什么?想留下些什么?又想带走些什么?见到了又为什么不说自己生病了?难道他以为她已经再也不会为他伤心了吗?

二月初那个苦寒的冬夜,所有人都下班了,她一个人在厨房里做蛋糕。她在灶台上生起了火,煮好一锅玫瑰覆盆子果酱,放到一边晾凉。那盏蒲公英吊灯是他们一起从巴黎扛回来的。那一年,他陪她去巴黎,两个人住在左岸的一间小旅馆。一天午后,回旅馆的路上,她在一家小店的橱窗看到那盏灯。太漂亮了!她执意要买下来带走。他说这是吊灯呢,他们家的屋顶太矮了。巴黎十二月冰冻街头,两个人用手比划着,他说他们家的屋顶只有那么那么高,她说屋顶哪有那么那么矮,是有这么这么高,比她头顶高出很多很多。他说哪有哪有呐?况且比她高不能说是高,她反驳说她哪有他说的那么矮。他拗不过她,说她是个小疯子,说她到时候只能抱着那盏吊灯睡觉。两个人千辛万苦把灯从巴黎扛了回来,一进屋里,她不得不承认他是对的。他们住的小阁楼的屋顶真的是太矮了。

“挂上去的话,每天经过都会碰到头呢。”他皱着眉头望着屋顶。

看到她脸露失望的神情,他想了想,笑着说:“好吧!就挂一会吧!”

“嗯,挂一会就收起来。”她冲他微笑。

他爬上梯子,费了好大的劲,终于把天花板上的玻璃灯拆掉,然后把那盏蒲公英吊灯挂上去。灯亮的时候,两个人躺在客厅那张毛茸茸的地毯上凝望着灯。暖暖的温柔的光倾泻而下,她把腿架在他身上,彼此依偎着。风从敞开的窗子吹进来,那朵悬浮在半空中的巨大的蒲公英随风飘荡,灯影摇曳,绚烂犹如空中之花。

“真的只挂一会就收起来吗?”她喃喃问道。

“那就挂一个晚上吧。”他转脸看她,微笑。

她是曾经跟幸福那么接近。当浮华散尽,她忘得了灯下那张青春的脸庞和那双亮闪闪的眼睛吗?

她把放凉了的玫瑰覆盆子果酱填入戚风蛋糕里,抹上奶油,在蛋糕表面撒下一朵朵美丽的糖渍法国玫瑰。最后,她在玫瑰里摆好一对用白色糖霜做的圣诞铃铛,微笑,湿了眼睛。她本来可以全心全意去结婚,她本来可以幸福,可他为什么要再一次闯进她的生命,却又留下残忍的道别?他将永远占据着她回忆的圣殿,在她余生不朽,她再也不能像十年前那样把他从心头刮落。他为什么总使她痛苦?这样公平吗?她希望他还活着,她会用这个蛋糕狠狠地砸他,然后听他可怜巴巴地说:“干吗呢你?”

End

【文】你体会过暗恋的滋味吗?

【人】将自己喜欢的人偷偷藏在心底,

【书】悄悄为TA做着一些细微的小事,

【屋】也许TA不会发现,一旦被觉察,会暗自窃喜许久。

会彻夜等待,看到TA出现,

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得光亮起来。

TA在你世界的每个角落,你藏在阴影下,

默默地爱恋TA,这种爱只关乎你自己,

与其他人无关。

爱潜藏之

单恋/青涩/伤害

那时候

Love is merely

a madness。

那时候的

爱情

为什么就能

那样简单

article by 寐语者

Chapter 01 多看了一眼他的背影

大一入学领新书的那天,人群里,他与我擦身而过。

他不过是抱着书迎面走来,灰套衫里翻出白衬衫衣领,清清瘦瘦,并不抢眼。

不知为什么,我停下脚步,回头多看了一眼他的背影。

第一堂素描课,要选人做模特,让全班同学画。

老师翻开名册,随意念了一个名字——杨晨希。

午后的画室,柔和充足的光线从长窗扑进来。

教室角落里有一个男生站起,光从他的侧面勾出好看的身影。

他走上讲台,在老师指定的位置坐下,对台下有些拘谨地笑笑,目光不知往哪里落的样子,飘过来,正与我的目光遇上。

是他。

我对他笑。

他回以微笑,这似乎让他的拘谨缓和下来,在台上自如了些。

还是那天遇见的模样,白衬衣领子翻出深灰套衫,牛仔裤泛旧,修长的腿,清晰的脸部轮廓,鼻梁格外挺拔。他按老师的要求调整姿态,静止不动,像定格在美好光影里的黑白老片子。

我愉快地抱着画板,坐在第一排,以素描的名义,放心大胆地盯着他看。

一道道目光聚焦在他身上,起初不自在的他只过了一小会儿就泰然了,脸部线条因平静放松,显得更加柔和,目光斜斜地投向教室窗外,投向远方,像穿过了漫长时间。

我似乎也觉得,已看了他很久。

他在看什么呢,窗外有什么让他的眼神这样温柔。

老师走过身边,停下来看我的画板。

周围同学落笔的沙沙声连成一片,只有我的纸上还一片空白。

我拿起笔,笔端迟疑,不用抬眼再看,他的样子已深印在我眼里。

落笔簌簌,一笔一带一抹一勾勒。

老师在旁边点头:“嗯。”大概是赞赏的声音。

但我一点也不想画,只想看着他。

他坐在那里,安安静静的样子,比画好看,我画不出这样的他。

第一堂课下来,老师表扬了我的作业,展示了我画上的他。

不知谁在下面笑嚷:“画得比真人还帅。”

我的脸颊倏地发烫。

低头之前瞥见他也在笑。

师姐师兄们说,谈恋爱才是大学的第一门必修课。

寝室里姑娘们开足搜索马力,将本班本系本院男生一大片检阅过去,按各自口味,锁定目标,或者被锁定。效率高的,开学第一个月已正式约会。

“南南,你太害羞了,不要总是躲在后面。”

她们对我说。

我躲在后面,是为了悄悄看他。

每次出去玩,他总是那群男生里面最安静的一个,不多说话,习惯性地走神,被人问到总要愣一下才回答。说两句,又不知走神到哪里去了。他是人群中的异类。

别人看起来,或许以为我也是同样的异类。

我满足于和他保持同类的位置,平行相视,然后会不会彼此发现,彼此靠近?

转眼开学第二个月,我们一共说了五次话。

遇见的时候,我只会微笑,等他先开口说“早啊”或是“去哪儿呢”,然后我回答,相互点头笑笑,没有别的话。他话不多,不爱说笑,偶尔有女孩子逗他,他会好脾气地笑笑。

看起来我们都乐于做人群里不起眼的那一个。

他对于我是独特的存在,在他眼中,我依然不起眼。

日记本里,代表他的只是一个字——杨。

我不爱写他的全名,只用一个字,就像是我的专属称谓。

大一的课程安排很轻松,刚从高三炼狱里熬出来的苦主们终于逮到自由的补偿,男生们逃课打游戏,女生们翘课去逛街。我也只想天天躺在寝室看小说,但事实是,我天天抱着书本准时准点上课、上自习,成了一个好学生……因为,他从来不缺课、不迟到、不早退,连谁都可以敷衍过去的基础公开课,也堂堂认真,从不见敷衍。

那么我也只好不逃课,只好每天早一点赶到教室,找个前排角落坐下——这样就能每天看着他走进教室,看他坐在邻近位置,低头写笔记、皱眉思考、走神发呆;偶尔他会坐在我附近,走过我座位时,会点头笑一笑。

这样,我就连下着瓢泼大雨,室友都赖床翘课的早晨,也能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高高兴兴地去上课,像是去约会。

她们说:“南南这丫头,跟杨晨希一样怪。”

我听见这句话,心里膨胀出按不下去的窃喜,像得到某种承认。

然而他的与众不同,并不只我一个人发现。

每次听到他的名字被提起,就像私藏起一件宝贝以为无人知晓,却原来那是每个人都明白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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