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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好像已经同身体的节奏融合在一起了。我是自我封闭地在写的,我没有考虑过读者接受的这个角度,所以没有修改,因为怕毁坏了当时原生的状态。
《杜撰记》系列开始写作是在《四四》之后,几乎是抱着一种对以上写作态度的反省。当时我对于自己的写作有点怀疑,我在想一个读者不能够好好接受的小说是不是一个好小说。我对我以前放弃接受方观感的态度表示怀疑了,于是就做了一些调整。调整的一部分就是我不再注重于状态的描述,而开始选择叙述。
我记得我在开始《杜撰记》的时候曾经说过我想开始讲一些故事。当选择了叙述之后,我尽量地把自己放在故事之外,但我写得不如过去顺畅,因为我在整个过程中都反复地节制语言。过去我习惯使用长句子,在《女妖的眼睛》和《四四》以及前面的一些短篇里面,长句子就是我语言的特点,但是我在《杜撰记》系列里面,我不自觉地放弃了长句子的使用,阅读障碍在这方面肯定是有所减少的。我也不再用文字来渲染自己的意象化的东西。情绪和状态的描写在《杜撰记》里面是少的,而叙述和对话的出现是过去我很少使用的。我希望的是能够通过一种旁观的叙述来传达人物的感情,那些感情是人物的,而不是我自己的。他们是自己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情绪是有的,而情绪不再是情绪本身,情绪都隐藏到故事里面去。
对讲故事,我其实还是不在行,就比如说《杜撰记》里的那5个小故事,其实都是旧的故事,甚至到了最后夜x也给我的《杜撰记》的故事情节归纳出了某种模式。
可以说就编故事而言我是失败的,但是我觉得就讲故事而言我是成功的。可能是由于我太执迷于语言本身,虽然说从最早的散文到《女妖的眼睛》到《四四》到现在的《杜撰记》,旁观者都感到我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我是从一个阶段跳到另一个阶段,而其实就我自身而言,我始终没有变过的是我对于语言的追求,我觉得这是组成小说的最基本的单位。对语言的追求是一种技术性的东西,因为我在意造句,用词,词的搭配,句子的排列,分段,甚至在面对着电脑屏幕打字的时候我注意着整篇文章的句子在形状上的排列。对我而言,如果一篇小说没有好的语言技术就称不上是好小说。
在《杜撰记》的那5个小故事里,就故事性而言,我都是失败的。我觉得我是在用我自己的语言技巧重新讲述一些陈旧的故事,可是这些陈旧的故事因为新的语言的使用肯定与过去看起来不同。
故事的讲法
在我的写作观里,我真的认为写小说从某种程度而言是在挖掘一个故事的潜力。
故事的潜力有两方面的因素,一个是故事本身所具有的传奇性,我认同一个好的传奇性故事是可以支撑起一篇好的小说;而另一个则是如何在一个平淡无奇的故事里注入一些其他的因素,或者做形式上的转变,来让这个故事变成另一个故事,或者说变成不是故事。
先说说第一点。虽然我自己至今没有做过任何这方面的尝试,但是我们每个人已经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就是被一个故事吸引,看了它的开头就想知道它的结尾,或者已经猜到了它大喜或者大悲的结尾,却还是着迷于它当中的曲折过程,出于一种想知道的目的往下看。也肯定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一个故事将你带进迷宫,你跟着它转悠,全神贯注地根据自己头脑里面残余印象的地图来寻找出口,最后你津津有味地绕出了迷宫,却发现推开出口的那扇门,并不是你想像中的花鸟世界,而是迈出一步就是悬崖,如此地出人意料。一个传奇性的故事是要求完整的,它必须有头有尾,能够从走出第一步开始就知道肯定能够绕到最后一步,它是一个事先已经布好的局。
然而总能够让我感到困惑的是,作为一个传奇性的小说,它的所谓的完整性是不是包含了语言这一点。就我个人所感,在一个以传奇故事为支撑的小说里面,语言反而是应该藏到故事的背后去。读者的注意力被语言所吸引显得多余,但是这并不是说语言是一个退而其次的被忽视的东西,因为铺陈和节制同样需要技巧。
就比如说刚刚在看马牛的《妻子嫉妒女佣的美貌》,看的时候完全关注着故事的情节发展,看到最后的结局一笑了之,语言完全没有给我留下任何的印象,而回过头来看看的时候,不能不说那些对白的语言绝对是经过控制的。而控制,是把语言控制在了故事的背后,它自始至终在引领着读者,在设计着局面,却彻底地隐藏起来。所以从表面上看来,读者一口气读完了小说,被情节吸引着往下看,而其实穿针引线的就是语言,对白、动作—所有微妙细节的控制和把握,都可以细化到一个用词上。要我相信一个传奇性的故事仅仅靠其自身的传奇性而脱离了精心设计的语言,就成为一个好的小说,我是不肯的。
再说说第二点,有些故事其实就本身的故事框架而言,人们已经烂熟于心了,无非是情爱生死分合等等。如果剥啊剥,把故事的外衣全部都剥掉的话,看到的就是一个毫无嚼头的干枯的故事内胆。其实到头来想想,这样的小说的核心并不在于故事,而是在于语言或者是形式(这里我只从语言的角度讲,因为关于形式这个问题,我并没有考虑清楚,或者说并没有考虑过,拿出来讲不免显得不负责任,但是形式是挖掘故事潜力的一种方式我不排除)。把一个故事的潜力挖掘出来,让它看起来像另外一个故事,或者根本就不是故事。
就拿《杜撰记》来说,其实是5个很旧的故事,毫无吸引人的传奇性可言,也没有曲折的情节,一波三折更是谈不上,结局也几乎全在意料之中。而我自己觉得读这样的小说的时候,读者是不必急于知道结果的,或许对于读者而言根本没有结果可言,有无结果并不重要,可能结尾并不是一个故事的完美结局,而只是某个情绪的高潮,或者谷底。因为在这里的核心是语言。
这让我想起苏德的一系列小说很有苏式风味的结尾。现在回头来看这些小说,比如《真如涅记》算是一个有着曲折情节、人物关系复杂的故事了吧,可是从读者的角度来说,记得的结尾往往不是那里面人物生死纠葛的下场,而是落在灰尘中的一只红洋鞋。除了根的马兰豆绿油油的,红洋鞋则是红艳艳的,这种用语言构造起来的色彩场景竟然比整个故事都令人感到印象深刻。
又或者像《病态楼》的结尾的那句“我掏出那把小剪子,头皮发麻”,我觉得这就是一个高潮的结尾,并不是因为情节发展到了高潮,而是语言的节奏控制演绎到了一种高潮。
在这里,故事是隐藏起来了,故事是个工具。看完《病态楼》的读者里;很多提起《天生杀人狂》,这两者并没有完全的关系,而是一种相通的情绪。当然《病态楼》比起《天生杀人狂》来是明显带着女性才会有的阴郁,是这种阴郁给人留下了阅读感,而不是故事。而这种阴郁感的创造显然不是因为故事的原因,故事只是一个把文字组合在一起的框架和理由,而创造出这种阴郁感的是语言,以及用语言所拼写起来的场景。这些场景可以完全没有逻辑上的关联,但是隐秘的联系肯定是存在的。这种隐秘的联系是由语言创造出来又超越语言本身的。语言的掌握归根到底是一种节奏,怎么样的节奏制造出怎么样的情绪,收放之间又能够适时地加重或者减缓这种情绪。
还有就是用一些符号化的东西作为补充,比如《病态楼》里面的青蛙精、妈妈的长头发、苛刻的梳子等。
但是故事是不能没有的,故事可以有一定程度的退化,就是退化到事件,这是底线了。如果彻底地把事件都取消了的话,那么小说就不成其为小说。
关于事件的想法我想提提图森。图森的《先生浴室照相机》,是我一再提起的,看这本书的时候状态很奇怪,没有一次从头翻到底,每次都是从中间的某一页读起。就这样颠来倒去地看完整本书,而且还不止一遍。要我现在来告诉你,这本书讲了怎么样的故事,我是讲不出来的,或许他有一个完整的故事,可是我不知道,但是照样读完了。想来,吸引我的只能是零碎的事件,是一个片段和下一个片段之间的衔接。
t…xt小说天堂
小饭:想像,我的栖身之所(1)
小饭:80后实力派五虎将之一,毕业于华东师范哲学系。2003年,他荣获《上海文学》全国文学新人大赛短篇小说三等奖。长篇小说《我的秃头老师》是其实力的最好体现,香港版已于近日出版,并获得好评。
他被一位名编称为“中国未来的一线作家”,然而代表作《我的秃头老师》一书从写作到出版,其间屡遭波折。被评为“80后文学五虎”不久,该书在香港再版。
在一个愉快的夏日夜晚,我打开窗户凝视这属于我的星空。在一个儿童的视野中,那些星星该是多姿多彩,它们活跃而生动。在我的童年,数星星是为数不多的排解孤单的节目。孤单从人一开始就伴随着你,并将陪伴着你老去死亡。那些星空下的小孩,扳着手指度过的夜晚是最美好的时光。
我在上海看不到星星,这也许跟我的视力或多或少也有关系。如果一个写作者要长久地写下去,不妨将他的小说看作是他镶嵌在人生中的一颗一颗星星,在遥远的地方,它们是星球。
不用解释,长篇小说是那些体积较大的星星。我的星空目前还只有这么一颗大星星。虽然你生两个孩子甚至更多都不会让你减少你对孩子的疼爱。如果你只有一个孩子,这些疼爱将会更加直截了当、更热烈一些。
有关我要说的这部长篇小说,我几乎要将在它出生之前所有的事情都快忘记了。我只记得它的出生,以及之后的那些繁复程序。
早在高中毕业前,我就给自己定下了我要在大学所必须完成的一些项目。我想有以下几个肯定存在:
第一,谈一次恋爱;
第二,顶撞一次老师;
第三,找一份工作(有实物回馈就算);
第四,一次出境旅行;
第五,写一个长篇……
我现在比较安慰,因为我几乎完成了所有的指标,也有几个超额完成了。大学真是一个美妙的地方,大学的4年生活也非常美好,可是我已经不能第二次享受它们。我学的是哲学专业,相对的,时间也比较空。学文科更多的功夫要花在课余时间,花在那些乱七八糟的原著上。从高中开始我就喜欢捧着书,捧着书让我无比舒服。当然也要看什么书咯,好看的小说令人着迷,糟糕的小说则令人愤怒。那时候我就知道我喜爱小说这个东西,并愿意试试看。可是高中学习太忙了,的确不是一个写小说的好时光。我把所有的对小说的热情以及自信心都往后挪,所以我在大学的计划中,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写长篇小说。能写出现在这么一个,其实我真得很高兴啊。
但我更为理想的是写两个长篇,大二一个,大四一个。但是大四要比我想像中节奏更快,并非是那种逍遥自在。那时候也许觉得找到工作后大四应该无所事事,实际上的结果是找到工作后就要忙工作了。啊,真白痴。怎么以前从没有想到这个呢?
大二的时候我有一个女朋友,也许所有我的朋友都知道,后来分手了。但当我要说起这部长篇小说,我必须要提到她。因为这本书就是为她而写,至少是献给她。这可能只是一个噱头。也许并非是出于故意,我把对生活的想像完全放在里面。看这部小说,你完全能猜测我当时的处境。另外一些是有关于童年的。至少有一小部分,也许还是我对于爱情的。不仔细看,也许不能发觉。主要是我太癫狂了。也太喜欢煽情了。我就像一个充满幻想的初中女学生一样,对又酷又帅的男性老师总是爱不释手。其实“秃头老师”并不帅,但就像我在小说中解释的那样,秃头代表了男性的另一种魅力。
我在前面提到了“并非出于故意”以及“另一种”。这正是我要告诉大家的。生活绝不是故意的,而且必然有另外一种生活,她将令人的心灵更舒服。我的好朋友七月人,他给这部长篇小说—我的长篇小说处女作写了一个序言,糟糕的出版社编辑并没有及时用上它,据说是名气的问题,这真好笑。好在我的狗屎运让这本书在香港获得重生。它的确需要一次重生,甚至需要在中国大陆获得一次三生,因为在大陆已经很难买到这本书了。但很多朋友依然在向我要,或者告诉他们书店的地址也行,网上也行。在香港的重生也让七月人为它写的序言像一条围巾那样裹在它的脖子上。那是一条显而易见的好围巾。我的意思是,它恰当而且管用。因为国内那个出版社的疏忽和愚蠢,我甚至忘记了这么一篇东西,直到在香港我拿到繁体字版本的《我的秃头老师》,翻开书页,在那个灯火辉煌的岸边,那个酒店阳台上,我被这个序言感动了。我再也无法掩饰我对这个长篇小说的热爱。对我来说,它是一个长大成人的孩子,尽管有很多毛病,甚至犯了令人忌讳的错误,但我依然爱它。我是它的亲生爸爸,我把它带到香港,我也准备把它带到世界上每一个它想去的地方。
最早是出于一次阴谋,因为我很想写一个宫廷丑闻。电视台对清宫戏的迷恋和偏好很难让人理解。这是第一个线索。第二个线索是我想写我的老师,我在大学里碰上了不少好老师,他们不仅有趣,也很有风度,甚至非常有男人味儿。当然,女老师也不乏风情万种的,可惜在长相上或者在学识上还是略逊一筹。我更喜欢打量那些男老师。我的性取向理当没有问题,可也没个准。我向来喜欢听男人们唱歌,郑钧、朴树、许巍、beyond,即使在卡拉ok里面,优秀的男麦霸们也令我痴迷。偶像对我来说就是要成为的人。我可以从任何优秀的男人身上学到东西。也许没有偶像表明了自己更加强大,我希望自己强大,但我还在寻找偶像。偶像的力量无比巨大,他们能让你更快地成为你想成为的人。也许有一天偶像终将谢幕,那时候强大便不证自明。
这真的是灵感么?那个下午我从华东师范大学一个文具店内买了一本白色笔记本,还买了一支铅笔。小说的第一句话:“法国大革命,波涛汹涌。”我是坐在一辆女式自行车上写下的。要感谢那辆自行车和它的主人,一屁股坐下去,坐姿让我极为舒服。也许没有那辆停放在路边的自行车就没有了这部小说。那时候将近黄昏,华东师范大学的河东食堂熙熙攘攘。我写完这句话,觉得太满意了。而且觉得这个故事已经生成,我需要做的就是如同一个织女把那些绒线串成一件花衣服,安上一些纽扣。
那天我记得是2001年9月3日。
之后天一黑,我便躲在华东师范大学文史楼一个教室里面,舞动着铅笔,舞出了我的第一段:
法国大革命,波涛汹涌。我的历史老师说这句话的时候唾沫飞溅,直冲我们的面门。我们的老师还说,这场声势浩大的革命具有浓烈的浪漫色彩。我们看到各自脸上的口水,觉得真是太浪漫了。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我穿着崭新的裤子和衣服。听着世界近代史老师的课程,我突然对这个大革命有了浓厚的兴趣,竟然拿出一本笔记本,以前我是从来都不记笔记的。准确的说,使我产生兴趣的既不是世界近代史这门课程,也不是大革命本身—老师说到了拉瓦锡。不管怎么说,我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
我开始记录这段法国的历史,老师说什么,我就写什么;老师说到了拉瓦锡,我就更深情地凝望我的老师—在那个时候,他讲到的就是我的兴趣所在啦。
老师说,拉瓦锡小学毕业的时候,很想当一名艺术家;中学毕业的时候,很想当一名企业家;等到他大学里,他就转而要当一名化学家了(你说这个人有意思吧)。这每一个梦想都伴随着拉瓦锡的成长,同时也让他备受折磨,比如说,他因此晚上经常失眠。在他小学的时候,今天梦到五线谱,明天梦到画鸡蛋—传闻达·芬奇就是靠画这个起家的。但是拉瓦锡决定画番茄起家,然后有一天他就梦到他和达·芬奇两个人一起在烧番茄炒蛋。梦里的情形十分糟糕,满屋子的油烟,什么都看不见,但是拉瓦锡却是五迷三道地炒啊炒的(老师说,这些就是一个艺术家所要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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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饭:想像,我的栖身之所(2)
小学毕业的时候,拉瓦锡在毕业典礼上得到了发言的资格(老师说,类似柏原崇在《一吻定情》里的角色)。他站在学校最高的礼台上,威风凛凛,拉瓦锡说:
我是拉瓦锡,五年二班,今年就要毕业了。我很想在我长大以后就投身艺术事业,至于哪一种艺术,是画画还是唱歌,我犹豫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