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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2006合订本-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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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段
  李国文
  一
  隋炀帝对他的大巨杨素夸耀自己说,朕的文才也是满朝第一。
  于是,隋王朝在文学史上是一张白纸。陈子昂登幽州台悲叹“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正是针对这种文学断层而言。
  皇帝爱文学,对文学而言,可能是幸事,但也可能是大不幸事。
  二
  不第秀才一旦掌握了权柄,先杀那些及第秀才出气。
  唐朝未年,朱全忠的一个谋士李振,就把那些出身高门和科第的人,一个个都给扔进黄河里淹死。因为他本人没考上进士,得意时便要发泄这股仇恨了。
  三
  在文学史上,除御用文人外,自古以来,凡具有生命力的作家,都像李白那样,“天子呼来不上船”的。尽管有的直露,有的隐晦,有的嬉笑怒骂,有的绵里藏针。究其原因,无非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矛盾中,良知使他总是要站在多数人的一边罢了。
  四
  崇拜和迷信,只不过隔了一张纸,文化愈低,这张纸愈薄。农民起义的领袖,无不想方设法使自己神化起来,无不想方设法使老百姓愚昧起来。农民起义往往不能推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根源就在于造神和信神。
  五
  “唯大英雄能好色,是真名士自风流。”
  这副对联是针对那些假模假式的人说的。好色也好,风流也好,是人的一种天性的自然流露。而作家,最可怕的便是为了一定的利益而扭曲自己。
  勿失本我,斯为完人。
  六
  李清照南渡后,丧夫失家,在双溪写了一首描写自己心境的词,其中有一句曰:“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这道理,若用在文学写作上,也是值得记取的。
  文学,也是一条小船,载负不了太多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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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那温馨的家
  季羡林
  我曾经有过一个温馨的家。那时候,老祖和德华都还活着,她们从济南迁来北京,我们住在一起。
  老祖是我的婶母,全家都尊敬她,尊称之为老祖。她出身中医世家,人极聪明,很有心计。从小学会了一套治病的手段。有家传治白喉的秘方,治疗这种十分危险的病,十拿十稳,手到病除。因自幼丧母,没人替她操心,耽误了出嫁的黄金时刻,成了一位山东话称之为“老姑娘”的人。年近四十,才嫁给了我叔父,做续弦的妻子。她心灵中经受的痛苦之剧烈,概可想见。然而她是一个十分坚强的人,从来没有对人流露过,实际上,作为一个丧母的孤儿,又能对谁流露呢?
  德华是我的老伴,是奉父母之命,通过媒妁之言同我结婚的。她只有小学水平,认了一些字,也早已还给老师了。她是一个真正善良的人,一生没有跟任何人闹过对立,发过脾气。她也是自幼丧母的,在她那堂姊妹兄弟众多的、生计十分困难的大家庭里,终日愁米愁面,当然也受过不少的苦,没有母亲这一把保护伞,有苦无处诉,她的青年时代是在愁苦中度过的。
  至于我自己,我虽然不是自幼丧母,但是,六岁就离开母亲,没有母爱的滋味,我尝得透而又透。我大学还没有毕业,母亲就永远离开了我,这使我抱恨终天,成为我的“永久的悔”。我的脾气,不能说是暴躁,而是急躁。想到干什么,必须立刻干成,否则就坐卧不安。我还不能说自己是个坏人,因为,除了为自己考虑外,我还能为别人考虑。我坚决反对曹操的“宁要我负天下人,不要天下人负我”。
  就是这样三个人组成了一个家庭。
  为什么说是一个温馨的家呢?首先是因为我们家六十年来没有吵过一次架,甚至没有红过一次脸。我想,这即使不能算是绝无仅有,也是极为难能可贵的。把这样一个家庭称之为温馨不正是恰如其分吗?
  我们全家都尊敬老祖,她是我们家的功臣。正当我们家经济濒于破产的时候,从天上掉下一个馅儿饼来:我获得一个到德国去留学的机会。我并没有什么凌云的壮志,只不过是想苦熬两年,镀上一层金,回国来好抢得一只好饭碗,如此而已。焉知两年一变而成了十一年。如果不是老祖苦苦挣扎,摆过小摊,卖过破烂,勉强让一老,我的叔父;二中,老祖和德华;二小,我的女儿和儿子,能够有一口饭吃,才得度过灾难。否则,我们家早已家破人亡了。这样一位大大的功臣,我们焉能不尊敬呢?
  如果真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的话,那就是老祖和德华。她们忙忙叨叨买菜、做饭,等到饭一做好,她俩却坐在旁边看着我们狼吞虎咽,自己只吃残羹剩饭。这逼得我不由不从内心深处尊敬她们。
  我们的家庭成员,除了“万物之灵”的人以外,还有几个并非万物之灵的猫……在白天,我出去散步,两只猫就跟在我后面,我上山,它们也上山;我下来,它们也跟着下来。这成为燕园中一道著名的风景线,名传遐迩。
  然而,光阴如电光石火,转瞬即逝。到了今天,人猫俱亡,我们的家庭只剩下了我一个人,形单影只,过了一段寂寞凄苦的生活。
  天无绝人之路。隔了不久,我的同事,我的朋友,我的学生,了解到我的情况之后,立刻伸出了爱援之手,使我又萌生了活下去的勇气。其中有一位天天到我家来“打工”,为我操吃操穿,读信念报,招待来宾,处理杂务,不是亲属,胜似亲属。让我深深感觉到,人间毕竟是温暖的,生活毕竟是“美丽的”(我讨厌这个词儿,姑一用之)。如果没有这些友爱和帮助,我恐怕早已登上了八宝山,与人世“拜拜”了。
  那些非万物之灵的家庭成员如今数目也增多了。我现在有四只纯种的、从家乡带来的波斯猫,活泼、顽皮,经常挤入我的怀中,爬上我的脖子……
  眼前,虽然我们家只剩下我一个孤家寡人,你难道能说这不是一个温馨的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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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的故事
  李欧梵
  其一
  19世纪末,美国纽约有某大富翁,雇华仆一人,名丁龙。数年后将之辞退,但该翁居室不慎失火,翁幸免于难。丁龙闻讯后即自动返来侍候在侧,翁不胜感动,因问曰:“我早将你辞退,为何自愿重返?”丁龙答曰:“家父早有名训,亲邻有难,必助之。”翁曰:“令尊是否读过孔孟圣贤书,有以教之?”龙答曰:“家父乃草莽农夫,不识字。”翁继问曰:“令祖父必读过书。”龙又道:“吾家世代皆未读过书,非书香子弟。”翁闻后惊叹不止。
  丁龙在富翁处又工作多年,辛劳致病而死,死前对翁曰:“余多年所获薪金未尝多用,悉数积存与此,有一万余元,不如奉还。”翁大恸,遂又捐赠十余万美金,加原数总共约二十万美元,在哥伦比亚大学设立“丁龙汉学讲座”,以此纪念这位目不识丁,但积中国伦理道德于一身的华工。
  该讲座最近由王德威教授担任,德威转赴哈佛任教后,不知为何汉学家所得。然而丁龙精神永在。
  其二
  厦门附近有一个小岛,叫鼓浪屿。一九四九年前乃西人聚居之地,各国在此皆设有领事馆,这可能是因为鸦片战争后,厦门得通商风气之先的结果。内中当然有美国领事馆,在解放前就雇用本地人看门。
  中共建国后,西人都撤馆归国,美国领事馆也只剩下空屋一幢,矗立山头。妙的是该馆有一个看门人,在解放后照旧上班,每天看门,夜晚关门,像一个忠实的守门犬一样。(如果用当年流行的革命话语,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帝走狗」!)
  然而四十年来竟然也相安无事,直到七十年代中美再度建交。(文革时期的红卫兵竟然没有破坏!?)美国人回来收馆,却面临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这个守门人多年来欠奉的薪水,到底应该由谁来付?怎麼付法?据说此事一路报到华府的美国国务院,各部门官僚经多次争论后,竟然没有人愿意受理。最后只好由鼓浪屿的美国领事馆各同仁自愿捐款,凑成一笔钱,算是这位守门人的薪金,就此了结。
  其三
  到西安去玩的游客,必经的景点之一就是碑林。这个碑林倒真是中国文化的宝藏。刘遵义教授早在一九八○年就去过,我终於一九八五年左右亦曾到访。记得那个时候博物馆还没有盖起来,西安这个古都还是一个「废都」,到处是乱七八糟的东西,我就是在这种满目疮痍的废墟中误闯入「碑林」的,只见在一块破乱不堪的荒地上胡乱摆著各种大大小小的石碑。我随著导游人在「林」中漫步,附近却围著一堆堆的本地人,个个衣履不整,蓬头垢面,令我不觉生厌。就在这个眾声喧哗的情况下,我竟然碰上一块石碑,原来就是在中学课本上早已读到的「大唐景教碑」!把我看傻了,好像自己在作梦一样,又觉得一千多年前的阴魂依然不散,就在我身边。
  以上的印象,是我个人的,与说故事的刘教授无关。但直到当晚才从刘教授的口述故事中得到一个谜底:原来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就是这些不学无术的西安居民,为了保护这些石碑,小心翼翼地将它们一个个埋在地下,大大小小至少也有一千多个!
  而这些群眾之中又有多少人知道这些碑都是中华文化的无价之宝?我去的时候,可能这些文物刚刚出土,也许我看来生厌的「无知」群眾之中之就有不少人是「埋宝」的英雄。
  这三个小故事带给我们的教训(morals)是什麼?
  刘教授说:中国文化传统的延续,不见得完全由书本得来,而是与生俱来,从生活习惯的最基层滋养出来的。那麼,这一代和下一代又如何?我当然又可以以此为题写一篇长篇大论的文章,但写了也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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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秩试啼
  金敬迈
  儿时我问娘:我从哪里来的?娘说:捡的。我又问:从哪里捡的?娘说:是七月初四,那年闰六月,南京城秦淮河鱼都热得肚儿朝天,夫子庙热死了人。你婆婆吃花斋,先吃三六九,后来改吃一四七,我记得清清楚楚,就是吃斋那天,初四,丑时刚过,天还没亮,我肚子疼,不晓得是发作了。我刚从床上坐起来,你就掉下来了。掉下来好半天没有哭,脸都憋紫了,心想你怕是活不成了。天都快亮了,你才哭出声来。
  从哪里掉下来的?我还问。
  胳肢窝。娘说。
  1930年是庚午年,那年闰六月,七月初四按阳历推算是8月27日。今天也是8月27日,清晨四点来钟,丑时刚过天也没有亮。不过,是2000年了。
  我遥望南天,心里说:
  “娘,您原来以为活不成的老迈,70岁了。”
  今天,我居然胆敢未经请示未经批准竟擅自满了70岁。
  真不好意思,按说,像我这号无关痛痒无足轻重的应该早早地就主动把这份“寿”让给更为关键更为重要的人物,得让他们多为人民造福,好让他们带领人们奔向22世纪才对。可我,唉,不是舍不得让。是不知道该怎么让。罪过。大胆。时光不留情,岁月不饶人。它……它,它煞不住。
  于是,我也只好满七十了。
  人生七十古来稀。不过,这是老话。
  世间万物都在变。说得文一点,叫做世间万物都在矛盾中,发展中,运动中,转化中。“古来稀”也变成“今日稠”了。环顾左右,亲朋至友,年逾七十者,不多乎?不,多矣哉。这说明时代进步了,科技进步了,文明进步了,人类进步了,世界变了。进步和改变都是好事。只有老佛爷才不喜欢进步不喜欢变哩。一统天下,不变,她老人家认为是大局,是好事。万一要变,也万变不离其宗:首先是安定,大清的江山不能变,长毛别造反,康梁别维新,老佛爷至高无上的地位是不能变的。不过,这是太上皇和皇上皇太子们的事,与小民无关,不议,不论,只想,不说。
  科技进步,人类发展,毕竟也是70岁了,早已是年过中秋月过半了,老了老了,还有什么奢望吗?
  奢望?从小不敢,从来不敢,今后也不敢。
  那……连个什么想法也没有?
  
  真要我说,想法嘛,多少有一点。
  人过七十,管它是古来稀,还是今日稠,怎么说也算进入老年了吧,七十度春秋,怎么说也算吃过些盐,过了些桥,人生沧桑,70个寒暑,怎么说也算熬过了一道坎了,且是一道至关重要的大坎:挺胸迈步进公园,从此不掏门票钱。
  70岁的老人啦,你还不糊涂?还不死?还有想法?
  别催,老人嘛,大脑生了锈,你让我慢慢想。
  那是……69年前吧,我刚学着走路,爹娘就跟在后边一个劲地喊:“慢慢走,不要跑。”68年前,刚走得稳当点,爹娘又喊:“走平路,眼睛看地下,不要踩水坑,不要踢路边的小石头子。”大概爹娘们自小就没有踩过水坑,没有踢过石头子,他们从来不知道穿着新鞋踩进水里的乐趣,他们根本不懂得石头子有多么好玩,更不懂得走平路有多么乏味。
  今天满七十了。我想,还是让我爱怎么走就怎么走,爱怎么跑就怎么跑吧。只要路边的石子不会砸破哪家的玻璃窗又不伤着人,让我多踢几脚又如何!只要水不溅着别人,就让我双脚跳进水坑里,溅起阵阵水花,还我心灵上的满足,唤回我早已淡忘的对笑声的回忆,又将如何呢!
  67年前,我刚学着自己往嘴里扒饭,碗怎么端,筷子怎么拿的教诲就不绝于耳:“你爷爷在的时候,碗要这么端!”爹说。“你奶奶最不喜欢有人这么拿筷子。”娘说。多吃什么,少吃什么,不准吃什么的规定更层出不穷。让你不管想吃什么,都得先用眼睛看看大人的脸色。那脸上常挂着各式各样的“指示”。
  今天我想,只要我不碍着别人,碗我想怎么端就怎么端,筷子我愿意怎么拿就怎么拿,手抓饭,中国有,外国也有,不也抓了多少个世纪多少代人吗?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我干嘛要看别人的脸色,我碍着谁了?我都七十啦,请让我按照自己的意愿活下去,请让我按照自己的想法过日子,不行吗?
  六十四五年前,背起那个书包上学堂,老师总是板着个脸教导我说:“应该这么学,不准那么学,应该读这些书,不准读那些书。”好了,熬到今天,老师们基本上都作古了,该是允许我想怎么学就怎么学,想看哪些书就看哪些书的时候了吧。老师们,真对不起,眼不见,心不烦,反正你们也看不见我这个不肖了。
  再以后的几十年中,我更一直处于被哺育被养育被教育被抚育和被引导被指导被教导被训导的受驱使受支使受指使受唆使的状态中。虽然爹娘不在了,老师作古了,可世上就有那么多的股级副科级的领导们,正科和副处级的达官贵人们,正处和副厅级的先知先觉们,以及更高半级(郑重声明:绝不超过正厅级)的万世师表们,他们规定我只准这么看问题,不准那么看问题,教导我只能这样来思考,不得那样去思考。他们一刻不停地向我指手画脚,横眉竖眼地教我站要这么站,坐要那样坐,说也只准这么说,不得那样讲,看只能这样看,不许那样瞧,连想也只能想这个不准想那个……好在做梦无法录像,检查起来有点困难,否则有关负责人工作就是再忙也早把什么“做梦六不准”的法规制定出来了:做梦嘛,一、还是允许大家做的;二、按照做梦三原则做;三、未经请示,不准擅自梦见这个,那个,这种,那种,这类,那类总共六大项的人或事,统称“六不准”……
  我不都已经70了吗,能否让我自己拿个主意呢,只要我不有损于他人,说得堂皇点,伟大点,只要我不有碍于我们整个国家、民族、社会,只要我不有损于全人类,还是让我用自己的眼睛看人生,看世界,还是让我用自己的大脑思考过去,审视现在,探索未来吧。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做梦的事谁能管得住?少一点禁忌和限制,月亮就不圆了?
  恩格斯把“思维着的精神”比作“地球上最美丽的花朵”。我一辈子跟着别人看跟着别人想,我好像没有了自己的大脑和眼睛,只开一朵花的地球能“美丽”吗?我一辈子只准照着别人的旨意活着,那我这一辈子岂不是白活了!
  都70岁了,还如此这般!这般如此!一派胡思!一派乱想!纯属奢望!
  如果这点想法也属于“奢望”,那我立即收回,只当没想。一旦梦见,立即咬自己的舌头,惊醒过来,绝不再梦。
  唉,只是,只是剩下的岁月怎么熬,多余的日子怎么过呢?
  我想,总会有办法的。
  从今往后,走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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