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抵世蚀雍瘟慷龋吭谟芯赫氖谐∩希裁绰蚵羲交崽旨刍辜郏课裁聪愀鄯康夭偷挠督鸨让拦牡湍敲炊啵课裁丛谌毡镜牟褪遥丝筒桓》眩俊庑┣程饽浚诰醚虾苤匾蛭绻辛艘桓隹扇〉拇鸢福涂梢砸话慊普沟胶芏嗥渌氖虑樯先ァ<词菇裉欤魏稳四苈呒坏亟獯鹆饺稣庋奈侍猓涂杉恕�
一九六四年我开始写论文,导师当然是选艾智仁与赫舒拉发。每选一个题目,他们都很高兴,但由于资料不足,自己知难而退。题目于是一改再改,改了好几次后,他们对我有点失望了。六五年夏天,我决定暂时抛开论文,从事摄影六个月。六六年初卷土重来,过了几个月钻图书馆的生涯,在该年四月决定了论文的题目:《佃农理论——引证于中国的农业及台湾的土地改革》。
我苦思三日,写下了十一页纸。那时我在加州的长堤大学任教职,将这十一页初稿寄到加大去,他们订了集会研讨的日期,是一个星期一的下午,五时开会。该日赴加大之会,只见很多教授都在座。我还未发言,他们读到我稿上第一页所作的六个结论,都一致认为我全盘错了。我不知从何说起,而他们大家开始争论,一争就花了个把小时,我好不容易才说服他们不要管那第一页,让我由第二页说起。
第二页花了三个小时,每一句我都要答辩,详加解释,而在座诸君又互相争论不休,真是一塌糊涂。直到晚上快十时了,艾智仁看手表,跑了,其它的人接二连三地离去。余下来的只有E。Thompson一人,继续和我争论。他是经济学行内的一个怪杰,是个天才,但我无心恋战。自己认为可以交得出去的论文初稿,两年多来就只有那十一页纸,如此收场,啼笑皆非,还有什么可说的?
晚上十一时,我心情沉重,到加大邻近的餐室去吃点东西,呆坐了一阵,终于鼓起勇气打个电话给赫舒拉发,问他我是否应将题目放弃。他惊愕地回答:「为什么放弃呀?我没有见过那样精彩的论文!」在驾车回长堤的路上,我是兴奋的。我隐约地意识到教授们的争论,是因为我「击中」了一些重点。我后来才知道,佃农理论在我之前已有二百年的发展了。我完全没有考查过前贤之见,只以为要解释农业经济,应有一个佃农理论,就自创了出来,殊不知其结论与传统的相反。
早上回到长堤大学办公室,知道艾智仁曾给我电话,我立刻挂回一个给他。他说:「你的几个结论与我们所知的完全相反,像昨天那样的争论,不是办法。你不用再来,等我在研讨班上跟学生讨论之后才决定好了。」此后,每隔几天,关心的同学就给我通报,说他们找不到什么错处。三个星期过去了,艾智仁给我电话,简单地说:「你可以正式动笔了;要准备用两年的时间。」我说:「一年够了吧。」「通常不够,你不妨试试看。」
论文写不到一半就获得芝加哥大学的通知,给我一个奖金,要我到那里去。我于是不到一年就将论文赶起了。后来我才知道,是杜玛(E。Domar)教授将我论文的第一章寄给芝大的庄逊(D。G。Johnson)教授的。庄逊曾经发表过佃农理论,我在论文中对他的分析手起刀落。他确有大将之风,不仅不介意,还再三要赫舒拉发催我申请芝大每年一个的奖金。我见论文尚未完成,迟迟不敢申请,后来见过了期限,赫氏还在问我的申请信寄出没有,就姑且照办了。两天后就收到芝大的电报。原来他们只看一章就定了奖,但要等我的申请信。
那一章,差不多不是我写的!
(五)
听到艾智仁准许我正式执笔写论文,兴奋之极。当时我在长堤大学任教的工作很沉重,每星期要教十二课。一个同事(E。Dvorak,是目前美国西区经济学会的主事人)认为我的论文可大可小,替我紧张起来,在校内任何事情都维护着我,给我很多方便。我不停地工作了一个月,再三修改才完成了第一章,是关于理论本身的,大约四十页,寄了给赫舒拉发与艾智仁。过了一个星期,约定时间,就到加大去见他们。
赫氏一见我面就大加赞赏,把文稿交回给我,只见他修改了几处,提出了一些问题。跟着,我兴高采烈地去找艾智仁,他没有说什么,只把文稿交还给我。我一看,几乎哭了出来。艾氏在我的原稿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小字,作了修改,提出质疑,每页上满满的都是他的字迹,差不多把我稿上的「打」字完全遮盖住了。在整章中,我的每一句他都不放过!
我望着他呆了一阵,说:「我已经修改过好几次的呀!」「那算得什么,我那篇关于功用的文章修改了不下二十次。」我很失望,转身就跑。那天晚上回家,我坐在桌前细读艾氏的每一个质疑,每一处修改,越看越心惊,越看越佩服。我将他提出的每一点,经过深思后,反复地考虑、「化解」,直到我消化了他的最后一个评语,觉得自己在学识上似乎升了一级,判若两人。一看手表,十七个小时过去了。我想起昨天在艾氏面前的失态,实在尴尬。于是拿起笔写了一封信给他,内容大致是这样的:「抱歉昨天对你没有礼貌。回家后我用了十七个小时细读你的评语,才知道山外有山。我答应你将尽力而为,相信《理论》这一章的第二稿会有进步。」
一个月后,艾智仁看了该章的第二稿,叫我去见他。这次他显得很高兴,将那修改得很少的文稿交还给我。我坐在那里时,他站起来,望着窗外,彷佛自言自语地说:「我们都不怀疑你是可造之材,所以要苛求一点。你要知道,不管你脑子里如何了得,文章写得不清楚,在学术上就难有大成。读了你的第二稿,将来替你写介绍信时我可以说,你懂得怎样写明朗的文章。」
是的,我是从艾智仁那里学到写明朗的文章。这法门说来甚易:只要有一篇比较深入的、几十页的分析文字写得清楚,以后写任何文章都显得清楚了!困难是,学写的人要找到一个像艾智仁那样的高手,肯不厌其详地替你密密麻麻地下评语——这种际遇,是可遇不可求的。
在赫舒拉发与艾智仁的指导下写论文,一年之中我学习到的,比此前在研究院的几年还要多。上课、读书、研讨、考试等都是学习,但没有机会运用。学而不用,自己所学的怎样明白也不能真正地登堂入室。用上了,才会知道哪些理论其妙无穷、得心应手,哪些理论中看不中用。用得多了,就可将五花八门、复杂无比的理论简化。真的,在今天,我听任何经济学者的学术讲话,单看他理论的简单程度与正确性如何,就可以很快地知道他有没有老老实实地对理论的运用下过功夫。我跟老师们学写论文最大的收获,并非理论那一章,而是后来怎样去运用它。
一九六八年,艾智仁到芝加哥大学访问一年。那时我刚好在芝大,与他有更多的倾谈机会了。某天午餐上谈到一个问题,使我们后来在交易费用与公司组织这个重要的题材上意见分歧。我当时举出下述的例子。假若有两个人要搬运石头下山,各自搬运的话,则每人每次可搬五十磅,加起来是一百磅。但假若二人合作,一起搬运,每次可搬一百二十磅。问题是,二人合作,每人试将一部分重量转移到对方那里去,所以结果会少于一百二十磅。然而,若合作中大家的「卸责」行为使重量低于一百磅,那么他们就会不合作,宁可各自搬运。因此,合作搬运的重量必定是在一百磅与一百二十磅之间。在有竞争的情况下,这个合作搬运的重量从何而定呢?这也是说,哪一些局限条件能使我们求出合作的均衡点?
这个问题,直至今天还没有答案。后来艾智仁从合作增产与卸责行为的角度,与H。Demsetz在一九七二年联合发表了关于公司组织与经理监管的理论。今天在经济学报上触目皆是的「经理」理论文章,大都是由他们的大作触发而写成的。我和高斯(R。Hase)不同意他们的分析,认为以「卸责」为要点是走入歧途。我自己以不同合约的选择来处理同一个问题,要到一九八三年才发表《公司的合约本质》。
从影响与普及那方面看,目前艾氏(合写)之作比我的强得多。这可能因为他们的文章比我的早出十一年,先拔头筹。我想来想去也想不到「卸责」这个概念有什么用。人当然会卸责,但这只不过是自私行为中的某种表现而已。说人自私,又说卸责,岂不是重复了吗?
在产权与交易费用这个问题上,高斯与艾智仁的贡献是应获诺贝尔奖的。艾氏虽被称为「产权理论之父」,但他在这方面的主要影响,是课室上的口述传统,以及他的学生或朋友把他说过的观点写出来成为文章。他自己当年在产权理论上较少动笔,看来大概是因为高斯在一九六○年奇兵突出,发表了那篇石破天惊之作,过不了几年,「高斯定律」就有口皆碑了。艾智仁很大方,对高斯的鸿文极力赞扬,要学生们一读再读。
高斯获诺贝尔奖的机会比艾智仁高。艾氏不介于怀,直言高斯获奖比他更加值得。这一点,他的学生是不会同意的。
(六)
好些朋友要求我写下我求学的事。这可不是因为我书读得好,在学术上有些成就,而是这些朋友知道我在中小学时一败涂地,连升级也有困难。不少人的学术成就比我大得多,但人们对他们的求学经历却没有那样感兴趣。我想,上述的一些朋友有子女,其中有些子女读书不成,或平平无奇,或朋友本身也想知道求学之道,所以就想到我这边来吧。关于求学之道,曾经失败过的人,真的可能比那些从小就考第一的或成绩特优的知道多一点。单知成功,不知失败,对求学的认识似乎没有那么全面。
由于我的经历较为独特,朋友向我问求学之道,应该比问我买什么股票高明得多。一九八四年我为此发表了《读书的方法》与《思考的方法》,很多学生阅读。但朋友们还说写得不够,要我将自已屡败屡战的经历写出来,公诸于世。这差不多要我写自传了,那不成。折衷的办法,是写一些艾智仁和我的有关师生发展的经历,但因为公余时间无多,我只能草草下笔,简略地说了一些。
在这里补充一下。我认为一个青年是否读书之材,在二十五岁之前难以肯定。我二十三岁才算认真开始读书,七年之后就获得长堤大学的最佳教授奖,但在二十三岁之前,没有谁会说我是读书的材料。不要以为我是个例外。我起码见过四个中学时读书不成的学生,到了大学突飞猛进,变得神乎其技!我的一个姨甥,在香港的中学读得还不错,但进不了香港的大学,心灰意冷地跑到美国跟我一起,教了他一点法门,只六年就拿到了博士,现在是国际知名的学者了。也不要以为美国的大学容易读,比不上香港的。香港与美国学术水平之差别,是毋庸细说的。
除了一些天生下来脑子有缺陷的青年——这些人少之又少,或是那些精神上有问题的不说外,我们实在不能对任何一个青年下什么读书前途的定论。父母的「家教」,朋友的影响,社会某种气氛的感染,老师的墨守成规,考试的心理威胁,学校的教育制度——这一切,对学生往往起决定性的作用(其作用比学生本身的往往不知大多少倍)。数之不尽的天才被抹杀了。但要求学有所成——甚至有大成——是用不着什么天才的。智商高低与学问深浅的关系不大明显,而除了量度低能儿童外,智商本身不代表什么。
我少年时在香港及大陆读书不成,但其它环境却打下了我后来求学的基础。家中兄弟姊妹众多,家里人没有时间管我,让我有很多独自思想的机会。抗战期间逃难,在广西一带虽然生活艰苦,但见到很多不同的事,培养了我的好奇、求知的兴趣。其后在香港的街头巷尾结交了不少奇人异士,有下象棋的,有踢足球的,有唱粤曲的,有打乒乓球的,有打功夫的,有写文章的,有吟诗作对的……。这些「三山五岳」的朋友使我能在多方面发展,脑子变得灵活了。在佛山华英小学读书不成,但有一位吕老师;在湾仔书院不成,但有一位郭老师;在皇仁中学不成,但有一位黄老师——这些老师没有教我什么,但他们没有见我成绩不好而看低我。这使我对自己有了自信。
能独自思想,有好奇心,脑子灵活,有自信——就算不识字,其求学根基似乎比中学考第一的强得多了。我先到多伦多去补修一些大学预科,其实主要是学英文。语言不能速成,无话可说。一旦语言足可应付,整个中学的什么历史呀,地理呀,数学呀,一发劲,只不过是几个星期的工夫。
以上都是不太难办到的事。比较难的有两点。第一就是求学要有所成,跟做任何事一样,都要下一点决心。对读书毫无兴趣的,须有决心认真读它一两年,才知道自己有没有兴趣。我在多伦多时,某夜躺在床上想着什么,突然决定试一试:究竟真正地读书是怎样的一回事。跟着到了加大,读了两年后,产生兴趣,就不用管什么决心不决心了。在我来说,开始时所需的一点决心,可以招之即至,但有些人可能难以办到。所以我曾经说过,求学与不求学只不过是一念之间。
第二点——最后一点——是最难的了。求学要遇到明师。我屡遇明师,你说奇不奇?艾智仁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位罢了。
第三章:老师的启发——赫舒拉发
(一)
上文谈到老师艾智仁。这里转谈另一位老师赫舒拉发(Jack Hirshleifer)。赫氏也是我的老师,他教我的时间比艾智仁还要多一点。我和赫氏的师生关系,虽然行内很多人知道,但不及我和艾智仁的关系来得那样「众所周知」。这很可能是因为:赫氏的文章,通常都用上很多数学方程式,而我却少用。在文体上艾氏和我的远为相近。
当我在西雅图华盛顿大学任教时,赫舒拉发到那里演说,有几位同事后来问我:「你是赫氏的入室弟子,但在数学的引用上怎会有那样大的差别呢?」是的,师徒之间的风格,通常都大有相同之处,但赫氏和我所用的「招数」却截然不同。很多人以为我是高斯(R。Hase)的学生。其实我从来没有上过高斯的课;在芝加哥大学时他和我算是同事。我的文体与高斯的很相近,而且学术上的兴趣也相同,所以外间的人就以为有师生关系了。这个误会我从来不加以纠正,因为对我来说,这误会是把我抬举了。
有一次,一位经济学者朋友问史德拉,数学的引用对经济学的重要性如何。史氏回答说:「这是个愚蠢的问题。近代经济学者中不用数学的只有三个——高斯、艾智仁、张五常。」这是过于夸张的说法了。史氏本人懂得数学,但用得不多,而他的老师奈特(F。H。Knight),是完全不用数学的。艾智仁也懂数学,但用得很少。我曾经懂得用的,但博士论文后越来越少用,早已忘记了。高斯从来不用——似乎不懂数学——但他既然深不可测,数学于他何足道哉?
赫舒拉发喜欢用数学。他认为数学可以使我们比较容易地知道什么答案才是对的。这个观点我不敢苟同。我认为方程式证明是对的,只是公式上的对,内容上却可能是错的。对的内容,被数学加以引证,相辅相成,是锦上添花,但内容的本质是否可取,却与数学无关。数学是没有内容的。另一方面,无论方程式如何工整,如何可观,内容还是要由作者加以补充,要经过逻辑的思维与推理。我又认为,任何以数学证明的理论,也可以不用数学而把它推断出来的。当然,思想推理有高手与低手之分。高手推理,层次井然,用不用数学都没有关系。低手呢,推理时错的成分多于对的,以数学加以协助就大有用场了。
我与赫氏在数学上的观点不同,可不是说我对他的学问不衷心佩服。他是个大名家,是近二十多年来大行其道的财务投资学的开山鼻祖。但我认为,倘若他较少地重视数学,多点重视概念与内容的创新,他的成就会更上一层楼。他才智过人,学问大有成就,但熟悉他的人总觉得,他何止如此而已?
赫舒拉发确实是我的老师。虽然文体及分析的风格大不相同,但事实上他对我的影响很大。跟艾智仁一样,我没有选修过他的课,却旁听了他六个学期。跟艾氏大异其趣的是:赫氏授课时,旁听生是大可发问或回应的。我在他课堂上的发问与回应比任何其它学生多出好几倍。不到一年之后,他的讲课差不多变为他和我两个人的对话。有时我稍为迟到,他就等我出现后才开始讲。这使很多同学羡慕,但因为我与赫氏的对话别开生面,过瘾刺激,同学们也就乐得做旁观者,共享上课之乐。
旁听了赫氏两年后,一天下午,在他的办公室里闲谈之际,他突然问道:「你重复又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