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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像一尾鱼游入一泓清泉,我得游进这空气中。我又觉得,强烈地觉得,非得去点检一下,那初到的鸟,初开的秋的野花,好像那是我的庄稼似的,真是个奇异的感应力。于是,我出去了,转了一大圈,把这一带的田园及田园间的大小路,甚至小径,乃至田埂田垄,当然走不遍,但是却像非得每一条都去造访不可。于是我挑了平时最常走的路径,着着实实地转了一圈。一路上相照面的一切,包括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就像遇见了好友一样,和它们打招呼。虽然旁人也许不能理解,但是我自己却是那么亲切地感到这一切有着人格的真实。在一所才经营了两年的果园边,见到了一只伯劳,瞟了我几眼,停在篱柱上;见了不由心喜:
嘿!这儿挺不错嘛!是不是?别再往南去!何必呢?这里是世界上最美最好的过冬地啊!
伯劳听见我跟它讲话,又瞟了我几眼,没有飞去。真的,我真的不希望它再辛劳飞越重洋到赤道上去,我以东道主的身份,十二万分诚恳,希望它留下来。一群乌嘴鸟[3],大约五六只,在田路的那一头浮沉而过;一只草在草尖上抽动着它的长尾,脊令脊令连珠似的鸣啭着;差点儿被一只鹌鹑吓着,这小东西噗地从脚边草丛里飞起——它总以为人家没发现它,可是直挨到行人的脚趾要踩到它那不满半寸长的尾羽,这才着慌掷[4]出来,要是不熟悉它这脾气,准要被吓着。单看那些路边径旁的花,就令人深深觉得秋季毕竟是朴素的,虽即一样点缀着漫山遍野的花色,比起春来,可真是显得多娴雅啊!菊科红花属的一点红,正举着一束束待放的红蕊,有的已是弄过花,迸开棉也似的絮。另有蓬属的草,也轻轻扬起近乎粉红的花絮,只要有一阵轻风过,那些花絮就会乘风飘去。一两株小本含羞草,静静地在僻处举着胭脂绒球也似的花,探出了矮草的头顶。草蜘蛛披在草尖上离地不及一寸的网,缀满了露珠,映着朝晖,晶莹的给大地增添了一项富丽的装饰。大自然毕竟是无限的富有,这里不啻是千万颗真珠!当然我最富有,这一切都是上天赠给诗人的,若我也算得上是诗人的话。其实,人间也只有像我这样置身在这晶莹的晨野里的人,才配称为诗人,你说是不是?总之,那催我出去的感应力,果然发于这一片灵秀,转了这么一圈,我的生命更加晶莹了。
回来踏勘屋前八分地的番薯,有一半早已成熟。上月下旬,忙着给另甲[5]二地的番麦施肥培土,照顾不到这一边。这一两天内总得犁了这四分地的番薯,最迟不能拖过一星期。
下午在家修理农具,清理内外,不觉暮色生于篱根屋角,才知道时间对于独居的人,不论工作休息都是一样的快慢。给牛放了夜草,灌了十几竹管的潘水[6],天色已完全暗下来了。
借着灯光给撑开了一角夜色,读了几页书,发觉有几本书有些破损,兀兀地给做了一番修补。寂静极了,仿佛听见时间的脚步声从身边过去。但是一定神,这才听见田野里传来土蜢[7]的夜鸣。此刻是九点半,此物自黄昏六点起,足足振动了三个半钟头的薄翅,真有那份劲儿,可也真迷人!
《大地的事》 第二部分【注释】
[1]竹
:成簇的竹,由同一母株发展成一簇叫一。,音bM。
[2]无俚:无聊。——编者注。
[3]乌嘴
:鸟书叫尖尾文鸟。,音bK。
[4]掷:腾跳,纵跃。——编者注。
[5]甲:清代田地计算单位,台湾仍保留这个地积单位。——编者注。
[6]潘水:洗米水。
[7]土蜢:北方人叫油葫芦。
《大地的事》 第二部分九月二日
农人的特征在于有个纯朴的心,因有一颗纯朴的心,才能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含哺而熙,鼓腹而游,而不奢求,不贪欲,过着无所不足,劳力而不劳心的安祥生活,而和田园打成一片。一旦失去了纯朴的心,则奢求贪欲,无所不用其极,便过着不餍足,劳力又劳心的不安祥生活,不止和田园不能打成一片,还成了田园的榨取者、奴役者,田园将不堪凌虐,逐渐死去。
不管世界怎样地在改变,作为农人,我宁愿守着过去的老传统,还是神农时代的模式:两甲旱田,一楹瓦屋,一头牛,一条狗,一只猫,一对鸡。轮作旱稻、番薯、土豆、芝麻、番麦;屋角篱边,总有瓜、豆开花结实,大概是菜瓜、匏瓜、皇帝豆三种。再是长年种一两畦菜蔬,随餐摘食。堆采收过的茎叶根为肥,赖老天降雨为灌溉,水旱任由自然,虫害虽不能免,截长补短,粗食淡饭,自给自足。满院青草,满田绿苗。在燕划破熹微晓空的鸣声中醒来,在铃虫幽幽夜吟中睡去。没有疲劳感,没有厌倦感,这是我的生活。
农人的日子说是忙碌倒是忙碌,几乎每天都是星期一;说是闲逸也是闲逸,几乎每天都可以是星期日。农人的日子的特征就在这一点,除了赶节气,趁雨水,日子都是自己定的,自己要它是星期一就是星期一,要它是星期日就是星期日,有时可以一连一个月是星期一,也可以一连好几天是星期日。但是农人勤劳的习惯,很少给自己放星期假倒是事实。上月下旬几乎整整工作了十天没有休息过,这两天,忽一撞头,看见最爱的南国之秋已到,便将这初到的九月当假日。只要田里的工作呼唤不太紧,只要心里还不满足,明天、后天都还是星期日,谁还理会日历是什么颜色!
《大地的事》 第二部分九月三日
这秋来的第三天,我还没有意思想着下田做活,很想再到田间徜徉个一天半天;前两日的优游不惟兴未尽,反惹起兴致更旺。但是我没有真的出去。我留在家里,想查察秋到家来。秋是到家了,家里头显得澄澄的静,再没有夏日蒸蒸的翕[1]了。南国的田野里虽是看不到,在家里却隐隐的有叶落之感了。静静地坐在斗室里,仿佛枯叶正飘落屋顶,正从窗边轻轻地下着。在家里,这是一年里一段安祥的时节。
时间缓缓地过去,从窗内明暗的变换,可觉知太阳的高度。这三天里一直是晴朗的天气,连这一幢平屋,也默默地表示十分的满意。
鸟有巢,兽有窝,人有家。我庆幸也有个家,一幢坐北朝南的平屋,坐落在大野之中。西面是一片已辟的田畴,直延伸到地平线,无尽的田园之美,就在这一片土地上,供我逐日采撷。东边隔着三里地的荒原和林地,便是中央山脉,逶迤伸向南去。大武山矗立东北角上,南北两座高峰巍然对峙——母亲叫它南太母和北太母。日脚落在北回归线上时,这一片田野,每个早晨似乎都落在这两座山峰的阴影里。小时候读神仙小说,看见山腰间一片白云出岫,以为是仙人下凡了。隆冬寒流过境,两个山头就蒙了一层凝定的白,大约有半里方圆的雪,可望不可即。那上面据说有个湖,登山家叫它鬼湖,是小时候幻想所注的奇境。南面,对着窗,隔着一小片田野,远远地是几户人家——都是族亲。再过去是硗野一带,是夏季山洪奔腾而下的驰道:冬季是干涸的溪床,极目望去,白石嶙嶙,南接对岸的高岸,西达于海,宽约七里,长则自山脚至海,不下二三十里。前眺这一片空旷的硗野,后顾那巍峨的南北太母,胸臆为之豁朗,更无纤尘。北面是一片更辽阔的田野,此去红尘万丈,并且那是北风的来处,挟着一股冷,我是南国里的土生土长,我愿永远朝南,迎那阵阵熏风。头上是一片蓝天,尤其是秋末以后,直到次年的春末,整整有半年的时间,就是你不抬头,那无尽的蓝也要映进你的眼里。一个小小的家,坐落在这样阔气的天地间,不由你不心满意足。
下午割了屋前两分地的番薯藤。向晚时起阴,满天乌云自西北弥漫而来,四里外的东北方,不停地电掣雷轰,凌空压来,威力万钧,可怪直到赶完工,黄昏不见人面,竟都不雨。一路上踏着土蜢的鸣声,不由撩起了童年的兴致。摸索着捡起了一截小竹片,选定最接近的一道声穴,于是我重温了儿时的故事。
童年时我是斗土蜢的能手。土蜢是对草蜢而名。在草上叫草蜢,在土里便叫土蜢。公的土蜢最爱决斗。小时候每到此时,家里总饲着两三个洋罐的公土蜢。每罐盛几寸厚的湿土,采几片叶子,饲两三只。若是骁勇善战者,便一罐一只,以示尊优。此时差不多正逢暑假末,整天提着水桶,庭前庭后,田野里去灌。灌时先将土蜢推在洞口的土粒除去,把洞口里的塞土清掉,开始注水,快的一洋罐的水便灌出洞门来,此时早在洞门后两寸许处插了一片硬竹片,用力一按,便把退路截断,然后伸进两指,将土蜢夹出。公母强弱,只靠运气,很难预先判定。要是公的,并且生气活泼雄赳赳的,便喜之不胜,赶紧放进单独的洋罐里,再盖上一片破瓦片,直灌到兴尽才罢休。然后是向别人的土蜢挑战。先挖个三指宽半尺长的壕沟,形状像条船,各人拿大拇指和食指倒夹着自己土蜢的颈甲,用力摇晃几下,再向土蜢的肚皮上猛吹气。如此反复做法,务使土蜢被作弄得头昏昏,且恼怒万分,才各从壕沟的一端将土蜢头朝壕沟底放下去,于是不等过两秒钟,猛烈的决斗便开始了。败者逃出,鸣声不断发自胜利者的背翅。这是种残酷的决斗,往往啮断肢节,剪光了触须。一场决斗之后,不仅败者很难全身而退,就连胜者也不能确保完整。但土蜢得来还有一法,那是黄昏后儿童的一项乐子。约莫暮霭苍苍起自天边,较大胆的公土蜢便打开了洞门开始振翅而鸣,此时最早不会超过六点。但是这是极大的冒险,伯劳是可怕的猎者,往往就蹲在附近的高处。通常都是六点半开洞门,这时天色虽不曾全黑,鸟只是很少有活动的了。可是在鸟只去后,公土蜢却才出现真正的猎者。等到七点左右,男童就蹑手蹑脚地走来了,循着鸣声的来向,一步一步地接近。鸣声近一步便有一步的声量之激增。进入六步之内,耳膜便开始感受到连续紧迫的捶击,直教人觉得震入脑门,把整个耳朵完全灌满,并且在耳室里急剧回撞;若再踏进五步内,耳膜便觉到更紧的鼓胀;如再逼近,耳室整个就像鼓满过量氢气的气球,即便能不爆破,也不能不立即飞升;若侥幸可逼到第二步内,则感受立即变质,有似触电,好在此时若非竹片截住了它的洞喉,便是它已警觉退藏于密。总之,下一瞬间电击嘎地而止,不论得手不得手,都脱了险。这就是夜探土蜢穴口的全部情况。
我哪里能得手,人太大了。儿童轻微的步震它都能觉察,何况我这体重!一连探了八个魔咒般的声穴,只得了惯性的耳震。最后只好认输,跟它们挥挥手直走回家。没想到这儿趣真的也有了限制。
【注释】
[1]翕:闷热。翕,音xU。
《大地的事》 第二部分九月四日(1)
天刚破晓,乌便在田边小溪畔一棵槟榔树梢上直叫着:“吃酒,吃烧酒!”一早便要吃酒,真是酒鳖!其实乌是种庄重有威严的鸟,穿着一身黑色的燕尾服,长长的尾羽,末端分叉,往外反曲,活似一支船锚;在初秋的此时,由于换羽,尾羽往往形成三层对钩,竟像年轻姑娘穿着三层裥裙[1],样子不免有几分滑稽。乌的嗓门很好,音质宛似片钢琴,尤其吹口哨,可以说天下无双。而它那强烈的地盘观念,不允许有体积比它大的外客侵入,倒成了小鸟们的天然护卫,为一方重镇,真教人起敬!因了这样的性格,喜鹊、乌鸦、厉鹞(北方人叫老鹰);往往成了它猛烈攻击的对象,农人因此视它为益鸟,百般优宠,从不加害。水田有鹭鸶,旱田有乌,一白一黑,同为农庄象征鸟。
待晨课已毕,一家六口——包括牛、狗、猫、两只鸡——都吃过了早饭,日头早探出了山头,升起一丈高了。提了犁,牵了牛,这就开始了今年头一次的秋收。昨天割好的番薯垄就在牛涤[2]边,刚一出户,便踏进收获场,并且清爽得很,不像水田,平时拖泥带水,收割时里外一片粟芒,教人厌恶,这是我爱旱田旱作的无上因由。农夫似我,快何如之!当然,今天心情格外地好,收成是老天给农人最大的奖赏,怎能不喜形于色呢!
刚套好了犁,乌就停止了叫唱,凭老习惯,我就知道它们准会飞下来,跟在犁后跳。果然,刚翻开了泥土,它们早跟在我的脚后跟边,在啄食蜻螬、蝼蛄、蚯蚓之类的土虫了。
约莫半个钟头之后,新翻泥土味吸引来了族亲一群小孩,大约有十个。这是惯例,犁番薯,别家妇孺有却番薯[3]的权利;薅土豆[4]、割稻也同例,要让人家捡落米的、落穗的。孩子们见我才犁了一半,未曾采收,都站在田头看,算是很规矩。鸟们大概都吃饱了,只剩一只还跟在犁后跳,其余的早飞上树梢去了。几十只麻雀落在新翻泥土上,一边吱吱喳喳吵着,一边在啄食其中的小虫;几只赤腰燕在土面上穿梭翔,划着优美的线条。日头已到三竿高,照得泥土味越发扩散,对农人来说,这是世上唯一最提神醒脑的香味,吸在肺里,渗在血中,元气百倍。
最大的一个孩子,大约十一二岁,没有上学,是一位族兄的长孙,要帮我收拢番薯;其余的孩子也一齐要下来。我答应了,叮咛他们不能做手脚。他们举手发誓,有的说若做手脚屁股给蜜蜂叮,有的说若做手脚下次灌不出土蜢,有一个说睡觉时愿给七脚林蜈(北方人叫壁钱)压梦——俗传梦魇是睡梦中被七脚林蜈正面照着引起的。于是孩子们七手八脚忙成一团,但是不到半分钟便吵起来了,个子高气力大的,划了一截地段不准别人插手,个子矮气力小的偏就不听。最后那个年纪最大的孩子给他们分配地盘,把年纪小的分配到田垄的另一头去;小的虽不服,又不敢不听话,嘟噜嘟噜的各自去了。不一会儿,只听见小的在那一头喊着:“这一县[5]好大呀!八条,总共八条!十斤,十斤重!”分明是在向大的吹嘘。那小的也是一位族兄的孙子,才不到七岁,哪里提得起十斤重的东西?这些孩子们有种天然的群欲将他们箍在一起,但是各怀鬼胎,只有完全公平的分赃,才能教他们相安无事。但是完全的公平是不可能的,故他们随时随地都要起内讧,上一分钟零点几的不公平,下一分钟非得取偿则绝无均势与安定之可言,这是人类社会的一个雏形。
大约过了半个钟头,犁完了那另一半,定睛一看,孩子们早将番薯堆成五堆,像五座小山一般。只见他们满头大汗,一脸泥土,个个成了京戏里的角色,大花脸、小花脸,脸谱之奇特,真匪伊所思,可谓创未曾有之奇。看到这般模样,我叫他们歇手,他们却不肯,说要攻完为止——他们早已忘记了原先要来却番薯的事了。
又过了二十来分钟,孩子们果然攻完了,番薯堆多出了三堆。我叫他们歇一歇,喝喝水。他们一窝蜂跑向小溪,跳了进去,争着饮上游的水,又吵起来。只见他们往上游挤,挤了二十来丈,大概全都争到清水喝了,才相率跳了出来。这些孩子们分离了不能过活,在一起又不能相安,争吵是他们的特性,要到长大了争吵才会向里沉,变成彼此礼让、互相涵容。这又是人类社会文明的真实历程。
拿了把伞,绑了竹枝,插在番薯堆边,搬了一张矮凳子,我坐下来摘番薯蒂。本来这种小工,是妇女的工作,大男人是不屑做的,可是我是例外,没有女人帮忙,只有自己动手做了。
孩子们歇了不到几分钟,便又争着在却番薯了。只听见最大的那孩子在发号施令,号令一响,孩子们各自冲进田里,手掘脚翻,忙着找寻脱了蒂的零薯。不一会儿工夫,个个都有所获,都拿到一定的地点放齐。一个钟头不到,两分地的新犁地被翻搅得稀烂,孩子们个个都捡到一大堆,红皮的、黄皮的,间或有白皮的。大都是小拳头般大小,竟有大似人头的;说是他们做了手脚,不免有失公正,偶尔那样大的大薯被看漏了是有的。于是又听见那个大的孩子在发号施令了,他提议大家同时回家拿畚箕或笼子,在大路旁会齐,列队进来,以免有人偷了别人的番薯。这倒是好办法。制度自然是定出来的,小孩们早已有创制的先天能力,否则社会制度怎有可能呢?
果然他们列队进来,将捡到的番薯搬了回去。
《大地的事》 第二部分九月四日(2)
日头向晡时,已摘蒂的一半番薯,装在麻布袋里,共十六袋,叠在牛车上,套了牛,载往镇上去卖给番薯商。若不是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