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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之执-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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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永远支持你!”

感动地点点头,凌恺轻声地跟歌迷道了声谢,然后开始唱他的代表作《异时空的恋人》:

你说

你穿越时空为我而来

你勇敢地来

只为寻找一个可能的存在

只为寻找你想象中的我

当一切挣脱了控制

世上不再有时间

不再有空间

有的

只是不得不相遇

不得不凝眸的执著

你说我不会知道

为了寻找我

你跨越了多远的距离

你说这样执著的你

我无法拒绝

只有心甘情愿地拥抱你

穿越了遥远的距离

你翩然而至

可又是因为这遥远的距离

你不得不走

世界上任何一个现实的地方

我都可以去寻找去占领

可是

当你消失在茫茫时空里

我的爱人

我却无法找到你

我别无选择

只能遵守我们的约定

来赴你的十年之约

亲爱的

我会找到你

不管时间和空间的距离有多冷

又有多远

这一刻,全世界都被遗忘了。整个体育馆似乎只剩下了正在演唱的凌恺和正在聆听的方凌。泪缓缓滑落的时候,方凌不由自主地走上台去。她看不见周围歌迷对她的举动的抗议,看不见洁云帮她搞定警卫,也看不见自己。她的眼中,只剩下了凌恺。

当白色的百合从方凌的手中转移到凌恺的手中时,凌恺看到了一张让他几乎忘了歌词的容颜。

在两段歌词的空当之中,他轻声地问:“是方凌吗?”方凌轻轻颔首,仿佛这样的问题早在她的预料之中。

“那么,凌恺,能告诉我你是谁吗?为什么我会对你这么熟悉?”方凌忍不住问他,因为他的问题让她明白两人真的有过交集,只不过居然被她遗忘了。凌恺没有回答她。或许是因为下一段的歌词正等著他演唱,也或许是因为气她居然遗忘了他。他没有再说话,只是伸出手和她握了一下。然后他转过身去,牵起不知所措地站在一边的凌凌的小手,继续地唱他的《异时空的恋人》。

在他们短短的两句话的交谈中,台下的歌迷已经开始抗议,因为没想到居然有人可以上台献花。凌恺的及时转身让歌迷的抗议平息了下来,大家继续听歌,不再注意那个愣了几秒钟后才转身下台的方凌。

除了方凌,没有人发现凌恺的声音开始变得柔和,不再像每一次演唱《异时空的恋人》时那么沧桑那么孤寂。

方凌紧紧地握住刚才凌恺借著握手放到她手中的链子,从侧门中走了出去。离开了里面的拥挤和热情,此刻的她,只想拥有短暂的平静,只想好好地整理一下乱成一团的思绪,然后想一想,台上的凌凌究竟是谁,她更想知道的是,她是怎么认识凌恺,又是如何,遗忘他的。

在场外吹著凉风,方凌突然觉得自己没有办法再回到热闹的演唱会去,她只是好想回家,回到自己的房里,看著海报上的凌恺,好好地想一想或许曾经被她遗忘的爱人。她像逃难一样地离开了,连告诉洁云一声都忘了。

回到家里,把自己用力地甩到床上,她开始头痛。

这是怎样的一场闹剧!自己怎么可能认识凌恺,又怎么可能曾经和凌恺有过纠缠?如果她曾经爱上过这样的一个男人,她怎么可能会把一切遗忘得那么彻底那么干净?更可怕的是,台上那个叫凌恺爸爸的小女孩究竟是谁?方凌扯扯自己的长发,有点想哭。为什么那个女孩和自己长得那么像?她才26岁,不可能生出这么大的小孩啊。而且,她从来都没有和异性发生过关系,又怎么可能会有小孩?她摇摇头,试图甩去一脑子乱糟糟的想法。或许一切只是巧合罢了。可是凌恺为什么会认识她?还知道她的名字?天哪!她开始想撞墙。虽说自己是学文的,老爱胡思乱想,可是,如果自己假设的一切都是事实的话,那是不是也太恐怖了?她很清楚自己26年的生命中从来没生过什么大病,也不可能丢失什么记忆,更何况是如此重要的记忆。

叹口气,她对著墙上的海报说:“凌恺,搞不好洁云说对了,我真是追星追出神经病来了,说不定今晚根本就没有过什么演唱会,我也根本没有见到你也没有和你说过话。我可能真的疯了,该去看医生了。”

手里有点刺痛的感觉,她低下头去,发现了手中一直紧握著的链子。那是一条银链子,链子比较长,有些旧,挂坠大概有火柴盒的一半大小,是个可以打开的小盒子。她愣了一下,发现手里的链子很像凌恺一直戴著的那条——在凌恺所有的海报中,都可以看到他脖子里戴著条银链,但从来没有人看清楚过链子的真实模样,细心的人发现凌恺不管什么时候,脖子里都戴著同样的银链,所以曾经有一段时间,类似的银链很受凌恺的fans追捧过,但是从来没有人知道,这条项链下面还有个挂坠。她好奇地看著挂坠上小小的开关,打开了它,看到里面有一张小小的纸条,和一张看上去有些年月的照片。

那张照片上的女人,和自己好像!方凌傻掉了。不明白凌恺怎么会有这样的一张照片,因为她很清楚自己没有拍过这样的照片。而且,这张照片里的人,很像现在的自己,反而不像凌恺演唱会上暗示的十年前的自己。因为十年前的自己还是个青涩的小丫头,老是顶著一头短发乱跑,而照片中的女人一头卷曲长发,笑得一脸温柔,看得出帮她照相的一定是她的爱人。

她著急地看向手中的小纸条,想从这张小得可怜的纸上找出自己想要的答案。

纸上面写著一串数字。应该是凌恺的手机号码,她想。

她的脑子里乱到不行了,凌恺怎么会知道她会出现?可是如果他不是早就知道,他又怎么会把自己的号码放在项链的坠子里?

该打给他问个答案吗?

方凌开始觉得混乱。她应该打给他吗?即使打完之后,她的生活将会再也回不到原本的平静?她该怎么做呢?

犹豫了很久很久,久到她几乎以为自己已经变成了化石,这时候她的手机响了。

她看了下号码,是洁云打来的,估计是骂人来了。

果然。她轻轻地叹了口气,这次洁云好像气得不轻啊。

“好了好了,不要骂我了。”她打断洁云连珠炮式的轰炸,“我当时只是吓傻了,这样吧,你有空就过来一趟,我有事和你商量。不过今天太晚了,你爸妈可能会不放心吧,你明天来也行,反正我在家。”洁云一直和家人同住,不像她,一毕业就从家里搬出来,自己一个人住了。

“我马上就过来,我跟我妈说一声,今晚住你那儿好了。”洁云飞快地说完就挂了电话,想必对于方凌将要和她商量的事情已经快好奇死了。

方凌突然放松地笑了起来。好吧,既然还有洁云在,那么,一切总归能解决的不是吗?因为她好像还从来没看到洁云有什么烦恼呢。

洁云很快就到了,速度之快让人忍不住怀疑她刚才是不是就在门外打的电话。

“怎么样怎么样?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一声不吭就走了啊?还有那个凌凌是怎么回事?咱俩可是一块儿长大的,你可别告诉我那个凌凌和你小时候的样子不像。她不会是你偷生的吧?”奇+shu网收集整理洁云叽哩呱啦问了一堆,问到最后一句时她几乎是尖叫出来的,大概是没法承受这个可能性吧。凌凌是方凌的女儿?天哪。想想就恐怖哦。

“好了,你别激动。你一激动我就更没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了。”方凌把洁云从激动中拯救出来后,认真地说:“我是真的有事要和你商量。你别再激动了,好好帮我想想怎么办。你看,这是刚才凌恺给我的。”然后,她把手上的链子递给了洁云。

洁云打开那个盒子后,又一次愣住了。天哪!她真的很希望自己在做梦。可是看著方凌六神无主的样子,洁云知道自己不能再闹她了。

快速地整理了一下紊乱的思绪,洁云果断地说:“现在毫无疑问,你和凌恺之间绝对发生过什么事。奇怪的是,你居然全无记忆。而我和你从小学开始就一直一起玩,连大学都是念的同一间,所以你确实不可能生过这么一个小孩而我却不知道。现在只有凌恺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所以,如果你想知道究竟发生过什么,那么你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找凌恺了。”

“只能找凌恺吗?可是我真的有点害怕,我怕这个电话一打,我的生活就彻底颠覆了。”方凌苦恼地说。

“你怕什么呢?你不是一直都那么喜欢凌恺的吗?既然现在知道你和他可能曾经有过一段过去,你为什么不把握住机会呢?即使你们真的没什么,至少,你可以和他面对面了,也可以好好地考虑一下这十年来你对他的迷恋究竟代表了什么。对不对?不把事情弄清楚,你能心安吗?”洁云直视著方凌的眼,想要逼这个向来都很蜗牛的朋友面对现实。

“好吧好吧,我给他打电话。事实上我也很想知道这该死的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老天爷啊,洁云,那个小女孩真的很像我小时候的样子,她不会真的是我生的吧?”方凌呻吟著说。

深呼吸了几下,方凌仍有些颤抖,不过还是坚定地拨了那个电话。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像是电话那头的人一直在等著似的。

“……”方凌迟疑了一下,不知道该用怎样的开场白。难道该问凌恺,自己是不是他孩子的妈?她苦笑了一下。

“凌凌,是你吗?”电话那头的凌恺急促地问。听得出来,他的声音有点颤抖。

“是我。可是,你怎么会知道我叫方凌?我从来都没有和你面对面过啊。”方凌疑惑地说。

电话那头传来的是凌恺饱含痛苦的声音:“真的没有吗?凌凌,我等你十年了。当初你不告而别,你知道我是怎么熬过来的吗?如果不是答应你要在今天为你办一场演唱会,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走下去,而且还能走到今天的成绩。凌凌,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吗?”

方凌被他说的话吓住了,一下子手足无措起来。洁云拍拍她的手,给了她一个手势,要她继续勇敢面对。

“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可是我真的不记得我们曾经发生过什么,我只是,每次见到你的照片,都觉得我们应该很熟悉。可是我之前确实没有见过你啊。难道我真的失忆过而我自己也不知道吗?”方凌无助地问他,“或许,你再告诉我一些以前的事,让我能回想一下过去。”

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久好久。

方凌担心地轻唤:“凌恺?你,没事吧?”

凌恺苦笑,怎么可能没事?自己等了十年,难道就等到了这样荒谬的一个结果吗?可是他又清楚地知道,方凌不会骗他,凌恺叹了口气,对方凌说:“十年前,你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对我说,你喜欢我好久了,你说,你穿越时空,为我而来。”

心仿佛被狠狠地踩了一脚,方凌呆呆地重复凌恺的话:“是吗?我,为你,穿越时空?我是这么说的吗?”

凌恺不舍得听她无助的声音,安抚她说:“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找到你了。其实你刚说给我听的时候,我虽然信你,但心里始终有一些不确定,不太敢相信真的会有这样的缘分发生。但是,我现在可以完全肯定这发生过的一切了。因为,十年前,你也是像今天这样出现在我面前的,白衣白裙,长卷发。或许,我们就要认识了。”他轻轻地笑起来。或许是真的吧,方凌就要去找他了。他愿意相信这个浪漫的传说,毕竟,十年的等待中,他的心脏已经强壮到可以接受任何的可能性了。对他来说,什么样的原因或是过程都无所谓了,只要能再见到方凌就好。

他温柔地说:“凌凌,早点睡吧。你也累了。或许,今夜梦中,你就能知道所有的答案了。别想太多,把你的电话告诉我,我会找你。”

问清了方凌的手机号码后,他说了声晚安,就挂上了电话。

方凌无助地抱住自己,为刚才凌恺声音里的痛楚感到揪心的痛。她究竟是怎么了?她真的忘了凌恺吗?她怎么可以伤害他呢?她明明这么爱他啊!

可是,如果不是遗忘,就真的是还没认识他了。穿越时空?好浪漫,可是,可能吗?她傻傻地笑。

洁云环住她的肩,体贴地不去问她什么。

方凌深吸了口气,平静地对洁云说:“他说,十年前,我穿越时空,去找他。”

无视洁云瞠目结舌的样子,方凌躺了下去,用被子蒙住头,现在,她最需要的就是好好地睡一觉,什么都不用想,反正很快就能见到凌恺——不管是十年前的凌恺,还是现在的凌恺。一切,应该很快就会有答案了吧?她有点不确定地想著。思绪开始混沌,不过其实一切都不重要对不对?凌恺说得对,最重要的是,他们相遇了。她舒了口气,缓缓地笑了。

半梦半醒间,她似乎看到了凌恺,一个好年轻,好阳光的凌恺。她微微地笑了:“嗨!凌恺。”

第二章

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方凌看看四周:“不会吧?这里怎么看著怪怪的啊?难道我还在做梦?”拉拉自己的长发,很疼啊。

她怎么会在这里呢?方凌仔细回想。她记得昨天去看了凌恺的演唱会回来,然后给凌恺打了电话,然后就睡下了。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呢?

再一次地打量一下周围的建筑,她惨叫一声:“这是香港!天哪!”

看向自己的打扮,还是昨天看演唱会时的样子,卷发,白衣白裙。幸好,昨天太累了,没有洗澡换睡衣,不然现在岂不是衣衫不整地出现在这里了啊?再看一眼挂在身上的单肩背包,她感激地双手合十,老天爷毕竟还是仁慈的,她昨天忘了把背包取下就睡著了,不然现在根本没办法了啊。

翻开背包,钱包在,身份证件都在。感谢上帝!天无绝人之路啊,既然有钱有证件,那么不管她是怎么来的,她总能回去了。

她乐观的想法很快就被击垮了。首先是想到自己不是通过任何一种现实的交通工具来的香港,所以,她很可能会被认为是偷渡客。其次就是,她突然发现四周经过的人都穿得很怪。这里是香港啊,怎么人们都穿得那么老土呢?再仔细看看,她开始惨叫:“不会吧?这好像是九十年代流行的打扮啊!”

怕被别人当成神经病,她没敢问人现在是公元几几年,只是仔细地看著周围几家小店铺里挂著的日历。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九号!

她突然很想哭,很想一闭眼就回到自己的床上。可是她知道不可能。她知道她是真的回到了十年前,而且,还是十年前的香港。

难道,凌恺说的都是真的?她回到了十年前跟他相遇?

天!多么浪漫的差错!

好笑地摇了摇头,方凌开始接受现实。然后奇异地发现这些年来自己心头一直压著的沉重感消失了,好像又回到了年少时的自己,调皮,爱笑,乐天,仿佛天塌下来都不关她的事的那种无法无天的感觉。她深深呼吸了一口香港的空气,凌恺,是你的缘故吧?因为要与你见面了,所以,我的心,飞扬起来了吧?

好吧,如果一切都是注定的,那么她就勇敢地面对吧,就当是度假好了。好在,她在香港还有一个父亲的至交宋伯伯,她虽然不知道宋伯伯的地址,但是她知道宋伯伯在香港的大学里教书,她应该可以在他任教的大学找到他。虽然,宋伯伯看到她绝对会吓一跳。她苦笑了一下,但愿学心理学的宋伯伯不至于把她当怪物看。

方凌一伸手,正想叫辆taxi去大学找宋伯伯,突然想到自己钱包里的钱应该没法在十年前的香港使用。

叹口气,她取下手上的白金镶钻的手链,感谢凌恺,为了打扮得漂亮一点参加他的演唱会,她把自己最值钱的首饰戴上了。在香港找家当铺应该不难吧,她在很多的香港电影上都看到过当铺。

在路上闲荡了没几分钟就见到当铺了,方凌欣喜地走了进去,被当铺老板一番砍价之后,她小心翼翼地把八千块港币塞进钱包里。才八千块,她皱皱鼻子,有点心疼,因为这可是当时老爸来香港的时候给她买的礼物。

想到老爸,她突然想尖叫。她怎么忘了这么重要的事呢!1993年的9月,老爸不是还在香港吗?方凌记得老爸所在的学校和香港的A大有长期友好的关系,经常都会交换一些教授到对方学校当客座教授。而她的老爸,就在1992年底被派来了香港。在A大当了近一年的客座教授,要到1993年的11月份才回大陆的。那他现在岂不还是在香港!太好了!方凌露出了今天第一个真正的笑容。老爸总会相信她的,毕竟,她有太多的证据可以让老爸相信她绝对是他的女儿。

不过,今天是星期天耶,学校不上课的,她得明天才找得到老爸了。幸好这八千块也绝对够她用了。

那就逛逛吧,看看能不能巧遇十年前的凌恺。她调皮地想。毕竟,自己可是因为他才来的啊。

她漫无目的地乱逛,运气很好,逛了没多久就逛到一条很眼熟的街上,眼熟是因为这里是很多香港电影的拍摄基地,在香港电影里经常都能看到这条街上的镜头。她往里面看,还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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