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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理论,也不会引起重大的分歧。而这种对组织的概括,可能给市民社
会理论以一定的支撑,也可能朝其它方向引伸,给别的理论提供支撑。
(2)社会团体研究除了与市民社会理论有关之外,还与集团主义
(corporatism)理论有关。集团主义在国外政治社会学中也是一种比较
有影响的理论,主要是研究社团的自治活动及其在政治格局中的作用,
特别强调社团与行政制度的关系。比起市民社会理论来说,集团主义应
该说是低一个层次的理论,较贴近于对社团的研究,也可以作为社团研
究的基本分析框架。但我们觉得目前这样做也不很合适,因为目前中国
社团的作用还有限,与社团发生联系的政治体制与西方国家很不一样。
(3)还有一个不引人注目但可能很有意义的理论框架,是目前西方
开始兴起的社会网络(so…cial networks)研究。社团毫无疑问是网络
式的,不仅社团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甚至于社团的外部关系,都表现
为一种双向的、平等的、互益性的网络关系。尽管目前社会网络的研究
由于方法上的限制,大多局限于微观研究,但它可能发展为一种宏观理
论,解释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关于社团的研究,可能为宏观的社会网
络结构提供证据。
在社会网络结构背后还有一个更大的具有启发意义的理论框架,这
就是近年西方开始出现的社会协同论(social cordination)。这种理
论认为社会协作主要通过三种关系形成,一是市场契约关系,二是层级
关系,三是网络关系,这三种关系的组合形式不同,构成不同的社会协
同模式。就中国的情况看,旧体制是一种单纯的层级模式。改革过程中,
市场契约的关系正在形成,但很不规范,仍然需要大量的层级关系干预
其中。网络关系也在发展,社团是其中一个重要表现,此外还有大量属
于“私”范畴的网络关系,渗透于“公”领域的市场甚至层级关系之中。
研究目前中国改革过程中三种关系的组合,可能会出现对中国社会很有
解释力的理论。
(4)社团的中介性应该特别强调,它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
范畴。从中国的情况看,在改革中国家与社会正在分化,这只是一个方
面,与分化同行的是新的整合机制的出现,中介组织正是这种整合力量
的希望。过多强调分化与对立,不符合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还必须注
意到中介组织的协调作用。不仅社团如此,我们在该项研究之后,还调
查研究了诸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
一些政府部门办的咨询服务机构等许多新兴组织,这些组织在政府与市
场之间也起到中介作用。我认为循着这些中介组织研究,也可能从一个
方面揭示目前中国所特有的政府与市场乃至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王颖(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
一、关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两篇书评明显存在着分岐,在这点上,景跃进一文,认为该书的结
论不够踏实,不够明确,不够坚实,也就是说没有明确提出国家与社会
关系的有份量的结论。李路路一文认为,该书在社会现实基础上提出了
“社会中间层”的结论,过于乐观,因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并未分离。
这里,国家与社会的分离问题是产生意见分岐的焦点。我们应该看
看,国家与社会是否产生了分离?这种分离达到什么程度?能否分离出
一个独立的与国家相对发展(且先不说对立)的社会实体?是否最终会
产生一个市民社会?正是,因为对这种社会现实认识的分岐,才导致了
对该书评论上相左的意见。
我要阐释的第一点是,社团是否构成了社会中间层?“社会中间层”
的现实意义与理论意义在哪里?
社团是否构成了“社会中间层”,首先要看,国家与社会是否发生
了分离或部分的分离。
在全书中我们一直力图描绘出一幅比较清晰的社会结构图。原有的
组织结构图是以金字塔式的以行政隶属关系为纽带的大一统组织结构,
事实上,大一统式组织结构,使中国不存在没有主管部门的单位,也不
存在没有单位的个人。换句话说,国家通过行政隶属关系将整个社会统
为一体。而且这种结构延续了几千年,因而从本质上说,中国过去从来
没有出现过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只不过每个时期两者结为一体的纽带不
同。那么,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政府主动放权以及利益主体的多元化,
国家与社会是否发生了分离呢?通过我们的调查证实,这种分离现象实
实在在地出现了,正如书中讲到的,出现了没有主管部门的单位,和没
有单位的个人,而且,没有分离出来的单位和个人,也开始分离出独特
的利益和需要,比如企业来自市场的压力,个人某种特殊的利益、兴趣
等等。
无论如何,这些从原组织体系中分离出现的要素,不再受到行政隶
属关系纽带的制约。虽然,这些产生的组织要素不能看作整个社会与国
家的分离,但它至少代表了社会与国家分离的一种倾向,或曰一种开始。
我们喜欢把这种分离倾向叫做民间化倾向。它的出现明确告诉人们,中
国社会,不再是铁板一块,已经出现了政府行政组织关系力所不及的领
域。
“社会中间层”的出现恰恰是基于上面民间化趋势,或曰是社会与
国家开始出现分离之现实的反映。从另一个角度说,“社会中间层”的
出现,并不是以整个社会与国家的分离为基础,而是以部分社会组织要
求与国家大一统行政隶属关系的分离为基础的。因此,越是分离得彻底,
作为“社会中间层”的社会的作用也就越大,不管它是管理作用还是利
益表达与维护的作用。比如个协、私协与消协的作用远远大于城市企业
的行业协会,乡村的农业技术协会的作用亦大于城市企业技术协会。
然而,“社会中间层”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市民社会的出现。因为,
首先,“社会中间层”的出现,并不意味着社会与国家的全面分离,第
二,即使是与国家分离的社会组织与个人,也并不意味着与国家的对立,
或成为与国家不相融的对立面。第三,能否出现市民社会,仅看分离还
不够,还应该或更重要的是分析由分离出现的社会要素会与国家或政府
产生什么样的关系。第四,市民社会,首先是以独立的城市公民为社会
基本单元的,但在中国,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单位”和集体,也就是说
是“团体”而非个人。因此,无论如何,市民社会的概念不能用来解释
中国特有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那么,“社会中间层”的意义究竟在哪里呢?我们认为,“社会中
间层”出现的社会意义和理论意义在于,它预示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
必然导致国家与社会大一统式的关系结构的改变,相对于几千年的历史
而言,这一改变是带有根本性的变化。对于中国来说,“社会中间层”
的出现,说明了几千年的文明古国,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催化下,社会组
织及个人的利益开始趋向于独立化和多元化,因而造成中国社会逐步民
间化的大势。在这种通过民间化走向现代化的趋势中,国家或曰政府已
经越来越不可能依靠行政命令来维系与社会组织及个人的关系。相反,
必须生发出新的联系渠道和纽带,才不会造成社会变革带来的社会解体
或社会失控。发现、发展出新的联系纽带,对政府,对中国社会来讲,
都是十分重要的,而“社会中间层”恰恰是已经生发出来的合乎各种现
实需要的国家与社会相联系的纽带。因而社团的出现,无论对社会还是
对政府来讲,其现实意义都是十分重大的。
虽然,现实的社团具有半官半民的特性,但也正是这一特征,使中
国的社团具有西方社团不曾具有的作用和地位。
社团的半官半民特性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第一,从社团的组建方
式上讲,组建的需求和方式,人员构成,来自于官民两个方面,第二,
从功能上讲,兼有管理,协调,服务,参与等等来自官民两个方面需要
的功能。第三,从组织结构上讲,它既有依附、利用行政系统建构自己
的纵向层的结构,又有绝对不同于原组织体系的网络结构。因而也可以
说它具有官、民两重性。可以说,社团的半官半民特性主要体现在它介
于政府与民间(逐渐分离出来的社会需要及特殊利益)的特殊位置,而
被双方从各自需要出发所赋予的官民两重性质。
如果说组建方式上的半官半民特性是一种暂时的过渡性特质,随着
社团的发展与独立,它会逐渐具有越来越强的民间性。那么,从社团的
特殊位置而被赋予的官民两重性则可能会长期存在下去,构成中国社团
货真价实的“社会中间层”的法定地位。
所以把社团半官半民特性区分得细致入微,本意是想告诉人们,社
团的半官半民性是中国的一个基本组织特征。虽然它在组织形式上的官
性会随发展而逐渐减少,比如资金可以独立,人员构成也可以逐渐缩小
官员的比例,或把与政府人员交叉转变为名誉顾问等等非正式形式,取
消主管单位,挂靠单位,但是,我们相信,即便这一些都办到了,中国
的社团仍摆脱不了它的半官半民特性。但这时的半官半民特性已不再主
要体现在组织形式,而更多地体现在组织功能,组织目标,组织结构等
内在的本质上。
换句话说,政府绝不会让逐渐在组织形式上趋于独立的社团组织,
真的演变为完全站在民间的对政府施加压力的角色。事实上这种转变也
是不可能、不被允许的。换个角度看社团,从政府的角度看,社团的出
现,恰恰是政府鉴于新的形势,顺应时势,主动改变自己以往的工作方
式,主动扩张自己的结果。社团的创建可以体现出这一点。比如个协是
工商局将个体劳动科的职能向外扩张,由功能分化到组织分化,以致最
后借助于个协这种能够被官民双方都可接受的组织形式,实现了自己对
个协管理指导与服务的功能需要。试想,这样的社团,会演变为与政府,
或工商局相对立的压力团体的角色吗?当然不会。历史上没有出现,现
在没有可能,将来也很难做到。
从我们后来对市场中介组织的调查看,政府对一些已经完全民办的
律师事务所,仍然拥有正式的党的组织系统的控制权,仍然拥有通过几
乎完完全全控制在政府司法部手里的律师协会,而对每个律师予以资格
认定、考核等的审批权。因此,名誉上的独立或分离,并不意味着会出
现西方社会那样真正独立的社会组织与个体。这也是中国国家与社会的
关系为什么不能用市民社会一词进行概括的关键。
探究中国社会的本质,中国从来没有独立的组织和个人所谓独立只
是相对的,只是组织形式上的独立,因为政府从来就以家长自居。你能
指望父母官不过问家庭的经济、家庭的内部关系吗?且不论这种家族文
化带来的家族制度的优劣,这里,我们只想说中国社会的组织方式与组
织结构是独特的,与西方完全不同。西方从商业社会开始,就已经出现
具有独立社会身份的商业手工业者,进而在城市中组织起自己的行业公
会,构成了与贵族相对立的市民社会。相反,中国走了一条极不相同的
的道路。从奴隶制的血缘部落;到封建制的血缘家族,及家族关系的外
化,家族制度的建立;到1978 年以前,由集体、单位的地缘、血缘关系
组成的社会群体代替家族,成为大一统组织法律中的基本单元,中国从
来没有天马行空,独往独来式的个人。更不要说拥有独立经济与政治地
位的城市个人所构成的市民社会。个人始终只依附于组织(家族、单位、
集体)而生存,而组织又都是依附于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而存在。
那么。再回头来看中国社会组织今天的民间化趋势,是否会真的彻
底打破已有的家族式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我看打破是一定的,但根本改
变内在的本质关系却很难,因为首先,分离出去的社会组织及个人并不
是完全独立的,他们受到太多的制约与限制,要想获取资源就必须靠向
政府或与政府有组织联系的单位。第二,产生出来的联结国家与社会的
“社会中间层”,来源于政府组建,兼有政府的某些功能,具有本质上
的官民两重性,因此,它不可能完全倒向并非完全独立的民间一方,而
与政府讨价还价,因而市民社会的概念,无论如何套不到中国社会的头
上。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市民社会的概念虽不适用于中国,但西方
以市民社会为特征的政治与社会分离及其所带来的民间化趋势都是必然
的,中国也不例外。
因此,问题的关键,就由市民社会转向了在民间化趋势下,国家与
社会的关系的转变。然而,这个问题是一个应长期下大力气进行实证研
究的问题。并不是一句话就可下结论的。在中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不仅涉及政府与民间社会,同时还涉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是
个很复杂,然而意义又十分重大的课题。既有现实意义,又有理论意义,
要研究中国,这个问题无论如何是绕不过去的。
《社团》一书,只是为进行这种研究开了一个头,其实紧随其后我
们又进行了“分析社会再组织”以及“市场中介组织”的研究,类似研
究我们还会继续下去。结论只能产生于研究之后,而不是开始。随意下
结论容易,但那是空中楼阁,这是社会学研究的大忌。
当然,《社团》一书确实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果现在让我们重写,
一定会写得更好。因此,我们十分感谢各位学术同仁所提出的宝贵意见,
至少它可以开拓我们的思路,对今后的研究有显著的启迪作用。更何况
大家能坐在一起,共同研讨彼此关心的问题,在学术界更是难能可贵。
还望此种学术研讨之风能长久地延续下去,打破“文人相轻”彼此隔膜
的现状。
折晓叶(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
对《社会中间层》的书评,是一直期待中的事情。虽然发生在出书
三年之后,但由于组织者的热心策划,来势很猛,声势颇大。又由于评
说据理,还给被评者一个回应的机会,可以说它为“建立一个科学的学
术评价机制”开了个好头。
依我看,书评的意义不是以现有的知识和积累否定(或肯定)初次
的和原先的发现,而是在那基础上推进对问题更加深入一层的研究。在
这一点上,几位评说者都做了极有价值的工作。书评中提出的一些需要
进一步研究的问题,都是值得深思的。作为写作者,以我们三年后的眼
光的知识,也应该或者说有条件对该书做一次反省和再认识,而书评恰
好给我们以不少的启发和帮助。为此,感谢《中国书评》所提供的独特
的交流方式和机会。
我想借此机会对几个问题谈谈看法,也算是对书评的一个回应。
一、在研究中国社会发展时,采用“应该是怎样”还是“实际上是
怎样”的研究方法。
我认为,这个问题是方法论上一个根本的首先要解决的问题。《社
会中间层》一书选择的是后一种方法,力图通过经验研究,发现和解释
中国社会变迁的过程“实际上是怎样”的,在这个基础上,才有条件思
考“应该是怎样”的问题。因此,研究的虽然是社团,但是并没有简单
地采用“市民社会”的分析框架。书评者首先注意和体会到这一点,并
且给予了充分肯定,这恐怕是双方能够对话的基础。当然,《中间层》
只是做了一个初步的尝试。值得反思的是,作为研究者,我们有的时候
会不自觉地在对“实际上是怎样”把握不透彻时,就回到“应该是怎样”
的思维定势中去。书中留下的一些缺憾,正是这类问题,如对社团现实
意义的某些评价,对社团未来趋势的某些预测,等等。在回答“实际上
是怎样”的问题时,《社会中间层》一书在分析策略上采用的基本上是
一种对组织体系结构变迁“过程的记录和分析”的方法,而不是对尚在
形成中的结果进行质的测定。因此,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虽然是一开题就
考虑的问题,但是该书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仅从社团一个角
度还不足以把握这个宏观的理论问题,该书只提出“社会中间层”的构
架,试图从一个特定的角度对这个问题做一些探讨。
二、关于社团主体的“半官半民”特征
“半官半民”是《社会中间层》一书的中心概念,它既是社团分类
维度中依据的一个类别变量,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