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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长乐是在自己房间的床榻内醒来的,一睁开眼睛,只见窗外阳光正好,天朗气清。昨日喜堂的腥风血雨,仿佛都是一场梦境。
皓雪捧着一盆水给她洗脸,一边八卦兮兮地道:“昨天是大公子把娘子抱进来的呢。”
霍长乐挑了挑眉,回想了一下霍瑜的细胳膊……嗯,看来她低估了大哥的力量。
不过,她这个身子还是蛮苗条的吧。
“不过,大公子今天去看跌打大夫了,似乎就是昨晚开始不舒服的。”
霍长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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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霍家一行人整装待发,离开襄城。在离开之际,从官府那里传来消息,杀害柳颜的凶手已经抓到,赫然就是那日喜堂上的柳芜——柳颜的堂妹。杀害柳颜的原因竟是因为她也倾心于徐箬,然而出身不及嫡女柳颜,从小便自觉低人一等,不敢接近徐箬。在徐箬与柳颜两情相悦后,只能把爱慕压在心底。最终,在柳颜出嫁那日,难以自抑悲愤之情,一时激动杀害了柳颜。
霍长乐不胜唏嘘。只能道,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是人心。
经过了几天的水路旅程,霍长乐很快把这件事抛诸脑后。长途跋涉,他们终于来到了建康。
天子脚下,歌舞升平。
霍长乐终于能用自己的双眼,亲眼见证这个已经逝去的朝代的盛世风度,半世繁华。
建康,东晋的王都。早在三国时期,诸葛孔明曾赞美建康地居形胜,道:“秣陵地形,钟山龙蟠,石头虎踞,此帝王之宅。”据霍长乐所知,继东晋以来,南朝的宋、齐、梁、陈四国的皇族纷纷在此落户,建立皇都。在六朝时期,建康是中国名副其实的经济、文化、政治、军事中心。其繁荣程度,实非庐陵、襄城可比。
秦淮两岸,商铺市肆、手工作坊比比皆是,星罗棋布,一间挨着一间,绵延不断。码头边车水马龙,运货的、乘船的人摩肩接踵。岸边停靠着数百艘中外商船,纤夫列队拉船靠岸,搬运工头吆喝着工人吊起一个个满载货物的木箱。走进市集,专门小市里,纱布、谷粒、盐巴、鲜花、干草堆满店门,待出售的牲畜戴着铃铛,被绑在木桩上,牛主、马主吆喝着路人前来购买。
霍瑜一行人下船后,卸载行李,然后乘坐马车从后渚篱门进入建康,回到了建康东南部的丹阳郡城,也就是霍瑜的府邸所在。
霍府比霍长乐想的大了许多,也贵气许多。亭台楼阁,雕栏玉砌,青瓦屋顶四角翘飞。霍长乐想到高中学过的古文,忍不住托着下巴,边欣赏边吟道:“廊腰缦回,檐牙高啄。各抱地势,勾心斗角。”
容惜:“阿姐,你在念什么?”
霍长乐佯作沉思,老神在在地回答:“《论封建官僚阶级的奢靡》。”
容惜:“?”
霍瑜:“……”
丹阳开医馆
霍府主人回家,府里便如同死气沉沉的池子注入新水,四处都热闹了起来。霍瑜稍稍一歇,便动身前往桓温处。
霍长乐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然而府里的下人都对她很是客气,一切都安排得妥当周到,想必是霍瑜早已打过招呼。后院处还有几个穿着薄纱的女子在远处打量她。
这几名女子容色姣好,是别的贵人赏给霍瑜的侍妾。然而霍瑜对她们并不上心,也只是闲置在院子里。为首的那名侍妾叫流萍,是三人中容色最为出色的,瞧见霍瑜此次带来了胞妹,一时计上心来,想趁机和霍长乐打好关系,好有多些机会亲近霍瑜。
霍长乐自然尚不知这些,她现在只想外出游览一下建康的丹阳郡城。方才在车厢里,她已经难掩好奇之心。既然来到了东晋的王都建康,不四处游览一下,感受不同时代的风情,便算是辜负了老天爷的美意安排了罢。
只是,若要出去光明正大地混在人群中,以她现在的身份是极不方便的,那么剩下的方法也只有改装了。
霍长乐回到房间内,屏退了多余的下人,并让小厮为她取来一套男装。
几经辛苦换上之后,照照镜子,却发现自己不具备小说里的女主角的那种“一改装全世界都不知道她是女的”的技能,从那女性化的面容、微微隆起的胸部还是可以猜到她是女子。
霍长乐想了想,又把衣服解开,用白色缎带缠在胸前,保持着一个不会勒太紧阻碍呼吸、又能掩盖胸部的紧度。做完了这些,再把一头黑发解下。她现在的黑发完全解下后,可以达到腰部那么长,霍长乐小心地用剪子剪掉了一小截头发,又让皓雪帮忙修了修参差不齐的发尾,再把头发扎起来,头发变短了,再拿下碧玉耳环,女气便少了许多。
霍长乐对着镜子微微一笑,容颜舒雅清丽,男装扮相仿佛第二个霍瑜。
一切准备就绪,霍长乐拉上容惜,从后门处溜了出府。
实际上,游览丹阳郡城只是其中一项,她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要完成。
霍长乐站在一家老旧的铺子面前,满意地上下打量了一番。
她身着一袭月白色男装,因着身量高,因此别人看到她大多都会以为她是个男身女相的相貌偏阴柔的公子,很少会往娘子身上联想。
容惜仰起头看了看上方的牌匾,残破的木块上书写着三个遒劲有力的大字:玉石甸。
容惜道:“阿姐,这家玉石铺就是你说的目的地?”
“是的。我要盘下这家铺子,开医馆。”
容惜讶异地瞪大眼睛:“开医馆?”
霍长乐慢慢扬起了一抹笑容。这个想法是在来程时想好的,也跟霍瑜提到过。霍瑜一开始并不同意,只是在霍长乐坚持之下,又因为他自身对幼妹的宠爱,最终霍瑜还是答应了。
那么,她为什么要开医馆呢?
其一,开医馆,最大的目的当然还是钱,虽说霍瑜的俸禄很多,能给她衣食无忧的生活,但是她还是有自己的小算盘,打算丰满自己的小金库,以备未来不时之需。其二,前世的事业,对霍长乐来说不仅仅是一种谋生手段,更是给了她一种融入血液中的成就感,她不想就此忘却。开医馆,既能赚钱,又能延续自己的心愿,何乐而不为呢?
只是,她没想到霍瑜居然动作如此神速,就在当日便为她准备好了一家小铺子。
“进去再说吧。”霍长乐抬脚走了进去。
容惜也跟着走了进去,一边捂着鼻子一边挥手拍掉蜘蛛网,皱眉道:“呜哇,好脏啊这里。”
霍长乐挽起袖子,很满意地打量了一下四周,转头却看见容惜对那些蜘蛛网和灰尘紧张兮兮地捂着鼻子,一副唯恐它们落在自己身上的样子,简直比她这个女孩子家还害怕脏东西,便又好气又好笑地走过去,轻轻弹了弹他的额头。
“唔。阿姐?”容惜抬眼有些委屈地看着她。
“别发呆了,我们要开始收拾这里了。”霍长乐挑眉。
容惜摸着额头,“唔。就我们?”
“是啊,这里这么小,我们没一会儿就搞定了。”霍长乐拿出了两条布巾,一条给容惜,一条给自己,捂住了口鼻。
其实霍瑜原意是休息几日再带她过来,然而霍长乐实在是心痒痒,忍不住想看看自己未来常驻的地方是什么样子,便提前过来了。只是看到这么肮脏的环境,骨子里的洁癖因子又开始作崇,再加上这里前店顶多就是十多平方米大,后面内堂还有一口井,便打算提前进行大扫除了。
容惜点点头,很听话地挽起袖子,跑到后院打水去了。
两人先用井水泼湿地面,接着,容惜负责擦地板,霍长乐则负责挑走蜘蛛网,用棍子和抹布绑成简易拖把,清洁墙面。
霍长乐原本以为容惜这么害怕脏东西,应该是有一点洁癖倾向的。没想到,之后的时间里,他对着积满灰尘的地板居然没有表现出什么抗拒,很自然就蹲下来擦了,看上去似乎没有洁癖。
然而,霍长乐慢慢发现,他做起大扫除来比她这个主人还努力,甚至……努力过了头。
“阿容,那儿你已经擦了三遍了。”地板都能发光了。
“有吗?”容惜用手背擦了擦汗,皱着精致的小脸不甚满意地道:“可我还是觉得不干净。阿姐,让我待会儿再擦两遍吧,看上去干净些也舒服些。”
“……”
霍长乐得出结论:容惜不是没有洁癖,反而是有很大的洁癖。
好不容易搞定了新医馆的初期准备工作,霍长乐与容惜已经累得快瘫倒了。走出新医馆的门,霍长乐忽然留意到旁边竟是一家胭脂铺,阵阵幽香从里面飘出,沁人心脾。她打量了一下那装潢幽雅的门面,最终还是没有进去。
虽然是隔壁的铺位,不过还是有空再去拜会吧。现在她一把老骨头快散了。
他们慢慢走到了附近一家小茶楼,坐进去歇息了好一会儿,感到酸软感慢慢从腰部和脚底蔓延上来。
结果,茶还没喝几口,便听见只相隔一个屏风的隔壁桌传来一个年轻的声音:“霍瑜那个卑鄙小人,先生如今竟然如此重用他,可是猪油蒙了心眼。”
“哎哟,谢兄,别别别,此话不可乱说,不可声张啊。”
“为何不可声张,此等卑鄙小人,嘴皮子功夫倒是一等一好,我看他把先生哄得可是……我就是看不惯他假君子真小人的行为。”
忽然,一个清冷的声音打断了抱怨的声音,“说够了,谢珺。霍瑜是否君子,我不作评论。然而只敢在背后嚼口舌的人更为君子所不齿。”
谢珺?
霍长乐听见这个名字,皱着眉头细细想了一遍,初步确认这个人不是什么历史名人,至少她从未听说过此人。
那边忽然寂静了下来,似乎是有人拂袖而去。霍长乐从屏风的错开处看见那是一名蓝衣青年。
半晌,才听见那个谢珺不忿道:“有什么好神气的,还不是巴着叔父大腿长大的野种。还配叫什么无双公子,呸。”
剩下的另外一人似乎也很无奈,“谢兄呀,小弟只说一句,希望你能听一听:不管子佩的出身如何,他与你那鼎鼎大名的小叔谢若璋好说歹说也是从小玩到大的玩伴,你不要因为他而得罪了谢若璋才好。”
谢珺嘟囔:“我真想不懂,小叔怎么会与那种人结交……”
后面的话开始涉及谢家家务事,霍长乐便无心再听。
“阿姐,他们会不会对大公子不利?”容惜担忧道。
霍长乐拿起筷子,淡笑道:“不足为惧。”
“阿容,我现在便教你第一课。”霍长乐想了想,斟酌着道:“会叫的狗不咬人,他们只顾着抱怨现实,把所有目光放在嫉妒上,却不去改变现状,所以他们的诉苦最后不仅让他们更消沉,还往往成为别人口中的笑柄和谈资。而与之相对,不显山不露水地奋起直追,才是最可怕的,也是最具有毁灭性的力量的。”
容惜似懂非懂:“不显山不露水?”
“没错,当你想要一样别人拥有的东西,却暂时得不到的时候,不可四处宣扬,也不应在未成事之前四处说出内情委屈。只需把精力放在改变现状上,韬光养晦,在他人猝不及防之际,便能把那物攫取到手。”
容惜沉默着,眼珠却闪闪地看着霍长乐,满是信任的光芒。霍长乐忽然默默汗了一把:教一个纯真的小孩子工于心计,真的是好事么。
吃得差不多了,霍长乐结账,在小二拿着账单去掌柜处结算时,霍长乐又听到了隔壁的声音。
方才足足半个时辰,屏风外的说话声一直没有停过。谢珺和那名不知名的男子,在现代应当算是话唠。
“谢兄,我听闻前些日子谢家围猎,你的小叔谢若璋猎到了一头孔雀?我都还未尝过孔雀肉呢。”
霍长乐噎了噎,孔雀肉?
她还真忽视了,古人对于珍禽异兽的渴望,和现代人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至少现代还有保护动物条例,与之相比,古人就无法无天得多了。比方说孔雀在现代是一种观赏性很强的动物,在古人眼中或许就成了“没吃过的东东”了。
吃货啊,都是吃货啊。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需要淡定。
谢珺想了想,道:“确实是这样,小叔因此大出风头,可是……”
“可是,我怎么听闻谢安伯父大发雷霆?”
“小叔把那只孔雀的尾羽全拔下来了,然后就放走它了。叔父问他为何只要孔雀尾羽,小叔回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霍长乐听了,忍不住扑哧一下笑了出来。这谢若璋,行事如此乖张,倒是个妙人。
冰镇催情药
回到府中,刚好赶上了晚饭时间。眼下正是临近八月的盛夏时刻,即使已经到了晚饭时间,天边依然有几丝云霞流连不去。
因为在场的都是自家人,霍瑜想来也不会责备她,所以霍长乐干脆没有换衣服,把今日所得的小物什放回房间后,便直接踏着满地晚霞走过回廊,步向饭厅。容惜已经先一步去了饭厅。
黄昏日落,蝉鸣躁动不息,扑面的焚风鼓动起她宽大的袖子。走在无人的回廊中,望着千年前的似血残阳,霍长乐心中竟然泛起了一种难言的感觉。
经过一个转角时,没想到一名捧着一盅炖品的女子忽然也在转角处走了出来,轻轻一撞在霍长乐身上,哗啦一声,盅内的炖品便全部洒在了霍长乐身上,激荡起的汤水甚至泼到了霍长乐脸上,一个不慎,霍长乐还不小心吞进了一些。
那名女子状似匆忙地瞥了霍长乐一眼,低下头连连行礼道歉,“大人,妾身知错了。”声如黄莺啼叫,极其动听。耳根却悄悄红了,一副不胜娇羞的样子。
霍长乐微微一愕,旋即明白过来:这人是把自己看作是霍瑜了。不由有些好笑和惊讶,难道说她与霍瑜容貌当真如此相似?犹记得今日初到霍府时,许多下人看见她都露出了目瞪口呆的表情。
霍长乐眼角一瞥四周,便恍然:黄昏的回廊还未点起灯,比平时昏暗得多,为此她才会看不清转角处有人。因此,相对来说,别人也会看不清她的容貌。况且本就与霍瑜长相十分相似的她,今日还作了男装打扮。
霍长乐不知道的是,这名撞到她的侍妾名唤晏晴,是别人送来给霍瑜的,曾经是一名名冠扬州的歌姬。当初被一个满脑肥肠的官员买下来,她以为自己就要委身于那个丑陋的男人,没想到过了一段日子,她又被当做讨好的礼物一样送到了霍瑜手上。只是,看见霍瑜的一瞬,她忽然又感谢起那个满脑肥肠的男人买下了她。
晏晴以为自己来到霍府后,凭着自己的美貌和魅惑,能过上梦寐以求的生活,受到万般宠爱。在她眼里,其她侍妾算什么?论嗲人的功夫,论柔媚的身段,论动听的歌声,在这个小小的院子里,谁能比得过见过风浪的她?可惜,霍瑜从第一天带她回府起,便再也没有召见过她。
而据院里的其它侍妾说,霍瑜虽然有召过她们侍寝,但是次数不多,似乎并不近女色。晏晴不信邪,心道:若是论唯一比不过她们的,便是自己早已不是清白之身。
不过,那又如何?哪个男人不是尝了她的滋味后,便被她迷得颠来倒去的?霍瑜也是凡夫俗子,无论看上去有多清雅,还是改不了本性。所以,晏晴特意选了今天,来制造与霍瑜的偶遇。
上面那些,霍长乐自然是不知。只是,从那句“妾身”便能猜测到,眼前的女子大概是霍瑜的侍妾。
只是,她为何会端着炖品从那边过来?霍长乐依稀记得,厨房的方向是在另一边。
敢情自己这是撞上了美人计?说不定,这名侍妾是来制造与霍瑜的偶遇的,然而阴差阳错却弄错了对象而不自知。
就在这个关头,晏晴已经大着胆子,凑上前来把手伸向霍长乐的衣襟,低声道:“请让晏晴服侍大人您更衣吧。”
在她的手碰上自己衣襟的前一秒,霍长乐抬起手,轻柔却坚定地挡开了那只作乱的手,淡淡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大哥。”
眼前的人竟发出了女子的低柔声音,晏晴的手僵在半空,半晌,才反应过来,难得结巴道:“这,妾身……”
方才刻意营造的暧昧氛围全部消失,看着与霍瑜极其相似的那张脸,晏晴脸上火辣辣的,又懊恼又羞愧。
霍长乐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会儿,才了然地摆摆手道:“罢了,我无碍。只是,下回……可别那么浪费了,炖品喝进肚子里能养颜,或许比倒在衣服上更有效。”
言下之意便是,她已经知道了晏晴的目的,并且下不为例。
晏晴咬咬唇,最后还是诺诺地应了一声,便告退了——应该说,她几乎是手忙脚乱地跑走。
不多时,回廊又再剩下霍长乐一人。霍长乐无语地看着自己湿淋淋的衣服,嘴角抽搐了一下,洁癖使她眉毛直跳。
实际上,这炖品还是很香的,霍长乐闻了闻,又觉得嗅不出是什么炖品,只能一边嫌弃地看着油腻的袖子,一边折返回房换衣服。
差不多走到自己的别院时,霍长乐忽然感觉到有点异样,顿时脸色铁青——她的脚和身体开始发软,脑袋很烫。扶着墙站了一会儿,霍长乐咬咬牙,直起身子,脚步虚浮地推门进卧室。
几乎是跌跌撞撞地回到房内,砰地关上了门,霍长乐脸色铁青地感觉到自己下腹一阵热潮。她捂着肚子慢慢坐在床前的地上。
身体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