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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15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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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节,女儿和儿子,在父母的眼里,也愈变得不同。过去挂在脖子上的小丫头,一下子,成了个羞羞答答的少女。表情多了,心里老像藏着事,愈惹父亲爱怜。女儿大了,似乎愈来愈能取代的母亲,学会了管爸爸,也能下厨、洗衣服、照顾老子,甚至跟父亲谈心。

  这时候的父亲总是中年了,青年时夫妻的激情,已经归于平淡;中年的妻子,语言变得不再那么婉约,容貌也不再如年轻时的清丽。突然间,在女儿的一笑中,父亲竟发现了他恋爱时妻子的娇羞。在女儿一甩长发的刹那,老男人竟然回到了五陵白马的少年。

  儿子在母亲眼里,也是这样。小捣蛋,曾几何时变成鸭嗓子,又曾几何时,粗壮了胸膛。朋友打电话来,直说分不清是男孩子还是男主人的声音,连自己打电话回家,儿子接,心里都一惊,这孩子多像他爸爸

  !而他爸爸已经秃了头、挺了肚子。有时候,丈夫不在家,只儿子一个人陪着,反觉得更有安全感。

  揽镜悲白发,为自己的青春将去,皱纹难掩,正伤怀的时候,儿子突然从后面把老妈一把搂住,说妈妈比外面女生都漂亮,将来娶老婆,就要像妈这样的。浅浅几句,不论真假,是多么暖心?

  偶然,儿子一句“妈!你穿黑袜子和短裙,真漂亮!”居然,不自觉地,便总是穿那套衣服。经过多年丈夫的漠视,将要失去的自信,竟从这小男生的言语中,突然获得了补偿。

  只是,这样可爱的老爸的乖女儿,老妈的乖儿子,那个从自己的春天、伴着走到秋天的儿子,总是把老爸老妈放在心中最爱的儿女,居然有那么一天,遇见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带回家来,又急急忙忙,没等爸母看清楚,就拉进自己房间,又拉出大门。

  长发一晃,裙脚一甩,高大壮硕的背影、父母心中永远的最爱,小小的恋人,丢下一声“拜拜”,竟飞出门去。

  站在门内的,两个已经不够颈直的身影,瞬时怕又苍老了一些。多少不是滋味的滋味,袭上心头,喜的是:儿女长大了,能自己飞了。悲的是:奇怪,这家里的人,过去嫌吵,现在怎么突然冷清了。恨的是:他!她!居然她像把我们从他们心中“爱的排行榜”,由第一二名降到二三名。

  第一名,竟然是那个死丫头、浑小子

  !多年前,有个老朋友打电话来,笑说:“把别人未来的老婆、抱在自己腿上,真是人生一大快事。”

  我惊问,才知他是说他自己的小女儿。

  也记得年轻时读古人笑话集,说有个老丈人,女儿新婚之夜,与宾客夜饮,突然大叹一口气:“想那个浑小子,现在必定在放肆了!”

  过去,对这两件事没什么感触,而今,新生的女儿不过4岁,居然总是想起。

  多么肆谑的笑话,却又多么真实!笑中有泪、有不平、有无奈。尤其是那个嫁女儿的老父,一方面强作欢笑地应付宾客,却又难以接受爱女“变成人家床上人”的事实。

  曾参加一个朋友女儿的婚礼。向来豪爽不羁,爱开黄腔的老友,挽着女儿走过红地毯,送到男孩子的身边。

  当新郎为新娘戴上戒指,女孩子的眼里滚下泪水。回头,她的老父,也湿了眼眶。

  只是,我想:他们哭的是同一件事吗?

  做父亲的,必定是哭他小天使的离开。

  做女儿的,是哭与父母的别离,还是感动于“爱的相聚”?

  跟洋人比起来,中国人闹洞房,要厉害得多。吃苹果、捡豆子、衔酒杯,甚至像《喜宴》电影里的“两人在被窝里脱衣服扔出来。”

  只是洋人婚礼,有个最狠的节目,外表很美,却蚀到骨子里。

  杯觥交错,歌声舞影,在新婚欢乐的最高潮,音乐声起,宾客一起鼓掌欢呼。

  新郎放下新娘的手,新娘走到中央,老父放下老妻,缓步走向自己的女儿,拥抱、起舞。

  《爹地的小女儿》《Daddy,s Little Girl》),这人人都熟悉的歌,群众一起轻轻地唱:

  你是我的彩虹

  我的金杯

  你是爸爸的小小可爱的女儿。

  拥有你,搂着你

  我无比珍贵的宝石!

  你是我圣诞树上的星星

  你是复活节可爱的小白兔

  你是蜜糖、你是香精

  你是一切的美好

  而且,最重要的

  你是爹地永远的小小女儿……

  我常暗暗祈祷,将来女儿不要嫁给洋人。即便嫁,婚礼时也千万别奏这首曲子。我知道,当音乐声起,女儿握住我的手,我的老泪,会像断线珠子般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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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7905 

Title :佩尔森与公主

作者 :斯梯格·克劳森

出处《读者》 : 总第 153期

Provenance :中华英才

Date :

Nation :瑞典

Translator :刘心武

  我和外公住在一起,我们的小屋在森林边上,森林边上有个小山坡,小山坡上有个小红房子,小红房子旁边有一段小石墙,坡上夏天铺满鲜草,总有两头牛在低头吃草,那个小红房就是我们的家。

  我的外公是个修鞋匠,他总是坐在小板凳上修鞋。我呢,我总坐在一把大椅子上,椅子很高,我爬上去很费劲,坐上以后很舒服,可是我的脚够不到地。没关系,这样我可以把一双腿晃来晃去,就那么一直晃下去。

  有一天外公停下手里的活,对我说:“嘿!你别总在那儿晃你的腿,你也该做点事才是!”我问:“做什么事呀?”外公说:“我刚修好这双鞋,这是奥尔迦老太婆的鞋,你看我修得多好!她一定等着穿呢,你跳下来,给她送去吧!”

  我就从椅子上跳下来,外公把修好的鞋放在一只口袋里,又往口袋里装了一个甜饼和一瓶他自己酿的果汁,我就背着口袋上路了。

  口袋好重呀!我背着它走下山坡,走在山坡下的湖边小路上,很累很累,可是我不能马上停下来歇着,因为奥尔迦老太婆住在森林那边好远的地方,我要是老歇着,我到她那儿天就黑了,我就没法子回外公家了。

  我走到森林的一条小路的路口上,我知道沿着这条小路穿过森林就可以找到奥尔迦老太婆的小房子,我沿着林间小路走去,走呀走呀,忽然眼前很亮,原来是一大片林间草地,我肩膀好痛,我决定休息一下。

  我把肩上的口袋放在草地上,坐在一个树桩上,我打开口袋,取出甜饼和果汁,还没吃没喝,我就觉得好香

  !我正吃甜饼呢,铖然那边来了个老头儿,他长得又干又瘦,穿着一身皱皱巴巴的黑西装,戴着一顶破旧的黑礼帽,手里拄着一根旧得裂缝的拐杖,他就那么一直朝我走过来了。

  “你好呀!”我对他说。

  “你好,孩子!”老头儿在我面前停住了脚步,他满脸汗津津的,他好像心里为什么事很着急。他问我:“孩子,你看见奥尔迦公主了吗?”

  我说:“什么?公主?这里从来没有什么公主,不过,倒是有个老太婆叫奥尔迦,喏,她的鞋在我的口袋里呢,我外公修好了她的鞋,让我给她送去呢!”

  老头儿听了,掏出一声灰乎乎的手帕擦着脸上的汗,很高兴地说:“你认得奥尔迦公主的宫殿?这太好了!你带我去吧!”

  我说:“我不认得什么公主的宫殿,我可以带你到奥尔迦老太婆家里去,可是我还得吃饱喝足啦!你要不要也吃点喝点呢?”

  老头儿道了谢,在我旁边的一个树桩上坐了下来。

  这时候,从我身后冒出来一只麋鹿,我一点也不吃惊,因为我们这边森林里有很多麋鹿,这只大麋鹿一定是闻见了甜饼和果汁的香味,才跑过来。

  老头儿见了糜鹿,便揭下帽子,举起瘦胳膊挥舞着,欢呼起来,“啊!!我英俊的白马来了”。

  这好奇怪,麋鹿和白马,完全不一样呀

  !老头儿说:“我不用吃也不用喝,你给白马吃点喝点吧!”

  外公从小就教给我,见了森林的麋鹿,如果自己有吃的,一定要分给它们吃。我就掰了一角甜饼给大麋鹿,它吃得好香,我又往它嘴里倒了好些果汁。

  大麋鹿吃了喝了,舔着嘴唇,趴在了草地上。

  老头儿说:“啊!大白马,你该驮我们去奥尔迦公主那里了吧?”说着,他就把那装鞋的口袋拿起来,让我背在肩上,又把我抱起来搁到了大麋鹿的背上,然后他自己也骑在了我后面,老头儿说:“亲爱的大白马,走啊,去奥尔迦公主那里啊!”

  大麋鹿站了起来,驮着我们,跑出了那片林中绿地,跑往绿地那边的森林小路,耳边风飕飕地响,有时候树枝打在我们脸上,跑啊,跑了一阵,眼前又一亮,已经到了森林的另一边。

  在森林的那一边,荒草里面,有一座歪歪斜斜的木板房,它那木板上面的漆,原来一定不是黑的,可是现在就像黑乎乎的鱼皮;房顶上的草长得跟房角下的草一般高。

  我们还没到那房子跟前,就有一个老太婆走了出来,用一只手遮在眼睛上,朝我们张望,那正是我应该把修好的鞋送给她的奥尔迦老太婆。

  麋鹿停了下来,趴下,我和老头儿都从麋鹿身上下来了。

  我完全没有机会把鞋送上去,因为老头儿显然完全忘忆了我,奥尔迦老太婆的两眼也只是盯着老头了。

  啊呀!这不是我心爱的公主奥尔迦吗?”我听见老头子大声地说,他激动得扬起了双臂。

  我想他一定认错人了。

  可是跟着我就听见奥尔迦老太婆尖声叫了起来:“啊呀!这不是亲爱的骑士佩尔森吗?”她激动得身子都抖了起来,双手紧握,扣在胸前。

  这真奇怪!

  佩尔森老头儿和奥尔迦老太婆拥抱在一起,一个说:“我一直要来找你!”一个说:“我一直在等你来!”

  我眨眨眼睛,真不敢相信:转眼之间,佩尔森老头变成了一个健壮的小伙子,他满面红光,腰板笔挺,他穿的西装也变得崭新,连他头上那顶破帽子也变成了仿佛刚从商店里买出来的新帽子,奥尔迦老太婆呢?她不再是个佝着腰的老太婆了,她脸上那些火鸡皮一样的皱纹完全消失,变得红扑扑的,她的眼睛变得又大又亮,蓝眼仁儿比森林边的湖水还碧蓝清澈,她的头发刚才还乱蓬蓬稀松松白得像雪,转眼间却变成了一头厚实的金发,每个鬈鬈都闪着金光,长长地披在她的肩膀上,她的那身破衣服也变成了美丽的新衣服,裙子下面,欠着脚尖的脚上,穿着一双闪闪发光的红皮靴她有那么美丽的红皮靴,还需要我外公给她修补的鞋吗?

  我愣愣地站在那里,我眨眨眼,心里想,小房子会转眼变成宫殿和城堡吗?好一阵过去,小房子还是那么小、那么破,屋顶上的草,还是那么在风里摇摆,后来我看见小房子的屋顶上的烟囱里冒出了一缕青烟,从那关不紧的房门里飘出了咖啡的味道,那可不是很香的咖啡,外公煮出来的咖啡要好闻很多。

  我就把外公修好的那双鞋,放在了小房子的门边,转身离开了。我想找麋鹿驮我回去,可是麋鹿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跑开了。

  我走了很久了,才回到家里。

  我把送鞋的经过,讲给外公听,外公一点也不吃惊。

  外公问我:“那个老头儿,他是叫佩尔森么?”

  我说:“奥尔迦老太婆一见他,就叫他‘啊!这不是我的骑士佩尔森吗?’为什么她一叫,佩尔森就变成一个小伙子呢!又为什么佩尔森一叫:‘啊!这不是我的公主奥尔迦吗?’那么丑的一个老太婆,就真变成一个美丽的公主了呢?”

  外公对我说:“好久以前,在森林外面的村子里,有一个小姑娘叫奥尔迦,还有一个小男孩叫佩尔森,他们在一个小学里读书,有一天,他们和一群同学在村子面在的草地上玩,忽然,一头牛跑到奥尔迦面前,那是一头犄角很尖的牛,孩子们都吓坏了,有的尖叫,有的逃走,有的站住不能动,奥尔迦瞪圆了眼睛,吓得都忘忆了哭……这时候佩尔森冲了过去,用双手紧紧握住牛的两只角,拼命地把牛头往一边扭,真没想到,他那么一个小男孩子,竟把牛给制服了。后来,因为家里穷,佩尔森就背上行李,到离我们森林很远的城里做工去了。奥尔迦呢,也是因为家里穷,就一直留在森林这边。就这样,很多年过去了……就这样”。

  我把腿晃来晃去,听着,我还是不明白,我问:“那为什么,明明是一只麋鹿,佩尔森老头非说是一匹白马呢?”

  外公不再跟我解释,他只是说:“你就自己想去吧,你就晃着腿想吧,一直想到有一天你不再坐在椅子上晃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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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7906 

Title :为心灵祈祷

作者 :刘英坤

出处《读者》 : 总第 153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

Translator :

  人是需要交流的,直接的,间接的,有声的,无声的,哪怕是只有我们自己的时候,我们也总能找到一种方式,使我们心里的一些想往获得一种认同和感应。我们都是普普通通的人,每天在行色匆匆的人流中穿行,在嘈杂喧嚣的环境中忙碌。我们渴望在疲惫的奔波中获得轻松的释放,在夜深人静的安宁中为自己莫名的孤独找到平静的理由。我们甚至期待自己平平淡淡的生活能出现向往已久的辉煌,也幻想着以自己平庸的能力创造出非凡的成绩。我们不停地在为我们的心灵祈祷着,因为只有心灵的不懈和满足,才能使我们感受到人活着幸福的意义。

  人生并非尽如人意,也许你和我一样,常常感受到生活中太多难以排解的无奈和缺憾。也许是梦想得不到实现,也许是得到的离你所期待的相去甚远,但是我们总是能够在这样的无奈中坚持着,我们承认自己的平凡,却不曾放弃追求哪怕只是瞬间的完美。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无论是谁,都不能漠视自己所付出的真诚,而只要是真诚的付出,就一定能有真诚的回报。有人说,不问收获,但问耕耘。其实,谁又能说耕耘本身就不是一种收获呢?乐在其中,乐此不疲,不也是人生的一种境界吗?

  其实,我也和每一位普通的读者一样,经常被带进这本杂志所呈现给我的美妙的世界中去,我也一样被那些平凡又伟大的故事激励着。每当看到这样一封封读者的来信,我就觉得我和同仁们的努力得到了报偿,我的心就感到踏实,我的灵魂就有了寄托。

  我常常因此为我的心灵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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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7907 

Title :写给《读者》

作者 :胡红

出处《读者》 : 总第 158期

Provenance :《人民权利报》

Date :1994。6。4

Nation :中国

Translator :

  卷首语

  总是盼望着你,却总是记不清你来的日子,于是,那个书亭的窗口便常常掠过一个女孩匆匆的身影。

  “姑娘,《读者》来了!”当慈祥的微笑照亮了卖书老人满面的沧桑,喜悦便绽开在女孩如花的脸颊。

  《读者》…读者,是你,亦或是我,也许你我早已绾作了一个精神的结。

  捧读你,如同捧着一份沉甸甸的生命的礼物。在你每一篇洋溢着真诚和智慧的文字里,我找到了心的伊甸园。

  你秉持着生活的理念,教会我以平常心直面人生,尊重每一位成功或不成功的同行者,因为成功与否并非只能以金钱、权力做标志,美丽的生命不会遗弃任何一个热爱它的人。

  珍视生命,便学会理解苦难,不论苦难的面目如何狰狞,它依然是苦寒之地结出的生命之花,从来需要的都只是真挚的情谊和包容一切的爱心。

  不必炫耀你骄人的业绩,不必赞叹你每一篇优雅而平易的文章,在那份不与人言的至真至朴中,我体味到了宽怀与信任。

  也许这正是人生最可宝贵的。

  期待你,在我生命中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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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7908 

Title :不速之客

作者 :梁晓声

出处《读者》 : 总第 158期

Provenance :《中华英才》

Date :

Nation :中国

Translator :

  在我们寻常的或不寻常的世俗生活之中,有些事情听来似乎太戏剧化,使人怀疑其意义究竟何在。然而细细一想,你的心灵不能不为之感动,你会不禁的倏然泪下……

  几天前,我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是我1985年在新疆认识的一位青年石油工人。算来如今他该是三十多岁的人了。岁月飞逝,大戈壁的风沙在他脸上过早地刻下了皱纹。与大都市的同龄人相比,看去他要老上十岁。

  吃过饭,他吞吞吐吐地请求:“梁教师,如果,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我想住在你家……只住一宿。明天的火车票我都买好了。一早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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