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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2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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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膨胀,并且“家”

  里“豕”塞填多了,字型麻烦又不好看,因此“家”字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按发明中国字的仓颉先生看法,“家”里只代表性地填进一只豕,已经算简体字了。

  以上是我考证训诂后的想法。说得更明白些,“家”里有只永远的猪或者家里永远有一只猪这个字,除了象形,它的会意转注和假借的作用是更重要的。也就是一看到“家”字,你就能会意出来那宝盖儿底下不止有猪,还有永远存在的其他东西,譬如永远的丈夫、小孩和狗之类。

  永远的丈夫是这样的:永远追问“钱去了哪里”;永远在你做好晚饭后才告诉你不回来吃饭(爸爸回家吃晚饭?!);永远答应“帮你”拖地,但是永远要“等一下”;永远在朋友面前抢付帐,并且永远抢赢;永远给太多小费;永远赞美别人的小孩(以及老婆);永远在打完牌后,藏输藏赢不说实话;永远觉得你身上肉长错地方;永远以为崔苔菁才算女人;永远指出你应该心满意足;并且,永远永远永不认错。

  除了一个(一个嫌太多,两个会疯掉)永远的丈夫,家里从地板到天花板,处处充塞着永远的气息和实体。

  孩子是这样的:永远不肯吃早餐;永远在上学前找本子;永远在晚上十点叫肚子饿;永远在客人面前实话实说(“我妈妈说你是多嘴婆”之类);交待事情,永远要说三遍才听得到;永远觉得你偏心;永远在开学前赶作业;洗澡永远溅一地水;永远认为你烧的菜不及汉堡包;永远在游泳时喝一肚子水。篇幅有限,他最后一个永远,是永远长不大。

  除些以外,还有永远在你洗澡时才响的电话;永远在你痛骂她儿子时出现的婆婆;永远做不完的家事;永远在掉毛的狗,以及永远觉得你噜苏的所有家人。

  如果你未婚,有个家伙执起你柔嫩的小手说,永远爱你。祝福你,你将会有个永远的家。

 

Number:1499

Title:悬念

作者:N·奈姆

出处《读者》:总第88期

Provenance:周末

Date:1985。10。26

Nation:美国

Translator:华星

  伯明翰一家旅馆的餐厅里,一群旅游者正在进晚餐。他们一面品尝菜肴,一面即兴谈天。鱼端上来了,他们便七嘴八舌地讲起那些关于在鱼肚子里发现珍珠和其它宝物的有趣故事。

  一位老年绅士一直默默地听着他们的闲聊,终于忍不住,也开口了。

  「我已经听了你们每个人所讲的故事,现在该我讲一个了。我年轻的时候,受雇于纽约一家大出口公司。象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我和一位漂亮的姑娘相爱了,很快我们就订了婚。就在我们要举行婚礼的前两个月,我突然被差到伯明翰经办一桩非常重要的生意,不得不离开我的心上人。

  「由于出了些麻烦,我在伯明翰呆的时间比预期长了许多。当繁杂的工作终于了结的时候,我便迫不及待地准备返家。启程之前,我买了一只昂贵的钻石戒指,作为给未婚妻的结婚赠品。

  「轮船走得太慢了,我闲极无聊地浏览着驾驶员带上船来的报纸,消磨时光。忽然,我在一份报纸上看到我的未婚妻和另一个男人结婚的启事。可想而知当时我受到了怎样的打击。我愤怒地将我精心选购的钻石戒指向大海扔去。」

  「几天后我回到了纽约,在一家旅馆里我闷闷地吃着晚饭。鱼端上来了,我心烦意乱地塞进嘴里,嚼了几下,忽然牙被一个硬东西咯了一下。先生们,你们可能已经猜出来了,我吃着了什么?」

  「戒指」!周围的人一齐说。

  「不!」老人凄凉地说,「一块鱼骨头。」

 

Number:1500

Title:求婚

作者:三毛

出处《读者》:总第88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请你讲给我听,当年你如何向妈妈求婚?”我坐在爸爸身边,把他的报纸弹一弹爸在报纸背后。

  “我没有向她求婚。”爸说。

  “那她怎么知道你要娶她?”

  “要订婚就知道了嘛!”

  “那你怎么告诉她要订婚?”

  “我没有讲过。从来没有讲过。”

  “不讲怎么订?”

  “大人会安排呀!”爸说。

  “可是你们是文明的,你们看电影、散步,都有。大人不在旁边。”

  “总而言之没有向她求婚,我平生没有向人求过婚。”

  “那她怎么知道呢?说呀”

  “反正没有求过。好啦!”

  等了两小时之后,爸爸要去睡觉,我又追问了同样的问题,答案还是跟上面的对话一色一样。这时间妈妈喊着:“好了,你也早些睡吧,求不求婚没关系。”

  我还是想不通:他不跟她讲,怎么她就会知道要订婚了。

  我们这一代是怎么回事?就去问了弟弟。

  弟说:“神经病,讲这个做什么嘛!”

  那是大弟。也问了小弟,当时他夫妇两人都在,听见问求婚,就开始咯咯的笑个不停,弟妹笑得弯腰,朝小弟一指,喊:“他”小弟跳起来拿个椅垫往太太脸上用力一蒙,大喊:“不许讲。”脸就哗一下红了起来。

  “反正你们都不讲,对不对?”我点起一支烟来,咬牙切齿的瞪着他们。

  “我们是保守派,你是周末派。”弟妹说。

  他们不肯讲求婚,表情倒是很乐,美得冒泡泡,可见滋味甜蜜。

  求婚这种事情,其实并没有那么伧俗,虽然目的只有一个结婚,可是方程式太多,说说也是很有趣的。

  我的第一次求婚意向发生得很早,在小学最末的一年,这篇童年往事写成了一个短篇叫做《匪兵甲和匪兵乙》,收录在《倾城》那本书中去。

  总而言之,爱上了一个光头男生,当然他就是匪兵甲。我们那时演话剧,剧情是“牛伯伯打游击”。我演匪兵乙。匪兵总共两人,乙爱上甲理所当然。

  为了这个隔壁班的男生,神魂颠倒接近一年半的光景,也没想办法告诉他。可是当时我很坚持,认定将来非他不嫁。这么单恋单恋的,就开始求婚了。

  小小年纪,求得很聪明。如果直接向匪兵甲去求,那必定不成,说不定被他出卖尚得记个大过加留校察看什么的。所以根本不向当事人去求。

  我向神去求。

  祷告呀热烈的向我们在天上的父去哀求,求说:“请你怜悯,将来把我嫁给匪兵甲。”

  这段故事回想起来自然是一场笑剧,可是当日情怀并不如此,爱情的滋味即使是单恋吧,其中还是有着它的痴迷和苦痛。小孩子纯情,不理什么柴米油盐的,也不能说那是不真实。

  等到我长到16岁时,那个匪兵甲早已被忘光了,我家的信箱里突然被我拿到一封淡蓝色信封信纸的情书。没贴邮票,丢进来的。

  从那时候开始,每星期一封,很准时的,总会有一封给我的信。过了好几个月,我在巷子里看见了那个写信的人一个住在附近的大学生。没有跟他交谈,只是看了他一眼,转身轻轻关上大门。

  那个学生,寒暑假回到香港侨居地时,就会寄来香港的风景明信片,说:“有一天,等我毕业了,我要娶你,带你来坐渡轮,看香港的夜景。”

  我的父母从来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过,信件我自己收起来,也不说什么,也不回信。

  偶尔我在黄昏时出门,他恰好就站在电线杆下,双手插在口袋里,相当沉着也相当温柔平和的眼神朝我望着。我直直的走过他,总是走出好几步了,才一回头,看他一眼。

  这半生了,回想起来,那个人的眼神总使我有着某种感动,我一点也不讨厌他。

  两年之后,他毕业了,回港之前的那封信写得周详,香港父亲公司地址、家中地址、电话号码,全都写得清清楚楚。最后他写着:“我不敢贸然登府拜访,生怕你因此见责于父母,可是耐心等着你长大。现在我人已将不在台湾,通信应该是被允许的。我知你家教甚严,此事还是不该瞒着父母,请别忘了,我要娶你。如果你过两三年之后同意,我一定等待……。”

  那时,我正经过生命中的黯淡期,休学在家好几年,对什么都不起劲,恋爱、结婚这种事情不能点燃我生命的火花,对于这一个痴情的人,相连的没有太多反应。

  后来,那种蓝信封由英国寄来,我始终没有回过一封信,而那种期待的心情,还是存在的,只是不很鲜明。如果说,今年有人求过婚,那位温柔的人该算一个。

  等到我进入文化学院去做学生的时候,姐姐出落得象一朵花般的在亲戚间被发现了。那时候很流行做媒,真叫“一家女,百家求”。我们家的门槛都要被踏穿了。

  每当姐姐看不上的人被婉转谢绝的时候,媒人就会说:“姐姐看不上,那妹妹也可以,就换妹妹做朋友好啦?”

  我最恨这种话。做了半生的妹妹,衣服老是穿姐姐剩下来的,轮到婚姻也是:“那妹妹也可以。”好像妹妹永远是拿次级货的那种品位。每一次人家求不到姐姐,就来求妹妹,我都给他们骂过去。

  那一阵子,三五个月就有人来求亲,反正姐姐不答应的,妹妹也不答应。姐姐一说肯做做朋友,那个做妹妹的心里就想抢。

  那是一个封闭的社会,男女之事看得好实在,看两三次电影就要下聘。姐姐就这么给嫁掉了。她笨。

  我今生第二次向人求婚还是在台湾。

  那是我真正的初恋。

  对方没有答应我。我求了又求,求了又求,哭了又哭,哭了又哭。后来我走了。

  到了西班牙,第一个向我求婚的人叫荷西,那年他高中毕业,我大三。他叫我等他六年,我说那太遥远了,不很可能。

  为了怕这个男孩子太认真,我赶快交了一些其他的朋友,这其中有一个日本同学,同班的,家境好,还在读书呢,马德里最豪华的一家日本餐馆就给他开出来了。

  这个日本同学对我好到接近乱宠。我知道作为一个正正派派的女孩子不能收人贵重的礼物,就只敢收巧克力糖和鲜花他就每天鲜花攻势。宿舍里的花都是日本人送来的,大家都很高兴,直到他向我求婚。

  当我发现收了糖果和鲜花也有这种后果的时候,日本人买了一辆新车要当订婚礼物给我。当时宿舍里包括修女舍监都对我说:“嫁、嫁。这么爱你的人不嫁,难道让他跑了吗?”

  我当然没有收人家的汽车,两个人跑到郊外树林里去谈判,我很紧张毕竟收了人家的小礼物也常常一同出去玩,心虚得紧,居然向着这个日本人流下泪来。我一哭,那个好心的人也流泪了,一直说:“不嫁没关系,我可以等,是我太急了,吓到了你,对不起。”

  那时候我们之间是说日文的,以前我会一点点日文。半年交往,日文就更好些,因为这个朋友懂得耐心的教,他绝对没有一点大男人主义的行为,是个懂得爱的人,可是我没想过要结婚。我想过,那是在台湾时。跟这日本同学,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在恋我,我迷迷糊糊地受疼爱,也很快乐,可是也不明白怎么一下子就要结婚了。

  为了叫这个日本人死了心,我收了一把德国同学的花。我跟德国同学在大街上走,碰到了荷西。我把两人介绍了一下,荷西笑得有些苦涩,还是很大方地跟对方握握手,将我拉近,亲吻了我的面颊,笑道再见。

  当年害惨了那位日本同学,后来他伤心了很久很久。别的日本同学来劝我,说我可不可以去救救人,说日本人要自杀。自杀其实不至于,我十分对不起人是真的,可是不肯再去见他,而两个人都住在马德里。他常常在宿舍门外的大树下站着,一站就好久,我躲在二楼窗帘后面看他,心里一直向他用日文说:“对不起,对不起。”

  学业结束之后,我去了德国。

  我的德国朋友进了外交部做事,我还在读书。那时候我们交往已经两年了。谁都没有向谁求婚,直到有一天,德国朋友拉了我去百货公司,他问我一床被单的颜色,我说好看,他买下了双人的。

  买下了被单两个人在冰天雪地的街上走,都没有说话,我突然想发脾气,也没发,就开始死不讲话,他问什么我都不理不睬,眼含着一汪眼泪。

  过了几小时,两个人又去百货公司退货,等到柜台要把钞票还给我们时,我的男友又问了一句:“你确定不要这条床单?”我这才开口说:“确定不要。”

  退了床单,我被带去餐馆吃烤鸡,那个朋友才拿起鸡来,要吃时,突然迸出了眼泪。

  过了一年,他在西柏林机场送我上机,我去了美国。上机的时候,他说:“等我做了领事时,你嫁,好不好?我可以等。”

  这算求婚。他等了22年,一直到现在,已经是大使了,还在等。

  我是没有得到堂兄们允许而去美国的,我的亲戚们只有两位堂兄在美国,他们也曾跟我通信,叫我留在德国,不要去,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去了不好活。

  等到我在美国找好事情,开始上班了,才跟堂兄通了电话。小堂哥发现我在的大学里恰好有他研究所以前的中国同学在,立即拨了长途电话给那位在读化学博士的朋友,请他就近照顾孤零零的堂妹。

  从那个时候开始,每天中午休息时间,总是堂哥的好同学,准时送来一个纸口袋,里面放着一块丰富的三明治、一支白水煮蛋、一枚水果。

  他替我送饭。每天。

  吃了人家的饭实在是不得已,那人的眼神那么关切,不吃不行,他要心疼的。

  吃到后来,他开始悲伤了,我开始吃不下。有一天,他对我说:“现在我照顾你,等哪一年你肯开始下厨房煮饭给我和我们的孩子吃呢?”

  那时候,追他的女同学很多很多,小堂哥在长途电话里也语重心长地跟我讲:“妹妹,我这同学人太好,你应该做聪明人,懂得我的鼓励,不要错过了这么踏实的人。”我在电话中回答:“我知道,我知道。”挂下电话,看见窗外白雪茫茫的夜晚,然又哗哗的流泪,心里好似要向一件事情去妥协而又那么的不快乐。

  当我下决心离开美国回到台湾来时,那位好人送我上机先去纽约看哥哥再转机回台。他说:“我们结婚好吗?你回去,我等放假就去台湾。”我没有说什么,伸手替他理了大衣的领子。

  等我人到纽约,长途电话找来了:“我们现在结婚好吗?”我想他是好的,很好的,可以信赖也可以亲近的,可是被人问到这样的问题时,心里为什么好像死掉一样。

  我回到台湾来,打网球,又去认识了一个德国朋友。我在西班牙讲日文,在德国讲英文,在美国讲中文,在台湾讲德文。

  那一回,一年之后,我的朋友在台北的星空下问我:“我们结婚好吗?”我说:“好。”清清楚楚的。

  我说好的那一霎间,内心相当平静,倒是45岁的他,红了眼睛。

  那天早晨我们去印名片。名片是两个人的名字排在一起,一面德文,一面中文。挑了好久的字体,选了薄木片的质地,一再向重庆南路那家印刷店说,半个月以后,要准时给我们。

  那盒名片直到今天还没有去拿,17年已经过去了。

  说“好”的那句话还在耳边,挑好名片的那个晚上,我今生心甘情愿要嫁又可嫁的人,死了。

  医生说,心脏病嘛,难道以前不晓得。

  那一回,我也没活,吞了药却被救了。

  就那么离开了台湾,回到西班牙去。

  见到荷西的时候,正好分别6年。他以前叫我等待的时间。

  好像每一次的求婚,在长大了以后,跟眼泪总是分不开关系。那是在某一时刻中,总有一种微妙的东西触动了心灵深处。无论是人向我求,总是如此。

  荷西的面前,当然是哭过的,我很清楚自己,这种能哭,是一种亲密关系,不然平平白白不会动不动就掉泪的。那次日本人不算,那是我归还不出人家的情,急的。再说,也很小。

  荷西和我的结婚十分自然,倒也没有特别求什么,他先去了沙漠,写信给我,说:“我想得很清楚,要留住你在我身边,只有跟你结婚,要不然我的心永远不能减去这份痛楚的感觉。我们夏天结婚好么?”

  我看了十遍这封信,散了一会步,就回信给他,说:“好。”

  婚后的日子新天新地,我没有想要留恋过去。有时候想到从前的日子,好似做梦一般,呆呆的。

  我是1973年结的婚。荷西走在1979年。

  这孀居的9年中,有没有人求过婚?

  还是有的。

  只是没什么好说的了,在那些人面前,我总是笑笑的。

  去年,我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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