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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热情的眼神把公主都弄红了脸,只能偷偷的扯了扯在身边便装出行的小世子秦豫,“豫哥哥,为什么你们这的人都那么热情?”
秦豫狠狠的唾弃了下周围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的人们,看什么看,没看过美人啊,真是把京都的人的面子都丢尽了!秦豫忘记自己刚看到这渊国公主第一眼时也和他们一样一副急色鬼模样,没办法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啊。嘴巴上却还是辩解,“公主您的魅力无边自然惹人注目了,在京都甚少看到这样美丽的异邦女子,大家热情一点也是可以。”
渊国公主继续红着脸,只是把拉着秦豫衣服的手收了回来,双手搓了搓呵了一口气,仰起脸来“豫哥哥,好冷啊。”
走在前面的秦豫只当没听到,快步走了几下惹的公主直跺脚。
京都到底还是有怜香惜玉的人,一个书生打扮的人立刻走上前来,“姑娘你穿的长裙虽飘逸脱俗却不保暖,裘皮虽贵华丽却没有穿好自然漏风,这有五十两银子,小姐还是哪去好好买身过冬的衣服吧,切莫再为爱美穿不对季的衣服了,得了伤寒就不好了。”
书生银子塞进公主手里,头也不回的走了。
渊国的公主好半天才反映过来……她被人当成乞丐施舍了?!!手里的银子捏了又捏,是夸奖京都人大方,一出手就给五十两,还是把银子砸回去?
想开骂的时候那书生早就没了影子,秦豫一张脸憋的通红,那书生虽然一身书生酸味但是真是太有才了,哈哈哈哈哈。
周围的人一看那书生塞了钱给那女子,立刻也都围了过来,“姑娘你的裘衣真好看,是狐狸毛的吧?卖多少钱?我家娘子想要好久了,还请姑娘割爱。”
“姑娘不要卖给他,卖给我吧,卖给我!”
“姑娘……”人和潮水一样涌了过来围着渊国公主。
渊国公主愤怒了,这群人居然只看到她的衣服看不到她的脸吗?“不卖,而且卖你们也卖不起。”
“姑娘那可不一定,只要有价就一定有人买的起。”当然也要看买的起点人看不看的上。
“对啊姑娘,你就报个价来听听。”
渊国公主咬了咬牙,“三千两。”
周围突然一片安静,好几个原本性质勃勃的人捏着鼻子走了。渊国公主刚想说什么就发现那些走的人脸上带着可疑的笑意。
边上一个嗓门比较大的兄弟让渊国公主了解了自己为什么被嘲笑,“三千两?连莫忧馆的门票钱都不够,这么便宜的白狐裘皮大衣一定是假的。”
“应该不是,那大衣上可不是全白的,还带着灰白的杂毛。只是到底是不是狐狸皮还真的说不上。”
“这么便宜也许是狗毛?”
…………
渊国公主努力的深呼吸告诉自己不生气,一点也不生气。这里不是渊国她不能让侍卫把这些刁民都砍了,这里不是皇宫,她不能把这些碎嘴的刁民都掌嘴。她不能砸东西,不能扔东西……
啊啊啊啊,可是她忍不住了。
还没等那公主来得及发火,刚刚散退的人立刻又闹腾起来。因为有人嚷嚷,“少爷去了东门口,好像要接人。”
“啊呀呀呀,我要去看,我要去,相公我先去占位置,你带上小马扎马上来。”
“好的娘子,别说了快去吧,不然马上又看不到了。”
“爹我们也快点。”
如果刚刚问渊国公主买裘皮大衣的人们是热情过头,那现在的蜂拥而走的人群那就是疯狂了。
“少爷?”渊国公主皱了皱眉毛,“怎么听的那么耳熟啊。”
秦豫很好心的提醒:“公主您要买的那个小倌叫糖糖,京都的人不少人称他为少爷。”
渊国公主这才一笑,“不过一个小倌,居然尊称少爷。“
秦豫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膀,那人用少爷两字称呼可算不敬的,恐怕天下间没有再比他高贵的人了。“公主不是说想领略京都风景民俗吗?不如这就和我去领略一下我们京都名人之姿?”
渊国公主笑的异常端庄,“可。”
东门口,嘲风还是带着他的面纱非常非常淡定的站在那里,被众人围观一点也没有不好意思。看样子早就习惯麻木了,他的身后跟着林染和无泪。
无泪手上非常凑巧的也碰着一件白色的狐狸皮大衣,只是一眼渊国公主就扯了扯秦豫的衣袖,“那衣服我要了。”
秦豫额头上的冷汗啊,虽然渊国富饶可是我的公主啊……“请恕小的无能为力,他是不愿意卖的,那是他先父的遗物。”
京都一向白贵,白说的不是银子,而是白色的皮草,从兔子毛到狗毛到貂毛,其中以纯白没有一丝瑕疵的狐狸毛最为昂贵。有京都五品官服不如一白衣的说法。
说到京都爱白的原因还要说到林家的家主迷醉,林家家主身体不好很少出门,当年每到冬日出门的次数就更少,只是每次出门一般都着蓝色绵衣外批白色狐狸皮大衣,手圈白色皮毛手筒。那神仙一样的风姿可是像烙印一样刻在京都人民的心上,虽然人早就走了,但是流行却一直延续着。
突然周围安静了下来,马蹄声响起,慢慢的一匹枣红色的马跑进人的视线中,马上伏着一个勉强看的出是个女人的家伙。
马像利箭一样向身材单薄的糖糖冲了过来。渊国公主这才好好的看着那个被人尊称为少爷的人。即使他就这么站在那里什么都没干却让人看了一眼就移不动眼珠,即使看不到面纱下的脸庞,却能知道那一定是个好看的人,那么漂亮眉眼下的五官一定不会差。
马没有停下来的迹象,渊国公主为糖糖捏了一把冷汗,心都揪起来,想叫叫不出。
在马差点要踩到糖糖的时候,马上的女子突然树起身子,抓住马的鬓毛一拉,缰绳一扯,马立刻厥起了前蹄。糖糖一转身,左脚一点右脚踹上了马脖子,马立刻翻然倒地。
拍了拍手上的灰,嘲风接过无泪手上的大衣,仔细给吃不饱披上,“回来了。”
那温柔的声音刮着在场每个人的耳朵,秦豫心一揪,原来那人也会这般温柔啊。
吃不饱立刻像团烂泥一样瘫在嘲风怀里,抬起几天没有洗的脸,揉了揉带着眼屎的眼睛,异常委屈:“我饿了……”
渊国公主对着表情无奈的秦豫一字一顿说,“这男人,我要了。”
……这么一句,秦豫不无奈了,心不揪了,只是脑袋快炸开了,我的好大姐大妈大婶姑奶奶,您能别添乱吗?
横行京都 第四十一章 史上最贵小倌(六)
这男人,我要了。
这男人我要了!!!秦豫揪着手绢咬着手帕郁闷了,他也想要啊。这男人在这里的人哪个不想要。只是要的到吗?要的起吗?他敢发誓这白痴公主的话那位一定是听到了,那位的耳朵可好着呢,只是现在没空收拾她而已。
吃不饱走了几步,嘲风就觉得吃不饱的走路姿势有点不对,走路歪歪斜斜不说,要不是嘲风拉着眼看着就要摔个大马趴了。嘲风转眼一看那匹马了然的笑了笑。当街就把吃不饱横抱起来。这丫头从来不爱骑马,骑了那么多天,恐怕早就直不起腰双手发麻双腿发软了。
周围一片抽气声。吃不饱不安的扭了扭身子,算是挣扎。扑腾扑腾,听着嘲风平静而定的心跳声,吃不饱只觉得即使再累,回来也是值得的。
嘲风看着吃不饱笑了笑,“不好意思了?”
吃不饱继续扭,和小媳妇似的期期艾艾的开了口“我最近胖了好多,我怕你抱着手酸。”吃不饱怎么可能会脸红害羞,无论是在嘲风身边也好还是糖糖身边,她什么阵仗没见过。
嘲风低下头隔着面纱亲了吃不饱一下。吃不饱立刻睁大了眼睛,到嘲风离开才反应过来,立刻红着脸捂住嘴巴,一脸的不敢置信。
“怎么?突然学会害羞了?还是今天人多你不好意思?”嘲风戏谑的对吃不饱眨了眨眼。当初一段时间吃不饱可是到哪都要自己抱着,还总爱偷亲自己。
吃不饱紧紧的捂住嘴巴,从指缝里蹦出几个模糊不轻的字,“我没刷牙,也没漱口。”嘲风乐了,什么话都没说,抱着吃不饱就向白家酒楼奔。
看主角们都走了,看戏的人也就拿起自己的小板凳小马扎散场了,不少女子扯着自己男人的耳朵让人跟糖糖学学,看公主身上那件裘皮大衣的眼神更是热情了一点。恐怕京城的白要继续贵下去了。
渊国公主再次恢复优雅姿态,“豫哥哥我累了,我们走吧。”
秦豫连忙点头,他是真怕了这姑奶奶再说出什么惊天动地的话了。他要赶紧把这女人送去该去的地方,然后去抚慰自己那受惊的心,还有……心底角落里的一点点酸味。
东门外再次恢复了冷清,一个时辰后一个男子骑着马,满身的风尘赶到了东门。看着已经站起来在优雅的踩着步子的枣红马时只是冷冷的笑,寒风中的男人心里泛着止不住的凉意,陆笑云你就那么不想我和你的他见面吗?昨天居然给他下药,自己连夜赶路。就是那么迫不及待的回到他的怀抱?不过一个小倌而已。他就不相信他会输给一个小倌,他的字典里没有失败这词。
只是周围的土地怎么好像被人狠狠蹂躏了几遍的。
看着面前一堆的清粥小菜,吃不饱觉得自己的人生还真不是普通的黑暗,可怜巴巴的看了看嘲风,“我不想吃粥。”她想吃红烧蹄髈,酱骨头,龙凤汤……
嘲风把粥放在吃不饱面前,只说了一个字:“吃。”
吃不饱异常委屈,刚要端起粥碗手就被嘲风打了手,心中的火蹭蹭蹭的就上来了,“又怎么了?”她这不是都听话的吃了吗?他还想要怎么样。
“洗手。”嘲风皱起了眉毛,小厮立刻端来了一盆温热的茶水。嘲风抓着吃不饱的手伸进了铜盆里仔细的洗着,从手背到指尖到指甲,嘲风没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原本应该温馨的感觉楞是被嘲风的冷脸搅成了冷场。见吃不饱的手都快洗红了,嘲风才罢手,拿了块白布仔细给吃不饱擦着,把吃不饱的手都要擦破的样子。
吃不饱纠结着眉毛,她再迟钝也明白了,她的未来夫君是多么的神通广大,只能连忙道歉:“对不起,我错了。”
嘲风挑眉,“哦?你错哪了?”她真的知道吗?
“我不该牵男人的手。”还没说完就被嘲风打断了,嘲风毅然牵起吃不饱的手捏了捏,“野男人。”
“啊?”吃不饱睁着无辜的眼睛巴眨了几下。
“野男人。”嘲风再次强调,吃不饱明白过来,连忙重复“我不该牵野男人的手,我不该让因为肉让野男人亲我手,我不该骑野男人……”
咯噔一声,嘲风的心纠结了,眉紧缩““你说什么?”骑?多么可怕的一个词啊。
“我不应该我不该牵野男人的手,我不该让因为肉让野男人亲我手,我不该骑野男人送的马。我不应该……”
嘲风不耐的上去捏了捏吃不饱的脸颊,“别说了,吃吧。”那丫头的口水都快掉下来了。
5555,吃不饱感动的快要哭泣了,她终于能吃上东西了。白粥啊我第一次那么爱你,端起粥碗猛的吸了一口,咳咳咳咳咳咳……
吃不饱咳的不能自己。嘲风非常同情,一边给吃不饱拍背一边拿出帕子给吃不饱擦着呛出来的白粥,“这孩子怎么了?饿坏了吧,啧啧真可怜。吃个粥而已那么心急做什么?要真想吃,我让人连着给你吃十天粥就是了。”
咳咳咳咳咳咳……吃不饱咳的更加厉害了,她不要连着十天吃粥啊。
嘲风突然叹了口气,猛的一用力,把咳的满脸通红岔气的吃不饱搂进怀里,小心的拍着她的后背。
吃不饱听见,嘲风的声音在她的耳边轻轻的说:“欢迎回来,我的未婚妻。你辛苦了。”柔柔的声音听的耳朵异常舒服,只是还是忍不住缩了缩突然通红的耳朵。
原本想说不辛苦的吃不饱发现喉咙突然一句话都说不出了,只能把头埋进嘲风的怀里,紧紧的埋着。
不知从什么时候,白家酒楼的大厅里只有了他们两,两人互相依偎着,好像冬天也不是那么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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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行京都 第四十二章 史上最贵小倌(七)
嘲风是一个说的出就做到的到的人,吃不饱的点心、晚餐、宵夜、零嘴居然真的全是粥,不过是各式各样不同的粥,从小米粥、白粥、菜粥、皮蛋粥……一直到鲍鱼粥。
吃不饱已经彻底做好了准备工作,接下来的日子恐怕要和粥为伴了含泪吃着粥,吃不饱无奈。
一阵香气飘过,红烧猪爪。又一阵飘过,龙凤汤,又一阵飘过……吃不饱第一次开始讨厌自己灵敏的鼻子。狠狠吸了一口气后,吃不饱捏住鼻子,嘴巴里不停嘀咕:不该闻的不闻。
眼神乱飘的吃不饱发现自己面前出现了一堆好菜,连忙把眼睛也闭上了,痛苦的呻吟:不该看的不看!!
“好了。”嘲风拉下了吃不饱捂着眼睛的左手和捏着鼻子的右手,“吃吧。”
吃不饱眨巴了好几下眼睛,看着面前的菜口水泛滥,眼眶立刻湿润起来,双颊透出淡淡的红晕,“真的是给我的吗?”
“你再废话就不是了。”嘲风捏了捏吃不饱的脸颊,又帮她擦去嘴角溢出的口水。
吃不饱二话不说,扔了手里里粥,连忙抓起猪爪来啃还不忘讨好嘲风:“乃最好鸟。”眼睛猛眨,表情带着娇憨。
嘲风却皱起了眉毛,这丫头的蠢样的确会搅乱人心啊,“以后不准对别人这么笑。”
吃不饱扔了啃的干净的猪爪连忙点头,脸上的笑容也立刻敛了,板着脸去抓鸡腿。
嘲风看着吃不饱继续皱眉,“以后野男人的东西也不准吃。”
吃不饱连忙把还没到嘴边的鸡腿扔了……只是扔的下一秒吃不饱立刻懵了,心里不断重复:死了死了死了死了死了死了,嘲风你来抽我吧,抽死我吧,我无怨无悔,只求你让我吃完这最后一顿。
“怎么不吃啊?继续吃啊?”嘲风站起来,就这么俯视着吃不饱。吃不饱连忙摇头,我不敢了不敢了。
“怎么?我也是野男人?也不能吃我的东西了?”嘲风的声音还是像以前一样,听着没什么区别,可是吃不饱知道嘲风生气了,也反应过来,连忙埋头吃。刚刚还可口的美食如今在嘴里却食不下咽,嘲风我不是故意的,糖糖对不起。
只能嘲风淡淡叹了一口气,然后把吃不饱拎了起来面对着自己,“不要再惹怒我,你是我心中最重要的女人。”嘲风把头抵在吃不饱的肩膀上,一手搂着吃不饱的腰一手顺着吃不饱的头发。
吃不饱偷偷的揪住嘲风的头发,和自己的头发打了一个结。
嘲风只是微笑,“还记得我以前光头的样子吗?”
吃不饱点了点头,嘲风一直都很好看,即使光头……小时候嘲风一直是短发,林叔叔走了以后,有一年嘲风更是把自己刮成了光头,那年和尚庙里的小和尚多了不少,但大多只是带发修行。
“你才是我认定的结发之人,如果不能走到最后,我就把头发全刮了。”
吃不饱顿时瞠目结舌,一反在嘲风面前软绵绵的形象,一把揪住了嘲风的领子,表情凶恶:“我不管以前你的头发在不在你的头上,但是以后你的头发必须在你头上。它不是你的,从今天开始它们就姓陆了!”
嘲风低下头了,在吃不饱嘴唇上碰了一下,“好的,陆娘子。”
吃不饱泄气了,无奈的捂住自己红了的脸。不是只有嘲风还会嫉妒,她承认回来以后自己几次都故意惹嘲风生气吃醋,当然嘲风自己也知道。
可是可是……她也会吃醋啊。跟在她身后的就一个,可是跟在糖糖身后的可是一串啊,有男有女。即使有嘲风的承诺,吃不饱的心里多少还是有点疙瘩的。
林迷醉说过:女人不一定要依靠男人,但男人一定要照顾女人。所以嘲风觉得是应该给吃不饱一点信心的时候了。安全感呢真是一个很玄妙的东西啊,要找到它还真是有点麻烦。
很久不上莫忧馆的孔元今天大清早就被人请了过来,地点居然是糖糖的书房。孔元总觉得糖糖虽然不是肤浅之人,但书房中书应该大多只是寻常的摆设,即使翻看也是偶尔。
只是一进书房,孔元就开始抽冷气,面积庞大的书籍不比林家学堂的藏书少。有些书更是只听过没见过的珍品。而且不少书都有被繁复翻阅的痕迹,书上更是有很多奇特的注解,比书本身还要有意思。
孔元就这么被人遗忘在书房里,一忘就是一个时辰。以至于一个时辰后嘲风姗姗来迟,孔元一点也没发现。
“孔兄真有眼光,这些书不少外面可是不得见的,这书库里第书大多都是原版,不比林家学堂的手抄本。”今天的嘲风一身白衣服,外面罩着一件紫色貂皮外套,阳刚不够,却邪气妖媚。
孔元一听来人的声音,手一抖书掉了下来,一想到嘲风刚刚说的这些书的珍贵连忙弯腰去捡,正好碰到同时去捡的嘲风的手。孔元的手像触电了一样,连忙缩了回来。
“怎么?孔兄是嫌我青楼中人手脏不成?”嘲风的眼睛里多了点哀伤。
孔元连忙摇头,一时不知道怎么好。嘲风提议两人坐下喝茶,孔元连忙点头。只要他不再难过,怎么样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