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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江静宜抬头望了一眼马路上的车流,随口应了一声。
“你叫我同事阿民,叫我好友默大哥,是吧?”
她认真想了想,点头,手则忙于将小狗拖回身边。“小不点,往这边走才对。”
“那为什么独独叫我,要连名带姓?”
“呃?”江静宜登时语塞,回心一想,嗯,好像真有这回事哦。
[正文:第五十章 越描越黑]
“我不会要求你给我特别待遇,但至少,不要再连名带姓的叫好不好?小宜。”硬碰硬讨不了好处,邓志滇决定改弦易辙,放下身段用怀柔政策,轻声细气——哄。
大哥常说饶人处且饶人,既然人家都低声下气的求了,江静宜也不好意思再得理不饶人,毕竟眼前人还是自己的债主哩。“邓……阿滇!”
“到底叫邓,还是叫阿滇?”被某人擅自篡改名字的邓志滇顿时满脸黑线。
江静宜真怀疑他的性别是否弄错了,好好一个大男人,竟然连称呼名字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情都要如此计较?
“阿滇!”她硬从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心里暗暗发誓,如果他对这个称呼仍旧有意见,她就直接叫他无赖得了,既贴切又顺口。
“阿滇?”邓志滇小声嘀咕,心底虽然不满意小宜叫得如此生疏,但为了美好的未来着想,他暂且咬牙忍了。
“叫阿滇你不喜欢呀?”哼,叫你还挑三拣四!江静宜忽然磨了磨牙,嘴角一阵抽搐,露出一个……呃,不算甜美的笑容,好声好气地跟某人打着商量。“那叫……无赖如何?”
“哈哈,不用改了,改来改去那多麻烦呀。而且阿滇叫起来顺口,听起来也亲切啊。”知道见好就收的邓志滇笑眯眯说着违心之论。唉,为了称呼这种小事情真把小宜惹怒了,到时候偷鸡不成蚀把米,岂不是更得不偿失。
“哇,好可爱的小狗狗哦!身子滚圆圆肥嘟嘟的,阿华,我们买只来养嘛。”一对正与他们擦肩而过的情侣突然停了下来,那个漂亮的女孩子瞪大眼睛,扯住身边男子指着小狗兴奋地叫嚷。
“你也觉得它可爱吧,”江静宜献宝似的把小狗捧到女孩面前,“我刚刚在前面那家宠物医院买回来的哦。”
“阿华,人家也想要啦!”女孩扯住恋人的手,嘟起小嘴,开始撒娇。“你不是说生日礼物任我挑吗?我决定了,要一只小狗!”
“你真的想养小狗吗?”
“嗯,”女孩点头,盯住小狗的眼神隐隐透着伤悲。“自从爸爸送我那头狗狗老死了之后,就没有再养过狗了。现在看到它,又突然好想养呢。”
“狗狗一定是怕你爸爸一个人在天堂里太寂寞了,想去陪陪他罢了。”男人揽着女孩的肩膀柔声哄着,忽然抬起头来看着他们笑了笑。“请问,那间宠物医院离这儿远吗?”
“不远的,呐,看到吗?那个天蓝色的店面,挂着宝宝宠物店的就是了。里面的小狗都很可爱喔,如果刚巧你想要的没有,还可以预定哦。”说到这儿,江静宜忽然扭过头来,忐忑地瞅了他一眼。“阿滇,默大哥那儿可以预定宠物吧?”信口开河谁都会,但是她不想因为自己一时口快,令默大哥店里的名誉受损,那就好心做坏事了。
“当然可以。”邓志滇微笑着点点头。“将来如果宠物生病了,到那儿看病还可以打折扣呢。”
“啊,我看到了,宝宝宠物店,”女孩指着前面欢蹦乱跳。“阿华,我们现在就过去看看吧,说不定有我最喜欢的大麦町犬啊。”
“谢了。”男子有礼地冲他们点头别过,脸带宠溺眼神温柔地拖着女孩慢慢往前走。“唉,雯雯,你不用急嘛,如果没有我们就预定好了。”
“阿滇,你说默大哥这单生意谈得成吗?”牵着小不点,江静宜数着步子慢吞吞向前走。
“嗯,应该可以吧。”邓志滇好笑地揉揉她满头短发,如丝般顺滑的触感,顿时叫他爱不释手,忍不住一揉再揉。
“喂,我说你也够了吧!干嘛一直摸我的头发啊?”当她是小狗还是小猫啊?江静宜机警地歪了歪脑袋,成功躲开再次袭上来的大手,不禁对仿佛揉上瘾的某人龇牙咧嘴怒目而视。“你别老虎不发威就当我是病猫啊!再碰我的头发,我、我就叫小不点用狗牙侍候!”
邓志滇嘟了嘟嘴,依言放下手,恋恋不舍的目光一直绕着她头顶可爱的发旋打转。
“看什么看,”江静宜恶狠狠地瞪眼,随即一脸怕怕地蹦离他三尺远,嚷道。“要摸摸你自己的!”
“我的头发刺手,没你那些柔软好摸嘛。”真的,小宜的头发黑亮柔软,就如电视里广告里一样,很漂亮,很柔顺,让人忍不住很想伸手触摸。
柔软好摸?快要被他气到无力的江静宜嘴角抽了抽,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了。“想要柔软好摸还不容易……”
“小宜,你肯让我再摸摸?”邓志滇两眼闪闪发亮,迫不及待地举起手。
“啪!”江静宜毫不犹豫扬起手,用力拍了下去。“作你的大头梦去,要摸,叫默大哥帮你订只小绵羊吧!”别怀疑,小绵羊的毛才是名副其实的柔软好摸!
“但是绵羊不会跟我说话啊。”某人盯着发红的手掌,满脸委屈地扁扁嘴。
黑线刷刷刷迅速爬上江静宜微微渗着薄汗的额头,太阳穴更是突突突地跳过不停,啧,真是气死她了。敢情这个无赖把她当成会说话的绵羊不成?是可忍孰不可忍,忍无可忍就无需再忍!几乎不假思索,她提脚往前一踹。
“哇!”猝不及防的邓志滇抱着中招的脚踝,用哀怨无比的眼神直直瞅着她。“小宜,你干嘛踢我?”
“你、活、该!”江静宜咬牙切齿地从牙缝里挤出这三个字,拖着小狗悠然自得往前走。“小不点,我们走快点,别管那个想摸绵羊毛想疯了的傻子!”
很快追上来的邓志滇先是呆了呆,意会过来后忍不住大声抗议。“小宜,我哪里想摸绵羊毛,我只是喜欢摸……摸你的头发罢了。”
“你、你给我住嘴啦!”江静宜气急败坏地跺了跺脚,但觉双颊似着火般,烫得吓人。呜,真不应该回嘴的,看吧、看吧,越描越黑了。
[正文:第五十一章 出卖]
“但是你的头发真的很好摸……”那双炯炯有神的眸子里隐隐透着渴望与委屈。
江静宜发觉,再跟他讨论头发绵羊的问题,她真的会吐血。想来转移话题亦不失是个好办法。“阿滇,默大哥说得投资是怎么回事啊?”
“啧,多久的事了。阿默就喜欢把那些陈年旧事挂在嘴边。”邓志滇拢起眉头,不以为然地摇头砸嘴。
“说嘛说嘛,人家想知道啦。”呕,她在心底暗暗啐弃自己,江静宜,你真是越来越出色了,竟然连平时用在哥哥们身上的撒娇招式都搬出来。
“我跟阿默在幼儿园里因为一个苹果而认识,你一定想像不出他有多喜欢吃苹果,每次老师分派苹果,他第一时间就往嘴巴里面塞,就连找老婆,他都找了个有张苹果脸的月薇。阿默读书的成绩不是很优秀,倒是跟你一样奇。сom书,从小他对那些受伤的小动物特别上心,我就开玩笑的跟他说,这样喜欢小动物,不如毕业后开家宠物医院好了,既卖宠物又可以医治它们。他当时听了,竖起大拇指直说好主意。只是他家里环境并不富裕,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大笔钱来,那时候我手头上有钱,就取了出来给他应急。当时我跟阿默说,钱不用赶着还,反正放在银行里也收不了多少利息。”
“那后来又怎么变成你投资了?”
“前年阿默兴冲冲地跑来跟我要银行账号,说钱终于凑齐了,再过两天直接从银行打入我的账号。岂料,就在那天晚上,郑叔叔得了急病入院,阿默到了医院才知道他父亲的病已经严重到非要动手术不可,于是,原本打算还我的钱绝大部分都贡献给医院了。阿默他妈妈早几年去逝,郑叔叔跟他们住在一起,月薇虽然在幼儿园当老师,他店里的收入并不稳定,而小薇已经五岁了,快要上一年级,郑叔叔的病又要长期吃药,他住的房子还要供十年左右,你想,就他们两夫妻的收入能做到收支平衡已经不错了。所以我就跟阿默说,钱就不用还了。那知道他居然气哼哼地跟我说,不还?就当作投资吧,利润分成每半年结一次!”说完,他摊开双手,对好友的执着只能露出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江静宜抬头瞥了他一眼,随即又迅速垂下头,只为不愿意被某人看到她眼里满溢的感动。唉,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了,为朋友能做到这种程度的人并不多见,默大哥能认识他,亦是一种福气吧。
“小宜,你干嘛?”邓志滇使劲眨了眨眼,对她突如其来的举动有说不出的惊讶。
“还能干嘛,小狗是我的,我拿自己的狗粮很奇怪吗?”明明心里感动到不得了,江静宜故意绷起一张俏脸,手一摊。“狗粮拿来,我要自己提。”
“呃?”一时未反应过来的邓志滇嘴巴微张,傻傻愣在一旁。
“啧,笨!”早已等得不耐烦的江静宜翻翻眼皮,送他一枚卫生眼,不等某人自动上缴,干脆主动伸出手去抢。
邓志滇并不是笨蛋,他飞快把狗粮转移到另一个手上,张大眼睛仔细端详眼前举止别扭的人儿,但觉一股喜悦从心房里慢慢满溢,很快变成无法抑止的笑意染上眼角眉梢,悄悄从嘴角里倾泄而出。“小宜,你担心我累了,是不是?”这绝对是陈述而非疑问。
“什么?担心你累!?哼哼,鬼才担心你哩!我是怕你把狗粮提回家,害小不点今晚饿肚子。”被说中心事的江静宜倏地跳起来,口是心非地嚷嚷,可惜,火红的双颊,还有那红通通的耳朵早把她的真实意图出卖了。
她的过激反应适适印证自己的猜想,邓志滇顿时乐得眉开眼笑,像喝了蜜般,一下子甜到心里去,小宜在关心自己呢,怎能叫他不感到开心。“不用了,我还不累。”
“哼,不用拉倒!”江静宜有点别扭地垂下头,跟一直挨着她的小狗说。“小不点,累了没有?”
小狗抬头呜咽叫了两声,撒娇地拿脑袋蹭蹭她的小腿,柔软的皮毛摩擦着小腿,有种痒痒的感觉,叫她忍俊不禁,一边挪动脚步闪躲,一边扬起串串清脆的娇笑声。
尽管那清脆如铃的笑声并不是为自己而起,眼神炙热地凝望着她的邓志滇不由自主跟着弯起嘴角,他家小宜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美,很可爱哦。
“……吓?”甫一抬头,江静宜就脸红地发现某人两眼发直盯着自己,在咧嘴傻笑。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的江静宜不由擦擦手臂,没好气地撇了撇嘴。“你笑什么?”还笑得傻呼呼的,十足傻瓜。
邓志滇惊讶地张了张嘴,一抹狡黠笑意迅速没入墨黑的眼,像故意吊人胃口般,他犹豫了好一会才嚅嗫说。“我不能说,说了你又会生气了。”
“那就不要说了。”她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表情很是无趣。哼,以为她会笨到学电视剧里的女主角说出那种——说吧,说吧,我保证一定不会生气的蠢话吗?呸,他也太小看她江静宜了。
[正文:第五十二章 爹地妈咪]
咦,竟然不中计?鬼点子特多的邓志滇眼珠子一转,登时又计上心来。但见他双肩一垮,眉心处打了个褶,颓然垂下脑袋自言自语。“呜呜,我就知道,小宜你一定是很讨厌我了,讨厌到就连听我说一句说话都嫌烦,嫌浪费时间。”
你知道就好!江静宜原本想这样吼他,但当她瞧见他那副垂头丧气可怜兮兮的模样,明明知道他是装的,还是觉得于心不忍,说话吐到嘴边又“咕噜”一声吞回肚子里,很没用地切换成——“阿滇,你多心了,我哪有啊!”
江静宜,你变坏了!说谎不用打草稿,还脸不改色,眼都不眨一下,张口就来,说得比顺口溜还要溜。她在内心暗暗鄙视自己。
“小宜,你不是骗我吧?”邓志滇精神一振,两眼放光的盯住她,一脸期待。“真愿意听我说?”
“嘿嘿……”骑虎难下的江静宜干笑两声,硬着头皮将那个‘不’字截留下来,皮笑肉不笑地吐出“愿意”两个字。
“但是我怕说了你会生……”
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江静宜磨了磨牙,骤然停下脚步扭过头,恶狠狠地放话。“你到底要不要说?不说拉倒!”
“小宜,你走错路了,应该走这边才对。”说完,他还很好心地指出正确方向。“你走那边是背道而驰,只会离家越来越远。”
江静宜脚下一个跄踉,幸而她平衡力好,不然一定当场跌个狗吃屎,狼狈地趴倒在大马路上了。定了定神,她缓缓问出心底疑问。“什么时候开始走错的?”
“一开始就错了。”邓志滇挺无辜地眨了眨眼,仿佛走错路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情。
“一开始?”江静宜难以置信地瞪大眼,把一口白玉贝齿咬得咯咯作响,从默大哥店里出来到现在,走了没有半小时都有二十分钟了吧?她对这个地方不熟悉,加上又有那么一点点路痴,至于那一点点是多少?就是每到一条陌生的街道,她非要来来回回走上十趟八趟才能找到回家的正确路途,这就是她如此迫不及待带小不点走路回家的原因,在她看来,叫小不点认路总比喜欢迷路的自己更有效率。现在这个无赖说什么来着?从一开始就走错路了,他却一声不吭?“你故意的!”愤愤然的她瞄准他的脚踝,用力踹了过去。
“哇!”邓志滇低呼一声,吃痛地皱起眉头,口气更是无比委屈哀怨。“我以为你想带小不点四处遛遛嘛。”
“哼!”被堵得无言以对的江静宜鼓起腮帮,气呼呼地别过脸。
邓志滇几乎着迷地望着她细致的眉尖,晶莹透彻的大眼,不知何时染上绯红的脸颊,还有不自觉嘟起来的红唇……触目所及的一切,才是他不愿意纠正某人走错路的主因。眼前人的一笑一颦轻易就能牵动自己悸动的心,不是没有产生过疑惑,相识的日子不算长,怎能陷得如此之深呢?深到阿民多瞧她一眼就吃醋,小不点对她蹭蹭磨磨就气得想喷火,骂……狗。现在更为了能争取多点时间跟小宜结伴而行,就放任小宜迳直往南辕北辙的岔路上走。
“小宜,你不要生气了,好不好?我又不是故意的。”不,老天爷可以作证,他绝对是故意的。
“哼!”鼻子只差没朝天的可人儿除了回送他鄙视的白眼外,还免费赠送冷哼一声。
“小宜,不要再生我的气了,好不好?”邓志滇拿出当年蹲点捉贼的拼劲,继续柔声细气的哄着。“我发誓,下次你再走错路,我一定第一时间开口纠正!”
“你还敢说!”江静宜气急败坏地跺跺脚,怒气冲冲地瞪他。“害我白走那么多冤枉路。”
“好,我不说,你也不要生气了。”邓志滇用那种可怜兮兮的眼神瞅着她,见她根本不为所动,就满脸委屈不甘地瘪瘪嘴,蹲下身子,好声好气地跟一直安静呆在她身边的小家伙打商量。“小不点,看在我辛辛苦苦帮你拎食物的份上,你就好心点,帮爹地哄哄你妈咪好不好?如果你肯帮我,晚上我再送你一根狗骨头怎么样?”
可惜小不点有口不会说人话,只能拿湿乎乎的鼻子蹭了蹭他,再呜咽两声,那意思也不知是拒绝还是答应。
“呵呵,小家伙,我当你答应啰!”邓志滇轻松地把小狗捞起,举到那个好半天才回味完他的说话并彻底吓呆的某人面前,捉起它的爪子在她面前挠了挠。“小不点,你瞧瞧,你妈咪翘起的小嘴,都能挂一斤猪肉了。”
“你的嘴巴才能挂一斤猪肉呢!”大脑终于运作正常的江静宜大声叫嚣回去,想了想,又深觉不对,现在不是讨论那斤猪肉应该挂在哪儿的时候,该死的邓志滇,他到底在说什么鬼话啊?爹地妈咪?“呸,什么妈咪啊,人家我还未出嫁好不好?!”
大家想知道什么叫语不惊人死不休吗?嗯,瞧瞧她就知道了。
[正文:第五十三章 饮一杯]
“好好好,未嫁就未嫁!小宜,你、你先不要激动嘛,否则气坏身体就得不偿失了。小不点,快哄哄你妈咪,她恼你爹地……”
又是妈咪爹地?!江静宜狠狠地跺了跺脚,失声尖叫。“我才不要当未婚妈咪!”
一时之间,恰巧路过的行人尽皆侧目,尚大的马路上,除了汽车呼啸而过时制造出一些不谐和的噪音,周围寂静的气氛中带有点说不出的诡异。
“你你你……”瞅瞅四周,深悔失言的江静宜霎时气白了一张俏脸,抖动着手脚,粉色的唇瓣哆嗦地微张,你了老半天还你不出下文。皆因她被那两个适逢打从现场经过,想当然尔,那句不要当未婚妈咪自然一字不落地窜入无聊时喜欢打听八卦,并以八卦作为调味品调剂生活的大婶耳中。然后,就有了以下这段每每叫江静宜回忆起来,就羞愤欲死的对话。
“姑娘呀,你别动气,有事可以慢慢商量嘛!”路人甲——那个身子胖胖满脸喜气的大婶盯住她的肚子瞧了半天才笑眯眯地开口。“看你的样子还未见肚,怀了一个月还是两个月啊?”
“……呃?”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