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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携手征程-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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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这些话林笙没说出来罢了。

跟他相处的越久,林笙就觉得自己越了解他,他知道程亦锦不喜欢听那些话,听了那些话后会生气。既然这样,他就不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程亦锦每天都给他打电话,至少一次。

至于两人聊些什么,基本上都是程亦锦再说,或者发问。林笙心情好的时候能跟他多说一会儿,没耐心的时候就很快说再见,回来再聊。

有时候林笙跟他多聊一会儿,或者不经意的主动说个话题,程亦锦都能高兴上大半天。而如果没聊两句他就不耐烦的要挂电话,程亦锦虽然心里有些沮丧,但也总是劝自己慢慢来……

林笙有时候忙得没听到电话响,这个大少爷就能一直打,一直打……每次看到手机上一堆的未接来电,林笙就在心里服气程大少爷的毅力和耐心。

暑假来临,林笙也没闲着,他早就跟高敬轩商量着要干点什么,之前奶奶要把钱投资开一家爆米花店他都没同意,因为爆米花利润小,城市客流量也有限,时间久了再有别的家开,根本不是长久之计。林笙非常慎重,他父母留下的钱就那些,那是给他跟林小杨上学用的钱,他想要投资就必须赚,第一次就得成功,否则,他也之后辍学去打工赚钱供弟弟读书了。

在没有钱的时候,钱真的很重要。一分钱能憋死英雄的话,林笙觉得一点也不假。

好在他跟高敬轩上辈子虽然也没学好,但是重生的优势还是让他们比别人看得远些,他们至少知道,未来几年干什么会大赚。

未来十几年,房地产业将大举鼎盛,势不可挡。现在城北那块地皮,几年后就能翻几十倍。可是他跟高敬轩都没有那么多钱,想干大的,简直是痴人说梦。只能脚踏实地一点一点来。林笙也不急,他也没想成为什么顶级富豪,以后够吃够用,够供林小杨上学,够家人舒舒服服的过日子,林笙就知足了。

有的时候,钱多了,反而被他缠缚得失去自我。

过几年,电子信息产业将如火如荼的遍布全中国,网络将把整个世界联系的更紧密,接下来,所有的各行各业都会用到电脑。那个时候,基本上家家都会有电脑,人人还都将拥有个人的笔记本……可是现在,昌新市还连一家网吧都没有。就连首都,估计也刚刚才开始要瞄准电脑这块商业领域。

既然想要在这一块儿着手,林笙他们就必须抢占先机。

所以,程亦锦才走两天,林笙跟高敬轩就简装出发了,买了两张火车票,只请了台球厅的假,谁也没告诉就出发了。

做了九个半小时的火车,林笙跟高敬轩走到平地上的时候都油光满面的。

此时才是凌晨三点半,冬天的夜很长,才刚要露出鱼肚白,可是首都的机场已经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走,先找个地方吃饭去。”高敬轩揉着饿的咕咕叫的肚子说道。

两人在车站旁边找了一家昼夜营业的馄饨店,一人连汤带面吃了两碗半,身上才算是热乎起来。

林笙一边吃饭,一边跟操着湖北口音的老板聊着,打定北京城哪里是批发电器的,那里是卖高科技产品的。

北方的冬天真是干冷干冷的,林笙跟高敬轩虽然做足了准备,都大圈儿套小圈儿的穿的都要行动不便了,但是被北方冷硬的风一吹,还是刺骨的寒冷,有种还是穿少了的感觉……

他们所熟悉的首都,也是十几年后的北京城了。现在很多高林密布般的摩天大楼还没矗立起来,穿梭在城市下方的地铁也都没建筑好……所以林笙还是决定折回去,买张地图。

随便找了一家小旅店住下,两人本来想先休息一下,天一亮就出去干活,但是旅店的暖气也不好,不到六点,两人羽绒服外面裹着棉被坐了起来。

“太他妈冷了!这什么破旅店啊!”高敬轩忍不住骂道。

林笙也冻得牙齿咯咯响,说道:“天亮就换旅店。”

再这样下去也不行,越呆越冷,林笙提议找一家网吧先去考察考察。作者有话要说:感谢茜然_chang〔扔的两颖地雷,感谢炭和demeter亲扔的地雷。么么哒~??~傲呜

第四十六章

第四十六章

宽阔的马路边上若干个电子商行;路旁挤满了停放的不算整齐的车辆。

林笙正在一家商行里跟老板讨价还价呢。

这是他们来的第三天;两人已经跑遍了北京城能出售电脑的地方,详情他们也都打听清楚了,跟两人正在商讨的老板出的价钱;算是最低的了。

“真不能再低了,你们不信去别家问问;有路子能弄来这么好电脑,还给你们这个价钱的有没有了?”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矮个子男人,看着倒是一副挺实诚的样子,不像是做生意的反而像是个教书匠;他对这两个磨了他一个下午的小伙子苦着脸说道:“我这是看你们俩也不大;挺不容易的,再给你每台让五十吧;这可是最后的价了。”

“两百!”高敬轩看到老板松口了,伸出手指晃了晃。

林笙站在旁边正琢磨着自己能说点什么,兜里的手机在这时候却响了。

拿出手机一看,果然是程亦锦。

他出来的这三天,一个电话是家里打的,一个电话是李红星打的,剩下把通,和三四十个未接来电,自然都是程大少爷的。

林笙犹豫了一下,还是拿着电话出去接了。因为他在这里也没有多大的作用,讲价的事儿一般都是高敬轩干得。估计店里的老板要是知道讲价钱的时候嘴皮子厉害的能把人吃了的高敬轩是昌新市有名的富商的儿子,下巴都能掉下来。

“二百不行……”老板沉痛的声音:“……最后一次机会,一百……”

“成交!”

林笙把电话放在耳朵边上推门出去的时候,正听到身后高敬轩清脆干练的声音。

“你在哪儿呢?”

电话里传来程亦锦的声音,开口就这样问道。

林笙踱步到马路旁边的一辆银白色轿车旁边,从车窗还能看到自己说话时候吐出的白气。

“在台球厅呢,还能在哪儿。”林笙口气漫不经心的,从车窗上看到自己脸上的淡漠。

“……”没想到那边居然沉默了。

林笙心里觉得奇怪,但是懒得追问,直接说道:“还有事儿吗,没事情我挂了,店里来人了。”

直到林笙挂了电话,程亦锦也没说话。

林笙也没在意,转身快步进了商店里。

北方的冬天简直太冷了,连有着热暖气的商店的玻璃门都冻上了一层厚厚的寒霜,看着就觉得刺骨的冷……

林笙他们交了五千块钱的押金,回到旅店拿了东西,直接奔火车站买票打算回去。

直达的火车票只剩下晚上八点半的硬座了,当天的软卧硬卧早就售完了。那两人也毫不犹豫的买下了。

这里简直太冷了,他俩谁也不想多呆了,更何况明天早晨走的话,估计会更冷也更难受。

于是两人在火车站的吸烟区抽了几根烟就等着到点了。

这几天两人确实没少折腾,但是因为生意谈成了,两人都有些兴奋,谁也没有困意。

绿皮的火车轰隆隆的响了起来,两人谈了一会儿关于要租的店铺,还有装修和以后营业的问题。

林笙的手机就放在桌子上。

两人聊天的时候,林笙自己都没发觉,他时不时的看了一眼整晚安静的手机。

坐在对面的高敬轩眼神微动,瞄了一眼手机,像是不经意的重新展开一个话题一样。他说:“程老大今晚没给你打电话啊?”

林笙微微蹙起眉峰,对于他的明知故问,语气却很淡漠:“没有。”

那双犀利的眼神却分明说的意思是,没打怎么了?

高敬轩摸摸鼻子,笑着说道:“你这么看我干吗?我也没说什么啊?不就是他一天八百个电话比追债的还勤快,突然一晚上安静,我不习惯吗!”

林笙看了他一眼,居然没有说话。

破旧的绿皮火车,挤满了出去打工外乡人,大包小包的行李堆得过道里都是,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一屋子脚臭味,烟味儿,汗味儿,塑封香肠味儿,泡方便面味儿……各种味道混在在一起,加上冬天的时候窗子关的死死的,一点新鲜空气都进不来,简直让人呼吸都困难。

“你饿吗?吃泡面吗?”高敬轩问道。

“不吃。”林笙回答。

“算了,我也吃不下。”高敬轩皱了皱鼻子,看到林笙眼睛望着窗外浓浓的黑色夜空,不知道在想什么。他不由得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咱俩还有什么事情需要瞒着吗?”高敬轩突然开口。

林笙的视线缓缓的收回,看着他,语气平静的说:“我没瞒着你什么。”

他蹙了蹙眉,接着道:“至于我跟程亦锦之间……其实很简单……”

怎么个简单法,林笙没有说出来,只是嘴角微微弯起一个没什么笑意的弧度,却让跟他做了这么多年好兄弟的高敬轩一眼就看明白他的意思。

他的意思是,他跟程亦锦只是玩玩,没有认真……早晚都得散……

高敬轩沉默了半晌,深沉的目光注视着林笙坦荡的双眼,好像是在评估他说的到底不是是真的。

因为有的时候,感情能把当事人自己也欺骗了。

林笙在他审视的目光中笑了,漂亮的眉眼全然的无所谓。

“哎……”高敬轩叹了一口气。

他相信林笙没那么傻,刚刚跳出苦海没多久就能又一次深深陷入感情的游戏。

但是,程亦锦又其实他能玩的人吗?

林笙挑了挑细长的眉毛,刚想问他不信。就听到高敬轩又叹了口气。

“哎……”高敬轩接着说道:“偏偏找他玩,程家的人……哪是那么好玩的……”

林笙淡茶色的眼珠一下子变得深沉,但是却没有说话。

其实之前林笙早就在高敬轩的追问下说了跟程亦锦之前的那些事儿。高敬轩心里也清楚,如果有更好的选择,林笙想必比谁都不愿意惹麻烦,早就躲得远远地了。

至于程亦锦怎么就偏偏盯上了林笙,高敬轩真的是百思不得其解。两个人上辈子明明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甚至还有些仇怨。这辈子怎么一见面他就死缠着林笙不放呢……难道是所谓的因果报应,他上辈子敲断了林笙的腿,这辈子注定看上已经对感情彻底死心的林笙,来尝尽这感情的九九百十一劫难吗……

可是饶是再不愿意相信,程亦锦看林笙的眼神,他对林笙的痴缠,高敬轩不是眼瞎都骗不了自己。

“真是孽缘那孽缘……”高敬轩兀自轻轻的叹息,然后眼神带着忧虑的望着林笙,沉重的说道:“我看程老大可不像是在跟你玩呀……”

高敬轩眼睛一动不动的注视着林笙。没想到,林生却突然笑了,笑得一点也不担心的样子。

林笙就这样淡笑着说:“他是不是在玩,都跟我没什么关系。我只知道,他早晚会变,变得喜欢上别人,变得迷恋更多风景。亦或是,早晚会结婚生子……你觉得我没有耐心等到那时候吗?”

林笙明明在笑,可是高敬轩却好像在他的淡笑中听出一丝苍凉,不禁紧紧的皱起了眉头。他忍不住沉声说道:“阿笙,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洪威一样,也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情变的。”

听了他的话,林笙的笑意却更浓,脸上也不禁露出一丝嘲讽的神色。他语气清单,却也疏冷:“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可是,每一段感情却都是大体一样的。几天几个月不会腻烦,几年几十年也总会腻烦。当时在甜蜜相爱的恋人,都有可能经历七年之痒。七年就痒了,你觉得十几年或者几十年,还剩下什么?”

高敬轩的眉峰蹙的越来越紧,他心里知道林笙说的不对,也知道林笙被上一段唯一的感情伤的很深,但是他却不想他对感情的态度已经这样排斥,甚至到了不屑,厌恶的态度……

“你太偏激了,根本不是你说的那样……”高敬轩开口,沉声道:“你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的人,也不能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之前……只能算你运气不好,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乏白头偕老的人!”

直到他说完,林笙还是一副浅浅淡淡的笑容。

让高敬轩有种任他怎么说,俺都是他的想法,别想强行的灌进他的脑袋里。

高敬轩一直都知道,林笙有的时候就是一根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倔性子,除非他通了。否则,谁也别想改变他的想法。当年他执意跟着洪威,甚至后来洪威结婚了,自己作为最好的哥们不惜以断交威胁他,他还是盲目的执着着。那时候,高敬轩看着已经盲目到连原则都放弃的好兄弟,简直杀了他的心都有了。但是,他更想杀的是那个薄情寡义,自私自利的洪威!

“我现在已经不信运气了。”林笙在这时候突然开口,逼视着他的眼睛问道:“还是,你能保证程亦锦的真心,就能长久?他就能不变心,还是能不结婚?”

“……”高敬轩张了张嘴,却没说出话来。

他确实不能保证。他只是想去劝他,又怎么能保证程亦锦不变心。更何况,程亦锦作为是青帮未来的掌舵,就算他一直爱着林笙不变心,就能反抗得了各种压力而不结婚,或者不想要个流淌着自己血液的子嗣吗?

高敬轩根本确定不了。他的心里微微有些绝望。

人心易变的道理他也明白,只不过,他不想看着林笙失去快乐。

“你不用担心我。你看我像是能委屈自己的人吗?”林笙看着他脸上变换的表情,高敬轩想的是什么,他好像都清清楚楚。他的音量没变,可是话语中的的认真确实真的,他看着高敬轩的眼睛说道:“命运的厚待我很感激,也很感恩。绝对不会傻得让自己不幸福的。你看,身边有你,又弟弟,有亲人有朋友,有自己的奋斗目标,以后想玩的时候出去玩,自由自在,也不用患得患失,担心受伤,谁说一个人就不能快乐的活到老呢?你看着吧,我就能,还一定比上辈子活的快乐的多!”

“……”

林笙的这番话,高敬轩都要被打动了。可是,心底有个声音出来辩驳他,想让他反驳林笙的想法。

“你说的都对,我也没比你多明白什么大道理……”沉默良久,高敬轩才声音沉沉的缓缓说道:“只不过我知道,最快乐的人生不是单单你说的那些。我不能保证任何人不变……但是我希望……等你遇到那个值得你珍惜的人,你一定不要错过!”

等你遇到那个值得你珍惜的人,你一定不要错过……否则,你一定会遗憾终生……

在这之前,高敬轩虽然嘴上没说,但是在心里,其实他一点也不看好程亦锦。因为程亦锦的身份,也因为他的脾性,这样一个人,高敬轩很怕林笙跟他在一起会受委屈。

可是现在,他却衷心的希望,程亦锦真的能说到做到,别再让林笙失望了。如果再一次遭到背叛,他知道,林笙恐怕是心会死,再也不相信这世间还有真情,亦或是他能有幸遇到真情。

第四十七章

林笙在火车站跟高敬轩分道扬镳;两人打车回家休息;真是又冷又累;筋疲力尽了。

林笙回家匆匆洗了个热水澡,连饭也没吃,就爬进被窝捂着大被睡了个昏天暗地。一觉睡到下午,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墙上挂钟已经指到快三的位置了。

家里早就没人了。奶奶跟小姑趁着暑假大家都出来玩,去公园卖爆米花去了。而林小杨这个点应该在补课。

桌子上是林奶奶跟小姑给他留的饭菜,两个青菜用东西罩住了,饭在锅里他自己盛。林笙懒得热菜,也确实饿了,埋头吃了两个大碗饭,肚子里才不那么咕咕叫的难听。

林奶奶跟小姑卖爆米花很有激情;但是这大冬天的推着车一出去就是一整天,林笙是还真不想让她们去。昌新市的冬天虽然没有北方那样冷的刺骨,但是奶奶岁数也大了。前几天林笙还因为这个发了点小脾气,林奶奶在家呆了没到两天,他前脚跟着高敬轩去北京看货,后脚她就又出去了。

林笙心里着急,吃了饭就骑着家里一辆老旧的带大梁的自行车去公园找她们。

自行车挺旧了,还是林笙的爸爸刚上班的时候买的呢,这一晃十几年过去了,林爸爸的尸骨都已经寒透了,这辆自行车也老旧的不行了,林笙前一阵子把他从仓房里拖出来,锤锤钉钉修了好几天,脚踩在脚蹬子上的时候还能听到嘶哑难听的“咯咯”声。

还记得小时候,他就坐在前面那根横梁上,爸爸掌控车把手的手臂围成一个安全的港湾,稳稳的把他保护住。他夏天的时候常常叼着一根学校门口老大爷推车卖的冰棍儿,一会儿让他爸追上那辆车,一会儿又手指指向另一辆……后来有了林小杨,前面那根硌屁股的横梁就属于他的了,自己变成了坐在后面,坐在前面的林小杨没比他老实到哪儿去,一会儿就从爸爸的腋下探头叫他“哥哥,哥哥……”的没完……

那个时候,天高云淡,凉风徐徐,耳边都是路上行人低低的笑声和喧哗声……

这些记忆不知道怎么的已下载翻飞出来,浮现在他的脑海里非常清晰。其实对于活了两辈子的林笙来说,这真的是一段太遥远的记忆了,足有好几十年那么久远。但是人的记忆似乎真的是一种神奇的存在。特别是儿时候的,仿佛有人用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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