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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女孩到女人(全本)-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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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误入男寝深处
(一)
新学期的第一天,我发现,班上几个新近失恋的女生都不约而同地剪短了头发,似乎是为了迎合梁咏琪的那首歌——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剪一地不被爱的分岔,长长短短,短短长长,一寸一寸在挣扎;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惩罚,剪一地伤透我的尴尬,反反覆覆,清清楚楚,一刀两断……
我其实也早有剪发的想法,因为此举虽然不能缓解心情的沉重,但至少可以减轻脑袋的负担,使它看起来更加孤傲。可是,从不喜欢跟风的我为了避免拾人牙慧,只好放弃了“剃度”的冲动,转而弄了一个标新立异的头型。
农历二月二龙抬头这天,我去校外一家名为“酷酷酷”的发廊,忍痛挥泪割腕跳楼地花了四张百元大钞,先是将自己笔直柔顺的秀发烫成方便面形的细弯儿,然后再染成打眼的红色,最后让理发师帮我吹了一个象草娃娃似的根根立的发型。
我顶着这个“怒发冲冠”式的头型,从发廊里一出来就立马迎来了250%的回头率。而且,最让我欣喜若狂的是,我从校门口经过的时候,一向喜欢用鼻孔看人的传达室老爹居然从窗户里探出头来,冒着颈椎病发作的危险,转脖180度,对我行庄严的注目礼。
我得意洋洋地哼着小曲儿,大步流星地朝宿舍区方向走着,不想迎面碰到了该死的东北狐。他一见我就大惊小怪地说:“呀!吓我一跳!我老远一看,还以为‘鸡冠花’成精了呢!”他说完便学着唐老鸭的声音,“嘎嘎嘎”的大笑。
我叉着腰,凶道:“你的板牙黄得跟老玉米似的,你还好意思呲出来吓唬人?!”
他听了我的话,不但没有丝毫的收敛,反而笑得更加狂野。我于是挥舞着拳头说:“还笑?!还笑?!小心我把你的牙全打掉!”……
实不相瞒,今天,我准备顶着我的“鸡冠花”头型去见一位名叫“秃鹰”的网友。其实,这是我第一次约见网友。我以前都是很理性的,从来不敢在虚幻的网络世界里投入太多的感情,一旦觉得苗头不对,便立马闪人。可是现在,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动机,我很想在陌生人面前展露一个别样的自我。而“秃鹰”正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我们其实没聊多久,但当他一提出见面的要求时,我便痛痛快快地答应了。
我早早地吃过晚饭,然后便开始打点行装。为了配合自己火红的头发,我特意化了一个夸张的晒伤妆,还搭配了一身性感时尚的行头。我上身穿一件紧身的黑色露脐T恤,胸前印着一个妖娆的粉红女郎;下身穿一条半旧的肥大的牛仔裤,膝盖上有两个不大不小的洞,恰到好处地露出我雪白的双膝。我脚下蹬着一双银灰色的尖头船鞋,这是我过年的时候刚刚从表姐那里淘来的。它的鞋跟很象西方人喝红酒用的高脚杯的杯脚,又细又长。我表姐的脚比我大半号,再加上我平时穿惯了休闲鞋,所以一穿上它,我便不由自主地摇摆起来。
妮妮指了指我袒露的肚脐,又指了指我的双膝,笑道:“哎呀,你居然穿着‘三点式’去见网友啊!”
我见时间不多了,没敢跟她理论,只是一边披上我那水青色的酷毙了的风衣,一边坏笑着说:“小样儿,回头我再收拾你!”
我走到宿舍门口,贝贝恰好从外面进来,她打量着我的一身戎装,瞪大了眼睛,毫不留情地说:“喂,你找死呀!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季节,明天不感冒才怪呢!”
我调皮地朝她吐了吐舌头,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奔”了出去。其实,确切的说,不应叫“奔”,而应叫“晃”。因为我确实是踩着“高跷”摇摇晃晃地走出去的。
一出宿舍楼,我便有些后悔了。冷硬的风迎面吹来,狡黠地从我暴露的“三点” 钻入,划过我裹在衣服里的温热的身体,使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
我有心回去加一件暖和的外套,但一想到贝贝得意忘形的脸,便又退缩了。唉!算了吧,就让自己彻彻底底的美丽动(冻)人一回吧。
我于是抬起双脚艰难的朝汽车站方向跋涉。唉!我的“高脚杯”鞋子不遗余力地折磨着我的三寸金莲,让我举步维艰,我甚至产生了一种幻觉,以为脚下的路有了一种魔力,可以更行,更远,还生。
老天爷!千万行行好吧!不要让我历经磨难远赴西天,到头来却发现自己参见的佛祖居然是只秃头恐龙。呜呼哀哉!…… 
                  (二)
我没想到,在学校门口,我竟然碰到了朝思暮想的石磊,他刚好和几个男生一起从外面回来。
在我们目光交汇的一瞬,我给了他一个“灿烂”的微笑;而他先是一脸的大惊小怪,其惊诧度不亚于在南极看到了北极熊;旋即,他又换了一幅愁苦面容,然后便急速地别过头去。
我气得牙根痒痒,恨不能揪住他问个明白——明明是你要分手的,为什么还总是摆出一幅可怜相?为什么还要用你的痛苦来折磨我,用你的痛苦来揉搓我的心?
我自认是一个很矛盾的人,表面上看有些疯颠,经常会在男生面前说些没遮没拦的话,惹得东北狐指着我的鼻子说:“嘚塞!你又开始嘚塞了!”但骨子里我却是一个极其保守的人,我至今都没有参加过交谊舞学习班,因为我害怕与男生进行“亲密”的接触。就为这事儿,贝贝常常讽刺我为“上个世纪的古董”。
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我是一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明明是被人甩了,明明是被人把心掏空了,可我还是整天昂着高贵的头,脸上带着永恒不变的微笑。
晚上七点钟,我如约来到人大附近的一家麦当劳门前。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我一眼就认出了秃鹰,秃鹰也一眼就认出了我。这并不是因为我们心有灵犀一点通,而是因为我们都有一个与众不同之处。
他的与众不同来自于他那一米九二的身高,而我的与众不同则来自于我的超酷超炫的发型。
见他第一眼时的感觉,我只能用“惊艳”二字来形容。他帅气逼人,体形颇佳,绝对可以混进国际男模的队伍里。唉!我们学校怎么就没出一个这样的型男呢。
秃鹰走到我面前,从背后“变”出一朵玫瑰花,极绅士地递到我的胸前,向我抛着眉眼,说:“香橙小姐,送你的。”
“谢谢!”我笑着接过他手中的花,心里有一丝甜蜜,又有几分酸楚。没想到,第一个送花给我的人不是那个我挚真挚爱的石磊,而是这只与我素昧平生的秃鹰。
秃鹰透过麦当劳的玻璃门朝里面望了望,说:“这里人太多了,不如到我们宿舍坐会儿吧。”
我印象中的男生宿舍是一个恶臭满营,人来人往,吵嚷不堪的大车店。我不明白秃鹰为什么要选择这么一个不堪入目的地方和我约会。不过,我实在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于是无所谓地说:“好吧。”
我踩着“高跷”,迈着小碎步,虽然双脚生痛,但还是极力摆出一幅高贵优雅的姿态,跟在秃鹰的身边,向公共汽车站方向走去。他似乎看出了我的吃力,伸出一只手来,轻轻地搂住我的腰。
我的心如触电般的一颤,额头和手心里也都冒出一层细汗。但是我没敢把自己的紧张与胆怯表露出来,因为我不想被秃鹰笑话,说我是一只少见多怪的井底之蛙。我只是抬起头来,偷偷地观察着他,试图从他的神情举止间找出蛛丝马迹,来判断他的“过激”行为是出于殷勤,还是出于猥亵。
他似乎没有察觉到我的异样,一边闲庭信步般的踱着,一边侃侃而谈。谈话间,他还总是时不时地向我投来一个个勾魂摄魄似的微笑。
我无法抗拒他的诱惑,于是阿Q似的想,西方的绅士们大概都是这样照顾淑女的吧。再者说了,能和秃鹰“相拥”而行,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因为我虽然愚钝,但还是能够感觉到无数小美眉们向我投来的艳羡的目光。
秃鹰所在的B大学位于京郊,坐000路公共汽车大概需要一个小时的车程。一路上,秃鹰千方百计地套问我的底细,嘻嘻,我可是非常小心谨慎的,云山雾罩地说了一通,还是没告诉他,我姓甚名谁,出于何处。
嘻嘻,哈哈…… 
                  (三)
好不容易我跟着秃鹰来到他们宿舍门口。他似乎早已料到宿舍里没有人,所以根本没有推一推门而是直接拿出了钥匙。
当他把钥匙插入钥匙孔的一刻,那细微的但又有些刺耳的金属碰撞的声音刺激了我麻痹的神经。深更半夜,孤男寡女,一夜情,采花贼,狗男女……这一个个乌七八糟的词语都一股脑地涌进了我的大脑。
秃鹰打开房门,回头朝我笑笑,很绅士地请我先进。也许是他的笑容太有魅力了吧,我竟然稀里糊涂地走了进去。
此时,房间里弥漫着浓郁的泡方便面的味道;桌上的一台电脑正处在游戏暂停的状态中,没来得及进入屏保;地上散落着几个烟头,其中的一个还顽强地冒着青烟……种种迹象表明,这里刚刚还有人类出没,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竟突然作鸟兽散了。
秃鹰在我的身后关上了门,还似乎不经意地将门反锁了。他将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把嘴凑到我的耳边,柔声地说:“随便坐吧。”他说话时吐出的温热的气息钻进我的耳朵里,痒痒的。
我没有听他的话“随便坐”,而是傻愣愣地立在门前。他走到窗前,一边自言自语地说“天黑了”,一边拉上了窗帘。
天啊!如果我现在还单纯地认为他请我过来只是为了小肚子上弦——谈谈(弹弹)心的话,那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白痴了。我现在只有一个念头——三十六计走为上。
秃鹰拉好窗帘,转身极暧昧地望着我,很潇洒地走着“猫步”慢慢地朝我逼近。
唉!他真的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绝世美男。如果他不是这么“性”急的话,如果他能够再浪漫,再委婉一点的话,说不定用不了多久我就会自觉自愿地投怀送抱了。可是现在……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开了房门,只给惊得目瞪口呆的秃鹰撇下一句“对不起,我有急事”,然后便飞也似的逃走了。
我急匆匆地跑到楼梯口准备下楼;不想,我右脚的那只大半号的高跟鞋在我抬脚的一瞬,迫不及待地飞了出去,做直体后空翻两周半转体1080度,然后平稳地降落在了楼梯拐角的平地上。此套动作类型全面,连接巧妙,编排新颖独特,难度系数大,且完成得优雅飘逸,干净利落,极富韵律。若是去参加奥运会的自由体操比赛,即使拿不了10分,拿个9。999分还是绰绰有余的。
就在我的“水晶鞋”着陆的一刻,刚好有一个小个子男生经过。我本想请他帮忙的,哪知道,他居然昂头阔步地从我的“水晶鞋”上跨了过去,之后还吹起了幸灾乐祸的口哨。切!这小子也太没有绅士风度了吧!
去死吧!我心里暗自骂着。难道没有你地球就不转了吗?难道没有你我就回不了洪铜县了吗?我决定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我“金鸡独立”地站在楼梯口思考着,犹豫着。穿这么高的鞋子单腿蹦下去的话,120%会崴脚的,那么倒不如干脆光着脚走下去。
我正想着,突然听到一连串上楼的脚步声。我忙低下头去,不敢直面来者讥笑的眼神。我能听得出来者在经过我的“水晶鞋”的时候放慢了脚步。我心里暗暗催促着:看什么看,不帮忙的话就赶快走开!
我正焦急着,不想,我的右脚边出现了一只漂亮颀长的大手,它把我的“水晶鞋”稳稳当当地放在了我的脚下。我登时羞得满面通红,急忙穿上鞋子,只含含糊糊地说了句“谢谢”,便一瘸一拐地下了楼,甚至没敢看我的“恩人”一眼。 
                  (四)
  我走出宿舍楼,迎面而来的是那漆黑的夜和无情的风。唉!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抵他、晚来风急。
  要不是因为磊的绝情,要不是因为与磊短暂的牵手而后又突然的分道扬镳,要不是因为一个人的日子太过孤独寂寞、百无聊赖,我怎么会把时间浪费在虚无缥缈的网络世界里,我怎么会别出心裁地搞一个被人误以为是“鸡”的“鸡冠花”头,我怎么会异想天开地与良莠不齐的网友见面,我怎么会稀里糊涂地闯入男生宿舍而后又落荒而逃,我怎么会穿这么一双蹩脚的鞋子长途跋涉,我怎么会把自己的鞋子踢飞然后让路人耻笑……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那块又臭又硬的石头,因为他的绝情,因为他的花心。
  老天!我到底做错了什么,要受这样的惩罚?!
  我的脚跟被鞋子磨破了,万箭穿心似的痛。但是,比它更痛的,是我的心。
  我走在这个陌生的校园里,望着一对对相互依偎的不知名的情侣,眼泪如开了闸似的奔涌而出,再加上衣衫单薄的我经不起风吹寒侵,早已鼻涕清清,这下可好,真的是涕泪交流了。没有纸巾也没有手帕的我,只能用十指钉耙来打扫战场。反正是两种浓度不同,味道也不同的液体交织在一起,风干后便如面膜般糊在我的脸上。至于,哪个是泪,哪个是涕,我就不得而知了。
  我没有一面菱花镜,看不到自己的脸。不过,即使是有,我恐怕也不敢去看。我用脚趾头想也能想得出,我那妖治的晒伤装此刻肯定是面目全非,惨不忍睹了。
  我低着头走到000路公共汽车站。
  老天!这是什么鬼日子,明明已经快十点钟了,怎么车上的人还是这么多?!
  我无可奈何地挤上了车,不管怎么说,这里是温暖的。
  000路公共汽车徐徐开动了。我站在人群中,偷偷地把一只脚从我那折磨人的鞋子里解放出来,悄悄地做着“放松操”。不料,那位身形肥硕的司机师傅貌似忠厚却内藏奸诈,他趁我全力活动脚丫,重心不稳之际,来了个急刹车。
  “啊——”我尖叫着,整个身子毫无保留地扑进站在我前面的一个瘦高个男生的怀里,我的额头刚好落在他的唇上,他的唇潮潮的,柔柔的,暖暖的。
  老天爷!这可是我的初吻呀!虽然没有触及到要害部位,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遗憾。更可怕的是,我居然还要对这个占了我便宜的小子说“对不起”。唉!人要是倒霉,喝凉水都会塞牙缝的。
  我红着脸站直了身子。车里的光线很暗,我看不清也没敢看那小子的脸。谁知道他是在害羞,还是在偷乐。唉!还是眼不见心不烦吧。
  我昂首挺胸,眼睛漫无目的地望着窗外,装出一幅很悠闲的样子。殊不知,我那只光着的脚此时正在下面一个劲儿地忙活着,寻找着那只失散的鞋子。我用脚在周围方圆半尺的区域里画着圈。咦?怎么没有呀?我忍不住低下头去。天啊!我的鞋子怎么会跑到我身边那小子的两脚之间呢?
  我正踌躇着,那小子似乎也察觉到了什么,也低下头来……我听到从他喉咙里发出的窃笑声,忙高傲地别过头去。
  过了一会儿,我感觉有什么东西触碰到了我那只“金鸡独立”的脚,便好奇地低下头来。哈哈,那小子居然把我迷路的鞋子踢回到我的脚下。
  我穿上鞋子,越想越觉得自己今天真是在这个不知名的小子面前出尽了洋相,还是离他远一点比较好。我于是使劲地往外挤,试图挤出那小子的势力范围,可谁知,车里边的人都象是用强力胶粘住了似的紧紧地贴在一起,怎么分也分不开。
  好不容易,熬到人大车站,我兴奋地大叫:“让一下!下车!”
  挡在我面前的人们极不耐烦地看了我一眼,都不约而同地象征性地向两边蹭了蹭。切,他们蹭出的那条狭窄的通道也就只够蚂蚁侧身而行的。
  我正郁闷着,我旁边的那小子突然震耳欲聋的喊着:“诸位让一让!下车!”他说完便左挤右撞地向外突围。嘻嘻,我于是跟在他的身后,下了车。
  那小子一下车便蹲下身子系鞋带。他穿着一身浅蓝色的牛仔服和一双白色的旅游鞋。
  此时,我要换乘的888路公车正好靠了站,我急忙冲了过去。嘻嘻,这下终于可以摆脱那小子了。
  888路公车很清静,居然还为我保留了最后一个座位。我一落座便进入了梦乡。唉!我想今晚我是太累了吧,绝对可以说是心力交瘁。
  “A大学站到了!A大学站到了!”
  我被售票员的“吆喝”声惊醒,不禁吓出一身冷汗。我的妈呀,玄点坐过了站。我迷迷糊糊地站起来,晃晃悠悠地往车门口走去。突然,一个穿着浅蓝色牛仔服的瘦高个男生挤到了我的前面,率先下了车。我一愣,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脑门。这是怎么一回事?我发烧了?眼花了?还是梦游了?他是刚才那小子吗?不可能吧,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
  我正胡思乱想着,售票员瞪着我,颇不耐烦地说:“你倒是下不下车呀?!”
  我猛醒,急忙道“我下!我下!”
  我下了车,发现那个穿浅蓝色牛仔服的男生又在系鞋带了。哈哈,我幸灾乐祸地笑着,嘴里不禁哼起了歌。
  我在宿舍楼前碰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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