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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日月流年-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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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也知道‘那边’一直不太平,”我斟酌着隐喻。
  
  “……可是不是一直没发生什么事情吗?”
  “问题是现在我回来了。”
  “你们和‘那边’没有直接联系,只要没有倒霉到被他们挑中了当袭击目标就没问题。可是我却是个正宗的巫师……”
  我心情阴郁地道:“虽然我一直没有参合进去,但真发生什么事情把我揪出来,然后又牵扯到你身上可就不好了。”
  “BOSS,我看我还是留在英国吧!好歹有什么事我也可以……”
  “要真有什么事情,你也帮不上忙。”
  我斩钉截铁地道。
  
  “听我的,等调职命令一到,你就立刻给我滚回美国总部去!”
  看他一脸不愿,我叹了口气。
  “我不在Abner和Mary一定比以前要忙很多,你回去了多少能帮他们分担些工作。”
  我拍拍他的肩膀说:
  “没事,我就回来看看,说不定不用半年就好回去了。”
  
  “……BOSS你住哪里?我送你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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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VIP'  
  打发走服务生,我没有急着整理行李箱,而是拿出下飞机,在机场刚刚得到的猫头鹰送来的《Daily Prophet》(《先知日报》),看了起来。
  
  原著里,四年的时间,Lord Voldemort和Harry Potter此时早已分出胜负,Harry Potter凭借自己就是Lord Voldemort最后一个魂器的,连Lord Voldemort自己都不知道的秘密联系,打败了对方。然而现实里——或者说这个世界的现实里。
  一切都处于僵持阶段,直到今年入冬以后,英国这里的巫师界,食死徒们才正式摆出了对凤凰社的追杀的态度——虽然在那之前,所有人都知道了两者之间的水火不容。
  准确地说,之前是两者碰上了才会出手撕杀一番——这也就是所谓的僵持了。现在即使没有碰见,也会主动追踪搜索。
  
  我可以理解凤凰社为什么不出手,不算那被被我秘密拦截下来的笔记本——因为不能确定Dumbledore那只无耻的老蜜蜂知不知道,Gryffindor的麻烦三人组、活下来的男孩Harry Potter哪怕真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那也不可能找齐Lord Voldemort的最后一个魂器——那只Ravenclaw的冠冕,我是不知道那东西还在不在,说不定早就被吸收掉了,但如果还在——Lord Voldemort如果连这点东西都保存不了,那战争早就可以结束了。
  凤凰社找不到最后的魂器,那么就是说即使付出极大的代价打败了敌人,对方都可以随时重新冒出来。凤凰社不是傻子,即使真是傻子,也没有那么多的人手力量可以给他们耗。所以他们想拖延开战时间,我可以理解,但为什么黑暗公爵在Dumbledore那个狡猾地不像Gryffindor,反而像Slytherin的老蜜蜂死掉之后,没有立刻开始采取攻势呢?
  不要和我说什么黑暗公爵的脑袋不正常——如果吸收了Ravenclaw冠冕中那部分灵魂的黑暗公爵还不正常——那我只能说,JK罗琳真的是Harry Potter亲妈了。
  
  忍不住又抽出一根烟,点了放到嘴边。
  据说当年第一次的凤凰社和食死徒开战之前,确实是有一段僵持期,但如今Dumbledore已死,预言里打败他的Harry Potter羽翼未丰,Lord Voldemort却到现在还不出手,他究竟在等什么?
  
  [嘿~Neville!你在想什么?]
  我低下头,不知道什么时候从行李箱里爬出来的蛇,此时已经爬到了我的腿上,仰着头嘶嘶地和我说话。
  [没什么,只是感觉有点微妙。]
  我扯了扯嘴角,说道:“当初我是决定永远都不要再回来的,没想到现在却又站在了英国的土地上。”
  [别难过,伙计!]Samael用尾巴拍拍我的手臂,安慰我说。
  [放心,只是有些郁闷而已,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深吐了口气,我让Samael从我身上下去,站起来准备收拾行李。
  
  即使因为前世的关系,让我对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有时候比对魔法还要依赖,但不得不承认,巫师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即使是在高科技的世界里,魔法依然是一样很有用的力量。
  就比如我这个小小的行李箱里明明装了足足半年的生活用品,但无论是重量还是外观都不可能从外面看出来。
  就连Samael这条有毒的,按规定应该要托运的活生生的蛇,都没有半个人发现他居然就躲在我的皮箱里。
  
  [Neville~]
  [恩?]
  [我们明天就去那家巫师们的医院吗?]
  我停下手里的动作,回头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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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这么认为?]
  [不是吗?我们难道不是回来看你住院的奶奶的吗?]
  [不,明天我们先去找房子。]
  马上反应过来我为什么这么决定的Samael抱怨着说:
  [唉~现在的旅馆什么的都好麻烦!居然不能养宠物~!]
  
  我们现在站着的这家希尔顿伦敦塔桥酒店座落在伦敦历史文化古迹汇集的区域。
  酒店的除了靠近伦敦地铁站之外,离盖特威克机场和希斯罗机场也不远。入住希尔顿伦敦塔桥酒店的宾客在闲暇的时候可以去参观附近的博物馆和一些著名的剧场戏院,也可以在酒店内的餐厅、酒吧内悠闲度日;此外酒店也为宾客提供商务中心、视频会议、无线宽带上网等服务设施。可以说希尔顿伦敦塔桥酒店是商务旅客和观光游客在伦敦的最佳住宿选择。 
  对这家酒店我也比较满意,酒店的费用虽然贵了点,但这还不在如今的我考虑的范围之内。
  唯一的问题是这家饭店不允许携带宠物,帮我预定房间的旅行社想来也没有料到我出门旅行也会带着宠物,而这点我自己也忘了提醒他们。幸好的是Samael不是普通的动物,但如果是一、两天也就算了,时间一长难保不被清洁房间的客服人员发现,而我再讨厌麻烦不过。
  所以结论是我还是得尽快找所房子搬出旅馆。
  
  我笑了笑,谁说不是呢?
  [等找到了房子,我想回Longbottom庄园一趟。]  
  [啊?]
  Samael惊讶不已。
  因为它清楚我对Longbottom家这个词汇所代表的含义是抱着这样复杂的情绪。
  
  [虽然很少有人知道,不过Longbottom家有自己的墓园。所有死去的Longbottom家族成员,都会葬在那里。]
  [我想……死去的Great uncle Algie(阿尔吉伯父)和Great Aunt Enid(艾妮伯母)应该也葬在那里,我想去祭奠一下……]
  
  [Neville……他们的死和你无关……你不用……]
  Samael欲言又止。
  我顿时哑然失笑。
  什么时候开始,一向最神经大条不过的多嘴八卦蛇都多愁善感起来了。
  [你听他们胡说!人又不是我杀的,我内疚什么!?]
  我说道,又回头继续整理起行李来。
第九十四章'VIP'  
  “Hello… This is Longbottom。”
  


  电话那端轻柔和缓的女性嗓音首先道歉。
  “您好,Longbottom先生,这里是前台,很抱歉打扰了您。”
  “这里有一位Nicholas先生找您,他说他来自XLLeisure旅行社,并且和您有预约。”
  “XLLeisure……”
  调整了一下撑着脑袋的,抵在床面上的手的姿势。
  刚刚苏醒还略有些混沌的脑袋稍稍恢复了一点思考能力。
  “……是的,我确实和XLLeisure旅行社定有一个约会。请放他上来吧,我想我可以在自己的房间接待他。”
  “好的,先生。已经九点了,是否需要送一份早餐上来?”
  九点了?
  我终于想起去看自己的手表。
  已经九点了吗?
  看来是昨天看那些伦敦市内的房子,睡得太晚了。
  “不用了。”
  说完,我挂了电话,彻底从床上坐了起来。
  
  我推了推睡在我枕头边的某条蛇催促着说:
  [Samael?Samael,今天有客人要来,你该起来了!]
  [哦~Neville!]它把自己蜷曲成一团。[现在是冬天,作为一条正常的蛇我需要足够的冬眠……]
  [嘿!这种话你也说得出来吗?你什么时候变成正常的蛇了!房间里开着空调!别以为我不知道!这些年你从来就不需要冬眠!]
  
  
  
  Nicholas有些手足无措地坐在沙发上。
  他是个只有22岁的年轻大学生,他有着美丽的金色长发和天蓝色眼睛,五官继承自他美艳的母亲,端正到了精致的地步。
  他周围的很多人都认为他适合做一个明星远远超过医生。
  半个月前,XLLeisure旅行社的一名兼职员工,作为一个医学系的学生,他正常的实习工作应该是在一家医院。但他彪悍的母亲大人不满意于他差劲到了极点的交际能力,凭着广泛的交游把他踢进了全英国第三大的旅行社,并且略过培训,直接开始上任。
  
  他本来好好地做着文职的工作,但这次出手阔绰的的客人要求一位可以随传随到的年轻导游。这本不奇怪,但异常的是,这位客人特别指定了是要男性。于是长相一等一的Nicholas就被踢了出来。
  很多他的同事都猜测说这次的客人一定是喜欢年轻俊美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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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这次的客人,邀请他进入房间,并且说自己刚刚起开,需要冲个澡,请他在沙发上坐一会儿。
  Nicholas倒也不会轻易地就相信了那些谣言,但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很难不感到紧张。
  
  “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Nicholas茫然地抬起头,看着一个留着半长黑发的青年穿着白色的浴袍向他这里走来。
  眼前的青年拥有黑色的头发和眼睛,和全白的用来擦着发的毛巾已经身上的白色浴袍形成强烈的对比,透出禁欲的味道。
  Nicholas看过对方的资料,知道Longbottom先生是土生土长的英国人,只是近几年为了工作才离开了本地。但他的五官并不太深邃,反而带着和自己那些来自东亚的同学相似的味道。
  “昨天因为某些私人原因所以睡晚了,所以今天早上想起还有约会的时候,真有些手忙脚乱。”
  “不……没关系。”
  Nicholas带着些许尴尬地应答,他正在为自己为什么要戴眼镜感到后悔。
  因为此刻他可以清晰地看到从对方头发上滑落的,以及滑过从对方领口露出来的锁骨的透明水珠。
  
  “我是Neville Longbottom。虽然是英国人,不过现在是美国国籍。”
  “……叫我Nicholas就好。”
  
  “请问,我可以问个问题吗?”
  俊美的不像导游,但简单地仿佛小溪,一眼就可以让人看懂的旅行社员工问道。
  我朝他做了个请的手势。
  “您……我是说为什么……要求……”他吞吞吐吐地说着。
  “恩……?”
  “要求……男性的导游?”
  “噗——!就是这个?”
  我忍不住笑出来。
  “抱歉抱歉,我只是……觉得有些好笑,因为你刚才提问的时候非常庄重的样子。”
  “只不过是不想和年轻的女性发生超越雇佣关系的情况。”
  “这次的假期有半年的时间,我没有什么固定的计划,所以大半的时间都准备花在旅游上了。”
  “我的事业都在美国,并且也有了固定的情人,虽然我不认为自己会在短短的半年时间内移情别恋,但对于女性来说,半年的时间似乎就……”
  我朝年轻的金发青年摊摊手。“我承认我有些杞人忧天,但如果只是一句话就可以避免掉麻烦,我为什么不这样做呢?”
  
  Nicholas的表情不是一般的尴尬,因为连他自己听了这个问题的回答也觉得不是一般地愚蠢。


  “请问,您有什么想去参观的地方吗?我想我可以……尽量……做一张计划表……”
  他推了推眼镜,他正努力地想要把话题回归正轨。
  
  “我确实有不少地方想去看一下。”我朝那位在我开始说话后拿出纸笔年轻准备记录的,显然还是菜鸟的导游笑着说。
  “虽然我也是在英国出生的,但实际上我对英国并没有太多的了解,因为我的学习生涯都是在寄宿制学校里度过的。”
  “时间充裕的话,一些伦敦附近的城市景观也没关系,我想这些你都可以自己决定。”
  
  “不过有一个地方,我想要去看一下……恐怕需要麻烦你安排……”
  我低声说。
  “什么地方?”他抬头问我。
  “……”
  我张了张嘴,虽然早已做了决定,但真要做起来,似乎总比想象中要困难太多。
  “那是……一家孤儿院。”
  “我不知道那叫什么名字,但我希望它现在还在。”
  这个基本上很难,因为这很难叫人相信还未成年就设计杀死自己亲生父亲和舅舅的黑暗公爵,会在成年并且拥有足够了力量以后不把带给自己痛苦记忆和屈辱的地方铲平。
  “这……这太困难了……”
  得不到更多信息的青年叫了起来。
  菜鸟之所以是菜鸟就是因为从某方面来说他们不懂得什么叫拒绝。
  Nicholas根本没有想到身为旅行社员工的他虽然有责任带客人们去任何他们想去的地方参观,却从来不需要为客人们找那些他们也不清楚地址的地方在哪里。
  那一向是私家侦探的工作。
  
  “请安静下来,我确实不知道那所孤儿院的名字。”
  我冷静地说。
  “但我想我还是有些消息可以提供给你的。”
  
  “我想寻找的这所孤儿院一定在英国境内,我不知道它是否还在,但一定历史悠久。我的一位长辈曾经在那里呆过。他的名字叫做Tom Marvolo Riddle。”
  “他出生于1926年12月31日,他的父亲在他的母亲怀有身孕的时候抛弃了他们。”
  “他的母亲不知幸还是不幸地在孩子即将出生的那一天敲响了那所孤儿院的大门,但孩子一出生她就死了,所以我的那位朋友事实上是在孤儿院长大的。”
第九十五章'VIP'  
  许多第一次到伦敦的人对伦敦最初的印象是又老又旧———市区里大多数的房子都像是“老古董”,街道狭窄而曲折,好像缺乏我们印象中国际化大都市的现代感;除了议会大厦和白金汉宫还能看出一些过去“大英帝国”的辉煌,其他的真让人有“风光不再”之感。


  虽然作为一个英国人居然有这样的看法实在叫人意外,但这一世自小生活在封闭的巫师界,即使出门也是直接去的中国城,我对英国的印象一直逗留在前世读过的那本雾都孤儿——拿着怀表看时间的绅士、手里撑着遮阳伞的贵富和为数众多的扒手。
  ——最初我和Abner他们几个开的小公司并不在伦敦,现在公司在伦敦的办事处是在我决定前往美国时才搬到这里的。当时是想伦敦怎么说也是日不落帝国的首都,就算巫师们要在这里掀起杀戮的风潮也要考虑考虑。
  
  然而这样的印象在迅速地被打破,在我在Nicholas的帮助下找到合适的住所,并在第二天进驻以后。
  如果说巴黎是一瓶香水,打开盖子就能闻到香味,那么伦敦就是一瓶陈年的葡萄酒,需要慢慢地品,才能尝出味道来。
  伦敦的确是这样一个以“老”为美、以“旧”为荣的地方,不仅街道保持了原来的名字,就连建筑也是老式的居多。许多老房子上挂着一块蓝色的圆形标牌,说明有某位历史人物曾在这里居住过。有些老房子虽经修建,但其临街的外墙仍保持着原样。因为政府有规定,凡是100年以上的老房子在进行整修时都不能随意改变外观,就连窗户重新油漆都得经过批准。中国驻英国使馆就是100多年前清朝政府的公使馆,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曾经在伦敦被清政府绑架,关押在这里。现在这幢经历了百年沧桑的小楼依然保持着原先的外观,但是内部构造经过多次修整已经完全变样了。
  
  伦敦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变化。
  这点可以从Nicholas为我安排的观光路线里发现。
  伦敦有一些马克思居住过的故居,结果居然在最新版的伦敦地图上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这些地方———其街名都还是原来的,连门牌号码都没有变。
  
  这让我赞叹于伦敦的社区规划做得好之余,也稍稍放下了点牵挂——虽然黑暗公爵呆过的那家孤儿院怎么也不可能和马克思的故居相提并论,但只要不出意外,应该不会太难以找到才是——要求旅行社派来的导游帮我找黑暗公爵呆过的那家孤儿院,而且还是在讯息那么缺乏的情况下,怎么说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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