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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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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一个人友善、谦和、有礼、机智、开明,而且勇敢,富阳刚之气,就像我一样。许多有名的大人物,从戴高乐到电影明星史诺若·杜兰,一定会欣然同意他的话。

  脸红的魅力

  脸颊也是最可能流露出真实感情的部位,会脸红的人一般是年轻、怯生而又不擅长社交的人,他们在复杂世故的环境中,除了显出毫无经验与不必要的天真之外,其实也没什么可引为羞耻的事。

  脸红经常不期然地出现在与性爱有关的场合,女孩听到性方面的言辞而不脸红,不外乎是尚未觉察自己的性欲或根本就是厚脸皮。反之听到这种言辞而会脸红的女孩,乃是因为她已意识到自己的性欲,但还没有经验。因此我们可以说,脸红基本是人类显示童贞的颜色信号。关于这一点,有一显著的事实是,在古代的奴隶市场上,女奴站在潜在的买主面前而会脸红,那么这个女孩将可卖到较高的价钱。

  手臂的传说

  有一个古老的英国民间习俗:如果一个年轻人希望有舞会上吸引女孩,跳舞之前,他就得在腋下放一条干净的手帕,然后才穿上衬衫。随后,将手帕拿出来,假装用它来扇凉。事实上,他的行为正是将他腋窝下的气味传送给意中的女孩,而这个女孩将很快被它的芳香所吸引。若联想到今日销售腋部除臭剂的大企业,这个故事听起来就有点奇怪了。如果人类的手臂底下真有这么重要的性刺激物,那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不厌其烦地要以洗、刷、喷洒的方式来消除它,或者像女性干脆采取脱毛的方式?答案是:这和穿着衣服有关。传说的那个年轻人,把身子洗干净了,再穿上干净的衣服去参加舞会,他的气味腺体会产生清新的分泌液。干净的手帕浸在这种分泌液中就真的能散发出强烈的性气味信号,那是原始系统所发挥的作用。可惜。今天我们的身体几乎都裹在层层衣着之下,而皮肤出汗很容易成为各种病菌的温床。天然的体香在这种人为密封状态下乃转而变酸,以致于散出难闻的气味。这种情况当然是很讨人厌的,所以我们宁可乖乖地在腋窝的腺体上喷洒除臭剂,也不敢贸然发出令人不悦的“体臭”。

  在人与人接触时,手臂的部位常不带性意味而只是表示友善的动作。例如我们帮一位陌生的老人穿过马路时,扶着他的手臂。如果是引导某人进入室内,则是和缓地用我们的肘指引导他方向。在这些情况中,如果我们碰触腰部、胸部或头部,那么立即引起嫌疑。就这一点而言,手臂是人体各部位中最为中性的部位。

  东、西方人的肚子

  肚子,在象征意义上扮演了好几个不同的角色。因为肚子里大部分装的是消化器官,所以会跟我们的动物性欲望连在一起。希腊寓言说:“兽类最没价值的地方就是肚子。”又说:“贞节都败于口腹之欲,愿神惩罚肚子”尼采更是辛辣地说:“肚子就是人为什么不会自以为是上帝的理由。”

  西方人瞧不起肚子,东方人却完全相反,把肚子当作生命的中心。日本人因此在自杀时要采取切腹的手段。他们用刃割开自己的肚子以求死,可是这种方式见效极慢,反而徒增痛苦,因此又得有个帮手在旁为自杀者砍下脑袋,让他少受一点痛苦。

  不被重视的脚

  无可否认的,脚是全身最诚实的部位,脚的小动作或资势改变了,都会泄露这个人真正的心情。

  一些参加面试的人,冷静地坐着,表情轻松,而带微笑,肩膀自然下垂,手的动作和缓,看似雍容自若。但你看看他的脚,两只脚扭在一块儿,好象在互相寻求安全感;然后他两脚分开,几乎不为人所察觉地轻轻叩击地现,好像想逃走;最后,他又两腿交叠,悬空的一只脚一上一下地拍动,虽然他坐着没动身,却泄露想脱逃的意愿。

  在冗长的会议中,演讲人的脚步动作往往比他所说的话更有趣。不幸的是,策划会议的人往往也有先见之明,以讲台等道具阻挡众人的视线,以便藏起演讲者会说实话的下半身。如果看得见,我们会发现演讲者的专利动作包括一连串的踮起脚跟,或脚尖拍击地板,整只脚摆动、原地踏步等,好像要尽一切可能从几百双眼睛不怀好意的目怒视下逃走。

Number : 423 

Title :弟弟的吉他

作者 :陈志红

出处《读者》 : 总第 91期

Provenance :随笔

Date :1988。4

Nation :中国

Translator :

  弟弟背着他那把吉他走了。

  我瞧着他的背影,什么都说不出来。其实我知道他很希望我说点什么,可我终于什么都没说。

  我不知道是不是还可以把弟弟归到少男少女的行列中去。事实上他已经26岁了,无论如何不能算小,可我总觉得他还是个孩子。他7岁那年,还是我牵着他的手带他去小学报名,这事就像发生在昨天。应该说他属于我们眼中幸运的那代人,他们不用上山下乡插队落户,高中毕业就可以直接上大学。大学毕业时,弟弟才刚满21岁。

  我们在同一所大学念书,那年头什么怪事都有,一个班里的同学年龄差跨度是15年,最小的同学可以称最年长的同学为叔叔阿姨,所以我和弟弟是同学也不足为怪了。不同的是,我读文科,他读理科,可那时我实在顾不上他,偶尔去一趟他们宿舍,简直脏乱得连脚都插不进去。很快,毕业了,我们各奔东西,他被分到桂林一个研究所。我们通信,他的信常常写得又长又潦草。那信给我的印象是他生活得好像还挺带劲。

  春节我们回家探亲,两人依偎着说悄悄话,我是姐姐,又结了婚,我们多年的亲情加友情可以使他将他所有的故事都讲给我听,我便尽其所能为他的故事进行缜密的分析,我甚至认为我可以为他开出医治百病的良方,为他指点迷津。

  但是更多的时候我只是个蹩脚的听众。因为我实在不可能处之泰然地听他的故事,我常常会很快地跌进他故事的情景之中,最后却无法迅速地抽身出来。我总觉得他年纪还小,不应该成为这些故事中的主人公。

  男孩子给姐姐讲自己的故事,总与情感生活有关。他曾经喜欢过他们所里的一个女孩子。他说那个女孩子就像一棵纯洁的小白杨让人怜爱,于是他勇敢地冲锋陷阵,但小白杨却没有让他保护的意思,断然拒绝了他的情意.“这没什么,没有爱情还可以有友谊嘛。”他很豁达地对我说。我的钦佩之心油然而起,男孩子看来是不一样,拿得起放得下,这真让人刮目,虽然他是弟弟。当然在刮目之余,我仍不忘行使姐姐的权利:“你还小,着什么急!”那年他的确小,只有22岁,这种年龄的男孩子到底知道什么是爱,我很怀疑。

  接着便有女孩子喜欢他,为他洗衣服、缝被子、买营养品、借参考书。那是个极温柔的女孩子。弟弟说跟她在一起很愉快,但绝没有激情,她太温柔太顺从了,从不对他说个“不”字。他坚持认为这是友谊,可我却认为,如果你不打算爱她就要注意保持一定的距离,别把火烧起来再自己溜掉。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有分歧。他后来果然只接受那个女孩的友谊,而不肯将自己的爱奉献出去。我凭直觉就知道他冷淡的是一颗怎样的心。他说他很遗憾,但不想勉强自己。他的确没什么大错的地方,我只能寄希望于女孩子的承受能力。女孩子虽然是水做的骨肉,但许多事实证明,她们在需要坚强的时候是会坚强的。

  后来,他结识了一个很棒的女孩子。这“很棒”当然弟弟的感觉,可我总觉得这“很棒”里带有男孩对女性的一种天然而本能的崇拜。当然我没能找出更多的事实来证明这一点。又是一种凭直觉。可这女孩早已名花有主,弟弟当然不会横刀夺人所爱。这点我很清楚。他虽然在很多方面自由潇洒得像人们眼中的“现代派”,但骨子里却传统至极;他在理论上很进步,但在行动中却不具有超前意识。女孩在结婚前给他挂了个电话,电话一通便开始抽泣,两人通话长达两小时又45分钟。我很惊异在这中间怎么会没人干扰。弟弟说他劝她要三思而行,千万别勉强自己,俨然一个大哥哥形象。最后那女孩还是结婚了。弟弟闷闷地对我说,我说不清是不是爱她,我们很谈得来,我很生气她不能确定是不是真爱自己的男朋友就贸然结婚,但我没能劝住她。弟弟说那天晚上他喝了七八两酒,第二天蒙头大睡了一天,让一切都在朦胧中远去了。弟弟说话的神情让我想起一首歌,那首歌名叫《初尝寂寞》。

  后来弟弟就玩上了吉他。我不喜欢听吉他那沉沉的弦音,它会让你的心一下子就跟着颤抖起来。也正因为这样,我从来认为吉他不是一种吉祥物,它只能与某种心境吻合。那段时间弟弟到广州进修,住在我自己的小家里,晚饭后就没完没了地弹吉他。这时我已经开始关心弟弟的终身大事,因为我不主张独身主义,它会使人时常提醒自己生活在一个残缺的世界里。不过在爱情问题上我又很信命运,或者叫缘分,我认为这东西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结果,主观能动性在这里没有太大的作用。弟弟对我的理论大不以为然,他认为“幸福不是毛毛雨,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他相信自己的努力一定会感动上帝,使他得到真正的幸福。我对他一脑门子的浪漫念头无话可说。

  再接着就有了一段让他如痴如醉的、真正可以称之为初恋的日子。我见过那女孩子,一只十分可人的小羊羔。于是我开始考虑修正我的理论。

  事情的发展顺利、正常而且健康。我经常给弟弟灌输一些注意事项,譬如责任感啊、禁区啊之类的东西。弟弟是全盘接受,而且那神情极其庄严。这期间弟弟曾把他们之间的通信选择了一两封让我过目。那里面有一些极纯、极稚的海誓山盟。

  后来弟弟又往来了几次,每次都背着那把硕大无朋的吉他。有一天,他从小羊羔那里回来,我发现有一根弦断了。弟弟说是在公共汽车上让人碰断的。那天晚上,他用那把断了琴弦的吉他边弹边唱,那曲子根本不成调儿,但弟弟那漂亮的男低音要比平时动人得多。那天晚上我俩把几本流行爱情歌曲都唱了一遍,最后我和弟弟都明白了一个事实,就是全世界的爱情都躲到歌里去了,我们很傻气地想把她从歌里揪出来。我们当然是徒劳的。

  小羊羔不是煮熟的鸭子,终于蹦蹦跳跳地走远了。走了,就再没有回来。剩下一个伤心的牧羊人。

  我感到我老了而他们正年轻。所以我不能对弟弟说什么。我总不能再给他背诵“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尽管这诗由于年代的久远而愈发散出一种酒的醇香。也许我该对弟弟说,珍惜你那把吉他,别让那根弦老断着。

  不过我终于没说。弟弟走过了26岁,不再是一个毛毛躁躁的小男孩,买不买琴弦,他会考虑的。

Number : 424 

Title :搭顺风车的异乡人

作者 :

出处《读者》 : 总第 91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

Translator :

  我从来没载过搭顺风车的人。但这人的情形有点不同,我无法驱车扬长而过。从后影望去,他衣衫褴褛,身材瘦小,裤子松垂,头上歪戴旧布帽,背上用皮带挂着个破背包。

  我从后视镜里看到他的脸。不是我想象中那副愁眉苦脸的潦倒样子,而是带着安详平静的表情。体态似乎有点龙钟,容貌却还年轻,暗淡的眼神好像在凝眺遥远的天边。

  我情不自禁地倒车,问他是否想搭个便车。他瞪眼注视我,微微点头,然后上了车。

  “住在附近吗?”我问他。

  “不在,”他答道。

  “你上哪儿去?”

  “出门去。”

  “去什么地方呢?”

  “到那边去。”即使他说得彬彬有理,我也了解他的意思:他上哪儿去是他自己的事。到了我住的汽车旅馆前面,我让他下车。“多谢你,”他说。他朝大路走去时,我猜疑我看到的是否就是最后的老式流浪汉。

  稍后,我出去前往餐馆,看到他站在我的车旁。噢,噢,我心想,打抽丰的来啦。我随便点点头准备上车。“请稍留步,”他说。这种绅士派的旧式礼貌言谈竟感动了我。“你今天让我搭了趟顺风车,我打算报答你。”

  “不必啦。那无所谓。”

  “不,那是一种善意。请。”他那暗淡的眼神使我感到了一种完全陌生的规矩。

  我耸耸肩。他一挥手,以侍臣的姿式站立一旁,示意我上车。我进了车厢,摇下车窗,望着他。他伸手入背包,我不由得有点紧张,忙攥紧拳头准备行动。但他从背包里却拿出一支旧口琴。我立刻宽了心。真古怪,我心想,可是并无恶意。曲声悠然而起,我不禁神往。

  我听不出口琴吹奏出来的是什么,既非古典曲,又非乡村音乐,也不是爵士乐,跟我所熟悉的音乐毫不相同。那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遥远故乡。乐曲虽是即兴而奏,各音符却彼此关联如一串珍珠,一颗比一颗大,数到最大的一颗时,你便欣赏到同样和谐的节奏,但这次是向下数,一颗比一颗小。这怪人吹奏的奇妙优美的音乐把我听呆了。

  一对年轻夫妇从汽车旅馆走出,听到了口琴声便驻足窃笑。我突然觉得不好意思,想用话掩饰窘态。“不错,热门摇滚乐,好得很,可是我得走了。”我说话时倒没显出不客气,但的确带着出于挖苦和傲慢的一种不自然的轻浮。那对年轻夫妇哈哈大笑。

  音乐由颤抖而逐渐停止,接着寂静了片刻。他放下口琴,双眼还在注视我,蠕动嘴唇,微微苦笑了一下,然后转过身,往肩上拉了拉背包,走向大路。我目送他远去。

  那对年轻夫妇还在笑。男的说:“世界怪人真多,是不是?”

  我对他们颇感厌恶,忽然想追上那个在公路上身形逐渐缩小,又瘦又矮而相当高雅的人。但我改变了主意。我晓得,即使追上他也没什么话可说。我享受过一段美好时光,现在已经成为过去了。

Number : 425 

Title :吻

作者 :路笛

出处《读者》 : 总第 91期

Provenance :了望

Date :1988。8。29

Nation :中国

Translator :

  吻,在人类生活中,本来是很常见的事,也是人与人之间纯真感情的流露。但是,极左思潮泛滥的那个年代,对这件事却讳莫如深,如果男女之间要吻,弄不好还要上批判会哩。

  吻,多么神秘,又多么令人恐惧!

  记得1977年冬季的天,我回老家看望久别的妻子。农村妇女本来就不懂得什么叫做“吻”,而且自己和妻子结婚10年来也从未“吻”过。老实说,我俩对吻都十分生疏。就在这天晚上,我们之间发生了一个小小的误会。当时,我坐在煤油灯下看书,妻子也凑着这点光亮纳鞋底。在金黄色的灯光下,我看着她那白净的皮肤、漂亮丰满的脸庞是那样动人。我想起我小时候,爸爸、妈妈、哥哥、姐姐疼爱我时,就在我脸上吻了又吻。可是大人吻大人的事,我却很少见过,偶然在外国电影里看到,也以为那毕竟是外国啊!外国人能干的事,中国人能不能干呢?想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瞅住妻子,在她的脸庞上轻轻地吻了一下。她吃惊地搂着我,神情紧张得不知所措。接着,我又重重地吻了一下。拍!她狠狠地打了我一个耳光。我呆了,她也呆了。过了一分钟,她竟抽抽噎噎地哭起来。这时,我心更慌了。我说:“你哭什么!我是爱你呀!”

  “你下流!”她小声骂我,认为我侮辱了她。

  我也确实有些后悔,心想自已怎么能像外国人一样对待自己的妻子呢?我劝慰说:“你别生气了,我认错还不行吗?”

  经过一番小周折,我们才重新和好。

  哎!都怪这神秘的吻!

  不久,国家政策变了,改革像一股强劲的春风,吹遍了祖国大地。更使我新奇的是,我在许多场合看到了吻:从银幕舞台,再到许多人的家庭。

  记得1980年的秋天,我妻子的户口从农村转到了城镇。一天晚上,我带妻子去参加舞会。她原以为舞会有新鲜节目可以观赏。可是一到舞场,看见的却是青年男女,一个搂着一个跳交谊舞。她的脸红了,头也低下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当然不敢去跳舞,只是呆呆地陪她坐着。一会儿,她站起来不愉快地说:“走吧,这有什么看头!”我耐着性子说:“再坐一会儿,让你开开眼界呀!”她只得又坐下来。别看她斜着眼睛,可目光却一直没有离开那一对对舞伴。

  “你看,你看!”她轻轻地对我说。

  我抬头一看,有一个男子利用灯光变换,正偷偷地在女舞伴的脸上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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